中宣部向全国公布了100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名单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对此,中宣部负责人曾表示说:
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提出,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确定一批重点基地。
在全国各地迎接香港回归,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之际,中宣部确定并公布了100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名单,这是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爱国主义教育的一项重要措施。
中宣部负责人还指出: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就是从示范基地抓起,通过抓好示范基地,树立一批样板,发挥这些基地的示范作用,影响和带动其他各类基地,使基地在爱国主义教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首批推荐和确定100个示范基地,用了一年多时间。
对此,中宣部负责人说,他们从1996年上半年开始,就着手准备。1996年5月,请各地推荐备选的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各地按照要求,慎重推荐,陆续上报了140多个备选基地名单和有关材料。
1997年5月,中宣部在对各地上报的材料,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多次听取国家教委、民政部、团中央、国家文物局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对各地推荐的名单进行认真筛选,提出了初步方案。
在这之后,中宣部又专门征求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再次对名单作了调整和补充,从而形成了现在这100个示范基地的名单。
首批公布的100个示范基地,确定的标准总起来说,是历史上有名、现在有物、工作有成效。
中宣部负责人指出,示范基地的条件是“五有”,即:
1、有富有教育意义的展出内容。2、有详细生动的讲解材料。3、有素质较好的讲解员队伍。4、有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5有较为完备的教育设施。
示范基地的确定原则是:
1、在全国有较大的政治、文化影响;2、基础工作扎实,达到“五有”标准,确实能起示范作用;3、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重要历史事件和革命领袖、著名爱国人物的活动;4、反映同一历史人物、事件的纪念设施,一般只确定一处;5、首批示范基地的选择范围是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历史遗址遗迹,暂不考虑风景名胜地和反映现代化建设成就的工程;6、每个省(区、市)都要有示范基地,但在数量上不搞平衡。
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的开放,就是为社会各界,尤其是中小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让青少年了解祖国的历史,并激发他们的爱国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