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篇章: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提前完成
郑明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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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10月,金秋的广州,依然烈日炎炎,大街小巷里,广州市民还在穿着短袖,挥舞着扇子来驱赶炎热。
然而,就在此时,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正在广州聚会,积极协商着一件对于新生的人民共和国非常重要的大事。
原来,毛泽东等人此时正在审议由陈云、李富春主持的,经过反复讨论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初稿)》。
当时,李富春还被邀请同往广州,以备咨询。朱德、陈云、邓小平留在北京主持中央日常政务。
对此文件的审议,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非常重视,短短的一份文件,居然用一个月的时间来审议。而在此时中国百废待兴,每一个领导人都是事务方面,而此次居然能在日理万机中抽出一个月时间审议此文件,可见此文件的重要性。
其实,此文件早在3年前就开始了编制。
那还是在1951年2月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向大会作《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要点》,在此报告中,毛泽东明确提出了: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思想。
根据这次会议的精神,中央财经委员会于这年春,提出了五年计划的初步设想,这就是后来被称为“一五”计划编制的最初尝试。
2月,周恩来提议,中央成立“一五”计划编制小组,由周恩来、陈云、薄一波、李富春、聂荣臻、宋劭文组成领导小组。
不久,在陈云的组织领导下,中财委即试编出了一个五年计划的粗略纲要,这也是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首次编制。
由于当时资料不全,战争还在进行,全国经济建设的大局也还未稳定下来,特别是还未能征得苏联的援助,因此,这个计划纲要只能是一个试验,还不能作为正式的计划。
1952年8月初,在周恩来的亲自参与下,一五计划的第二稿编制成功。
这个计划送到中央后,经过讨论,中央政治局认为,可以将这个计划带到苏联征求意见,并作为向苏联提出援助的基本根据。
8月下旬,以周恩来为团长,陈云、李富春为副团长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应邀前往莫斯科,与苏联政府商谈援助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的问题。
在访苏期间,代表团以1952年中财委拟出的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中重要的工业建设项目草案为依据,向苏联政府提出商谈。
9月3日,斯大林与周恩来举行第二次会谈。整个会见几乎都在讨论中苏两国经济关系,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发展和苏联在这方面给予援助的问题。
会谈一开始,就从五年计划问题谈起。
斯大林说:“我们看了你们的五年建设计划。你们确定了20%的年增长率。这一增长率对工业是不是有些紧张,或者在20%年增长率的情况下再留些余地?”
9月中旬,斯大林再次会见周恩来、陈云和李富春等同志,就援助中国的“一五”计划问题,斯大林谈了意见:
经过第一个五年计划,中国应当能够制造汽车、飞机、军舰。
中国工业的发展速度一定很快,但是做计划应留有余地,要有后备。
苏联对中国的援助,价格便宜,技术也是头等的。
周恩来、陈云从苏联回国后,立即把在苏联会谈的情况,向中共中央作了汇报。
当时,一五计划中的很多项目都要借助苏联的援助,因此,听到苏联的建议后,中国一五计划的编制有了一个大致的方向。
1953年初,鉴于1952年8月编制的《五年计划轮廓草案》材料根据仍有不足,尤其对各个经济部门和各个年度互相配合方面,以及5年基本建设投资在各个部门的分配方面,都需要进行调整。
因此,中财委会同国家计委、中央各部及各大区,在大量搜集资料的基础上,对原计划做了进一步修改和充实。
这是“一五”计划的第三稿。
4月4日,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在苏联,约留在苏联的中国代表李富春谈话。
米高扬说,中国的“一五”计划苏共中央看过了,经济专家也仔细地、精心地研究过。他代表苏共中央向李富春通报苏共中央、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和经济专家的意见。米高扬的意见包括中国一五期间的发展速度、培养专家、加强勘探等多方面。
苏联当时已取得比较丰富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而我国却刚刚开始编制中长期计划,缺乏经验,他们提出的意见无疑是有益的。
9月15日,李富春回国后,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李富春就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及与苏联政府商谈的结果作了汇报。
1954年4月,根据工作的需要,中央决定调整领导编制“一五”计划工作的班子,成立了由陈云为组长的8人小组。
于是,“一五”计划的第五次编制又开始了。
这一次,毛泽东给国家计委立下了军令状,要求他们从2月15日起,一个月内交卷,拿出粗稿,然后由陈云领导的小组迅速定稿。
当时,计委的同志感到时间太紧,压力很大,就向毛泽东请求延长一些时间,毛泽东只给了5天的宽限,要求3月20日必须拿出粗稿。
会后,各部和计委根据陈云的指示,迅速展开工作,并按预定的时间及时向陈云提供了所需的材料。
接到计委和各部提供的材料后,陈云自己也组织了一个小组,这个小组由他和张奎、梅行、周太和、邱纯甫5人组成。
5个人昼夜兼程,开了14次会,用了15天的时间,将这些材料进行了归纳、整理,并于4月初最后拿出了《五年计划纲要(初稿)》。
这一初稿于4月15日印好后,送到毛泽东手里。当天,毛泽东审阅了这一初稿。他审阅得十分认真,逐行逐句圈点,作了许多批注,并批转刘少奇、周恩来、彭真、邓小平审阅。
6月30日,陈云向中央汇报了计划编制情况,并特别强调:“我们编制计划的经验很少,资料也不足,所以计划带有控制数字的性质,需要边做边改。”
8月,8人小组审议国家计委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初稿)》,为此,8人小组连续举行了17次会议,对草案逐章逐节地进行了讨论和修改。
于是,到了10月,毛泽东、周恩来等人,便在广州对这个一五计划的方案进行了审议。
此次审议结束后,陈云等人对此稿进行了一定的修改,1955年3月中旬,新中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终于正式编出。
1955年7月5日至7月3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在北京召开。
在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李富春作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
经代表讨论,会议最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并发出《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决议》。
《决议》内容如下:
这个计划所规定的方针、任务和政策都是正确的,投资比例和各项指标都是切合实际的和合理的。这个计划的实现,将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事业奠定良好的初步的基础,从而促进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并同意李富春副总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
责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各级国家机关,采取有效的措施,并督促全体工作人员依靠群众,努力工作,保证按期完成和超额完成五年计划和各个年度计划。
各级国家机关和全国人民必须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克服困难的精神,努力增产,厉行节约,消除各种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现象,特别是基本建设方面,在保证生产性工程和技术性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的条件下,应该比五年计划所规定的节约方案更进一步地节约投资和各项费用。
至此,历时4年之久、5易其稿的“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胜利结束。
“一五”计划,反映了全国人民迫切要求改变我国贫穷落后的面貌,建设繁荣昌盛的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共同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