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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妈妈,”珍一等肿起的扁桃体好了,可以开口说话了,就问妈妈:“为什么外婆不希望你爱我呢?”

“亲爱的,情况不是那样的,”妈妈俯身对着珍说道,在印有玫瑰图案灯罩的灯光映照下,她的面孔宛如一朵玫瑰花。

但是,珍心里清楚,情况确实如此。她也明白,为什么有外婆在的时候妈妈很少亲吻她或者爱抚她。如果她这样做了,外婆就会阴沉着脸,一副冷冰冰、气鼓鼓的样子,而这样一来简直要把她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让珍欣喜的是,妈妈不常有这样的举动。当她们两人单独在一起时,她会为此做补偿……可是那时候她们极少单独在一起。即使是现在,她们在一起的时间也不是特别长,因为妈妈要出门参加晚宴。妈妈几乎每晚都有事出门,几乎每个下午也都出门。珍总是喜欢在她出门之前看一眼她。对此妈妈心知肚明,她总会设法让珍看到她。她总是穿特别漂亮的衣服,看上去非常优雅。珍坚信,她的妈妈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妈妈。她开始觉得奇怪,一个如此楚楚可人的妈妈怎么会有像她这么其貌不扬又笨手笨脚的女儿呢。

“你永远也不会变漂亮的……你的嘴太大了,”圣阿加莎学校的一个女孩曾经这样跟她说过。

妈妈的嘴宛如一朵玫瑰花苞,又小又红,嘴角还有浅浅的酒窝。她的眼睛是蓝色的,不过不是外婆那种浅蓝色。世上有各种不同的蓝色眼睛,妈妈的蓝色眼睛恰恰是夏日清晨那种介于大片白云之间的天空的色彩。她披着一头随意自然的波浪型金发,今晚她的头发从额头起往后梳着,耳朵后面有几缕卷发,在她白皙的脖颈上耷拉成一排。她穿着一件浅黄色塔夫绸裙子,其中一个端庄的肩部有一大朵深黄色天鹅绒玫瑰花。珍觉得,她看上去像一位高贵秀美的公主,她那奶油色绸缎一般的手臂上戴着的钻石手链隐约闪烁着火焰般的光彩。上周她生日的时候外婆送了她这个手链……外婆常常送妈妈这样的漂亮首饰。她还替她挑选所有的衣服……那些礼服、帽子和外套真是美得让人叹为观止。珍还不知道,人们都说,斯图尔特夫人的穿着总是有点儿过于讲究,不过她倒觉得,其实妈妈喜欢简朴一些的服饰,只是假装更喜欢外婆替她买的那些富丽堂皇的服饰,因为她怕伤害外婆的感情。

妈妈的美貌让珍格外引以为傲。每当听到人们窃窃私语,“她是很漂亮吧?”她总是感到一阵狂喜。妈妈穿上了那件华丽的锦缎外套,外套的颜色正好跟她的眼睛的颜色相得益彰,上面还有大大的灰狐狸领子,看着这一切她都忘记自己嗓子疼了。

“哎呀,妈妈,你真漂亮呀,”她说着抬手去摸妈妈的脸颊,妈妈俯身亲吻她。妈妈的脸摸上去感觉就像摸玫瑰花瓣一样。妈妈的睫毛如绸扇一般触碰着她的脸颊。珍知道,有些人看上去比妈妈漂亮多了;可是妈妈是那种越走近了细看,越觉得漂亮的人。

“宝贝,你觉得身体很不舒服吗?我真不想把你扔下,可是……”

妈妈欲言又止,不过,珍知道她要说什么,“如果我不去的话,外婆会不高兴的。”

“我一点儿都没觉得不舒服呢,”珍勇敢地说道,“玛丽会来照顾我的。”

但是,妈妈伴着身上那塔夫绸衣服的悉率声出门之后,珍觉得喉咙里冒出来一个可怕的肿块,不过,这个肿块可跟扁桃体毫无关系。真想哭一场……可是,珍不会让自己哭的。多年前,在她最多5岁的时候,她听到妈妈骄傲地说道:“珍从来不哭。她还是个小婴儿的时候就从来都不哭。”从那天起珍就格外小心,从来不让自己哭,甚至深夜自己一个人躺在床上时也不哭。她身上能让妈妈引以为傲的东西太少了——她不能让妈妈对她身上任何一样优点失望。

可是,此刻她实在是孤单极了。外面的街道上狂风呼啸着,高高的窗户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听上去很可怕,这整栋大房子似乎到处都传来吓人的嘈杂声和沙沙声。珍多希望乔迪能走进来陪她坐一会儿。然而,珍知道,这个愿望不可能实现。她永远都不会忘记乔迪唯一一次来快乐街60号的情景。

“嗯,不管怎么说,”珍说道,尽管嗓子发炎了,头也疼,她还是尽量往好的方面想,“今晚我不用给她们读《圣经》了。”

“她们”指的是外婆和格特鲁德姨妈。她很少给妈妈读,因为妈妈几乎天天都外出。但是,每晚珍上床睡觉前都得给外婆和格特鲁德姨妈读一章《圣经》。一天24小时里,珍最讨厌做的事就是这个了。她很清楚,正因如此外婆才让她做这件事。

她们总是走进客厅等着珍读经文,而珍进去的时候必定紧张得直哆嗦。那个房间非常大,而且装饰得很精致,里面塞满了东西,简直让人寸步难行,一不小心就会撞翻东西,即使是最炎热的夏夜,里面似乎也总是凉飕飕的。冬天的夜晚里面同样冷冰冰的。格特鲁德姨妈从客厅中央的大理石面桌子上拿来了家里那超大本的《圣经》,上面有重重的银扣子,然后将它放到两扇窗户之间的一张小桌子上。接着她和外婆分别在桌子的两头坐下,珍坐在桌子侧面她俩之间的位置,肯尼迪太外公就从那昏暗的旧画上皱着眉头看着她,那幅画镶嵌在一个锈迹斑斑的镀金相框里,侧面是深蓝色天鹅绒窗帘。这条街上有个女人曾经说过,肯尼迪外公是一个待人和蔼可亲的人,可是他的父亲可不一样。坦白地说,珍常常觉得,他那神态看上去貌似他要把一个钉子咬成两半,而且还以此为乐。

“翻到《出埃及记》第14章吧,”外婆会这样说道。当然啦,每晚的章节都会变,可是她说话的语气永远不变。那语气总是搞得珍很慌张,害她手忙脚乱地找错地方。外婆的脸上往往露出一丝烦人的浅笑,似乎在说:“瞧瞧,你连这点事都不能像模像样地干好了。”接着她就会伸出那只戴满了老式戒指、瘦兮兮皱巴巴的手,准确无误地翻到要找的那一页。珍总是读得磕磕巴巴,本来记得滚瓜烂熟的词儿也会读错,就是因为她太紧张了。有时候外婆会说:“维多利亚,如果可以的话,声音大点儿吧。我想,我送你去圣阿加莎上学,他们即使教不了你地理和历史,起码也该教你读书的时候要张开嘴巴呀。”于是珍就突然提高了嗓门,结果把格特鲁德姨妈吓得跳了起来。不过,第二天傍晚情况可能就成了:“维多利亚,如果可以的话,不要那么大声音。我们可不是聋子。”于是,可怜的珍就压低了嗓门,声音弱得跟耳语差不多了。

她读完之后,外婆和格特鲁德姨妈就低下头,重说一遍主祷文。珍会尽力跟她们一起说,不过这很吃力,因为通常外婆说得都比格特鲁德姨妈快两个词。说“阿门”的时候珍的心里总是充满了感激。那优美的主祷文因为长久以来人们的虔诚敬拜而充满了荣光,对于珍来说却成了切齿之痛。

随后,格特鲁德姨妈就会阖上《圣经》,准确无误、毫厘不差地把它放回客厅中央那张桌子上的原位。最后,珍得亲吻她和外婆,说“晚安”。外婆往往坐在她的椅子上原地不动,珍就弯腰亲吻她的额头。

“外婆,晚安。”

“维多利亚,晚安。”

可是格特鲁德姨妈会站在客厅中央的桌子旁,珍不得不伸长了身子去够她,因为格特鲁德姨妈是大高个。格特鲁德姨妈会稍微俯下身子,珍就吻一下她那面色灰暗的瘦长面孔。

“格特鲁德姨妈,晚安。”

“维多利亚,晚安,”格特鲁德姨妈说道,声音又细又冷。

然后珍就从这个房间脱身了,有时候走运的话,还不会撞翻东西。

“等我长大了,我永远,永远都不读《圣经》,也不说‘主祷文’,”她总是一边爬着那富丽堂皇的长楼梯,一边这样自言自语,这楼梯曾经是多伦多人热议的话题。

有一天晚上,外婆微笑着说:“维多利亚,你对《圣经》有什么看法?”

“我觉得它特别枯燥,”珍诚实地回答道。她读的那一章满纸都是“结”和“钩子”这样的词汇,珍根本不懂,什么是“结”或者“钩子”。

“唉!可是你觉得你的看法有用吗?”外婆说道,说罢,那薄如纸片的嘴唇间露出一丝浅笑。

“那您为什么还问我呢?”珍说道,这句无礼的话给她招来一顿声色俱厉的训斥,实际上她丝毫都不想表现得那么无礼的。那个夜晚她一定是怀着满腹疑惑、抱着对快乐街60号的深恶痛绝感爬上楼梯的吧?她并不想讨厌它。她想爱它,跟它交朋友,替它做事。但是她没法爱它,它不会友善待人,也根本没有它想让你替它做的事。格特鲁德姨妈和厨师玛丽·普莱斯、男仆兼司机弗兰克·戴维斯把什么事都替它代劳了。格特鲁德姨妈不让外婆雇女佣,因为她更喜欢自己亲自打理家务。身材高大、像影子一样深藏不露的格特鲁德姨妈跟妈妈完全不一样,珍觉得真是很难相信,她们居然是同母异父的姐妹,她属于那种对秩序和规章一丝不苟严格遵守的人。在快乐街60号,做任何事都必须在特定的日子,按照特定的方式。整栋房子一尘不染。格特鲁德姨妈那双目光冰冷的灰色眼睛容不得任何地方有丝毫灰尘。她总是不停地巡视房子,把东西都物归原位,事事亲恭。妈妈则只在家里待客时负责摆放桌子上的鲜花,以及在晚餐时点蜡烛,其他一概不插手。珍也乐于做这些事。珍还喜欢擦银器、做饭,不过,珍最喜欢的还是做饭。偶尔,外婆不在家的时候,她就在厨房里转悠,看和蔼可亲的玛丽·普莱斯做饭。貌似都很简单……珍敢肯定,要是让她做的话,也能做得非常好。做饭一定是有很多乐趣呢,那饭味闻上去不用尝就知道很香。

但是,玛丽·普莱斯从来不让她动手参与。她知道,老夫人不愿意维多利亚小姐跟仆人们聊天。

“维多利亚把她自己当成佣人了,”有一次星期天吃午餐时外婆说道,跟往常一样,当时一起用餐的有威廉·安德森舅舅、明妮舅妈、大卫·科尔曼姨夫和西尔维亚姨妈,以及他们的女儿菲利斯。外婆让人在公众场合出丑的能耐真是高。尽管如此,珍还是觉得好奇,假如外婆知道了,玛丽·普莱斯那天有点儿忙,就让珍清洗、摆放做沙拉的生菜,那她会说什么呢。珍很清楚外婆的态度,她可是连菜叶都不碰一下的。

“嗯,女孩子就不能当佣人吗?”威廉舅舅说道,他说这话不是因为他有意支持珍的做法,而是因为他总是抓住一切机会表达他的信念,即女人的位置就是留守家中。“每个女孩子都应该知道怎么做饭。”

“我觉得维多利亚并不是特别想学做饭,”外婆说道。“她只不过是喜欢在厨房这样的地方闲逛。”

外婆说话的声调暗示了,维多利亚的品味不高,厨房算不上体面地方。珍觉得惊讶的是,为什么妈妈的脸突然发红了,为什么她的眼里闪过一丝奇怪的、不满的目光。不过只是一闪而过而已。

“维多利亚,你在圣阿加莎怎么样?”威廉舅舅问道。“会拿到好成绩吧?”

珍不知道她能不能拿到好成绩。为此她白天晚上都提心吊胆的。她知道,自己每月的成绩单不是太好……对此外婆很生气,甚至妈妈都苦苦哀求她,能不能把成绩稍微提高一点儿。珍已经竭尽全力了,可是历史和地理实在太枯燥、太乏味了。算术和拼写学起来就轻松些。珍的算术确实是相当棒的。

“我听说,维多利亚的作文写得很漂亮嘛,”外婆用一种讥笑的口吻说道。因为某种原因,珍还是完全搞不清楚,为什么她写得一手好作文,却从来都不招外婆喜欢。

“啧啧,”威廉舅舅说道,“维多利亚要想提高成绩,那是轻而易举的事。只要努力学习就好啦。现在她已经是大姑娘了,应该认识到这一点。维多利亚,加拿大的首都是什么?”

珍清楚地知道加拿大的首都是哪儿,可是威廉舅舅的问题问得太突然,而且所有客人都不再吃饭,听着……那一刻她怎么也想不起来那地方叫什么了。她的脸变得通红,嘴里结结巴巴,身子扭来扭曲。要是这时候她瞧一眼妈妈,就会看到,此刻妈妈紧闭双唇,一声不吭,不过,她没法抬眼看人。她羞愧难堪得要死了。

“菲利斯,”威廉叔叔说道,“告诉维多利亚,加拿大的首都是哪儿。”

菲利斯立刻回答:“渥太华。”

“渥——太——华,”威廉舅舅冲珍说道。珍觉得,除了妈妈,他们大家都在跟她找茬儿。这时,西尔维亚·科尔曼姨妈把一副挂着一根长长黑缎带的夹鼻眼睛戴上,透过这副眼镜看着她,就好像想看清楚,一个连自己国家的首都都不知道的女孩子到底长什么样儿。在这众目睽睽之下,珍手里的叉子掉了,她瞥了一眼外婆的眼睛,心痛极了。外婆碰了一下她的小银铃。

“戴维斯,你能给维多利亚小姐再拿一把叉子吗?”她说道,那语气暗示着,珍已经用了好几把叉子了。

威廉舅舅把他刚刚切下来的那块白鸡肉放到盘子边上。珍真希望他能把肉给她。她能分到肉吃的时候不多。要是威廉舅舅不切肉,玛丽就在厨房里把鸡切好,弗兰克给大家分发盘子。珍不太敢自己动手拿白肉,因为她知道,外婆正看着她呢。有一次,她自己动手拿了特别小的两块鸡胸肉,结果外婆说道:

“我亲爱的维多利亚,你不要忘了,可能还有其他人也想吃鸡胸肉呢。”

珍琢磨着,眼下要是能得到一个鸡腿,那就算走运了。威廉舅舅很可能因为她不知道加拿大的首都,对她不满,就只给她鸡脖子吃呢。不过,西尔维亚舅妈倒是大发慈悲地给了她两份萝卜。珍讨厌吃萝卜。

“维多利亚,你的胃口好像不太好嘛,”西尔维亚姨妈用责备的语气说道,因为盘子里堆着的萝卜没有少下去多少。

“哦,我觉得维多利亚的胃口没问题,”外婆说道,言下之意她唯一没有问题的就是这方面。珍总觉得外婆说起话来总是话里有话。那一刻,珍差点要打破她从来不哭的纪录,她的心里难过极了,但幸好她看了妈妈一眼。妈妈看上去那么温柔,带着一脸同情、理解的表情,这让珍立刻就打起了精神,也不再勉为其难地强吃萝卜了。

西尔维亚舅妈的女儿菲利斯不仅能说出加拿大首都的名字,而且还知道加拿大每一个省的省会城市,她上的不是圣阿加莎学校,是希尔伍德·霍尔学校。比起圣阿加莎来,这所学校新多了,学费也更贵。珍不喜欢菲利斯。有时候珍真觉得,她自己一定是有什么问题,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她不喜欢的人呢。可是菲利斯太盛气凌人了……珍讨厌被人小瞧。

“你为什么不喜欢菲利斯呀?”有一次外婆问她,说这话时两眼盯着她,珍觉得,那眼神就好像能看穿墙壁、门,以及所有一切东西,然后直接就看透你的灵魂深处。“她长得很漂亮,像个淑女,举止得体,又聪明……这些方面你样样都不行,”珍可以肯定,外婆心里就这么想。

“她在我面前老是神气活现的,”珍说道。

“我亲爱的维多利亚,你真明白你嘴里说的所有那些大字眼儿是什么意思吗?”外婆说道,“你觉不觉得……也许……你有点儿嫉妒菲利斯呢?”

“不是,我觉得不是那样的,”珍肯定地说道。她知道,她并不嫉妒菲利斯。

“当然啦,我得承认,她跟你认识的那个乔迪很不一样,”外婆说道。她那嘲笑的口吻让珍的眼里直冒怒火。她可受不了别人嘲笑乔迪。可是她又能怎么样呢? wtnhMzicq/wVxLJL0M6vC3XWR4eNWI9xdlahEXS3D+BgsLUrg8NLsH89zzAPga0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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