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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遇亨利·柯蒂斯爵士

我去年五十五岁,这么一大把年纪竟想把之前的经历写成一本书,真是难以想象。我不知道自己会把书写成什么样,要是我走到旅程的最后就好了!我遇到的事情太多了,这一生真是漫长的时光,可能是因为很小就开始卖力气了吧。别的孩子还在学校的时候,我就已经成了老殖民地那里的一个小商人,赚取生计。之后,我卖过东西、打过猎、参加过战争还开过矿。然而,八个月前,我发了笔横财。这可是一大笔钱——不过我还不知道具体的数目——但我觉得要是让我为了这笔钱再重过那十五六个月,我肯定不愿意。没错,就算我知道自己能全身而退,还能赚一大笔钱,我也不会重新再过一次。但当时我性情温和,不喜欢暴力,而且已经厌倦了探险。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写这本书:这不是我的风格。尽管我很喜欢读《旧约》和《英戈尔兹比传说故事集》,却不怎么会写作。还是试着说说我为什么写这本书吧,其实我就想看看是不是有理由写书。

第一个原因:亨利·柯蒂斯爵士和古德上校想让我写。

第二个原因:我左腿很疼,在德班卧床休养。自从被狮子抓伤后,左腿的病痛就一直困扰我,现在发作得更厉害了,腿瘸得比以往都严重。那狮子的牙里肯定有毒,否则伤口愈合后,又在每年同一个时候裂开?就是为了提醒你被袭击过吗?我一生中打到过六十五只狮子,这很难做到,而第六十六只像啃烟草一样咬了我的腿。腿伤让我不得不放下之前的计划,我的生活很有规律,真不喜欢现在这样。当然这不是主要原因。

第三个原因:我想写给儿子哈利看,他现在在伦敦的一家医院实习,以后想成为一名医生。我写这本书可以让哈利高兴一些,好歹能放松地过一周。医院的工作很平淡,有时甚至可以说是无聊,切开尸体还会让人反胃。这本书就算不怎么精彩,也不会枯燥无味,这样哈利阅读的时候,就能过一两天高兴日子。

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原因:因为我要写的故事是记忆中最特别的经历。说来奇怪,故事里只有芙拉塔这一个女人。哦,对了!还有戈古尔,她勉强算是个女人,但绝对是个魔鬼。但戈古尔至少有一百岁,没结过婚,所以我开始没把她当女人。不管怎样,我可以肯定,整个故事里可没什么花前月下的场景。

好了,我最好开始动笔吧。写书真是个苦差事,我感觉像被车轭套住了一样。但就像波尔人说的那样——“慢慢来,慢慢来”——我实在不知道他们如何拼写这个词,反正就是这个意思。最后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反正不会差。一头不努力的牛可什么都做不了。现在,我要开始写了。

我叫艾伦·夸特曼,生于纳塔尔省德班市,是一位绅士。我发誓我所说的句句属实——之前我在地方法官面前为希瓦和文特乌戈尔尔可怜的死因作证时就是这样说的。不过,作为书的开场白,这句话好像并不怎么合适。而且,我是个绅士吗?绅士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然而我曾不得不和黑鬼们打交道——不,我不喜欢“黑鬼”这个词,得划掉。我认识一些当地绅士,也认识一些带着好多钱刚从家里出来的白人吝啬鬼,哈利,就算你没读过这本书,也知道他们算不得绅士。

不管怎么说,我天生就是一位绅士,尽管一生不过就是个到处游历的商人和猎人,也没什么钱。我不知道自己身上是不是还有点绅士风度,你得自己判断了。上帝知道我试过。我曾经是杀过很多人,但都是出于自卫,从来没有滥杀无辜,我手上从没沾染过无辜的鲜血。万能的主赐予我们生命,为的是让我们捍卫,至少我一直这样做,我希望生命走到终点时,我不会因此而受到惩罚。好了,好了,这是个残酷邪恶的世界,连我这样温顺的人都经常被卷入斗争之中。我说不清这是对是错,尽管我曾从一个卡菲尔人手里骗了一群牛,但并没有偷过东西。而且,那个人后来也用卑鄙的手段对付了我,我至今都不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

我第一次见到亨利·柯蒂斯爵士和古德上校,是在十八个月前。是这样的:我正在比巴曼瓜托更远的地方捕象,可惜一无所获。那次旅程简直是一团糟,我还发了高烧。于是,我刚好一点儿,就挣扎着去了金刚石矿区,卖掉手头的象牙、马车和几头牛。然后我打发了猎手,搭邮车去开普敦。我在开普敦呆了一周,参观了所有值得参观的地方,包括在我看来对国家大有好处的植物园和没什么用的新国会大厦。后来,我发现酒店在敲我竹杠,便决定搭乘“敦克尔德”号回纳塔尔。于是,我就站在码头上等着从英格兰过来的“爱丁堡城堡号”。之后,我买票上了船,爱丁堡城堡号上要去纳塔尔的乘客换到船上后,我们就驶向大海了。

有两位乘客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个是三十岁左右的绅士,他应该是我见过胸膛最宽阔、手臂最长的人了。他长着黄头发,浓密的黄色胡子,整张脸轮廓分明,灰色的大眼睛深深嵌在脸上。我从未见过这样英俊的人,不知怎么地,他让我想到了古丹麦人。并不是我有多了解古丹麦人,而且我认识的一个丹麦人还骗了我10英镑呢,但我见过一幅画有丹麦贵族的画,当时还以为是白祖鲁人。画上的人用很大的牛角杯喝酒,长头发披在背上。我看着这位站在升降梯旁边的朋友,想着要是他的头发再长一点,宽阔的肩膀上披上盔甲,一手拿着大战斧,一手端着牛角杯,就和画里的人没什么区别了。顺便说一件有点奇怪的事情,后来我知道了亨利·柯蒂斯爵士还真有点儿丹麦血统,看来丹麦血统还真是一个人的名片。他还让我想到了另外一个人,不过我记不得那个人的名字了。

另一个人正站着和亨利爵士说话,他又矮又壮实,有另外一幅长相。我很快就猜出他是一位海军军官。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能一眼就把海军认出来。我之前曾和几个海军一起打过猎,尽管他们之中有几个人语言粗俗,让人不舒服,但却是我遇见的最优秀、最勇敢、最出色的人。前几页里,我问过一个问题,什么才是绅士?我现在来回答:虽然有几匹害群之马在所难免,但总的来说,皇家海军军官可以说是绅士。我想,广袤的海洋和上帝之风净化了他们的心灵,吹散了心中的苦楚,让他们成长为真正的男子汉。

好了,言归正传,我再一次猜对了。那个皮肤黝黑的人的确曾是海军军官。他31岁了,是上校,在部队服役17年后,由于升官无望,就从皇家军队退役,只得到了指挥官的虚衔。效忠女王陛下的人都得明白:他们都会在刚刚真正了解自己的职责、达到人生顶点时,被扫地出门,回到残酷的现实中努力谋生。我想他们应该不在乎这些,但于我而言,我更愿意做个猎人——虽然清贫,至少不必任人摆布。

看了乘客名单,我知道了军官的名字:约翰·古德上校。他肩宽背阔、中等身材、皮肤黝黑、结实粗壮,看起来有些奇怪。而且他衣着整洁、胡子刮得很干净,右眼总是戴着单片眼镜——眼镜没有链子,就像长在脸上一样,除了擦镜片,古德上校从不摘下。开始我以为他睡觉的时候也戴眼镜,后来才发现自己错了——睡觉前,他会把眼镜和假牙一起放进裤子口袋。古德上校有两副不错的假牙,而我的一点儿都不好,真想打破“十诫”里的最后一条。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

开船没多久,夜幕就降临了,天气变得越来越糟。陆地上刮来一股强风,越来越浓的苏格兰雾使得人们纷纷离开甲板。“敦克尔德”号是一艘平底船,吃水浅,在海面上颠簸不已,仿佛随时都可能翻船,不过这只是虚惊一场。在甲板上走已经很困难了,所以我就站在发动机旁——那儿还暖和点儿,看着对面的指针随着船的摇晃慢慢左右摆动,指出每次“敦克尔德”号倾斜的角度。

“指针有问题,不准,”我身后突然响起一个声音,稍稍带着些怒气。我转过头,看到眼前这个人就是乘客上船时我注意到的那位海军军官。

“真的?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怎么知道?我不用想就知道。看这儿。”——这时船摇晃了一下,接着恢复了平衡——“要是船真的倾斜到它指示的这个角度就会翻船了,就像这样。商船船长总是这样粗心大意。”

晚餐铃声响起,我松了口气——听皇家海军军官长篇大论地说这些简直是种折磨。比这更折磨人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听商船船长直白地谈论自己对皇家海军军官的看法。

我和古德上校一起走进餐厅,亨利·柯蒂斯爵士已经就坐。上校坐在他旁边,我则坐在他们对面。很快,我和上校就聊起了打猎,他是个好问的人,问了很多问题,我都尽量回答了。一会儿,他就说到了大象。

“噢,先生,”坐在我旁边的一个人开口了,“说大象你可是找对人了。关于这个,猎手夸特曼可比谁知道的都多。”

一直安静听我们谈话的亨利爵士这时明显吃了一惊。

“先生,不好意思,”亨利爵士向前探了探身子说,声音低沉悦耳,我觉得底气很足。“请问,先生,您是艾伦·夸特曼吗?”

我说我是。

这个大个子没再多说,我听到他小声说了句“真走运”。

晚餐很快进入了尾声,我们走出餐厅时,亨利爵士走过来,邀请我到他的客舱抽根烟。我同意了,跟他走到“敦克尔德”号漂亮的甲板舱里。甲板舱原来是两间,加内特·沃尔斯利爵士或是某个大人物乘坐“敦克尔号”出海时,拆掉了中间的隔板后,再没装回去。客舱里有张沙发,沙发前摆着张小桌子。亨利爵士让服务员拿来一瓶威士忌,我们三个坐下来,点着了烟斗。

服务员拿来了威士忌,点亮了灯后,亨利·柯蒂斯爵士开口了:“夸特曼先生,前年这个时候,我猜你应该是在德兰士瓦北边的巴曼瓜托吧?”

“不错,”我回答道,心里暗暗吃惊——据我所知,目前为止,我的行踪并不会引起大多数人注意,而这位绅士却十分了解。

“你是在那里做生意,对吗?”古德上校心急地插了一句话。

“没错,我带了一车货,在殖民地外搭了个帐篷,直到卖完所有东西。”

亨利爵士坐在对面的一张白柳条编成的椅子上,胳膊搭着桌子。他抬起头,灰色的大眼睛紧盯着我的脸,目光中有种不同寻常的焦虑。

“你在那儿有没有遇见一个叫内维尔的人?”

“噢,遇见了,他在我旁边卸了车,呆了半个月,说是去更远的地方之前,让牛都好好歇歇。几个月前,我收到了一封律师函,问我是否知道内维尔的情况,我就把知道的都告诉他了。”

“是这样,”亨利爵士说,“您的信转给了我。信上说内维尔五月初乘马车离开了巴曼瓜托,同行的还有一个车夫、一个向导和一个叫吉姆的卡菲尔猎人,说要到马塔贝列最远的贸易站伊亚提去,要在那儿卖掉马车,再徒步前行。您在信上还写了他确实卖了马车,因为您六个月后在一个葡萄牙商人那里看到了那辆马车,而葡萄牙商人也说自己是在伊亚提一个白人手里买来的,至于白人的名字就记不清了。商人还说那个白人带着个当地的仆人去更远的地方打猎了。”

“没错。”

大家沉默了一会儿。

“夸特曼先生,”亨利爵士突然又开口了,“我想您应该知道,或者说您应该能多少猜出来我的——内维尔先生北上的原因,没准儿也知道他的目的地吧?”

“我倒是听说了一些,”我说完这句就没再开口——我不是很想讨论这个话题。

亨利爵士和古德上校对视了一眼,古德上校点了点头。

“夸特曼先生,”亨利爵士说道,“我要给您讲件事,之后想征求您的意见,也许还需要您的帮助。把信转交给我的律师说信的内容真实,而您,”他接着说,“在纳塔尔地区广为人知,深受尊重,特别是您的谨慎为人所称道。”

我为人谦虚,赶紧欠了欠身,喝了口威士忌和水,掩饰内心的困惑。亨利爵士继续说。

“内维尔先生是我的弟弟。”

“噢,”我说着,有些惊讶,怪不得第一眼看亨利爵士就觉得像哪个认识的人。内维尔比亨利爵士矮一些,留着黑色的胡子,不过现在想想,兄弟俩都有灰色的眼睛,敏锐的目光也一模一样,脸庞的轮廓也很相似。

“他是我唯一的弟弟,”亨利爵士继续道,“五年前,我觉得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甚至不会分开一个月。可大约五年前,我们遇到了不幸的事,谁的家庭里都可能发生这种事——我们大吵一架,而盛怒之下,我没有公平地对待他。”

听到这里,古德上校兀自用力地点了点头。这时,船身剧烈摇晃起来,固定在对面右舷上的镜子一时差点儿翻到我们头上。我插着兜坐着,抬头正好看到古德上校使劲点头。

“您肯定知道,”亨利爵士接着说,“要是一个人去世之前没有立遗嘱,而且除了土地——也就是英国所说的不动产——没有任何财产,那所有的遗产都会由长子继承。而我们争吵的那段时间,父亲去世了,也没有留下遗嘱。父亲生前一直没有立遗嘱,后来也来不及了。结果,我身无所长的弟弟一分钱都没拿到。当然,照顾他是我的责任,可我们当时正吵得不可开交——说出来真是太丢脸了(他长叹了口气)——我根本没管他。并不是我特别怨恨他,只是想等他先让步,可他什么也没做。夸特曼先生,非常抱歉用这些家事叨扰您,但我必须得把事情说清楚,是不是,古德?”

“当然,这是肯定的,”上校说,“我敢肯定,夸特曼先生不会说出去。”

“这是自然,”我说,我为自己的谨言慎行感到十分自豪,就像亨利爵士说的,我可是名声在外。

“那好,”亨利爵士说,“当时,我弟弟就只有几百英镑。他一声没吭就把钱都取出来了,给自己取了‘内维尔’这个名字,出发去了南非,渴望在那里大捞一笔。这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三年过去了,尽管我给他写了几封信,可他却从没回信,肯定是他没收到。可时间一点点过去,我越来越担心。夸特曼先生,我明白了,血浓于水啊。”

“确实是,”说着,我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哈利。

“夸特曼先生,要是我知道乔治——我唯一的亲人平安无事,要是我能再见他一面,我愿意分一半财产给他。”

“柯蒂斯,可你一直没找到他。”古德上校突然说了一句,瞥了大块头一眼。

“是啊,夸特曼先生,我弟弟生死未卜,时间越长,我越着急,不知道能不能把他活着带回家。我四处打听,收到了您的信。现在来看,情况还不错,至少不久之前乔治还活着,不过也没有更多的消息了。所以长话短说,我决定亲自过来找他,古德上校是个好人,他愿意和我一起。”

“是的,”上校说,“你看,我也没别的事情做。英国海军部只给我一半薪水,刚够吃饭。先生,现在也许您能告诉我们,您知道的或者听说的内维尔的消息。” tIMPnNf12MObq+17lpLfesifRfJv9O5ipImP2/ufTFEM8nk/GBDG8MD4HgTodg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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