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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娘的黄金时代(2)

伪娘也是真男儿

据《三国志》所载,“晏尚主,又好色”。意思是说,何晏娶了公主,还好女色。这里说的公主,就是何晏的干妹妹金乡公主。这桩婚事在名分上有乱伦之嫌,因此为坊间游民津津乐道。但在封建时代,帝王家血亲通婚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这种名义上的兄妹就更无所忌惮了。

可娶了公主,何晏还是不老实,依然好女色。对此,我们有确凿的证据。这证据,就是何晏自己大力提倡的“五石散”。

何晏所处的魏晋时代,连年战乱,杀人放火就同搔痒一般平常。但在思想上却是百花齐放,空前的自由。这似乎是历代的一个定律,越是乱世,越文艺。名例就是春秋乱世中诸子百家思潮的涤荡。魏晋时期对于玄学的研究达到了前所未见的高度。所谓玄学,是一种以老庄思想为骨架,添加儒道而形成的思潮,这在魏晋时代算得上社会风尚,文人雅士都爱此道。风流才子何晏不仅笃信老庄,还将其中的丹药之术发扬光大,他不仅嗜食“五石散”,还到处大力推广“五石散”。

“五石散”原本是张仲景发明的伤寒药,药性燥热。吃过药的人会觉得血气上涌,浑身燥热难耐,热食厚衣根本受不得,必须吃寒性的食物发散药性,因此也称“寒食散”。但大多时候,光靠寒食解决不了问题,服药者得用宽衣解带赤身裸体来散发燥热。由于药性发作后,服食者的皮下毛细血管反复充血,皮肤异常敏感,只能穿旧衣。更有甚者,服药过量一命呜呼的也不在少数。

“五石散”价格不菲,不是一般人家消受得起的,在当时属于有钱贵公子们的娱乐。而这些贵公子又大多舞文弄墨,号曰“名士”,久而久之,吃了“五石散”以后的癫狂姿态就被雅称为“名士风骨”了。

既然吃了“五石散”这么难受,那么何晏为何还要大力推广,名士们为何趋之若鹜呢?原因很简单,为了壮阳。“五石散”是用石钟乳、紫石英、白石英、石硫磺、赤石脂五味石药合成的一种中药散剂。这其中,有三味药具有壮阳功效,所以说,“五石散”其实就是一剂壮阳药。何晏沉溺女色,以致体虚,所以需要这等猛药来重振雄风。因此晋代名士皇甫谧才有了“何晏,耽生好色,始服此药”的记述。当时的名士大抵也都好女色,因此开始跟风,于是有了服食“五石散”的热潮。

由此可见,何晏虽然形貌迤逦,但依然不乏男儿本“色”,对得起那个“伪”字,牢牢地在伪娘名人录里站住了脚。

何晏的“自爱”

伪娘有个通病,就是自恋。有着羡煞佳丽的容貌和一颗炽热的男儿心,想不爱上镜子里的自己都难!那么何晏是否具备这种自恋呢?

这种事情当然不能臆断,我们还是回过头来翻翻史书。魏晋男子好阴柔,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原因之一是前面所提到的“五石散”作祟,药力一发,个个红光满面、皮滑肉嫩;另一个原因,跟当时男宠之风日渐盛行有很大关系。古代君子好色,女色是下品,男色才是上上之道。汉哀帝为董贤不惜断袖,皇帝颜面完全不敌男色魅力。发展到魏晋时期,这股男宠之风更是发展到了一个无以复加的地步。历代都以男子“白面有须”为美,唯独魏晋时代的男子不流行蓄须,非要把白面收拾的跟女子无二才罢休。

世风如此,何晏当然不能免俗。据说,何晏喜欢扮女装,常在散朝后回家穿起女人衣服,浓妆艳抹,惺惺自恋。当然,这是野史所述,不能全信。但正史对何晏的自恋也是言之凿凿。《三国志》记述道:“晏性自喜,动静粉白不去手,行步顾影。”说的就是何晏自恋成癖,每天胭脂水粉不离手,走路都要顾影自赏。“盖欲以神况诸己也”,拿自己同诸神相比,歌颂自己的才智,他的自恋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比得了的。

顺带一提,《三国志》中对何晏的评价虽然不高,但绝不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诸多贬词”。恰恰相反,《三国志》对历来关于何晏的不实描述都做了批驳,有理有据。由此可见,《三国志》中对何晏的描述是可信的。何晏自恋,也是确凿无疑的事。

公主有话要说

史书中有这样一段奇怪的记述:

公主贤,谓其母沛王太妃曰:“晏为恶日甚,将何保身?”母笑曰:“汝得无妒晏邪!”

这里的公主,指的是何晏的发妻金乡公主。金乡公主回娘家跟母亲哭诉说:何晏的恶行一天比一天更甚了,万一哪天出事儿了,可怎么办?结果沛王太妃冷笑着说:那你就不用再嫉妒何晏了。

乍一看,这段话说得好像是金乡公主替夫君担心,而其母在说风凉话。可细一琢磨,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问题就出在何晏岳母的这句话上,关键词是“妒”。金乡公主究竟在嫉妒什么,以至于沛王太妃会说出这样的一番话呢?

根据金乡公主的描述,我们可知:何晏“为恶”的后果,是使其无法“保身”;而按照沛王太妃的说法,何晏不得保身的结果,是金乡公主“汝得无妒晏邪”。也就是说,如果何晏因为自己的“恶”丢了性命,金乡公主是得利的一方,不用再嫉妒了。

有人说,金乡公主嫉妒的会不会是何晏在外面养的女人呢?毕竟,何晏是风流才子,常在外头拈花惹草,引起老婆的嫉妒,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事实真是这样吗?

我们先来看看这个“妒”的对象。如果金乡公主真的嫉妒的是何晏的小妾,那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对方解决掉。西汉吕后嫉妒戚夫人,将其削为人彘,手段狠辣;金乡公主皇家出身,这等手段岂能不知?毕竟,小妾死掉总好过夫君没命自己守寡吧?更何况,堂堂正室,也犯不着为了一个子虚乌有的女人上火着急。所以,正像沛王太妃说的那样,何晏不得保身,“汝得无妒晏”。也就是说金乡公主嫉妒的对象,正是何晏本人。

那么,金乡公主所说的“为恶日甚”,指的又是什么呢?《三国志·魏书·何晏列传》中说得很清楚:当时曹爽当政,何晏得势,于是提拔了自己以前的一帮狐朋狗友,闹得满朝不满。所以,这个“恶”说的其实是何晏在政治上的失策,而非其在私生活上的不检点。

再来看看“妒”的含义。人会产生嫉妒的心理,说明对方肯定有比自己强的地方。换言之,何晏身上有令金乡公主嫉妒的因素存在,甚至到了恨不得何晏一命呜呼方能后快的地步。那么,何晏身上有什么让老婆如此嫉妒呢?

金乡公主贵为皇亲,门第出身肯定强过何晏,没什么可嫉妒的;一介女流,也不会嫉妒什么“名士风骨”;何晏为政失当,金乡公主看得一清二楚,可见其政治素养过硬,更不用嫉妒夫君那半瓶醋;唯一可能让金乡公主这个女人嫉妒到无以复加的,就是容貌!

真相就是何晏有着让妻子都嫉妒的艳丽容貌!金乡公主的生母是沛王太妃,也就是后来沛王曹林的母亲杜夫人。这个杜夫人又是谁呢?据传,就是大名鼎鼎的貂蝉!貂蝉的女儿,自然是倾国倾城的绝色美女。能让此等女子嫉妒的男人,其容貌、姿态到底是怎样一番柔美模样,不必细说,大家也能在心中猜出个大概。

不过,何晏人在朝野就要服从朝野的规矩,不能僭越。“傅粉何郎”专心玄学,在政治上站错了队,最后落得个名裂身死的下场,可惜了一副绝世风姿的皮囊,令人扼腕。

链接一:何晏的花样童年

何晏是东汉大将军何进的孙子,幼年丧父,其母尹氏改嫁给曹操。此时的曹操刚刚大破吕布,在朝中如日中天。迎娶何进的寡妇儿媳尹氏,应该算得上是政治婚姻。不管怎么说,何晏就此成了曹操的继子。照理,何晏属于寄人篱下,日子不会好过。何晏则不然,整天在宫中胡闹,看见世子曹丕穿什么样的衣服,自己就要找件一样的披上,令曹丕深恶痛绝。在封建时代,贵族阶层的穿着是有讲究的,不是你想穿什么就能穿什么的。皇亲国戚可以穿的,旁人就穿不得。曹丕当时是世子,也就是曹氏集团的正统继承人,其衣装定是有特殊讲究的。“拟太子衣装”,何晏的作为又僭越了。曹丕很讨厌这个“干弟弟”,从来不叫他的名字,而管他叫“假子”,也就是“继子”、干儿子的意思——虽然不太好听,但也不是什么辱人之言。要知道,曹丕是出了名的善妒之徒,差点逼死自己的亲弟弟曹植。而对何晏,碍于曹操的宠爱,再痛恨充其量也只是给他起个“蔑称”而已。

何晏得宠,一说是因为其聪慧,七八岁便慧心大悟,可以帮曹操解读兵书;但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相貌出众,惹人怜爱。

当时,曹操还有一个继子,是吕布部将秦宜禄的儿子秦朗,小名阿苏。阿苏的生母杜氏可谓大名鼎鼎,正是后世名列四大美人的貂蝉。有这等绝色的生母,阿苏的相貌也不会差到哪去。但阿苏却不敢同何晏一般放纵,为人处世都很小心。

会不会是子凭母贵,何晏仗着自己的母亲受宠而胡作非为呢?子凭母贵倒是实情,但这个“贵母”并非尹氏,而是阿苏的母亲杜氏!在曹操的侧室排位上,杜氏比尹氏要高,说明她在家中的地位更显赫。原因有这么几条:

其一,迎娶尹氏是政治上的需要,因此曹操并不太喜欢这个女人;而杜氏是曹操见色起意临阵夺来的夫人,肯定非常疼爱。

其二,尹氏所代表的东汉旧臣此时对于曹操来说已经没有太大的价值;反倒是杜氏,更能安抚吕布的旧部,在收编吕家军方面很有发言权。

所以说,阿苏其实是有资本凌驾于何晏之上的,至少在家世上完全不落下风。但他不敢像何晏这般张狂骄纵,肯定是觉得自己有不如何晏的地方。横比竖比,处处都要强于何晏,那唯一可能落下风的,就只有容貌了。幼年何晏之美,可见一斑。

真正让何晏失去曹操宠爱的,是他7岁时干的一件蠢事。此事就是“划地为庐”。当时何晏在宫里闹着玩,画了一块方形的地,号称“何氏之庐”。事情传到曹操耳朵里,顿时激起了曹操的疑心。何晏此时为曹操继子,是曹家的人;“划地为庐”却称其为“何氏”之地,分明是别有用心想要取而代之!不过到底是曾经的心头肉,曹操也没深究,把何晏送回了姥姥家,就此断了他跟曹氏集团的联系。

链接二:吃药吃出来的“名士风骨”

魏晋时代的文人是中国历史上最不同凡响的一群。除去绝世的诗词歌赋,最为后人津津乐道的,恐怕就是他们放浪不羁的“名士风骨”。事实上,这种“风骨”更多源于服食“五石散”所产生的药物反应。

中国人服食石散的历史可谓悠久,其渊源可以上溯到春秋战国时期。老庄思想和玄学理论在这其中作用颇大。所谓“石散”,就是磨成粉的矿物。扁鹊时代就已经开始用石散治病,而屈原更认为“食玉英”可以“与天地兮比寿”,可见在当时石散已经被上流社会当作仙丹看待了。到了秦汉时代,石散已经基本失去了真正的药用意义,成为修炼“仙术”,追求长生的必备之物。

“五石散”的配方失传已久,史籍上记载的配方不下几十种。目前广为认可的“五石散”配方是石钟乳、紫石英、白石英、石硫磺和赤石脂。按照现代化学分析,都是含有一定毒性的矿物,长期服用,后果可想而知。

在何晏掀起服食“五石散”的风潮之后,魏晋名士争相效仿。这五种石散价格不菲,因此“服散”也成为一种彰显身份的方式。不少人附庸风雅,佯装吃了“五石散”,装疯卖傻。被戳穿之后,自然贻笑大方。

“五石散”药性燥烈,药性需要靠饮酒催发,不然就容易憋出病来。发作之后,浑身燥热难耐,脱光衣服都不行,要躺在冰面上嚼冰块去热。昏头涨脑之际,脾气自然暴躁,身旁有苍蝇居然拔剑追赶;走路都要沿着墙根的阴影,免得日晒发狂。衣服也不能穿厚重、浆洗过的,只能穿旧衣服。因此,名士们的个人卫生都很成问题,各种寄生虫在身上乱窜。其中以虱子最多。

名士王猛“扪虱谈天下”被传为千古美谈。王猛是不是也服用“五石散”,我们不清楚,但至少说明,在当时名士身上有虱子是很常见的事情。衣服常年不洗,吃药之后有燥热出汗,不长虱子才怪!

所以说,魏晋时代名士们狂放的言行、飘逸的衣着并不全是追求自然个性所致,大半都是服药惹的祸。

链接三:兄妹婚配是真是假?

何晏的妻子是曹操的女儿金乡公主,这段婚配可谓金童玉女的天作之合。但不少资料上都称这段婚姻为“乱伦”,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原来,根据《魏末传》中的说法,“晏妇金乡公主,即晏同母妹”。后世也有不少人认同这一说法,何晏乱伦之说就此传开。但也有人不以为然,裴松之就是其中之一。他在《三国志注》中引经据典驳斥了这种说法,并蔑称《魏末传》为“底下书”,也就是野史、小道消息,不足为信。

《魏末传》中记载,金乡公主的母亲是“沛王太妃”,也就是说,金乡公主跟沛王曹林是兄妹。曹林的母亲是杜氏,也就是后世所说的貂蝉;而何晏的生母姓尹,显然不是同一个人。而之后,在同一本书中又说金乡公主是何晏的“同母妹”。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显然不能令人信服,难道真的像裴松之说的那样,“底下之书不足信”?

我们不妨臆断一下,有没有可能金乡公主的生母确是尹氏,但后来被过继给杜氏抚养呢?这种可能性不能说没有,而且很大。《魏末传》虽然是“底下书”,但记述并无太多荒谬之处,因此这种前后矛盾的说法可能是作者有意为之,暗示金乡公主实际上是沛王太妃的养女。毕竟,没有一本书能确定金乡公主的生母到底是何许人也;在曹操的妻妾中,相互间收养对方子女的事情并不少见。卷五《后妃传》载:“建安初,丁夫人废,遂以(卞)后为继室,诸子无母者,太祖皆令后养之。”裴注引《魏略》也记载过:“太祖始有丁夫人,又刘夫人生子修(即曹昂)及清河长公主。刘早终,丁养子修。”可见,这种假说于情于理都是讲得通的。

尹氏可能早亡,也可能体弱,无力抚养这个女儿,于是就把她过继给杜氏当养女——反正古代重男轻女,女儿谁养都一样。当金乡公主长大之后,出于政治上的考虑,曹操将她嫁给了何晏。对于一代枭雄曹操来说,女儿不过是自己手中的棋子而已,礼法之流在政治利益面前统统都要让路。这也可能是金乡公主嫁给绝世美男之后终日苦闷的原因吧。

链接四:魏晋时代的“潮男”穿什么?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魏晋时代,男子尚阴柔,对美的追求更是孜孜不倦。

在魏晋之前的两汉,男性的主要服装款式是“深衣”。深衣是一种直筒式的长衫,把衣、裳连在一起包住身子,分开裁但是上下缝合,因为“被体深邃”,因而得名。说得通俗点,就是一种连体服,在边缘配以各种颜色的饰边,很是雍容典雅。

深衣发展到魏晋,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魏晋时期,传统的深衣早就不被男子所采用,倒是女性中有不少人穿着。魏晋名士是引领时尚风潮的一群人,他们的穿着打扮经常被大众效仿。对于这些经常服用“五石散”的人来说,汉制的深衣简直就是一种刑具,宽袍广袖的大袖长衫才是他们的最爱。这种服装不仅更为宽大,还装饰有“纤髾”。所谓“纤”,是指一种固定在衣服下摆部位的饰物。通常以丝织物制成,其特点是上宽下尖形如三角,并层层相叠。所谓“髾”,指的是从围裳中伸出来的飘带。由于飘带拖得比较长,走起路来,如燕飞舞。另外,在用料上,大袖长衫也抛弃了以往的麻布,转而使用更为轻薄的纱、绢,或者柔软的棉。因此魏晋名士行动坐卧都有一种超然的飘逸之风,这曼妙飞扬的大袖长衫功不可没。

魏晋时代的冠帽也很有特色。古人长发,对冠帽是很看重的。这时期,汉代的巾帻依然流行,但形制上已经有了不小的变化。帻后逐渐加高,下大上小,像一顶小尖帽子一般罩在脑顶,煞是好看。以往不同身份的人所用的冠帽是不同的,不能僭越。但魏晋时期的这种巾帻却上下通用,上至达官显贵,下到贩夫走卒都能使用,真是封建时代难得一见的平等风气。又因为这种笼冠大多使用黑漆细纱制成,因此也叫“漆纱笼冠”。

另外一种有趣的服饰是曲裾深衣。这种衣服是汉代直裾深衣的前身,在战国时期广为流行。魏晋时期再次复兴,也算得上是一种“复古风潮”。这种曲裾深衣不仅男子可以穿,在女性服饰中也是常见的款式,是一种较为中性的打扮。

有记载说何晏经常穿着女子的衣服搔首弄姿,应该是一种讹传和误解。他穿的应该就是这种曲裾深衣,实在是魏晋男子平常的装扮。不过当时居然就已经有了男女皆可穿着的中性服饰,不知道是魏晋女子地位高呢,还是当时的男子太阴柔。

掷果盈车唯潘郎

潘安(247—300年),本名潘岳,字安仁。荥阳中牟(今河南)人,西晋文学家。曾任司空掾、太尉掾、河阳县令、怀县令、太傅府主簿等职。死于“八王之乱”,罪夷三族。

潘安的全名应该是“潘安仁”。潘安这个简称之所以喧宾夺主,是有原因的。在唐以前,潘安是以“潘岳”本名出现的,被歌颂的大都是才学和孝道。但到了唐代,人们对潘岳的趋炎附势非常不齿,刻意淡化他的“优点”。谈及他的时候,也多以“潘郎”、“檀奴”之类的代称相称。久而久之,世人只知檀奴美,不晓潘岳才。才子潘岳沦为美男潘安,这番改头换面,更是因为杜甫的一首《花底》。为了对仗需要,杜甫把“潘安仁”简称“潘安”。无心插柳柳成荫,潘安仁的本名被弃之一旁,“世称”却流芳百世,也算是奇事一桩了。

恐是潘安县,堪留卫玠车

潘安很美,美得像女人一样。作为“伪娘”,论外貌绝对可称得上闭月羞花。为什么这么讲呢?这是有根据的。

潘安的小名叫檀奴,也称檀郎。“檀”这个字,在古代常被用来形容女性嘴唇红润,比如“檀口香腮”;而“奴”,单看这个字的部首构成就知道意指女性的成分居多,古时候的女性更以“奴家”作为自称。因此,潘安的这个小名其实是有深意的,寓意他小的时候像小女孩一般貌美,嘴唇红润、面容姣好。

长大以后的潘安愈发可人。“潘岳妙有姿容,好神情。”当时,贵族少年流行玩弹弓,弹弓打得好必然夺人眼球。但潘安只要把弹弓别在腰间,乘车出行,就会引来洛阳的妇孺围观。上至八旬老妪,下至黄发女童,成群结队慕名而来,都想要一睹潘安的姿容,可谓盛况空前。“妇人遇者,莫不连手共萦之。”即为了表达爱慕和敬仰,妇女们就向潘安的车上“掷果”。

“掷果”是古代女性表达对男性爱慕的方式,就像如今的献花一样。因此,古代的文人常常套用这个词,当作男性受欢迎的“证据”。李白曾经写过“遥知向前路,掷果定盈车”;《醒世恒言》中则有“何郎俊俏颜如粉,荀令风流坐有香,若与潘生同过市,不知掷果向谁傍”的说法。可见,古时候,男性是否受到女性仰慕,能收到多少水果是一个硬性指标。而潘安的相貌,比“傅粉何郎”还要俊上几分。

整个洛阳城的女性倾巢出动,潘安貌美的名气可想而知。结果,车子被装满了,潘安直接打道回府。当时,有个叫张载的,长得极丑,也学潘安驾车出游,结果非但没得到水果,反而被一众妇孺狠狠打了一顿,怏怏而去。以上这段故事在《世说新语》和《晋书》中都有记载,其典故叫作“掷果盈车”。

当时,还有一个美男子叫作夏侯湛,跟潘安是密友,总是结伴出行。老百姓称赞他们的美貌,谓之“连璧”。“连璧接茵”连同“掷果盈车”一道,成为惊艳百世的浪漫传奇,也印证了潘安的美貌绝对是空前绝后的。

才子情谊深,桃花映娇容

潘安出身很好,其祖父潘瑾是安平太守,父亲潘芘任过琅琊内史。可以说他是典型的“官二代”。潘安自幼才学很高,甚至因才学出众遭到同僚嫉妒,十年不得升迁。从司空掾、太尉掾一路降到县令,官是越做越小,名气却越来越大。但凡出名的才子,都少不了自负的毛病。潘安郁郁不得志,也无心政事。他在河阳县当县令的时候,息讼浇花,种了满县的桃树。每到春暖花开时,满县的桃花竞相绽放,绵延数十里,煞是好看,也因此留下了一个“河阳一县花”的美谈。

潘安文辞华丽,气度恢宏,笔下《秋兴赋》、《闲居赋》以及《藉田赋》都是情真意切、文字柔美的名篇,堪称当时汉赋的巅峰之作。潘安写的《悼亡诗》首开悼亡题材之先河,历代都被推为第一,对后世的影响深远。《世说新语》和《晋书》中都有“陆才如海,潘才如江”的说法,这里的“陆”是指西晋著名文学家、书法家陆机,潘安能够与陆机并肩,可见其才华横溢。而这旷世文采也正是潘安得以名垂千古的重要因素之一。

除了美貌和才华,重情重义也是潘安傲视“伪娘”之林的重要资本。才子多风流之辈,“多情”已经成了其固定标签。但潘安却另类得很,终其一生只娶过一房妻室。这在男人动辄三妻四妾的西晋是非常罕见的。潘安同妻子杨媛姬感情很深,妻子死后,潘安悲痛异常,甚至为此白了头发,终生未娶。后世有感于他的深情,以此为典,名曰“潘杨之好”,形容夫妻感情深挚。唐人更有不少诗句吟咏此事。比如卢照邻《哭明堂裴主簿》:“缔欢三十载,通家数百年。潘杨称代穆,秦晋忝姻连。”孟浩然《送桓子之郢成礼》:“为结潘杨好,言过鄢郢城。”等等,不一而足。

潘安不仅痴情,还是个孝子。查查他的履历表,就会发现,潘安的仕途可谓“一路向背”,基本就是降职外放再降职再外放的死循环,官当得实在不容易。但他在河阳县令任上时,为了照顾病重的母亲,竟然反复向上官请辞。上官再三挽留,潘安说:“我如果贪恋荣华富贵,还算什么儿子呢?”上官被他的孝诚感动,于是允许他辞官。此时潘安家境已经很贫寒了,没有当官的俸禄,照顾母亲实在是很艰难。堂堂绝世美男,为了照顾母亲,不仅下地耕田种菜,还喂了一群羊给母亲挤羊奶。在他的细心照料下,母亲的病日渐好转,晚年生活非常幸福。这样的孝子,自然为世人动容。当时流行的《二十四孝》就把潘安“辞官奉母”的故事收录其中,广为流传。

但潘安这个人,空有一身才华,却缺少政治头脑。在总结自己为官失败的经验时,自负的潘安丝毫没有认识到是自己的趋炎附势害了自己,反而觉得自己依附权贵的手段还不够高明。于是他拼命巴解当时的太傅杨骏,在杨骏失势后又转投贾谧门下,毫无气节可言。最终贾谧倒台的时候,潘安不仅自己被杀,连老母亲都未能幸免,身首异处。

潘安在中国已经成为一个鲜明的文化符号,是“美男子”的代名词,也是西晋男色时代的杰出代表。作为男性美的标志性人物,潘安的相貌、风度和才学都受到后人的反复吟咏,千古不衰;但他空有才华,却无处施展;相貌俊美,却少些男儿气度;志比天高,最终却落得个家破人亡的下场。这样一个充满了矛盾性和悲剧色彩的男人,因其相貌永载史册,也写就了一段异彩纷呈的“伪娘”传奇。

链接一:破灭一夜白头的神话

潘安才华横溢,可惜政治眼光不到位,总是站错队上错车,因此一生都不得志。可能是因为心结无解,因此潘安早生华发,留下个“潘鬓”的说法,被后人拿来当作白发的代名词。欲知潘鬓愁多少,一夜新添白数茎!可见,古人总是将白发同负面情感联系在一起的。或悲,或愁,总之一夜青丝变白头,好不凄凉!那么,因大悲大愁而一夜白头真的可能吗?

先来看看头发变白的机理是怎样的。人体内含有黑色素,能够使我们避免紫外线的侵害。因此在日照强烈的低纬度地区居住的人,皮肤毛发里的黑色素含量比较高,生就巧克力一般的肤色,即为“黑人”;而在高纬度地区居住的人,不需要那么多的黑色素,因此皮肤苍白,高鼻深目,是为“白人”;至于神州百姓,正好夹在中间,被称为“炎黄子孙”。

所以说,头发之所以是黑色的,主要是因为头发中蕴含的黑色素所致。那么头发变白是不是因为头发里的黑色素减少了呢?实际上,白头发并不是黑发褪色,而是其中根本就不含黑色素。换言之,头发变白是因为黑发被白头发顶包了!这恐怕跟大多数人想象得不太一样。

目前,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负面情绪能够影响人体内黑色素的代谢,所以说大悲大愁而一夜白头是没有科学根据的。但是,悲情愁绪的确会作用在头发上,但效果并不是白发,而是脱发。这是因为紧张焦虑等情绪会导致毛孔收缩,压迫毛囊,导致头发脱落。按照这个推论,古时候的才子佳人们,备受情劫煎熬,最多也就是一夜秃头。发如雪的美景肯定不会出现,清晨起来直接遁入空门倒是可行,连剃度的麻烦都省去了。

“潘郎何用悲秋色,只此伤春发已华。”看来,这等意境只能是后人美好的寄愿,恐难成真!

链接二:千年前的追女攻略

自打人类文明出现,男性就没断过追逐异性的念头。时光流转,洗不掉的是男性心中永恒的欲望。“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千年前的诗篇道出了男人亘古不变的心声。不过,感情这回事儿,是双向选择。莫道才子慕佳人,也须美女爱英雄。如何对心上人尽诉衷肠,博得美人青眼,自古就是个技术活儿。

《水浒传》中王婆给西门庆总结了五条“追女圣经”,虽然动机不纯,但其中的道理却同“潘驴邓小闲”这五条令古人纵横情场的金科玉律是相同的。

第一条就是“貌似潘安”。美男自古人人爱,俊美的相貌自然是博得佳人芳心的首要因素。毕竟要追女,对方对你的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心里美”需要时间去沉淀,“外在美”则能给你争取到关键的时间。

第二条,要有驴一样的性能力。这不是什么不能放在台面上说的事儿,毕竟,生理需求也是维系感情的重要手段。不过这一点还需要日后慢慢被姑娘“发现”,切莫操之过急。两情相悦,才好做比翼鸟。

第三条,是金钱。邓通是汉代的大富翁,一掷千金是常有的事儿,常被古人拿来比喻家财万贯。物质上的保障能让精神上的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有情饮水饱那是虏获芳心之后的事儿,在那之前,充裕的金钱还是非常需要的。

至于“小”,说的并非年纪要“小”,而是跟女性相处,要处处小心谨慎才行。古人追女,讲究的是恒心和毅力,朝三暮四只能自毁前程,万万使不得。仔细揣摩对方的心意,从一颦一笑捕捉心绪的蛛丝马迹才是上上之道。毕竟,古人不像今人这样开放,对感情的表达还是很含蓄的,一旦错过暗示,可能就要同美人失之交臂了。

最后一条是“闲”。追女是很耗费时间的事情,没有大把的光阴陪在佳人身边是不行的。古时候没有手机没有网络,交流的主要方式是书信。当时的邮政系统又很不发达,今天寄出去的信,等到了对方手中或已经年。以这种效率谈情说爱,谈得成才怪!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守在佳人身旁,抓住一切机会尽诉衷肠,用时间战胜一切。

这么看来,古人要想成功追女,还真不容易。难怪真挚的情感在古代是那么难能可贵了。

链接三:马屁精潘安

遍翻史籍,都说潘安貌美有才华,但对他的人品却语焉不详。美男潘安的人品,似乎有待商榷。

史书载:“岳性轻躁,趋于世利。”也就是说,潘安其实是个马屁精。但此公拍马屁的本领实在不高,不仅次次被“踢”的头破血流,最后还因为拍马屁丢了一家老小的性命。

潘安早年出仕的时候,正赶上晋武帝躬耕籍田,上演“亲民秀”。潘安很识相,写了很多辞藻华丽的诗词歌颂皇帝。这样高调的拍马屁,弄得皇帝和同僚面子上都很挂不住,心生不满。于是乎,潘安十年没有得到晋升任用,第一次尝到了“马蹄”的滋味儿。

人到中年,好不容易得到了一个县令的职位,潘安兴奋不已。不过这次他学乖了,不敢搞太多的表面功夫,扎扎实实地做出了不少政绩,终于得到了领导的赏识。太傅杨骏很赏识潘安的才华,让他给自己当了主簿——也就是现在的秘书长。从外放一跃成为京官,潘安也算是咸鱼翻身。可惜好景不长,杨骏不久就犯事儿丢了性命,潘安受到牵连,被官府除名了。仕途受阻,潘安不甘心,乱拍马屁的毛病又犯了。

当时,皇帝司马衷是个白痴,因此贾皇后专权。她的内侄贾谧因此很是受宠,权倾朝野。看准了这一点,潘安跟石崇等人一起向贾谧谄媚,以求飞黄腾达。石崇很有钱,平日花天酒地,是那种没事儿就跟人斗富的主儿。跟这样的损友混在一起,潘安的操行也高不到哪去。

为了博得贾谧的欢心,潘安等人可谓煞费苦心。每次贾谧出行,潘安和石崇就早早在门口等候;贾谧的车辇经过,潘安等人赶紧下拜;车队过去许久,他们还不肯起身,对着车轮扬起的灰土一拜再拜。这种做法当然会引来旁人围观,也会传到贾谧的耳朵里。为了博得权臣青睐,谋个一官半爵,潘安可谓寡廉鲜耻,把所谓的“名士风范”抛到了九霄云外。世人不齿他们的行径,戏谑地把潘安、石崇等人称为“贾谧二十四友”。

贾谧志大才疏,为人骄纵。作为常侍,他经常出入东宫,跟太子相熟。但他不仅没把太子放在眼里,反而多次顶撞,令太子很是不满。贾谧竟然跟贾皇后商量,决定陷害太子谋反!这种胆大包天的计划潘安等人竟然也欣然参与,其愚蠢可见一斑。贾谧灌醉太子,之后让潘安写了一篇祭神的文章让太子抄写。大醉的太子不知是计,胡乱写了一篇狂草。潘安接过来,随意勾画几笔,就成了太子“谋逆”的证据!

害死了太子,本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哪知道却捅了马蜂窝。统领禁军的赵王司马伦借机发出讨逆檄文,举兵攻入皇城,扬言废后。兵荒马乱中,贾谧被杀,贾皇后被贬为庶人。而马屁精潘安也难逃一劫,一家老小都成了刀下亡魂。

潘安是个孝子,早年曾经“弃官奉母”,孝行美谈世人皆知。但正因为潘安的失节,导致宋人编纂的《二十四孝》中,将潘安的故事剔除。因为趋炎附势,不仅全家遭难,以前做过的好事还被一笔勾销,潘安这个美男子,还真是让后人哭笑不得!

链接四:晋代少年为何喜“挟弹”出游?

所谓“挟弹”,就是指随身带着弹弓。弹弓虽小,历史却很悠久。早在两千年前,就有“以隋侯珠弹千仞之雀”的记载,虽然是一句戏谑之言,但也表明了弹弓的古老是千真万确的。

西汉贵族子弟喜欢玩弹弓。《西京杂记》中曾记载,汉武帝时,韩嫣好打弹弓,用的弹子都是黄金打造的,富贵至极,以至长安城内出现了一批依靠捡韩嫣的金弹子以求温饱的穷苦孩童。韩嫣字“王孙”,后世就用“挟弹王孙”来形容纨绔子弟。

两晋继承汉代遗风,在此基础上更添浮华。打弹弓这种“贵族游戏”相比射箭,更加随意自由,入门也容易,因此广受贵族子弟追捧,成为一种时尚。不管会玩不会玩,出门不带一把弹弓在身上都不好意思跟别的公子哥打招呼。

因此,当时富家子出游往往是挟弹携壶。名为打鸟,实为炫耀。因此潘安才会“挟弹出洛阳道”,引来洛阳妇孺竞相围观,成为一道风景。这样一来潘安自然“出不去城”,于是打道回府。潘安弹弓打的如何我们不知道,但他作秀的功夫绝对是不落旁人的。

要想打好弹弓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小东西不像弓箭,取准困难,射程也有限,因此对使用者的臂力和眼力要求颇高。桓荣祖和长孙晟都是名载史册的弹弓好手,前者能射尽飞鸟羽翼“生取”,后者可以连发十数弹击落群鸟,技术可见一斑。

弹弓虽然好玩,但“外不足御寇盗,内不足禁鼠雀”,纯粹是一种娱乐工具。胸怀大志之人是不会沉溺于此的,倒有不少懒散帝王乐此不疲。春秋时,晋灵公就喜欢站在高台上用弹弓打人,看着中弹者抱头鼠窜的样子甚是欣喜,开怀大笑。而西晋的前朝曹魏末帝曹芳也是个喜欢玩弹弓的主儿。结果,玩着玩着,天下丢了,命也没了,实在是玩物丧志的典型,连当年那扶不起的阿斗都不如。

翩翩璧人 蓝颜薄命

卫玠(285—314年),西晋权臣卫瓘之孙。他是魏晋之际继何晏、王弼之后的著名的清谈名士和玄理学家,初任太傅西阁祭酒,后任太子洗马。

自古红颜多薄命,长使英雄泪满襟。“薄命”二字,似乎是专属于美人的宿命。无论是亡灭夫差的西施还是媚惑吕布的貂蝉,纵使倾国倾城也难逃惨淡命运。不过,造化弄人,变化无常。薄命者并非只有红颜,在中国历史上就有这样一位薄命的“蓝颜”,他就是魏晋“伪娘”中最为独特的一位——被粉丝“看杀”的璧人卫玠。

卫君谈道,平子绝倒

说起卫玠,最为人所知的大概就是“璧人”和“看杀”这两件逸闻了。实际上,卫玠不光有一副绝世的艳丽皮囊,更是响当当的才子。

卫玠一家,三代为官。祖父曾经官拜太尉,位高权重;父亲卫恒,做到尚书,也算朝中显贵;到了卫玠这一辈,年纪轻轻就担任太傅阁祭酒,不久又被选为太子洗马。所谓“洗马”,是太子的随从官,常常作为太子出行的先导。可别小看这小小的随从官,东宫太子有朝一日继承大统,必定要擢拔身旁旧臣扩充实力。作为太子的侍从官,被提拔的机会非常大,前途无量。因此,这个职位在当时炙手可热,世家公子都有意担当。

魏晋之时,没有科举制度。朝廷选拔官吏,依据的是九品中正制。这种选拔人才的体制,一来要看出身门第,二来要讲才学名声,以此为标准挑选“贤有识鉴”的士子。卫玠出身官宦世家,门第自然不用说;但要在当时众多的贵族子弟中脱颖而出,他必须有过人的才学和名望才行。卫玠赖以成名的,就是在魏晋时代风行一时的玄学和“清谈”。

魏晋时代,建立完整玄学体系的有两个人,一个是“傅粉何郎”何晏,另一个是24岁就悄然离世的王弼。卫玠继承了王弼的理论体系,算得上“王氏门徒”(这一对师徒都英年早逝,也算一种机缘)。当时的上层社会好玄学,名士聚会谈论的都是老庄之理。因此是否通晓玄学理论是当时能否跻身上流社会的重要指标,也是出将入相的第一步。卫玠很早就开始研究老庄,很有心得,加上有王弼的珠玉在前,在玄学领域如鱼得水,名声很大。卫玠能言善辩,擅长“清谈”。这“清谈”说起来很有意思。“清”当然是相对于世俗之事来说的,也称“清言”。当时的清谈,就如同今日的辩论会一般,有固定的题目。而且,不能谈论家国之事,只能讨论玄学理论。如果有人提及如何治国安邦,就会遭人讥笑,谓之曰“专谈俗事”。卫玠口才好,理论扎实,每每都能在清谈辩论中占据上风。王敦说王弼“吐金声于中朝”,称卫玠“复玉振于江表”,对卫玠在当时玄学界的地位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这样的名声和家世,足以在当时的政坛中大展拳脚。可惜天妒英才,璧人早逝,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珠玉在前,觉我形秽

卫玠被称为“璧人”,这个称号是他很小的时候获得的。年少的卫玠就已经出落得秀美动人,见者无不惊叹。小卫玠乘坐羊车上街,见到他的人都以为这个小孩儿是玉雕出来的,争相观看,甚至达到了“观之者倾都”的程度。当时,天下大乱,老百姓的娱乐活动很少。因此,围观“璧人”这种事就成了全民狂欢的盛事。不过,人山人海中,能一睹卫玠真容的为数并不多。其他人都是道听途说,卫玠的容貌也越传越美,成为群众偶像。

那么,卫玠的真实样貌是怎样的呢?史书记载,卫玠“丰神秀异”,“见者皆以为玉人”。寥寥数字,就把卫玠的“伪娘”姿态描绘得淋漓尽致。丰神秀异,说的是卫玠风姿神态非常出众,异于常人。在当时,男子要“状若妇”才算得上美,“伪娘”俯拾即是,能被史书记载为“秀异”的,实属难得,可见卫玠的美貌程度非同寻常。魏晋时期,美男子辈出,百姓应当见怪不怪了。可被尊为华夏美男标杆的潘安也只能让洛阳妇孺携手相环,卫玠的出现却能引起全城震动,男女老幼倾巢出动。由此可见,卫玠的容貌已经脱离了只能吸引女性目光的“英俊”,升华到了一种超脱性别的“美”。区区“伪娘”已经不足以概括他的姿容,“绝世独立”方能形容他的丰神。

另外一件事也能佐证卫玠的美。当时,卫玠的舅舅、骠骑将军王济“俊爽有丰姿”,也是很出名的美男子。可每次见到自己的外甥,王济都要感叹:“珠玉在前,觉我形秽。”又尝语人曰:“与玠同游,炯若明珠之在侧,朗然照人耳。”在当时,可以称为“璧人”的美男子并不少,可被人赞为“明珠”的还不多见。“明珠”这个词,同温润典雅的璧玉不尽相同,本身就带有些许阴柔的味道。可以想象一下,在相貌清丽、沉静典雅的卫玠面前,王济心中是怎样一种复杂的心情。

翩翩璧人,蓝颜薄命

尽管卫玠才貌出众,但却非常薄命。卫玠年幼的时候,正值西晋政治动荡,国祚将尽。司马氏诸王相互猜忌,钩心斗角;朝中外戚专权,诛杀大臣。国都之内人心惶惶,人人自危。而在国境以北,东胡部族羽翼渐丰,虎视眈眈。卫玠5岁那年,显赫一时的祖父和父亲都被贾皇后诛杀,卫家从荣耀的巅峰直落潦倒的谷底。如果不是贾后一党随后也被司马氏斩尽杀绝,卫玠可能就成了政治斗争的牺牲品。这样的童年必然谈不上幸福,只能说是卫玠悲剧一生的一个小小预演罢了。

卫玠身体不好,是典型的病才子。可他擅长的“清谈”偏偏是非常消耗体力的活动。名士们常常和衣而坐,通宵达旦争论不休。这对于卫玠来说无异于慢性自杀,原本羸弱的身体每况愈下,话说多了都会病倒。他的母亲非常担心卫玠的身体,禁止他随意与人交谈。但盛名在外,常有人上门讨教。卫玠也不是浪得虚名之辈,对玄学的理解可谓精深,他的侃侃而谈常常让对手当场“叹息绝倒”,拜服在他的脚下。

《世说新语》中写道:卫玠曾问岳父乐广,人为何要做梦?乐广回答说,想象使然。卫玠又问,梦中之事未见于思想,怎么能说是想象呢?乐广解释道,那是以前曾经想过。卫玠不解,苦思冥想月余,依然不解其意,于是大病。老丈人得知以后,专程去为卫玠解释剖析,解开心结的卫玠这才逐渐好转。卫玠遵循探求一生的玄学滋养了他的心灵,却耗尽了他的精力,仿佛一把锋利的锉刀,把璧人一点一点化为齑粉。

凭借清谈获得的名声,卫玠当上了太子洗马,本来大有可为。可此时,北方五胡都已崛起,西晋遭到大举入侵,政权崩溃的日子近在眼前。为了躲避兵祸,卫玠决定南渡。好容易说服了母亲,举家搬迁,卫玠却死在了半路上。时年27。时人谓卫玠被“看杀”,实在是一种讽刺。

卫玠的一生,可以看作是西晋末年士大夫阶层惨淡经营的真实写照。这些显赫名士,空有满腹经纶却不关心家国大事,一心探求空洞缥缈的“玄学”。当北方的虎狼磨刀霍霍之时,依旧执着于清谈服食。最终难免国破家亡、客死异乡的命运。年少才非洗马才,珠光碎后玉光埋。所谓“蓝颜薄命”,莫过于此!

链接一:大话“羊车”

在有关晋代士大夫的史料中,我们总能看到有关“羊车”的记载。卫玠就曾“总角乘羊车入市”。那么,这“羊车”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晋人又为何对它情有独钟呢?

所谓“羊车”有两种解释。一种是指古代一种装饰精美的车子。根据《释名·释车》中的记载,“羊车。羊,祥也;祥,善也。善饰之车”。《隋书·礼仪志五》也说,“(羊车)其制如轺车,金宝饰,紫锦幰,朱丝网”。这种车子一般是作为达官显贵的短途代步工具使用的,由山羊般大小的小马拉着,因此得名“羊车”。羊车的另外一种解释是指小车。古代的车子都是畜力拖拽的,大小不一。为了划分车子的大小规格,常常用驽兽的体型来加以区分。以羊车为小乘,鹿车为中乘,牛车为大乘。这种划分方式同今日根据排量来区分汽车类型的做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不过,在晋代,羊车还有另外一层含义。这要从晋武帝司马炎说起。史书记载,晋武帝“常乘羊车,恣其所之,至便宴寝。”司马炎是西晋的开国皇帝,很有才能。当上皇帝后不久,他就兴兵南下,攻灭了偏安一隅的东吴,统一了天下。之后的几年里,司马炎励精图治,使得西晋的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史称“太康繁荣”。如果只看到这里,我们说司马炎是一代明君也不为过。可惜饱暖思淫欲,天下安定了,司马炎就开始大兴土木修筑宫殿,还广征民女充实后宫,最多时一度达到上万人。不过也不能怪司马炎荒淫无道,综观整个南北朝时期,“暴发户”皇帝比比皆是,论淫乱奢侈,晋武帝根本排不上号。

可能因为后宫嫔妃实在太多,司马炎实在临幸不过来,于是想了一个高招:每天晚上他都会乘坐一辆羊拉的小车在宫里巡行。羊不善负重,很快就会疲惫,任由宫人用竹叶卤汁引诱也不会前进半步。车子停在哪里,司马炎就在哪里过夜。久而久之,后宫便以羊车降临表示宫人得宠;不见羊车表示宫怨。正所谓“尽日羊车不见过,春来雨露向谁多”。

皇帝如此淫乱,整个社会风气也好不到哪去。魏晋男子阴柔之风骤起,道德败坏,为日后的灭亡埋下了种子。而羊车,也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化符号,伴随着晋代的国运兴衰,最终湮灭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链接二:玄学之风

综观魏晋名士,几乎都跟玄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当时士大夫阶层提倡的玄学,是一种崇尚老庄的思潮,探寻的是事物的根源和本体的层次,属于哲学范畴,跟周易、卜卦并不是一码事。“玄”这个词儿,最早见于《老子》:“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晋代玄学大师王弼进一步阐释了这一理论,“玄,谓之深者也”。换言之,玄学就是研究幽深玄远问题的学问。

玄学源起春秋,发展于两汉,到了魏晋,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理论体系。玄学是伴随着经学的衰落而兴起的。经学原本是一门偏重实证训诂的学问,但到了东汉却逐渐变成了一门“钻研”谶纬、甚至追捧道符巫术的荒诞理论。原本很有现实意义的清议时政不复存在,不同的学派之间相互竞争,甚至发展为党争,学术也变了味道,沦为政治斗争的附庸。东汉末年,党锢加剧,不少名士因“清议”名裂身死,经学之风也逐渐消沉。

到了魏晋时代,玄学之风在经学的残躯之上兴起。可能是由于看到了东汉经学卷入党争的惨烈下场,魏晋名士更多的是把研究玄学当成一种身份的象征,回避议论时政。因此,“清议”也就演变为“清谈”,淡而无味,可有可无。名士们寄情玄学,附庸风雅,借此逃避动荡时局带来的痛楚。为了争论虚无缥缈的问题,一群人废寝忘食争吵不休,经常有人体力不济。如果有人谈起如何治理国家,如何富国强民,立马会惹来一阵讥笑,仿佛这是很庸俗无聊的事情。我们之前提过的何晏、王弼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何晏精于宇宙理论,王弼则执着于追寻世界的统一性。如果是在太平盛世,研究这种形而上的东西可以活跃学术空气,是无可厚非的。可当时西晋外有五胡觊觎,内有八王作乱,形势一团糟。这种情况之下,作为国家栋梁的士族领袖,不但不思考富国强兵之道,反而对其嗤之以鼻,实在令人啼笑皆非。做学问做到不食人间烟火的地步,完全忘记了现实生活的种种,到头来,非但不能超凡出世,甚至还要落个枉死的下场,实在是本末倒置,得不偿失。

链接三:蓝颜红颜俱薄命

卫玠娶过乐广的女儿为妻。乐广是当时的鸿儒,非常有才华,对于玄学的研究也很深刻,善于解梦。在某些方面,连擅长清谈的女婿卫玠都要自叹弗如。有这样出类拔萃的父亲,乐广的女儿也非等闲之辈,即使不是天仙之貌也有倾世之才,同卫玠的婚姻,堪称绝配。因此,当时人们称赞乐广和卫玠为“妇公冰清,女婿玉润”。

可惜,这段“天作之合”并没给卫玠夫妇带来什么好运气,反倒间接要了他们的命。这要从乐广的另一个女婿,也就是当时的成都王司马颖说起。

司马颖是晋武帝的第十六个儿子,被封在四川为王。八王之乱时,司马颖作为其中重要的一股势力参与了问鼎九五之尊的争夺。起初,司马颖势大,一度进驻都城,拜丞相,增封二十郡。可惜司马颖空有图天下之心,却无帝王之才,在都城大搞家天下,任人唯亲。大好局势被他弄得乌烟瘴气,军民离心离德,最终失败,死于权臣之手。女婿不争气,岳父也受到牵连,乐广因此郁郁而终。卫玠见势不妙,举家南渡,名为躲避五胡南侵,实则是躲株连之祸。

不知道是不是受司马颖举家蒙难的刺激,卫玠的夫人在南渡之后不久就一命呜呼。卫玠对妻子之死似乎并不在意,不久就另觅新欢。当时,征南将军山简有个女儿,素有淑德之名。卫玠听说以后,上门求亲。山简久闻卫玠大名,当然求之不得,欣然同意。卫玠娶了新媳妇儿,高高兴兴地继续南下,谁知在豫章竟然暴毙,山氏女红盖头还没捂热就成了寡妇。

卫玠旷世奇才,相貌绝世,是典型的“高帅富”,当他的夫人肯定是痛并快乐着的。不料造化弄人,两任卫夫人都没得到好结果,一个往生极乐,一个独坐空房。所以说嫁人不是儿戏之事,光有好皮相还不够,“靠得住”才是硬道理。

链接四:“看杀”的真相

《世说新语》记载说,卫玠南渡至建康,因为太帅,被女子争相围观,“观者如堵”。卫玠不堪劳累,加上身体素来羸弱,最终一命呜呼。被粉丝活活“看杀”,这实在既是千古奇闻,又透着些许的荒唐味道。

可是,再翻翻《世说新语》,却发现其中赫然记录着另外一个版本的“卫玠之死”:“卫玠始渡江,见王大将军。因夜坐,大将军命谢幼舆。玠见谢,甚悦之,都不复顾王,遂达旦微言。王永夕不得豫。玠体素羸,恒为母所禁,尔夕忽极,于此病笃,遂不起。”

卫玠南渡之后,得到当时镇守豫章的大将军王敦厚待。王敦请他同当时的另一位名士谢鲲一道清谈。卫谢二人相见恨晚,把做东的王敦晾在一边,彻夜长谈。不料乐极生悲,卫玠体力不济,一病不起,最终丧命了。

两种说法,出自同一本书,令人感到十分奇怪。难道是《世说新语》的作者逻辑混乱,写出了这种前后矛盾的记叙?

需要明确的是,《世说新语》是一本后人编辑整理的魏晋名士行止录,作者很多。彼此之间的记叙有出入也可以理解。《世说新语》并非正史,虽然可作为研究魏晋时代名士风貌的参考书,当作史实就未必可靠了。要想知道真相,我们还是得回头翻找正史,也就是《晋书》。

《晋书·卫玠传》中有明确的记载:“京师人士闻其姿容,观者如堵。玠劳疾遂甚,永嘉六年卒,时年二十七,时人谓玠被看杀。”既然正史都这么说了,卫玠被“看杀”一事,应该是确凿无疑的了。

然而,《晋书》是唐人编纂的,所取有关卫玠史料大多出自《世说新语》和《玠别传》。也就是说,《晋书》用的都是《世说新语》的“二手资料”,更不靠谱了。这个“看杀”究竟语出何处呢?

在《郭子》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后卒,人谓之看杀。”除此之外,在《世说新语》之前的文献中,再不见“看杀”的记载。

这里的“谓”是评论的意思。卫玠死于“看杀”,其实是一种夸张和戏谑的说法。实际上,这段记载是说卫玠被自己的名声所累,积劳成疾而死。至于什么京师人士闻“丰神秀异,身体羸弱”,“观者如堵”,完全可以认为是后人的附会。根据确凿史料记载,卫玠南渡之后最后所至是豫章,也就是今天的江西,病卒于此。而《晋书》中所述“看杀”卫玠的地点是京师建康,也就是今天的南京城。两地之间相隔千里,卫玠除非有飞天神术,否则断然不可能在建康被人“看杀”。

另外,卫玠被女人围观的事情也不可信。魏晋时代虽然社会风气浮夸,但礼教并未崩坏,青年女性依旧循规蹈矩。她们不会三五成群地去围观一个美男子,那是不合礼法的事情。反倒是上了年纪的“妪”,不管这一套,随心所欲。当年向潘安车上“掷果”者就是这些“妪”,殴打张载的也是她们。所以说,就算卫玠出门真的会遭人围观,也只是零星老妪而已,断然不会“观者如堵”,令卫玠一命呜呼的。

原本一句感慨,几经周折竟然成了一段绘声绘色的逸闻,还被像模像样地记入正史,只凭这一点,“看杀”二字就足够永载史册提醒后人了。

矫若惊龙王羲之

王羲之(303—361年),字逸少,号澹斋,东晋书法家,有“书圣”之称。历任秘书郞、宁远将军、江州刺史。后为会稽内史,领右将军,人称“王右军”、“王会稽”。其作品《兰亭序》是中国书法艺术的最高峰。

“书圣”王羲之的大名可谓如雷贯耳,他的书法造诣妇孺皆知。《兰亭序》天下无双,笔走龙蛇间蕴含天地灵气。历经千年岁月涤荡,颠沛流离,依然风采不减,实为书法史上的传奇。不过我们今天要聊的并非他的书法作品,而是王羲之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美男推想:翩翩若惊鸿

说起“伪娘”,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美。檀口雪肤赛红颜,一出场就得让其他佳丽自惭形秽,这是硬指标。王羲之是不是符合这种要求呢?遍翻典籍,关于王羲之的长相没有一个明确的记载。他的画像倒是有不少,不过大都为明清士人所做,混杂当时审美成分居多,并不足信。不过,这并不妨碍我们根据现有的资料来做一番大胆的推想,还原一个比较靠谱的美男王羲之。

先从胡子说起。综观历朝历代,男子似乎都有蓄须的习惯,正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易毁伤。然而魏晋时代算是个异类,男子不仅不蓄须,反而把长胡子看作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儿。遍看这一时期的壁画雕塑,无论是翩翩公子还是广袖帝王,都是白面小生;倒是贩夫走卒、丑角伶人不乏蓄须之辈,但也都只有豆大一点,全然不见“美髯公”。作为统治阶级的王公贵族以及执掌社会主流话语权的士大夫阶级自然不可能把臭美的事儿让给身份低微的马前卒,所以可想而知,当时上流社会是不兴留胡子的,“无须”才吃香。

再看面色。我们都知道,魏晋男子好红妆。当时的男人从不避讳擦胭脂抹粉儿的事儿,深以为荣。不管是浑然天成还是傅粉雕饰,当时的士大夫阶层肯定个个都是小白脸。这点确凿无疑。

至此,我们已经可以大概勾勒出一个比较具体的王羲之形象了。王羲之出身贵族阶层,历任秘书郞、宁远将军、江州刺史,门第显赫,白面、无须这些时髦花样肯定是一样不落的。另外,王羲之还有一个爱好决定了他头上这顶“伪娘”帽子是无论如何都摘不掉的。

据《晋书》载,“羲之雅好服食养性”。这句话被很多人理解成王羲之好吃,喜欢美食。那真是大错特错了!“服食养性”,吃的当然不会是鸡鸭鱼肉,而是当时风靡一时的“五石散”。魏晋名士好服“五石散”,尽人皆知。作为当时名士中的翘楚,王羲之自然不会错过服食的热潮。不仅“服食”,还要“养性”。吃了“五石散”,石发之后燥热难耐,熙攘酷热的建康(今南京)肯定是待不住的,因此才会跑到会稽(今浙江绍兴附近)躲阴凉。

“五石散”不仅药性暴烈,还有壮阳的功用。然而物极必反,用燥烈之物催动阳火,好比干锅熬汤,实在是饮鸩止渴的行为。一次两次可能效果显著,时间长了不但不能起到预期的效果,还会打乱人体的内分泌平衡,导致雌激素异常。这也可以解释为何魏晋时期男子好阴柔、喜红妆以及胡须稀少的古怪现象。

白面、无须、好服食,这三样加在一起,定能雕琢出一个玉一样的的人儿。“伪娘”王羲之的外貌还原,基本可信。

“伪娘”天成:婉若游龙

王羲之出身琅琊王氏,自幼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的父辈都是当时的达官显贵,又擅长书画。他的启蒙老师正是号称“过江书画第一”的王廙,才情一时无双。在这样的环境中长大,王羲之当然染满书卷气,对书法更是情有独钟。他少年时就从父亲处得到了《笔论》,对书法的意境体会有了脱胎换骨的提高。王羲之为了练字洗笔,把整整一池清水染成了墨色,传为千古美谈。

后来,王羲之拜了当时著名的女书法家卫烁为师。卫夫人是钟繇的门下高徒,隶书独具风韵。她把钟繇之法、卫氏数世习书之法以及她自己酿育的书风与法门倾囊相授,全心全意教导王羲之。天分、刻苦以及名师提点,成就了一代书圣王羲之。

卫夫人的书法风格柔美,“书如插花舞女,低昂美容。又如美女登台,仙娥弄影,红莲映水,碧沼浮霞”。受老师的影响,王羲之早年的字风格姿媚,富有女性气质。尽管后来经过不断地沉淀总结,他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书法风格,但这股姿媚之气却是刻骨铭心难以尽消的。

书法的本质是书法执笔者的情绪,很能反映一个人的性格特征。正像《笔论》中所说的那样,“书者,散也”。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表现人的心理状态是书法家成功的要诀。“见字如见人”说的正是这个道理。一笔一画都传递着书写者的心理状态,喜怒哀乐一望便知。

王羲之所处的时代,正是魏晋最为混乱艰难的岁月。外有强敌虎视眈眈,内有权臣相互攻伐,为君者醉生梦死,为臣者朝不保夕。魏晋名士们放浪形骸的出世之举看似飘逸,实际却浸透着无奈和苦涩。但从王羲之的字里,我们看不到多少的愤懑忧愁,倒是可以感受到一丝阴柔之气。那是隐藏在铁画银钩间的娇媚风范,是浓墨粉纸上的一抹俏皮颜色。王羲之的性格特征具有明显的女性倾向,难怪后人在评述他的书法时,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了。这两句话出自曹植的《洛神赋》,是曹植描绘心中女神绝美姿态时所用的赞扬之语。这一“翩”一“婉”正好概括出王羲之的特点。“翩”如傅粉公子,“婉”若采桑女郎,形神兼备,不愧为风华绝代一“伪娘”!

闲话魏晋:乱世出“伪娘”

经历了两汉的盛世和三国的战乱之后,魏晋时代显得空前光怪陆离。司马氏窃得曹魏天下,虽然也曾励精图治,无奈先天不足,乏贤臣少明主。朝中大臣擅长清谈服食的“名士”辈出,能够匡扶社稷的却寥寥无几。战祸兵燹像走马灯一般上演,政权更替如同过家家一般儿戏。北方少数民族大举南下,原本属于汉族的中原故地尽落异族之手。祖先之地沦陷,对于传统的以“孝义”为核心的儒家理教的冲击是巨大的。这种心理上的变化加上动荡的局势,让魏晋时期的社会呈现出一种畸形病态的行状。《荀子》有云:“乱世之征,其服组,其容妇,其俗淫。”这也正是魏晋时代乱世的真实写照。

在这种大背景下,男子像女人一样剃须傅粉、放浪形骸也就不足为奇了。不仅如此,当时的人对于这种审美还进行病态的吹捧,以至于男人皆以“效妇人状”为美,孔武有力的阳刚之气反倒成了笑柄。

另外,魏晋时期男宠得宠专权也使这种混乱的“情趣”雪上加霜。中国男宠现象可谓历史悠久,早在春秋时期就有所记载。卫灵公就曾宠幸弥子瑕,西汉哀帝更弄出个“断袖之癖”的“佳话”。到了魏晋时,这股男宠之风越刮越盛。

《魏志》就曾经记载过一个叫孔桂的男子,此人“性便妍,晓博弈蹋鞠,太祖爱之”。枭雄曹操是何等人物,尚且为了一个男宠神魂颠倒,其他人就更不需赘言了。更有甚者,晋时张翰还写出了“翩翩周生,婉娈幼童。年十有五,如日在东。香肤柔泽,素质参红”这样的诗句,公然向男性求爱!这等怪事世间少见,在当时却是常态,不能不让人惊出一身冷汗。

当时,男宠之风不仅仅是皇家贵族的游戏,富豪人家也趋之若鹜。“风流相放,唯色是尚”。而且还以蓄养娈童作为炫耀财富的资本,相互攀比。晋朝富商石崇同王恺斗富,就常常以娈童作为赌注,输赢往往以娈童数百人为单位计算,甚是豪迈。难怪《晋书·五行志》要说:“太康之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相仿效,或至夫妇离绝,生多怨旷。”言之凿凿,可见当时男宠的盛行程度了。

正因为如此,魏晋的众多美男才会沦为“伪娘”。虽然浮华光鲜,人以为美,但说到底都是一种动荡时代的畸形造物,有悖人伦。

链接一:被“移植”的洗砚池

说到“洗砚池”,人们就会想到王羲之。的确,王羲之早年学书法,勤奋刻苦,为洗笔将一池清水生生洗成了一潭浓墨,成为后人效仿的典范。这口洗笔砚的池子也得以名垂千古,成为名胜。

不过,大家可能不知道,历史上还有另外一处“洗砚池”——常州洗砚池,它的经历更为曲折离奇。

常州洗砚池的主人是北宋著名的书画大师苏轼,坐落于苏轼的故宅藤花旧馆。得益于宋代的园林技艺,这处池子被假山环绕,玲珑剔透,透着无尽的山水灵秀。清代诗人赵翼曾说,洗砚池“系白石凿成,底旁有小孔,去其楔,水立涸。以新水溢之,容十五六石许,积水盛夏不败”。

清代的乾隆皇帝喜欢书画,收藏颇丰。对于苏轼这位宋代巨擘,可谓青睐有加,很是推崇。他南下巡游江南,要途经常州。得知这一消息,当地的官员挖空心思想要给皇帝一个惊喜,给自己的升迁增加砝码。这时有人想到了苏轼的洗砚池。如果能让乾隆皇帝“偶然”发现苏轼的遗迹,肯定龙颜大悦,说不定还会留下墨宝!这可是难得的政治资本,一众官员不由得心花怒放。

但问题来了:这座洗砚池位于藤花旧馆,并不在乾隆皇帝出巡的必经之路上。而皇帝的出行路线,并非一介常州知府能够决定的。眼看着到嘴的肥肉化为乌有,大伙难免愁容满面。焦头烂额之际,有人想出了一个“天才”的办法:既然搬不动皇帝,那就把洗砚池搬过来好了。于是,常州官员赶在乾隆到达之前,将洗砚池从藤花旧馆挖掘出来,搬迁至舣舟亭下。当乾隆途经常州时,看到舣舟亭下还有一方苏轼当年的洗砚池,喜不自禁,果然挥毫写下“风流苏髯仙,遥年此系艇。遗迹至今传,以人不以境”的诗句。

乾隆欣欣然归去,并不知道自己被下属狠狠地蒙了一把。而这常州洗砚池,也就因此得了一回“移植”的待遇,换了一处所在“颐养天年”了。

链接二:入木三分传千古,一字千金照翰林

王羲之一生留下众多的传说和故事,这其中比较有名的要算“入木三分”了。据说,当时皇帝让王羲之在木板上写一篇祝词用于祭祀。当工匠拿到王羲之的初稿准备雕刻的时候,发现墨迹深深沁入木板之中,足足削去了三分才见底。

“力透纸背”对大多数人来说是可信的,而单凭笔力做到“入木三分”就有点夸张了。不过凡事都要仔细斟酌才能得到结论,下面我们就来较较真,看看“入木三分”到底是空穴来风,还是真有此事。

分,是一个长度计量单位,是寸的十分之一。而一寸,又是一尺的十分之一。古代的尺长度同现代的市尺是有差别的。在晋代,一尺大约相当于25厘米。换言之,一分的长度,大概等于2.5毫米。那么,“三分”,也就等于7.5毫米了,看起来并非什么特别惊人的数字。但可别小看这区区的7.5毫米,因为这大概是85张标准的A4打印纸的厚度!

王羲之需要“力透”85张A4纸,才有可能做到“入木三分”。笔墨不同于刀斧,字迹侵彻木板靠的是墨汁本身的渗透性,而非执笔者的手劲儿。除非晋人开发出颗粒极细、达到分子级别的特种墨汁,否则“入木三分”只能是一种浪漫的想象而已。

我们再来关注一下王羲之作品的价值。人们常用“千金”来形容东西的价值之高,分量之重。王羲之的字就可称得上“一字千金”。

前几年,书圣王羲之作品《草书平安帖》曾经以3亿零8百万元人民币的天价拍卖成交,创下古代书画的又一新纪录。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现在所提到的“王羲之作品”其实并非他的真迹,都是后人的摹本。王羲之《草书平安帖》最早见于北宋著名丛帖《绛帖》,后经《宣和书谱》著录,当时共有9行,后被一分为二,这次以天价拍出的为前半部,一共4行,41字。换算下来,平均一个字大概价值人民币750万元。

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千金”大概值多少钱。所谓“千金”,就是黄金千两。古时候的“两”跟现今的计量单位是有一定差别的,大概等于1/32公斤。这样算下来,“千两”约为31.25公斤。

根据现在的黄金牌价计算,每公斤黄金价值约为人民币32万元。黄金千两的价值,约等于1千万元人民币。

这么一算,王羲之的一个字,即使是摹本也能值七百金,如果是真迹的话,那其价值恐怕就远远不止千金了吧。

链接三:王羲之的政治婚姻

“东床快婿”是王羲之的早年逸闻。当时,太尉郗鉴想给爱女郗璇寻一门亲事。郗璇是郗鉴的掌上明珠,自幼研习书法,号称“女中笔仙”,是当时一等一的才女。给这样的女儿选女婿,自然不能从一般的凡夫俗子中间挑选。于是,郗鉴派门生到王导府上选婿。王导也大方得很,把家中子弟都招到东厢房,任其挑选。闻讯后,所有的王氏子弟都打扮得漂漂亮亮,等着被挑选。只有一人不上心。此人就是王羲之。

王羲之不但不上心,还摆出一副破罐破摔的架势,袒胸露腹躺在东床上,全然没有贵族公子的风范。不料,选婿的门生偏就相中了这个坦腹之人,回报郗鉴之后得到了太尉的首肯。于是,王羲之同郗璇结为连理,恩爱有加。“东床快婿”也成为一段佳话,被人传诵。

然而,看似浪漫的天作之合背后,却有着诸多令人费解之处。郗鉴选婿为何让门生出面?郗王两家在联姻这件事情上为何显得如此轻率?王羲之又为何要故意坦腹东床?这一切背后,其实都掩藏着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纵使一代书圣,也难逃成为别人棋子的命运。

郗鉴的发迹之路,是依靠王氏一族的鲜血铺就的。在晋明帝时,王导和王敦兄弟二人权倾朝野。王导在朝主政,王敦拥兵在外,这引起了晋元帝的猜忌和恐慌。于是,他一面架空王导的权力,一面偷偷部署军队准备征伐王敦。王敦得知这个消息,决定先下手为强,遂以替王导申冤为名,起兵作乱。在京师的王导吓得四处托人上书表示忠诚,同兄弟划清界限。不仅如此,王导还用计使王敦陷于被动,最后使王敦含恨而死。而当时,征伐王敦的军队中,就有郗鉴的身影。

经过这场手足相残,王导重新获得了皇帝的信任,官运亨通;而郗鉴讨逆有功,也平步青云,一路升至太尉。等到晋成帝继位时,郗鉴和王导已经共掌朝政,成为分庭抗敌的两股势力了。王导出身琅琊王氏,在江南根深叶茂,是非常有实力的大氏族;而郗鉴凭借军功上位,在朝中势力并不雄厚,跟王氏还有旧仇。为了寻求政治上的联合,保存各自势力,联姻就成了双方的首选。

因此,郗鉴才会授权门生去王家“选婿”——实际上,根本不用挑选,只要是王氏子弟,谁都可以。而深知事情原委的王导自然不能马虎,把家中全部适龄子弟集中起来,参加这场政治筹码交换。

王羲之是何等聪慧的人物,对于王导的用意应该是能猜出几分的。狂放的他当然不想参与这种丑戏,于是一反常态坦腹东床,希望遭到淘汰。谁知弄巧成拙,过于显眼,反而被选中。王羲之寄人篱下,莫敢不从,郁郁寡欢,最后英年早逝;倒是郗璇,笑看人生,一直活到九十岁才撒手人寰。所以说,才子佳人的戏码未必都是花前月下,暗地中的凄苦心酸,不是当事者是无法体会的。

链接四:王右军为何爱鹅?

王羲之爱鹅,曾经以抄写经书为条件从一个道士手中换取一群白鹅。王羲之曾经官拜右将军,人称“王右军”。因此,历史上又有“右军鹅”的说法。

一直以来,人们对于王羲之爱鹅的原因众说纷纭。比较为人所知的说法,是王羲之通过观察鹅的姿态体会出书法执笔的意境和方法。但我们如果从书法本身和其发展轨迹看,这种说法就显得过于牵强了。

据《晋书·王羲之传》记载,“羲之密从后掣其笔不得”,意思是他的执笔手法僵硬;但看王羲之的作品,无论是行书还是草书,运笔皆如有神助,流畅飘逸,丝毫不见僵死之处。因此我们可以推想,执笔手法跟书法水平好坏之间,未必就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再看支持“执笔说”的另一个“证据”。按照这种说法,鹅转动颈部的姿态同书法中“悬手”、“转腕”的手法非常相似,因此推论这两种执笔法就是王羲之通过观察“鹅颈”参悟出来的。看上去好像有些道理,但细一琢磨就发现这种说辞漏洞百出。初唐的书法专著《书谱》中提到“书有三手”,意思是执笔的方法在当时只有3种;而到了贞观年间,执笔方法就发展成了7种。至于当代书法流行的执笔之法,大都继承明清。魏晋时期,并没有桌椅。因此写字是坐在地上的;到了明清,桌椅都已出现,而且高度不断增加,写字开始从坐姿转向站姿。姿势一变,发力点就不同,执笔手法也就变化了。因此,用后世的执笔之法去揣测千年之前的书法情景,实在是一厢情愿。

那么,王羲之养鹅如果不是为了书法,那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答案是:一为修身,二为养性。

王羲之所处的时代,道教非常兴盛。东汉末年的五斗米教在此时并未衰落,反而在士人中很有市场。琅琊王氏世代信奉道教,为天师道世家。这一点从王氏一族的名字就可以看出。羲之、玄之、凝之、涣之、肃之、徽之、操之、献之,个个都带有“之”字。

“之”这个字,在天师道中是一个重要的符号表征。鹅的形状同“之”非常相似,可以视作天师道的“吉祥物”。因此,作为修道之人的王羲之,爱鹅修身就可以理解了。

至于养性,则又是另外一层含义了。王羲之晚年“雅好服食善性”,常吃丹石,鹅实为他所食之物。根据道教对于食物的认识,鹅有解五脏丹毒之功用,本草列为上品,“与服丹石人相宜”,是修行道教之人的理想食物。所以说,王羲之爱鹅,不光是把鹅拿来欣赏的,还会把鹅当作食材,大快朵颐。

风神秀彻 江左第一

谢混(?—412年),字叔源,小字益寿。东晋文学家。陈郡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即陈郡谢氏士族,谢安之孙。历任中书令、中领军、尚书左仆射。曾为时人认为“风华江左第一”,工于诗。晋安帝义熙八年(412年)被赐死狱中。

话说魏晋时代,“伪娘”少有善终。这些风华绝代的人物,倾尽一世风流,引来万千青眼,却终究无法跳脱命运的安排,凄然离世。东晋就有这样一位人物,姿容绝世,帝王动容;文采清丽,名士赞叹;结局之凄凉,仿佛是对晋代“伪娘”悲剧最完美的诠释。这个人,就是号称“风华江左第一”的谢混。

江左太平景 窈窕少年郎

谢混的名字对很多人来说算不上熟悉,但说起谢氏一族,恐怕就无人不知了。陈郡谢氏,同琅琊王家(也就是王羲之的家族)并称“王谢”,是东晋时期显赫一时的大士族。谢混的爷爷谢安,更是东晋少有的杰出人物。淝水一战,谢安所率晋军以少胜多,打败横扫北方的前秦大军,令前秦天王苻坚一蹶不振。

正是借了谢安淝水得胜的余威,东晋周边局势少有的缓和了,国内经济繁荣,出现了太平景象。东晋长期偏安江南,老百姓整日提心吊胆,生怕北胡南下。好容易得到太平日子,生产力得到了很大提升。文化也是一片繁荣。谢混,就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呱呱坠地了。

“谢混少有美誉,善属文。”当时知名的士子大都精通诗文,“少有美誉”的也不在少数。不过这些人写的都是“玄言诗”,也就是以阐释老庄和佛教哲理为主要内容的诗歌。内容迂腐不说,形式也刻板无聊,满是作古之气。当时有人形容玄言诗“皆平典似《道德论》”,实在是再贴切不过了。而谢混对当时盛行的玄学似乎并不感冒,对山水自然倒是情有独钟。“景昃鸣禽集,水木湛清华。”情景交融,浩荡之气了然于胸,不仅开了歌咏山水之始,更给后世神州最高学府提供了堂堂之名——清华大学的“清华”二字,正是取自谢混的这句诗。

不作玄言独歌山水,谢混的举动在当时可谓离经叛道。如果放在别的朝代,他可能会受到其他文人的排挤。可在崇尚标新立异、狂放不羁的东晋,谢混的诗作却令世人为之一振。人对于美的追寻和求索是一种本能,用空洞虚无的哲学来给自然美“矫形”自然是螳臂当车。谢混的“新诗”一出现,就备受推崇,大有取代陈旧的玄言诗之势。谢混也因此成为推动后世诗歌体裁变革的重要力量,文垂青史。

关于谢混的长相,史书中倒没有明确的记载;但对他的爷爷谢安倒是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风神秀彻”,“及总角,神识沈敏,风宇条畅”;而谢安的哥哥谢尚,更是“好衣刺文袴”的花样美男。爷爷辈个个是美男子,孙儿自然也不遑多让。

出众的文采,加上谢混清丽的相貌、卓尔不凡的气度和显赫的出身,人们称赞他为“风华江左第一”,实至名归。

可怜悲剧帝 禁脔传千古

如果单单因为谢混文章写得好,脸蛋长得俏,就说他是“伪娘”,着实有点冤枉。之所以说谢混在魏晋“伪娘”中一枝独秀,说到底还是因为那流传千古的“禁脔传奇”。

这个故事涉及两个人,一个当然就是谢混,另一个则是堪称“史上最强悲剧帝”的晋孝武帝司马曜。

司马曜是东晋的第九位皇帝。自14岁荣登大宝,在位20余年间,改革赋税制度,加强中央集权,挫败外敌入侵,实现了东晋末年的复兴。不过这些“功绩”大都被记在了名臣谢安头上,司马曜自己则得了一个货真价实的“悲剧皇帝”的名号——他是中国历史上少有的因为一句戏言被杀的皇帝!

司马曜嗜酒如命,常常在后宫耍酒疯。谢安在的时候,他还稍有收敛;等到谢安去世,孝武帝就彻底无法无天了。反正前秦经过淝水之战已经衰落了,东晋最大的外患已经解除;经过改革,内部的经济环境也得到了改善,社会相对安定。文治武功都已齐备,剩下的,就是纵情声色了。“殆为长夜之饮,醒治既少,外人罕得接见。”喝酒喝得不理朝政也就罢了,司马曜还“喜欢”胡言乱语。一次醉酒后,司马曜招来宠妃张氏,醉醺醺地说道:“我看你也年老色衰了,干脆哪天废了你,倒出位置给新来的算了。”说完,就回寝宫睡觉去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张贵妃本来就小肚鸡肠,听了司马曜这番醉话,心里很不舒服。都说酒后吐真言,皇帝既然能说出这番“醉话”,说明他可能确是动了废掉自己的念头。张贵妃越想越气,回到寝宫后,看见司马曜没心没肺的睡相,更是恼怒。如果贵妃之位被废,等待张氏的就是冷宫中难熬的孤独岁月,更有可能被赐死。想到这,张贵妃动了杀心,于是招来自己的心腹,把司马曜杀死了——“至暮,昌明沉醉卧,张氏遂令其婢蒙之以被,既绝而惧,货左右云以魇死。”

司马曜暴毙之后,他的侄子司马元显监国。可能是感念张氏“帮”自己上位的“功劳”,司马元显“遂不穷张氏之罪”。等到东晋灭亡天下大乱之时,张氏趁乱收拾细软逃出宫去,消失在战火之中。可怜堂堂九五之尊,就因为一句酒后戏言,引来杀身之祸。

谢混当年才貌出众,被司马曜钦点为驸马,准备迎娶公主。可司马曜暴死,谢混的未婚妻照例要守孝三年。这期间,有别的大臣看上了谢混,想讨他当女婿。结果当年向孝武帝推荐谢混的王珣却对那个人说:“谢混是皇帝的禁脔,你还是不要碰吧!”

“禁脔”一词,指的是皇帝专享之物。谢混只是驸马,同后宫嫔妃不同,怎么会是“皇帝专享”呢?王珣跟孝武帝走得很近,断然不会信口雌黄,他说这番话是不是另有深意呢?

史书载,司马曜“耽溺酒色”。在当时,这个“色”,不仅指女色,还指代男色。魏晋娈童之风盛行,皇宫大内更是如此。司马曜很可能是个男女通吃,有些许龙阳之好的主儿。他看中了谢混的才貌,但直接纳男人入宫毕竟有违礼法,于是就假借嫁女纳婿的名义把谢混招为“禁脔”。可惜司马曜早死,谢混未得机会面圣。王珣这番有关“禁脔”的言论说得明白:谢混是皇帝专宠的,岂是尔等凡夫俗子能够染指得了的?三年丧期一过,谢混立即迎娶晋陵公主,成为皇亲国戚。

阴差阳错,“禁脔”之名得以流传千古,而谢混晋代“伪娘”的头把交椅,也依仗皇帝的“专宠”坐得稳稳当当。 wyu9q3derLVoWa8SqFtvW2ReA8/MvkOTdjGHIZd98KAMTHIgpR4JGu+scJP6em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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