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战正酣,上海这座不夜城好像也进入到休眠状态,一到晚上,繁华热闹的南京路便户门紧闭,像刚刚经历了清场一般,大街上空荡荡的,偶尔出现的小狗小猫像是嗅到了危险,悄声逃窜,只剩下夜空中的繁星在悄无声息地眨眼,窥探着这座城市的秘密。
即使在如此混乱动荡的时局下,上海也依然有个地方声色犬马,丝毫没有受到上海滩“休眠”的影响,那就是上海有名的四大娱乐场所之一——百乐门。
百乐门位于静安区,是十里洋场最负盛名的豪华舞厅,它拥有一流的爵士乐队和当红歌女,众多社会名流和富家子弟流连于此。
此时的百乐门舞厅,正在璀璨的灯光下,散发出奢靡之气。在这里,感受不到战争和死亡的逼近,灯红酒绿下映照出的,只是一张张醉生梦死的脸。
这一天是1949年1月25日深夜。
“夜上海,夜上海,你是一座不夜城,华灯起,车声响,歌舞升平……”浓妆艳抹的歌女妖娆地扭动着腰肢,轻启红唇,媚声唱着。
在歌女慵懒的歌声中,有位身穿鹅黄旗袍,婀娜多姿的女子成了整个舞厅的焦点。她一只手高举盛着殷红液体的高脚杯,另一只手像蝴蝶展翅般优美张开,仰头在舞厅中央缓缓地舞动。她的周围,一群男男女女正搂抱着曼舞。
女子一直仰着头,大波浪卷发随着她身体的旋转,划出了好看的弧线,灯光下,显得波光粼粼。
“那不是叶家小姐吗?”舞厅的一角,一位穿着考究的三十多岁的男子问服务生。
“董先生好眼力,确实是叶家小姐。”
“她不是昨天结婚吗?报纸上都登了!”
“是的先生,叶小姐确实昨天结的婚,不过嘛……”服务生笑得很诡异。
“昨天结婚,今天晚上就来百乐门?不可思议!”董先生嘴角一颤,从精致的烟盒里抽出一根雪茄衔在嘴里,他的眼神一直没有离开舞池中央那抹耀眼的黄色。
“叶小姐是我们百乐门的常客!”服务生谄媚道,躬身为董先生点燃雪茄。
“她嫁的男人姓贾?”董先生深吸一口,烟圈随着话音从口中飘出。
“对,听说是位律师,和叶小姐是青梅竹马!”服务生的笑容越发地怪异。
“那么以后她就是贾太太了?”董先生说完,朝服务生瞟了一眼,随手抽出几张钞票塞给他,“这曲结束,把她给我请过来!”
“董先生,恐怕不行!您看那边!”服务生呶呶嘴。
董先生朝那个方向看了一眼,看到斜对面的座位上坐着一位年轻男子,正伸长脖子看着叶小姐,并不时地推着鼻梁上的宽边眼镜。
“他是谁?保镖?不像呀!”董先生皱了皱眉。
“他就是贾先生!”服务生想笑又忍住了,脸憋得通红。
“什么?贾先生?那个叶……”董先生咽了一口唾沫,一只手在下巴上摩挲了几下,慢悠悠地说,“也就是说,他就是……叶小姐的先生、新婚的丈夫?”
“董先生好眼力!”服务生一边说着一边瞟向舞池中央正仰头将杯中殷红液体往嘴里灌的叶小姐。如果他们的对话被叶娉婷察觉,他很可能会被赶出百乐门,甚至遭遇那位骄横大小姐当场抡起酒瓶砸头的命运。
想到这,服务生不由自主地摸了摸后脑勺,急忙直起身子和董先生保持了一段距离。
“哈哈!有意思!这位叶小姐,是叫叶娉婷吧?有点意思!”董先生把翘起的右腿放下,换左腿搭在右腿上,眼睛依然瞄向舞池中央被旋转成黄晕的人影。
“贾先生更有意思!”服务生凑上去小声说,随即又慌忙退回去站直。
“对!对!有意思,都很有意思。留过学的人就是不一样。不过嘛,如果叶佳成老先生知道自己的宝贝女儿在婚礼后的第二天深夜,依然在百乐门放浪,你觉得会怎样?”董先生故意将“放浪”两个字加重了语气,随即饶有兴趣地看着服务生。
“会暴跳如雷吧!”服务生说完,又急忙瞟了瞟叶娉婷。
叶娉婷正扭动着腰肢,将涂着鲜红指甲油的修长手指贴近红唇,眯着眼向全场男人飞吻,那飞过来的骄矜眼神,让董先生一凛。他的眼神开始在叶娉婷的脸上、头上、身体上游走,一直游走到了她旗袍的开叉处,最后停在她那雪白的大腿上。
他全身一热,咽了口唾沫,然后一字一句地说:“如果叶老先生看见,我想,一定会血压升高,‘嘭’!”
董先生说“嘭”的时候,一只手握成拳头,随后猛地放开,脸上带着邪恶的笑。一旁的服务生听了不禁抿嘴一笑。
董先生重新将左腿搭在了右腿上,双手抱胸,身体紧紧贴在椅背上。他眯着眼,一会儿看看舞池中央的叶娉婷,一会儿又看看伸长脖子,做出随时起身准备的贾先生。
“真是一场千载难逢的好戏!”董先生小声嘟哝着。
2
叶娉婷是上海滩数得着的几大富豪之一叶佳成的独生女。叶佳成四十几岁才喜得千金,叶家上上下下都视为珍宝。毫不夸张地说,叶娉婷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也是被金银珠宝环绕着长大的。
想什么就来什么、要什么就有什么的叶娉婷,自小就在宠溺娇惯中长大,唯我独尊的暴脾气也出了名。
看着娇滴滴的宝贝女儿慢慢长大,叶佳成和太太又喜又忧,喜的是女儿出落得越来越漂亮,忧的则是叶娉婷的娇蛮任性。
“像她这种脾气,以后嫁人可怎么办啊!”叶佳成经常和太太在私底下讨论,从叶娉婷四五岁时就这么念叨,一直念叨到她二十一岁。
叶娉婷四五岁时,叶佳成和太太便将女儿的终身大事提上了日程,早早给她订了门娃娃亲。
对方姓贾,贾家在上海滩的实力和名望虽不如叶家,但也是书香门第。
贾家的一家之主贾钟言是一位大学教授,和叶佳成是幼年时的朋友。虽然长大后两人有着完全不同的事业,但年少时的友情却丝毫没有改变。之所以会维持至今,也是因为身家不菲的叶佳成,一直都很敬重贾钟言。
见惯了生意场上的尔虞我诈、你死我活,贾钟言的真诚和实在,着实让叶佳成心安。而对于贾钟言来说,虽然叶佳成在上海滩有钱有名,但为人处事低调谦逊,特别是对他们贾家,一如既往地热情。
有了给女儿订娃娃亲的念头,叶佳成首先想到的就是贾家,可到底是选择贾家的大儿子贾谊还是二儿子贾方呢?他一直拿不定主意。
“两个都是好孩子,谁能容得下我们囡囡的坏脾气,就选谁。”叶太太说。
叶佳成觉得太太的话有道理,便在暗处悄悄观察,直到叶娉婷六岁时,他才做出了决定。
和叶娉婷订亲的是贾家的二公子贾方。
叶佳成之所以会选择贾方,就是因为贾方最像贾钟言。这种像不仅表现在长相上,在性格和为人处事上也颇为相似。
由于叶、贾两家私交甚好,贾钟言一有时间便带着两个儿子到叶家玩。
叶家住的是花园式洋房,庭院很大,不仅有花园还有游泳池,更有数不清的玩具和美食。对贾家的两个孩子来说,这有着很大的诱惑。
贾谊比叶娉婷大两岁,聪明机灵,乖巧懂事;贾方则比叶娉婷大一岁,和哥哥比起来,他稍微有些内向。
有一次,叶娉婷拿着她最喜欢的洋娃娃,和贾谊贾方兄弟俩在花园里玩。一不小心,洋娃娃掉在了花工挖的泥水沟里,叶娉婷当即哇哇大哭,要贾谊帮她捞起来。
贾谊看了看泥水沟里的洋娃娃,拉着她就走,说洋娃娃已经脏了,不能要了。叶娉婷不愿意,贾谊却执意要拉她走。
这时,一直跟在他们后面的贾方默不作声地捞起了洋娃娃,在自己的衣服上擦了擦,然后递给叶娉婷。
叶娉婷见洋娃娃上还有泥水,便说是他弄脏的,要他赔,甚至还抓起他的胳膊咬了一口。
贾方痛得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却始终一声不吭,他含着眼泪,把洋娃娃拿到清水池里洗干净,又拿到太阳底下去晾晒,直到洋娃娃恢复原状,这才还给了叶娉婷。
在不远处的叶佳成默默地注视着发生的一切。贾方的一系列举动,叶佳成全部看在了眼里。
他心里一喜:就是他了!
叶佳成当即就和贾钟言商量,要把宝贝女儿叶娉婷许配给贾方。
贾钟言虽然并不感到意外,但也没有马上答应。他不希望别人说他贾钟言攀上叶佳成这门亲,是看上了叶佳成的钱。
叶佳成自然知道贾钟言的顾虑,动情地忆起他和贾钟言几十年的交情,他告诉贾钟言,他也曾是个穷小子,如今虽然家财万贯,但他从来没有忘过本,更不会忘记小时候贾钟言是如何帮他的。
说着说着,叶佳成抹起了眼泪,说出了心里话,只有把自己的女儿交给贾家,他才能放心。
贾钟言被叶佳成的真诚所打动,两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给两个孩子订了娃娃亲。
叶佳成看人的眼光就像他做生意一样准。贾方虽然不如贾谊圆滑讨人喜欢,却是个宽容善良、温良敦厚的孩子,这样的个性对刁蛮任性的叶娉婷来说,绝对是个好事。
叶娉婷的刁蛮任性是过分宠溺造成的,叶佳成全都知道,但当他想去管束这个宝贝女儿时,却发现为时已晚。每当他用严厉的目光看着女儿时,女儿的小嘴一瘪,长长的睫毛上挂着的泪珠,瞬间就能将他的心融化。
“罢了罢了!就让她一辈子活在宠溺中吧!”叶佳成是抱着这样的目的,才选中贾方的。
叶家和贾家订亲后,来往也就更加频繁了。
不过,贾钟言并没有因为结了这么一位富豪亲家而放松了对儿子的管教,反而对贾方的要求更为严格。
贾方十六岁时,贾钟言送他去英国留学,学习法律,六年后,贾方捧着两个学位证书回到了上海。
二十二岁的贾方没有让叶佳成失望,依然那么谦逊善良,对叶娉婷更是没有原则地喜欢。
然而,二十一岁的叶娉婷却越来越让叶佳成头痛,甚至变成了他的一块心病。她不仅保留着自小养成的坏脾气,而且又添了很多坏毛病。
十七岁的时候,叶娉婷开始和一些富家女流连于百乐门、仙乐斯、丽都等娱乐场所,甚至经常因为喝醉酒闹事被登上第二天的报纸。
叶佳成在商海驰骋几十年,什么样的事没有经历过?没想到女儿却成了他的一个难题。
叶佳成也想过送女儿去英国留学。但叶娉婷坚决不同意,打死她也不想离开上海半步。再加上叶佳成和太太都舍不得女儿去那么远的地方,只好放弃。
但在叶娉婷实在不像话时,叶佳成还是会忍痛将女儿锁在家里,阻止她去舞厅。不料叶娉婷以死相威胁,并扬言,再不放她出去她就要跳楼,甚至还将水果刀放在手腕上声称要割腕自尽,吓得叶佳成和太太不得不妥协。
“女孩子一天不结婚就一天长不大,结了婚就好了,有婆家管着。再说贾钟言不是教授吗?嫁过去她也许就不会胡闹了。”叶太太安慰叶佳成,也安慰自己说。
“唉!我就怕她结婚了也这样!那就害了贾家了!”叶佳成叹气道。
虽然这么说,但叶佳成暗自庆幸,幸好给叶娉婷订了娃娃亲,不然像她现在这样,好人家的孩子哪个敢娶她?
叶太太不满地瞟了叶佳成一眼。在她眼里,女儿就是再不像话,也是她的心头肉,谁都不能说她不好,包括叶佳成。
“害了贾家?我们囡囡何曾会害了贾家?娶了我家囡囡,是他们贾家的福气!”她小声嘀咕了一句。
“哼!她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你又不是不知道!”叶佳成白了太太一眼。
叶太太自觉理亏,便不再搭话,她心里也明白,女儿就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任她怎么抓都抓不住了。
“可她……到底是我们的女儿呀!我们唯一的……女儿!”叶太太说着,鼻子一酸,声音哽咽起来。
叶佳成长叹一口气,两人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
“要不让他们结婚,结婚后送他们去台湾生活一段时间,离开了灯红酒绿的上海,她也就没办法做荒唐事了。台湾没什么百乐门、仙乐斯的。”叶佳成突然说。
叶太太一怔,抬眼看着叶佳成。从内心来说,她不愿意女儿离开她一步,但她也知道,如果女儿继续这样,她离女儿会更远。上海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一旦女儿做出什么不知天高地厚的事,被人寻了仇……
叶太太越想越害怕,从原本的摇头变成了重重的点头。
就这样,贾方从英国留学回来还不到半年,两家便开始为他们筹备婚礼。
叶家嫁女儿,在上海滩算是大事,虽然报纸的版面大多被内战的消息所占据,但冲着叶佳成在上海滩的地位,媒体还是争相报道。
叶娉婷对于父母为自己筹备婚礼,表现得无所谓,好像结婚的是别人,和自己无关。她依然每天忙着和朋友们吃喝玩乐,游戏人生。
嫁给贾方,她并不排斥,因为在她心里,她还是有些喜欢那个始终宠着她、让着她的傻傻男孩的,特别喜欢看他被自己捉弄后的窘态。一想到贾方刚刚回国时,自己捉弄他让他受了伤,他却不管不顾地照顾自己的事,叶娉婷就耳热心跳。
3
半年前,贾方回国后的第二天就去叶府拜见未来的岳父岳母。叶娉婷在头天就知道了此事,却对父母叮嘱她的“要有点大家闺秀样”不予理睬。贾方都坐在厅里和父母聊了许久,她依然在自己的房间,捂着被子呼呼大睡。
叶太太知道女儿的脾气,也知道女儿身边的丫头仆人没一个能叫“醒”她,便悄悄派胡妈过去。叶娉婷自小就跟着胡妈长大,对她还算尊重,胡妈便用惯常的办法,拿着鸡毛掸上的鸡毛,扫她的脸。
叶娉婷将头蒙在被子里,咯咯咯地笑着。其实她早就醒了,只是赖在床上不想起来。
“小姐,快起来吧!把前些天做的那条粉色裙子穿上……”胡妈轻轻拍着她,像哄小孩一样。
“我不起来,没到时间呢,胡妈你是知道的,这个点,我是要睡个回笼觉的。再说了,我为什么要穿粉色,穿给谁看?哼!”叶娉婷将被子掀开了一个角,嘴里嘟哝着。
“今天不能睡回笼觉,姑爷来了!”胡妈笑眯眯地说。
“姑爷?谁是姑爷?哪里来的姑爷?不起来!就不起来!”叶娉婷嚷嚷着,将被子再次蒙上了头。
“那个贾家二少爷呀,到底是留洋回来的,洋气!几年没见了吧,人长高了,清清秀秀,仪表堂堂的……”胡妈一边说,一边观察着被子里叶娉婷的反应,见她轻轻又将被子掀开了一角,露出一只眼睛,心里一喜,继续说,“这贾家二少爷呀,还有文采,说起话来文绉绉的……声音也好听,跟唱歌似的。”
“胡妈,帮帮忙,说话像唱歌似的?那不就是娘娘腔嘛?是不是还要这样呀?”叶娉婷一下子掀开被子,从床上跳了起来,做起了戏台上人的忸怩动作,逗得胡妈大笑不止。
“小姐,那贾家二少爷可不是娘娘腔,那是斯文,是……”胡妈一时间想不起用什么词来形容。
“哼!他有那么好吗?我可不记得他洋气、斯文、仪表堂堂,我只记得,他像个傻呆鹅。”叶娉婷说完,想起了贾方出国前傻乎乎的样子,趴在床上捶着被子坏笑起来。
“我看贾家二少爷不是呆头鹅,小姐要是不信,那就赶快起来,洗漱打扮一下,见了他不就知道了?”胡妈只想把她哄着去厅里,也便顺着她说。
叶娉婷的眼珠飞快地转了几下,突然……她心里一阵窃喜。
“好,我现在就起来,你让他来这里找我吧!”她冲胡妈说。
胡妈扑哧一声笑了。
“知道了!知道了!我们小姐呀!长大了,想和……我这就和太太老爷说去。”胡妈笑着离开了。
叶娉婷跳下床,装扮起来。
一会儿工夫,外面传来了敲门声,叶娉婷急忙躲在门后。
“小姐,小姐,贾少爷来了!”
门外传来了丫鬟小玉的声音。叶娉婷屏住呼吸,捂住嘴笑。
“婷婷?婷婷?”一个陌生的男声,低沉而温柔。叶娉婷的心嘭嘭乱跳起来,那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却是那么的熟悉和温暖。叶娉婷的脑海里顿时浮现出贾方的样子来,那时候,贾方经常跟在她的左右,一看她跑远,就会这么叫她。
叶娉婷将手按在胸口处,感受心跳的节奏。
“奇怪了,小姐明明就在里面的。”小玉说。
“哦,那没事了,你去忙吧!”
低沉的男声再次响起,接着,叶娉婷听到了小玉离开的声音。
“婷婷,我进来了!”低沉的男声说完,门被轻轻推开。叶娉婷看见一个人影进来,猛地跳了出去,大喊一声:“哇!”
贾方见面前猛地窜出一个“巨型怪物”,吓了一跳,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踩在了叶娉婷布下的陷阱上,一个趔趄,撞上了桌角,额头上顿时渗出血来。
叶娉婷见贾方那么狼狈,仰头哈哈大笑起来,不料突然跌倒在地,嘴里不停发出“哎呦”声。
地上的贾方一跃而起,扑到了她身边,“婷婷,有事没有?”
幸好前半身倒在了地毯上,只是腿有些痛。
叶娉婷翻身坐起,瞪着眼前的男人:白净的脸庞上,眉头紧皱,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白边眼镜,透过镜片,有双温柔的眼睛……
叶娉婷只觉得脸一热,慌忙用手遮掩,不料弄了满手的油彩,她这才想起,自己刚刚画了个“鬼怪妆”,脸上五颜六色的。她的脸更红了,心里也懊恼起来……
“都怪你!”她一推贾方,将火向他身上撒,“都是你,让我摔倒的。”她越发地不讲理起来。
“是我不对!婷婷,是我不对,摔坏没有?”他紧张地查看着。
叶娉婷的心一热,又将嘴一噘,“还不快扶我起来?”
叶娉婷还没说完,贾方已经抱起了她。叶娉婷第一次这么近地偎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她闻到了贾方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气味,那不是香水味,也不是汗味烟味,是什么味道呢?对,是春天在野外时闻到的香草味。叶娉婷顿时心旌摇曳起来。她将头往贾方的怀里蹭了蹭,心跳得更厉害了,不禁偷偷朝贾方看去。
“清秀俊朗”,她觉得没有比这四个字更能形容贾方了。
“快躺下吧,我看你伤到哪里了?”
贾方将她抱到床上,叶娉婷蹬蹬脚,“还不快给我取下来。”
原来,叶娉婷刚刚踩的是一个“高跷”,那是她在学校参加活动用过的。今天,她将自己的脸画花,穿上一件长而宽的白袍,踩上了高跷,就是要扮鬼吓贾方。虽然吓到了贾方,但她自己也出了丑。
“以后不要在家里玩这个,摔一跤怎么办?撞到什么地方,那可不是玩的。”贾方好像忘记了他额头的伤,一边说,一边卸下了那对高跷,“刚刚撞到腿上了吧!我看看!”
他揭开长袍,看到她膝盖处有一块乌青,大惊,“看,伤着了吧!家里有碘酒吗?”
叶娉婷用手指了指柜子,贾方小跑着去拿。
看着他不顾自己有伤,紧张照顾自己的样子,叶娉婷心里美滋滋的。她想,贾方一点儿都没变,还像小时候一样,是她的保护神。
找来碘酒,贾方坐在了床上,将叶娉婷的腿放在自己的腿上。他先用手在那块乌青上轻轻揉着,然后又将嘴凑上去,轻轻吹着。那热呼呼的气吹到叶娉婷的伤处,痒痒的,她禁不住动了动腿。
“疼吗?”他抬眼看了看叶娉婷,眼神中全是疼惜。
叶娉婷摇摇头,心跳得格外厉害,她觉得自己的脸肯定已经成了一块红布,便悄悄扭过脸,摸出枕头下的一面小圆镜,一看,顿时吓了一跳:自己那张脸,比舞台上的丑角还难看。
她突然恼羞成怒,将腿使劲一蹬,“谁让你给我揉的?谁让你给我抹碘酒的?出去!快给我滚出去!”
贾方被她踢倒在地,他起身,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结巴着说:“我……你的腿……揉……揉就好了。”
贾方刚刚的镇定全都没有了。也直到此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刚刚抱过叶娉婷,而且还用手在她那条白嫩的腿上揉着……
贾方的脸红了,他瞟了叶娉婷一眼,低着头四下张望,窘态十足。
叶娉婷想笑,但一想到自己那张“丑陋”的脸,又气又急起来。
“快出去!滚出去!”她把脸扭到一边,嚷嚷着。
“我给你涂上碘酒就滚,好吗?”贾方小心翼翼地说。
“那……先给我倒水洗脸!”她撒娇道。
……
贾方和叶娉婷的婚礼规模很大,这在正处于乱世中的上海来说,像是一个美丽的烟火绽放在夜空,虽然是短暂的热闹,却也缤纷灿烂。
如此的婚礼,叶娉婷还是很享受的,因为她喜欢做主角,不管在什么地方,她都喜欢被众人捧上天的感觉。那天,她是绝对的主角。
新婚之夜,被贾方揽她入怀,她便热烈地将自己交付给贾方,当一切复归平静,她躺在贾方的怀里问:“我经常捉弄你,你为什么不生气?”
“只要你高兴,我愿意让你捉弄一辈子!”
……
那晚后,叶娉婷从心里感激父母,因为他们为自己找了个好丈夫。
如果不是第二天一早,贾方告诉她年后会带她离开上海去台湾的话,叶娉婷一定会觉得自己和贾方会像公主和王子的故事一样一直幸福下去。
“什么?离开上海?”叶娉婷那黑葡萄般的眼珠飞快地转着,她一下子推开了贾方。
“离开上海?休想!”叶娉婷并不在意要去的地方是哪里,她只是不愿意离开上海。
此时,贾方那张俊雅的面容在叶娉婷的眼里变得可憎起来。她甚至觉得这场婚姻就是一个阴谋,而这阴谋的制造者就是贾方。
“你不是想害我吗?不是想让我和你一起去台湾吗?那我就让你尝尝本小姐的厉害!我要让你出丑!让你出不尽的丑,让所有人都嘲笑你!”
叶娉婷不止这么一想,她在结婚后的第二天晚上,便打扮得花枝招展,去了百乐门。
4
叶娉婷还在舞池中间搔首弄姿,做出各种激怒贾方的动作,她的目的很简单,让贾方恼羞成怒,和她离婚。
叶娉婷不愿意离开上海。她想得很简单,既然结婚后就要离开上海,那离婚了不就可以不去了?怎么才能离婚呢?叶娉婷知道如果自己提出来,父母肯定不同意,最好的办法就是让贾方提出来,这样心疼自己的父母,也就不会让自己离开他们身边了。要玩这个苦肉计,她必须激怒贾方,让贾方觉得娶自己娶错了,自己不是个好太太,也不会做个好太太。
于是,在来百乐门之前,她故意浓妆艳抹,挑衅般地看着贾方,“别以为结婚了你就能管住本小姐了,告诉你,办不到!知道本小姐最喜欢去百乐门、仙乐斯吗?而且还要天天去!”
不过,她的挑衅并没有成功,贾方只是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微笑地看着她,眼神中全是怜爱,“喜欢去就去吧,我陪你去!”
听了这句话,叶娉婷怔了很久,她没有想到贾方不生气,更没想到贾方不仅不阻止她,甚至还要和她一起去。
“我知道你喜欢去那些地方,过段时间我们就要离开上海了,趁离开前多去几次也好!”贾方说话总是慢条斯理,语气淡淡的,既像早晨照在身上的第一缕阳光,又如盛夏吹来的一丝凉风,很舒服,很惬意。
这份舒服和惬意,如果放在以前,叶娉婷一定会闭着眼睛好好享受,可此时,她怒了,愤然道:“谁说我要和你离开上海了?别做梦了!我死也不会离开!”说完,叶娉婷冲出了她和贾方的公寓楼,没有叫司机开车送她,而是拦了辆黄包车。
“百乐门!”她气呼呼地说。
坐上黄包车,叶娉婷的嘴里还在不停嘀咕着,“真够讨厌的,谁要和你去?做你的大头梦吧!”
“小姐,后面有辆车跟着我们!”黄包车夫突然说。
叶娉婷扭头一看,是自己家的车,再一看驾驶座上的人正是贾方。
“哼!你要跟着我是吧?那我就让你跟着好了!等会儿不把你气得吐血才怪!”叶娉婷狠狠地说完,突然觉得很刺激,愠怒从脸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恶作剧般的狡黠。
“那就让你看场好戏吧!”叶娉婷得意地想。
一进百乐门,叶娉婷便成了众人的焦点,很快就被男男女女围在了舞池的中央。
她用余光看见贾方也进了百乐门,找了个偏僻的角落坐下,便一甩大波浪卷发,夸张地跳起舞来。
贾方看着叶娉婷像个舞女一样在舞池中间旋转、摇晃,心里有怜惜,更有心疼。
在刚刚懂事的时候,贾方就喜欢上了那个可爱任性的小姑娘,虽然小娉婷经常捉弄他,甚至撕咬他、掐他、打他,但他依然愿意守护在她身边,听她使唤,给她呵护。
得知小娉婷长大后会做他的新娘,贾方对她更是百依百顺了。从英国回来,虽然听家人和朋友说起了叶娉婷的很多“坏话”,但在贾方眼里,叶娉婷始终是那个不谙世事的洋娃娃,在别人眼里的任性和娇纵,在他眼里则是单纯和可爱。
“她还是个孩子,还没有长大。她一直长不大不怪她,是因为没有一个让她长大的环境!婷婷本性是好的!”当父母对这桩婚事表示担忧时,他这样宽慰父母说。
叶佳成提议他们婚后去台湾,贾方没有丝毫犹豫就答应了。他觉得让叶娉婷离开上海,过一段脱离父母保护的生活,是完全有必要的,因为这样,她才会长大。
贾方甚至很有信心地向叶佳成保证,不到一年时间,当他再次带着叶娉婷回上海时,叶娉婷的变化,一定会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叶娉婷对去台湾如此排斥,贾方全都明白。他能体会让叶娉婷离开生活了二十一年的上海,去台湾的痛苦和失落。但他更知道,这是叶娉婷长大所必须要付出的。
他也清楚地知道,任性的叶娉婷是想激怒他,让他生气。他能理解她的心情,更知道她需要发泄。
叶娉婷对家庭的依赖,对上海的依赖,如同一个常年生活在充满鸦片香房里的人对鸦片香的依赖一样,没有了鸦片香,她会恐慌、害怕。
所以,他必须用更多的耐心和爱,以及宽容让她走出“鸦片香”的氛围。
当然,他更知道,让她走出有着鸦片香的房子,不容易,他能做的只有一点,那就是默默地看着她,在她需要时、危险时,第一时间冲上去保护她。
舞池中央的叶娉婷又瞟了他一眼,那一眼有疑惑,更有挑衅。
叶娉婷终于停止了旋转和扭动,她将高脚杯里残余的红酒一饮而尽,然后踉跄着走到了贾方面前,先是眯着眼看他,然后伸手抓下了他的眼镜。
眼镜在叶娉婷的手里飞舞。
贾方揉了揉轻松的鼻梁,不仅没有生气,反而带着淡淡的微笑。
这笑容让叶娉婷很不舒服,她用眼镜敲着贾方的额头说:“看到了吗?这才是本小姐想要的生活!本小姐每天都是这么生活的!整天和男男女女……在一起。”叶娉婷把“在一起”说得咬牙切齿。
“我知道!”贾方轻轻说。
叶娉婷瞪大眼睛,身子晃了几下,“你知道?你知道还娶我?你怎么这么蠢啦!我不会是一个好太太,也不想做一个好太太!”
贾方脸上的笑容丝毫没有减少,那是一种能摧垮一切的微笑,叶娉婷停下了手里正玩得飞转的眼镜,感到有些无力。
“这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呀!为什么自己做什么他都能忍受?为什么他的眼神和微笑会让我不安?”叶娉婷偏着头,看着贾方。
“婷婷!如果你想跳舞,我可以陪你跳!不管跳多久都没关系!”贾方伸出手来,那手掌宽大而温和。
她差点向他投降,差点乖乖地被他牵着回到他们的新房。
不过,贾方的手刚刚揽住叶娉婷的腰,叶娉婷像被什么蛰了一下似的,跳出去好远。
贾方眼神里的温柔让她烦躁起来,也更加刺激了她,她大吼一声:“谁要和你跳了?你这个懦夫!你这个不会生气的懦夫,我就不信你看到我做什么都不生气!”
叶娉婷猛地抓起桌上的半瓶红酒,拧开盖子就往嘴里灌,暗红色的液体从她嘴角流了下来,经过她那光洁修长的脖颈,流向了若隐若现、饱满的胸脯。
贾方刚要伸手去扶叶娉婷,叶娉婷却指着贾方,大喝一声:“坐下!你给我坐下!”
看到贾方坐下,叶娉婷仰头哈哈大笑,她再次踉跄着冲进舞池,推开了一个搂着男人脖子跳舞的舞女,将两只白如藕节的胳膊搭在男子的双肩上,闭着眼睛跳了起来。
男人受宠若惊,紧紧地抱住了叶娉婷。
“有意思!”将一切看在眼里的董先生,喃喃道。
“是很有意思……”旁边的服务生附和。
董先生像是下定了决心,他整了整胸前的领带,决定去搂搂那个“有意思”的、好似浑身长了刺的“疯狂”女人。
这是他在上海的最后两天,1月27日他就要乘船去台湾,这次离开也是迫不得已,他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回上海。
去台湾之前,如果能把上海滩这匹有名的“野马”征服,一定会为自己的人生增色不少,而且说不定会从这个任性的富家千金那里得到点什么,董先生想。
他刚刚起身,还没迈腿向舞池走时,一个中年女人不知从什么地方蹿了出来,径直冲进舞厅中央,拉起叶娉婷就走。
“胡妈,别拉我!别拉我!我还没有跳够呢!”叶娉婷一脸的不耐烦,她摇晃着,推搡着那个中年女人。
“小姐,别闹了,你和贾先生都结婚了!”胡妈不放手。
“不要和我说结婚,我讨厌‘结婚’,讨厌!太讨厌了!”叶娉婷一使劲,胡妈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幸好被跑过来的贾方扶住了。
“贾先生!我们小姐胡闹,难道你也要陪着她胡闹吗?你怎么就不管管她呢?快带小姐走吧!老爷要是知道了,非气死不可!”胡妈央求着。
胡妈原本是奉叶太太之命去贾方和叶娉婷的公寓看望刚刚结婚的宝贝女儿。去了不仅没见到叶娉婷,连贾方也没见到。再一打听,说两人都去了百乐门,而且叶娉婷还是赌气跑去的。于是,便连呼“不得了了,不得了了”,叫了辆黄包车就往百乐门跑。
“酒不醉人人自醉,胡天胡地蹉跎了青春……哈哈哈哈!”叶娉婷挥舞着双手,放开嗓子唱了起来,她的眼前开始模糊,像有无数个脑袋在晃动。
叶娉婷甩甩头,什么都看不清,耳朵里开始发出嗡嗡嗡的声响,她犹如跌入深谷,心生恐惧。
她本能地喊了声贾方,接着便被一双有力的大手抱了起来,她知道,这个抱她的人一定是贾方,因为只有在贾方怀里,她才会完全放松,踏实地睡觉。
“我不要和你去台湾!不要!不要!”她把头歪在他的怀里,嘴里喃喃着,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什么都听不见了。
舞厅里的人都停止了跳舞,连歌女也闭上了嘴,整个舞厅像是被人施了魔法,静止在那里。所有的目光都注视着被贾方抱着的叶娉婷,以及在贾方和叶娉婷身边惊慌失措的胡妈。
董先生扫兴地重新坐回椅子,使劲靠在椅背上,他的双腿在不停晃动,没有了叶娉婷,豪华的百乐门舞厅仿佛也失去了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