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墨瑾宣因犯下叛国之罪而被满门抄斩之后,墨云卿便彻底成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女。
七年前,她被白麒枫等人逼落幻灵谷谷底的时候,幸得她义父胡雷所救,从那以后,墨云卿的命运则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
虽然只有短短几年的父女之缘,但胡雷病逝之后,却给墨云卿留下了大笔值得她一辈子去爱护的珍贵遗产。
这些遗产与金银珠宝无关。
因为她养父胡雷给她留下的,是一份份割舍不掉的、浓浓的亲情。
燕雀山从上到下所有的人对墨云卿来说,都是她的兄弟姐妹。而这些兄弟中,数宋廉与她的关系最为亲密。
在无意间,一个月的时光就这么匆匆流逝而去。
已经正式被收纳进军中的宋廉,趁着每月两天休假期的空档,终于与被他当成亲姐姐一样敬重的墨云卿见面叙旧。
热闹繁华的帝都街头,宋廉拎着手中的大包小包,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墨云卿的屁股后面不停的唠叨。
“云卿姐,别再浪费银子了,这些东西足够我用上好一阵子了。再说,我们当初离开洛城的时候,你把大部份家产都分给了二当家和三当家,你自己本来也没什么钱财,如果花得所剩无几,这以后的日子过得岂不异常艰辛?”
这倒不是宋廉夸张。
当初墨云卿率领燕雀山大部份年轻兄弟下山的时候,胡雷那些上了年纪又无家可归的老下属,势必要留在洛城继续讨生活的。
墨云卿不想亏待旁人,便把胡雷留给她的大片家业全都变卖成银子,分给那些年长的兄弟。
他们拿着钱,要嘛做些小生意,要嘛在乡野间买块田地,不管怎么样,总比继续留在燕雀山做拦道抢劫的土匪要好。
起初,燕雀山的二当家及三当家,自然不同意这种做法。
但墨云卿在给他们讲了一番道理之后,他们一个个也就放软了姿态,拿着钱财各自为生去了。
就在宋廉像只麻雀一样唠叨不停的时候,墨云卿突然在街边的一个小摊位前止住了脚步,她顺手拿起一顶皮帽,转过身,对着宋廉的脑袋比量了几下。随即笑道:“已经是深秋时分,再过一个月,这帝都就要下雪了。你看看这顶帽子,左右两边还缝了两只毛耳朵,就算是三九天戴在头上,也绝对不会冷到了。”
说罢,还认认真真的将帽子替宋廉戴好,戴好后,又仔仔细细的欣赏了一番。
别看宋廉脸长得黑,却是个面皮极薄的小伙子。
此时被一个漂亮端庄的姑娘家这么亲昵的对待着,一张俊脸顿时红了好几分。
“云卿姐……”
“既然你还叫我一声姐,就别再罗罗嗦嗦、婆婆妈妈的了。”
她顺手扯了扯帽子,试了试大小,又道:“帝都不比洛城,这里地属北方,到了冬季,天气极为寒冷。你从小在南边长大,初来乍到,怕是适应不了这边的天气。我知道你如今从了军,衣食住行都有朝廷包办,但朝廷给予的补给,里里外外也就那几样,说到底,终究是不如亲人为你准备的周全的。”
听她提到“亲人”二字,宋廉顿时红了眼眶。
他呆愣愣的任由墨云卿在他脑袋上摆弄来摆弄去,有心想说什么,可话到嘴边,全都被他给哽咽了回去。
对旁人来说,亲情或许是拈手就来的存在。
可对燕雀山上那些无亲无挂的兄弟们来说,亲情却是一个非常奢侈的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