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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倔强蔷薇——孤独的绽放

1.青春染世

青春吹起了长发,张扬着年华,肆起的梦,红色的心,蓝蓝的天空,白云的那端生命已开始。在那柳絮纷飞的季节,被迷住的眼,你的笑如此温柔。即使岁月已苍老,你还是一如年少。

世上的欢乐幸福,总结起来只有几种,而千行的眼泪,却有千种不同的疼痛,那打不开的泪结,只有交给时间去解。

三毛的读书生涯算是痛苦难挨的,最终也是没有读完。在那里,大多时候都是压抑的,无趣的学习,枯燥的气氛,体罚的教师。

在入学的时候,三毛已经认识很多字了。由于入学前有了阅读基础,入学后,拼拼注音,三毛就可以自己读书了。

她鲜少有不认识字的记忆,在小学里念念拼音,看看国语日报就能开始看故事了,当时她最大的快乐就是每个月《学友》和《东方少年》这两本杂志出来的时候,当时不懂的字就让姐姐教她,年少时就和书籍做了朋友。

小学的课本也实在简单,日子非常容易打发。新书一发下来三毛就拿回家让母亲包上书皮,第一天大声诵读一遍,第二天就不再新鲜了。

她甚至跑去和老师说:“编书的人怎么不编深一些,把我们孩子当傻瓜吗?”。为这句话还挨了老师的一顿骂呢!

《学友》和《东方少年》不够看,那时也只是一月才出一板,书不够看,三毛就去翻大堂哥的书看。

在她堂哥的书中发现了一些没听过的名字,鲁迅,巴金,老舍,周作人,郁达夫,冰心……

那时候,三毛才几岁,听过的作家反而是些外国人《学友》上介绍来的。

读书的另一个空间被开启了,就这样她进入了星空,在里面转啊转,绕啊绕,摘过满天星,看过云和月,看过许多人也不曾见的风景,最后也没有出来过。

有一日大堂哥说:“这些书禁了,不能看了,要烧掉。”

什么叫做禁了,三毛也不知道,就去问母亲,母亲也不知道应该怎样说。最后便说:“有毒。”

当时吓了一大跳,看见哥哥们蹲在柚子树下烧书,还狠狠地吁了口气,这才放下心来。人在儿时,总是那么纯真的傻得可爱,从来不相信这世上还有很多虚假,还有很多谎言,很多无奈。

许多年后,三毛还记得,当初读鲁迅的《风筝》的时候,那种感动。其他的有的也是不懂的,但也是看完了。三毛就这样的进入了书中,出不来了,也想一直沉溺其中。那时候报刊不够看,一看就看完了,所以什么书她拿到手总是要“吞”下去。

那时候,家中还是比较拮据的。小孩子怎么会懂得,再说痴迷到已经顾不得其他了。总是缠着母亲要零花钱,得到一角钱,也要迫不及待的去书店花掉,恐怕即使出来,小小的孩子也要舔舔嘴角,就是吃了什么美味,还在意犹未尽。

后来,又过了不知多久,三毛住的地方有了公交,叫做朱厝仑的,开始有了公共汽车,通车的第一天,全家人还由大伯父领着去坐了一次车,拍了一张照片留念。

有了公交以后她所在的地方就热闹起来了,也有了那个三毛最爱的商店——建国书店。

那时候,三毛的大伯父及父亲千辛万苦带了一大家人迁来台湾,所有的一些金饰都去换了金元券,大人也并没有马上开业做律师,那也不是简简单单就可以办成的。

两房八个孩子都要穿衣、吃饭、念书,有的还要生病。那时候家里的经济情形一定是相当困难的,只是我们做孩子的并不知觉而已。

一向听话的三毛,就成了一个不讲理的孩子,无休止得的缠着母亲要零花钱,母亲偶尔会给他钱,她就去“建国书店”借书看。有时候母亲不在的时候也会偷偷去翻她的针线盒,旧皮包,外套口袋,只要翻出一毛钱就去租书看!

在书店里,老板介绍给她看一些本人认为很好的儿童书,比如:《森林中的小屋》,《梅河岸上》,《农夫的孩子》,《银河之滨》,《黄金时代》等等。

慢慢的,看完了那些孩子的童年书,三毛又开始看向其他书籍发起了“攻击”,迷上了大人的武侠世界,先是《红花侠》,后是《三剑客》。

三毛六年级,毕业考试最紧张的时候,忙里偷闲,又爱上了金庸,喜欢上了那个射雕英雄,《射雕英雄传》。之后便迷了金庸一生。

无论后来写作有多么紧张,病得是多么糟糕,金庸的新书她每卷必读、不肯放过,细细品味其中的侠胆与柔情,正义与邪恶。

大多的故事,都逃不开正义与邪恶对决的套子里,金庸的小说也是,三毛就深处在那江湖之中,一个受迫害需要被解脱的人,期待最后世界的和谐与美满。

她是一个弱者,需要来一个英雄解救她。这也是她的自闭所造成的,对世界充满了不安与彷徨。

1983年,三毛写了一篇读金庸作品的随笔,父亲陈嗣庆看了不懂,在饭桌上表示不满,一向孝顺的三毛竟也一反常态,与慈父顶撞起来,晚饭闹了个不欢而散。

因为那是她心底的秘密,写出来,却不被理解,就好像是一个自卑的女孩被否决了她的才能,温驯的猫也会炸毛的。

三毛爱金庸作品很深,其中人物个性,她能侃侃道来,如数家珍。她认为,金庸早期的作品苍苍凉凉,很有诗意,比后期作品更有文学魅力。

三毛的读书是极广泛的,看完了中国武侠的射雕英雄,又去看外国的英勇骑士,《唐吉诃德》。看完仁义看恩怨,《基督山恩仇记》。后来又看上了《飘》、《简爱》、《虎魄》、《傲慢与偏见》、《咆哮山》,《雷绮表姐》等。

这些还显得过于深奥的西方名著,一股脑儿闯进了她的世界,在懵懂中开始接受西方文学。

一书一世界,一人一生活,三毛感受的岂止是三维空间,错乱的花絮,萦绕在脑中,造就了如此性格。

父母从来不阻止她看书,只是父亲担心她那种看法会对眼睛不好,有一本书就要钻进去,一直要看完才会出来,她把她的人生分成两个世界,一个充满了书,一个充斥着人。

值得称奇的是三毛是先看外国译本然后才看中国文学的,先感受的是异域风光,才来回味本土文化,她看的第一本中国长篇故事是《凤萧萧》,作者徐訏,二十年后成了三毛的干爸。

三毛上小学的时候,才六岁,在班级中算是年龄很小的了。学习虽然不太费力,但单调枯燥的学校生活,使这位整日与书为伍,从书中知晓的世界的千奇百怪的三毛很是煎熬,感受不到同龄人的那种快乐。

三毛属于那种贪玩的女孩子,还很会玩,凡是她那个年纪玩的花样,她都乐此不疲。

含着一枚槐树叶,扁起嘴来,打一声长长的唿哨,唱着孩童的欢闹;用鹅毛管、破毛笔管,吹飞一只只五彩缤纷的肥皂泡,载着不能说的秘密;还有下五石子棋,跳粉笔画的房子,手帕一围唱布袋木偶戏……

有一回,她为了收集更多的橡皮筋、画片和玻璃糖纸等小玩意,还战战兢兢地偷过母亲的五元钱。惶惶不可终日的日子太受煎熬,熬不过第二天清晨,她又偷偷地送回了那张艳丽红票子。那年,她三年级,九岁。

学校就是一羊圈,一群温顺的小羊在里面接受驯养,按时饲喂。孩子们身穿着清一色的学生制服,脑袋后颈,一律被剃成西瓜皮发型,没有色彩,没有欢乐,那靛青似的童年。

到了高年级,考试竞争压得学生们喘不过气来,稍不留神,就要领教老师的鞭子和各种体罚,三毛的惧怕。

在三毛的回忆里,当年台湾小学校里的体罚,就如同中世纪欧洲黑暗的教廷,老师就是那红衣主教,手拿皮鞭或手杖,准备随时赏赐那些卑微的犹太人。

三毛很多年后还记得,那个男孩,在老师的鞭打下,血肉模糊,无法站立,只好在全班的注视下,爬回座位。

三毛是一个乖顺胆小的女孩子,对那样的惩罚是在心理发怵的,索性,没有挨过几回重打。

多年后,成了作家的三毛,痛切地写下了小学生活的苦楚:“一群几近半盲的瞎子,伸着手在幽暗中摸索,摸一些并不知名的东西。”

那时的教育和这是还是很不同的,文言文到白话文的转换,对于那些教育家是陌生的,也是未知因素,他们要最大的成效,就要拿起手中的鞭子,鞭打无辜角色的少年少女。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啃海藻,海藻影响水域。生物链是连接的,每一级都是受害者,可是底层那个是受害最大的,所以,其他人的损失就可以忽略过去了。

学校就像被困在浓浓的迷雾里,听不到海港的哨声,看不见叫卖的人群,她几乎剥夺了三毛的所有快乐。

三毛就只有在书中寻找她的共鸣,和书中的朋友对话,汲取温暖。柔弱的蜗牛,需要把它的身体寄居在壳里来保护自己,敏感的三毛,需要书的安慰来度过无趣的岁月。

学校虽然严肃的古板,但并不是真的中世纪教廷,还是有活泼的时候。

三毛最喜欢的,是每年十月中旬,“双十”节前,军队来校借住的时候。

很平常的早晨,却出了一件很荒唐的事,三毛虽相信命理,但也不记得自己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竟然被一头疯牛追了很久。

可能是一场胆战心惊,换来一个最真诚善良的朋友罢,很值得。四年级那年的秋天,军队驻校的时候,三毛结识了一位大朋友——哑巴炊兵。哑巴不会说话,聪明的三毛懂他的哑语。

那天早晨,三毛像往常一样上学。她没有穿红衣服,也不是斗牛士,身上有的只是小女孩的青涩味道,不知怎样就吸引了它。

那头疯牛却只盯着三毛,不伤别人,像认识她似的。三毛动,它就动。像是被一根线牵着,一方有动作总是会牵连着另一方的。

只是那疯牛跑得太快,那根线越来越短,三毛魂飞魄散,撒丫子便跑。疯牛见状,也在后面狂追不舍。

三毛冲进了学校,一头钻进了教室。各个教室的孩子们,都把门死死的顶住,疯牛在窗外走冲右突,很是疯狂,引牛入校的小三毛,大声喘气,惊魂不定,躲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偏偏祸不单行,那天正好是三毛值日。可怜的三毛被那个颐指气使的风纪股长,指令三毛出去打水。

小孩子不是善良,也不是邪恶的,做事情只是凭自己喜好,在那时候为了显示他的权利,竟然把弱小的三毛推了出去。

三毛是一个乖女孩,总是胆小的,懦懦的样子。也只能拿着水壶,战战兢兢的钻出门,硬着头皮往厨房走。

跟踪了目标的疯牛更加疯狂了,鲜红的眼睛,瞪得大大的,把整个人都吸进去。

三毛小心翼翼地提着水壶向回走的时候,三毛完全被怒吼声吓垮了,放下水壶,像是一只受伤的兔子,红着眼睛,软软懦懦的模样,小声的哭泣起来。

美女遇难,总是有英雄相救的,虽然三毛那个时候还只是一个小孩子,但也没能脱俗于和哑巴士兵的相遇。

无关美丑,无关其他,像神一样的人,来把三毛拉离苦难。他提起了水壶,搀扶受惊的女孩子,把她送到了教室。

疯牛终于被出操回来的驻兵们赶跑了,三毛也和哑巴士兵成了朋友。

哑巴不识字,三毛便拿根树枝教他在地上写。有时候,三毛会把手工课的劳绩送给他,或者是一颗话梅。

哑巴会帮她提水,给三毛一个芭蕉叶做的垫子。放学了,温柔的夕阳铺洒了整个校园,哑巴带三毛玩跷跷板。哑巴不会说话,但他很爱笑,小三毛被高高地弹到半空中时,哑巴的脸上就会“哗”的一下开出好大一朵花来。

哑巴参军不是他的意愿,他以前只是一个四川的乡下农民,有一天,媳妇要生小孩了,他便来城里买药。谁知哑巴去了,再也没有回来过。

国民党兵到处在抓壮丁,哑巴就这样离开了家。一路担着东西,来到了台湾。

哑巴回不了四川,见不到老娘,也看不见媳妇,那个与三毛年龄相似的孩子一眼还未曾见到。善良的哑巴,把一腔父爱,倾注到三毛的身上,一大一小,友谊却很深厚。

每天清晨,哑巴都会在校门口呆呆地等着,直到看见三毛,就露出孩子式的笑容。

一天,哑巴招呼三毛过去,他很难过的告诉小三毛,再过几天,军队就要走了,而他也要离开了。说完,湿着眼睛,送给她一枚贵重的金戒指。

这一大一小的友谊,遭到了老师严烈的制止。在老师的威吓下,三毛被迫与哑巴疏远,三毛总是可以看见,哑巴偷偷地站在墙角,向教室哀哀的张望,但懦弱胆小的三毛只是强硬的转过头,当作无动于衷。

驻军要走,军人们站着整齐的队列,准备开拔,这一别就是可能是永远了。三毛再也忍不住,冲出教室和他道别,哑巴送给了三毛两样东西,一包牛肉干,一张地址。哑巴笑笑地转身走了,很朴实很纯净的笑容。

三毛没有给他写过信,因为他不知道,在他转身的时候,肉干被老师扔去喂狗了,而地址也被没收了。

虽然以后再没有没有见过,但他仍是三毛一辈子的朋友,成名之后的三毛,写了一篇散文《炊兵》。在文中她写道:“那是今生第一次负人的开始,而这件伤心的事情,积压在内心一生,每每想起,总是难以释然,深责自己当时的懦弱,而且悲不自禁。”

哑巴不识字,可能他永远也看不到这篇文章。三十多年过去,物是人非,谁知道又在或不在了呢。

年少的三毛错了这个朋友,留下了终生的遗憾,为了得到总是需要付出,懦弱的三毛渴望朋友,但是却没有足够的勇气。

有的人错过了,便是永别,有的事,过去了,就再没有重来的机会。

2.云之心

如果生命是一朵云,它的绚丽,它的光灿,它的变幻和飘游都是很自然的,只因为它是一朵云。

三毛就是这样,拥有一颗云之心,用她如云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云展云舒,亦是那么淡然洒脱。

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或是悲凄,她都无意矫饰,行间字里,处处是无声的歌吟,我们用心灵可以听见那种歌声,美如天籁。

被文明捆绑着的人,多惯于世俗的繁琐,迷失而不自知。

读三毛的作品,发现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她把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这是需要灵明的智慧和极大的勇气的。

三毛真正决定与文学相拥一生还是在她小学五年级时,因为那一刹那的光华,眼前繁花绽放。

当年三毛十一岁半,接受了《红楼梦》的启蒙。从此,她与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

事实上,《红楼梦》给予三毛的影响,不仅有文学上的,还有哲学上的。杂糅在那部伟大名著中的中国传统的佛道思想,对三毛世界观的塑造,起了极重要的作用。

只是在某段话、某个词前停住,呆愣了片刻,才继续读下去。

那时是不懂的,后来,长大了才明白,那是一种“动容”,感受不属于自己的情感。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

三毛喜欢看别人的故事,喜欢看着别人的经历,畅想自己的未来。一个蹒跚的小孩,牙牙学语,上学读书,长大成人,做自己喜欢的事,嫁自己喜欢的人,最后一起到老,两个老人互相挟持,带着笑容,一起走向最后的坟墓。

那时的高小课程是不难的,可是算数加重了,鸡兔同笼问题也出现了,老师十分紧张生怕考试出现什么意外,老师都是这样紧张的,在某种考试或测试上,所以一再的要求三毛和她的同学们演算再演算,放学的时间自然也晚了。

而且那时的作业很多,可以利用的时间也就越来越少了,日复一日。三毛的看书时间被残忍剥夺了并且是不容申诉的,被书挠得痒痒的心,始终不能安静下来,没有办法了,真的是中毒太深了,她开始在课堂上看小说。

三毛本来不喜欢在课堂上看小说的,可是被繁多的作业迫的没有办法了,要不就真的中毒了走火入魔了。

奢华的大观园,如水的女子,如玉的男子,一颦一笑,一言一语,都是美的,东园的吵闹,西苑的欢喜都是陌生的,也是好玩的,十几岁的孩子就像进入了一个万花筒,看到百齐花怒放,眼花缭乱,看到的一切都骚动着年少那颗好奇的心。

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三毛意外地得到了一本《红楼梦》,也就是这本书影响了她的一生。她以前看书的时候完全就是囫囵吞枣、生吞活剥,只要有故事就继续读下去,懂或不懂就那样的读完了。

《红楼梦》这本书,让三毛看的欲罢不能,在课上也偷偷地读,知道了这一章,不看下一回,就总是心痒痒的,干什么都没心思,脑海里还一直在回放经过的情景,还不停地想着如果是自己又会如何。

上课的时候,把书藏在裙子下面,老师转身写板书,她便掀起裙子读书,正读到第一百二十回“甄士隐详说大虚情贾雨村归结红楼梦”,“当我初念到宝玉失踪,贾政泊舟在客地,当时,天下着茫茫的大雪,贾政写家书,正想到宝玉,突然见到岸边雪地上一个披猩猩大红氅、光着头、赤着脚的人向他倒身大拜下去,贾政连忙站起来要回礼,再一看,那人双手台十,面上似悲似喜,不正是宝玉吗,这时候突然上来了一僧一道,挟着宝玉高歌而去‘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濛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看完这一段,三毛神游太虚,不知今夕是何年了。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前面同时的背,明明什么内容都没有,却吸引力那么深,看着,看着,就看到了含玉而生的俊美少年,白茫茫的土地,那小小的一块布上,却延伸出那么广阔的空间。

心里的感触,已不是流泪和感动可以形容。忽然间有了一种顿悟,却又不明白悟的到底是什么。

白苍茫的天地,一对父子隔着风雪遥拜,一个遁入空门,一个异域他乡,本是不可能相见,没来的惊喜,却要永远的分离,一个看破了尘缘,一个还是人世中挣扎,天地万物,最终还是要归于尘土,撒下一片荒芜。

只是那样痴痴地坐着,老师在很远的地方叫着名字,缥缈的声音,好像来阵风就会消散,三毛没有回应。她的思绪已经飘远,老师居然也没有生气,上来摸摸三毛的前额,问:“是不是不舒服?”

三毛默默地摇头,看着她,恍惚地对她一笑。那一刹那间,顿然领悟,那一刻的顿悟,一刹那的芳华,那就是“境界”。

求而不得,靠的是机缘,还有努力,顿悟是一种经历的积累,是思考的叠加,然后再最后一刻点明。

“文学的美,终其一生,将是我追求的目标了。”当年三毛十一岁半,接受了《红楼梦》的启蒙。从此,文学就真的在三毛的心理扎根了。

六年的小学教育终成为过去,许多同学唱歌痛哭,三毛却没有,她想,她终于自由了。

要升学参加联考的同学,在当时是集体报名的,老师将志愿单发给同学们,让每个人拿回家去仔细的填写。

发到三毛的时候:“我不用,因为我决定不再进中学了。”

老师几乎是惊怒起来,她说:“你有希望考上,为什么气馁呢?”

三毛心想的哪里的信心的问题,她只是对这种教育无趣,已经很是深深的厌烦了。

“叫你妈妈明天到学校来。”老师仍然将志愿单留在三毛的桌上,转身走了。留下了一个充满了无奈与挫败的三毛,愣了好一会,把志愿单胡乱的塞进书包里,就回家了。

那天老师意外的没有留什么太重的家庭作业,三毛早早地睡下了,仰躺在被里,眼泪流出来,塞满了两个耳朵。还要努力地睡着。

三毛最终也没有请妈妈去学校,因为那天晚上,父亲母亲在灯下细细地读表,由父亲一笔一画地亲手填下了三毛的将来。

做小孩子,有时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要怎么过自己的一生,大人自然得问都不问就来为孩子做决定。这个大人们的决定,却需要小孩子来付诸行动。

小孩子只想长大,青年人恨不得赶快长胡子,中年人染头发,高年人最不肯记得年纪。

这种事不能说是谁对谁的不对,大人总是认为孩子的能力不足以承担决定未来,大人们总是告诉孩子,孩子们是多么多么的弱小,只能依靠大人的力量,孩子们就要在这样的暗示里接受这个事实。

大人总是说: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

大人有时也会说:都这么大了,怎么什么都不懂都不会!

他们也是自私的,对孩子的爱包含着自己的自私,他们不会记得之所以这样,是他们给的选择,而选项也不是多项的,在特定的情况下,总有一种选择是错了的。

上中学前的那个暑假,对三毛来说是尤其漫长的。她一点也不去想发榜的事情,甚至是已经忘了还有这回事。

对于无能为力的事,遗忘是最好的办法,不会时时记得,每刻的烦恼,明知不能解决,却还要费尽心思,去设立一些不可能会发生的命题。

为了得到一本厚厚的《大戏考》欣喜若狂,没日没夜的看,那一阵眼睛没有看瞎,也真是奇迹。看完书并不算浪费时间,可怕的是,看过之后,要发呆好多天才能清醒过来。

对于凡事都不关心,那样的生活像极了隐士高人,遗憾的是,却没有高人的高能力。整日为伴的就是一些被人称为“闲书”的东西,那是一个跟生活脱了节的十一岁的小孩,没有什么童年的朋友,也实在忙得没有时间去玩。

那段日子,最最愉快的时光,就是搬个小椅子,远远的离开家人,在院中墙角的大树下,让书带着去另一个世界,它们真的有这种魔力。

三毛还有一个很奇怪的嗜好,那就是拾荒,三毛的家并不贫困,也算得上是温室养的花朵了。偏就是喜欢拾荒,真是匪夷所思。她捡过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回家,不管是有用,还是废物的不能再废了,三毛不管它们的用途,只是喜欢、合品味,就带回家去。

三毛自小走路就喜欢东张西望的,那样温顺的一个孩子,却做出了让人如此注目的事情。

在三毛的小学时代,最优秀的课就是作文和美术。全科老师是一个教学十分认真而又严厉的女人她都很少给下课,自己也不回办公室去,就坐在一群孩子中,午饭的时间都不舍得离开,她在驯服,让每一个孩子都是一直温顺的小羊。

上课是如此煎熬,也只是在国文课上,三毛才轻松一点。一天,在课堂上,国文老师布置作业,题目是小学老师们惯用的:写自己将来想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三毛的作文写的是很好的,几乎每一次老师都会拿来当范文,在全班同学面前朗诵,然后再嘉许一番。

这一次,才写完,老师就要三毛朗诵,换来的不是老师的夸奖,而是一个挂满粉笔灰的黑板擦。

三毛大声读道:

“我有一天长大了,希望做一个拾破烂的人,因为这种职业,不但可以呼吸新鲜的空气,同时又可以小街小巷的游走玩耍,一面工作,一面游戏,自由快乐得如同天上的飞鸟。更重要的是,人们常常不知不觉的将许多还可以利用的好东西当做垃圾丢掉,拾破烂的人最愉快的时刻就是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

三毛还没读完,老师就气的听不下去,顺手拿起黑板擦,就对三毛迎面劈来。老师怒气冲冲:“如果将来拾破烂,还要到学校读书干什么?”

三毛愣愣地看着老师,她心中有种碎裂的痛感。那是她最真诚的梦想和渴望,在老师的严厉竟然是一文不值。她满心期许得来的却是呵斥。她忽然间觉得这个世界并不似她曾想象的那般美好,她忽然有种迷惘。

自然这篇作文是不成功的,老师命令三毛重写。三毛收回了这篇拾荒宣言,改了理想要做一个医生,每一个字对三毛来说,都是如此沉重。最后老师满意地点头。三毛却重重地垂下了头。

写作如此擅长的三毛,在那时,丝毫没有想过成为一个作家,或者是一名画家。杜撰敷衍的时候,也是一个毫不相干的医生。她只是单纯地想做一个快乐而自由的孩子,做自己所喜欢的事情。

三毛的拾荒嗜好,没有因为老师的一黑板擦而被砸掉。她虽然是个胆小的女孩子,但心里竟是固执的可怕。自由是三毛的灵魂之火,凡是三毛认定了的事情,别人怎样说,如何干涉,她都不会改变。

这是三毛一生的雅趣,和荷西结婚之后,也还拉着荷西一起拾荒。

别人是慧眼识英雄,三毛专门练就了一双慧眼在垃圾堆中寻宝贝,拾荒经验越来越多,三毛对宝贝也就更加精益求精。她从中体会到莫大的快乐和满足感。三毛的快乐从来无须他人认同,她不会活在他人眼风之中,所有的苦乐,她只要自己懂得就足够。

十三岁那样,三毛偏爱一切木制的东西,捡破烂也更喜欢拾那木头做的产品。

有一次,三毛发现家中女工坐的木头墩,是一件美丽绝伦的宝物。宝物蒙尘,完全像复活岛上那些人脸石像。于是三毛找来一块空心钻给女工,小心翼翼地把那木头墩抱回卧室,供了起来,弄的那女工很是莫名其妙。

还有一次三毛走在街上,正好看见几个壮汉在那里大汗淋漓的锯树,最后他们把大树悠悠的抬走了,留下一个美丽的大树根。

三毛围绕着树根,打量了好几圈,越看越漂亮,最后决定把它拿回家。小小的女孩,把大大的的树根一步一步地抱回了家。她宝贝似的把它安放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心一意地爱着它。

拾荒让三毛如此陶醉,妩媚的花园是三毛最爱的地方,虽然那在别人的眼里只是垃圾场。而在她的眼中,那却是一处美妙的藏宝地。不同的眼光,自然而然也会挖掘出不同常人的快乐。

再后来,三毛留学在外,虽然被放风了自由,断了线的风筝可以自由的翱翔,却缺了那份安全感和少了一份依赖,拾荒是在快乐的时候做的,三毛一切那样忧伤、孤独,也就失去了收集宝物的美好心情。

1972年,三毛再赴西班牙,做了一名小学教师,工资不高,但却是很自由,一周只有几天的课。她抱着书,在学校中自由穿梭,享受着那片宁静的校园时光。

三毛是一只美丽的花蝴蝶,在这个城市翩翩起舞。有了充足的物质条件,精神就需要被滋养。

逐渐,三毛的拾荒梦又死灰复燃。“我同住的朋友丢掉的旧衣服、毛线,甚而杂志,我都收拢了,夜间谈天说地的时候,这些废物,在我的改装下,变成了布娃娃、围裙、比基尼游泳衣……”

拾荒梦不仅让三毛的心里得到了满足,它还为三毛的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出入沙漠的一对小夫妻,贫穷的只是租了一个破漏的房子,但是后来被三毛打造成了美丽的艺术宫殿。

三毛家对面是一片大垃圾场,这种不幸的风景,却成了真主安拉对三毛的恩赐。三毛颇为庆幸,那美丽的公园,闲暇得时候,三毛总是要去逛好几趟的。

三毛像发现了阿拉伯人的宝库一般,在这座垃圾场里发掘出了许多的室物。

一块腐烂的羊皮,捡回来煮煮洗洗,几天之后,变成了一个舒适的坐垫。几个玻璃瓶子,三毛洗洗,刷上了涂料,插上一束怒放的野地荆棘,强烈怒放的诗意。

最让三毛自豪的就是,她用废弃的轮胎改装成的圆椅垫,“我放上一卷录音带,德沃夏克的新世界交响曲充满了房间。我,走到轮胎做的圆椅垫,慢慢地坐下去,好似一个君王。”

丈夫荷西,是她的拾荒知己。三毛在垃圾场巡视,荷西就是一最忠诚的小兵,紧紧地跟着三毛的眼睛。

荷西大学专业学的是机械,三毛带回原材料,他便加工成实用的产品。一双巧手,一双慧眼,打造温馨的家。

自行车上的旧零件,由他的手摆弄一番,就成了一副绝佳的项链。三毛从棺材店捡来一些木板,三毛花了几个休息日,就做成了一张桌子。

都是无本万利的生意,荷西和三毛也是乐此不疲。

三毛爱拾荒,荷西却更爱三毛。结婚的礼物,荷西送的是一副完整的骆驼头骨。这对于三毛来说,不亚于最华美的凤冠。在讨好妻子这一方面,荷西一直都做得很好。

陈嗣庆夫妇也投女儿所好。周末,到海边散心,这对老人弯着腰,在海滩上寻寻觅觅好几个钟头,为她捡来了两枚彩石。三毛看了很激动,把彩石取名为“痴心石”。一个极为浪漫的名字,因为那一颗浪漫而自由的心。

小小的彩石,藏着父母一生一世的爱,父母对于三毛,从来都是放纵大于约束的。

在加纳利群岛,三毛有一个最值得高兴的朋友,那就是瑞士人希伯尔,一名拾荒爱好者。

希伯尔原是一位小学教师,一次,他发现学生们可怜极了,一个个像被驯服的羔羊,在这个学校里被驱赶着走停。

希伯尔很难过,辞职了,然后专门拾荒,收倒也是可以满足日常生活,不少于小学教师的薪水。

希伯尔的拾荒是专业的,而三毛这个虽从小出家的,本领还是要差了很多。

俩人一起到岛上的垃圾场淘宝,三毛还在两眼迷茫的时候,他已经抬出了一面雕花木门送给三毛。

经济渐渐丰裕,三毛的拾荒也不只限于是拾的了,买了一件别人眼里的廉价物,三毛还在沾沾自喜于淘到宝物了。

每一件拾荒物都有一个或悲或喜的故事,投过故事再看这美丽的艺术品,是三毛很喜欢做的事情。

1987年,三毛出版了一本书《我的宝贝》,详细介绍自己一部分收藏品,娓娓叙述了每个宝贝里藏着的故事,并附有精美照片。

书中介绍的藏品真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有首饰,别针、项链、十字架、锁、手镯等;有日用品,五更灯、煲、茶壶、碗、盘子、酒袋等;有纺织品,衣裙、挂毯、刺绣、彩布……

这些都是三毛的珍藏,深厚的民族气息,印第安的风格,拿出来哪一件三毛都喜欢极了。当然,这其中有一件三毛永远的最爱:一副骆驼头骨,荷西送的结婚礼物。

那代表着永恒的爱情,一方虽然已经不在人世,但他的情还在浓烈的燃烧。

父母送的痴心石,三毛小心翼翼的保存,亲情、爱情,那是她生活的全部。

三毛的这些宝贝,反映了三毛独特的审美,奇怪的癖好。拾荒与收藏,是三毛生命中一道艳丽的风景,她深深的爱着它。

三毛说:“我深深地爱着它们。也许,这份爱来自美的欣赏,又也许,它们来自世界各地不同的国家,更可能,因为这一些与那一些我所谓的收藏,丰富了家居的悦目与舒适。”

三毛相信缘分,也极其信赖缘分,与每一件宝物的结缘,都是生命的支线,她爱着每一段尘缘。

三毛用读书来缓解孤独,拾荒来忘记烦忧,她也会玩耍,也像大多数的女人胆小。她,懦懦的让人怜惜。

那是个绿豆糕般的童年,把一麻袋绿豆做成过去,埋在砂糖里,面团圆圆,合成绵绵,小时候的感觉总是很甜。青色在蔓延,松涛游弋炊烟,有个女孩在翻诗篇。

3.下一首歌

春去秋来,跳动的音符流转的光阴,一曲终要末,等待下一首的继续。青涩的少女,青色的蔓延,披散的头发也换成了麻花辫。

一直跟着小说转的三毛升入了初中,即将开始人生另一样的生活,即使没有顺利的完结。

进了中学,十二的三毛意外地考入了台北最好的女子中学,那时看书的嗜好意外地停了下来。

那是三毛初次坐公车进城上学,看着陌生的环境,看着周围陌生的一张张脸,不再像小学一般亲切熟悉。她心中生出一种陌生的孤单。

新环境的惊愕,使三毛除了努力做乖孩子,不给旁人比下来之外,竟顾不了自己心怀的意念和兴趣。

三毛虽然是三毛,可那时她还是一个叫陈平的小女孩,有对陌生的恐惧,也有对未知的向往。在进退的复杂情绪间,她在一步步小心翼翼地前行。

小孩子对什么都是充满好奇的,三毛更是如此,尤其是学校安排的课程听上去是那么有趣,美术、音乐、英文、历史、国文、博物……每一科的后面都有着大量的故事去欣赏,好玩的事情去做。数学,更不应该是单调的,一步步地去掩饰推算,像侦探一样,去发现最后的谜底。那是个和小说一样的精彩世界。丰富的知识使得三毛又重新欢悦起来,也渐渐地冲淡了她心中的陌生之感。

三毛说:我是这么的渴求新的知识,我多么想知道一朵花为什么会开,一个艺术家,为什么会为了爱画、爱音乐甘愿终生潦倒,也多么想明白,那些横写的英文字,到底在向我说些什么秘密……

只可惜,三毛老师们,从来没有说过这些三毛渴羡的故事。他们一点点研磨了三毛的初中美好期望。

美术,就是给个蜡做的苹果,要求画的一模一样。历史则是不断地背诵,那些故事被压缩成最精短的语言,不容得你去思考,只要你严格地接受,像一部机器般准确地记录。音乐就是唱歌,没有额外的音符跳动。死板板地只是声音的颤动,而看不到任何灵魂的舞蹈。

三毛酷爱美术,而且,也认为自己是极有天分的。但是美术课上那种画静物,要求模仿画的,她是怎样画不像的。此时的三毛已经开始对眼前的世界有了自己独特的认知,她是断然受不了这样的禁锢。三毛觉得她的灵感被束缚了,天马行空的想象没有机会发挥出来,她觉得自己是怀才不遇的。

文学和美术,三毛渴望而不可得,在这个学校,她曾经深深期许的,却是什么都得不到,她的心中逐渐产生了厌恶感。

一切都单调的跟着设定的顺序走,甚至不能偏出轨道。程序外面的,运行到最后,也是要回归。这样按部就班地学习和生活,让三毛觉得毫无意义,自然是无趣的。

数学老师与三毛的仇恨也日益加深。三毛想,如果老师是一个武林高手的话,她估计被他的眼神飞镖射成刺猬了。如此一来,渐渐形成了恶性循环,三毛的数学成绩越来越差,师生之间彼此的厌恶感也就越来越深。

暑假又来了,三毛欢欣的丢下书包,重新进入了那个魔幻天堂,迫不及待地往租书店跑,那时已搬到长春路底去居住。

那儿也有租书店,只是那家店,就不及“建国书店”高贵,里面好书坏书夹杂着,像是金杏枝的东西,三毛从没去拿过。

也是在那个夏天,父亲晒大樟木箱,在一大堆旧衣服的下面,三毛发现了被封尘了许多年的宝藏,父母都忘记了的。

那是一套又一套的中国通俗小说。对于三毛来说,那些都是闪光的宝物。她贪婪地注视着这些书。

泛黄的、优美细腻的薄佯纸,用白棉线装订著,每本书前几页有毛笔画出的书中人物,简单的勾勒出原形,但是就是很传神,封面正左方窄窄长长的一条白纸红框,写着这样端正秀美的毛笔字——《水浒传》、《儒林外史》、《今古奇观》……

三毛第一次发觉一本书外在形式的美。它们真是一件件艺术品。让人爱不释手,想一直在手里把玩,把它的优点一一发现。

发觉了父亲箱底那一大堆旧小说之后,三毛内心挣扎得很厉害,当时为了怕书店里的旧俄作家的小说被别人借走,三毛在暑假开始时,便倾尽了零用钱,将它们大部分租了下来。

那时手边有《复活》、《罪与罚》、《死灵魂》、《战争与和平》、《卡拉马助夫兄弟们》,还有《狂人日记》与《安娜卡列尼拉》……这些都是限时要归还的。

现在又有了中国小说。一个十二岁的中国人,竟然还没有看过《水浒传》,三毛觉得羞愧交加,更是对它心念如焦,着急的很。

父亲一再的申诫:“再看下去要成瞎子了,书拿得远一点,不要把头埋进去呀!”

那一个夏天,三毛是做了一只将头埋在书里的鸵鸟,如果问她当时快不快乐,她无法回答。因为说不出来,早已失去了自我,与书融为了一体,只记得书中的悲喜,怎么还知道自己的冷暖。

初一,三毛读了《水浒》,这部书对三毛的文学风格,影响很大。她的成名作品集《撒哈拉的故事》中生动活泼的白描手法,受《水浒》的影响十分明显。

三毛在沙漠里的第一篇作品《沙漠中的饭店》,提到她“自在一旁看那第一千遍的《水浒传》”。书中的很多小细节,三毛都记得清清楚楚。

有一次,三毛与丈夫荷西,去葡萄也的旅游胜地马德拉游览。挺拔的杨树,在风雨中摇摆,在岁月中守候,扶疏枝叶,向有人展示那茂盛的生命力,最绿的液滴,就是生命的源泉。

只是一颗柳树,三毛便想到了黑旋风李逵来:“李逵江边钓鱼,引得浪里白条张顺出场的第一章里,就提到过杨树。”

三毛真诚地认定,一个中国作家在起步的时候,《红楼梦》和《水浒》是两部最好的教科书。她的一生,都深受其影响。

1982年,三毛到台湾文化学院教中文,便自作主张,开了这两部书的专题课程,三毛永远知道她想做什么,要做什么。

在三毛的文学作品中,“红楼”魂魄和“水浒”笔法是交相辉映,水乳交融的,一种繁华,一种简单,一个悲壮,一个苍凉。

初二那年,连上学放学时挤在公共汽车上,三毛都是抱住了司机身后的那个柱子上,看那被国文老师骂为“闲书”的东西。可是这却并不能够阻止三毛继续看下去,她的热情依旧,她深深地沉醉在那些动人心弦的故事里。

那时候三毛在大伯父的书架上找到了《孽海花》、《六祖坛经》、《阅微草堂笔记》、还有《人间词话》,也看租来的芥川龙之介的短篇,总而言之,有书便是好看,生吞活剥,杂得一塌糊涂。

对文学的嗜好,三毛在中学时代就严重的偏科,对于属于文科的国文、地理、英文很拿手,数学之类的就很糟糕了。这是许多文科学生的通病。就仿佛是上天安排好。

大量地看小说,自然剩下来学习的时间也就不多了。的那一年三毛的成绩也只是差强人意,算不上好,但是也不用留级。

初二就不是那么幸运了,第一次月考,就挂了四科。三毛觉得成绩下来的时候,天空就阴沉了下来,周围的目光都是带着讥笑的,尤其是父亲欲言又止的样子。这让三毛很心痛,看着父亲的目光,她觉得愧疚。

小小的年纪也是知道羞耻的,三毛决定要为自己挽回这一切。从此,她与每一位老师配合,老师说什么听什么,讲什么就背什么,种下的种子,收获了丰硕的果实,三毛得了几次满分,心花怒放,也是骄傲自喜的。

这样的转变突然的像突然一阵暴风雨之后又是晴空万里,但也不是天气现象那样容易的用自然科学解释,让人相信的。老师怀疑的眼神不断的扫描着三毛,期望从中找出丝毫的破绽,好重得作为教师的优越感。

终于在三毛又一次的满分后,老师的好奇与惊愕爆满棚了,决定向这个女孩来一场突袭。课件休息突然把三毛叫进了办公室,从桌子的抽屉里拿出一套准备好的试卷,甩在桌子上,笑眯眯的告诉三毛在10分钟内做完,三毛觉得那一刻的老师不像个老师,像是一个狡诈的土匪,在笑眯眯地打劫。

一个简单的测试,让这个邪恶的教师弄的复杂无比,三毛理所当然的一个都不会,因为那都是初三年级的题,对于三毛这样不够聪明的理解、努力地去背的学生来讲,简直就是太强人所难了。

最后结果可想而知,三毛得了个大大的鸭蛋,老师露出了意料中的笑容,带着自以为是的胜利,让人说不出的厌恶。三毛感觉到发自内心的恶心。

在全班同学的面前,这位数学老师,拿着蘸得饱饱墨汁的毛笔,叫三毛立正,站在她划在地下的粉笔圈里,笑吟吟恶毒无比地说:“你爱吃鸭蛋,老师给你两个大鸭蛋。”

在三毛的脸上,她用墨汁在眼眶四周涂了两个大圆饼,因为墨汁太多了,它们流下来,顺着三毛紧紧抿住的嘴唇,渗到嘴巴里去,苦得想吐。墨汁不仅仅是画在了三毛的脸上,也印在了三毛的心上,成了她一生都抹不去了苦涩的印子。

“现在,转过去给全班同学看看。”数学老师仍是笑吟吟地说。

全班同学都笑了,只有一个同学没笑,低下头,好像哭了一样。老师固然是个不配的老师,但在老师名分的保护下,还是可以侮辱每个学生,她看不顺眼的,或看她不顺眼的。

画完了大花脸,老师意犹未尽,伸出赤红的舌头舔了下下唇,指着外面,她叫三毛去大楼的走廊上走一圈。老师一次次地刺伤了三毛的尊严,又将她受伤的尊严血淋淋地示众。这是一种灵魂的极刑。而那原本是老师的罪。

三毛迈出的每一步都僵硬的不是自己的腿,廊上的同学先是惊叫,而后指着三毛大笑特笑,三毛,在一刹那间,成了名人。

一个无助的小孩,被压迫着,做自己恐惧所不愿意的事情,而无可奈何,那是源自心底的绝望,虽然说那个孩子还不是很大,却在心里画出了无法擦掉的黑影,在白天黑夜盘旋在心底。

三毛不敢违背老师的命令,那个小孩对老师是惊吓般的恐惧。一步步走回了教室,后来还是有个好心的同学,拉着三毛去洗脸,只是不断的捧起水往脸上泼,大脑都是静止工作的,只是重复地冲脸。

走回教室,一句话都没有留,在这个仇人的面前不应该表现出懦弱,因为她是仇人,她咬牙切齿想杀的人。

那是场刻骨铭心的羞辱,那个邪恶的教师把一颗少女的心,粉碎的彻底。成了她醒不来的噩梦。三毛想杀死他的心有过,后来每再提起那个教师时,三毛都会有些许的失控,如果可以,她会真的想变成夜叉取了她的命的。

受到了巨大侮辱的三毛,没有将这事情告诉家里人,还是照常的去上课,只是会在靠近教室的时候不自觉地止步,看见那个老师就会颤抖。

晚上,她躺在床上,拼命地流泪,在黑暗中默默地洗刷心头的屈辱。天亮了,却还有装做什么事也没发生,照例穿衣、铺床、刷牙、吃饭、道再见,坐公车去学校,硬着头皮,在讥笑的目光里走进教室。她,沉默着,忍住泪水。

坚持到了第三天,发生的事情证明,眼泪也许可以缓解痛苦,但并不会消除那种隐痛,一直的压抑,爆发出来就不是只要疼了,那是一种窒息,被扼住了喉咙,而无法呼吸。

在那个受辱的地方,三毛的心理防线终于因为过于绷紧而断了,三毛晕倒了,在那个受辱的教室。

上学也并没有因此而停止,但是三毛的心理障碍越来越严重,生活中很是恍惚,一件无关的小事都可以联想到让三毛晕倒的地步。

三毛还是默默地忍受着,她是一个内向、懦弱,也有自己心理底线的女孩,她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父母。但是,为了逃避,她学会了逃学。

家是不能回的,茫茫人海,去哪里寻找一个栖身之地呢!三毛是不会像那些孩子一样去混太保太妹的,那不是那个女孩的乐趣,而且她也没有愤世嫉俗到毁了别人,毁了自己。

青春太是活力,热情需要绽放,年轻的肢体,充斥着渴望,渴望阳光,渴望太阳,渴望自由。

那一抹纤弱的身影,似一缕孤魂,飘荡在人世间,在墓地徘徊,与那些隐身了的朋友互相为伴,虽然是沉默的。但是沉积的静谧,空气的一缕波动,都是一个生命的呼吸,只是存在的方式不同而已。

台北的六张犁公墓、陈济棠先生墓园、阳明山公墓,还有一些没有名字的墓园,都留下了她孤独悲苦的身影。

三毛童年时,生性孤僻,爱到荒坟边玩泥巴。十年后,依然是那个柔弱的少女,又到了寂静的墓园里汲取慰藉,寻找没见过面但已存在已久的朋友。

有一种人,永远都不必担心、防备,那就是死人,他们是最温柔的,也是最好的倾听者。

生活中的压抑,人生的不如意,总是需要一个发泄的源地,而每个人内心总有一些小秘密,或是羞涩的、或是阴暗的,但总是不为人知的,而那类从前是敌人或朋友,但已不能称之为人了,不存在关系,关系才可以更亲密。

这里有最好的条件,三毛可以静静的读书,读书是孤独少女内心最大的慰藉。

三毛读的书,种类很多,很博杂,有历史,还有科普。

也是在那时,三毛买下了生平第一本自己出钱买下的书,上下两册,叫做《人间的条件》。在那个安静的地方安静的阅读。

也差不多是同期的时候,三毛又买了有《九国革命史》和《一千零一个为什么》。

三毛也酷爱外国名著。尤其崇拜俄国作家:托尔斯泰、屠格涅夫、果戈理、陀斯妥也夫斯基……

这行巨人们写的书里,写出了人性的光辉,高度从来不是升上去的,儿时一点一滴累加的。合抱之木,生于毫末;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这一段逃学时期,三毛读书最大的收获,便是走上了文学的旅途。那段时光虽然苦楚,却是格外寂静。她更有大把光阴可以看书,品味另一种世界,一个真正纯粹的世界。

《红楼梦》的那一段,意境凄美,又透漏无限的禅机,对于十一岁的孩子来说,三毛未把它当作故事来读,而是当作文学作品来赏,小小年纪,文学才能就已初露头角。

这一回很是深奥,即使一些热爱文学的成年人,也未必能领尽各中三昧。三毛有相当高的文学天份。

逃学不仅是一个力气活,还需要费脑筋。为了不让人发觉,三毛的逃学办法是,每旷课两三天,便去学校坐一天,让老师看见她,然后再失踪它三、五天。

那个时候联系哪有如今这样简单,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知道对方的所有状态,没有永远的秘密,就像是没有一点都不透风的墙。

终于有一天,一封学校的公函,结束了三毛的逃学生涯。

逃学的事虽然不对,但是它有前因后果,如果连父母都不了解,要动手打人的话,三毛想,那她就不如不要活力罢。没有任何人理解,她便不必同他人交流太多了,只管扎在自己的世界里。

休学了一年,没有人多说什么,父母也只是偶尔看着三毛叹气,最后又默默地离开,留下那在角落一点一点舔舐伤口的女孩。留她一个人在孤独和苦涩中成长。

在第二年,父母还是没有放弃让三毛继续接受学校教育的打算,鼓励女儿拿出勇气,正视现实。他们再次为女儿注册,送她上女一中。

然而,事实总是与最初的美好愿想相反的事。几天之后,三毛又开始逃学。她不再去墓园,那时候的胆子大了,不再上坟墓,而是到一个更好的去处,台北省立图书馆,把自己彻底沉浸在书的世界。看得常常放学时间已过,都忘了回家。沉浸在书中的时候,三毛的快乐的,她会彻底地忘记自己,忘记时光,忘记整个世界,完全沉浸在另外一个灵魂的世界里。而当她从书中的世界抽身而出的时候,她总是会有种淡淡的失落之感。渴望着下一次奔赴书中。

继续上学是不可能的了。陈嗣庆夫妇终于丢掉了幻想。他们到学校办了手续,让女儿休学在家。

这一休,整整休了七年时光。

可悲的是还没有熬到扬帆清晓的年纪,就已经告别了青青校园,独自埋在芳草萋萋的庭院,日昼晨昏,无限叹伤。

一直休养那颗受伤的心灵,安静的墓地,密封的房间,孤独的自己,一直都在做一个梦。梦里深埋着恐惧。

那一个梦魇一直做了好多年,挣扎破的伤口,结了疤,还是会偶尔过敏式的范着疼痛。提醒自己,提醒未来。

在恐惧之中,有生长出了深深地渴望。梦里有自由,有快乐,梦里,她的身体和灵魂,都在奔赴一次充满意义的旅行。 sNiaoNDmjo6KSiGCIaj4bidacTvT3oVwxlgwL4EGqaLsNNt3vAAshDepaQI3g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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