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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
查尔斯·狄更斯

译序

十九世纪中期的英国,不仅风行维多利亚时代的火车,也风行狄更斯的小说,其风行程度几近家喻户晓。毫不夸张地说,从王公贵族到平民百姓,无一不是狄更斯小说的忠实读者。然而,狄更斯小说问世之前,大不列颠这个产生了文豪莎士比亚的国度,极端注重传统文化,文学艺术崇尚古典,弥漫着巴洛克气息。不妨做一想象,当时的文坛恐怕是这番情景:但凡文坛涉足者,或头戴礼帽,手拿文明棍,身着燕尾服,一副绅士做派;或曳长裙,插翎毛,完全淑女姿态。他们出入沙龙,谈论古典主义、英雄主义和理想主义,面对波澜壮阔的社会现实却熟视无睹,对平民生活更不屑一顾。狄更斯则开批判现实主义之先河,把目光投向社会各个层面,并用较多笔墨描述社会底层贫困儿童的悲惨境遇,从而唤起了社会良知。《雾都孤儿》就是狄更斯诸多批判现实主义题材的小说之一。

小说的主人公奥列佛是个遗腹子,甫降人世又失去母亲,沦为孤儿,被济贫院收养。这所济贫院名为慈善机构,其实不啻人间地狱,饥饿、虐待、疾病如同毒蛇紧紧缠绕着孤儿们,随时都可能夺去他们幼小孱弱的生命。奥列佛在这里受尽磨难,从来没有吃过一顿饱饭。绝望之中他逃往伦敦寻求栖身之处,谁知逃出地狱却掉入贼窟,误入费金彀中。费金丧尽天良,竟然唆使街头流浪儿结伙行窃,并且从中渔利。无家可归的奥列佛在威逼之下不得不跟随其中,却被误作惯偷扭送法庭。昏庸的法官没有弄清是非曲直便把奥列佛投入监狱。也许奥列佛命中注定不该成为囚徒,所以因祸得福,被一位好心的绅士领养。原以为奥列佛从此出了苦海,会过上幸福的生活,谁知数天后又被费金劫持回到贼窟。而后,他的厄运接踵而来,先是身受枪伤,后又遭同父异母的哥哥算计,企图剥夺他的继承权。有幸在好心人的帮助下,他才得以劫后重生,开始了新的生活。

狄更斯的小说有一个特点,就是处心积虑设定情节。他先是让书中的主人公历经磨难,被周围的环境压迫得眼看难以存生,好心人突然出现,把主人公从邪恶的魔爪中解救出来。他想让世人明白一个道理:尽管污泥遍布、浊水横流,天下仍不乏善良之人,终究邪不压正。狄更斯的另一部几乎跟《雾都孤儿》齐名的小说《大卫·科波菲尔》,里面的少年主人公和奥列佛有着相似的命运。

南希是小说《雾都孤儿》中的另一个主要人物。她自幼流落街头,混迹于流氓、乞丐、小偷和骗子之中,长大成为窃贼的情妇,心甘情愿充当玩物。但她毕竟出身贫苦,良心没有泯灭,屡次帮助奥列佛化险为夷,算得上是一个好心人。遗憾的是那个社会的好心人轻易不露头脸,南希就没能遇见侠肝义胆的好心人,否则她绝不会沉沦到如此境地,最后丧命于情夫之手。

至于济贫院那位一手遮天的人物班布尔(Bumble)和教唆犯费金(Fagin),则永远被钉在了耻辱柱上,他们很“荣幸”地被收入英文辞典。前者为“骄横小吏”,后者则是“教唆犯”的代名词。二人受此“殊荣”毫不冤屈。班布尔身为慈善机构的管理人员,理应成为无助孤儿的保护神,可他的所作所为恰恰相反,扮演了一个极不光彩的角色。他惯于欺下媚上,在济贫院里胡作非为,肆意欺辱、虐待孤儿,侵吞孤儿的口粮以中饱私囊,把许多才刚刚降临人世的小生命变为一具具饿殍。“多行不义必自毙”,他最终被革了职,失掉了他非常看重的权力,从此过上了他最鄙视的穷困潦倒的生活。而费金这个老贼受到了应有的审判,将在民众的唾弃下被押上绞架,了结罪恶的一生。狄更斯小说里的坏人无一例外都有这个下场,从这种情节的安排可以看出作者强烈的爱憎情感。

狄更斯批判现实主义之笔其大如椽,他以此揭露黑暗现实,抨击丑恶行径,把人类之不平等视为万恶之源。他以非凡的社会洞察力,发掘各个社会层面不同的人物性格,重新塑造他们的灵魂。狄更斯始终把深邃的目光投向现实社会,关注平民百姓的生活,了解他们的幸福和痛苦,忧同其忧,乐同其乐,全身心融入平民生活。他之所以与平民情同鱼水,究其原因,似乎与他的人生际遇有关。狄更斯生于1812年,是一个小职员的儿子。他的父亲是乐天派,很会讲故事,这无疑是孩子们的幸福。可他花钱总比挣的多,结果必定会酿成家庭悲剧。因此,狄更斯的父亲是家中一位既可爱又可怕的人,很像《大卫·科波菲尔》中的米考伯先生,虽幽默、善良,却总给亲人带来厄运。待狄更斯告别童年,走进学校,迈出人生求知的第一步时,家境非但未见好转,反而在贫困的泥潭里愈陷愈深——父亲因债务被囚狱中。幼小的狄更斯为了生活不得不辍学去做童工,这一人生经历成为他日后创作《雾都孤儿》等描述英国儿童悲惨生活小说的契机。父亲辗转出狱,家境有所改善,他得以完成学业,从此步入社会谋生,先在律师事务所供职,后成为报社的会议撰稿人,为文学创作生涯奠定了基础。22岁时,他开始为一家报社撰写系列故事,自称这些故事为小品。他把自己的激情、欢乐、烦闷全部倾注于故事之中,引起了读者的共鸣。伦敦市民尤其喜爱这些故事,喜爱故事中幽默的情节和笑容可掬的人物,喜爱故事中伦敦城迷雾茫茫那朦胧的意境。真正使狄更斯声名大噪的是他的小说《匹克威克外传》。小说塑造了一个善良、厚道的人物形象,具有仁爱之心。自此,“奉献爱心,关怀他人,同情弱者”成为狄更斯小说中永恒的思想主题。

狄更斯的小说有着鲜明的情感色彩,并用最朴实的手法颂扬正义和善良,抨击丑陋和邪恶。在他的笔下,好人不光有一颗善良的心,而且禀赋极优,从容貌仪表到言谈举止都端庄得体,显得那么可信可靠、可亲可爱。此类人物中,男性或者像父亲一般慈祥,或者像兄长一般值得信赖;女性大多善良柔弱,人们不由自主地想对她们倍加呵护。然而狄更斯笔下的恶人,其相貌或者狰狞,或者丑陋,二者必居其一,别无选择。至于卑鄙小人,总带有一副猥琐相,并且有着种种怪癖,令人望而生厌,如《雾都孤儿》里奥列佛的同父异母哥哥蒙克斯就是一例。此人嘴角总是流着口水,贼眉鼠眼,跟人说话时东张西望,目光里显露出奸诈、凶险,一看就知道他肚子里在算计人,而且一副神经质的神态,仿佛他害怕随时都会遭到上天的惩罚。

可能是遗传的缘故,狄更斯是位非常乐观的作家,他情愿向周围所有的人展示自己的微笑,而不愿看到别人沮丧的表情。他在小说里刻意构思完美的结局,时常营造愉悦的气氛,希望人们生活得幸福美满。譬如他所构思的这样的情景:一位脸膛红扑扑的老绅士把金币分给大家,于是穷人家里堆满了水果和玩具。这种均贫富的思想带有浓厚的乌托邦色彩。

文学作品的社会化和平民化,在狄更斯的创作思想中占有主导地位。他在小说中塑造的人物,都是社会中不起眼的角色,同时又是托起社会大厦的基石。他们出身微贱,生活在社会底层,但生活态度十分乐观,从来不向高贵者低头。他们以欢乐幽默的生活方式同命运抗争,期待着美好生活的到来,显示出巨大的精神力量。显然,狄更斯应该戴上“平民作家”的桂冠。他自己也出身于平民阶层,幼年时代曾是这个阶层的一个成员。他的小说几乎都与这个阶层息息相关,无暇理喻上流社会。据说,狄更斯有夜晚街头漫步的嗜好,并且是从孩提时代就养成的习惯。我们姑且不去追究这一习惯的起因,单凭这一习惯本身就足以说明狄更斯与社会平民阶层之间的密切关系。因为上流社会的老爷、太太、少爷、小姐们绝不乐意夜间踯躅街头,即便出行,也以车代步。夜间奔走劳作者,大多应属为衣食所累的社会下层民众。让我们闭上眼睛,想象当时的情景:在一个细雨蒙蒙的夜晚,狄更斯身披斗篷,漫步于大街小巷。他举目四望,行人、马车、小贩、报童以及乞丐尽收眼底;间或有一行人擦肩而过,他定会转过身去,目送其身影渐渐消失,猜度那人的身份、职业、爱好等。所以,狄更斯最为熟悉的应该是市民生活。由于幼年时饱受苦难,他关心儿童的生活,势必花大量的笔墨描述儿童的悲惨境遇,《雾都孤儿》中的奥列佛就是那个群体中的典型一例,其目的在于警示世人,号召人们革除弊端,避免悲剧重演。

狄更斯同时也是一位通俗文学作家,设计的情节崎岖幽回,把读者引入跌宕起伏的故事中,使其好奇感得到满足。他的小说趣味性很强,语言诙谐幽默,时常有时间、地点和人物之间的巧合,真可谓“无巧不成书”。自然,这种巧合饱含着作家对善良、真诚及欢乐的企盼以及对平民百姓生活中幸福、美满的向往。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在西安外语学院读书时,就偏爱狄更斯的作品,精读了他的许多英文原作,如Oliver Twist(《雾都孤儿》)、The Old Curiosity Shop(《老古玩店》)、David Copperfield(《大卫·科波菲尔》)、Hard Times(《艰难时世》)、A Tale of Two Cities(《双城记》)以及Great Expectations(《远大前程》)。最能拨动我情感心弦的当属《雾都孤儿》。因此早就有翻译该书的念头,顾及中文译本已流行于市,且译者多为前辈,笔风老辣,语言朴实无华,故一直未下笔。然收诸译本捧读再三,却发现多有败笔或不足,于是我又钻入原作体味推敲,历时两年,得以重译该书,希望能生动、逼真地再现书中的故事以及作者那辛辣的文笔和幽默的风格,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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