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奴隶王朝
夏
中国古代的第一个朝代。根据文献记载和古代传说,随着中国原始氏族社会组织的逐渐解体,聚居在中原地区黄河中下游两岸的夏部族,通过与周围地区其他部族联盟的形式,首先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代王朝,史称夏。其统治时间约从公元前23或前22世纪(一说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17世纪,近五百年左右。夏代的世系,从夏禹建国到夏桀被商汤所灭,共传十四世,十七王。
夏代的主要活动区域及其遗迹
夏部族处于原始氏族社会阶段的主要活动区域和夏王朝的统治中心地带,大致西起今河南省西部(豫西)与山西省南部(晋南),东至河南省与山东省交界处,北入河北省,南接湖北省。这一区域的中心是中岳嵩山及其周围的伊、洛水流域,济水流域和颍水与汝水上游地区。启母石嵩山古名崇山。先秦与汉代及以后的人们,在考证和追述夏人的活动区域时,多将其与崇山及周围地区相联系。如称夏禹为“崇禹”,禹的父亲鲧称为“崇伯鲧”。在现今河南豫西地区还有一些关于夏代都城遗址或其他遗址所在地望的文献记载与传说。如有“禹都阳城”(今登封告成镇附近),“启都阳翟”(今禹县境内),太康、羿、桀所居之斟寻(今巩县境内),“帝杼居原”(今济源县境内),等等。其中多数是可信的。故有关夏代文献记载与传说的地望,应是研究夏代的重要依据之一。
近年来,为探索夏文化,在河南豫西地区进行了一些考古调查与发掘工作。在东周和汉代阳城之西约半公里处的“王城岗”(今登封县告成镇附近),发掘出两座东西并列的龙山文化中晚期夯土城垣遗址。在城内已发掘出和城墙同时期的大型房屋夯土基础,以及基础下面填埋有殉人的奠基坑、窖穴与城门等遗迹。根据两个城垣的部分城墙曾被龙山文化晚期窖穴挖破的地层关系,证明这两个城的修筑时代,应是略早于龙山文化晚期的龙山文化中晚期。另从城内奠基坑和窖穴中出土木炭的碳14测定年代看,约在公元前23至前20世纪之间的夏代早期纪年之内。而且登封王城岗龙山文化中晚期城址所处的地理位置,也正与文献记载及传说中的夏代阳城所在地望吻合。此外,凡是与夏代都城遗址所在地望有关的地方,都发现有豫西龙山文化中期、晚期和二里头文化早期遗址,恐非偶然巧合。河南境内的龙山文化中、晚期遗址和二里头文化早期遗址,很可能与夏文化有关。
另据文献记载和传说,山西晋南的汾、浍水流域,也是夏族祖先活动过的重要区域之一。夏王朝建国后也曾迁都于此。因而后人在考证中,多把汾水以东的今翼城附近称为“夏墟”。据《世本》,“夏都阳城避商均也,又都平阳,或在安邑,或在晋阳”。近年来文物考古工作者,在晋南与夏代传说有关的地方,也调查发现和发掘了许多处龙山文化中晚期和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的遗址。因此,山西南部地区的龙山文化中晚期,也应与夏文化密切相关。
王权的变革
据文献记载与传说,在夏王朝建立之前,曾出现过夏部族与周围其他部族之间争夺联盟首领的频繁战争。由于禹治水有功和发展农业生产,夏部族势力增强,博得了各部族首领的支持,从而顺利地得到了部族联盟首领的地位。禹对三苗的战争又取得胜利,将其驱赶到今湖北西北与河南交界处的丹江与汉水流域,进一步巩固了王权。夷、夏诸族首领完全臣服于夏王朝的统治,成为维护王权的世袭贵族。所谓“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正是后人追述夏王朝建立统治地位的情景。
夏禹死,其子启继王位。这种废“禅让”而实行父传子的王位继承方式,引起了夏朝争夺王位的激烈斗争。东方偃姓集团首领伯益,首先起而反对夏启占居王位,结果伯益被杀。西方的同姓邦国有扈氏(传说在今陕西户县一带)也曾起兵,启亲率大军进行讨伐。启与有扈氏战于甘,有扈氏战败而被“剿绝”。夏启经过巩固王位的激烈斗争,确立了王位世袭制。于是众多邦国首领都到阳翟朝会,启在钧台(今河南禹县境内)举行宴会。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钧台之享”。但启居王位后,对本部族和邦国进行阶级压迫与剥削,过着奢侈腐化生活。《墨子》称启“好酒耽乐”,《楚辞·离骚》也说启“娱以自纵”。
夏启死后,子太康继立。太康更加追求奢侈淫乐的生活,于是在夏王朝的统治集团内部,先发生太康兄弟五人争夺王位的斗争,后出现武观叛乱,虽被平息,但夏王朝统治力量已经削弱。
太康死后,子仲康立。仲康死后,子相立。这时东夷族中势力比较强大的有穷氏首领后羿,趁夏王朝内部的王权之争,攻入夏都,“因夏民以代夏政”,夺取了王位。但善射的后羿恃其武力而不修民事,终日以田猎为乐。不久后羿被他的亲信东夷族伯明氏成员寒浞所杀。寒浞又命其子浇灭夏的同姓斟灌与斟寻,杀掉了夏后相。夏后相妻逃回母家有仍氏(今山东金乡境),生下遗腹子少康。少康长大后作了有虞氏(今河南虞城)庖正。有虞君主虞思以二女为少康妻,并封之以纶。当时少康“有田一成,众一旅”,积极争取夏众与夏民,志在复国。他在斟灌与斟寻余众的协助下,灭掉了寒浞及其子浇。少康又命其子杼灭掉子,从而结束了后羿与寒浞四十年左右的统治,恢复了夏王朝的政权。
少康死后,子杼立。他重视发展武装和制造兵甲。杼执政后曾“征于东海”,东夷诸族都臣服于夏,受其爵命。夏代中兴局面得以形成。夏人对杼十分尊崇,他死后,曾举行隆重的“报祭”。
夏王朝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中兴稳定局面,到十四王孔甲时,内部矛盾日趋激化。《史记·夏本纪》说:“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国语·周语》也说:“孔甲乱夏,四世而陨。”所以从孔甲经皋与发,直到履癸(即夏桀)内乱不止。夏桀是一个暴君。不用贤良,不忧恤于民,“百姓弗堪”。后商汤在伐桀誓词中,提到当时人民咒骂夏桀的话为“时日曷丧,予及汝偕亡”,表明人民对夏桀之痛恨。故汤起兵伐桀时,桀众叛亲离,身死而国亡。
商
中国历史上继夏之后存在时间较长的一个王朝。从公元前17世纪商汤灭夏后建立国家,至公元前14世纪中叶盘庚迁都殷,及公元前11世纪商王纣被周武王同西南各族攻灭,共传十七世,三十一王,历时六百年左右。
商代已进入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时期,其农业比较发达,已用多种谷类酿酒。手工业已能铸造精美的青铜器和白陶、釉陶,交换也逐渐扩大,并出现了规模较大的早期城市。其强盛时期的疆域东到大海,西到今陕西东部,北达今河北北部,南至长江,为当时世界上的文明大国。
起源和发展
商族早在灭夏之前,就有了相当长时期的发展。它最早活动于东方的渤海沿岸及河南、河北,同山东半岛、辽东半岛的古代土著民族有许多共同之处。有以玄鸟为始祖的神话,还有用兽骨占卜、杀人殉葬、衣着尚白等习惯。《尚书序》记载:“自契至于成汤八迁。”据王国维称,契居番,昭明迁砥石又迁于商,相土东迁泰山下又迁商丘,上甲微迁于殷又迁至商丘,成汤灭夏定督亳,是为八迁。后来又有过五次迁徙,所谓“殷人屡迁,前八后五”,即仲丁迁于嗷,河直甲迁于相,祖乙迁于邢,南庚迁于奄,到盘庚时最后定都于殷(今河南安阳),是为五迁。从此,“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故商又可称为殷或殷商。商人的屡次迁徙,或许由于受异族的压迫,或许由于水旱之灾,或许由于扩张土地到更肥沃的地区,并不一定表示商族早期是游牧民族。迁徙的范围大概在今河南、河北、山西、山东一带。
商代自汤开始,至纣灭亡,共传十七世,三十一王。商王世系,据《史记·殷本纪》载,结合甲骨文考察,除去个别有误,基本可信。在成汤以前,从契至成汤,凡传十四世。《国语·周语》说:“玄王勤商,十有四世而兴”,即所谓商族的“先公”时期。这在《史记·殷本纪》和甲骨文中也有记载。
商自成汤建国,盘庚迁殷,至武丁时期,经过对周围方国的频繁战争,疆域及势力影响空前扩大。殷都经科学发掘证实,在今河南安阳西北的小屯村一带及洹水沿岸周围的后冈、高楼庄、薛家庄、花园庄、小庄、四盘磨、孝民屯、大司空村、小司空村、武官村、侯家庄、秋口及同乐寨等二十几个村庄方圆二十四平方公里或更大的范围内。以王畿为中心的商代统治区域为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即今河南北部及河北南部。但其势力所及之地,已东起山东半岛,西至陕西西部,南及江汉流域,北达河北北部。至于其文化对各地的影响,则大大超越了这一范围。据考古资料看,东南和华南地区分布于长江下游两岸的“湖熟文化”、江西北部的“吴城文化”、西南地区四川境内的“巴蜀文化”以及北方内蒙古、辽宁的“夏家店下层文化”等,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商文化的影响。
阶级关系
王权商代的最高统治者是商王,商王自称“余一人”、“一人”,享有绝对权力。商代王位的继承法为父死子继与兄终弟及两制并用,凡子即王位者其父即为直系。商祭中,直系先王及配偶有资格列入祀典,而无旁系先王的配偶。到商代后期更有“大示”(直系先王的庙主)及“小示”(旁系先王的庙主),之分别,祭祀“大示”的宗庙为“大宗”,祭祀“小示”的宗庙为“小宗”。这种家族中祭祀上的差别,正是商代宗法制度的表现。
卜辞中商王亲属称谓有祖、妣、父、母、兄、弟,且有“多祖”、“多妣”、“多父”、“多母”之称。先王的配偶称妻、妾、母、爽,与商王有血缘亲族关系的有“王族”、“多子族”。这些宗族同商王形成亲疏不同的宗法关系,他们构成“百姓”的主体,而为首的是商王自己。
官制商王以下的统治机构,分“内服”“外服”,即王畿内与畿外之地方两种。《尚书·酒诰》中有“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君”,“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结合卜辞的记载,商代的官制在畿内大致有:负责政务的尹、多尹、臣。臣又有王臣、小臣、小众人臣、管理耕籍的小籍臣、管理山林的小丘臣、管理车马的马小臣等等。武官有多马、多亚、多菔、多射、多犬、五族戍等等。史官有作册、多卜、多工、巫、祝、吏等等。王畿外为商代之“四土”,这些地区散布着许多“服王事”的方国及部落,为商代的侯、伯。卜辞及文献中有攸侯、杞侯、周侯、犬侯、先侯、侯虎、侯告及宋伯、祉伯、易伯等等,他们不仅要臣服于商王,还向商纳贡,负担劳役及奉命征伐。有关商代官制的材料不多,尚需进一步探讨。
军队商代军队以师为单位,卜辞有“王作三师,右、中、左”。“三师”为军队的基本组织形式,大概相当于后世的三军。虽然每师的具体人数尚未见有记载,但从商代的征伐战争规模可知一二。征招兵员有时几百人,甚至上千人,战争时间有的长达几个月,杀敌亦有千百人。另外,商王的大规模田猎活动也相当于一次出征,并通过狩猎训练军队。
商代军队包括车兵及步兵,作战方式普遍使用车战。考古发掘中发现不少商代车马坑,殷墟小屯C20号墓中出有一车四马三人以及三人使用的三套兵器,可知一兵车载三人。小屯宗庙遗址前的祭祀坑中还发现象征军队阵式的葬坑,包括两个方阵。一阵为步兵,有三百人左右另一阵有兵车五辆。部分列左、中、右三组,与卜辞记载相符。车战中,射手以弓箭为武器,墓葬里还有大批青铜兵器如戈、矛、镞、钺及胄等。
平民和奴隶商代的平民和奴隶由众、刍、羌、仆、奚、妾等不同身份的人组成。卜辞有众、众人,是商代的自由平民。他们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有战事时还被征参加作战。商代奴隶的来源是俘虏,卜辞中有“获羌”,即从羌方俘获来的奴隶。又说“多羌获鹿”,可知羌人用于农田劳动及狩猎活动。奚、妾大概为女奴隶。奴隶的另一个来源是罪犯,《说文》中之“像罪人之在屋下执事者”,即为来自罪犯的奴隶。
人殉和人祭商代的奴隶,不仅要从事各种劳役,而且可以任意遭杀戮,甚至用以殉葬或祭祀祖先,其数量很大。殷墟侯家庄大墓中的殉葬者,约四百人,仅武官村大墓中就有殉葬者近百人。其中有被反绑及砍下头的殉人。殷墟还发现有很多人祭的遗迹,在一批排葬坑及散葬坑中,有被杀的无头人骨架及人头骨。此外,宫殿建筑、宗庙以至一般居室的基址中,也都发现有人祭遗址。卜辞中亦有大量杀人祭祀的记载,其中最多、次杀祭者达五百人。人祭的手段包括砍头、肢解、焚烧等。被杀者多为俘虏,其中又以羌的数量最多,此外还有仆及少数的妾等。
刑罚商代的刑罚有伐(砍头)、扑、墨(即黥刑)、劓(用刀割鼻)、宫(宫刑)、刖(用刀或锯割去腿)等,后世的五刑在商代即已有之。卜辞中有不少关于刖刑的记载,一次受刑者达数十人及百人。殷墟曾发掘出戴梏的男女陶俑,男俑双手梏在背后,女俑双手梏在胸前。卜辞中的“卒”字,就是刑具的象形字“孰”宇,即人跪地手戴梏形,“圉”字,即方框中之人跪地戴梏,意为牢狱还有王命小臣“作圉”,即建造监狱。
西周
约始于公元前11世纪时周武王伐纣灭商,终于公元前771年周幽王覆亡的中国统一王朝。在这一时期内,全国大小诸侯均向王朝负担一定义务,周朝维持着统一局面。由于周王居于西方的都城宗周,故称西周。
西周的兴亡
周人的兴起周人是古老的农业部落,兴起于今陕甘一带。传说其始祖名弃,为姜姓有邰氏女姜女原所生,在尧、舜时任农师之职,受封于邰(今陕西武功西),号后稷。弃死后,子商朝带手铐的奴隶复原因孙世代为夏朝农官。传至不宙,因夏政衰,失官而奔于戎、狄之间。其孙公刘率族人定居于豳(今陕西旬邑西),发展农耕,势力渐兴。后又传九世,到古公宣父时,因受薰粥、戎狄的进攻,从豳迁徙到岐山之下的周原(今陕西扶风、岐山间)。周原土地肥美,宜于农作。商代晚期,古公在那里兴建城郭房屋,划分邑落,设立了官吏机构,国号为周。古公后被周人追称太王。
古公卒,少子季历即位,是为公季,后周人追称王季。周国势发展,季历同商朝属下的任姓挚氏通婚,加强了与商朝的关系。商王武乙末年,季历入朝,武乙赐以土地及玉、马等物品。随后季历征伐西落鬼戎,俘获“十二翟(狄)王”。商王文丁时,季历进一步对诸戎作战,除伐燕京之戎受挫外,伐余无之戎、始呼之戎、翳徒之戎都得胜利,使周的势力深入今山西境内。文丁(一说帝乙)封季历为牧师(即方伯)。可能是由于周的强大,引起同商朝的矛盾,季历终为商王所杀。
季历之子昌即位,即周人追称的周文王。文王曾与九侯(一作鬼侯)、鄂侯(一作邗侯)一起为商王纣的朝臣,九侯、鄂侯遭纣杀害,文王也被囚禁。他得释后向纣献洛河以西土地,请除炮烙酷刑,为纣所许,封为西伯。诸侯多叛商归周。文王连续征伐犬戎、密须(在今甘肃灵台西)、黎(在今山西长治西南)、邗(在今河南沁阳西北),最后攻灭崇国(在今陕西长安西北),在其地沣水西岸兴造丰邑,迁都到那里。文王时期,周已相当强大,但在名义上仍是商朝属下的一个诸侯国。
武王伐纣文王长子伯邑考被纣所杀。文王死后,由后立的太子发即位,即周武王。武王即位的第二年,兴师东至孟津伐商,但因时机不够成熟,只得暂时还师。后来商王纣更加暴虐,杀比干,囚箕子,商朝矛盾急剧激化。周武王又率军东征,渡孟津,与诸侯相会,作誓声讨纣的罪行。在甲子日清晨,周军进至商郊,与纣兵于牧野决战。牧野之战,周军全胜,纣被迫自焚而死,商朝亡。
武王进入商都,分商的畿内为邶、都、卫三国,以邶封纣子禄父(即武庚),庸、卫则由武王之弟管叔鲜、蔡叔度分别管理,合称三监(一说管叔监卫、蔡叔监庸、霍叔监邶)。随后派兵征伐尚未臣服的商朝诸侯,据记载被征服者有九十九国之多。
克商后,武王还师西归,在他新迁的都邑镐京(即宗周,今陕西长安西北沣水东)举行盛大典礼,正式宣告周朝的建立。
周公东征武王死后,太子诵继立,是为成王。成王年幼,曾辅佐克商的武王之弟周公旦摄政。管叔、蔡叔怀疑周公将篡取王位,传播流言,武庚也谋划复国,与管、蔡结合叛周,纠集徐(在今江苏泗洪)、奄(在今山东曲阜)、薄姑(在今山东博兴东南)和熊、盈等方国部落作乱。周公奉成王命东征,经过三年战争,终于平定叛乱。武庚和管叔被诛,蔡叔被流放。
《尚书·大诰》内页
为了消弭殷商残余势力叛周的隐患,周朝首先命令诸侯在伊洛地区合力营建新邑,即周朝的东都洛邑(成周)。东都既成,遂迁曾反对周朝的“殷顽民”于此,加以控制。同时,封降周的商贵族微子于商朝故都宋(今河南商丘)地,以代殷商之后,封武王少弟康叔于纣都,成立卫国,赐以殷民七族封周公长子伯禽以奄国旧地,成立鲁国,赐以殷民六族。这样,殷商余民遂被分割,逐渐服从于周朝的统治。
成康之治东都成周建成,周公还政成王,周朝进入巩固的时期。传说周公制礼作乐,即指王朝各种制度的创立和推行。其中以周初分封最具深远影响。
周的分封诸侯,在武王时即已开始,但大规模分封是在成王及其子康王(名钊)的时期。据传周初所封有七十一国,其中与周王同为姬姓的占四十国。王季之兄太伯、仲雍的后人封于吴(今江苏苏州)文王之弟虢仲、虢叔分别封于东虢(今河南荥阳东北)、西虢(今陕西宝鸡东)文王之子分别封于管(今河南郑州,早灭)、蔡(今河南上蔡西南)、成(今山东汶上西北)、霍(今山西霍县西南)、卫(今河南淇县)、毛(今地未详)、聃(今湖北荆门东南)、郜(今山东成武东南)、雍(今河南修武西)、曹(今山东定陶西)、滕(今山东滕州西南)、毕(今陕西咸阳西北),原(今河南济源西北)、酆(今陕西长安西北)、郇(今山西临猗西南)武王之子分别封于邗、晋(始封在今山西翼城西)、应(今河南平顶山)、韩(今山西河津东北)周公之子分别封于鲁(今山东曲阜)、凡(今河南辉县西南)、蒋(今河南固始西北)、邢(今河北邢台)、茅(今山东金乡西北)、胙(今河南延津北)、祭(今河南郑州东北)召公之子则就封于燕(今北京)。此外,还有许多异姓诸侯国,如姜姓之齐(今山东临淄北)、子姓之宋等等。
西周分封,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起周天子统辖下的地方行政系统,从而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加强周王朝统治的作用。分封制还为维护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一等级序列的礼制的产生,提供了重要前提。
周初所封诸侯,均由中央控制。成王之时,周公、召公是朝中最重要的大臣。自陕(今河南陕县)以西诸侯由召公管理,以东诸侯由周公管理(周公死于成王在位时,召公则活到康王的时代)。康王之世,周曾命诸侯对边远方国进行战争,例如小盂鼎铭文所记对鬼方的征讨。斩获众多,仅俘人即数以万计。成康时期,周朝最为强盛。
昭王南征与穆王游行康王死后,子昭王瑕即位,昭王十六年,他欲继承成康事业,继续扩大周的疆域,亲率大军南征楚荆,经由唐(今湖北随州西北)、厉(今湖北随州北)、曾(今湖北随州)、夔(今湖北秭归东),直至江汉地区。南征共经三年,昭王还师渡过汉水时,相传当地人用以胶粘接的船乘载昭王,到中流船体分解,昭王溺死,军队也遭覆没,使周朝蒙受前所未有的挫折。
继昭王而立的是其子穆王满,在位长达五十五年。他好大喜功,仍想向四方发展。曾因游牧民族戎狄不向周朝进贡,西征犬戎,获其五王,并把戎人迁到太原(今甘肃镇原一带)。穆王好游行,致使朝政松弛。东方的徐国率九夷侵周,甚至西至河上。穆王南征,通过联合楚国的力量,才得以平定。后世流行穆王西征的故事,如晋代汲冢出土战国竹简《穆天子传》所载,虽多不真实,但反映了当时穆王意欲周游天下,以及与西北各方国部落往来的情形。
西周中期列王穆王卒后,依次即位的是共王(或作伊)扈、懿王(或作坚)、孝王辟方、夷王燮。经过昭穆时代,周朝实力削弱,中期四王仅能守成。但共王曾灭姬姓的密国(在今甘肃灵台),夷王初年曾招致诸侯,把齐哀公置于鼎内烹死,可知王朝还有较大的权威。
这一时期,西北地区的戎狄逐渐兴盛。懿王时,出现“戎狄交侵,暴虐中国”的局面,周人深为所苦。夷王命虢公率师征伐太原之戎,获马千匹,但这一胜利未能挽回王室的颓势,戎狄继续成为周朝的严重威胁。
国人起义与共和行政夷王卒,子厉王胡立。厉王在位期间,西周各种社会矛盾趋于激化,终于达到爆发的境地。西北戎狄,特别是俨狁,进一步加强对周朝的压力,不时入侵曾臣服于周的东南淮夷不堪承受沉重压榨,奋起反抗。厉王命虢仲征伐。结果失败。连年战乱,给民间带来深重的疾苦。与此同时,厉王任用荣夷公为卿士,实行“专利”,将社会财富和资源垄断起来。为压制国人的不满,厉王命卫巫监视,有“谤王”者即加杀戮。结果人人自危,终于酿成国人起义。
公元前841年,国人大规模暴动,厉王被迫出奔到彘(今山西霍县)。朝中由召公(召穆公虎)、周公(周定公)两大臣行政,号为“共和”(一说由诸侯共伯和摄行政事)。
宣王中兴国人起义时,厉王太子静藏在召穆公家中,召公以自己的儿子代之,得以脱险。共和十四年(前828),厉王死于彘。次年,太子静即位,是为周宣王,在位共四十六年。宣王在召穆公等大臣辅佐下,励精图治,朝政有明显起色。在国人支持下,宣王着手对西北防御狁,对东南讨淮夷。
宣王初期,因国力不足,曾依靠服属周朝的秦人抵御西戎(即狁)。宣王以秦仲为大夫,命其进攻西戎。宣王四年(前824),秦仲被西戎所杀。宣王又召见其子秦庄公等五人,给七千兵士攻伐西戎,取得胜利,封秦庄公为西垂大夫。五年三月,宣王还曾亲自率军在彭衙(今陕西澄城西北)同狁交战,有所斩获。之后,宣王转而经营东南。他命尹吉甫(金文中名兮甲、兮伯吉父)管理四方入贡财物,包括淮夷的贡纳,要求淮夷依照王朝规定入贡布帛、粮草和服役的人众,限制淮夷商贾必须在指定市场与周朝方面贸易,以便为日后大举进攻狁作准备。
经过一段时间的积蓄力量,宣王命尹吉甫、南仲等出军征伐狁。这次征讨历时较长,得到显著成功。例如宣王十二年所作虢季子白盘铭文所说,虢季子白率兵在洛河北岸同犷狁战斗,一次就斩首五百,俘敌五十,周军一直深入到太原,迫使狁远去。
可能是因周朝的榨取,淮夷叛周而犯江汉地区。宣王命穆公前往平定,又命南仲、皇父、程伯休父等率军沿淮东下,征伐徐国,终于迫使徐国服从周朝。为巩固南土,宣王将王舅申伯徙封于谢(今河南南阳)。
宣王时期的这些胜利,并未解决西周社会的根本矛盾,所谓中兴只能是暂时的。宣王晚年,周王朝重新出现了衰象。三十一年,宣王派军征伐太原之戎,未能获胜。次年,宣王干涉鲁国的君位继承,用武力强立鲁孝公,引起诸侯不睦。三十六年,征伐条戎、奔戎,惨遭败绩。三十九年,与西戎别支姜氏之戎战于千亩(今山西介休南),遭到严重失败,丧失了随同作战的南国之师。为了继续防御犷狁,宣王不得不在太原统计民数,加以整编控制。这表明周朝的实力已趋于空虚。
西周的覆灭公元前781年,幽王宫星(或作生、涅)即位,任用好利的虢石父执政,朝政腐败激起国人怨恨三年(前779),伐六济之戎失败同时天灾频仍,周朝统治内外交困。
引致西周灭亡的导火线是幽王废掉正后申侯之女及太子宜臼,改以嬖宠美人褒姒为后,其子伯服(一作伯盘)为太子。宜臼逃奔申国,申侯联合缯国和西方的犬戎进攻幽王。幽王与伯服均被犬戎杀死于戏(今陕西临潼东)。公元前771年,西周覆亡。
幽王死后,申侯、鲁侯、许文公等共立原太子宜臼于申,虢公翰又另立王子余臣于携(今地不详),形成两王并立。宜臼为避犬戎,迁都到洛邑,是为周平王。余臣在公元前760年被晋文侯所杀。
春秋
公元前770年周平王东迁洛邑到公元前476年(《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为前477年,《史记·周本纪》为前478年)周敬王卒的中国历史时期,因鲁史《春秋》记录了这一阶段的历史而得名。由于周的东迁,前人也称这时期为东周。
周东迁后,实力大为削弱。全国处于分裂割据的状态。见于《左传》的大小国家约有一百二十多个。其中以姬姓者为最多,有晋(在今山西侯马)、鲁(在今山东曲阜)、曹(在今山东定陶)、卫(先在今河南淇县,后迁至今河南濮阳)、郑(在今河南新郑)、燕(在今北京)、滕(在今山东滕县)、虞(在今山西平陆)、虢(在今河南陕县)、邢(初在今河北邢台、后迁山东聊城)等国姜姓国有齐(在今山东临淄)、许(原在今河南许昌)、申(在今河南南阳)、纪(在今山东寿光)嬴姓有秦(在今陕西凤翔)、江(在今河南罗山西北)、黄(在今河南潢川)、徐(在今江苏泗洪)芈姓有楚(在今湖北江陵)子姓有宋(在今河南商丘)、戴(在今河南兰考)姒姓有杞(原在今河南杞县,后迁到今山东潍坊)妫姓有陈(在今河南淮阳)曹姓有邾(在今山东邹县)、小邾(在今山东滕县)任姓有薛(在今山东滕县)曼姓有邓(在今湖北襄樊)。另外还有属于风姓、己姓、姑姓、偃姓等小国。各国之中最强大者为晋、楚,其次为齐、秦,再次则为郑、宋、鲁、卫、曹、邾等国。春秋末崛起者为吴、越两国。除以华夏族为主的大大小小国家之外,还有不少的戎、狄、蛮、夷交错其间。在长期的相互混乱之中,不少小国被强国所吞并。见于《左传》的一百二十余国,到春秋末只剩下原来的三分之一了。
政治制度
世族与政治春秋时各国的统治集团由国君的宗亲或少数异姓贵族所组成。《左传》说:“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从天子到卿大夫都是实行嫡长子即承制,次子则分封。各诸侯国之中,长子即位后,次子或庶子为公子,公子之子为公孙,公子、公孙的家族称公族。由于其贵族身份世代相传,又称之为世族。同姓或异姓贵族都有自己的氏名(见姓氏),并享有封邑和田地。邑或田地的多少、大小,各国不尽相同。如卫国的卿可以拥有百邑,大夫为六十,而晋人以为大国之卿有一旅之田,上大夫有一卒之田。当时官禄与土地是相应的,有官则有土,亦享有禄。拥有大片的田地,是卿大夫在政治上具有强大实力的物质基础。
卿大夫在其封邑上建立起一套较为完整的统治机构。卿在封邑上修建起号称为都的城堡,有的规模甚至可和国都相埒还设置有治事的内朝和官属。治理都邑的有邑宰。分管其他具体事务的有马正、司马、工师、贾师等官职。贵族还有权诛戮或惩罚有罪的族众或臣僚,为了封邑的安全,一都设有私人武装的甲卒(或称私属),国君出征时,贵族往往以其甲卒相从。可见在卿大夫都邑中,不仅有农民为贵族提供租税和力役,而且还有军队、法庭和官属。因而这类都邑实际上是侯国的一个缩影。
当时称这种实力强大的卿大夫家族为强家。各国都有若干在侯国统治集团中占据举足轻重地位的强家(公族)。君主如得不到公族的支持,其统治就很难维持下去。但公族势力过于强大,又会削弱公室的力量。特别到春秋晚期,同姓或异姓的强家,其实力越来越大,如晋的谷氏“其富半公室,家半三军”,鲁国的季氏“富于周公”,君主已有名无实。这种“末大必折,尾大不掉”的现象在当时非常普遍,造成权去公室,政在家门的结局。所以不久之后,便出现了三家分晋和田氏代齐。
官制和兵制王室或侯国中职位最重要者为卿士,是君主之辅佐,当时简称为卿。一般高级官吏皆由大夫充任,而大夫中能秉国政者则号为卿。在卿位者多为公子、公孙。晋国情况略异,卿常由异姓大夫担任。
卿除主政外,作战时或充当将帅。春秋早期,周王室之左、右卿士及齐之、国、高二氏,分别担任左、右军之军帅。以后卿人数渐渐增多,如郑、宋有六卿,晋最多时可达十二卿以区别于其他的卿。在卿位者仍有具体官职,如鲁的三桓,分别担任司徒、司马和司空宋正卿任右师、大司马、左师、太宰等职楚之二卿为令尹、司马。卿的官位常是世袭的,当时称之为“世卿”。
各国管具体事务的官职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这四种官职名称之前有加上一“大”者。宰也是常见的官名,或称太宰,有的国家其地位颇为重要。属于师傅之官有太师、少师、太傅。以上几种官职常由卿来担任。此外还有祝、宗、卜、史之类的官职。再有是掌管来往贵宾的行人,管理刑狱的理或大士和尉氏,管理市场和手工业的褚师、工正和工师,管理山林川泽的衡、麓和虞人,管理地方的封人、县师或隧正。楚的官名较特殊,最高执政官的卿为令尹,其他管理各种具体事务者也多以尹为名,如有箴尹、沈尹、连尹、清尹等十几种名称。秦国也有庶长、不更等他国所不见的官名。
作战时以车战为主,故各国都有数量甚多的兵车。春秋晚期,晋有兵车四五千乘,其他如楚、齐也有几千乘。出师作战时,军队分为中、左、右三军。中军一般由君主统率,左、右军则归卿率领。晋于春秋早期即由卿主三军,中军帅称元帅或将军,同时又是晋之执政。军队士兵主要由小贵族士所组成,庶人或牧、圉也有随军出征者,但非军中主要力量。中军是王卒或公卒,即君主之族众,当时称之为国士,是三军中精锐部分。左、右军由卿大夫的族众所组成。晋在军师之下,有军大夫、军尉、司马、侯等官职。
除兵车外,也有步卒。如晋国为了和戎、狄作战,曾经“毁车为行”,“行”就是步兵,郑国称步兵为徒兵。但终春秋之世,车战仍比步战更重要。吴、越两国设有舟师,是一支重要的水上攻战力量。
刑法制度春秋时的刑罚以五刑为主,即墨、劓、宫、刖、杀五种。杀为死刑,其余皆为毁伤犯人身体某部的肉刑。特别是刖刑,是当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惩罚手段。《左传》说齐国于春秋末曾经“履贱踊贵”,表明被刖足者之多。有些贵族因犯罪也受此刑,齐的鲍牵即被刖足。较轻的刑罚有鞭刑,官吏有过者即遭鞭打。犯人也可用甲、盾或铜块来赎罪。还有将犯人或其家属罚作奴隶者,《周礼》说:“丈夫入于罪隶,妇人入于舂藁。”
到春秋晚期,由于社会经济发生了变化,在刑法方面也要求作相应的变革。公元前536年,郑国“铸刑书”,即把刑法条文铸于鼎上。公元前513年,晋国铸刑鼎,以公布范鞅所作的刑书。公元前501年,郑国杀邓析而用其竹刑。在此以前,所谓“议事以制”,就是判决者往往临事作出惩罚标准,缺乏成文性材料的依据。而在刑法条文公布之后,官吏或贵族的专横独断受到抑制,这在历史上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并对以后战国时期刑法条文的完善具有深远的影响。
各国君主权力更替和卿大夫的兼并斗争
春秋时从周王室到各个侯国,君权不强者占大多数。鲁、宋、郑、齐、晋等国的君权日益衰弱,而主宰国家命运的卿大夫为了争权夺利,又不断地展开激烈的兼并斗争。
鲁国在僖公时,由桓公之子季友秉政,其后代称季孙氏。季友之兄庆父、叔牙之后为孟孙氏、叔孙氏。这三家皆为桓公之后,故称三桓。僖公以后到春秋末,鲁的政权基本上由三家所把持。襄公时,季孙宿执政,三分公室,鲁君实力被削弱。到昭公时,昭公被逐出鲁国,流浪在外七年而卒。《左传》说:“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由于季氏颇得民心,故鲁国出现“民不知君”的现象。但随着三桓势力的过于强大,三桓的家臣也非同一般。在春秋晚期,南蒯、阳虎、侯犯等先后起来反对季氏和叔孙氏,像阳虎就一度执掌鲁的大权,即所谓的“陪臣执国命”。由此又反映出三家也在走向衰微。
宋国的卿大夫和鲁一样,以公族子孙为主,如有戴公之后的华、乐、老、皇四家,后来有桓公之后的鱼、荡、鳞、向四家。整个春秋时期,宋国的执政不出于戴、桓两族,其中尤以戴族为多。各大族的倾轧很激烈,到春秋晚期,桓氏势力被铲除,剩下戴族的乐、皇几家。
郑国的执政以穆公后人为主。穆公有十三子,其中罕、驷、丰、游、印、国、良七家为强族,即所谓的七穆。从春秋中期到晚期,任郑执政者不出这七家。
齐国在春秋早期由国、高二氏掌握大权,以后又有崔、庆二氏,这四家都是齐的公族。属于异姓贵族者有姬姓的鲍氏和妫姓的田氏。田完本为陈国的公子,后逃到齐,桓公使其为工正。齐庄公时,田氏渐渐得势。景公时,田乞为大夫。田氏为了扩张自己的势力,“其收赋税于民,以小斗受其粟,予民以大斗”,以此来笼络人心,抬高田氏在齐国的声望。景公死后,田氏灭国、高二氏,田乞专齐政。到其子田常时,鲍氏、晏氏也为田氏所除,田氏占有的土地比齐君的封邑还大。到田盘时,田氏的宗族“尽为齐都邑大夫”。田氏在外则和晋通使,成为齐国的实际统治者,齐宣公则有名无实。后田氏废康公(宣公子),代替姜氏而统治齐国。
晋国从献公时起,不许立公子、公孙为贵族,公子、公孙只好离晋而仕于他国。这就是所谓的“晋无公族”,为春秋时他国所无的现象。排斥公族,导致异姓或国姓中疏远的卿大夫得势。孔庙大成殿文公、襄公时,狐、赵、先、谷、胥等氏颇有权势,以后又有韩、魏、栾、范、荀氏等强大宗族。春秋中期以后,卿大夫之间兼并激烈。从厉公时起,谷氏、胥氏、栾氏被翦除,到春秋晚期只剩下最强的赵、魏、韩、范、中行氏。后来赵又灭范、中行氏。春秋末年,智氏最强,赵联合韩、魏而消灭智氏。晋长期的卿大夫兼并斗争到此告一段落,晋国也被这势均力敌的三家所瓜分。到战国初年,三家得到周天子的认可,晋国乃分成赵、魏、韩三国。
以上几个国家都因为存在强大的同姓或异姓贵族势力,致使君权削弱,“权去公室,政在家门”。卿大夫为了争权夺利,引起内乱频繁发生。但并非诸侯国皆如此,如楚王的宗族虽强盛,却未形成像鲁、晋那样实力很大并能控制君主的强家,故楚的君权较许多中原国家为强。秦的情况和楚也有某些相像之处。
战国
公元前475年到前221年秦统一以前的中国历史时期。这一时期各国混战不休,故前人称之为战国。但前人也把春秋、战国合称东周,还有称战国为列国或六国者。战国始于何年,过去有不同的划分法。《史记》的《六国表》定在周元王元年(前475),而《资治通鉴》则以公元前40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作为战国开端。前403年似失之稍晚,故现在已很少有人采用这一划分标准。
战国和春秋一样,全国仍处于分裂割据状态,但趋势是通过兼并战争而逐步走向统一。春秋时全国共有一百多国,经过不断兼并,到战国初年,只剩下十几国。大国有秦、楚、韩、赵、魏、齐、燕七国,即有名的“战国七雄”。除七雄外,越在战国初也称雄一时,但不久即走向衰亡。小国有周、宋、卫、中山、鲁、滕、邹、费等,后来都先后被七国所吞并。与七雄相毗邻的还有不少少数民族,北面和西北有林胡、楼烦、东胡、匈奴、仪渠,南面有巴蜀和闽、越,至秦统一,已多与汉民族融合。
七国的兼并战争
战争规模的扩大战国时期兼并战争比春秋时更为激烈和频繁,规模也更大。各大国都拥有雄厚的武装力量,三晋、齐、燕各有带甲之士数十万人,秦、楚两国各有“奋击百万”。在作战时更是大量出动,秦、赵长平一役,赵出兵四十多万人秦为了灭楚,动员兵力达六十万人之多。春秋时的大战,有时数日即告结束,战国时则短者数月,长者可以“旷日持久数岁”。作战双方都要求消灭对方实力,因此一次战役中被杀的士兵多达数万人乃至数十万人。“争城以战,杀人盈城,争野以战,杀人盈野”,已成为常见的现象。战争中消耗的物力也十分惊人。《孙子兵法》说“兴师十万,日费千金”。《战国策》说一次大战,仅以损失的兵甲、车马而言,“十年之田不能偿也”。
各国为了克敌制胜,还竞相改进武器装备。韩、楚两国都以武器制作精良而著称于当时。兵器方面的最大变化是铁兵器开始出现。如《史记》有“楚之铁剑利”的话,《荀子》也说楚的宛(今河南南阳)地所出的戟和铁矛极为锋利。河北易县出土有战国末年燕国的钢戟和钢剑。另外,当时还有铁甲和铁盔。武器中的新品种有弩,弩是在弓上安装木臂和铜制的郭,即利用简单的机械将箭从弓上射出,使箭具有很强的穿透力,像韩国所造的劲弩,可把箭射到六百步以外。作战用的器械也多种多样,如有攻城用的云梯、冲车,水战用的钩拒。有关的情况,在《墨子》的《备城门》等篇中都有记述。
作战方法和兵种,也随着战争规模扩大而发生变化。长期以来以车战为主的作战方法,渐退居于不太受地形条件限制的步战之下。在北方民族的影响下,骑兵作为新兵种开始推广。《战国策》说七国各有骑数千匹或万匹。为了便于,骑战,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命令“将军”、“大夫”、“戍吏”都要穿胡服,即历史上有名的“胡服骑射”。在《孙膑兵法》中,曾提出“用骑有十利”的看法。骑兵的许多长处,非其他兵种所能及,当时兵家对此已深有认识。
为了加强防御,各国不惜动用大量人力来修建长城。齐的长城西起于平阴防门(今山东平阴),南面到海边的琅邪。魏为了保护其河西,曾在今陕西洛水以东筑长城。赵国在漳水、滏水流域修造过长城,赵武灵王又在阴山下修长城。燕国在大破东胡以后修造长城,西起造阳(今河北怀来),东止于襄平(今辽宁辽阳)。燕、赵修筑北边长城,目的在于防御北方各族入侵,后来秦、汉长城即在其旧基址上加固而成。
魏的盛衰魏是战国初年中原的一个强国。文侯、武侯两世,魏因经过政治改革而国力强盛,东面屡败齐人,又灭中山国,西面则派李悝、吴起守西河,一再挫败秦人的进攻。
到惠王时,魏更加强大,从此更加紧侵伐宋、卫、韩、赵等国。公元前354年,魏攻赵,次年,魏攻陷赵的邯郸,齐救赵败魏于桂陵(今山东曹县),后魏将邯郸归还给赵。公元前344年,惠王在逢泽(今河南开封南)开会,“率十二诸侯,朝天子于孟津”,并于是年开始称王,成为七国君主中最先称王者。他在礼制方面处处模仿天子,企图使中原各国都能听从魏的号令。
惠王称王是魏国强盛的顶峰,但很快就开始走下坡路。公元前341年,魏军在马陵之战中,为齐伏兵所败,损失十万兵,主将太子申、庞涓都战死,实力大为削弱。魏在西面又受挫于秦,失去少梁(今陕西韩城),河西屏障被秦突破。公元前340年,秦商鞅率兵伐魏,虏魏将公子印。惠王被迫从安邑(今山西夏县)迁都于大梁(今河南开封)。由于魏一再在军事上失利,不能继续称雄于中原,公元前334年,魏惠王和齐威王在徐州(今山东滕县)相会,互尊为王,承认魏、齐的对等地位,以共分霸业,并缓和魏、齐的矛盾。
由于秦的崛起,秦东向发展,魏首当其冲,成为秦进攻的主要对象。故惠王以后,魏日益削弱。
秦的对外进攻和疆土的扩大秦经过商鞅变法,国势蒸蒸日上,不断攻打韩、魏,以扩大秦的疆域。公元前333至前328年,秦接连击败魏军,魏被迫割地求和,失去其全部河西之地。公元前325年,秦惠文王也开始称王。秦强大之后对三晋威胁很大,公元前318年,魏公孙衍起来联赵、韩、燕、楚“合纵”攻秦,结果被秦打败,将帅被秦俘获。公元前316至前313年,秦先后攻占赵的中都(今山西平遥)、西阳(即中阳,今山西中阳)、蔺(今山西离石西),大败韩军于岸门(今河南许昌),对三晋的攻伐都取得了胜利。
公元前312年,秦、楚大战于丹阳(今河南淅川一带),楚大败,楚的军将死者七十余人。楚怀王派兵袭秦蓝田,又败于秦。秦从此取得楚汉中地的一部分,置汉中郡,而楚失去西北的门户。秦又不断攻打义渠之戎,西向而拓地。公元前316年,蜀有内乱,秦惠文王派司马错一举而灭蜀,于是秦益强,“富厚,轻诸侯”。
齐伐燕和燕破齐魏、齐相王以后,齐成为关东的最强者。燕王哙晚年,让国于大臣子之,太子平聚众攻子之,引起内乱。公元前314年,齐宣王派田章率兵攻燕,仅五十天就灭燕。齐军对燕人肆意蹂躏,引起燕人反抗,终于赶走齐兵,但燕也因此而残破。赵武灵王护送燕公子职回国即位,是为燕昭王,燕国复定。
齐王时,武力很强,对外发动了一系列的战争。公元前301年,齐、秦率韩、魏攻楚,败楚于重丘(今河南泌阳一带),杀楚将唐昧。公元前296年,齐又联合三晋和宋等国“合纵”以攻秦,秦不利,故退出一部分侵占别国的土地而求和。齐和燕又战于“桓之曲”,燕损兵十万。滑王因屡胜而更加骄傲自满。公元前288年,齐和秦曾一度互相称帝,齐渭王为东帝,秦昭王为西帝,齐和秦成为天下的两强。公元前286年,齐又灭“五千乘之劲宋”,使得“泗上诸侯邹、鲁之君皆称臣,诸侯恐惧”。但齐因连年兴师用众,造成“穑积散”、“民憔悴、士罢弊”。特别在灭宋以后,齐实际上已成为强弩之末。
燕昭王即位之后,礼贤下士,乐毅等人都奔赴于燕,经过二十八年而“燕国殷富”。公元前284年,燕联合三晋、秦楚而大举伐齐,齐无力抵御,燕将乐毅很快攻下齐都临淄,滑王出走,不久被杀。齐除莒、即墨以外的七十余城都为燕所占领,并成为燕的郡县。公元前279年,燕昭王卒,子惠王立,惠王以骑劫代乐毅,齐将田单举兵反攻,杀骑劫,大破燕兵,收复了所有的失地,迎齐襄王入临淄。齐虽能取得胜利,但国力未能因此而重振。
楚的削弱春秋时楚和晋为两强,进入战国后楚已大不如以前,但因其地广人众,在关东六国中仍是比较强大的一国。魏公孙衍“合纵”攻秦,楚怀王曾被推为纵长。怀王时楚又灭越,楚的疆域扩大到今江浙和鲁南一带。自从秦、齐两国强盛起来之后,楚不断和秦、齐进行斗争,但都遭到失败,最后楚怀王被秦诱至秦国而死于秦。
到楚顷襄王时,顷襄王“淫逸奢靡,不顾国政”,又不修城池,不设守备。公元前280年,秦攻下楚的汉北地及上庸(今湖北竹山),司马错又从蜀而攻楚的黔中郡(今湖南西部)。次年,秦将白起更是引兵深入,攻下鄢(今湖北宜城)、邓(今湖北襄樊附近)和西陵(今湖北宜昌西),次年攻占了郢都,秦军继续南进,一直打到今洞庭湖边上。楚的军队溃散而不战,楚顷襄王逃窜于陈(今河南淮阳)。秦在所占领的楚地设立黔中郡和南郡,从此,“楚遂削弱,为秦所轻”。
赵向北发展和长平之战赵武灵王实行“胡服骑射”,增强了军队的战斗力。当时在赵北面或西北方面的林胡、楼烦等北方民族,是赵国的强敌。武灵王乃向北进攻,“攘地北至燕、代,西至云中、九原”。武灵王晚年,传位于子惠文王,自号为“主父”,“而身胡服,将士大夫西北略胡地”,占领今内蒙古南部黄河西岸之地,建立云中、九原两郡,又在阴山下修长城。故在战国晚期赵成为实力仅次于秦、齐的军事强国。
公元前270年,秦、赵战于阏与(今山西和顺),赵将赵奢大败秦兵。公元前263年,秦攻占韩的南阳(今河南沁阳一带),使韩和其上党郡隔绝。郡守冯亭便以上党降赵。秦和赵为争夺上党郡而发生了有名的长平之战。公元前260年,赵军被困于长平(今山西高平),因绝粮而全军降秦,秦坑杀赵卒四十余万人。次年,秦军乘胜进围邯郸,攻打两年多而城未下。后因魏信陵君及其他国家派兵救赵,秦才解兵而去。赵经过长平之战和邯郸被围,实力大为削弱。
秦灭六国秦从孝公、惠文王时开始向东进攻,取得不少胜利。到昭王时,灭六国的基础已经奠定。昭王任用足智多谋的魏冉为相,《史记》以为秦所以“东益地弱诸侯,尝称帝于天下,天下皆西向稽首者”,都是魏冉的功劳。后来又任用范雎,雎对外主张远交近攻,对内则主张要清除贵戚大臣之有势者。昭王采用其谋,使秦更为强大。到昭王末年,属于三晋的上郡、河东、上党、河内、南阳等地都被秦所攻占。秦又南灭巴蜀,建立巫郡、黔中郡和汉中郡。其疆土之大,六国中罕有其匹。特别是“天下之枢”的韩魏,是当时经济、文化上最先进的地区。而秦占领了不少韩、魏的领土,两国之君甚至入朝于秦,“委国听命”,秦对中原已起到主宰的作用。
《史记·苏秦列传》国商载了苏秦的合纵战略
到秦庄襄王时,东周、西周都被秦所灭,“秦界至大梁”,其势力进一步深入到关东地区。公元前246年,秦王政即位,吕不韦仍为相,招致天下宾客,准备灭六国。公元前237年,秦王政亲自执政,以李斯为佐,开始大规模对关东用兵。为配合军事上的攻势,秦又用金钱收买六国权臣以分化其内部。
公元前230年,秦灭韩,以韩地为颍川郡。公元前228年,用反间计杀赵将李牧。次年,攻下邯郸,虏赵王迁。赵公子嘉逃到代地,自立为王。公元前226年,秦破燕,燕王喜逃到辽东。次年,秦决河水灌魏都大梁,城坏,魏王投降,魏亡。公元前223年,秦将王翦率六十万人攻楚,虏楚王。次年,秦完全攻占楚地,楚亡。公元前222年,秦攻辽东,虏燕王喜,又攻代而虏代王嘉,燕、赵两国亡。次年,灭齐,中国统一。
经过战国,全国从分裂割据的状态走向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从春秋到战国,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农业、手工业、水利、交通、商业等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发展,使各地区经济上的不平衡性减少,彼此间的联系加强,相互的依赖关系更为密切。经济的发展,为全国统一奠定了基础。政治方面,各国经过变法,建立了百官必须服从君主法令的新的中央官僚制度地方上原来的贵族分封制为郡县制所取代,从而消除了各自为政的现象。政治制度上的重大改革,为大一统政权的出现准备了条件。
秦能够统一中国的客观原因为:秦据有富饶而又易守难攻的关中地区,具有良好的地理环境秦变法比关东六国更为成功,对旧势力、旧制度的铲除较彻底,故在经济、政治方面比其他各国更为先进。秦昭王时,荀子曾到秦国去过。他说秦实行法治很成功,统治阶级内部矛盾较少,政治清明,故秦从孝公至昭王,军事上屡能获胜,决非偶然。
第二节 封建王朝(1)
秦
由战国后期一个诸侯王国发展起来的统一大国,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个统一王朝(前221~前207)。秦始皇继历代秦王蚕食诸侯之后,完成了统一六国的事业,实现了从分封制到郡县制的转变。他所建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及所采取的旨在巩固统一的某些措施,为后世帝王所取法。秦朝急政暴虐,导致速亡。末年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战争,在中国历史上开创了武装反对黑暗统治的传统,影响至为深远。由于过去的割据局面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反秦过程中重新出现了分裂的倾向。在接踵而来的争夺统治权的楚汉之战(前207~前202)中,汉胜楚败,使分裂形势受到控制,统一国家得以恢复。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
公元前221年,秦王政(前246~前210年在位)统一六国,结束了长期的诸侯割据局面,建立了一个以咸阳为首都的幅员辽阔的国家。这个国家的疆域,东至海,西至陇西,南至岭南,北至河套、阴山、辽东。秦王政兼采传说中三皇五帝的尊号,宣布自己为这个国家的第一个皇帝,即始皇帝,后世子孙代代相承,递称二世、三世皇帝。他认为帝王死后以其行为为谥的制度,是“子议父,臣议君”,有损于帝王的尊严,所以宣布取消。他规定皇帝自称曰“朕”,并制定了一套尊君抑臣的朝仪和文书制度。这些都是为了显示皇帝的无上权威,表示秦的统治将万世一系,长治久安。
秦始皇以战国时期秦国官制为基础,把官制加以调整和扩充,建成一套适应统一国家需要的新的政府机构。在这个机构中,中央设丞相、大尉、御史大夫。丞相有左右二员,掌政事。太尉掌军事,不常置。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贰,掌图籍秘书,监察百官。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以下,是分掌具体政务的诸卿,其中有掌宫殿掖门户的郎中令,掌宫门卫屯兵的卫尉,掌京畿警卫的中尉,掌刑辟的廷尉,掌谷货的治粟内史,掌山海池泽之税和官府手工业制造以供应皇室的少府,掌治宫室的将作少府,掌国内民族事务和外事的典客,掌宗庙礼仪的奉常,掌皇室属籍的宗正,掌舆马的大仆等。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与诸卿议论政务,皇帝作裁决。
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司监察。县,万户以上者设令,万户以下者设长。县令、长领有丞、尉及其他属员。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县以下有乡,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赋税,游徼掌治安。乡下有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有里典,后代称里正、里魁,以“豪帅”即强有力者为之。此外还有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有长。两亭之间,相距大约十里。
早在秦献公十年(前375),秦国就建立了以“告奸”为目的的“户籍相伍”制度。后来商鞅规定,不论男女,出生后都要列名户籍,死后除名还“令民为什伍”,有罪连坐。秦律载明迁徙者当谒吏转移户籍,叫做“更籍”。秦王政统治时期,户籍制度趋于完备。秦王政十六年(前231)令男子申报年龄,叫做“书年”。据云梦秦简推定,秦制男年十五(另一推算是十七)载明户籍,以给公家徭役,叫做“傅籍”。书年、傅籍,是国家征发力役的依据。始皇三十一年“使黔首自实田”,即令百姓自己申报土地。土地载于户籍,使国家征发租税有了主要依据。户籍中有年纪、土地等项内容,户籍制度也就远远超过“告奸”的需要,成为国家统治人民的一项根本制度。秦置二十级爵,以赏军功。国家按人们的爵级赐给田宅,高爵者还可以得到食邑和其他特权(见爵制)。爵级载在户籍,所以户籍也是人们身份的凭证。
统治一个大国,需要全国一致而又比较完备的法律制度。出土的云梦秦简提供了自秦孝公至秦始皇时期陆续修成的秦律的部分内容,其中有刑律的律文和解释,有名目繁多的其他律文,还有案例和关于治狱的法律文书。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以秦律为基础,参照六国律,制定了全境通行的法律。秦律经过汉朝的损益,成为唐以前历代法律的蓝本。
维持一个大国的统一,还需要强大的军队。秦军以灭六国的余威,驻守全国,南北边塞,是屯兵的重点地区。秦制以铜虎符发兵,虎符剖半,右半由皇帝掌握,左半在领兵者之手,左右合符,才能调动军队。这是保证兵权在皇帝手中的重要制度。秦军是一支前所未有的巨大的震慑力量。近年发掘的秦始皇陵侧的兵马俑坑,估计其中两坑有武士俑七千件,战车百乘,战骑百匹。武士俑同真人一样高大,所持武器都是实物而非明器。这种车、步、骑兵混合编组的大型军阵,其规模之大,军容之盛,是秦军强大的表征。
秦始皇不但建立了一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机构和制度,而且还采用了战国时期阴阳家的终始五德说,以辩护秦朝的法统。终始五德说认为,各个相袭的朝代以土、木、金、火、水等五德的顺序进行统治,周而复始。秦得水德,水德尚黑,所以秦的礼服旌旗等都用黑色与水德相应的数是六,所以符传长度、法冠高度各为六寸,车轨宽六尺水德主刑杀,所以政治统治力求严酷,不讲究“仁恩和义”与水德相应,历法以亥月即十月为岁首,等等。秦始皇还确定了一套与皇帝地位相适应的复杂的祭典以及封禅大典,择时进行活动。秦始皇在咸阳附近仿照关东诸国宫殿式样营建了许多宫殿,并于渭水之南修造富丽宏伟的阿房宫。咸阳宫殿布局取法于天上的紫微宫,俨然是人间上帝的居处,天下一统的象征。秦始皇还在骊山预建陵寝,墓室中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他采取这些措施,和他采用皇帝的名号一样,是要表示他在人间的权力与上帝在天上的权力相当,从而向臣民灌输皇权神秘的观念。皇权神秘观念,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思想基础。
防止封建割据的措施
长期分裂局面造成的影响,使秦始皇非常关心六国旧地的动静,担心六国旧贵族图谋复辟。为了防止割据的再现,秦始皇把六国富豪和强宗十二万户迁到咸阳,另一部分迁到巴蜀、南阳、三川和赵地,使他们脱离乡土,以便监视。他把缴获的和没收的武器加以销毁,在咸阳铸成十二个各重千石的钟罅铜人。又下令“堕坏城郭,决通川防,夷去险阻”,尽可能消灭封建贵族依以割据的手段。为了控制广阔的国土,特别是六国旧境,秦始皇还修建由首都咸阳通到全国各地的驰道,东穷燕齐,南极吴楚。他自己多次顺着驰道巡游郡县,在很多地方刻石纪功,以示威强。为了加强北方的防务,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又修筑由咸阳经过云阳(今陕西淳化西北),直达九原(今内蒙古包头西)的直道,堑山堙谷千八百里。在西南地区,还修筑了今四川宜宾以南至云南昭通的五尺道,于近旁设官进行统治。
秦始皇对分裂割据的思想和政治倾向,也进行了斗争。当时的一些儒生、游士,希望复辟贵族割据局面,他们“人则心非,出则巷议”,引证《诗》、百家语,以古非今。始皇三十四年,丞相李斯请求焚毁《诗》、,消灭私学。他建议“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秦始皇接受了这一建议,于是就发生了焚书事件。第二年,为秦始皇求仙药的方士有诽谤之言,又相邀逃亡,秦始皇派御史侦察咸阳的儒生方士,把其中被认为犯禁者四百六十多人坑死。在早期封建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在统一与分裂激烈斗争的年代,秦始皇用焚书坑儒手段来打击贵族政治的思想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焚书坑儒摧残文化,是极其野蛮残暴的事,对于古文献的保存和学术的传授,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秦始皇使黔首自实田,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承认土地私有制。地主阶级凭借这个命令,不仅得以合法占有土地,而且可以用各种手段兼并农民的土地。土地被兼并的农民,不得不以“见税什五”的苛刻条件耕种豪民之田。农民生活悲惨,穿牛马之衣,吃犬彘之食,往往在暴吏酷刑的逼迫下逃亡山林,举行暴动。
公元前210年秦二世胡亥即位。他进一步加重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以“税民深者为明吏”,以“杀人众者为忠臣”。他令农民增交菽粟刍藁,自备粮食,转输至咸阳,供官吏、军队以至于狗马禽兽的需要。他继续修建阿房宫,继续发民远戍。徭役征发的对象进一步扩大,农民的困苦达于极点,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已经到一触即发的地步。
在农民酝酿反秦的时候,潜伏着的六国旧贵族残余势力也在俟机进行分裂活动。始皇三十六年(前211),东郡出现“始皇帝死而地分”的刻辞,就是这种分裂活动的征兆。
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战争
二世元年(前209)七月,一队开赴渔阳(今北京密云)的闾左戍卒九百人,遇雨停留在大泽乡(今安徽宿县境),不能如期赶到渔阳戍地。秦法“失期当斩”,戍卒们面临着死刑的威胁。于是,在陈胜、吴广的领导下,在大泽乡举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农民起义的旗帜。
陈胜,即陈涉,阳城(今地有异说,在河南境内)人,雇农出身,吴广,阳夏(今河南太康)人,也是农民。他们都是戍卒的屯长。为了发动起义,他们在帛上书写“陈胜王”三字,置鱼腹中,戍卒买鱼得书,传为怪异。吴广又于夜晚在驻地旁丛祠中燃篝火,作狐鸣,发出“大楚兴,陈胜王”的呼声。接着,陈胜、吴广率领戍卒,杀押送他们的秦尉,用已被赐死的秦公子扶苏和已故楚将项燕的名义,号召农民反秦。附近农民斩木揭竿纷纷参加起义。起义军分兵东进,主力则向西进攻,连下今豫东、皖北的侄、酆、苦、柘、谯(分别在今安徽宿县,河南永城、鹿邑、柘城,安徽亳县境)诸县。当他们推进到陈(今河南淮阳)的时候,已是一支数万人的声势浩大的队伍了。
在起义军的影响下,许多郡县的农民杀掉守令,响应陈胜特别是在旧楚国境中,数千人为聚者到处可见。一些潜藏民间的六国旧贵族、游士、儒生,也都乘机来归,凭借旧日的地位,在农民军中发挥影响。游士张耳、陈余甚至劝陈胜派人“立六国后”,被陈胜断然拒绝。陈胜自立为“张楚王”,分兵三路攻秦:吴广为“假王”西击荥阳武臣北进赵地魏人周市攻魏地。吴广军在荥阳被阻,陈胜加派周文西击秦。
周文军很快发展到车千乘,卒数十万人,进抵关中的戏(今陕西临潼境),逼近咸阳。秦二世慌忙发修骊山陵墓的刑徒为兵,以少府章邯率兵应战,打败周文军。
武臣占领了旧赵都城邯郸后,在张耳、陈余怂恿下自立为赵王,陈胜勉强予以承认。武臣抗命不救周文,却派韩广略取燕地。韩广在燕地贵族的怂恿下,也自立为燕王。
周市进到旧魏南部和旧齐境内。旧齐贵族田儋自立为齐王,反击周市。周市在魏地立旧魏贵族魏咎为魏王,自为魏丞相,并派人到陈胜那里迎接魏咎。
旧贵族的势力很活跃,涣散了农民起义队伍。陈胜缺乏经验,决心不够,眼看着分裂局面的形成。陈胜周围也出现了不团结的现象。
秦将章邯军连败周文,周文自杀。章邯又东逼荥阳,吴广部将田臧杀吴广,迎击章邯,一战败死。章邯进到陈,陈胜败退到下城父(今安徽涡阳东南),被叛徒庄贾杀死,陈县失守。陈胜部将吕臣率领一支“苍头军”英勇接战,收复陈县,处决了庄贾。陈胜作为反秦的先驱者,领导起义只有半年就失败了,但是反秦的浪潮却被他激起,继续不断地冲击秦的统治。
楚汉之战
陈胜起义后,旧楚名将项燕之子项梁和梁侄项羽在吴(今江苏苏州)杀掉秦会稽郡守,起兵响应。不久项梁率领八千子弟兵渡江北上,队伍扩大到六七万人,连战获胜。闽越贵族无诸和摇也率领族人,跟着秦番阳令吴芮反秦。原沛县亭长刘邦和一部分刑徒逃亡山泽,也袭击沛令起事,归入项梁军中。项梁立楚怀王之孙为楚王。以后,项梁在定陶败死,秦章邯军转戈北上,渡河击赵。这时,代替蒙恬戍守朔方边塞的王离,也率大军由上郡(治今陕西榆林东南)东出,包围了张耳和赵王歇驻守的巨鹿城(今河北平乡境)。楚王派宋义、项羽救赵,派刘邦西入关中。宋义北至安阳,逗留不进。项羽杀宋义,引兵渡漳河,经过激战,解巨鹿之围,被推为诸侯上将军。以后,秦将章邯率二十万人向他投降。刘邦迂回进入武关,到达咸阳附近。那时秦二世已被赵高杀死,继立的子婴贬去帝号,称秦王,在公元前207年十月向刘邦投降。刘邦废除秦的苛法,只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深得秦人拥护。
刘邦入咸阳后,项羽也立即率军入关,驻鸿门,然后进入咸阳,大肆烧杀掠夺。他在诸王并立的既成局面下,自立为西楚霸王,都彭城。并调整诸故王土地,徙置他们于其原据地的边缘,而把自己的亲信封于各国的善地为王。这样就并立着十八个王国,受制于西楚霸王。项羽的这一措施反而恶化了割据形势。不久齐国首先发难,诸侯混战再次爆发。
被项羽逼处巴蜀汉中一隅为汉王的刘邦,于汉元年(前206)五月,乘机进入关中,败项羽所封关中三王。接着领军东出,远袭彭城,退守于荥阳、成皋之间,与项羽相持。刘邦巩固了关中后方,又联络反对项羽的力量,转败为胜。汉五年十二月,与韩信、彭越等会攻项羽,项羽兵败垓下(今安徽灵璧境),退至乌江(今安徽和县境)自刎。同年六月,刘邦即皇帝位。
楚汉之战是由秦末农民战争直接演变而来的。农民战争虽然胜利地推翻了秦朝,但曾经是农民战争领袖的刘邦和项羽,却不得不逐步转化为封建统治权的角逐者。刘邦知人善任,因势利导,终于战胜项羽,登上了西汉统一王朝的皇帝宝座。
秦末农民战争推翻了贪婪残暴的秦统治集团,使社会得以前进。这次起义,是中国古代农民第一次大规模的发动,对后代农民起义起着激励斗志的作用。
汉
汉(前202~220)是继秦朝而出现的统一王朝,包括西汉和东汉(也称前汉和后汉),分别建都于长安和洛(雒)阳。在两汉之际,还有王莽、刘玄两个短暂的统治时期。
汉高祖刘邦建立的西汉王朝,各种制度基本上沿袭秦朝而有所增益,但在施政方面则以秦朝速亡为鉴,力求在稳定中求发展。文景之治以后出现的汉武帝刘彻,以其雄才大略巩固并发展了秦始皇创立的统一事业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他统治的半个世纪,是西汉王朝的鼎盛时期。武帝以后,西汉经济继续有所上升,但国力逐渐衰落,社会矛盾激化。王莽代汉未能缓和矛盾,终于爆发赤眉、绿林起义。
汉光武帝刘秀鉴于西汉以篡夺而亡,企图进一步加强专制皇权,剥夺相权。但是世袭的皇位制度不能保证每代皇帝都有能力实现皇权。封建田庄经济的发展,豪强地主势力的扩张,滋长着分裂因素。外戚、宦官贪立并挟持幼帝,迭相执政,使皇权旁落,矛盾重重,统治日趋腐朽。遍及许多州郡的黄巾起义瓦解了东汉王朝。公元189年东汉政权被权臣逼迫,迁离洛阳,从此至公元220年,东汉正朔虽存,但历史已进入三国时期。
削弱王国势力
汉初七十年的历史,是社会经济从凋敝走向恢复和发展的历史,也是中央集权逐步战胜地方割据的历史。
西汉初年,六国旧贵族如齐之田氏,楚之昭、屈、景氏和怀氏以及燕、赵、韩、魏之后,仍然是强大的地方势力。汉高祖把这些旧贵族以及其他“豪杰名家”十余万口,迁到长安附近。这次迁徙的规模很大,据说使得关东“邑里无营利之家,野泽无兼并之民”,六国旧贵族和豪杰的分裂活动被控制了。
西汉社会中还有另一种割据势力,这就是汉高祖在战争年代为了合力击楚而分封的诸侯王。汉五年(前202),功臣为王者七人,即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韩王信、赵王张敖、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史称异姓诸侯王。异姓诸侯王据有关东的广大区域,大体相当于六国故地。他们拥兵自重,各据一方,是统一的隐患,是中央集权的严重障碍。汉高祖采取了断然手段,来消灭异姓诸王。他首先消灭燕王臧茶,立卢绾为燕王。从六年到十二年,又接连消灭楚、韩、赵、梁、淮南和燕等六王。只有长沙王由于其封国僻远,又处在汉与南越的中间地带,可以起缓冲的作用,所以直到文帝时才以无后而国除。
这时,汉高祖既没有直接控制全国的力量,又认为秦朝不分封子弟招致速亡,所以在异姓王的旧地陆续分封自己的子弟为王,用以藩屏汉室,史称同姓诸侯王。当时同姓王国有九,封地犬牙相制,每个王国都无法独树旗帜,对抗朝廷,西汉统治看起来非常牢固。汉高祖还与群臣共誓,“非刘姓不王”。大的王国跨州兼郡,连城数十,如齐国辖地六郡七十三县,代、吴两国各三郡五十三县,楚国三郡三十六县。与此同时,中央直辖土地不过十五郡,大体相当于战国后期的秦国,其中还夹杂了不少列侯封国和公主“汤沐邑”。这种局面,依旧是干弱枝强。为了控制诸侯王国,汉政府规定中央派太傅辅王,派丞相统王国众事,并重申无皇帝虎符不得发兵。但是王国得自置御史大夫以下官吏,自征租赋,自铸货币,自集军队,实际上仍然处于半独立状态。
吕后统治时期,大封诸吕为王、侯。吕后死,刘氏诸王与西汉大臣合力消灭了诸吕的势力,迎立代王刘恒为帝,是为文帝。文帝时期同姓王的势力更加发展。贾谊在《治安策》中认为当时形势是中央弱而王国强,像肿病患者一样,肢体和指头不能屈伸。他说,天子的近属有的并无封地以为藩屏,而天子的疏属有的却拥有足以逼迫天子的实力。他认为,要使天下治安,最好的办法莫过于“众建诸侯而少其力”,诸侯国小力弱,不易产生邪心,天子也便于控制。这样,天子治理天下,就能够指挥如意,像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贾谊的建议,在当时没有被采纳,但是贾谊死后四年,即文帝十六年(前164),文帝分齐国之地为六国,分淮南国之地为三国,实际上就是贾谊“众建诸侯”之议的实现。
继贾谊之后,晁错屡次向文帝建议削夺诸王的封土。景帝时,吴国跋扈,晁错又上《削藩策》。他说诸王“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亟,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景帝三年,用晁错之策,削赵王常山郡,削胶西王六县,以次削夺,将及吴国。景帝三年(前154)吴王濞就联络楚、赵、胶西、胶东、淄川、济南等六国,发动了波及整个东方地区的叛乱,史称“七国之乱”。
七国之乱,是地方割据和中央集权之间矛盾的爆发。叛乱初起,汉景帝刘启诛晁错以谢吴王,但吴王并不息兵。由于梁国的坚守和汉将周亚夫所率汉军的进击,叛乱在三个月内就被平定了。七国之乱平定以后,景帝巩固削藩成果,损黜王国官制及其职权,降低诸侯王权力,规定诸侯王不再治民。从此诸侯王强大难制的局面大为缓和,中央集权走向巩固,国家统一显著加强了。
对匈奴的和亲和对南越的安抚
秦汉之际,匈奴越过河套,向南进入蒙恬所取“河南地”。汉初,与匈奴大体上相持于今兰州、固原、横山、榆林、托克托一线的边塞。
汉高祖消灭异姓诸王的过程中,其封国邻接匈奴的诸王有的投降匈奴,有的勾结匈奴内侵。高祖于七年(前200)进击投降匈奴的韩王信时,曾被匈奴围困在白登(今山西大同东北)。以后,匈奴常常寇边,掳掠人畜。娄敬向汉高祖建议与匈奴结“和亲”,劝高祖以嫡长公主嫁给匈奴冒顿单于,厚备奁资,每年馈赠絮缯酒食等礼物,以缓和匈奴的侵扰。娄敬说,冒顿单于在世,是汉家的女婿死后儿子做单于,是汉家的外孙,外孙自然不敢与外祖分庭抗礼。高祖用娄敬之议,取“家人子”为公主,与匈奴结和亲,并开放汉与匈奴之间的关市。
文景时期,继续与匈奴和亲,厚予馈赠,但是匈奴仍然不断侵犯边境,每次入塞,都要抢走人畜,毁坏庄稼。文帝十四年(前166)匈奴南下,游骑迫近长安。为了抵抗匈奴的侵扰,文帝用晁错之议,募民迁徙塞下,垦田筑城,加强边防。晁错所倡入粟边塞者得以拜爵的办法,正是在匈奴威胁严重的时候提出来的。
南越之地本是秦朝的郡县,越、汉杂居。秦末,秦龙川令赵佗行南海尉事,占据岭南,绝道聚兵自守,自立为南越王。赵佗依靠汉越地主贵族,采用秦和汉初的政治制度,进行统治。他治理南越很有条理,秦时由中原谪徙岭南的居民,在战乱中得以少受损害,而越人各部彼此攻击的习俗,也大有改变,在一定的时期内起了保境安民的作用。
高帝十一年(前196),派陆贾出使南越,册封赵佗为南越王,剖符通使,使他“和集百越”。赵佗接受了汉朝封号,愿为藩辅。吕后统治时期,严边防之禁,不许把铜、铁、农具和母畜运往南越。赵佗反对这项政策,一度自称南越武帝,与汉朝皇帝相抗衡。他还进攻长沙国,控制闽越、西瓯,使南越成为“东西万余里”的大国。吕后派周灶率军出征南越,军未逾岭而罢。汉初汉军使用过的两幅帛制长沙国南部地区地图,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这是中国现存最早的地图。
文帝为了“休养生息”,尽量避免对南越用兵。他按照赵佗的要求,罢省边界戍军,并为赵佗修治真定(今河北正定东南)祖坟,给赵佗在故乡的兄弟以官职和赏赐。在这种情形下,陆贾再次出使南越,赵佗答应取消帝号,恢复藩属关系。
闽越贵族无诸和摇,率部众参加过反秦起义,以后又助汉灭楚。汉初,无诸受封为闽越王,都东冶(今福建福州)接受封为东海王(又称东瓯王),都东瓯(今浙江温州)。东瓯王、闽越王都参预了七国之乱,但景帝对他们没有追究。
汉武帝时期统一的巩固和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
汉武帝刘彻统治的五十余年(前140~前87),是西汉王朝的鼎盛时期,也是封建制度下中华民族的一个蓬勃发展时期。在经济繁荣、府库充溢的基础上,汉武帝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改革了一些制度,力图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以适应统一国家的需要。
进一步削弱王国势力汉武帝时期,诸侯王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强大难制,但是有的王国仍然连城数十,地方千里,威胁着西汉中央政权。元朔二年(前127),汉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诸侯王除了由嫡长子继承王位以外,可以推“私恩”把王国土地的一部分分给子弟为列侯,由皇帝制定这些侯国的名号。按照汉制,侯国隶属于郡,地位与县相当。因此王国析为侯国,就是王国的缩小和朝廷直辖土地的扩大。推恩诏下后,王国纷请分邑子弟,于是诸侯王的支庶多得以受封为列侯,西汉王朝不用黜陟的办法而使王国的辖地缩小。武帝以后,每一王国辖地不过数县,其地位相当于郡。这样,诸侯王强大难制的问题,就进一步解决了。
诸侯王问题解决后,全国还有列侯百余。汉制每年八月,举行饮酎大典,诸侯王和列侯献“酎金”助祭。元鼎五年(前112),武帝以列侯酎金斤两成色不足为名,削夺一百零六个列侯的爵位。还有一些列侯因其他原因而陆续失爵。不过此后仍不断有功臣侯、恩泽侯之封,列侯的数量还是不少。
王莽代汉和改制
在农民战争迫在眉睫,西汉王朝摇摇欲坠,“再受命”说风靡一时的时候,王莽继诸叔之后出任大司马大将军。辅政一年多。哀帝即位后,王莽失势。当丁、傅等外戚和其他达官贵人激烈反对限田之议时,太皇太后王氏(即原来的元帝王皇后)表示,愿意把王氏家族除冢茔以外的田地全部分给贫民。平帝时,王莽复任大司马,屡次损钱献地,收揽民心。在政治上,他一方面排除异己,穷治与平帝外家卫氏有关的吕宽之狱,连引不附王氏的郡国豪杰,死者以百数另一方面,他又极力树立党羽,笼络儒生,让他们支持自己夺取政权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各地上书颂扬王莽功德者,以及献祥瑞、呈符命者,络绎于途。这些人都力图证明汉祚已尽,王莽当为天子。
平帝死,孺子婴立,王莽继续辅政,称摄皇帝。汉宗室刘崇和东郡太守翟义相继起兵反对王莽,关中二十三县民十余万群起响应,一度震动长安,但都被压平了。居摄三年(初始元年,公元8年),王莽自立为帝,改国号曰新。为了解决西汉遗留的社会矛盾,王莽陆续颁布法令,附会《周礼》,托古改制。
始建国元年(公元9),王莽下诏,历数西汉社会兼并之弊,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问题和奴婢问题。诏令说到权势之家占田无数,而贫弱之人连立锥之地都没有又置奴婢市场,把奴婢同牛马关在一起,专断奴婢性命。针对这种情况,调令宣布:天下的土地,一律改称王田天下的奴婢,一律改称私属,都不许买卖。男口不足八人而土地超过一井(九百亩)的人家,把多出的土地分给九族、邻里、乡党。无田者按一夫百亩的制度受田。有敢表示违抗者,流放四裔。
王莽颁布这个诏令的目的,不是也不可能是真正改变私人的封建土地所有权和奴婢的社会地位,而是冻结土地和奴婢的买卖,以图缓和土地兼并和农民奴隶化的过程。在此以后,地主官僚继续买卖土地和奴婢,以此获罪的不可胜数,因此他们强烈反对这个诏令。始建国四年,王莽不得不改变这个诏令,宣布王田皆得买卖犯买卖奴婢罪者也不处治。这样,王莽解决当前最主要的社会矛盾的尝试,很快就失败了。不过王莽所定王田、私属之制和山泽六筅之禁,名义上还存在,直到地皇三年(公元22),即王莽政权彻底崩溃前夕,才正式宣告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