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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外关系1

第一节 世界各国

大宛

古代中亚国名,位于帕米尔西麓,锡尔河上、中游,当今中亚费尔干纳盆地。原始居民似以塞种(Sacas)为主。古希腊时代,亚历山大东征,于锡尔河畔之俱战提(Khojend,今塔吉克斯坦境内)兴建“极东亚历山大城”(Alexandria—Eschate),塞琉古王朝时改建为安条克城(Antiochea),似均未东向深入大宛境内。但在大夏最盛时,尤其在欧提德姆斯(Euthydemus)北征时,则占有了该地,并按希腊方式在各村镇修坞堡。

汉武帝时,张骞出使西域,于公元前129~前128年间抵达帕米尔以西,首先到达大宛。据他归国后说,当时大宛大小属邑有七十多个,人口有几十万,是一个农牧业兴盛的国家,产稻、麦、葡萄、苜蓿,尤以出汗血马著称。大宛西北邻康居,西南邻大月氏、大夏,东北临乌孙,东行经帕米尔的特洛克(Terek)山口可达疏勒,在当时东西交通上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大宛久闻汉朝富饶,欲通不得,见汉使来到,深表欢迎。

汉武帝听说大宛出产好马,于太初元年(前104)命使臣携带金帛去换取,由于双方意见冲突,换马不成,使臣也被杀害。武帝怒,命将军李广利率兵往讨。初征不利,至大宛东境郁成(今奥希)即战败。武帝命发兵运粮再西讨,于太初四年攻克其首都,杀大宛王毋寡,另立国王,从此大宛服属汉朝。大宛首都贵山城,或以为位于锡尔河上游支流上的卡散,或以为是俱战提;贰师城可能是今乌勒塔白。学界对此两地的今地名问题,尚有分歧意见。大宛国直至魏、晋时仍在故地。

康居

古代中亚的游牧民族,游牧范围大致在今哈萨克斯坦南部及锡尔河中下游。汉时,地处大宛西北,大月氏(即月氏)之北,乌孙以西,奄蔡之东,丁令、坚昆以南。公元前2世纪时,控弦八九万人;前1世纪末,人口已达60万,胜兵12万,在中亚形成一个大部落联盟。他们的中心驻地为卑阗城,约当今塔什干或奇姆肯特等地。康居也和一般草原游牧民一样,随季节的变化而迁移牧地,冬季南下栖息于锡尔河一带“乐越匿地”,夏季北上至“蕃内”,两地相距数千里。

张骞通西域以前,汉朝已传闻遥远的西方有康居人。张骞从西域归国后说,康居在中亚虽然部众不少,但仍然南羁事月氏,东羁事匈奴。

汉武帝太初二年(前103)出兵伐大宛时,康居曾有意援助大宛,未逞。宣帝神爵四年(前58)始,匈奴内乱,五单于纷争。至五凤二年(前56),呼屠吾斯自立为郅支单于,与其弟呼韩邪单于对立。呼韩邪南迁归汉,郅支则率部众向西北迁徙,先设王庭于坚昆(柯尔克孜草原),后应康居王之请,西南移至康居领域内,在都赖水(但逻斯河,Talas)上兴建了郅支城(今中亚江布尔),扩张势力。元帝建昭三年(前36),西域都护甘延寿、副校尉陈汤率兵西越帕米尔进击郅支,杀郅支单于于郅支城,稳定了西域形势,但康居对汉仍长期采取敌对态度。

公元前后,康居强盛,曾威胁其南邻大月氏。1世纪中叶,贵霜统一大月氏。国势转盛,康居则渐趋衰败。至3世纪时似仍游牧于锡尔河中游,其后益弱,势力远不如两汉时代。

月氏

古代游牧部族。亦称“月支”“大月氏”(“大”字乃汉人所加)。《史记·大宛列传》说,“始月氏居敦煌、祁连间”,指原居今兰州以西直到敦煌的河西走廊一带,大约远在战国初期,月氏便在该地过着游牧生活。古代记载中的“禺氏”、“和氏”等,可能都是“月氏”的同音字或一声之转。欧洲学者亦在西方古文献中搜求相当于月氏的记录,如以为月氏即斯脱拉波(Strabo)《地志》中的Asiani(或Asii)、托勒密《地理书》中的Casia等,但皆无确证。

秦及汉初,月氏势力强大,与蒙古东部的东胡从两方面胁迫游牧于内蒙古中部的匈奴,匈奴曾送质子于月氏。秦末,匈奴质子自月氏逃回,杀父自立为冒顿单于,约在公元前205~前202年间举兵攻月氏,月氏败。可能从这时起,月氏便开始弃河西地区而向西迁徙。公元前177或前176年,冒顿单于再次击败月氏。据冒顿单于在公元前174年致汉文帝刘恒书中说:“故罚右贤王,使至西方求月氏击之。以天之福,吏卒良,马力强,以夷灭月氏,尽斩杀降下定之。楼兰、乌孙、呼揭及其旁26国皆已为匈奴,诸引弓之民并为一家,北州以定。”月氏这次败后,更西迁到准噶尔盆地。至老上单于时(前174~前161),匈奴又破月氏,月氏乃更向西迁移到伊犁河流域。当月氏离弃河西时,有一小部分越祁连山,“保南山羌,号小月氏”。这部分月氏人日后长期留住该地,与青海羌人逐渐融合。

伊犁河流域原久为塞种所居住。《汉书·张骞传》载:“月氏已为匈奴所破,西击塞王。塞王南走远徙,月氏居其地。”塞种即古伊朗碑铭及希腊古文献中所载Sacae(Sakas)。月氏既击走塞种,塞种便向西南迁徙,跨过锡尔河,到达河中地区的索格底亚那(Sogdiana)地方。

原已移住在天山北麓并服属匈奴的乌孙,在其王昆莫的统领下,“西攻破大月氏”,迫使大月氏和塞种一样离弃伊犁地区向西南迁徙,而乌孙便从此占领了他们的地方。这次迁徙的年代约在公元前139~前129年间。有一部分未能西徙的,便和少数塞人一样,仍留住原地,服属于乌孙,所以《汉书》说乌孙国内“有塞种、大月氏种云”。

大月氏向西南迁徙的道路大约和塞种一样,过大宛西,越锡尔河到达河中地区,“遂都妫水北,为王庭”。妫水即今阿姆河,古希腊语称Oxus,伊朗语为Wakhsu,“妫水”即其译音。不久,他们越过妫水南下,“西击大夏而臣之”,并以大夏的巴克特拉(Bactra,即监氏城或蓝氏城,今阿富汗Balkh北部之Bala—Hisar)为都城,使大夏成了属国。此事发生在张骞到达西域之前。张骞于公元前129或前128年到达大月氏时,大月氏已占有匝拉夫善(Zaraf—shan,唐代称那密水)和妫水一带,“控弦者可一二十万”,“地肥饶”、“志安乐”,俨然已成为中亚一大强国。

至公元前1世纪,大月氏分为五翕侯(Yabghu):休密翕侯,都和墨城;双靡翕侯,都双靡城;贵霜翕侯,都护澡城;顿翕侯,都薄茅城;高附翕侯,都高附城。有些学者曾努力考订这五翕侯所都之地,除高附似为今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外,其余皆无法确证。我们只知道公元1世纪中叶,贵霜翕侯吞并了其他四翕侯,统一了大月氏,国势渐强。从此西方历史上便称之为贵霜王国,但中国古文献中却仍其旧名,称大月氏。因此,有的学者称之为贵霜——月氏。然而,五翕侯与大月氏族属是否完全相同,学界还有争论。以斯脱拉波《地志》为主的希腊古文献记载灭亡大夏的主要是吐火罗人;因此西方文献自4世纪始称贵霜治下的大夏故地为吐火罗。与此同时,自东晋时起,中国亦称该地为兜法罗、吐呼罗、都货逻等,皆吐火罗一词的不同译音。

大月氏的族属问题,百余年来学界异说纷纭,有藏族说、突厥族说、利族说、印欧族说、伊朗族说等。但晚近同意月氏应属于伊朗塞种说的学者较多。他们可能是印欧民族的一个分支,在较古的时代到达河西走廊和新疆东境的。

奄蔡

古代游牧部落。一作阖苏,东汉三国时又称阿兰。希腊、罗马文献称Aorsoi、Alanorsi,奄蔡、阿兰即其音译。奄蔡首见于《史记·大宛列传》。西汉时游牧于康居西北,即咸海、里海北部草原,东汉时属康居。嗣后,因北匈奴西迁,阿兰亦逐渐西徙,部分去欧洲,停于伏尔加河与顿河之间,部分则滞留在高加索以北。公元4世纪中叶,Huns(一说即西徙之部分北匈奴)越顿河,侵吞了阿兰,杀其王。5世纪中叶,Huns王阿提拉(Attila)率阿兰人西征,直抵法兰西中部奥尔良。在此以前,部分阿兰人在5世纪初先已西南行,停住于伊比利亚半岛西南部,后与该地西哥特人融合。

安息

古代中东的地名和国名,首见于《史记·大宛列传》。作为地名,其范围大致相当于今伊朗的呼罗珊地区。作为国名,指公元前247~公元224年的帕提亚(Parthia)帝国。帕提亚原为古波斯阿契门尼德王朝、马其顿亚历山大帝国、塞琉古帝国治下的一个郡。该郡居民主要是巴塔哇人(Parthava,此族名见于约公元前520年大流士一世的Bihistun摩崖碑)。公元前250~前248或前247年,郡中一部落酋长阿赛西(Arsaces)兄弟起义,宣告独立。波斯史家多称安息的创建者为Arsak,汉人遂因其王名称其国为安息。安息的早期都城希腊名为Hecatompylos,义为“百门之城”;《汉书》中称为番兜,《后汉书》称为和椟。一说番兜即Parthia或Parthava之音译,和椟系番兜之音讹。

安息至密司立对提一世(Mithradates I,前171~前138或前137)时期,才大大强盛起来。他即位后几年间,击败东邻大夏和西边塞琉古治下的叙利亚,在中东建立了东自大夏、身毒,西至两河流域,北自里海,南至波斯湾的大帝国。他和他的继承者弗拉特二世(FraatesII前138或前137~前128或前127)统治时期是安息最繁荣强盛时期。汉使张骞于公元前129或前128年到达大月氏(即月氏)、大夏时,正当弗拉特二世末年。张骞虽未亲到安息,但听到了一些安息的情况。

张骞归国后不久,可能由于大月氏南下的压力,中亚好几支塞人(Sakas)主要是萨卡拉瓦克人(Sacaraucae)、马萨革泰人(Massagetae)和帕喜人(Parsii)等部南下侵入安息北部,从木鹿(Merv),经赫拉特(Herat),直到锡斯坦(Seistan)。

经几年的骚乱,直至密司立对提二世(MithradatesIII,前124~前87)继位后,安息才派贵族苏林(Suren)率大军赴东部镇压入侵的塞人,费时十年始得东部平静。于是,相当多的一部分塞人从阿拉科西亚(Arachosia)东徙,越过苏莱曼山进入南亚次大陆。公元前120~前80年间,一支塞人南下占据了西海岸,直到卡提阿瓦(Kattiawar),建立了几个塞种小国,西方记载称之为“天竺——塞种”(Indo—Scythia)。另一支自公元前80年始,沿印度河北上,拓地经旁遮普直抵喀布尔河流域,进入宾。

密司立对提二世死后,安息渐衰。这时;西方有新兴的罗马势力,东方有已吞并了大夏的大月氏及其后继者贵霜王朝,在两强压力下,安息处境日益困难。公元1~2世纪,它和罗马为争夺亚美尼亚和两河流域进行了长期战争,在人力、物力方面都蒙受重大损失。它后期的都城斯宾(Ktesiphon),曾三次遭到罗马军队的洗劫,宫殿多被烧毁。自公元前2世纪中叶以来商业就十分兴盛的中东贸易中心斯罗城(Seleuceia)也在公元164年完全被破坏。其末代君主阿尔塔邦五世(Artabanus V,213~227),终于在新兴的波斯萨珊王朝阿尔达希尔一世(Ardashir I)连年攻击下,兵败被杀,国亡。

安息帝国在中东存在470余年,它由很多小地区、小部落组成,很不稳定,不是一个政治上强有力的中央集权的国家。但因它在地理上居欧亚贸易要道,而在经济上得以繁荣。古代“丝绸之路”和几条重要支路都要穿过安息。若从帕米尔以西取道索格底亚那,西南行经号为“小安息”的重要商业城市木鹿、旧都和椟、阿蛮(Acbatana,今伊朗哈马丹)、冬宫斯宾,即达斯罗。斯罗是中东贸易枢纽,据说有60万人口。自斯罗沿底格里斯河南下可达于罗(Uruk)和条支(Antiochea,即Charax Spasinu),西行可达安条克、帕尔米拉(Palmyra)、大马士革,乃至犁(埃及亚历山大城)。若另从皮山启程,越悬度,经宾、乌弋山离,再经喀尔马尼亚、波斯,也到达波斯湾头的条支。若走更北的道路,即自天山以北经乌孙、大宛以西河中地区,亦须通过安息的东方门户木鹿。若走海路,自南亚次大陆西岸诸港西航,经波斯湾至条支的海路,则比渡阿拉伯海、红海至大秦的海路要近得多。安息从处于垄断东西贸易路线的中继地位而获得的利益,是它得以繁荣的重要原因。

乌弋山离

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1世纪,伊朗高原东部的一个地区或半独立国家。安息在密司立对提一世(Mithradates I,前171~前138或137)时在中东建立了东自大夏、身毒,西至两河流域,北至里海,南抵波斯湾的大帝国。但由于大月氏(即月氏)西迁,中亚的塞人(Sakas)各部受到很大的打击,大约在公元前128或127年纷纷南下闯入安息境内,直到德兰癸亚那(Drangiana)和阿拉科西亚(Arachosia)二郡之地,占据了锡斯坦。密司立对提二世(前124~前87)即位后,决心大力整顿东方,便派贵族苏林(Suren)率领大军到东边镇压入侵的塞人,经过十年的战争,塞人降服,安息表面上恢复了统一。从此侵入的塞人和土著安息人便在东方这两郡境内杂居,逐渐融合。自公元1世纪以后,印度的记载称他们为“塞种—安息”(Saka Pahlava)。

苏林在东方的胜利使他在德兰癸亚那和阿拉科西亚两郡建立了军事独裁政权。安息帝国实际上分成了两个地区,西部仍在阿塞西(Arsaces)王朝统治之下,东部则在苏林家族统治之下,仅名义上属于安息,实际上完全独立,其政治中心即在锡斯坦。《汉书》把苏林家族统治下的、安息人与塞人杂居的东部地区称为乌弋山离国。乌弋山离国是其首都Alexandria—Prophthasia前一字之音译;此国名亦称“排特”,是后一字之音译。公元1世纪乌弋山离国被新兴的贵霜帝国吞并。

大夏

中亚古地名和国名。最早见于《史记·大宛列传》,古希腊人称为巴克特里亚(Bactria,Bactriana),主要指阿姆河(古希腊称Oxus)以南,兴都库什山(古希腊称Paropamisus)以北地区。原始居民为伊朗人。在古波斯帝国、马其顿亚历山大帝国及塞琉古帝国时代,大夏都是其所属的一个郡。在希腊人统治时期,有很多希腊军人和殖民者留居此郡,他们在各处兴建坞堡,进行屯田。公元前255年,郡守狄奥多塔斯(Diodotus)向塞琉古王朝宣告独立,他割据的土地除本郡外,可能还包括阿姆河以北的索格底亚那(Sogdiana,汉称粟弋、粟特)和阿拉科西亚郡(Arachosia)的一部分。它以监市城(亦作蓝氏城,古波斯称为Zariaspa,即今阿富汗巴里黑Balkh)为都城,此城是古代中亚的重要交通枢纽,城区宽大,人口众多,日后阿拉伯人称之为“众城之母”(Ummvalbilad)。

大夏在欧提德姆斯(Euthydemus,前230或前225~前189)和德米特里(Demetrius,前189~前160)父子在位时期,向四方扩展疆土。北面曾一度到达费尔干纳(汉代称“大宛”);西向占有玛尔吉亚那(Margiana)及阿里亚(Aria)郡;南面囊括阿拉科西亚、德兰癸亚那(Drangiana)等郡,并跨过兴都库什山侵入帕拉帕米萨德(Parapamisadae)和南亚次大陆西北部,一时形成了庞大的希腊—大夏王国。德米特里及其将军弥南德(Menander)的南侵,曾深入到印度中部和恒河下游,此为大夏极盛时期。

公元前167年,欧克拉提德(Eucratides)受塞琉古王安条克四世(Antiochus IV,前175~前164)之命,率军西来,攻占了伊朗高原东部各郡和大夏,又越过兴都库什山占领帕拉帕米萨德,篡夺了大夏王位。公元前159或前158年,欧克拉提德死,其子黑黎欧克里(Heliocles)继位,国内纷乱,大部分领土复为安息所得,只剩下大夏本郡和索格底亚那南半部。此时,大月氏(见月氏)人从东北迁入中亚,先占有河中地区,迫使该地塞人南迁入安息及大夏。不久,约公元前140~前130年之间,大月氏又渡过阿姆河,征服了大夏。大月氏先以大夏为臣属,张骞于前128年左右抵此时,还说月氏“臣畜大夏”;可能就在张骞归国后不久,大月氏便跨过阿姆河灭亡了大夏,占领了它的全部国土。西方的记载称此后的大月氏为吐火罗人,他们所居住的地区便逐渐通称为吐火罗,但中国却长期仍称之为大月氏。大夏王及其破落王室后裔的残余势力,则退居到喀布尔河流域和南亚次大陆各地,分成为几个小国,维持着希腊殖民者最后一点力量。

贵霜

中亚古代民族名和王朝名。原名似作Kusa。Kusi,今贵霜一名似来自此字的形容词Kusana。贵霜人曾从公元前2世纪到公元6世纪活动于今阿富汗、克什米尔、巴基斯坦和印度西北地区。贵霜王朝则开创于公元前1世纪后半叶。

公元前2世纪后半叶,从中国迁走的大月氏(即月氏)移居中亚的粟特地区和在今阿富汗北部的古大夏国之地,分置五翕侯,其一为贵霜翕侯,领地据说在今瓦汉山谷西部。公元前1世纪后半叶,贵霜翕侯丘就却(Kujula Kadphises)兼并其他四翕侯,建立贵霜王朝,继大月氏而统治兴都库什山以北地区;并与统治着宾国(今阿富汗喀布尔河流域)的希腊王阴末赴(Hermaueus)结盟,进入兴都库什山以南地区,击破并据有高附(Kabul)、安息(此指阿富汗南部的安息人之地)等地;接着,又灭宾国,统治了整个喀布尔河流域。其子阎膏珍(Wi m—a Kadphises)更进入天竺(即身毒)。以后,Kadphises王统似乎被另一王统所取代,后者经历Huviska,Vasiska而传至迦腻色伽(Kaniska)。迦腻色伽在位期间,贵霜王朝臻于极盛,与中国、罗马、安息并列为当时世界的四大强国。贵霜王朝在传播大乘佛教,发展犍陀罗艺术,沟通东西文化等方面是很有贡献的。

关于贵霜王朝的崛起及其取高附、灭宾、攻天竺的历史过程,因与一系列民族的迁徙有密切关系而存在着许多疑难问题。首先,包括贵霜翕侯在内的五翕侯是否与大月氏同属一个民族的问题,在学界即异说甚多,迄无定论。许多学者认为大月氏与贵霜并不同系,但也有人坚持贵霜等于大月氏的观点。后者最有力的证据之一即贵霜王波调(Vasudeva)曾被曹魏明帝赠予“亲魏大月氏王”的称号,如果他是大夏或吐火罗出身,就不会甘心接受早已灭亡的大月氏的称号。其次,关于迦腻色伽的在位年代问题,学界争论近一个世纪之久,尚未取得一致意见。原因在于《后汉书》只揭示了上面提及的丘就却、阎膏珍两位贵霜王的名字,后续王统只能借助于碑文及钱币进行考订,所以不能确断迦腻色伽即位的所谓“新纪元”相当于公元何年。在多种异说中,近年哥舒曼提出的公元后144年说,因立论比较充分而获得学界较多的支持。

古代中东东北部的一个国名。西汉时期的宾在今兴都库什山以南阿富汗境内喀尔布河流域。古希腊人称该河为Kophen,宾即其音译。首府循鲜,即古加毕试(Kapisa)城,原为希腊亚历山大大王所筑,称为“高加索之亚历山大城”,位于兴都库什山南麓,扼守着巴克特里亚(大夏)通往喀布尔、克什米尔和印度的大道的咽喉,是古代中东及印度西北的交通和战略要地。希腊—大夏王德米特里南征时占领宾,以阿拉科西亚和锡斯坦两郡并封第四子阿伽托克勒斯(Agathocles,前185~前167)为副王,以循鲜为首都。公元前167年,塞琉古王朝安条克四世之婿、将军欧克拉提德(Eucratides)东征,袭杀德米特里家族主要成员,夺取了大夏和宾。公元前141年,安息王密司立对提一世(Mithradates I,前171~前138)第二次东征大夏,夺取了宾和犍陀罗(Gandhara),但欧克拉提德的后裔安提埃耳基达斯(Antialtidas,前140~前90)旋于公元前138年收复了突和犍罗,在今印巴边境建立了希腊人的王朝。公元前124~前114年间,入侵伊朗东部的塞种受安息王密司立对提二世部属苏林东征的压力,沿赫尔曼德河(Helmand)而上进入宾,逐走希腊人,建立了塞种王朝。

公元前115年,张骞西使乌孙,派副使至宾,汉与宾始有往来。汉与宾交通的道路是从位于“西域南道”上的皮山西南行,经乌托和印度河上游吉尔吉特(Gilgit)一带的悬度,到达宾,路途虽险,但距离较近。从此再西南行,便达乌弋山离。这条道路当时称“宾乌弋山离道”。《汉书·西域传》宾国条中之塞王乌头劳,即斯巴莱尼斯之封号“国王之弟”的希腊语音译。斯巴莱尼斯于昭、宣帝时(前86~前49)曾数次剽杀汉使,但汉廷隐忍不发,仍与维持友好关系。斯巴莱尼斯死,子斯巴拉革达玛斯继立,遣使朝汉,元帝(前48~前33)派文忠护送其使至循鲜,后斯巴拉革达玛斯又欲害文忠,“忠觉之,乃与容屈王子阴末赴(即希腊王赫尔毛攸斯,前50~前30)共合谋,攻宾、杀其王,立阴末赴为宾王”。文忠与阴末赴的交往是汉王朝与希腊遗嗣往来的最早记录。文忠之后,赵德使宾,其副以下七十余人复被阴末赴所杀,后阴末赴遣使上书谢罪,元帝宽宥之。公元前30年阴末赴死,子继位,仍朝汉,但约于前20年被塞种所灭。

塞王斯巴莱尼塞斯·阿泽斯一世、阿泽里塞斯·阿泽斯二世一家数代依次统治宾,约于公元15年亡于安息人岗多法勒斯(Gondopharnes,公元15~46)。公元45~50年间,阴末赴的亲属贵霜翕侯丘就却(Kujula Kadphises,公元20~75)击败安息,夺取宾,宾遂成为贵霜帝国的领土,从此不再是独立国了。

身毒

印度河流域古国名。始见于《史记》,为中国对印度的最早译名,原文为梵语Sindhu,古波斯语讹为Hindhu,古希腊语更转为Indus。其后中国古文献中亦作申毒、辛头、信度、身度、天竺、贤豆、印度等,皆同音异译。其领域有时亦包括印度河以东的南亚次大陆地区。汉武帝时张骞出使西域,公元前128年左右到达帕米尔以西的大夏,听说在大夏东南数千里有身毒国,并在大夏看到从身毒国贩运来的邛竹杖和蜀布。张骞认为大夏在汉西南,而身毒在大夏东南,则身毒应距中国蜀郡不远。汉武帝听信此言,从蜀郡四道出使,企图从中国的西南部地区经身毒通大夏,但因当地少数民族的阻拦没有成功。据《后汉书·西域传》所载,中国在2世纪时对身毒的地理、物产、宗教、政治情况已有初步了解;且知当时身毒许多地区皆属“月氏”,即早期贵霜帝国(即贵霜)。这是由于东汉时佛教已传入中国的缘故。

大秦

汉代西域古地名、国名。《后汉书》说,汉和帝永元九年(公元97),西域都护班超遣甘英西使大秦。甘英到了波斯湾口的条支,误信安息西界船人言,说“海水广大”,航路难行,故未向西进。安帝永宁元年(120)掸国王遣使来献幻人(魔术师),自言海西人,“海西即大秦也,掸国西南通大秦”。桓帝延熹九年(166)大秦王安敦遣使自日南徼外来贡献。安敦乃罗马皇帝Marcus Aurelius Antoninus。同书说天竺国“西与大秦通,有大秦珍物”。又说“大秦国一名犁,以在海西,亦云海西国”。《魏书·西域传》:“大秦国,一名黎轩,从条支西渡海曲一万里……”《魏略》更明言:“大秦国一号犁轩,在安息、条支西大海之西,从安息界安谷城乘船,直截海西,遇风利二月到,风迟或一岁,无风或三岁。其国在海西,故俗谓之海西。”大秦道既从海北陆通,又循海而南,与交趾七郡外夷比,又有水道通益州、永昌,故永昌出异物。”古大秦相当于何地,学界大致有三种说法:一谓指罗马帝国东部,一谓指罗马帝国,一谓指黎轩即亚历山大城。三者中以后一说较妥当,因诸书多言大秦即黎轩,且言以石为城。所谓“海曲”,实指自波斯湾口之条支或安谷(Orcoe)水行经波斯湾,出湾后西航沿阿拉伯半岛南岸至亚丁,转北入红海,直达埃及东海岸的伯伦尼卡(Berenice)或米奥斯戈尔莫斯港(Myus Hormus),登陆至科普托斯(Coptus),换船顺尼罗河而下即达亚历山大城;若航至红海北端阿尔斯诺(Arsinoe),再通过古运河亦可达亚历山大城。此“海曲”在古代是很繁荣的一条海上商路。言海西亦多指此海曲之西。总之,自大秦至汉有四条路:一、自大秦出红海跨印度洋穿马六甲海峡,北上直到九真、日南或广州;二、自大秦同样跨印度洋东北行至缅甸,循伊洛瓦底江而上达掸国,由此而东至汉永昌郡;三、自大秦循“海曲”至波斯湾口的条支、安谷,穿安息沿丝绸之路东达中国;四、自大秦航海至安条克(Antiloch),再东行经安息亦与丝绸之路接。大秦与中国海陆直接间接交往,在汉代亘三百余年。

朝鲜

古国名。秦汉时其地包括今朝鲜半岛北部的大部分。战国末叶,燕国向东北发展,势力曾达到鸭绿江南。当时朝鲜在箕氏统治之下。秦统一中国后,在燕国故地东部置辽西、辽东郡。燕、秦之际,齐、燕一带已有不少移民移居到朝鲜半岛,引进了中原的先进文化。汉初,燕人卫满东走出塞,渡过坝水(今朝鲜清川江),杀箕氏朝鲜末代王箕准,割据朝鲜北部,建都王险城(今朝鲜平壤)。朝鲜半岛土著真番、临屯等部族都服属卫满。汉初和卫氏朝鲜基本上相安无事。

汉武帝刘彻为防御匈奴,加强了北方边郡的守卫。元朔元年(前128),一度在辽东塞外置苍海郡,但三年后即罢撤。元封二年(前109),武帝令涉何出使朝鲜,诏谕其王卫右渠(卫满之孙)。涉何在归途中杀死护送他的使者,诡称斩朝鲜将以邀功。这种错误行为引起了汉与朝鲜的武装冲突。武帝遣杨仆将水军五万自齐跨越勃海,左将军荀彘将陆军自辽东南下渡鸭绿江,夹击王险城。次年夏,荀彘始击败朝鲜军,陷其都城。汉在其地设置四个郡:乐浪郡(或谓因古时东方有“良夷”之称而得名),以王险城为中心,统治鸭绿江(古称马訾水)以南、清川江南北最富裕的地方;也就是箕氏朝鲜几世纪以来所统治的地方;临屯郡,统治以涉貉为主体的部族,在乐浪郡以东;玄菟郡,统治东临日本海的南沃沮部族;真番郡,统治乐浪以南的真番部族。四郡的土地包括半岛的绝大部分,只有东南角名曰辰韩的一小块地方尚独立。

昭帝始元五年(前82)罢真番郡。元凤六年(前75)又罢临屯郡,同时把玄菟郡从图们江南的旧地移至鸭绿江北、辽东郡东,其治所在浑河上游、辽宁新宾附近,仅领三县,从此乐浪郡便成为朝鲜半岛上的主要汉郡。西汉时领县二十五,东汉时减至十八。汉末,公孙康据有辽东,割乐浪郡之一部分置带方郡,领县再次减少。自乐浪始置郡,至为高句丽所并,前后凡四百余年(前108~公元313)。在这样长的时间内,汉文化大量输入朝鲜,不仅见于文字记录,而且从朝鲜境内许多汉墓出土的封泥、印章、兵器、漆器、织物以及瓦当等,也能充分证明。同时,朝鲜古文化也输入到了辽东、辽西及幽州各郡。

古代中国对日本的泛称。首见于《山海经》。《汉书·地理志》载:“乐浪海中有倭人,分为百余国”,可能指以北九州为中心的许多小部落国家。《后汉书·倭传》载,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倭奴国奉贡朝贺……光武赐以印绶”。1784年在福冈市志贺岛发现的“汉委奴国王”金印证实了此事。一般认为,“委(倭)奴国”即北九州博多附近的傩县。这说明公元1世纪中,日本北九州一带已与汉朝交通。

桓帝、灵帝时期(147~189),倭国出现了女王卑弥呼治下的邪马台国,辖有伊都国、奴国、斯马国等二十多个小国。另外,日本列岛上还有不属邪马台国统御的拘奴国。关于邪马台国的位置,日本学界有九州说和大和说之争,迄未定论。曹魏正始年间(240~248),卑弥呼死,国乱,渐衰,中断了与中国的交往。

扶南

中国史籍所载1~7世纪印度支那半岛南部的古国名。三国时康泰(见朱应、康泰)的《扶南传》、万震的《南州异物志》以及陈寿的《三国志》已见著录(或谓东汉杨孚的《异物志》最早)。又作夫南、跋南。学界多主张该名系吉蔑(khmer,今译高棉)族古语Bnum(Vnun)或现代语Phnom的对音,意为“山岳”。约在1世纪初建国。其领土当包括今柬埔寨以及越南南部、泰国东南部一带,鼎盛时达老挝南部、泰国西部乃至马来半岛南端。

自223年(三国孙吴黄武四年)至588年(南朝陈祯明二年),扶南不断遣使来华,同时也与贵霜王朝有联系。3世纪中期,朱应、康泰奉吴大帝孙权之命出使该国,回国后著有《扶南传》、《扶南异物志》。504年(梁天监三年),梁武帝曾授其国王陈如耶跋摩以安南将军、扶南王之号。扶南和中国的经济、文化联系颇为频繁。“扶南大舶”远近闻名,“扶南乐”早在三国时即传入中国,隋代和唐初被列为九部乐之一。南北朝时期,扶南僧人宋华在扶南馆等处泽经,番禺(今广东广州)的佛寺中曾供有扶南国所造石像。6世纪下半期,其北部属国真腊崛起,扶南的都城南徙,与中国来往渐稀。唐武德、贞观间曾再度来朝。迄7世纪中期,遂为真腊所取代。

真腊

7~15世纪印度支那吉蔑族所建王国名。唐代或以其当时的都城名之,称邑心国、伊赏那补罗国;或又以其民族名之,称吉蔑、阁蔑(Khmer,今译高棉)。宋代亦作占腊。

该国原为扶南的北方属国,位于湄公河中下游,今柬埔寨北部和老挝南部。6世纪中崛起,7世纪中期取代扶南而为印度支那半岛南部的大国。其领土包括今柬埔寨以及老挝南部、越南南部,最盛时西与缅甸邻接。唐神龙(705~707)后,分裂为陆真腊(又称文单,今泰国、老挝、柬埔寨接壤一带)和水真腊(今柬埔寨和越南西南部)二部,9世纪时复归于统一。据《诸蕃志》载,宋时已都于禄兀(今柬埔寨吴哥),为其最繁荣的时期。13世纪时领有雉棍(一译西贡)等属郡九十余处。15世纪中期迁都金边。

自616年(隋大业十二年)至15世纪50年代(明景泰年间),和中国通贡频繁。623年(唐武德六年),真腊与唐廷建立联系,此后从628年(唐贞观二年)起,至813年(唐宪宗元和八年)不断遣使来华。唐玄宗在位(712~756)时,陆真腊王子曾率属下26人来唐,被授予果毅都尉。《旧唐书·经籍志》有《真腊国事》一卷,当为记载该国史的第一部专著,惜已亡佚。元周达观曾亲历其地,目睹吴哥盛景,归国后撰《真腊风土记》一书。明郑和下西洋时也经过该国。约15世纪时,真腊趋于瓦解,今柬埔寨和老挝等国的版图方渐确定。元、明时期,中国古籍对今柬埔寨已开始采用干不昔、甘不察、甘孛智、澉浦只、甘破蔗、柬埔寨等对音。

骠国

7~9世纪缅甸骠人(pyu)所建的国家。魏晋时的《西南异方志》、《南中八郡忐》等书首载其名。同名异译还有剽、傈、缥、漂越等。其都卑谬(今缅甸伊洛瓦底江下游卑蔑附近),故《大唐西域记》也称之为室利差罗。另外,《新唐书》还记有朱波、突罗朱、徒里掘等异称。

8世纪时,其疆域北抵南诏(此处指今云南德宏和缅甸交界地区),东接陆真腊(今泰国、老挝、柬埔寨接壤一带),西接东天竺(今印度东部阿萨姆邦等地),南至海,据有整个伊洛瓦底江流域。有9个城镇、18个属国、298个部落。近代在骠蔑一带骠国旧址发现了一些佛像、佛经及刻有骠文的碑铭。832年(唐大和六年),骠国为南诏所败,自此渐趋衰落而为缅人所建的蒲甘王国所取代,其族也逐渐同化于缅人。

唐贾耽《皇华四达记》和樊绰《蛮书》详细记述了中国与骠国交通的数条通道,足见当时双方往来之密切。该国向以佛教音乐著称于世,794年(唐贞元十年)南诏归服唐朝,骠国王雍羌也想内附于唐,曾几度遣使来华献乐。801年(唐贞元十七年),骠国王由南诏王异牟寻引荐,遣子舒难陀(Shwenadaw)率乐队和舞蹈家抵长安表演。唐德宗授其国王以太常卿、舒难陀以太仆卿之号。诗人白居易专作《骠国乐》书其事,《新唐书·骠国传》对其歌舞艺术有详尽的记载。

粟特

中世纪中亚讲伊兰语的粟特人居住地区的名称。又作利(sulik),古代波斯称之为Suguda。主要位于阿姆河与锡尔河之间的泽拉夫善河(唐代文献作那密水)流域。泽拉夫善河东西长约六百五十公里,沿河有许多绿洲和灌溉渠道,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尤以出产瓜果及葡萄酒著称。自公元前5世纪以来,这里相继出现了玛拉干达(Maracanda)、阿弗拉西阿卜(Afrasiab)、瓦拉赫沙(Varakhsha)、阿滥谧(Ramithana、Ramitan)等城镇,前两者形成康国(即萨末、飒抹建,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后两者形成安国(忸蜜、副货、布豁、捕喝,今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6~8世纪初是粟特地区经济与文化最发达的时期,除为首的康国、安国之外,还存在着另一些城邦国家,如:石国(赭时、者舌、柘支,今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一带)、米国(弭秣贺,当位于康国东南)、史国(羯霜那、乞史、怯沙,今乌兹别克斯坦沙赫里夏勃兹)、何国(屈霜你伽、贵霜匿,康国西北约四十公里处)、曹国(劫布那、伽不单,今乌兹别克斯坦撤马尔罕北)。

以上康、安、石、米、史、何、曹七国的名称,均见于各种汉文文献。据说,这些城邦居民始居祁连山北昭武城,被匈奴击破,西逾葱岭,到达粟特地区,枝庶皆以昭武为姓,示不忘本。《新唐书》在以上七国之外加火寻(货利习弥,今阿姆河下游一带)、戊地(伐地,又名西安国,今乌兹别克斯坦布哈拉西)而统称之为昭武九姓国。据《北史》、《隋书》,王姓昭武者还有小安国(又名东安、喝捍,今乌兹别克斯坦撒马尔罕西北)、那色波(又名小史,今乌兹别克斯坦卡尔希)、乌那曷(今阿富汗安德胡伊)、穆国(今土库曼斯坦查尔朱;一说土库曼斯坦马里)、拨汗(今乌兹别克斯坦费尔干纳)等。至于昭武的确切意义,学界至今还没有令人满意的解释。

中世纪粟特人的特点是擅长经商,他们长期操纵着丝绸之路上的国际转贩贸易,这使他们在四周邻国的政治生活、东西文化交流中起了重要的作用。7世纪中叶至8世纪中叶,昭武九姓国作为唐朝的羁縻州府,隶属安西都护,从而受到唐中原地区的某些影响。例如,粟特钱币方孔圆环,与开元通宝形制无异,唯钱币上的王名镌以粟特字母。目前,考古发掘出土的粟特钱币上的王名有许多已可与汉文文献记载的昭武九姓王名相印证。从8世纪初起,大食势力越过阿姆河北上,粟特地区逐渐为大食所控制。751年(唐天宝十载),唐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率汉、蕃兵三万至怛逻斯(今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城附近),与大食将领齐亚德·本·萨利赫(Ziyad b。salih)交战,唐军因葛逻禄部临阵叛变而败绩。唐军被俘虏的工匠将中国造纸术传至康国,粟特纸遂广泛传布于穆斯林世界和欧洲。

在12世纪以前,粟特语因粟特人四处经商而成为广泛流行于中亚的语言。敦煌古代烽燧下曾发现“古粟特语信柬”,年代当在3世纪初或4世纪初。19世纪末叶以来,在蒙古高原多次发现粟特语与古回鹘语的双体语言碑刻。近几十年,考古学者在撒马尔罕以东的穆格山(Mug)和片治肯特(Panjkent)等地发掘到了中世纪粟特文书和文物。古回鹘文字体来自粟特文,老蒙文和满文又受到古回鹘字体的影响。

昭武九姓

南北朝、隋、唐时期对从中亚粟特地区来到中原的粟特人或其后裔的泛称。汉文史籍称其原住祁连山北昭武城,被匈奴击走,西迁中亚河中地区,枝庶分王,有康、安、曹、石、米、史、何、穆等九姓,皆氏昭武,故称昭武九姓。

粟特人在历史上夙以善于经商著称,长期操纵丝绸之路上的转贩贸易。早在东汉时期,洛阳就有粟弋(即粟特)贾胡。敦煌古代烽燧(斯坦因编号之Ⅻa)下曾发现写在纸上的“古粟特语信柬”数件,其内容反映了东汉末或西晋末粟特人的经商组织和活动。南北朝以来,昭武九姓经商范围更加扩大,并不时为一些国家承担外交使命,如545年北周曾派遣酒泉胡安诺陀出使突厥。在唐代,经商的昭武九姓胡人常被称为兴生胡或简作兴胡,从敦煌、吐鲁番出土文书看,兴胡与县管百姓、行客并列,表明他们可能有一定的特殊身份或社会地位。

早在南北朝时期,姑臧等地就有昭武九姓胡建立的移民聚落。在唐代,碎叶、蒲昌海(今新疆罗布泊)、西州、伊州、敦煌(今甘肃敦煌县城西)、肃州(今甘肃酒泉)、凉州(今甘肃武威)、长安、蓝田、洛阳、关内道北部河曲六胡州等地都有昭武九姓胡的聚落(六胡州,630年,东突厥颉利可汗降唐,原突厥中的昭武九姓部落随之入塞,唐为安置这批昭武九姓而置)。据敦煌写卷《光启元年沙州、伊州残地志》,唐代在今罗布泊地区有康国大首领康艳典建立的五六座移民大城镇;敦煌郡敦煌县从化乡住着昭武九姓胡三百余户,人口当有一千三四百人。在内地,许多昭武九姓胡散居各地,其聚居者往往自有统领,称作大、小首领;在战乱时期往往自有城主(如伊州)。721~722年(唐玄宗开元九至十年)攻陷六胡州的康待宾、安慕客、何黑奴、石神奴等是昭武九姓胡;安史之乱的头目安禄山、史思明为营州(今辽宁朝阳)杂胡,也是昭武九姓胡后裔。

昭武九姓胡的活动特点使他们在东西方文化交流方面起了重要作用。袄教、摩尼教、中亚音乐、舞蹈、历法之传入中原,中国丝绸、造纸技术之传到西方,昭武九姓胡无疑是重要的媒介。他们还在中原四周的游牧汗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起很大作用,特别是把粟特文字带入突厥、回鹘汗国,其影响所及,回鹘文、蒙文、满文均可溯源于粟特字母。

第二节 中外活动

中外经贸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是司马迁在《史记》中讲出的“名言”,大意是天下喧攘纷杂,人们东奔西走,无非都为一个“利”字而动。太史公不仅讲出这句“名言”,而且专门撰写了《货殖列传》,像对待同时期的王侯将相一样,为先秦到汉初的名商大贾树碑立传。这些商贾们都借助互通有无而富比王侯,既有助越王勾践复国的名臣范蠡、孔子的学生子贡,又有冶铁而致富的卓氏、孔氏。其实,从先秦到近代,尽管中国的王朝、政权多“以农立国”,但商业在互通有无、促进农业和手工业发展方面始终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既形成了国内的商业系统,又通过丝绸之路、海上贸易等沟通中外。在古代的中国,为治理、开发边疆,统一王朝的统治者都在内地与边疆经济贸易往来方面采取了政策、措施,分立对峙时期内地与边疆也往来不断,并出现了多种形式。

丝绸之路:千年的贸易通道

丝绸之路开通于西汉武帝时期。但中国与欧洲、中国内地与边疆的丝绸贸易却比这早得多,至少在公元前5世纪时,古罗马文献中就称中国为“赛里斯”,意思是“产丝之国”。而当时中国内地与西北边疆的丝绸贸易在先秦时期就已开始,1977年在新疆阿拉沟等地发现的战国时期的丝织物就说明了这一点。当然,这些都为丝绸之路的贯通创造了条件,张骞出使西域后横贯欧亚大陆的古代丝绸之路才正式开通。

1世纪到6世纪,丝绸之路得以巩固和发展,这与欧亚大陆上几个强大的政权,如罗马帝国、安息王国、萨珊王朝、贵霜王朝、东汉王朝的兴起有很大关系,它们管理着大片的领土,有利于商旅的往来。在当时的中国境内,尽管3世纪之后中国出现了分立政权对峙的时期,但西域、河西走廊和青海等地区相对稳定,这些地区的边疆民族政权都十分重视对外交往和贸易,中国西部的丝绸之路并未中断。7~9世纪,由于隋唐王朝的大统一,和拜占庭帝国、阿拉伯帝国在中亚、西亚、欧洲的强大,丝绸之路进入顶峰时期。9世纪以后,中国的政治、经济重心开始南移,又由于海上贸易的发展,欧亚大陆上的陆路丝路有被海上丝路取代之势。元、明时期,欧亚大陆上的丝绸之路一度繁荣,但其唐代丝绸之路示意图规模已经没法与汉唐时期相比,逐渐被海上贸易取代了。新航路开辟以后,欧洲的殖民者和商船直接驶入太平洋,欧亚大陆上的丝绸之路才彻底衰落了。

作为丝绸之路的出发地,中国境内的局势变化和各王朝、政权的政策,对于欧亚大陆上丝绸之路的发展产生了至关重要的影响。总体说来,无论是统一王朝时期,还是分立政权并存时期,都对丝绸之路采取了一定的保护措施,但力度、作用仍有一定差异。在两汉、西晋、隋、唐、元等统一王朝时期,国家较为强大,西北边疆虽然也发生战争,但相对安定,丝绸之路较为畅通,在内地的贸易也比较方便。这也受到了过往中外商旅的欢迎,促进了中外贸易、中国内地与边疆的经贸往来。两汉时期,西域都护维护着西域地区政治安定,并保护着过往商队和西域“胡商”的商业活动。隋朝打通丝绸之路河西段时,西域各国首领和“胡商”们都意识到这是有利于发展商业的重要事件,纷纷向隋朝官员表示归诚之心,商路打通后四十多个西域小国遣使“朝贡”。唐朝初年,西突厥控制着西域,太宗派军平定西突厥之后,使西域各国“胡商”感到十分高兴,他们对安息国使者讲:“西突厥已经平定,商旅可以通过了!”其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及至安史之乱发生,战乱不利于商旅的往来,唐朝收复河陇之地后就规定,如果商旅往来、贩运货物,“任择利润,一切听从”,沿途关隘不得无故阻拦。

在三国两晋南北朝和宋辽夏金时期,多个政权并存于西北边疆,这些政权为增加赋税,一般都对商旅加以保护,但商队要穿过几个政权的辖区,各政权之间又发生过多次战争,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当然,即使如此,丝绸之路依然通畅,不少政权、官吏还着力保护丝路,吸引国外商人来华贸易,且成效明显。比如三国时期,仓慈担任敦煌太守期间极力保护西域“胡商”,他们对他十分感激,在他死后为他建立祠堂进行纪念。又如北宋时期,不少中亚、西亚和欧洲的商人通过丝绸之路来到开封,宋朝以优惠的政策加以鼓励。1017年(宋天禧元年),阿拉伯商人麻利思等人经丝绸大道进入宋朝辖区,北宋政府特许他们在沿途出售所带商品,并减免一半的商税加以鼓励,此后阿拉伯、印度的商人接踵而至。11世纪后期,东罗马帝国的使者、商人在20年内三次到开封,他们都是越葱岭、经新疆进入中国的,带来了鞍马、刀剑、珍珠、玉石等,宋朝也回赠锦、缎等丝织品。

贡与赐:政治性的特殊交易

从先秦时期起,朝贡和赏赐的对应观念就已出现,也就是说诸侯、边疆民族或境外的政权定期朝觐商王、周王,或者首领亲自前往,或者派使者前来,并献上方物(土特产)和贡品,而商王、周王则“赏给”一定的物品。《尚书·禹贡》中就规定了冀、兖、青、徐、扬、荆、豫、梁、雍九州贡品的种类,一般认为《禹贡》成书于战国后期,又带有许多理想化的色彩,有关贡品的规定也难免有些理想化,但至少反映了当时包括边疆在内的各地方给天子进献各类贡品的某些情况。

秦汉至明清,边疆政权、民族向中原王朝遣使“朝贡”的记载史不绝于书,中原地区的王朝、政权也给予一定的赏赐。这些朝贡与赏赐无疑具有鲜明的政治性,自命为“天朝上国”的中原王朝因“四夷咸服”而感到已“德被四海”,又以大量的赏赐奖励“蛮夷”的“忠顺”。其中,确有一些边疆民族的首领通过这种形式获得中原王朝的认可,比如西汉时的呼韩邪单于因匈奴内讧而归降汉朝,双方最初的朝贡、赏赐之间显然带有更多的政治性,也带有表忠心与赏“忠顺”的真实性。同时,这种朝贡、赏赐具有更多的经贸往来倾向,由于中原王朝强调前来朝贡才是“忠顺”的,“忠顺”了才能给予“赏赐”作为交换,所以许多边疆政权就打着“朝贡”的旗号,与中原王朝进行贸易。一些境外的商人也仿照这一做法,早在166年(汉桓帝延熹九年),大秦(罗马帝国)就有商人到中国经商,以大秦王安敦的名义献上象牙、犀角和玳瑁,而《后汉书·西域传》中就记为“大秦王安敦遣使”献物。对此,中原王朝有时出于自大看不清楚,有时候即使看清了也不愿承认,明明是边疆政权、境外国家的商旅也一概称为“称臣纳贡”的贡使,到明清时期更发展到了极端,葡萄牙、荷兰等国的商人来华贸易,也往往被明、清朝廷称为“贡使”,连英国的马嘎尔尼使团都被当成了“贡使”。

古代中国,中原王朝、政权与边疆民族的“贡赐”贸易,往往因双方的实力决定“贡”与“赐”的主动性、自愿性有多大。当中原王朝、政权比边疆政权强大时,边疆民族、政权的首领会比较自愿地“朝贡”,既加强与中原王朝、政权的政治联系,以免不测之祸,又可获得大量的“赏赐”,在政治、经济两方面都有收益。中原王朝、政权国力强盛,也乐得以这点“赏赐”显示恩惠,表现的也较为主动。如果前提相反,边疆政权“朝贡”的热情就减弱,一些政权甚至用军队的进攻代替使者的“朝贡”;中原王朝此时往往会文武并举,在派军防范的同时,要在“赐”的方面表现得主动一些,有时连“赐”的口气也没有了,改成“奉”、“赠”之类的字眼了,尽管国家衰弱了,也要拿出东西,讨好边疆民族的统治者。西汉时期,汉朝与匈奴就同时出现了这两种情况,双方的关系颇为典型。西汉初年,匈奴多次南下,在平城之围后汉朝不仅实行“和亲”政策,而且每年“奉”上一定的絮(粗丝)、缯(丝帛)、酒米、食物;武帝时不愿再委曲求全了,便用强大的军队出击匈奴;匈奴后来被打垮了,其中的一支在呼韩邪单于的带领下归降汉朝,他多次“朝贡”,表现得极为“忠顺”,汉朝多次大量“赏赐”,给予大批的物资,帮助他壮大力量。

两汉以后,这种“贡赐”贸易历代相沿,成为内地与边疆之间的特殊贸易形式。南北朝时期,北疆的柔然、突厥以畜牧业为主,辅以狩猎,需要和中原地区在经济上互通有无。柔然与北魏存在“贡赐”贸易,并通过“和亲”的机会加强经济往来,434年(魏延和三年)柔然遣使北魏朝贡,献上的马多达3000匹,北魏也不会亏待它,在双方“和亲”时自然要“赐”予大量的嫁妆。北魏分裂为东魏、西魏后,强大的柔然成为严重的威胁,它们主动地送去金帛钱财,又以“和亲”嫁妆的形式送去礼品,以争取柔然贵族的支持。北齐、北周对峙时期,它们竞相送给突厥金帛财物,又出现了同类情况。隋朝时期,与突厥曾战争不断,但“贡赐”贸易却强化了双方的关系,如594年(隋开皇十四年),突厥各部向隋朝进贡马1万多匹、羊2万头和骆驼、牛各500头;607年(隋大业三年),突厥的启民可汗向隋炀帝献上3000匹马,炀帝则回赐丝帛多达1.3万匹。

隋末唐初,由于突厥极其强大,北方又处于割据混乱之中,刘武周、李轨、梁师都、王世充等割据势力都主动入贡突厥,“奉”上财物换取它的支持,及至唐朝统一中原、平定突厥,“贡赐”贸易的主动权就主客易位了,出现了边疆各政权争相“朝贡”的局面。在唐代,边疆各民族政权,如突厥、吐谷浑、吐蕃、南诏、回纥(鹘)、奚等各族与唐朝之间,既有“和亲”时的“贡”与“赐”,又有遣使“朝贡”时的“贡赐”贸易。其中,回纥与唐朝的“马绢贸易”也是以“贡赐”的形式进行的。回纥派到唐朝的使者,少者几十人,多则数百人,除担负有政治使命外,大部分兼做买卖。马是回纥的主要贡品,多时达到上万匹,唐朝则按数予以“回赐”。按照当时的市价,每匹马不过换20~30匹绢,但因为安史之乱中曾帮助唐朝平叛,唐朝又想通过它稳定北部、西北边疆,便用1匹马换40匹绢的价钱“赏赐”。

宋辽夏金时期,宋朝为安定边疆,对辽、金每年都“奉”上“岁币”,对国力较弱的西夏称为“岁赐”,多少挽回了点面子。尽管仅仅是单向的,对方并不给予同等的“赏赐”,宋朝只是在花钱买和平,但也可以看作一种经济交流渠道。西夏与辽、金之间,则存在着西夏“贡”和辽、金“赐”的“贡赐”贸易。元、明、清时期,这种特殊贸易逐渐发展成为了完善的制度,对北部的蒙古各部首领、西藏的政教领袖、云南的土司等,都规定了贡期、使团的人数和行程及所带贡品的种类和数量,并对“赏赐”物品的种类和数量都做了规定。针对“贡使”往往自带货物的问题,明清时期在会同馆专门举行“贡市”,由边疆各使者和境外各使团把各自的货物拿出来出售,先由宫廷、官府派人选购,再让民间前来购买各地、各国的“进口商品”。这些措施的出台,表明明、清朝廷默许了“贡”、“赐”及其附带贸易的商业性,并希望把它限制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以达到以贸易显“恩惠”的效果。当然,这种限制轻者引起不满,重则引发战争,明前期蒙古各部就不断增加使团人数,以扩大既得利益,明英宗时期进行了限制,结果引起瓦剌贵族的不满,其首领也先以此为借口大举南下,英宗在土木堡被俘,明军全军覆灭。

“贡赐”贸易的交易主体仅仅是中原王朝、政权和边疆政权的统治者,但交易的物品却包括从奇珍异宝到生活用品的各类物品,比如在宋朝与甘州回鹘的“贡赐”贸易中,贡品包括白玉、琥珀、玛瑙、硇砂、乳香、牦牛尾等,“赏赐”物品有白银、铜钱、绢、帛、丝、茶。又如清朝对于西藏的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规定每两年遣使“朝贡”一次,贡品为哈达、铜佛、舍利、珊瑚、数珠、藏香、氆氇等,而清廷“赏赐”达赖、班禅的物品有镀金银茶桶、镀金银瓶、银钟和蟒缎、龙缎、妆缎、片金、闪缎、八丝缎等丝绸以及哈达等,并赏给正、副使蟒袍、雕鞍、银茶桶、银执盂、缎、毛青布、虎皮、豹皮、獭皮等,连跟随前来的喇嘛也赐给缎、毛青布。

民国初年,北京民国政府沿袭清朝的制度,边疆各族政教领袖仍保持“进贡”的惯例,大总统也会颁发奖章、发给财物以示勉励,在共和时代这当然不能再称为“贡”与“赐”,但显然与“贡赐”贸易一脉相承,仍带有政治、经济的双重意图,依然是强化中央与边疆联系、促进内地与边疆经贸往来的一项措施。

互市:官方控制的贸易

互市也是古代中国内地与边疆经贸往来的重要渠道,这是政府控制之下的贸易。这种贸易上起秦汉,下至明清,既发生在中原王朝或政权与边疆民族政权之间,也存在于边疆地区的部族、政权之间,一般由双方议定在辖区交界地点设立市场,宋代称这种市场为榷场,由双方派官吏管理。

中原王朝、政权与边疆政权、部族进行互市时,往往具有政治和经济的双重目的,首先具有政治上的意图,力图通过互市强化与边疆民族、政权的联系,开通互市以显示“中原天子”的“恩德”,停止互市以表明对不“忠顺”的首领的制裁;同时,经济上则希望互通有无、繁荣内地经济,内地商人、边疆地方官、百姓更看重这一层的作用,因为互市有利于边疆的发展,商人可以赚钱、官员可以出政绩、百姓可以交换物品,一旦实行制裁就往往与对抗、战争相伴,更是商人、百姓所不愿看到的。

汉朝与边疆民族、政权的互市长期进行,特别是与南越、匈奴之间。岭南地区在秦代设置郡县,与内地的经济往来比以前要频繁得多,秦末赵佗建南越,与内地的互市仍然存在,公元前196年汉朝授予赵佗玺绶,赵佗称臣,双方又划定边界,交界地区的贸易也有所发展,双方主要进行金器、铁器、农具、马、牛、羊的交易。公元前183年,汉廷下令禁止与南越的贸易,又有传言讲赵佗在北方的祖坟被挖、兄弟被抓,赵佗便称帝反汉,汉廷则增兵岭南。文帝即位后改对抗为安抚,赵佗自去帝号向汉称臣,交界地区的贸易又恢复正常。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发兵灭南越,岭南之地回到汉朝直接统治之下,与内地的经贸往来更加密切。

汉朝与匈奴的贸易在两汉时期持续进行,即使汉初双方战争不断,但匈奴贵族觉得汉朝“奉”上的物品并不够用,仍希望双方开展边境贸易,以得到更多的汉地物品。汉朝也想通过互市加强联系、牵制匈奴,便在边界地点开展贸易。后来,匈奴分为南、北两部,北匈奴被东汉击败远迁,仍希望与汉朝贸易,84年(汉元和元年)还派人赶着一万多头牛马到东汉的边境,要求进行贸易。在双方的贸易中,汉地从匈奴输入了牛、羊、马和毛皮等,匈奴则从汉地得到铁器、铜器、陶器、金银、粮食等,既满足了双方的需要,有利于北部边疆的发展,又增强了双方经济的互补性,形成了你需要我、我离不开你的局面。这也是促成西汉时呼韩邪单于归汉、东汉时南匈奴归附的重要因素。

隋唐以后,互市依然是内地与边疆经贸往来的重要渠道,如隋朝初年曾与突厥长期战争,这对内地与边疆的经济往来产生了不利影响,等到隋军击败沙钵可汗的攻势,突厥各部先后对隋称臣,594年他们献上大量的马、牛、羊,隋朝才答应在沿边地区恢复互市。元、明、清时期,内地与边疆的互市有了更大的发展,而且在官方控制的“官市”结束后,允许民间进行“私市”。比如明朝时期,准许土默特鄂尔多斯等部与中原交界的地区每月在适当地点开设月市;又在辽宁义州(今辽宁义县)开设木市,用内地的粮食、生活用品换取蒙古地区的木材。

“茶马贸易”在明朝时尤其突出。从明朝初年起,由于藏族聚居区需要从内地输入大量茶叶,而明朝又需要从那里购买大量的马匹,就采取了政府垄断的方式开展“茶马”贸易。明朝在陕西、四川地区收贮汉中茶、巴茶,后来又从湖广收贮茶叶,专门用于“茶马贸易”。明朝在今天甘肃、四川、青海的天水、临夏、临潭、雅安、松藩、西宁等地设立茶市,设茶马司统一管理与藏族的茶马互市。为确保购买到足够的马匹,明朝禁止贩运私茶,严禁内地商人到藏族地区收购马匹,也禁止藏族商人到内地购买茶叶,如发现汉地商人贩运私茶出境者和关隘失职者,一律凌迟处死。在互市时,马以上、中、下和年齿论价,茶叶则分为上、中等,并禁止劣质茶叶输出,以免影响马匹的输入。茶与马的比价由明朝规定,各时期、各地方的比价有所差异,主要随供需形势而定,比如明朝初年,雅州(今四川雅安)的茶多马少,就规定1匹马给1800斤茶叶,而河州(今甘肃临夏)等地的茶少马多,就规定上马40斤、中马30斤、下马20斤。“土木之变”后,明朝战马损失很大,由于急需马匹,就提高了比价,规定上马100斤、中马80斤。另外,明朝还曾用盐、绢、布、牛、银等换马,并规定了比价。

在北方,明朝还在指定地点开设马市,与蒙古各部和女真进行以马为主要商品的互市。每年开市一两次,按品种、等级定出牲畜的价格,明朝或者用银、钞收购马匹,或者用绸缎、布匹、铁器、茶叶和其他生活用品折价换马。这种马市称为官市,明朝派官员进行管理,驻军维持秩序,各部的首领也派人到市场上监督、管理自己的部属和商品。如果互市顺利,明朝官员就在结束后设宴招待边疆各部的主管头领,以明朝朝廷的名义给予“赏赐”——市赏。如果对方在互市时有敌对行动,或者扰乱市场,明朝就用不发市赏甚至是停止马市的手段加以制裁。

明朝将互市中得到的骟马送到边关用于作战,或者发往各都司卫所进行训练,而母马、马驹和尚未调拨走的都送到苑马寺饲养。明朝设了许多养马的处所,如陕西和甘肃都有苑马寺、行太仆寺。应当说,茶马贸易不仅仅使明朝获得了大量的战马,而且达到了双赢的效果,边疆的蒙古、女真、藏族等地区获得所需的盐、茶叶、铁器等物资,促进了内地与边疆的农牧业、副业等的共同发展,对边疆开发更具有积极意义。

在统一王朝时期,互市促进了内地与边疆经贸往来,有利于边疆的发展,在多个政权分立对峙时期也是如此。这在宋辽夏金时期颇为突出。为开展互市,宋、辽在交界地区设立榷场,辽的榷场设在涿州(治今河北涿州市)、朔州(今山西朔州市)等地,宋设在雄州、霸州、安肃军(今河北徐水县)、广信军(今河北徐水县境内)等地。宋从辽输入银钱、布匹、马、羊、骆驼等,而向辽输出缯、帛、漆器、粮食等,不仅在互通有无中便利了百姓的衣食住行,还使两国政府从中获得大量的税收。不仅如此,辽朝还在境内的北部地区设立榷场,与女真等民族进行贸易,其中最重要的榷场设在宁江州(治所混同县,在今吉林松原市境内),女真人的主要交易物品为金、布、蜜腊、药材等。

宋朝在与西夏交界地区也设有榷场,西夏从内地输入丝绸、粮食、布匹、香药、瓷器和其他日用品,向内地输出骆驼、马、羊、毡毯、蜜蜡以及柴胡、麝香、红花等各种药材。双方在互市中形成了互补,特别是西夏对内地生活用品的需要量很大,因此当关系恶化时,宋朝就用停止“岁赐”、互市的办法进行制裁。1039年~1042年间,双方战争不断,元昊在战场上不断获胜,却在经济上打了败仗,因为宋朝为此停止了“岁赐”,关闭了榷场,这对宋朝影响不大,西夏境内则出现了粮食、布匹及其他日用品短缺,引起物价上涨。元昊的对宋战争政策让官民颇为不满,于是转向了议和。

宋朝与辽、金、西夏的战争不断,十分需要战马,为此在西北的熙州(治今甘肃临洮县)、河州(治所今甘肃临夏市)和西南的雅州(今四川雅安市)、南部的邕州都设立榷场,以内地出产的茶叶和其他土特产换取吐蕃各部、大理的马匹,这种贸易历史上称为“茶马贸易”。这就使吐蕃、大理与内地的经济往来更加密切,有利于西南边疆的发展,而宋朝因此获得了大量的战马,据记载绍圣年间(1094年~1098年)每年购买的马多达2万匹。

南宋与金朝1142年议和之后,在交界地区广设榷场,但此后双方时和时战,榷场也时开时闭。尽管如此,双方互市的品种、数量都相当可观,南宋从金朝输入貂皮、珠宝、人参、甘草、绢、松子等等,向金朝输出茶叶、生姜、陈皮、牛、米、象牙、犀角、檀香、丝织品等等。茶叶是双方贸易中的大宗商品,1223年(金元光二年),仅河南、陕西的50个郡从南宋购买的茶叶,总值就高达30万两白银。互市促进了南北经贸往来,金、宋政府也从中获得了大量的赋税,比如1196年(金承安元年)金政府就从秦州(治所在今甘肃天水市)榷场获得了122099贯的税收,而南宋从输入金朝一个榷场的税额也达到了43000贯。

金与西夏之间设有榷场,但规模较小,时断时续。经过西夏多次要求,1141年(金皇统元年)金朝才答应互市,双方在保安(治所在今陕西志丹县)、兰州、绥德(治所在今陕西绥德县)、环州(今甘肃环县)等地设置了榷场。西夏以珠宝、玉石交换金朝的丝帛,金世宗认为这是“拿无用之物换我们的有用物品”,1172年(金大定十二年)停止了保安、兰州两个榷场;1181年恢复了绥德榷场,10年后恢复了所有旧有榷场,但1193年(金明昌四年)又全部关闭;以后一度恢复兰州、保安榷场,但又因双方战争而关闭。

民间的自发贸易

在古代的中国,民间的自发贸易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商业形式,它有时是官控贸易的补充部分,只要在官方允许的范围——公开的纳税、私下的贿赂等——无论内地的商人,还是边疆的商人都有机会进行合法的贸易,比如丝绸之路上的商人一般都得到沿途官吏的保护;有时则走向官控贸易的对立面,发展成为走私,特别是茶叶、食盐等利润丰厚,政府又以专卖的手段独占利润时,就成为了“不法”商人走私的对象。

商人是民间贸易中的主角,他们以自己获利为目标,在客观上也推动了内地与边疆的经贸往来。丝绸之路上的西域“胡商”以其独特的地理条件,东进中国内地丝绸产地,西进中亚、西亚乃至欧洲,在自己获利的同时,起到沟通中外、联系内地与边疆的重要作用。清代,不少商人随军西征天山南北、北进蒙古大漠,在协助清政府解决战马、军粮的同时,又获利颇丰。一些实力雄厚的盐商还参与新疆屯田,还有的商人在边疆地区开设分支机构,促进了边疆与内地的经贸往来,有利于边疆的开发。

近代,列强加紧对中国的经济掠夺,即使在这种险恶环境中,中国内地的商人仍在边疆占有一席之地。19世纪后期,漠北喀尔喀蒙古各地的内地旅蒙商人多达20万人,固定的商号约500家,其中就有“天义德”、“元盛德”、“大盛魁”等一些大商号,这些内地商人的活动大大促进了蒙古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在西藏,元、明、清三代与内地的贸易活动频繁,尤其是与邻近各省的货物贸易品种多、数量大,从四川、云南、甘肃等省输入茶叶、棉布、丝绸、白银、红糖、原铜等商品,西藏的羊毛、羊皮、兽皮、氆氇、瓷器和藏香,以及鹿茸、麝香、虫草、贝母等药材则大量销往邻省。大量的内地商人成为这些商品的经销者,清朝时拉萨有汉商两千多户,19世纪末英国对西藏大肆掠夺,倾销茶叶、棉布、丝绸等商品,即使如此,20世纪30年代来自四川、云南等地的商人在拉萨仍然颇为活跃。

1931年以后,西藏与中央关系日益密切,与邻近省区的关系有所改善,与内地的贸易也有所扩大。特别是在抗日战争期间,我国沿海被日本侵占,大量的布匹、医药等经西藏远销内地,不仅西藏的商人积极参与内地与西藏以及中印贸易,而且不少内地商人还把商品由内地经云南、印度转运西藏。西藏地区的贸易因此获得很大发展,也为抗战胜利作出了贡献。

市舶司

中国古代管理对外贸易的机关。唐玄宗开元间(713~741),广州即设有市舶使,一般由宦官担任,是为市舶司前身。

北宋开宝四年(971)设市舶司于广州,以后随着海外贸易的发展,陆续于杭州、明州(今浙江宁波)、泉州、密州(今山东诸城)设立市舶司。除广州市舶司外,其余几处在政和二年(1112)前曾一度被停废。三年,宋政府在秀州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县)设市舶务。南宋建炎二年(1128)复置两浙、福建路提举市舶司。从此,又恢复了两浙、福建、广南东路三处市舶司并存的局面。乾道二年(1166),罢两浙路提举市舶司。北宋中期以前,各处市舶机构皆称为市舶司。北宋末大观元年(1107)始将各处管理外贸的机构改称“提举市舶司”,而将各港口的市舶司改称市舶务。南宋前期,两浙、福建、广南东路的市舶司通称“三路市舶司”或“三路市舶”。罢两浙路市舶司后,原属两浙路市舶司各港口市舶机构只称“场”或“务”。福建、广南东路市舶司设在泉州、广州,下设场、务。

宋代市舶官制变化十分频繁。北宋前期,市舶司由所在地的行政长官和负责地方财政的转运使共同领导,而由中央政府派人管理具体事务。元丰三年(1080),免除地方行政长官的市舶兼职,而由转运使直接负责市舶司事务。后又专设提举官。南宋时,各处市舶司曾一度并归转运司,或由提点刑狱司、提举茶事司兼管,但为时不长。两浙路各处市舶务的“抽解职事”由地方官负责。福建、广南东路的市舶司仍设“提举市舶”一职。

宋代没有关于市舶制度的统一、完整的规定,市舶司的职责主要包括:①根据商人所申报的货物、船上人员及要去的地点,发给公凭(公据、公验),即出海许可证;②派人上船“点检”,防止夹带兵器、铜钱、女口、逃亡军人等;③“阅实”回港船舶;④对进出口的货物实行抽分制度,即将货物分成粗细两色,官府按一定比例抽取若干份,这实际上是一种实物形式的市舶税;所抽货物要解赴都城(抽解);⑤按规定价格收买船舶运来的某些货物(博买);⑥经过抽分,抽解、博买后所剩的货物仍要按市舶司的标准,发给公凭,才许运销他处。

市舶收入是宋王朝财政收入的一项重要来源。北宋中期,市舶收入达42万缗左右。南宋前期,宋王朝统治危机深重,市舶收入在财政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南宋初年,岁入不过一千万缗,市舶收入即达150万缗。在一定程度上支撑着财政。宋政府还通过出卖一部分舶物增加收入。太平兴国二年(977),初置香药榷易署,当年获利30万缗。

宋代的造船技术十分发达,所造海船载重量可达5000石(300吨)。北宋后期,指南针已广泛应用于航海,还出现了记载海路的专书——《针经》。与宋王朝有海上贸易的达五六十国,进出口货物在四百种以上。进口货物主要为香料、宝物、药材及纺织品等,出口货物主要是纺织品、农产品、陶瓷、金属制品等。

宋王朝对海外贸易十分重视,南宋时期更是如此。对市舶司中能招徕商舶的有功人员,往往给予奖励,对营私舞弊的行为也曾三令五申加以禁止。

至元十四年(1277),元朝政府在攻取浙、闽等地后,立即在泉州、庆元(今浙江宁波)、上海、澉浦(今属浙江海盐)四处港口设立市舶司。后来又陆续添设广州、温州、杭州三处。经过裁并,到13世纪末,只在庆元、泉州、广州三处港口设置。

市舶司由行省直接管辖。每司设提举二人,从五品。元朝政府曾在中央设立泉府司(院),管理替国家经营买卖的商人,同时也经管市舶事务,但为时不长。市舶司的主要职责是:①根据舶商的申请,发给出海贸易的证明(公验、公凭);②对准许出海的船舶进行检查,察看有无挟带金、银、铜钱、军器、马匹、人口等违禁之物;③船舶回港途中,派人前去封堵(封存货物),押送回港;④抵岸后,差官将全部货物监搬入库,并对全体船员进行搜检,以防私自夹带舶货;⑤将舶货抽分,细色(珍贵品)十取一,粗色(一般商品)十五取一。后改为细货十取二,粗货十五取二。另征收舶税,三十取一。之后,发还舶商自行出售。对于来中国贸易的外国商船,市舶司也采取类似的管理办法。市舶司的收入甚多,仅至元二十六年,就向元政府上交珠400斤,金3400两。当时人说市舶收入是“军国之所资”,可见它在元政府财政开支中占有重要地位。

市舶司初建时,一般均沿用南宋制度,日久弊生,严重影响市舶收入。至元三十年,元政府制订了“整治市舶司勾当”的法则22条。延元年(1314),又修订颁布了新的市舶法则22条。这两个法则,对市舶司的职责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加强政府对海外贸易的控制,增加更多的收入。元代的市舶法则比宋代更为严密,说明封建国家在管理海外贸易方面已经具有更为丰富的经验。但是,贵族官僚常常带头破坏规定,使它流于空文。

元代见于记载的与中国建立海道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在一百个以上,东起日本、高丽(今朝鲜),西至东北非和西南亚。进口的舶货,种类繁多。据庆元市舶司的资料,细色130余种,粗色约90种,共220余种,主要是香料、药材、布匹、宝物等。经市舶司允许出口的货物有纺织品、陶瓷器、日常生活用品等。海外贸易的开展,有助于中外经济、文化的交流。市舶司的设立,使海外贸易趋于制度化,初期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市舶司是封建国家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样存在官僚机构的种种弊端,往往阻碍了海外贸易的开展,元代中期以后特别明显。

明代沿袭前朝之制,市舶司管理海外诸国朝贡和贸易事务,置提举一人,从五品,副提举二人,从六品,属下吏目一人,从九品。提举,或特派,或由按察使和盐课提举司提举兼任。市舶司隶属于布政司。因此,税收大权完全掌握在布政司等长官手中。直至明末,采取了定额的包税制,才改由提举负责征收。

吴元年(元至正十二年,1367)设市舶提举司于直隶太仓州黄渡镇(今江苏太仓附近),洪武三年(1370)以太仓逼近京城改设在广东的广州、福建的泉州(后移至福州)、浙江的宁波各一司。在广东的是专为占城(越南)、暹罗(泰国)、满刺加(马来西亚)、真腊(柬埔寨)诸国朝贡而设,在浙江的是专为日本朝贡而设,在福建的是专为琉球朝贡而设。七年,上述三司曾经一度废止。永乐元年(1403)又在广州设怀远驿,在泉州设来远驿,在宁波设安远驿,由市舶司掌管接待各国贡使及其随员。广东怀远驿,规模庞大,有室二十间。广东市舶司命内臣提督。六年,为了接待西南诸国贡使,又在交云屯(今越南广宁省锦普港)设市舶提举司。嘉靖元年(1522),因倭寇猖獗,罢去浙江、福建二司,唯存广东一司。不久亦被废止。直到三十九年,经淮扬巡抚唐顺之的请求,三司才得到恢复。四十四年,浙江一司以巡抚刘畿的请求,又罢。福建一司开而复废,至万历中始恢复。自此以后,终明之世,市舶司无大变动。 IHjdI/ARvUjPmDcm7Y6pzTZHW5hCR70jx7KLpA2e90gHHPc0gbWi6rSI+QWLgc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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