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第一页,只见上面写满了奇奇怪怪的文字。若是其他人看见这本书,绝对认不出上面的东西,可是孙叶萱认识。这种文字叫古文字,她从三岁就开始学习。当她还不懂得汉字的时候,这种古文字就刻进她的脑海里,就算让她忘记也忘不了。
“吾之后孙,恭喜你拥有了传说中的紫光空间。此空间乃远古仙人所炼……”
孙叶萱看了一遍,明白了上面的意思。书上写了许多,无非就是几句话的意思。
这是一个修道之人所炼的空间,但是是件半成品,除了种种菜,种种药草,种种花,种种……
反正就是一个农家女必备神器。若是其他行业的人得到它,也就只有干瞪眼的份儿。
除了种植东西外,它还有一个功效,那就是储存东西。另外,书架上有许多医书,小竹屋外的井里装的是灵泉。
那灵泉能够解百毒,经常喝还能延延益寿。用泉水浇菜的话,还能缩短生长周期。总之就是一个作弊利器。
“难怪前世没有出现,原来是因为前世没有选对行业。如果我早些做农女,说不定还能靠它过几日神仙般的逍遥日子。”孙叶萱自嘲道。“有了它,随便找些种子种下去,倒是饿不死了,就是不知道如何光明正大地往外面掏。”
孙叶萱坐在书桌前发呆。不等她找到方法,从外面传来弟弟孙凌欢叫唤她的声音。她大惊,默念道:出去!
这次出来时没有再头痛,但是穿梭的时候眼前还是一片漆黑,根本什么也看不见。她躺在床上,整理了一下棉被。
“姐,你看我找到了什么?”孙凌欢跑进来,举起手里的东西,咧嘴笑道:“我在河边找到几个野鸭蛋呢!”
孙叶萱看着孙凌欢,脸上扬起温和的微笑。她朝他招招手,说道:“过来。”
孙凌欢走过去,在她的身边兴奋地说着找到野鸭蛋的过程。孙叶萱用手擦试他脸上的湿泥,可是越擦越脏,让孙凌孙的小脸更脏了。
噗嗤!孙叶萱笑得前俯后仰。
孙凌欢用衣袖猛地擦脸,脸上扬起纯真的笑容。他露出洁白的牙齿,眼睛亮亮的,眼里充满了喜悦。
孙叶萱觉得心酸。八岁的孩子正是最无忧无虑的时候,他却为几个鸭蛋喜不自禁。她从小没有父母,可是爷爷非常宠她。八岁的时候她读二年纪,每天豪车接送,家里几个厨师变着法地讨她的欢心,还有旁系的叔叔婶婶为了讨好她买各种礼物。
“今天晚上可以做蛋羹为姐姐补补身体了。”孙凌欢笑道。
孙叶萱摸摸孙凌欢的脑袋,温柔地说道:“谢谢小弟。可是姐姐已经好了,就别糟蹋好东西了,留着给你和诗诗补身体吧!”
孙凌欢皱眉,嘟着小嘴说道:“我是男子汉,身体又壮又结实,没必要吃。你和二姐是女人,身体娇贵,应该好好补补。”
孙凌欢说完,孙叶萱噗嗤一笑,正想打趣他几声,就听见从门口传来孙元杰豪爽的笑声。
“哈哈哈……让爹爹看看我们的小男子汉身体是不是很结实。”
孙凌欢听见孙元杰的声音,立即扑过去,手里的鸭蛋晃了晃差点掉下来,在他惊恐的尖叫中被孙元杰接在手里。
“爹!”孙凌欢松了一口气,扑到孙元杰的怀里:“这是我找到的野鸭蛋哦!今天晚上可以给两位姐姐蒸个蛋羹。对了,还有大哥,他也需要补一补。”
孙元杰宠溺地抚摸着孙凌欢的头:“欢欢也应该补一补。”
“我才不用呢!我是堂堂男子汉,哪有这么娇气?还是给两位姐姐补一下,免得弱不禁风的。”孙凌欢挺了挺胸膛说道。
“你这孩子……”孙元杰乐得哈哈大笑。他弯腰抱起孙凌欢,走到孙叶萱的床边,温和地问道:“萱萱,身体怎么样了?”
孙叶萱一直在打量孙元杰,发现他长得高大威猛,颇有几分豪气。这样的男人浑身带着肃杀之气,不像是普通的庄稼人。
不过总体来说还是对这样的爹很满意的。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很疼爱自己的子女,不像是那种重男轻女的人。
“爹……”孙叶萱很欣赏孙元杰的个性,这一声爹叫得心甘情愿。“我没事了。等会儿我就能下床走动。”
“多休息几天,有什么想吃的告诉你娘。我在山上抓了两只兔子,晚上炖兔肉吃。”孙元杰摸着她的脑袋说道。
孙叶萱咧嘴微笑。她看见孙元杰的表情,知道他有话没有说完,猜猜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爹,我已经看开了。胡家不要我是他们的损失,他们总有一天会后悔的。”孙叶萱自信地说道。
“好闺女!不愧是我的女儿。你能放下,爹就放心了。”孙元杰呵呵笑道。“那你休息,我去地里帮你娘。”
“好。”孙叶萱乖巧地应道。
孙元杰走后,孙叶萱把孙凌欢打发出去,再次进入空间,喝下了灵泉水。
灵泉水冰冰凉凉,喝下后却有一股暖气在身体里游走。她在空间里等了一会儿,直到皮肤上出现一层黑油,用在小竹屋里找到的瓜瓢盛着水将身体清洗干净才离开这里。出去后,她找到在院子里捉蚯蚓的孙凌欢,说道:“我没事了,想去菜园里走走。”
“菜园子有什么好看的?姐,你是不是想干活?还是再休息几天吧!”孙凌欢的声音很大,引起了孙叶诗的注意。
“大姐,你的身体还很虚弱,干活也不急于一时啊?”孙叶诗也不赞同地说道。
孙叶萱无奈。她也不想急,可是这个家太穷了,她想早些利用空间改善大家的生活条件啊!
“咳咳……”从茅屋里传来剧烈的咳嗽声。
孙叶诗和孙凌欢听了脸色大变,快速地跑向最左的那个房间。
孙叶萱愣了一下,这才想起那是大哥和二哥居住的房间。二哥现在在镇上做学徒,所以只有大哥一人居住。
记忆中孙凌炀是个非常俊秀的男人,只是可惜双腿留下残疾,这才二十岁还没有成亲。
孙元杰年轻的时候很能干,通过打猎也赚了不少家用。孙凌炀又是长子,自然格外看重。那时孙凌炀也是上了几年私塾的。后来生了孙叶羽,孙凌炀自愿把读书的机会留给弟弟,打算自己在家里学习就行了。结果没几年,他就发生了那样的事情。
不过据孙叶萱所知,这一家人真的不像是普通的庄稼人。先不说外貌太出色,就是个个识字这一点也不像是普通人家。几个小孩子还可以说是孙元杰所教,可是孙孟氏也认字,这就觉得奇怪了。
孙叶萱站在门口打量坐在床上的孙凌炀。他还在咳嗽,两个弟妹一个为他拍后背一个为他抚胸膛。那样的画面很温馨,又令人心酸。
“我没事了。”孙凌炀抬起头,温柔地看着两个弟妹。“刚才好像听见萱萱的声音,她是不是醒过来了?”
“是的,大哥。”孙叶诗答道:“大姐已经好了,你别为她担心。”
“那就好。”孙凌炀说完,仿佛发现门口站着一个人,回头看向孙叶萱的位置。
孙叶萱看着那张苍白的俊颜愣了愣。虽然知道孙凌炀是个俊美的男人,但是亲眼看见了还是觉得震憾。
他有一双温润的眼眸,俊雅的五官凑在一起就是令人赏心悦目。此时他穿着打着补丁的衣服,可就是有着穿华袍的气势。
可惜了!这样的好男儿居然生在农家!若是出生在官宦人家,必能出候将相。
“萱萱,既然来了,站在那里做什么?”孙凌炀朝她招招手,扬起温柔的微笑。“身体刚好就傻站着,真不懂得照顾自己。”
孙叶萱不好意思地垂下眸子,将原主的胆小和害羞演到了极致。
孙凌炀摸摸她的头,温柔地说道:“要不要再让王大夫来看看?还有没有不舒服的地方?”
“大哥,我真的完全好了。你们每个人都要问我是不是不舒服,我哪有这么弱?”孙叶萱不满地嘟着嘴。
“是,是大哥不对。”孙凌炀失笑。“看样子真的没事了。没事就好,大哥教你识字好不好?”
孙叶萱明白孙凌炀是担心她又想那些不痛快的事情,所以想找点事情给她做,分散她的注意力。
可是她现在不想识字,她想去菜园打理那些蔬菜。她眨巴眨巴纯真的眼眸,期待地看着孙凌炀:“我想去菜园子。”
“改天吧!”孙凌炀犹豫道:“大病初愈,再调理几天才有力气。打理菜园也是力气活儿。”
“可是我好几天没有去菜园子看看,心里很担心。你也知道,那片菜园子一直是我和娘两人打理的。”孙叶萱可怜昔昔地说道:“我就去看看,实在做不了就回来,不会乱来。哪怕让我去看看情况也好啊!蔬菜最容易长虫了,我去看它们长得好不好。”
“你这丫头,真是固执。如果我不让你去,你是不是打算一直缠着我?”孙凌炀无奈地摇头:“行吧!让诗诗和欢欢跟着你。”
孙叶萱得到准信,立即高兴地站起来,朝孙凌炀挥挥手道:“我现在就去了,马上就回来,诗诗欢欢,走了。”
孙叶萱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只要是她想做的事情,就会尽快完成,这是她从小养成的习惯。谁让军区大院里的人都是快节奏的?
菜园子离他们的家不远,只要几分钟就能抵达。刚把院子里的篱笆关好,正巧遇见村里的人,孙叶萱正在想那个人是谁,孙凌欢和孙叶诗已经打招呼叫人。
“李婆婆,你又去洗衣服呀!”孙凌欢乖巧地说道:“下次去洗衣服就叫我,我帮你提回来,你年纪大了,要小心你的腰。”
“哎哟,欢欢,你怎么不是我的孙子呢?这小嘴让人真是爱到心里去。”一个农村老妇人笑得满脸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