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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格兰特探长

巴尔克警督伸出精心修剪过指甲的食指,按响了桌子下面的象牙色按钮,直到下属出现在面前才停下。

“告诉格兰特探长,说我要见他。”他对手下吩咐道。只见来人在长官面前本想极尽逢迎之势,无奈身形过于肥胖,迫使他不得不稍稍后倾以保持身体平衡,结果从他鼻子这个角度看过去,完全是一个傲慢无礼之徒。这位手下难堪地意识到自己的挫败,悻悻退出去传达消息,同时将记忆中那些不为人同情却一再发生的糗事藏在心底。一会儿,格兰特探长走进办公室,愉快地跟他的上司以及在场的每个人打着招呼。警督的脸庞在看到他出现后无意中明亮了些。

格兰特敬业爱岗,智勇双全,除此之外,他还拥有一样资本,那就是其外貌与警察的形象大相径庭。他中等身材,略微偏瘦——如果我说他风度翩翩,你肯定马上想到裁缝的衣服架子一样标准的身形;但如果你亲眼见到一位衣着出众,而又不像衣服模型那样木讷的人,那准是格兰特。这些年来,巴尔克一直不遗余力地模仿这位下属的时尚品位,可还是差强人意;如果还算有点成就的话,就只能说他比以前更注意衣着打扮了吧。巴尔克对大多数东西都缺乏鉴赏力,包括衣着穿戴。他总是不停地忙碌,但这恰恰是其最大的缺点。尤其是每当他还扯着别人跟他一起点灯熬油地加班加点时,大家都希望当初他根本就没出生在这个世上。

沐浴在清晨和煦的阳光里,巴尔克将不带一点杂质的欣赏目光投向了这位得力的手下干将——他昨晚被坐骨神经痛折磨得辗转难眠,庆幸自己居然还能爬起来正常上班。

“高布里奇那边又有麻烦了,”他说道,“事实上,高尔街那边谣传说背后有人捣鬼。”

“是吗?又有人被耍了?”

“不是,但昨晚的案子已经是三天来他们那片发生的第五起重案了,他们受不了啦,想让我们把最后一起案子接过去。”

“哪一件?不会是剧院排队那个吧?”

“就是那件,现在我决定由你来接手,全面负责调查。马上行动,我把巴伯派到伯克郡去处理纽贝里抢劫案了,所以你可以调动威廉姆斯。你也知道,纽贝里那边是我们求人家办事,少不了多奉承,巴伯在那方面可比威廉姆斯精明。就这样,马上去趟高尔街吧,祝你一切顺利。”

半小时后,格兰特已经开始询问高布里奇警方的法医。没错,法医说道,被杀男子在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凶器是一把锋利的匕首。凶手将其由死者脊柱左侧用力刺入其后背,力量之大使得他的外衣紧紧地贴在身上,血液只能从伤口处微微渗出,所以看不到鲜血四溅的场面。据格兰特观察,男子被杀应该有一段时间了——可能有十多分钟——直到排在他前面的人向前移动,他才失去支撑,倒在地上。在昨晚那么拥挤的队伍里,他很有可能被别人簇拥着,随着队伍向前移动。其实,在当晚那种水泄不通的人群中,你想倒下都没有地方。他认为该男子极有可能没有意识到自己即将遇害,所以在当时拥挤不堪、磕磕碰碰、乱成一团的人群里,他毫无痛苦地突然倒下时,大家都没太在意。

“凶手的情况呢?行凶过程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那倒没有,不过这个男人应该很壮实,而且是左撇子。”

“不可能是女人?”

“不会,这样的用刀力量,女人可做不来。况且当时那种情况,根本没有甩动手臂挥刀行凶的空间,凶手直接将刀刺入死者后背。所以,绝对是男人干的,而且出手干净利落。”

“那么死者的情况呢?”格兰特问道,他在任何问题上都愿意听听有科学根据的观点。

“目前了解不多。营养不错、红光满面。”

“聪明吗?”

“是的,我觉得应该很精明。”

“他是什么样的人?”

“你是指,他做什么工作?”

“不是,那个我自己能估摸出来。他属于哪一类人?我想,你们的行话是否把这说成是属于哪类性格呢?”

“啊,明白了。”法医沉思片刻,颇为怀疑地看着格兰特,“嗯,很难说得很确切——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格兰特随即对这一说法表示赞同。“但我可以把他归为‘事业失败者’那一类。”他扬眉试探性地询问探长的意见,确定对方已明白其中的含义时又补充道,“他脸带沧桑,那是岁月划过的痕迹,可双手却像个空想家。待会儿你自己看看就明白了。”

他们一起查看了尸体。男子大约二十九到三十岁,金发,红褐色眼睛,中等个头,身材清瘦。如法医所说的那样,那双手又细又长,看来是没干过体力活儿。“可能是站立时间过长,”法医的目光扫过男子的双脚,“左脚趾向内弯曲。”

“你觉得凶手是不是对解剖学颇有研究?”格兰特问道。因为很难想象,这么小的刀口能直接致命。

“这并不是标准的外科医生的刀法,如果你所指的是这个意思。至于解剖学,凡是经历过战争而幸存下来的人,或多或少都有些解剖学常识吧。也很可能是歪打正着——我只能这么说。”

格兰特谢过法医,又马上与高尔街的警员投入到案子的侦破工作中。桌上摆着被害人口袋里的部分遗留物。探长瞥了一眼少得可怜的证物,一阵沮丧。一条白色棉质手绢,一小堆松散的零钱(两枚半克朗硬币,两枚六便士硬币,一个先令,四个一便士硬币还有一个半便士)——出人意料的是,还有一把军用左轮手枪。手绢已经磨损,但上面没有洗衣店的标志,也没有首字母缩写。手枪是满膛的。

在令人窒息的沉默中,格兰特仔细检查着。“他衣服上也没有洗衣店标志吗?”他问道。

没有,死者身上没留下任何标记。

也没有人前来认尸吗?甚至连过来打听消息的人也没有吗?

有个老疯婆子来过,每当警方发现有人遇害时她都会来认尸。除她之外,无人前来。

那么,格兰特只好自己追查衣服的来源了。他非常仔细地检查了布料上的每个物件。帽子和鞋都很旧,鞋里上的商标都磨没了。帽子当初是在一家全英格兰以及其他各省均有连锁机构的大商店购买的。鞋帽的款式都不错,破旧但不寒酸。蓝色的西服以及灰色的大衣剪裁合体,颇为时尚。男子所穿的是上等而不太贵的亚麻布料,衬衫更是流行颜色。事实上从穿着打扮来看,这个男子要么是对衣着较为讲究,要么就是总跟穿着入时的人打交道,还有可能就是男装店的售货员。正如高布里奇警方人员所说,他身上没有任何洗衣店的标志。这表示他可能故意想隐瞒身份,要么就是他习惯自己在家洗衣服。既然从衣服上看不出他曾有意摘掉洗衣店的标志,那么第二种解释甚为合理。可从另一方面看,西装的商标被特意除去了,而且身上所带东西甚少,也能看出来该男子试图掩饰自己的真正身份。

最后——就是那把匕首。一把邪恶而又设计精巧的凶器,银质刀柄,大约三英寸长,上面刻着一个蓄着胡子、穿着法衣的神像,有如基督教国家中那些装饰考究的圣像一样,周身泛着耀眼的光芒。这种东西在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南部海岸极为普遍,但使用时得多加小心。

“有多少人碰过这把匕首了?”格兰特问道。

警员说,这把刀在该男子被送到医院后才取下来,目前为止还没有人动过。但当得知指纹检验的结果是空白时,格兰特脸上刚刚浮上的满意神色又退去了。光亮圣洁的神像表面居然半点印子都没有。

“好吧,”格兰特说道,“我把这个拿走继续研究。”临走时,他交代威廉姆斯去取死者的指纹,并把左轮手枪带走检验性能参数。从表面上看,这就是一把再普通不过的军用左轮手枪,自从英国经历了连年战争,这东西看起来已经稀松平常了。不过,我刚才说过,格兰特探长还是愿意尊重科学权威。他自己则叫了一辆出租车离开,又花了整个下午逐个询问了前一天晚上离那个忽然倒下的男人距离最近的七个证人。

出租车开起来,格兰特陷入了对案情的思索之中。刚刚见过的七个人对这案子基本没什么帮助,最开始时他们就异口同声地表示对该男子的事情一无所知,那么事情拖到现在,他们也不太可能再提供什么新的线索。再者,如果其中真有一个人以前见过死者跟别人相熟,或者发现了什么可疑之处,他第一时间就说出来了,也不用藏着掖着到现在。以格兰特的以往经验来看,九十九人说的都没用,还有一个默不做声。况且,法医尸检认定该男子被发现时已经中刀多时,再傻的刺客也不会等到你发现的时候还待在现场不走。假如凶手留在那里虚张声势,那么他和死者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就实在难以用常理来推断了——一个下决心要隐藏自己的人通常怪招百出。不会,凶手肯定已经离开多时。如果有人看到死者在遇害前曾跟什么人说过话,那么格兰特最好能找到这个人来了解一些情况。当然也有这样的可能,凶手之前并没有跟死者搭话,而只是默默地在被害人身后排着队,得手之后再匆匆溜走,那么,他可以找到曾经看见中途有人离队的人,这个并不算难,让媒体帮帮忙就可以解决。

他在脑子里勾画着凶手可能的样子。一般英国人不使用这样的凶器,就算想用铁器,可以用剃刀割断脖子。而他自己的习惯则是用棍子而不是枪来解决问题。这是一起违反英国思维习惯、精心策划并最终精准实施的凶杀案,作案手法带着地中海沿岸岛国的阴柔气息,或者说,凶手至少曾经在那里待过。有可能是个海员,一个曾经到过地中海沿岸的英国海员干的,但是,一个海员会思维如此细腻,居然想到在排队时行凶吗?他可以等到深夜,直接在偏僻的大街上解决了事。这么生动的杀人场面绝对是地中海式的。这一切勾起了这个正宗英国人想要一探究竟的兴趣,这种手法他过去可从来没有见过。

这些都不由得促使格兰特思考凶手的杀人动机,那些惯常的不过是:偷窃、复仇、嫉妒,还有就是恐惧。第一条可以排除了,在那么拥挤不堪的情况下,任何一个专业小偷都足以不费吹灰之力把死者的口袋翻个底朝天,所以根本不需要使用暴力。那么就是复仇,嫉妒?很有可能——地中海沿岸的人都出了名的感情脆弱,一次受辱,可能这辈子都难以释怀,哪位偶遇女子的嫣然一笑就能使这种人发疯似的直冲过去。毫无疑问,拥有红褐色眼睛的这个人外表挺帅气,难道是他插足于一个地中海东部人和其女友之中吗?

不知怎么,格兰特还是推翻了这种想法。倒不是说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但格兰特的确不认为作案动机与此有关。他突然觉得脖子一阵发凉,那把装满子弹的左轮手枪是为那个把明晃晃的匕首插进死者身上的凶手准备的吗?如果死者本来打算当场打死这个地中海人,那么凶手是不是早已知晓,因恐惧才痛下杀手的?或是反过来,当时死者本想持枪自卫,却没来得及动枪?但从物证来看,至今身份不明的死者曾故意隐去身份,此时,上膛的手枪意味着自杀,但如果他想自杀,为什么还要耽搁那么久,还过来排队看演出?还有什么其他原因能促使一个人故意掩盖身份?跟警察发生过冲突而怕被逮捕?还是说,他想谋杀某人,怕一时失手,所以掩饰身份?这些都有可能。

但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格兰特脑子里一直勾画着的这个地中海东部人与被害人应该是因为旧时关系产生了摩擦。对于民间盛传的有些神秘团体专门设计五花八门的谋杀手法,格兰特原来也不大相信。虽说那些乌合之众实施抢劫、勒索之类的肮脏行径只是为了取乐,但据格兰特以往的办案经验来看,他们并没有什么怪招,手法其实比较单一。况且,目前伦敦地界上也没有什么秘密社团在活动,当然他希望最好永远没有。不过这起谋杀案实在蹊跷,好像是一个地中海人跟那个无名死者之间的一场智力游戏,更像一场情感对决。不管怎么说,他得努力先确定那名死者的身份——这样才能为寻找凶手打开突破口。可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人来认尸?当然,现在还早了点。很可能过几天就有人过来认领。毕竟,死者目前只是“失踪”了一夜,有哪家子弟某日夜不归宿也属正常,家人才不会为了这点事跑过来看个死人。

格兰特会见了那七个证人,他分外耐心仔细,高度警惕着——不过明显能看出来,格兰特根本也没打算从他们那里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只是得按例走一遍程序,以便自己写总结材料。格兰特发现,除了詹姆斯·拉特克利夫太太由于当天惊吓过度入院休养之外,其他人都和往常一样忙于自己的事,丝毫没受什么影响。拉特克利夫太太的妹妹回答了格兰特的问话。这女孩外貌甜美,头发呈蜜色,走进会客室时满脸仇视,她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警察也绝对不应该打扰姐姐休息。不过,真看见警官时,她还是颇为惊讶,不自觉地又检查了一遍证件。格兰特表面不露声色,内心却觉得好笑。

“我知道你不欢迎我,”他抱歉地说道——语气倒不那么生硬——“但我希望你能让我跟你姐姐谈谈,两分钟就行。你可以站在门口掐着时间。或者当然,如果你愿意,跟我进去也行。我要向她询问的情况不需要保密。只不过我负责调查此案,有责任向案发当晚距离死者最近的七个证人了解一些情况。如果我今晚就能排除他们的嫌疑,明天就可以调查其他线索,这个环节非常关键。不知你意下如何?只是小小的例行公事,不过却会帮我大忙。”

不出所料,这席客套话很管用。女孩稍稍犹豫了一下说道:“那我试试看能不能说服她。”她转回病房肯定替探长说了很多好话,因为出乎格兰特的意料,她很快就返回来了,把他们引进姐姐的病房,格兰特终于能够见到这个至今仍然泪眼婆娑的女人。她坚称,直到死者倒在地上,她才注意到队伍里有这个人。她用手绢紧紧地捂着嘴,湿漉漉的双眼还残留着恐惧和不解。格兰特希望她能把手帕放下,因为他始终认为,嘴总是比眼睛能泄露更多的秘密——尤其是女人。

“死者倒下时,你站在他身后吗?”

“是的。”

“那么谁站在他身边?”

她记不清了。当时每个人的注意力都在那出戏上,没时间关心那些不相干的琐事,更何况她平时上街,都很少注意别人。

“对不起,”探长起身离开时,她孱弱地表示,“我真希望自己能帮上忙。当时我看到那把匕首了,也希望自己能够帮助你们早日缉拿凶手归案。”格兰特告辞出门后,就把她彻底排除了嫌疑。

他还得驱车前往市内去问询她丈夫——其实格兰特完全可以把这七个人一起传到警察局,但他想看看在亲身经历了谋杀之后的第二天,这些人都在忙些什么——可能从中会看出些端倪。门应声打开,主人表示昨天队伍里发生的谋杀案早就传遍整个街区,所以现在家家户户都十分警惕。他只记得,站在自己前面和死者旁边的是个男人,他跟站在前面的四个人是一起来的,也跟他们一起离开。跟他太太一样,自己也是在死者倒地时才注意到队伍里有这个人。

格兰特见完其他五个人之后,也得到同样的结果,他们都帮不上什么忙,也都排除了嫌疑。没有一个人事先注意到死者,这倒是让格兰特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居然没有一个人看见他?死者应该是一直在队伍里的啊。在那种情况下,如果有人临时插队到前面,肯定会遭来大家的唾骂。再者,就算大家都没有习惯注意别人,但排队那么久,队伍中有这么个人存在总应该看得见吧,他回到警察局也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格兰特迅速向媒体发出通告:如果有人在案发当晚看见有人离开队伍,请马上与苏格兰场联系。此通告还附有死者的详细信息及案件的进展情况。接着他召回威廉姆斯,了解他那边的详细进展。威廉姆斯报告说,死者指纹已获取,并送到了鉴定科,但警方并没有与之相匹配的信息,也就是还不能确定死者身份。枪械专家在左轮手枪上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发现,那是把二手枪,使用多年,当然,属于致命武器。

“哼!”格兰特颇为不悦地嘟囔着,“什么专家!”威廉姆斯无奈地笑笑。

“嗯,他确实说,手枪没什么特别之处。”他回忆道。

接着他又报告说,在送交枪械专家检查之前,他先找人验看了枪上的指纹,取下了很多个指纹样本。目前,他正在等待检验结果。

“干得不错。”格兰特鼓励道,然后带着死者的指纹样本去找警督。他向巴尔克提交了一份全天的详细问询报告。格兰特只是提及此案似乎有点非英式,但并未道出自己的推断——这宗不寻常的谋杀案可能是外国人所为。

“这么说,我们手头全是些宝贵但毫无用处的线索,”巴尔克说道,“除了那把匕首真实存在,怎么都觉得这案子跟侦探小说的情节如出一辙。”

“我也这么认为,”格兰特答道,“我真想知道,今晚沃芬顿剧院还会有多少人去排队。”他不着边际地补充了一句。

话音刚落,威廉姆斯走了进来,巴尔克对这个颇有玩味的问题会怎么猜测就无人知晓了。

“长官,这是左轮手枪上的指纹图像。”他把文件放到桌上,简短地说道。格兰特漫不经心地拿过来,跟自己之前采集的几个对比一番。突然,纸上箭头所指方向的东西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上面标注着五个清晰的指纹,还有若干个不完整的,但是无论完整与否,都不属于死者。指纹图像还附有一份鉴定科的指纹报告,这些指纹与警方掌握的信息无法匹配。

格兰特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坐在椅子上陷入沉思。这意味什么?现有的调查结果有何价值?那么说,这把左轮手枪不是死者的?或者,是借来的?就算是借来的,可它确确实实是从死者身上发现的。还是这枪不是死者的?有人偷偷塞进了他的口袋?可是,想把军用左轮手枪这么个大家伙偷偷塞进别人的口袋而不为人知,根本做不到。不对,不是活人,而是——凶手完全可以在刺杀之后再神不知鬼不觉地放进去。但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为什么?他充满困惑,就连最牵强的答案也想不出。他把匕首从包装盒里取出,放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还是一无所获。现在刚过五点,他得出去透透气。他打算去一趟沃芬顿剧院,找案发当晚那个门房聊聊。

晴朗宁静的黄昏铺出淡黄色的天幕,衬托着紫色雾霭下的伦敦城。格兰特惬意地吸了口新鲜空气:春天要来了。如果他想追踪地中海人,势必得请个假——请病假,如果其他理由未果的话——找个好地方去钓鱼。该去哪儿呢?最好的选择是苏格兰高地那边,但那里的人可不怎么样。他可以去泰斯特钓,在斯托克布里奇那边。钓鳝鱼挺没劲的,但那边的小酒吧别有风味,民风淳朴,还可以骑骑马,或者在草地上遛马,还有汉普郡的春天——!

他轻快地沿河散步,一时间把手头上的活儿抛在脑后。这就是格兰特的风格,而巴尔克的箴言是:“你得反复地想,不停地想,日日夜夜都要想,最后定能找出症结所在。”可能这种方式对巴尔克管用,但格兰特可不吃那一套。格兰特曾经反驳他,等他考虑到那个程度时,除了下颌疼之外,没什么别的收获,他的确这么想。每当碰上棘手难题时,如果他总焦虑不安,那非但毫无结果,还会使自己的头脑更加混乱。所以,一旦走进死胡同,他就放任自己进行所谓的“闭眼”疗法,等再“睁开”双眼时,新的见解随之产生,意想不到的角度会让原本棘手之事化转为其他问题。

那天下午,沃芬顿剧场有日场演出,但他发现前场空无一人,后场却是狼藉一片。门房不在岗,其他人也不知道其去向。看来晚场他还要忙活很多杂事。去剧院里各处报信的人气喘吁吁地回应:“长官,都找遍了,没看见他。”无奈,格兰特自己也加入了寻找的行列,终于在后台的一处狭窄通道里堵住了他。当格兰特向他表明自己的身份和来意时,门房变得十分热情,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他平时只能远远地对贵族们表示敬意,更不是每天都有机会跟来自刑事调查局的高级探长友好交谈。他微笑着,调整帽子的角度,理理胸前的绶带,在裤管上擦干濡湿的手心,那架势好像是如果能够取悦探长,让他承认那天在队伍里看见了猴子都行。格兰特暗暗哼了一声,但仍保持着对任何事的一贯态度——以旁观者的身份看待一切——煞有介事地欣赏着这个老头的精彩表演。他以职业警察的第二条专业素质预知了谈话结果,准备有礼貌地跟这个热心但无用的老头告辞。这时,突然传来一阵迷人动听的声音,“哦,是格兰特探长啊!”循声望去,只见穿着常服的蕾伊·马科布,显然她正打算去更衣室。

“你在找工作吗?这时候恐怕您连巡警的活儿也找不到啦。”她浅笑着揶揄格兰特,低垂的灰色眼睛友好地看着他。他们于一年前结识,当时蕾伊有个价值连城的化妆箱失窃,那是位颇为有钱的崇拜者馈赠给她的礼物。事后格兰特和蕾伊再未曾谋面,不过显然她对格兰特还是记忆犹新。虽说格兰特素来具有冷静客观的一面,但他仍不由地颇感得意,并开怀大笑起来。格兰特解释说是为公事而来,蕾伊脸上的笑容立刻淡了下去。

“嗯,那可怜的家伙!”她说道,“而这里还有一个。”她立刻加上一句,手扶在他胳膊上。“你是不是整个下午都在问问题啊?那一定口渴了。走,到我房间喝杯茶。我的女仆在那边,会为我们准备好的。你看,我们正在打包呢。这么长时间不见了,真是令人遗憾。”

她把格兰特带进了更衣室,房间里半面装满了大镜子,半面立满了衣橱。与其说这里是给人设计使用的房间,还不如说是间花店。她顺手拿起一束花轻轻摆动。

“我的公寓已经放不下了,所以这些花就只能留在这儿。他们很有礼貌却颇为坚定地通知我,只能按章办事。我又不能像弄葬礼似的明说‘不要送花’,那样太伤观众的心了。”

“大家现在只能这么做来表达心意了。”格兰特说道。

“是啊,我明白,”她说道,“我不是不知道感激,只是太意外了。”

茶送了过来,她站起身为他倒茶,女仆从铁皮罐中拿出了小点心。他慢慢地搅动茶水,看着她往自己的杯里斟茶,他突然惊讶地抽搐了一下,好似刚学骑马的新手一脚踢在马嘴上。她居然是个左撇子!

“天哪!”他喃喃地咒骂自己,“不是你今天该休息,而是你必须要休息。你怎么对这个特别在意?全伦敦得有多少个左撇子,我看你现在是精神极度紧张。”

“你惯用左手。”他脱口而出,这么说一来是为了打破僵局,二来也因为这是他脑子里蹦出的第一个想法。

“是啊。”她漫不经心地回答,又理所当然地问起了案子的进展。他把报纸上所通告的信息讲给她听,还特别提到了凶刀,这是整件案子最为特别的证物。

“刀柄上有个小小的银质圣像,装饰着红蓝相间的彩釉。”

蕾伊·马科布平静的眼神突然闪了一下。

“你说什么?”她不由自主地问道。

格兰特本来想问:“你见过类似的东西?”但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他知道她的答案一定是否定的,况且他已经掌握了线索,并意识到之前从没注意到的细节,于是他又描绘了一遍凶刀的特征,她说道。

“一个圣像!有些离奇啊!简直不可思议!你负责这么重要的案子,我估计你得找高人为你祈祷啦。”

她冷静优雅地伸出左手,往他的茶杯里倒水,格兰特注视着她有力的手腕和不动声色的举止神态,心里不禁琢磨她这么冷静是否有点不合常理。

“当然不是,”他对自己说,“你最近肯定是被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折磨得要死,但还不至于产生无谓的幻想吧。”

他们开始谈论美国,一个格兰特十分熟悉的国家,也是蕾伊即将造访的第一站。格兰特告辞出来时,很诚恳地感谢她的茶点招待。其实他早就忘了是什么茶,也不太在意早过了吃饭时间。但他出来后跟门房要火点了一支烟,在攀谈之中得知马科布小姐从昨晚六点开始一直待在化妆间里,直到第一场演出之前,叫场的跟班才把她请出来。他说,莱辛先生在那里,然后夸张地扬着眉毛。

格兰特微笑着点点头,离开了。但在返回警署的途中,他却不再微笑。蕾伊·马科布眼中一闪而过的到底是什么?不是恐惧。不对,是认出什么了?对,应该是。一定她是认出什么了。 G29bG4gOLfed1vX/UXGBQ+ws1l7ZY6RqLnXiSA5W/3tY2C830uerEzUxNH6cwM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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