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这天气!”莉兹说着走到人行道上,“好晴朗!”她惬意地吸了口傍晚的空气,“车子停在广场的拐角处。你对伦敦熟吗,瑟尔——先生?”
“我常来英国度假,算是熟了。只是这么早的季节倒是不常来。”
“如果没在春天来过英国,就不算真正到过英国。”
“听说过。”
“坐飞机来的?”
“刚从巴黎飞过来,美国人一般都这样。巴黎的春天也很美。”
“听说过。”她回了句——同样的话,同样的语气。然后,发现他那双慑人的眼睛正盯着自己看,她又说:“你是个记者?在工作中结识库尼·威金的?”
“不是,我跟库尼只是同行。”
“新闻摄影师?”
“和新闻无关,就是个摄影师。冬天大部分时间都在西海岸,拍人物。”
“西海岸?”
“加利福尼亚。这是我固定的经济来源。另外半年我四处旅行,想拍什么就拍什么。”
“听起来是不错的生活方式。”莉兹说着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的确很不错。”
车子是双人座的劳斯莱斯,就这个品牌而言款式有点过时了,可是经久耐用。莉兹把车开出广场驶入傍晚的车流时,还解释了一番。
“拉维尼亚姨妈赚了钱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给自己买条貂皮披肩,她一直认为貂皮披肩是最美的服饰。她想要的第二件东西就是劳斯莱斯轿车,在出版第二本书时实现了心愿。可她一次也没用过那条披肩,说身上成天吊着个东西实在心烦。不过劳斯莱斯轿车倒是买对了,我们到现在还开着。”
“那条貂皮披肩怎样了?”
“她拿去换了一套安妮王后时代的椅子和一台割草机。”
车子在旅馆门口停下,莉兹说:“他们不会让我把车停在这儿等人的,我去那边的停车场等你吧。”
“你不上去帮我收拾行李吗?”
“帮你收拾?当然不了。”
“可你姨妈是这么说的。”
“那只是客套话而已。”
“我可不这么想。无论怎样你也上去瞧瞧吧,看着我收拾就行了。指点指点,给些心理安慰。美妙的心理安慰。”
事实上,最后还是莉兹帮他收拾好两个行李箱,他只是从抽屉里把衣物拿出来往她手上一塞。她注意到衣服都很昂贵,应该是用一流的质料量身定做的。
“你很有钱,或者纯粹就是好奢侈?”她问。
“这么说吧,只是比较挑剔。”
他们离开旅馆的时候,街灯已经亮起来了,和暮色交相辉映。
“我觉得这时的灯光最美,”莉兹说,“衬着傍晚的天色。晕晕黄黄的,真迷人。等到天真的黑了,灯光就会变得惨白,显得平常了。”
他们开车回到布鲁姆斯伯里,却发现菲奇小姐已经走了。出版社的罗斯先生累得瘫软在椅子上,一边默默思索着聚会的效果。他站起身,勉强摆出职业人的友好态度,告诉他们菲奇小姐已经去了沃尔特的播音室找他,她觉得可以在他结束播音后搭他的车回去,而盖洛比小姐和瑟尔先生可以随后开车回萨尔科特圣玛丽镇。
他们离开伦敦市区的一路上,瑟尔都没怎么说话。以免干扰驾驶,莉兹暗想,由此对他生出几分好感。直到绿野在车窗两边展开,他才开口聊起沃尔特的事。看来,库尼没少想起沃尔特。
“你那时候没和库尼·威金一起待在巴尔干吧?”
“没有。我和库尼是早先在美国认识的,但他在信里经常提起你表哥。”
“他真好。不过你误会了,沃尔特并不是我表哥。”
“不是?可菲奇小姐明明是你的姨妈,对吧?”
“不是,我和他们一点血缘关系也没有。在我很小的时候,拉维尼亚的姐姐——埃玛——嫁给了我父亲。就这么回事。老实说,我母亲——就是埃玛,把我父亲给‘困住’了。他别无选择。你知道,埃玛一手带大了拉维尼亚,拉维尼亚长大后却有了自己的生活,这对她真是个可怕的打击——尤其拉维尼亚还这么古怪,偏偏成了畅销作家。她放眼四周,看看有什么别的事能插上手好转移情感,结果就遇上了我父亲,他还被一个幼小的女儿牵绊着,只等着就范。因此她就成了埃玛·盖洛比太太,我的母亲。我从来没把她当继母看,因为我对我的生母一点印象都没有。父亲去世后,她就带着我到崔明斯庄园跟拉维尼亚姨妈一起生活。我毕业后接过了她的秘书工作。就这样,我才会出现在这里为你收拾行李。”
“那沃尔特呢?他又是什么身份?”
“他是她们姐姐的儿子。他的父母在印度去世了,拉维尼亚姨妈从那时起就开始照顾他,大概十五岁的时候吧。”
他沉默了好一阵,显然是在消化这一连串信息。
莉兹不禁纳闷,她为什么要告诉他这些?她为什么要跟他提到她母亲的占有欲?即便她说得很清楚,她母亲是出于爱意才那样的。是她太紧张了吗?可她从来不会紧张,从来不会方寸大乱。况且有什么好紧张的?面对英俊的异性,她绝对不会不自在的。不管是作为莉兹自己还是身为拉维尼亚的秘书,她遇到过不少长相好看的年轻人,不过还没对谁有过特别的印象(就她记忆所及)。
车子从黑色的柏油主干道转到一条岔道上,最后一抹城区的开发痕迹消失在身后,现在他们已完全置身乡间。一条条小路弯弯曲曲、纵横交错,既没标路牌又看不分明。莉兹娴熟地把握着方向。
“你怎么知道该走哪条路?”瑟尔问,“这些土路看起来都差不多。”
“看起来是差不多,可这条路我走得太多了,闭上眼睛都知道该怎么走,就像手一摸打字机就知道该如何按键。我总不能先想一下哪个键在哪儿,事实上手指自己就能找到正确的位置。你知道这儿吗?”
“不知道,新鲜的地方。”
“真是很乏味的乡村,毫无特色可言。沃尔特说这里就是七根‘柱子’的一连串变换排列:六棵树加一个干草堆。事实上,他说这里的部队在行军时还会唱上一句,相当平白:六棵树和一个干草——堆。”她唱给他听了,“你看到路上那个隆起的地方了吗,那边就是奥福德郡,看着就舒服多了。”
果然,奥福德郡铺陈出一片赏心悦目的乡野。随着暮色渐浓,它的轮廓线流动着,交融出一幅幅如梦似幻的美景。此刻,他们停在一个小山谷边,俯望着村里黑糊糊的屋顶和点点灯火。
“萨尔科特圣玛丽镇,”莉兹介绍道,“一个曾经美丽的英国小镇,现在却成了占领区。”
“被谁占领?”
“被当地人口中所谓的‘那帮艺术人士’占领。对那些可怜的人来说,这事可真悲哀。他们把拉维尼亚姨妈算作了自己人,因为她占着那幢‘大房子’,而且与他们的日常生活无关。她在这里住了那么久,几乎算得上是个本地人了。近百年来,大房子并不算是村庄的一部分,因此谁住里面都无关紧要。这地方的衰败是从那幢磨坊屋的不景气开始的,有家公司打算把它买下来盖工厂——就是改造成工厂。后来玛尔塔·哈拉德听说了这事,就在好些律师的鼻子底下,把它买下来住了进去。大家都很高兴,觉得被拯救了。他们并不是很乐意让一个女演员住到磨坊屋来,可这总好过让一个工厂进驻他们美丽的村庄吧。可怜的人们,他们要是能预见这些事就好了。”
她开着汽车缓缓驶下斜坡,沿着村庄边缘前行。
“我猜当初不出六个月,从伦敦到这里就踩出了一条小路。”瑟尔说。
“你怎么知道的?”
“这种事情我在西海岸见多了。只要有人发现一个清净的地方,他们还没来得及装设水管安顿下来,就得要投票选市长了。”
“是啊,这里每三户之中就有一户是外地人。有钱的或没钱的,什么经济条件的都有,比如托比·塔利斯——那个剧作家,你知道,在村里的中央大街上有幢非常迷人的詹姆斯一世时期的别墅,而舞蹈家瑟奇·莱托夫就只能住在改造过的马厩里。还有各种乱七八糟的人,比如迪尼·帕丁顿家每个周末出现的客人都是新面孔,那个可怜的老亚特兰大·霍普跟巴特·霍巴特一直都在同居,愿上帝保佑他们。当然也有各种才华横溢的高人,比如赛拉斯·威克利,他写那种以乡间生活为主题的恐怖小说,什么热气腾腾的粪肥啊,狂暴的雨啊,还有伊斯顿—迪克森小姐,她每年都为圣诞节写本童话故事。”
“听起来很有趣。”
“很恶心呢。”莉兹说,语气之激烈让她自己都吃惊,继而又纳闷这个傍晚自己为何会如此情绪失控。“提到这些恶心的事,”她收回心神,继续说道,“我想天已经太黑,你没法好好看看崔明斯了,不过明天欣赏它的风韵也不迟,天光大亮的时候可以看个清楚。”
年轻人看着夜色中的尖塔雕饰和垛口,莉兹等着。“这里的特色珍宝是那座哥特式艺术学校,可惜天色太暗看不清楚。”
“菲奇小姐为什么会选择这里?”瑟尔不解地问。
“因为她觉得这里有气派。”莉兹柔和地说,声音里透着爱意,“她是在教士住宅区长大的,你知道,就是十九世纪五十年代盖的那种房子,所以她一直对维多利亚时期的哥特式建筑情有独钟,即使到现在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她即使知道别人在取笑她,也根本不在乎,事实上她并不清楚他们为什么会那样。她第一次带科马克·罗斯——她的出版商——来这里的时候,他恭维她房子的名字取得贴切,她却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唔,我没有那个意思,就算对维多利亚时期的哥特式建筑也没什么意见。”年轻人说,“菲奇小姐真是太热情了,事先都不打探一下我的来历,就邀请我来这里。不知怎么的,在美国,大家都认为英国人比较谨小慎微。”
“这和英国人的疑心无关,而是关乎家庭开支。拉维尼亚姨妈没多想就请你来做客,是因为她根本不用操心这类家务事。她知道家里吃的住的都没问题,还有足够的人手把客人伺候得舒舒服服,因此根本没什么好顾虑的。我们直接绕到车库那里停车,然后从边门把你的行李拿进去,你不介意吧?从前门进的话,得走上大半天才能到内屋,因为中间很不幸地隔着那个宽阔的大厅。”
“这是谁建的?又为了什么?”汽车绕着房子行驶的时候,瑟尔盯着这庞大的建筑问道。
“布拉德福德的一个家伙,我听说的。这里以前是一幢很美的乔治时代的房子,枪械室里还留存有当时的一张照片呢,可他觉得很丑,就把它拆了。”
最终,瑟尔拎着行李走进一个过道,阴暗逼仄;莉兹说这过道总让她想起寄宿学校。
“就把东西放那儿吧,”她指了指一道小楼梯,“一会儿有人会拿上去的。现在要进入文明世界了,喝点东西暖暖身子,见见沃尔特。”
她推开一扇绒面门,带他进入房子的前部。
“你溜冰吗?”穿过空旷的大厅时,瑟尔问她。
莉兹说她从没想过溜冰这回事,不过这地方倒是挺适合跳舞。“本地猎人每年都会使用一回这个场地,但你可能想不到,这里其实比威克姆的谷物交易所还不通风。”
她打开一扇门,两人终于脱离奥福德郡灰蒙蒙的旷野、屋内黑糊糊的过道,融入了客厅内的温暖、火光与亲和当中。屋内摆满经久耐用的家具,弥漫着原木的燃烧味和水仙的清香。拉维尼亚沉陷在椅子里,小巧的双脚搁在铁炉架上,蓬松的头发从发夹里滑出散在椅背上。她对面的沃尔特·惠特莫尔,一只胳膊肘撑着壁炉台,一只脚搁在壁炉架上,非常惬意的样子。莉兹看到她,心里顿时涌起爱意,同时也松了口气。
为什么会觉得松了口气?她听着他们彼此寒暄,暗暗问自己。她本来就知道沃尔特在这里,为什么会觉得松了口气呢?
就因为她现在可以把这个应酬的负担交给沃尔特吗?
可是社交应酬就是她的日常工作,她处理起来总是游刃有余。而且瑟尔也称不上是什么负担。她还很少遇到像他这样相处轻松、善解人意的人。那见到沃尔特的这份高兴算怎么回事?这种荒谬的安心感觉是为什么?就像小孩从陌生的世界回到了熟悉的环境。
她凝视着沃尔特,他正对瑟尔表示欢迎,一脸欣喜。她爱他。他是个实实在在的普通人,不够完美,脸上有了皱纹,两鬓的发际线也开始往后退——可他是沃尔特,真实的沃尔特,而不是那些美得虚幻,某天早晨就有可能从这个世界消失,从此远离我们记忆的事物。
她还高兴地暗自比较:和高大的沃尔特面对面站着,新访客几乎显得矮小。还有他脚上的鞋子,除了昂贵,就英国人的眼光来看实在糟糕。
“毕竟,他也只是个摄影师。”她想,觉得自己真是荒唐。
她难道是被瑟尔吸引住了,所以才需要不断提高戒心?绝不可能!
北方民族中出现美若晨光的人,并不算稀奇;你由此想到海豹人的传说以及他们的怪异的话,也没什么好惊奇的。这个年轻人只不过是个长相好看的北欧—美国人,会摆弄几下镜头,穿鞋的品位糟糕。她根本没必要神经兮兮,对他戒心重重。
即便如此,她母亲在餐桌上问起他在英国有没有亲人的时候,她心里还是隐隐一惊——她从没想过他还应该拥有亲戚关系这种世俗的东西!
他有个表姐在这里,他回答,就这一个。
“我们对对方都没什么好感。她是画画的。”
“画画不好吗?”沃尔特问。
“哦,我非常喜欢她的作品——凡是我看过的。可我们总惹对方生气,所以就谁都不烦谁了。”
拉维尼亚问她画些什么。是人物肖像吗?
莉兹听着他们闲聊,又开始走神:她画过他的表兄吗?拿着画笔和颜料盒,随自己的心意和兴致,画下一个不为自己拥有的美好人物,那感觉一定很奇妙。保存好画作,想看一眼就拿出来瞅瞅,就这样直到自己死去。
“伊丽莎白·盖洛比!”她警告自己,“一会儿你是不是就要挂上男影星的照片了!”
不,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这跟喜爱、欣赏一件普拉克西特列斯的作品一样没什么可指责的。假如普拉克西特列斯曾经想过创造一个不朽的跨栏选手形象,那他就应该是莱斯利·瑟尔这样的。她一定要找个时间问问他在哪里上的学,有没有参加过跨栏运动。
她看得出来母亲不喜欢瑟尔,有些失落。当然,这一点谁都看得出来,可是莉兹太了解她了,任何场合下都能把她心底的想法猜个八九不离十。她现在就知道,母亲温和的表情下,疑虑和不安已经开了锅,就像宁静的维苏威山坡下岩浆正在沸腾一般。
当然,她猜得一点都没错。事实上,一等沃尔特带客人去他的房间,莉兹也去洗手准备吃晚餐了,盖洛比太太就赶紧盘问她妹妹怎么会带个不知根底的陌生人回家。
“你怎么知道他真的就是库尼·威金的朋友?”她问。
“如果不是,沃尔特很快就会发现。”拉维尼亚理所当然地说,“别烦我了,埃玛,我很累。聚会真糟糕,所有人都闹哄哄的。”
“如果他是来偷东西的呢?等到沃尔特明早起来发现他根本不是库尼的朋友,就为时已晚了。谁都可以说他认识库尼。说到这个,谁都可以说自己是库尼的朋友,然后捞上一票溜之大吉。事实上,库尼的事本就不是什么秘密。”
“我想不出你为什么对他疑心重重。我们常常临时请些来历不明的人来做客——”
“的确是这样。”埃玛冷冷地说。
“一直以来也没有人欺骗过我们,你为什么单挑瑟尔先生怀疑呢?”
“他的气度太好了,让人不舒服。”
埃玛总是这样,羞于说出“漂亮”这个词,于是选用了含蓄一点的“气度太好了”。
拉维尼亚解释说瑟尔先生只会住到星期一,因此他能制造的威胁不会太大。
“如果你担心的是失窃,那他把整个崔明斯庄园搜一遍后,可能会失望了。和威克姆相比,我一时还真的想不起这里有什么东西值得偷。”
“那些银器啊。”
“不管怎样,我实在无法相信,有人会费尽周折跑到科马克·罗斯举办的聚会上,假装成库尼的朋友说要找沃尔特,居然就只是为了到我们家来偷那些银叉、银勺、银托盘。你干脆就把它们锁上一晚吧。”
盖洛比太太还是不放心。
“如果你想侵入别人家,用死人做幌子是再方便不过了。”
“得了,埃玛!”拉维尼亚忍不住大笑起来,既是笑这句话,也是笑话语中透出的情绪。
因此,盖洛比太太坐在那里依然焦躁难安,表面却还是温文不惊。她自然不是在担心崔明斯庄园里的银器。她忧虑的是她口中那个年轻人的“气度”。她就是信不过这一点,讨厌它给这个家带来了潜在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