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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玛尔塔两天后回来时并没带着毛衣针和毛线。她在午饭后翩然而至,神采奕奕地戴着一顶哥萨克式帽子,帽子看似随意的歪斜必定是在镜子前摆弄了半天的结果。

“我不会停很久,亲爱的,我还要赶去剧院。今天有日场。上帝保佑。全是茶盘和笨蛋。我们都已经腻烦了那些台词,却还要登上那可怕的舞台。我想这出戏不会下档,就像在纽约上演的那些戏一样,非十年不换而不是每年更换。这太恐怖了。没人能受得了这种东西。昨晚演到第二幕时杰弗雷僵住了。他的眼珠几乎要从脸上爆出来。当时我还以为他中风了。后来他说他不记得自上台到僵住这段时间里自己做过什么,只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舞台中间。”

“你是说短暂失忆?”

“哦,不。只是成了台机器。念着台词,做着动作,同时脑子里却始终想着别的东西。”

“如果报道可信的话,对于演员来说这是常事。”

“一般来说确实是。约翰尼·贾森能够在趴在别人膝盖上痛哭时数出屋子里有多少张纸。但这和演到一半走神不一样。你知道吗?在把儿子赶出家门、和情妇争吵、斥责妻子和他最好的朋友私通时,杰弗雷的心思居然完全游离在外。”

“那么他的心思在哪里?”

“他说他决定把公园巷的公寓租给多利·戴克瑞、买下拉蒂默在理奇蒙的那套查理二世的房子。拉蒂默因为接受了总督任命而放弃了它。他想到房子里没有浴室,而二楼那套有中国式壁纸的小房间可以改建成不错的浴室。他们可以把那些漂亮壁纸拆下来,用来装饰楼下后面那间沉闷的小屋子。那间沉闷的小屋子现在全是维多利亚式的镶板。他考虑了排水问题、斟酌是否有足够的钱更换瓷砖,还回想了厨房里操作区的布局。正当他决定将门前的灌木丛铲除掉时,他发现自己站在舞台上,面对着我,面对着九百八十七名观众,而台词只说了一半。你不觉得他的眼珠不爆出来才怪吗?我发现带来的书里你至少努力读了一本,假如揉皱的封皮能说明什么的话。”

“没错。是有关山的那本。那算是件天赐的礼物了。我躺在这里连续几个小时看那些图片。就开阔视野而言,没有什么比山更好。”

“我觉得星星更好一些。”

“哦,不!星星只会把人降格成变形虫。星星会剥夺一个人作为人类的最后一点骄傲、最后一丝自信。但一座雪山却是一个符合人类尺码的合适标尺。我躺着,看着珠穆朗玛峰,庆幸自己没去爬那些陡坡。相形之下,病床是一个温暖、平静、安全的避难所,而矮冬瓜和亚马逊是文明世界最杰出的造物。”

“好吧,这里还有更多的照片。”

玛尔塔倒转带来的四开信封,把一沓纸抖搂在格兰特的胸口上。

“这是什么?”

“脸。”玛尔塔快活地说,“很多为你准备的脸。男人的、女人的、孩子的。各式各样,各种尺寸。”

他从胸前拈起一张纸,凝视着。这是一件十五世纪的人像雕刻,一个女人。

“这是谁?”

“吕克雷奇娅·波吉娅。小可爱,不是吗?”

“也许吧。但你的意思是有什么悬案和她有关吗?”

“哦,没错。还没人能确定她到底只是她兄弟的工具还是他的同谋。”

他扔开吕克雷奇娅,捡起另一张纸。纸上是一幅身着十八世纪末期服饰的小男孩的肖像。画像下印着几个黯淡的字:“路易十七”。

“这是一个适合你的绝妙疑案。”玛尔塔说,“法国皇太子。他究竟是逃出来了还是死于监牢?”

“你从哪里搞来这些的?”

“我把詹姆斯赶出了他在维多利亚和阿尔波特的鸽子窝,让他带我去一家印刷厂。我知道他会了解这种事,而且在维多利亚和阿尔波特不会有什么让他感兴趣的东西。”

这很像玛尔塔的做法。她会想当然地认为:一名恰好同时身为编剧与肖像画专家的公务员会随时乐意抛下手头的工作、仅仅为了取悦她而去印刷厂翻箱倒柜。

格兰特捡起一张伊丽莎白时期的画像。一个身着天鹅绒、佩戴珍珠的男子。他翻到背面看这究竟是谁,发现原来是莱斯特伯爵。

“原来这就是伊丽莎白的罗宾。”他说,“我不记得以前见过他的肖像。”

玛尔塔看着这张精力旺盛而多肉的脸,说:“我才意识到这是历史上最大的悲剧之一:最好的画家总是要等你过了最好的年华后才来为你画像。罗宾肯定曾经是个很有魅力的男人。他们还说亨利八世年轻时曾经令人目眩神迷,但他现在又如何?不过是扑克牌上的一个摆设。现在我们至少知道丁尼生在长出那把恐怖的胡子之前是什么样子。我必须赶紧走了,已经这么晚了。中午我在布莱格吃的饭,那么多人凑过来闲聊,我没法按预定的时间及早离开。”

“我希望你给请客的主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格兰特说,瞥了一眼那顶帽子。

“哦,是的。她很懂帽子。她看了一眼就说:‘雅克·杜丝,我想。’”

“她?!”格兰特惊讶地问。

“是的。马德兰·玛尔奇。而且是我请她吃饭。别显得那么惊讶,太做作了。如果你一定想知道的话,我是希望她能给我写那出关于布莱星顿女士的戏。以前匆匆忙忙的,我一直没机会给她留下什么印象,但今天我可好好请了她一顿。这让我想起托尼·彼特梅克那次七人之宴。珍馐如山呵。你能想象他是怎么做的吗?”

“证据不足。”格兰特说。玛尔塔笑了,转身离去。

在静寂中,格兰特重新思忖起伊丽莎白的罗宾。罗宾身上的谜案又是什么?

哦,是的。艾米·罗伯萨特。当然了。

算了。他对艾米·罗伯萨特不感兴趣。他不在乎她是因为什么、又是怎么从楼梯上摔下来的。

尽管如此,他与其余那几张脸度过了一个愉快的下午。早在进入警界之前,他就对人们的脸抱有特殊的兴趣。在苏格兰场的几年证明这种兴趣不仅是一种个人的爱好而且是职业上的优势。早年他曾经和督察长官目睹过一次指认程序。那并不是他的案子,他们两人都是偶然在场的。然而,他们徘徊在内室,观察着一男一女如何分别走过并排站立的十二个面貌相似的男子、试图寻找出他们记忆中的面孔。

“谁是坏蛋?你知道吗?”长官对他耳语道。

“我不知道。”格兰特答道,“但我能猜。”

“是吗?你猜是哪个?”

“左起第三个。”

“罪名是什么?”

“我不知道。我真的一无所知。”

长官饶有兴味地看着他。当那一男一女无法做出任何指认而离开后,队伍散乱开来,人们整理衣领、拉扯领带,准备回到街上、在应招为法律服务后重新返回自己的日常世界。唯一没有挪动的是左数第三个人,他顺从地等在那里,等着看守将他带回监牢。

“了不起!”督察长说,“十二分之一的概率,而你做到了。干得不坏。他把你的人从那一伙中挑出来了。”督察长向当地的巡官解释道。

“你认识他吗?”巡官有些惊讶地问道,“据我所知,他没有前科。”

“不,我从没见过他。我甚至不知道指控他的罪名是什么。”

“那是什么让你挑中了他?”

格兰特犹豫了,生平第一次分析起自己作选择的过程。这不是理性判断的问题。他从没说过:“这个人的脸有这样或那样的特征,所以他是嫌疑人。”他的选择几乎出自直觉,选择的理由只存在于他的下意识中。在下意识的世界里沉思一番后,最后他脱口而出:“他是十二个人当中唯一脸上没有皱纹的。”

他们笑了。一旦将自己的想法亮出来,格兰特倒看清了自己直觉的运作方式,也看出了后面隐藏的道理。“听起来很没道理,但其实不是。”他说,“脸上完全没有皱纹的成人只可能是一个白痴。”

“弗里曼可算不上白痴,至少在我看来不算。”巡官插话道,“他是个极其精明的家伙,相信我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白痴是没有责任感的。衡量一个白痴的标准就是看他能否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站在那一列中的十二个人都是三十多岁,但只有一个人长着一副不负责任的脸。所以我挑选了他。”

从那以后,在苏格兰场里这成了一个善意的笑话:格兰特可以“观相识人”。助理专员曾经揶揄他:“别告诉我你相信这世上存在所谓的‘罪犯面孔’,巡官。”

格兰特回答说“不”。他并非如此单纯。“如果世界上只存在一种犯罪,这倒是有可能的,长官。但犯罪的类型就像人性一样变化多端,如果一个警察试图将面孔分类,他会被淹没的。在任何一个下午五点到六点在邦德街走一趟,你就能知道纵欲过度的女人一般会长成什么样子。可是,伦敦最臭名昭著的女花痴看起来却像个冷冰冰的圣徒。”

“最近可没那么圣洁,这阵子她酒喝得太多了。”助理专员说,他一下就猜出那位女士是谁,话题随即转开了。

然而格兰特对面孔的兴趣始终未变,并进而发展成一种有意识的研究,一种对不同案件的记忆和比较。正如他曾说过的,将面孔进行分类是不可能的,但描述单个面孔的性格特征却是可能的。举例来说,在某场著名审判的翻印文献上,与案件有关的主要人物的照片会为满足公众的兴趣而被公开,从没有人怀疑其中哪些是被告、哪些是法官。偶尔也有这种情况:某个辩护律师看起来似乎与被告席上的囚犯站错了位置,归根结底,辩护律师不过站在人性的断层上,与这世界上其他人一样容易被爱欲与贪念左右。但是,法官具有一种特殊的气质,一种绝对的正义与超然。所以,即便不戴假发,也没有人会将他与被告席上的人搞混,后者既缺乏正义也不够超然。

虽然是被人从自己的“安乐窝”中拉出来,玛尔塔的那位詹姆斯显然在工作中找到了乐趣,他所挑选的罪犯或他们的牺牲品让格兰特颇享受了一番,直到矮冬瓜把茶端进来。当他将图片整理在一起、准备收进床头柜时,手指摸到一张陌生的图片,那张图片从一开始就滑落到他胸前,所以整个下午都不为人知地躺在被罩上。他捡起来,审视着。

这是一个男人的画像。一个头戴天鹅绒帽、身穿十五世纪末开衩紧身上衣的男人。他三十五或三十六岁,瘦削,胡子刮得很干净。他的衣领缀满了珠宝,正准备将一枚戒指戴到右手小指上。可是,他的目光并不在戒指上,而是茫然地望向空中。

在格兰特下午看过的所有画像中,这张最为独特。仿佛是那名画家曾经试图将某种东西搬上画布,而他的才能不足以将其转化为绘画语言。那双眼睛中的神情——那种最吸引人也最具个人色彩的神情——超过了他的能力所及。嘴部也是如此:他还没学会如何让一对如此之薄又如此之宽的嘴唇具有动感,那对嘴唇因而成了一块死木,完全失败。他最成功之处在于对脸部骨骼构造的刻画:突出的颧骨,颧骨下的凹陷,以及大到明显缺乏力度的下颌。

格兰特没有急于将画像翻转过来,花费了更长时间研究这张脸。一位法官?一名士兵?或是一个王子?他惯于拥有权力,而且对自己拥有的权力尽职尽责。他过于自省,悲天悯人,或许还是个完美主义者。这是一个从容谋划大局、却拘泥于细节的人。一个胃溃疡的准患者,而且自幼健康状况不佳。在他脸上烙刻着童年痛苦遗留下来的难以言表却一望可知的印记,或许不如跛足者脸上那么明显,但同样无法逃过人们的目光。画家对此完全了然,并以绘画的语言将之再现:略显浮肿的下眼袋(正如贪睡的孩子)、皮肤的质地,以及呈现在一张年轻面孔上的老人神态。

格兰特翻过画像,寻找说明文字。

画像背后印着:理查三世。国家肖像画廊收藏。作者佚名。

理查三世。

原来这就是他了。理查三世。驼背人。儿童故事中的怪物。纯真的摧毁者。邪恶的同义词。

格兰特翻过画像再度审视。这些就是画家描绘这双眼睛时想传达的?从这双眼睛里,他看到了一个着了魔的人?

格兰特躺在床上,长久地注视着那张面孔,尤其是那双不同寻常的眼睛。眼形狭长,内眼角距离很近;双眉微蹙,传递着那种出自过于自省的烦恼。初看似乎在凝视,观察久了却会发现它们实际是在逃避,几乎有些心不在焉。

矮冬瓜回来收茶具时,格兰特仍在研究那幅画像。他已经多年不曾有这样的经历。相比之下,《蒙娜丽莎》只不过是张海报。

矮冬瓜检视着格兰特依然洁白无瑕的茶杯,熟练地用手掌试了一下茶壶的温度,板起了脸。她的意思很明确:与给他送茶却遭到漠视相比,她远有更好的事可做。

格拉特将画像举到她面前。

她会怎么想?假如这个人是她的病人,她的诊断是什么?

“肝病。”矮冬瓜的回答很干脆。她拿走了茶具,高跟鞋咚咚作响地表示着抗议。她的制服浆得笔挺,金发卷曲。

然而,与她擦肩而过的和蔼而随意的外科医生却有另一番看法。他接过画像,打量着,审视很久后说道:

“脊髓灰质炎。”

“小儿麻痹症?”格兰特说。他忽然想起理查三世确实有条萎缩的胳膊。

“这是谁?”医生问。

“理查三世。”

“真的?太有意思了。”

“你知道他有条胳膊萎缩了吗?”

“是吗?我不记得。我记得他是个驼背。”

“确实。”

“我记得他一出生就长了满嘴牙,还吃活青蛙。不管怎么说,我的诊断倒是歪打正着了。”

“的确不可思议。是什么让你想到脊髓灰质炎的?”

“让我详细解释的话,反而很难说。也许是他的脸,在他脸上有腿跛的孩子特有的东西。假如他天生驼背,这也许是驼背的结果而与脊髓灰质炎无关。我注意到画家忽略了他的驼背。”

“没错。宫廷画家必须做出适当的美化。直到克伦威尔之前,没有哪个模特要求画上‘瘤子和所有一切’。”

“我的看法是,”医生一边说一边心不在焉地检查着格兰特腿上的夹板,“克伦威尔开创了那种让我们饱受至今的反势利的势利。‘我是一个普通人,我就是我;别和我瞎扯没用的’。于是没有礼节,没有风度,也没有宽容。”他漫不经心地捏了一下格兰特的大脚趾,“这是一种正在蔓延的疾病。可怕的堕落。我明白,在合众国那边的某些地方,穿正装、打领带到选区去几乎会断送一个人的政治生命。那样做会被看成伪道学。最理想的状态是成为民众中的一员。它看起来很健康。”医生补充道,指的是格兰特的大脚趾,继而回归到对躺在床单上的那幅画像的诊断上。

“很有趣。”医生说,“我指的是脊髓灰质炎。也许他确实得过脊髓灰质炎,而且那正是他胳膊萎缩的原因。”他继续沉思着,没有离开的意思。“不管怎么说都很有趣。一个谋杀犯的画像。你觉得他的面相符合吗?”

“没有什么谋杀犯的面相。太多种类的原因能促使人们谋杀。不过,无论是根据我的亲身经历还是历史案卷,我都不记得有任何谋杀犯的脸与他相似。”

“当然,他那个阶层中已经在‘治外’了。他没有可能知道什么是良心。”

“的确。”

“我见过奥利弗扮演他。纯粹罪恶的最震撼展示,真的。一直在沦为怪诞离奇的边缘徘徊,却还能找到回来的路。”

“当我把画像交给你看时,”格兰特说,“也就是在你知道他是谁之前,你想到过‘邪恶’吗?”

“没有。”医生说,“没有。我想到的是疾病。”

“这很奇怪,不是吗?我也没想到过‘邪恶’。现在我知道了他是谁,因为我读了画像背后的名字,留在我脑海里的除了‘邪恶’就再没有其他的。”

“我想,‘邪恶’与‘美丽’一样,完全在于旁观者的眼光。行了,周末前我会再来看一次。还有什么不舒服吗?”

医生走了,和他进来时一样和蔼、随意。

将历史上最恶名昭著的谋杀犯误判为法官,这一错误刺痛着格兰特。把罪犯从被告席误送到审判席是骇人听闻的蠢行。当他带着更多的困惑重新审视时,格兰特才意识到画像原本是用来当做解谜线索的。

理查三世的疑案是什么?

他想起来了。理查谋杀了两个小侄子,却没人知道用的是什么方法。他们仅仅是失踪了。如果格兰特没有记错的话,他们是在理查离开伦敦期间失踪的。理查雇人做的。然而,两个孩子的真正命运之谜从未被解开过。查理二世时期,两个头骨被发现——是在某个楼梯下吧?——然后被下葬了。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两个头骨是小王子们留下的全部遗骸,但没有任何人考证过。

受过良好的教育后能记住的历史居然如此之少。关于理查三世,格兰特所知道的一切不过是:他是爱德华四世的弟弟;爱德华是个身高六英尺的金发男子,相貌风流,对待女人更是风流;理查是个驼背,在他哥哥死后取代王储篡夺了王位,一手安排了王储和他哥哥的死以除后患。格兰特还知道理查死于博斯沃斯战役,死前最后一句话是狂吼着要一匹马。他是金雀花王朝最后一代君王。

每一个翻到《理查三世》最后一页的学生都会如释重负,因为“玫瑰战争”到此终于结束,他们可以开始学习都铎王朝。后者虽然枯燥,但容易理清脉络。

矮冬瓜进来给他整理床铺时,格兰特说:“你不会恰好有本历史书吧,我想?”

“历史书?没有,我要历史书干什么。”这不是一个疑问句,因此格兰特并不准备回答。他的沉默似乎激怒了她。

“如果你真的想要一本历史书,”过了一阵她说,“你可以在达罗尔护士送晚餐时问问她。她把所有的学校课本都留在房间里的一个架子上,很有可能那其中就有本历史书。”

亚马逊太有可能保留她的课本了!格兰特想。她始终怀念着校园生活,正如每当水仙花盛开时她对格鲁切斯特郡的怀念一样。当她踏着沉重的步伐、端着奶酪布丁和炖大黄走进房间时,格兰特以近乎慈悲的宽容望着她。她已经不再是一个如同风箱般呼哧的悍妇,而是一个潜在的能令他快乐的源泉。

哦,是的,她是有一本历史书,她说。事实上,她印象中有两本。她保留了所有的课本,因为她爱学校。

格兰特差点要问她是否保留了她的娃娃,但他及时克制住了。

“当然了,我很喜欢历史,”她说,“这是我最喜欢的课程。狮心王理查是我的英雄。”

“一个令人难以容忍的暴发户。”格兰特说。

“哦,不!”她说,一副受伤的样子。

“甲亢患者。”格兰特毫不留情地说,“上蹿下跳像个粗制滥造的烟花。你下班了吗?”

“收拾完餐盘就可以。”

“今晚你能帮我找那些书吗?”

“您应该好好睡觉,而不是彻夜不眠地看历史书。”

“不看历史我就看天花板。你会帮我拿来吧?”

“我不认为今晚我会为某个对狮心王不敬的人专门跑趟护士宿舍再赶回来。”

“好吧。”格兰特说,“我当不了殉道者。我相信狮心王是骑士精神的象征、是大无畏的骑士、无懈可击的统帅,比杰出军人奖的得主还厉害三倍。现在你可以帮我取书了吧?”

“看来您确实需要读点历史。”亚马逊说,用她那可观的大手抚平了床单上的一处褶皱,“回来经过这里时我会把书带来。反正我要出去看电影。”

过了将近一个小时,她才再次出现。她严严实实地裹在一件骆驼毛外衣里。病房内已经熄灯,她将身躯挤进格兰特的阅读灯下时宛若某个好心的神魔。

“我原本指望您已经睡了,”她说,“我不认为您应该从今晚开始读。”

“假如还有什么东西能帮助我入睡的话,那就是一本英国历史书。”格兰特说,“所以你根本没做错什么。”

“我和巴洛护士一起来的。”

“你们两个都没做错什么。”

“我对您失去耐心了。”她很有耐心地说,然后消失在阴影中。

亚马逊带来了两本书。

一本是某种“历史速读”类的书。它和历史间的关系就如同那些“圣经故事”与全本《圣经》间的关系一样。卡努特在岸边训斥他的朝臣,阿尔弗雷德的煳蛋糕,雷利为伊丽莎白铺开斗篷,纳尔逊在“胜利”号的船舱里和哈帝诀别,所有的事都以大号字体一句一段地讲述。每一节配有一幅整页插图。

某种耐人寻味的感动隐藏在这些亚马逊有理由珍视的童年宝贝中。格兰特翻开扉页,看亚马逊的名字是否在那里。扉页上写着:

埃拉·达罗尔

三年级

新桥高中

新桥

格鲁切斯特郡

英格兰

欧洲

世界

宇宙

文字被一堆漂亮的彩色转印贴纸环绕着。

所有的孩子都会这么做吗?格兰特想。像这样书写下他们的名字,利用课上的时间制作这些转印贴纸?当然,他也曾经如此。看到这些幼稚而艳丽的色彩组成的方阵,他返回了久违的童年。他已经忘记了转印贴纸带来的兴奋——那种当你揭开覆膜、看到一切完美无缺时绝妙的满足感。成人世界少有这样的满足。打高尔夫球时挥出干净漂亮的一杆,这也许是最接近的。或者是当渔线绷紧、你知道鱼已咬钩的那一瞬间。

这本小书让格兰特颇为愉快,索性翻看下去。他郑重地读着每一个孩子气的故事。无论如何,这是每一个成人记忆中的历史。吨位、磅重,船舶税、《劳德礼拜书》、黑麦屋阴谋、三年法案,所有乌烟瘴气的分裂与纷争、契约与背信弃义,当所有这些从成人的意识中消失时,那些故事还留在他们心中。

关于理查三世,书中的标题是“塔中王子”。幼时的埃拉似乎将小王子当成了狮心王差强人意的替代品,因为故事中每一个字母“O”都被铅笔仔细涂上了阴影。所配的插图上,两个金发男孩在自铁窗透过的阳光中玩耍,两人都戴着副不合时代的眼镜。插图页的空白处,有玩过井字游戏的痕迹。至少在年幼的埃拉看来,两个王子无足轻重。

但足够吸引人的小段落也有。“屠杀”就足够取悦所有孩子的心。无辜的孩子,邪恶的叔叔。这是古典纯朴故事中的经典元素。

而且其中还有道德寓意。这是一个完美的训诫故事。

但是国王并没有从暴行中得到好处。他冷血的残忍行为震惊了英格兰人民,人民决定不再让他做国王。他们找来理查的远房侄子,法国的亨利·都铎,来取代他。理查在随后的战役中英勇地死去,但他的恶名传遍全国,许多人抛弃他倒戈相向。

不错,优雅而不卖弄。记述简洁明了。

第二本是更准确意义上的历史教科书。英国两千年的历史被精心打包归类,方便随时检索。和通常一样,类别划分的依据是王朝。每个王朝都被分配了某个名人,忽略了那个名人也曾生活在其他国王统治下的事实,这倒也不奇怪。每个人都像鸽子一样被自动归笼分类。皮普:查理二世。莎士比亚:伊丽莎白。马布罗:安娜女王。几乎不曾有人想到:当他们看到伊丽莎白女王时,也会看到乔治一世。每个人从童年起就习惯了以王朝断代的观念。

但这确实能让事情变得简单:尤其是对于一个瘸了腿、脊椎受损但渴望攫取某个死者的信息而且不遗余力地想避免自己发疯的警察来说。

格兰特有些惊讶地发现理查三世的统治时期竟如此短暂。以区区两年的在位时间而成为英国两千年历史中最著名的统治者之一,他必定是个天生的风云人物。也许理查没能取悦人民,但他显然影响了他们。

这本历史教科书也认为他个性独特。

理查才能出众,但行事不择手段。他以自己兄弟与伊丽莎白·伍德维尔的婚姻及其子嗣不合法为由,公然将王位攫为己有。慑于权势的人民接受了理查,他开始向对自己更为有利的南部扩张。然而,伦敦塔中的两位小王子在此期间失踪,据信遭到谋杀。一场大规模的反抗运动随之爆发,之后被理查暴力镇压。为挽回民心,理查召开国会,通过了一些务实的法令,取消了德税、维护税和雇佣税。

但是,第二轮反抗运动接踵而至。此次为首的是兰开斯特的亨利·都铎率领的法国军队。亨利与理查在兰开斯特附近的博斯沃斯遭遇,斯坦利的倒戈成全了亨利。理查在战斗中英勇阵亡,身后声名只有约翰王堪与相比。

德税、维护税、雇佣税到底是什么?

英格兰人怎么会接受让法国军队来决定谁继承王位?

当然,在玫瑰战争时期,法国仍旧是英格兰半分离的一部分,一个对于英格兰人来说比爱尔兰更不像外国的地区。一个十五世纪的英格兰人把去法国当做理所当然的事,而只有想表示抗议时才会去爱尔兰。

格兰特躺下,脑海里想着英格兰:作为玫瑰战争战场的英格兰,从坎伯兰到康沃尔、不见一根烟囱的绿油油的英格兰,尚未开荒、野兽遍林水鸟盈泽的英格兰。在那个英格兰,每隔几英里就有村落反复吟咏着类似的数列:要塞、教堂、农舍;修道院、教堂、农舍;庄园、教堂、农舍。村落外环绕着耕地,耕地之外是绿色、无瑕的绿色。深深的车辙参差交杂,冬日淤陷成泥沼,夏日则是一片白花花的浮尘;随着季节的更迭,野玫瑰与红浆果交替装点着风景。

整整三十年,就在这片绿色的广袤土地上,玫瑰战争进行着。但它更像一场家族仇杀而不是战争。正仿佛蒙塔古和凯普莱特家族之间的恩怨,而与普通英格兰百姓并无多少关系。没有人会闯进你家质问你属于约克家族或兰开斯特家族哪个阵营,也没有人会因为你当时的回答不称意而把你送进集中营。这是一场浓缩版的战争,几乎像场私人聚会。他们在你的低地牧场上作战,利用你家的厨房作更衣室,随后又转移到某地去展开另一场战役。几个星期以后,你或许会听说那天的战斗中发生了什么,而这一结果可能导致你的家中分成几个阵营,因为你的妻子也许支持兰开斯特而你本人同情约克,正如支持不同的球队一样。没人会因为你曾经支持兰开斯特或约克而迫害你,正如没人会因为当过阿森纳或切尔西的球迷而被迫害。

沉沉入睡时,格兰特还在想着绿色的英格兰。

而对于两位年幼的王子和他们的命运,格兰特也并未想得更多。 vD3klk32Bpw8Z/bATbS5yvskr2k1IHpKS69BK5eiKge1J6a1h/0+9wJuaDuMm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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