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依旧是没搭理我,自顾自地在一个小笔记本上写着什么。
“明天开始我跟你一起跑步吧。”我试探性地问道。
是的,我急需想用这种方式来消耗我过剩的精力,他说过如果在山里乱跑会死的,所以我想跟着他一起跑,而每天他都把自己的时间安排的满满的,过得极为充实,跑步只不过他的一个例行科目。
葛枭有些诧异地看着我:“真想跟我一起跑?”
我用力地点头,发自肺腑地说道:“想,真想!”
“那你明天早上五点起来,并且不许穿鞋。”葛枭淡淡地说了一句。
“不许穿鞋是个什么鬼?”我实在是受不了葛枭这古怪的脾气,跑步就跑步还不让穿鞋!
接着葛枭就不再说话了,一如既往地把我当成了空气。
第二天早上五点钟,我听话的没有穿鞋跟着他开始跑步,不,应该说跟着他开始了我的噩梦!
一百米后,我被山中细碎的石子硌的脚底传来一阵阵刺痛,而难以落脚。
五百米后,我的脚底已经满是伤口,我一屁股坐在地上抱着脚丫子“嘶嘶”喊疼。
而他却不管不顾,继续朝前跑着,好吧我承认我怕死在山里,只有咬牙跟了上去。
一千米后,我的脚彻底的失去直觉,完全依靠着那股怕死怕得不要不要的精神,套着的步伐往前艰难地迈步。
直到跑完两公里,我坐在地上两脚朝天,大口喘着粗气,说什么也不起来了:“你回去吧,我是不行了,要死要活吊朝天,爱他吗谁谁吧!”
令我意外的是,他竟然把我背起,撒丫子朝军火库的方向狂奔而去。
趴在他的背上,我感受了一把什么叫做风驰电掣,这我才知道刚才他是怕我跟不上而故意放慢了脚步。
第三天,我脚底缠着绷带,继续跟他晨跑。
第四天,第五天半个月。
我一直坚持了下来,而我们之间也渐渐的话多了起来。
逐渐的我成了他的跟屁虫,他干什么我就跟着干什么,他到哪我就到哪。
这之中,我学会了许多许多关于丛林野战的技能,也从中了解到跑步不让我穿鞋一是为了锻炼脚底的抗性,二是让我熟悉这山里的一草一木。
他不再对我不苟言笑,会偶尔讲个非常冷的笑话给我听,往往是他自己笑了半天,我却还没反应过来这个笑话的笑点在哪里,就这样日子慢慢变得充实起来,我便觉得不再那么枯燥。
最让我欣慰的是,我不再为睡觉的事情而发愁。
两个月后的一天,吃完午饭,他顺手扔给我一把匕首:“来,咱俩练练!”
“抽什么疯?到底要闹哪样。”我没好气地说道。
“来拿刀子可劲地捅我,手痒了,活动活动筋骨。”说着葛枭摆出了电影里黄飞鸿的起手姿势冲我挑衅了一番。
上次扔给我一对拳击手套的的时候他就是对我这么说的,结果我让他各种擒拿背摔给揍得个鼻青脸肿!
不过这次不同,俗话说武功再高,也怕菜刀,这次咱有刀啊!
报仇的机会来了,我抓起匕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朝他的小腹捅了上去。
“太慢!”他沉声爆喝,不慌不忙地身子朝右侧移动半米的距离,堪堪躲过我的刀锋,随之提起膝盖垫在我的手腕上,就听见我“咔吧”的一声脆响,只觉得我的手腕被锤子从下到上给砸了一锤,是以匕首脱手飞出老远。
“啊!”我疼得忍不住捂住手腕,蹲在地上,冷汗直流。
“孬兵就是孬兵,给你把刀你也不是对手。”葛枭继续向我挑衅道。
我最恶心孬兵这俩字,可怜的自尊心又开始作祟,趋使着我脑袋一热,捡起地上的匕首再度冲了上去:“老子不给你扎躺下,你就不知道老子叫林栋!”
气势绝对是够了,比起当初在食堂操刀回身追砍老兵的时候要霸道了许多,再加上这段时间的各种体能训练,肌肉逐渐的壮硕起来,力量和爆发力也达到曾经可望而不可及的层次。
然而这并没有什么卵用。
还没等我的刀扎到他的身前,他就已经用令我窒息的速度消失在我的眼前,绕道我的身体左侧,一个大摆拳抡在了我的脸上。
不得不说,格斗是个让人着迷甚至上瘾的科目,尽管我屡战屡败,尽管我依旧没有用刀子扎到他一下,但是这四个月以来我从未放弃过。
半年的时间眨眼即逝,六月十三号那一天,我第一次跟他请假下了山。
因为那一天是他的生日,我准备到街市上去买一个大蛋糕,算作我的拜师礼吧。
虽然他没承认过,但我特别的想叫他一声师傅。
本挺开心的,但我偶遇了那个炊事班肥头大耳的班长吴安,顿时心情就不漂亮了。
并不是我林栋小心眼记仇,而是那个吴安正在干一件不是人的事儿,明明那女孩儿都怕得哭出声来,他还一个劲儿地把人家往怀里搂,这不是当街耍流氓吗?
葛枭曾对我说过,路见不平一声吼,方是军人的英雄本色!
我林栋算不得英雄,但却是个堂堂正正的军人,把手中的蛋糕交给一位看热闹的群众之后,毅然决然地冲了过去,一把将那女孩儿拉到我身后,瞪起俩眼珠子,盯着打扮得流里流气穿成个花猪的吴安喝道:“你敢不敢不给当兵的丢人现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