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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绝情公子

木燕儿一听,不由得倒吸冷气,天下的武学他听过不少。可是像这样神秘的绝学,他还是第一次听过。没想到,天下,竟然还有如此高深强大的剑法。

他声道:“你,为何要告诉我这些?”

丁残雪轻笑,道:“我是想你学习那盲剑,因为父亲告诉过我,以我的资历,断然不能发挥出盲剑威力的一成,可我从未见过真正的高手,所以我想既然你是个瞎子,肯定能学成那盲剑,到时候你与我过招,我不就能知道自己到底练得如何了啊。”真是童者之心,没有丝毫的杂念,简单而直接。

木燕儿猛然一惊,天下的武学,被视为珍宝。所有的人都把武功剑法看得比自己的性命还重,莫非这丫头是疯了,或是傻了。

丁残雪轻声道:“你若不想学,我也不强迫你,可是我真的很想交你这个朋友。在这鬼地方,所有的人都跟木头疙瘩一般的无趣,我简直是要无聊死了。”

木燕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握着木棍的手发出阵阵颤抖,轻声道:“你可知道,那盲剑既是你家传之宝,便不能随便让外人学习。若是让你父亲知道了,你想到会是什么后果么?”就在那一瞬间,有一种强大的好奇之欲让他迫不及待的想见识一下那盲剑的威力。可是,他也知道,若是自己偷学了这样的绝世剑法,很难说会招来杀身之祸。

丁残雪眨动着乌黑光亮的眼睛,神秘地道:“你放心,那盲剑并无记录,都是一辈一辈传下来的,只要我们不对外人说起,想来没人会知道的。”她凑到木燕儿的耳朵旁边,轻轻地道:“你若想学,每天清晨我在西南的泉边等你,你就对木老爷子说想出去走走,万万不可带人过来。”

木燕儿紧张地点了点头,道:“若是你父亲知道了你私传剑法与我,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丁残雪沉思一下,笑道:“他只有我这么一个女儿,想来也不会把我煮着吃了,你放心便是了。”

木燕儿微微一笑,道:“那如此最好,想来你会有如此性格,必然是你父亲疼爱有加惯出来的。好吧,你明日一早便在泉边等我,我若不来,定是抽不开身,改日一定会来找你的。”

丁残雪高兴地点了点头,道:“那好,我得尽快的回去了,否则要被木爷子发现了。”

说完,身子一动,灵巧地窜上墙头,轻声道:“记得了,泉边。”

木燕儿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点了点头。

滇南之边,多为高山地盆地。

虽偏僻落后,却是个产美女的地方。

有美女的地方,就会有英雄。

有英雄的地方,便少不了杀戳。

云滇之地,总共有七省。

在这地大物博,盛出山珍之地。离皇城有数千里之遥,加上部落众多,所以几乎与王室天下毫不沾边。

这样的地方,总会出高手。而在高手出现之后,总会有更为厉害的高手出现。千百年以来,似乎成了江湖之中永远不变的规则。

几乎每一个高手,都是在一夜之,突然出现。

可是,在这个充满着野蛮和暴力的地方,不会有真正的高手永远的存在。

没有人能想到,就在这样一个百年不变的规则之下,却被人打破了。

绝情刀,专门斩断情丝的刀。

没有人记得确切的日子,见过绝情刀的人,几乎没有几个活下来的。

只有一个传说,那个神话一般的少年,一身的白衣。

似乎,他是孤独和冷漠的化身。

单身一人,一把薄刀,徒步而来。

土家的酒楼,一碗烈性的米酒。

那少年喝下米酒之后,只问了酒家一句话:“滇中,最厉害的高手是谁?”

当然是马萧天,那个比猛虎还可怕的人。

在江南七省中,滇中为核心之地。真正的高手,都汇集于此。

马萧天,传说自小被猛虎养大。一条银枪踏遍滇七省,从未遇过敌手。在三十年中,他坐上了天下第一的椅子,一坐便是三十年。

对于英雄来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对手,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马萧天放话于江湖,谁能赢得了他手上的银枪,他那富可敌国的财宝,双手奉上。

几乎在一夜的时间,武林中的高手都奔滇南而去。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财宝,更多的人,是为挫一挫马萧天的锐气。

真正的高手,是不会说大话的。

三十一个高手,汇集于马家庄。

七百多筐财宝,还有数不清的金银,在马家庄的院中,堆得等跟小山一样。

马萧天果然是英雄,好酒好菜招待了所有的武林高手。

他说了,不要说赢了他手上的银枪,纵然是能活着走出马家庄的人,都可以带走一筐财宝。

更为狂妄的是,他说出了一句让所有人都无法淡定的话:“一个个来太费事了,你们三十一人,一起上吧。”

三十一人,一条银枪。

三柱香的功夫,三十一条命,便断送在那条战无不胜的银枪之下。

后来,江湖上的人才明白。

马萧天,不是喜欢杀人,而是非常的喜欢杀人。他只杀高手,在江湖上小名气的高手,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那马家庄一斗,让马萧天天下第一的位子,坐得更稳了。

可是,没有人能想得到。

这个神话一般的人,却输了。

输在了一个少年的手上,而且,一输便是自己的命。

冰冷的冬天,是适合杀人的天气。

因为剑是冷的,人的心也是冷的。

身材单薄的少年,一身白衣,在白雪皑皑的世界里,就像是一件随风飘动的长袍一般。

马家庄一战之后的三年中,不知道有多少前来挑战之人死于银枪之下。

所有的家丁和仆人,都看着这个前来送死的少年。像这样清高而无畏的年轻人,他们见得太多了。可是无一不是一出手,便命丧枪下。

手掌之宽,一臂多长,奇薄无比的小刀。

那少年的脸上,带着奇怪的冷笑。

一招,只是一招,马萧天便输了。那银枪未动,他的人头已经落到地上。

在场的十一个人,老人,小孩,全部都死了。

就死在那少年的一刀之下。

江湖上,终于传出一个无人能想到的消息。

马萧天,为了杀尽天下的高手。对所有挑战之人施毒。或水或酒,菜中,饭中,甚至碗中,都下了见血封喉的剧毒。

对挑战者,他无不是以礼相待。不过是为了迷惑来人,那一个个豪爽的英雄侠士。不是死在他的银枪之下,而是死于剧毒。

那少年见面就拔刀,所以马萧天连动手的机会都没有。

马家庄的任何一个人,都是施毒高手。大到百岁老人,小到四岁娃儿。

所以,那少年走了之后,马家庄再无活人。

没有人知道那少年的名字,只是自那以后,江湖上多了一个名字,绝情公子。

那一身的白衣,是多少少女梦中的影子。

可是,他是绝情的。

绝情到对那些情愿为他而死的女子正眼都不看上一眼。

无数的女子,都因他而死。

在见过他一面之后,无不相思成疾,郁郁而终。

他手中的那把刀,便是绝情刀。

无情地斩断万千的情丝,干脆,而利落。那无数豪气冲天的女子,都慕名追寻。不是死在他的绝情刀之下,便是自刎而死。

他只有一个条件,若想追随他终生,只要胜了他手中的单刀。

可是,无人能接他一招。

在那张英容之下,见过的女子,心已经融化得荡然无存。更多的人,情愿死在他的刀下,也不想相思一生,集郁成疾。纵然是不死在他的刀下,活下来的人,也无法忍受那相思之苦,挥剑自刎。

自那绝情公子之后,滇南七省中,终于不再有真正的高手存在。

那绝情公子也消失于江湖,再无人见过。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绝情之刀,慢慢地成为了传说。

初秋的太阳,更加的恶毒。

像极了那吐着信子的毒蛇,无情地舔噬着苟延残喘的生命。

一个落魄的少年,手提长剑。

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就像是一根根布条,缠在身上。

不知道走了多远,他只知道,只要顺着一个方向走,一定能走到尽头。

他穿过了那无边的森林,走过无数的沼泽与沙漠。

那无数的白天和黑夜,他只有一个信念,逃出皇家的势力范围。

他能活下来,本身就是个奇迹。

这个在寿辰之上斩下皇太后的双手的少年,竟然真的活了下来。

似乎,一切都变得那么的遥远。

穿出密林,便看到了草地。

那一望无边的草地尽头,似乎有人家。

干渴和饥饿,几乎让他无法在走动一步。

一百多个日夜,他只能靠着晨露和野果维持着生命。在那张几乎皮包骨头的脸上,唯有一双眼睛依然散发出坚毅的光芒。

似乎,他看到了一潭水,清澈干净的水。

身体,终于软了下去。他拼命地朝着水塘爬去。此时,他只需要一口水,只要一口便能让他重新站起来。

可是,他无法动弹了。

那最后的一丝力气,就连呼吸,都难以维持。

绝望的闭上眼睛,双眼中连泪水都无法流出。

突然,他看到了一张脸。干净洁白的脸,一身体的白衣,面带微笑,冷冷地看着他。

“你是谁,为何来此?”那声音遥远飘渺,带着几分威严。

“我叫夜麟,为逃命才到此地,你,你是何人?”

夜麟只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冷冷地道:“我是绝情公子。” +Z5TP9nN22s7pi5w/Y6W2ACPI2z6a4a/RhVXj1vlKSKYlkSxgFdmsG/pCPLTCg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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