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桐是一只乌鸦精,虽是孩童摸样,却已经伺候王女有几千年了。她本是天上神仙养的一只白乌鸦,因为打碎了通天镜,就被处以天刑。削骨针加上九味真火,活活要将她烧到灰飞烟灭,那些神仙全部冷眼旁观,后来是禾锦出手救了她。
在她的印象中,禾锦是一个顶厉害的人物。挥挥手,就可让十万天兵溃不成军,跺跺脚,就能让六界山河天崩地裂。她将她带走的身影比佛祖老儿都要强大,令人无所畏惧。她还有一个与世无争的宫殿,足以让任何妖魔鬼怪止步。
小桐想,跟着她应该就不怕被人欺负了吧?于是她越发尽心尽力,将她服侍得妥妥帖帖。
她知道禾锦有一个小习惯,延续了一千多年。
在皎月宫闲来无事的时候,她总喜欢窝在那颗梨树底下睡个午觉,浅眠一阵子。醒来就会叫祁梦之作陪,不聊天,只进食,雷打不动。
当然,这个所谓的进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进食。
禾锦出生之时,受天劫所累,肉身有损。王后为救其女,以晶石铸肉体,缝补三魂六魄,修改命格,冠以母姓,才将她救回来一命。但这晶石再有灵气,总归不是血肉之躯,即使魂魄齐全,也会致使浑身冰冷,如同冰铸,需时常饮血才能缓解此症。
可这喝的血,就有讲究了。
年幼时分不出好坏,也就罢了,身侧随意养几个血奴,还能应付应付,可长大了一些,就意识到血也有三六九等,下品腥臭难耐,中品寡淡无味,上品就如饮仙药一般,让人神魂颠倒,无法自拔。魔尊死后,更无人约束禾锦,她就修建了皎月宫,专门收集上品之血。洽,正逢乱世,求助她的人数不胜数,她就定下了规矩:以血祭主。
祁梦之当初也是这样进来的。
一千多年前,他还是天上的神仙。他的父亲是鼎鼎大名的战神,是个能毁天灭地的人物,却惨遭奸人陷害,落了个勾结魔界的罪名,被自己亲手守护了一万年的仙界打入了天牢,行天打五雷轰之刑,神魂俱灭,而后株连九族,族亲无一生还。祁梦之是在押送的途中逃出来的,正巧遇上禾锦。他知道她是谁,便拉住她的衣袖,对她说:“你帮我杀一个神仙,我把我的血给你。”
杀个神仙虽说不是什么大罪,却也麻烦得很。禾锦本来还犹豫不决,尝了他的血后,立马就改变了主意。
谁都知道天上的神仙是最记仇的了,当即对她发布了追杀令,此生不准她踏入仙界半步。禾锦怕麻烦,在魔界整整躲了一千多年都没敢在外面露脸。
小桐一直都不太理解,她明明都有了这么多血祭之人,为何还要为了一个面瘫和天界翻脸。还记得禾锦当时的表情,就像是偷腥的小猫一样,眯起眼睛,舔舐自己的嘴唇,似乎还在回味。
她当时就被她弄馋了,问她:什么味道?
禾锦只回答了一个字:“烈。”
就这一个字,让小桐困扰了两百多年。终于有一天忍不住想咬一口尝尝,却被祁梦之一巴掌拍飞到树上去,她才终于明白了那个字的含义。
祁梦之,果真是烈啊。
小桐冷不丁打了个哆嗦,拉回自己的思绪。
禾锦靠在梨树下睡觉的模样很安静,之所以用安静这个词,还是有一定道理的。小桐对她印象最深刻的地方就是那双眼睛,只要一睁开,便是万紫千红,美不胜收。却也让人不敢直视,唯有闭上的时候,才能安安静静地让人观看。
一瓣梨花落下,正巧落在她的鼻尖。她微微抬动睫毛,睁开眼睛,刹那间旖旎嫣红。小桐照顾了她几千年,都免不了有些精神恍惚,就像是要被她那双眼睛吸进去似的。
禾锦睡醒了,坐起身。发丝在阳光的照射下折射出惑人的红色,像染了墨似的,还没看清楚就稍纵即逝,滑到身后。
“主子,还要叫祁梦之吗?”
禾锦本想点头,却在那一瞬间改变了主意,“你把亓笙叫来。”
小桐刚开始还没反应过来亓笙是谁,反应过来之后又觉得新奇,主子这雷打不动的习惯居然改了?想着臭脾气的祁梦之居然有一天也失宠了,她就忍不住想仰天大笑三声。
亓笙被叫来了,他梳洗了一番,换了衣裳,模样竟是俊美如玉。他走得不快不慢,手抚衣袍跪下,磕头行礼,一切礼节都做得恰到好处,让人心生好感。
他是个货真价实的凡人,也正因为是个凡人,才会无法左右生死这种事情,转而求助于她吧。
禾锦难得心情不错,伸手示意他起来,“坐下说话。”
亓笙起身坐下,目不斜视。他的身上有一股茶香,沁人心脾,能轻易抚平禾锦心中的烦躁。
梨花落下些许,夹杂在她的发间。她想起了一些事情,便问他:“那个人醒了吗?”
亓笙回她:“已经没有大碍了,谢王女救命之恩。”
禾锦点点头,又问:“他是你什么人。”
“是我胞弟。”
“哦——”她长长的应了一声,视线落在他的身上,眼神渐冷,变得反复无常,“让人羡慕的兄弟情。”
亓笙像是察觉到了什么,心里一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