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农民双重性的另一途径,就是考察有史以来,一直以不同方式存在于中国南方和北方的农业制度和土地所有权。中国北方的农业发源于黄河流域。公元前 7 世纪,定期耕种已发展成熟。但相对来说,这片孕育早期中华文明的心脏地带比较干旱,整个华北平原的年降雨量仅二十英寸左右。因此,此处农作物的生长季较短,只有四至六个月,且最适合耕种小米和小麦这类耐旱作物。华北平原西部(即如今的北京以西),土壤是被称为“黄土”的肥沃风积土。松软多孔的地表下富含耕种所需的各种矿物质,但要将这些利于作物生长的养分吸纳至地表,则需要大量水分。因为雨量不定,所以农民都依赖黄河水来灌溉。开渠引水属于公共事业,在商朝(约前 1523 年—前 1028 年)和周朝(公元前 1027 年—前 222 年)初期,水利工程便是重中之重。之后,直至第一个伟大的帝国——汉(公元前 206 年— 220 年),水利工程都是国家最关心的事业。公元 2 世纪,汉朝开始瓦解时,公共水利便是最先受创的事业之一。黄河一再泛滥,不断迫使农民放弃耕种,加入叛军。汉朝政权日趋衰落,中亚部落劫掠华北,也迫使耕种者们向地方割据势力寻求庇护。公元 311 年,前朝东汉首都洛阳被蛮族洗劫 ,中国逐渐出现一种“半封建”的军事豪族。他们修筑城池,组建私人武装,以监视奴隶和佃农为其耕作封地。
公元 6 世纪,中央官僚体系重新控制了广大农民。隋( 589 年— 617 年)唐( 618 年— 906 年)时期设置府兵,以减少中央政府对地方军事豪族的依赖。土地收归国有,经过划分,按户籍分给由政府编户的农民。官员可以凭借优秀的政绩获得封地,但禁止私自扩张。然而,这种“均田制”推行起来却困难重重,终究没能熬过中央政权日趋衰弱的 8 世纪中期。 9 世纪,地方豪贵再次拥有大量私人土地。
这种受限的封邑制与欧洲封建制不同。朝廷仍保留正式的军事任免权,并且不承认军事豪族们可以用封地抵消兵役的特权。即便安史之乱( 755 年— 763 年)后,节度使拥有了地方统治权,但地方上最有权势的官员仍然是并未成为封建贵族的朝廷官吏。 10 世纪早期,中国虽然分裂为数个小国,但仍在 960 年再次被宋统一。后来,虽然宋朝被女真和蒙古侵略者夺去了华北地区,但从概念上讲,帝国仍是统一的。就地缘政治而言,中国可能早已成为数个拥有各自方言的小国。但在官僚体系运作和文化认同的作用下,“天下”(即中国人所谓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仍是一个整体。因此,到了帝国晚期,皇权概念下的“王土”,势必依然等同于整个中国的版图。
从理论上讲,华北自明朝( 1368 年— 1644 年)起便存在成千上万亩封地。它们不是被用来赏赐朝廷重臣,就是成了皇室庄园。到了清朝( 1644 年— 1912 年),这些封地更是要负责供养满蒙精兵。 1644 年,满洲人占领北京后,清皇室不仅将明帝国的封地据为己有,还将十六万九千名为清朝打下江山的八旗子弟安置在首都周围,占据了以首都为中心,半径一百七十五英里,总面积达两百多万英亩的土地。清政府抱着让自己的精兵远离汉人的想法,提供了这些田产。然而,这一期望却落了空。很快,八旗子弟便发现他们只能将汉人奴隶当作称心的佃农。因为在战乱年代,农民都能逃离封地,轻易在别处开垦出属于自己的土地。而且,较之农村的土房,满族八旗子弟更喜欢昂贵的北京民居。他们很快便将自己的封地租给汉人佃农耕种。这些旗人负债累累时,便将土地永久抵押给高利贷者和地主。 1740 年,乾隆皇帝( 1736 年— 1795 年在位)试图通过重新没收土地的方法来恢复满洲人的田产。然而,同样的情形再次上演。 19 世纪早期,华北大部分土地都被分割成一块块小家田。而且,因为中国不遵循长子继承制,所以,在随后的整个世纪中,这些家田越变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