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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两性之好——婚姻风俗

什么是婚姻?婚者,昏也。在母系氏族时代,每当黄昏夜幕降临的时候,男人便去另外一个氏族会聚女友,天明复归,所以后来的婚礼也是在黄昏之后举行。姻的本义是指两性关系。姻者,因也,是两性关系的依据,即依据什么样的惯制,发生两性关系。婚姻又称为嫁娶,原始社会母系氏族公社时,男人到女家,谓之嫁,故嫁字从女从家;父系氏族公社时,女人到男家,谓之娶,故娶字从取从女,它是按惯制结合的两性关系。婚姻是人类自身繁衍发展的最基本的形式,是构成家庭、形成社会的基础。婚姻是人生的终身大事,它不仅关系到每个人和家庭的幸福与否,还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兴旺和社会的稳定。因此,自古以来各个国家、各个民族都非常重视婚姻,形成了各有特色的惯制,这就是所谓的婚姻风俗。一般说来,婚俗包括婚姻形态和婚姻礼仪两个方面。

婚之初始性本乱

两性关系是婚姻的核心内容,没有性关系就谈不上什么婚姻,不同形态的性关系就构成了不同的婚姻形态。在原始社会的原始群初期,人类刚从动物中分化出来,群体中实行性的共有,在两性关系上没有任何的限制。《吕氏春秋·恃君》追述这个时期的状况时说:“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在神话传说中也可以找到这种杂乱男女关系的蛛丝马迹。海南岛黎族的一则神话说,古时天地变迁,灾难陡降,人群灭绝,只剩下母子两人。天帝降旨,要他们结成夫妻,母子觉得难堪,但又不能违背天命,便改头换面,在脸上刺满花纹,然后结成夫妻。这是最古老的“性共有”以神话的形式流传下来的痕迹。在距今一百七十多万年至七八十万年间的我国云南元谋猿人、陕西蓝田猿人,他们的性关系或许就是属于这类杂乱的“性共有”。有人把它称为乱婚制或交辈婚制,都不是确切的表述。它只是一种杂乱的性行为,没有任何俗规的约束,因而根本就没有什么婚俗、婚制可言。

一、兄弟姐妹杂交的血族婚

古史传说在远古时代,华胥氏踩了巨人足印,感应受孕,生男名伏羲,后又生女叫女娲。后来遭遇大洪水,只有伏羲、女娲两兄妹躲在葫芦里得以存活下来,兄妹结为夫妻,结婚生子,延续了人类的血脉。后世在许多古代墓道和石窟的壁画中,都有伏羲与女娲交媾图,皆为人首蛇身,两尾交缠。云南纳西族东巴文《崇报图》说:天神震怒,发洪水欲灭绝人类。大水后从忍利恩五兄弟找不到其他女子相配,只好与自己的五个姐妹结为伴偶。这种兄妹结为夫妻的故事,在其他的一些民族中都有类似的传说。闻一多曾在《神话与诗·伏羲考》中收集了四十几个类似伏羲、女娲的造人神话故事。这种排斥了父母辈与子女辈的性关系,只允许同辈男女之间包括亲兄弟姐妹间的性行为,历史上称为血族婚,又叫同辈婚。它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婚姻形态,是被群体习俗所约束的性行为。在原始群的中后期,随着渔猎经济的发展,相同年龄段的男女接触更多一些,加之年龄上的差异而造成不同的性需求,使智识稍开的原始人逐渐出现了血族婚俗。血族婚俗的遗迹在我国一些少数民族中,直到解放前后还有所保留。如云南永宁的忠克、开基等村里,一些纳西族的母系家庭中还有兄弟姐妹互为夫妻的现象。这种血族婚在称谓中也有所保留。如云南永宁纳西族把母亲和舅母(舅父的妻子和女伴)一律称为爱梅,即是说母亲曾经可以是舅父的妻子;景颇族的男子称自己的姐妹为占,称自己的妻子也为占。这说明在上古时期,兄弟姐妹是可以通婚的,这是同辈血族婚留下来的残迹。在距今五六十万年至十万年时期的我国北京人、玛坝人、长阳人、丁村人,他们的性关系或许就属于这类同辈间的血族婚。

伏羲女娲交媾图

二、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族外婚

在我国古史的记载中,有所谓“圣人皆无父,感天而生”的传说。那些被称为三皇五帝的人都有一位神性的母亲,都有一段神奇的诞生经历:伏羲是他的母亲踏巨人足迹怀孕而生,神农是他的母亲感神龙怀孕而生,颛顼是他的母亲感虹光怀孕而生,黄帝是他的母亲见电光绕北斗怀孕而生,商朝的始祖契是他的母亲简狄吞玄鸟卵怀孕而生等等,不一而足。众所周知,任何人都是父精母卵结合而生,岂能无父?不是无父,而是他们的母亲男友太多,不知是谁人之种而已。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在原始社会后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人口的繁衍,一些较大的原始群往往会分出许多更小的群体,后世把这样的群体称为氏族。每个氏族为了与其他氏族相区别,都有一个以其居住地或以与其相关的动植物等命名的称号,这就是最初的姓。这些血缘关系疏远或原本就没有血缘关系的群体,错落地杂居在一块彼此相邻的地域内。在采集、渔猎等生产的过程中,人们的接触越来越多,男欢女爱,发生两性关系那是最自然不过的事。同时,由于智识的进一步开化,人们经过几十万年的观察总结,逐渐认识到近血缘的性关系生出的孩子不健康。因此就有意识地排除了亲兄弟姊妹之间的性关系,继而又排除了同群体中兄弟姊妹之间的性关系。这样就使得各群体之间同辈男女之间的性关系日益普遍,逐渐形成两个或几个互相通婚的氏族集团。在这种血亲群体外的性关系下,一个群体的男人可以与另一个群体所有的同辈女人发生性关系,反之亦然。所以史家把这种婚姻形态称为族外群婚,西方学者称其为普那路亚婚。普那路亚为夏威夷语,意为亲密的性伙伴。即一个族群同胞的姊妹或血缘较远的姊妹同另一族群平辈但不是她们亲兄弟的男子,或一群同胞或血缘较远的兄弟同另一群平辈但不是他们亲姊妹的女子相互通婚。此后这些女子和男子之间互称普那路亚。这种婚姻形式不仅排除了不同辈的近亲通婚,而且也排除了同辈的近亲通婚。在这种性关系下,女人所生的子女,必然都是知其母而不知其父。他们都要留在母亲的氏族中,从母亲之姓。族外婚是男人到女人的氏族中去,往往是暮去晨归。男人还是属于自己母亲的氏族,所以这种婚姻又称为走访婚,这种走访称为嫁。嫁字的最初含义是指男人到女人之家。族外婚的普遍出现,宣告了原始群的最后瓦解,人类社会进入了母系氏族时代。在距今10万年至1万年的我国柳江人、河套人、山顶洞人等,他们的性关系就是属于族外婚。我国古代的一些古老姓氏多从女,如姚、姒、姞、姬、姜等,这表明了远古时代最初是以女方来确定氏族姓氏的。“同姓不婚”,就是氏族外婚制的产物。

古老的族外婚风俗,在现今的一些少数民族中还可以看到它的遗风。如云南的拉祜族,每到农闲季节,甲寨的男青年便到乙寨中邀其女青年,白天唱歌,晚上便点燃篝火,在一起过夜。云南的阿细人,年轻的男人女人都住在各自的公房中。晚上,甲寨的男人便来到乙寨女人的公房中过夜。这种行为不仅不会受到谴责,还会得到家人和社会的支持。

三、恋情难舍的对偶婚

在族外婚的习俗中,虽然一个氏族的男人可以与另一个氏族任何一同辈女人发生性关系,结成性伙伴,但人毕竟是有感情的动物,随着人类自身的不断进化,情感世界也在不断地丰富。在众多的性伙伴中,或因两情相悦,或因相互体贴,互爱的感情超过他人,恋情难舍,因而就经常地偶居在一起,这样就逐渐形成了较为长期稳定的性伙伴。这种比较固定的偶居,后世称之为对偶婚。对偶的一对男女不排除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对一个男人来说,只是在诸多女友中有一个“主要”的而已。反之对一个女人来说也是如此。对偶婚在母系氏族公社后期渐成风俗。纳西族的婚姻长期处于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阶段,保留着最古老的婚俗。其俗男不娶,女不嫁。女子十五六岁,男子十六七岁即为成年,就开始结交“阿柱”。阿柱即朋友,纳西语最早称为“主诺主米”,即最亲密的侣伴。成年男女,通过日常接触、节日聚会、庙会等相识产生感情,即可建立阿柱关系。最初,青年男子多是悄悄走访,到约定好的地方与女子相会。如果直接到女家,常常是在夜深人静时,按事先约定好的暗号,如往房上扔石子、用小木棍轻轻敲门等,女子则轻轻地开门,将男子迎进。如果家人不反对,这个男子便可公开与女子同居,以后每至夜晚便到女家住宿,次日早晨再匆匆赶回自己的母亲家,同母亲家的成员一起劳动与生活。这种阿柱婚,有的只一两夜,有的因为感情相投,爱恋难舍,便经常偶居在一起,长达几个月、几年,有的则长达二三十年。男女双方虽然长期偶居,但双方仍然有权与第三者发生性关系,只是长期的阿柱有性的优先权。阿柱双方没有任何经济关系,生育的子女也都留在女方家中,成为女方家中的一员。对偶婚是介于群婚与一夫一妻婚之间的过渡形态。

四、剥夺女子性自由的一夫一妻婚与一夫多妻婚

一对固定性关系的男女,长期共居组成个体家庭的婚姻形态称为一夫一妻婚。一夫一妻婚是父系氏族公社时期主要的婚姻形态。

母系氏族公社的后期,在长期共居的对偶婚下,外来的男子与其对偶共同参加女子氏族的劳动,创造财富,并且确知谁是自己的子女。这样在氏族中逐渐出现了由一对长期共居的男女和他们所生的子女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非独立的小家庭。由于磨制石器和弓箭的广泛使用,农耕、射猎的效率得到了提高,出现了剩余产品,后来成为私有的财产。而男子由于生理上原因,成为生产中的主力,是更多财富的创造者。但这种小家庭是依附于女方所在的母系氏族中的,是很脆弱的,很容易破裂。对男子来说,不管他在女方家里有多少子女或创造了多少财富,仍然要准备随时被赶走。而他所创造的财富,都只能由对偶的氏族全体成员所继承,他的子女只能与其他氏族成员一样,继承其中的一部分。至于男子本氏族的财产,由于他常年不在本氏族创造财富,虽然按氏族的传统习俗,他可以享有其中的一部分,但在私有观念日益发展的情况下,必然要受到其他氏族成员的白眼。解决这种矛盾的唯一办法,就是男子将对偶的女子带回到自己的氏族中。这样自己创造的财富,既可以留在本氏族内,子女又可以继承。于是以男子为主体的一夫一妻制出现了,逐渐成为社会主流的婚姻形态,以女子为主体的母系氏族公社也就让位给以男子为主体的父系氏族公社。一夫一妻的小家成为父系大家族中的个体组成部分。当然,这种巨大的转变不是一朝一夕完成的,其间也充满了激烈的斗争。一夫一妻婚,主要是对女子而言。由于男子特别是氏族或部落的各级首领,他们不但是财富的创造者、拥有者,更是权力的执掌者,因此他们不但可以独占一个女人,还可以占有更多的女人,一夫多妻。古史传说,部落酋长黄帝有四妃十嫔。正妃为西陵氏,名嫘祖。次妃为方雷氏、彤鱼氏和嫫母,其他的十个妻子不知其名。舜也有两个妻子,即娥皇与女英。为了确保男性血统的纯粹,男子必须剥夺妻子的性自由,严厉要求妻子保持贞操,断绝与其他男子的任何性关系。她们活着从夫而居,死后与丈夫同穴而葬。这种一夫一妻制和一夫多妻制的婚姻风俗,在全国各地诸多的父系氏族文化遗址的墓葬中都有真切的反映。在山东大汶口、峄山镇野店、江苏邳州刘林等氏族墓地,共发现26座年龄相当的男女合葬墓,都是按男左女右的次序排列。甘肃秦魏家遗址发现16座男右女左的合葬墓。甘肃武威皇娘娘台遗址,还发现多座一男二女的合葬墓,男子仰卧居中,二女分列左右侧卧其旁。这显然是一夫二妻的合葬。同遗址还发现有成年男子与小孩合葬墓、一对成年男女与小孩合葬墓。这种父子合葬或父母与子女的全家合葬,只有一夫一妻制的父系血统确立之后才有可能。

婚姻有制严尊卑

阶级社会,无论是奴隶社会还是封建社会,都是以财产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因此作为财产私有制产物的一夫一妻以及一夫多妻的婚姻形态自然地都被保留下来,并且在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中有所发展和变化。

一、夫为妻纲,尊卑有别

夫为妻纲,尊卑有别,是数千年不变的古老婚俗。何为夫为妻纲,尊卑有别?且看五千多年前大汶口文化墓葬所反映出的情景:在大汶口、野店、刘林、武威皇娘娘台等地的父系氏族遗址男女双人墓葬中,男子都是仰身直肢葬,女子侧身屈肢葬;有的是一男子仰身直肢葬,两女子都面向男子侧身屈肢葬,上肢屈于胸前,下肢向后弯屈,活现出屈辱侍奉的样子。这就是这一古老婚俗直解。因为妻子是从外氏族以财物换取或武力夺取而来的女子,因此称之为娶。这种娶来的妻子,实际上就是男子可以任意支配的财产,必须服从丈夫的意志,是丈夫的奴仆,是侍奉丈夫,为丈夫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工具。妻子在丈夫面前自称奴、妾。丈夫称妻子为劣荆、糟糠。妻又称为妇。《说文解字》云:“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妇(婦)字从女从帚,就是为丈夫持帚洒扫的女人。一夫一妻和一夫多妻的风俗从它出现的那天起,就是以丈夫压迫和奴役妻子为特征的,妻子没有自己独立的地位。《白虎通义·嫁娶》将“夫妇”一词解释为:“夫者,扶也,以道扶接;妇者,服也,以礼屈服。”西汉的大儒董仲舒将人伦大礼归结为三纲五常,其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东汉班昭《女诫·夫妇》说:“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违也……故事夫如事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丈夫是妻子的纲,是妻子的天,妻子对丈夫要绝对服从,无限忠诚与崇拜。千百年的封建礼教,使夫尊妻卑成为不可更易的礼俗。

二、多妻多妾,嫡庶有等

中国古代,庶民由于受经济条件的限制,多是一夫一妻制,有的因家贫甚至无妻。但贵族从天子到士,按礼俗的规定皆是一夫多妻。夏、商时期,贵族多妻,但基本上没有严格的等级之分。如商王武丁有六十四个妻子,都统称为妇。周代由于实行宗法制度,多妻则等级分明,嫡庶有别。在多妻中,主妻称为嫡妻。嫡者,敌也,无可匹敌也。嫡妻的地位最尊。嫡妻所生的儿子称为嫡子,嫡长子是父家长的继承人。嫡妻以外的妻子都称为庶妻。庶意为枝,为卑,庶妻要尊从嫡妻。庶妻生的儿子称为庶子,庶子要尊从嫡子。嫡妻为主妻,位尊,只一人。庶妻位卑,可多人。《周礼·天官·内宰》郑司农注说:“王之妃百二十人:后一人,夫人三人,嫔九人,世妇二十七人,女御八十一人。”后在王的群妻中即为嫡,是最尊者,统管六宫。其他诸妻为庶,各有职事、等级。王后对其他众妻有生杀之权。又据《公羊传》载,天子之妻十二,诸侯九,大夫三,士二。天子之妃曰后,诸侯曰夫人,大夫曰孺人,士曰妇人,庶人曰妻。后、夫人、孺人、妇人皆为嫡妻之名,其余皆为庶妻。尽管各文献记载不同,但诸妻等级森严是无疑的。

西周和春秋时期,盛行媵妾制度。媵即陪嫁之女,她们的地位对嫡妻而言相当于妾。天子、诸侯以及后来的卿大夫,在娶嫡妻时,还可以同时一次性地娶其娣、姪(侄),即妹妹和侄女为媵。《公羊传》说,诸侯一娶九女,天子一娶十二女。一人为嫡妻,其余陪嫁之媵皆为庶妻。嫡庶皆出于同一家族,可以避免群妻间的妒嫉和争斗,以保持家族的稳定。

周代嫡庶有等的一夫多妻制,被以后的历代王朝所承袭。秦始皇嫡妻称皇后,妾皆称夫人。汉武帝之妻分为八等:一为皇后,二为夫人,三为美人,四为良人,五为八子,六为七子,七为长使,八为少使,宫女数千。从汉元帝起,皇帝的后宫嫔妃增至三千人,分为十四个等级。

在嫡妻、庶妻之外还有妾。汉代制度规定,诸侯、百官在嫡妻之外皆可纳妾。诸侯可纳妾二百,列侯一百,关内侯、吏、民(一般地主和商贾)三十。妾是男主人的性奴隶,多是由买来的婢女、抢掠来的女战俘,或犯罪籍没为奴的女子转变而成,地位极其低下。她们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活动,妾的亲属不能列在丈夫的姻亲之内,所生的子女要称嫡妻为母,称生他的妾为姨娘,妾称自己所生的子女为少爷、小姐。

唐朝法律规定,妾可以随意买卖,也可以赠送他人。战国时期的大商人吕不韦,就把他的爱妾赵姬赠送给了落魄的秦国公子异人。唐代诗人韩翊,在长安时看上了他好友李生的爱妾柳氏,李生知其意,立刻慷慨割爱,将柳氏赠与韩翊。妾是主人的性奴,是主人的玩物,不仅供自己享乐,也可供客人娱乐,甚至在主人支使下供客人作枕席之欢,最令妾难以忍受的还是正妻的虐待。记述唐代前期朝野遗事逸闻的《野朝佥载》一书,记载正妻虐待婢妾的手段多种多样,极其残忍,有被割掉鼻子的,有被钉瞎双眼的,有被击破脑袋的,有被杀死投入茅厕的,不一而足。一夫多妻多妾的丑恶婚俗,一直延续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才被废止,长达数千年之久。

三、门当户对,士庶不婚

在中国长达四千余年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婚姻从来就不是以爱情为基础的,而是由男女双方的家族或宗族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决定的。女人是变相的商品,婚姻则是各种利益的交易。特别是在上层社会,婚姻是一种政治行为,是一种借新的联姻来巩固和扩大自己势力的手段。

在中国古代,缔结婚姻关系的基本原则就是门当户对。所谓的门当户对就是男女双方的阶级地位和社会地位及经济条件要大体相当。门当户对婚姻,最初出现于西周时期。西周是崇尚礼制、强调等级尊卑的朝代,禁止贵族与平民、奴隶通婚。西周统治者为了确保血统的高贵,维护宗法制度,巩固至高无上的王权,以礼制的形式对通婚范围进行严格限制。天子家庭只能与异姓诸侯国公族通婚,诸侯国公族婚姻也只能在不同姓的其他诸侯公族中间进行。诸侯国与诸侯国之间,还有大小之分,小国一般是不能与大国婚配的。齐禧公曾想将女儿嫁给郑国太子忽,忽固辞,不敢受。有人问其中缘故,太子忽说:婚姻是讲究门当户对的,齐国大,郑国小,这门婚事,我是万万不敢高攀的。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奴隶制度的瓦解,礼崩乐坏,逐渐打破了婚姻的阶级、等级限制。秦国公子异人以吕不韦所赠的爱妾赵姬为妻,后来异人当了秦国的国君,立赵姬为王后。国君尚且如此,其他贵族可想而知。秦、汉以后,齐民(平民)与贱民虽有区分,通婚受到影响,但在法律上尚未有明确禁止。汉代帝王后妃中出身微贱者为数不少,如汉武帝皇后卫子夫、李夫人,汉成帝皇后赵飞燕,汉末曹操夫人卞氏,都是出身社会底层的歌舞妓。虽然如此,秦汉时期婚俗的主流仍然是门当户对。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封建大地主经济的恶性膨胀,九品中正选官制度的推行,专制主义儒学的发展,形成了等级森严的士族门阀制度。那些世世代代位居高官,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长期居于统治地位的官僚贵族大地主称士族或世族,地位低下的中小地主和平民,则称为庶族或寒门。士族与庶族之间有严格的界限,庶族不但难以做高官,更不能与士族通婚。士族以与庶族通婚为耻,庶族以与士族通婚为荣。南朝梁国的官员侯景,出身庶族,欲攀亲于王、谢两家大士族,梁武帝就劝他说:“王、谢两姓门第太高,你和他们不相匹配,可以在朱、张两姓以下去寻访。”北朝的门第观念更甚。婚姻只能在同类级之间缔结,否则视为犯法。门阀等级森严,士族与庶族之间禁止通婚。士族制度在唐朝时期虽然逐渐消灭,但贵族与平民、贱民,富人与穷人之间的婚姻大防仍然存在。门当户对在历朝历代都是不可动摇的婚姻风俗。“良贱不婚”,在历代婚姻立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魏书·高宗文成帝纪》:“夫婚姻者,人道之始……尊卑高下宜令区别……今制:皇族师傅王公侯伯及士庶之家,不得与百工伎巧卑姓为婚,犯者加罪。”《唐律疏议·户令》:“人各有偶,色类须同,良贱既殊,何宜配合?”《唐律·户婚律》规定,良民与贱民(奴婢、官户、杂户、工乐户、部曲等)通婚,要杖一百,判徒刑一年半或流放三千里。这种门当户对、良贱不婚的婚制婚俗深深影响着历代中国人的婚姻。清代的“指婚”等包办婚姻及以彩礼为形式的买卖婚姻,其实都是门当户对婚姻的衍生物。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虽然都以法律的形式保护男女的恋爱自由,婚姻自主,但门当户对的观念和种种变相的彩礼仍然顽固地存在着,无论农村还是城市,都屡见不鲜。

大婚盛礼结百年

男女交合,结成百年之好,是人类生命延续,家族繁衍,社会进步的第一要事。婚礼就是将这人生最重要之事告之于天地,禀之以祖宗,晓之以亲族,彰之以邻里,取得社会承认的仪式。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同居共生的国家,各民族的婚姻风俗各具特色,相互交融。自夏商周三代经秦汉以来,逐渐形成了一套内容极为丰富多彩的婚俗。其俗从议婚到完婚大体分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程序,史称“六礼”。

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在中国古代父权制大家族中,子女的婚姻对外是连结各个大家族政治、经济利益的纽带,对内则是传宗接代、兴旺家族的工具。因此必然是由父母来决定儿女的婚姻大事。一夫一妻制剥夺了女子的性自由,不但已婚女子要保持贞操,未婚女子也不能随意与家外的男子接触。生在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多是在自己的闺房内,学习琴棋书画以及织补刺绣之类的女红,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生在贫苦家庭的青年女子,也只能随着父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很难有“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的浪漫情恋。因此,男女两家要想结成姻亲,就必须由专门沟通男女两家情况的媒人从中传递消息。“六礼”中的纳采,即是男家请媒人携带礼物至女家提亲,如果女家同意议婚,则接受男家的礼物,不同意便拒绝收礼。求婚的礼物,周代是用雁,因为雁是候鸟,顺阴阳往来,寓示守时有信;而且雁失其偶不再成双,寓示忠贞。秦汉以后,所执礼物多是用羔羊、合欢、嘉禾、胶漆等物,都是象征夫妻美满、和睦、牢固之义。蒙古族的求婚风俗,多是由媒人或兄长带着哈达和奶酒等礼物,如果女家同意,就将哈达放在酒壶盖上。媒人在两千多年前的周代即已经出现。所谓“男女非有行媒不相问名”“男女无媒不交”“女无媒不嫁”“天上无云不下雨,地上无媒不成亲”等古训和俗语,说的就是媒人在婚嫁中的重要性。许多时候,两家婚事成不成,全在媒人嘴巴行不行。自古以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知扼杀了多少青年男女的爱情,使有情人难成眷属。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就是血与泪凝成的悲歌,一对情侣生不能成为夫妻,只好死后化蝶翩翩双飞,以了生前之愿。

二、命相彩礼定终身

在女方答应可以议婚后,决定两家能否联姻,关键在于命相和彩礼。男方再请媒人去女方家,执雁行问名礼。即问女子之姓名、排行、出生年月日等。后世问名,主要是问生肖属相,生辰八字。问清之后,回告男方,男方之家进行卜婚,看男女双方是否同姓通婚、辈分不当、嫡庶不协等,如有不当,则不能通婚。魏晋以后,特别重视的是女子的属相和生辰八字。若属相相克,八字不合,这门婚事就算告吹。例如男子属羊,女子属虎,就是属相相克,“羊入虎口祸临头”;如果男子属龙女子也属龙,这是“一张床上两条龙,不主绝户就主穷”,取了个媳妇害得男家变成穷光蛋、断子绝孙,这还了得,当然不行。如果男子属蛇,女子属兔,“蛇盘兔越过越富”;女子属鼠,男子属牛,“黑鼠黄牛正相合,子孙兴旺富贵多”,皆宜配婚。生辰八字方面,如果男子是水命,女子是土命,男子是木命,女子是金命,土克水,金克木,命理不合,相克伤败。这样命相的男女结合在一起,就会灾祸横生,人财两空。相反如果男子是金命,女子是水命,或女子是土命,男子是金命,金生水,土生金,皆是相生相辅,宜婚配。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所以世人都避免相克伤败的结果,而去追求相生相成的婚姻。在古人看来,人的姓氏、属相、生辰八字都是天命,天命不可违,命相不合,不能成婚。属相、八字相生相克之说,历代传沿,相因成俗,直至现在仍然有其影响。其实,属相和生辰八字的相生相克都是毫无科学根据的荒谬之论,试看今日天下,绝大多数国家根本就没有属相,也不论什么生辰八字,那些结婚的男男女女,不是生活得很幸福吗?在中国,从古至今那些按命相婚配“十全十美”的人,离婚的、破财的、家破人亡的又何其多也!

问名是测天命,天命可行,接下来就是看人为了——送彩礼。在中国古代,女子就是各个家族间互相交易的商品,所谓的娶妻实际上就是买妻。“六礼”中的纳吉和纳征就是男方给女家送彩礼订婚的礼仪。在得到媒人带回的女子姓氏、属相、八字等情况的帖子后,男方便在家庙中进行占卜。如卜得宜婚吉兆,男方遣媒人返回,通知女方。如果女方再无意见,则婚事议定,俗称小定,即现今所说的订婚。在家庙中进行占卜,表示男女婚姻大事,不仅要由父母决定,还要征得祖先的同意,因为这是事关男方传宗接代的大事。男方遣媒人行纳吉礼时,所执礼物还是雁。纳吉之礼,后世变为小聘,即男方向女方送少量的礼物,如衣服、首饰之类。接着就是行纳征礼。纳征又称纳币,即正式下聘礼,俗称放大定。征者,成也。纳征就是送大礼而成婚。行完纳征礼,意味着男女双方缔婚最后完成,可以互相走访相见,所谓“非受币,不交不亲”。纳征是男女成婚的关键。男家择吉日良辰,由男子的兄长、媒人等去女家送聘金及各类聘物;女家鸣鞭炮欢迎,敬烟,献茶,送面巾擦脸,对聘金聘物只收取一部分,并以十二件礼物作为还礼。中午,男女双方各设宴招待亲友,正式宣布订婚告成。

送彩礼是显示男女双方门第高低、官职大小、贵贱贫富的时候,男方送的彩礼越多,显得越高贵,女家也倍感光彩。历朝聘礼的构成各有特点:周朝是玉帛俪皮,战国时开始使用金钱;汉朝以黄金为主,其他实物是附属;魏晋南北朝多用兽皮,到了隋唐两朝,聘礼物品繁多,金银珠宝,绸缎布匹,衣饰被褥,都可成为聘礼。进入宋代,富贵人家置办聘礼,除一般物品外,流行给女方定做一些纯金首饰,常见的是金钏、金锭、金幢坠,号称“三金”。经济稍差一点则用白银打制,也有银制镶金的。明清时期,打制金银首饰更加普遍,手镯、耳环、耳坠、戒指最为流行。普通百姓之家,置办不起成套饰物,至少要准备一两件银饰。聘礼通常在迎娶前一百天或两个月给女家送去。具体日期由男女两家协商确定。送聘礼时还要正式通知女家娶亲的吉期,又叫“通信过礼”。

满族先世女真人多是指腹为婚,由家长决定。其俗重信义,订婚多年之后虽贵贱殊隔决不毁约。订婚时,由婿之父率领其子及亲属,带丰厚的酒馔和精美的器皿到女家。将自带的酒肉摆在案上,在与女方父母及亲属见过面以后,进行宴请。用餐之后,请女家父母及亲属等坐在炕上,婿父率领家人及同来的亲属拜于地下。拜后,奉上所带的礼物,俗称男下女,又称拜门。婚前行纳币礼,即给女家送聘礼。官宦富贵之家,送马百匹,少则十匹,陈列于女父之前。女父选好的留下,次的则退回,留的越多,越是婿家的光荣。女家收到聘礼之后要行回报礼。回报的多少根据婿家所送之礼的多少决定,女家回报时,婿要亲迎。

早期的满族人承袭女真旧俗,满族人的男女婚嫁完全是被包办的。清初,八旗子女的婚姻完全由各旗诸首领决定。天聪九年(1635年),皇太极谕:凡是八旗官员的婚姻皆由所管贝勒决定。一般平民的婚姻要由牛录章京决定,违者要受罚。其后,在满洲贵族中又盛行太后“指婚”制。《清稗类钞》载:“近支王、贝勒、贝子、公及外戚之子女既及岁者,开具姓氏年龄进呈,即由太后指配与满洲、蒙古、汉军之贵族联姻,指定后,明发懿旨,以某女婚某王,或某某,名曰指婚,满语又谓之拴婚。”八旗子女的婚姻,“听上选配”,其实也是“拴婚”。拴婚制度是满族前期家长制奴隶制的体现。满族入关以后,随着家长制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转化,拴婚制逐渐仅有形式,婚姻主要由父母之命决定。但在结婚时,必须报所管牛录章京,在结婚的“通书”(即结婚证书)上要注明是属于哪一个佐领。这一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末。

受汉族礼俗影响,满族后来也多按“六礼”行嫁娶,但仍保留许多本民族古老习俗。男家择门第相当人家,求媒人通聘,媒人先后去三次,每次带一瓶酒为礼物。故俗语云:“成不成,酒三瓶。”

女家如答应议婚,则由男家主妇亲自去问名、看相貌。姑娘出来给装一袋烟,俗称装烟礼。如相看满意,则送给姑娘钗钏之类的首饰为定礼,称为小定。或由主妇把首饰插在姑娘的头上,称为插戴礼。在小定之后,男家之父率子及亲朋至女家叩拜求婚。女家及其亲属受而不辞。拜毕,正式提出求婚。女家应允,则婚事确定。因是正式订婚,故称为大定。这是从金代女真人“拜门礼”一直沿袭下来的古俗。在订婚之后男家要择吉日去女家送聘礼,俗称下茶。入关前,聘礼中必有鞍马、甲胄,体现满族射猎尚武的风俗。入关后,聘礼多是猪、羊、酒、帛、首饰之类。聘礼放在铺有红毯的高桌上,抬送女家,陈列于祖先案前。两亲翁并跪,斟酒互递蘸祭,称为换盅。女家设宴款待,男家赠银,跳神庆贺。

蒙古族下聘礼多是马、牛、羊、首饰等,以多为贵。一旦聘成,女家要设许婚筵。在筵席中必有“不兀勒札儿”,即羊的颈喉骨,寓意为“好马一鞭,好汉一言”,今生今世决不反悔。之后男女双方论定婚期,再请喇嘛念经,火神问卦,最后确定。

下聘礼是迎娶的前奏曲,按“六礼”的程序接着就是请期,即男方派人去女方家请其选定成婚的日期。其实,男方早已卜得吉期,并已决定。请期只是谦辞,表示不敢自专,所以后世又称为“告期”。

三、锣鼓喧天迎新娘

迎新娘在“六礼”中称作亲迎。是新郎亲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礼仪。早在商周之际就已经有了隆重的迎亲之礼。《诗经·大雅·大明》记载:“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译成今文:文王筹备婚礼喜洋洋,大商有位好姑娘。这位姑娘真美丽,宛如天仙一个样。占卜婚姻很吉祥,文王亲迎渭水旁。以舟船连成渡河之桥,婚礼隆重显荣光。周文王成婚亲迎新娘于渭水之滨,连接舟船成桥,场面隆重盛大,成为后世迎亲礼的楷模。中国古代的婚礼是在黄昏举行,故“婚”字作“昏”,“以昏为期”。古人认为夫为阳,妻为阴;昼为阳,夜为阴;赤为阳,黑为阴。所以婚礼是在昼夜相交的黄昏之时举行。西周、春秋时期,新郎去迎亲时,戴爵弁(赤黑色的帽子)、裳(浅红色的围裙)、缁衣(黑色上衣)。随从者皆穿黑衣,乘墨车,从车两乘。从者提灯照路引车而行。古人娶亲不贺,“娶妇之家三日不举乐”,“嫁女之家三日不熄烛”,都没有大欢喜的气氛。学者认为,这实际上是上古抢婚的遗风。父系氏族公社时代,有剽掠妇女为妻之俗,因其剽掠必在昏夜,以乘女家不备。抢他家女子者,不便张扬,被抢之家失去姑娘又何乐之有?故而没有大喜大庆的气氛。从唐代开始,婚礼多在早晨举行,取其蒸蒸日上的吉祥含义。崇尚黑色的习俗也逐渐被崇尚红色的习俗所替代,新郎的服饰和车轿及随行的迎亲队伍,都以红色为主要色调,呈现出一派火红喜庆的气氛。

迎亲是向社会宣扬炫耀的大喜事,因此迎亲的队伍往往十分壮观,富贵人家华车、骏马、彩轿、鼓乐一应俱全,随行人员多达数十人、百余人。汉唐时期,迎亲多是用轩车或轺车,宋代以后流行用花轿。花轿分四人抬、八人抬两种,又有龙轿、凤轿之分。轿身红幔翠盖,上面插龙凤呈祥,四角挂着丝穗。有钱人家娶亲为五乘轿,其中花轿三乘,娶亲去的路上女迎亲者坐一乘,其余两乘由压轿男童坐;迎亲回来时新娘、迎亲者、送亲者各坐一乘。另有两乘蓝轿,用蓝呢子围盖,上面插铜顶,由新郎、伴郎各坐一乘。小户人家一般多是两乘四抬轿。山西、陕北地区的农村,还有骑驴迎亲的风俗,皆因人因地而异。清代北京的迎亲队伍,前面高举开道的“肃静”“回避”大字木牌、龙虎旗、金瓜、斧钺、伞盖和提灯,后面是喇叭、唢呐、锣鼓齐鸣的鼓乐队,新郎头戴两翅官帽,身穿大红礼服,或骑马或坐轿。因为婚姻是人生大事,虽然有些举措逾礼,官府一般也不追究。迎亲的轿子要由父母双全的小童压轿,寓意新婚夫妇和合到老,早生贵子。迎亲的轿子来到女家,女家并不马上出来迎接,而是将院门关紧,俗称“拦门”。新郎上前叫门,从岳父、岳母、小舅子一直叫到新娘,哀求开门。门内则提出种种条件,直到新郎全都答应才开门放进,显然这是远古时代族外走访婚的遗俗。新郎和陪傧进门后,送上礼物,女家设宴款待之后,新娘穿霞帔、戴凤冠,盖大红方巾,由送亲太太搀扶上轿,或由哥哥舅舅背抱上轿。女儿出嫁时,要在炕上脱去脚上的旧鞋,进了轿再换新鞋,无论如何脚不能落地沾土,土是生财之宝,带走娘家的土就是破了娘家的财。离别时要大声哭叫,叫做“哭嫁”。民谚说:“新娘哭,婆家富。”新娘哭得越响,婆家越发财。许多少数民族婚礼中都有哭嫁风俗,还有声情并茂的哭嫁歌。姑娘出门时的哭,主要是对娘家的留恋,有的也可能是对包办婚姻的怨恨,但这古老风俗的源头则是远古时代的抢婚。

娶亲的归途,不能走来时路,要走大回环。晋中风俗,依据村落位置,有玄武(北)入,朱雀(南)出;或白虎(西)入,青龙(东)出的说法。途中遇见庙、井、祠、坟、巨石、大树等要把娶亲的轿子用随带红毡或红布遮起来,为的是辟邪。

满族的迎亲风俗颇具民族特色。迎亲仪式在天未亮时开始。至吉时,新郎骑马率迎亲轿车及迎亲客去女家迎娶。轿挂红绿绸,导以灯笼、喇叭,一路吹奏。新娘在婚礼的前一天要离开家,由送亲婆陪同,亲哥哥护送,到预先选好的某家住宿,俗称打下处。第二天,根据约定的时间,新娘再登轿出发在五更天时与新郎率领的迎亲车在途中相遇,新娘换好盛装,其兄将她抱送到迎亲车上,俗称插车礼。插车礼反映了满族的先祖们在远距离的部落间通婚,长途跋涉送亲的情况。路途遥远,所以途中需要打下处。一路风险重重,由亲哥哥护送最可靠。“插车”表示已亲手将姑娘安全送交了男家。

蒙古族的迎娶风俗具有浓郁的游牧民族的特点。迎娶之日,新郎骑着披彩的马,穿马褂、皮靴,戴缨帽,束腰带,背弓箭,带迎亲队伍去女家迎亲。到女家后,新郎要向岳父母跪拜进献哈达,表示礼敬。女家请喇嘛念经,表示郑重神圣,并设全羊筵席,招待女婿与宾客。在宴会上,男方的代表要与女方的嫂子对歌,叫做“求名问属”,使宴会气氛更加热烈。宴后新郎当晚住在女家。第二天一早,新娘穿红衣盛装,以红布蒙头,由伯叔或哥哥抱上马背,骑马绕帐篷三周,然后在乐队的前导下,由女傧陪同前往男家。与汉族文质彬彬的迎亲、送亲队伍不同,草原上的蒙古族迎亲、送亲的亲友,在途中要尽情催马奔驰,互相以抢帽为嬉。女方的亲友要千方百计地把帽子扔在地上,迫使新郎下马去拣,以便延缓行进的速度;男方的亲友则要尽力保护,一路上马奔人喊,有强烈的草原婚礼的气息。

四、欢天喜地拜花堂

拜花堂又称为“拜天地”,它是婚礼中最重要的部分,场面热烈。明清至民国时期民间婚礼程序一般是:

1.落轿驱邪

当娶亲队伍来到男方大门时,鞭炮、鼓乐齐鸣。男方将女方送客引领到另外院落款待,同时男方点火把轿的四周烘烤一遍,叫做“烘轿”,是将一路上带来的邪气驱走。再撒谷、豆和草节,用以比“三煞”(乌鸦、青牛、青羊三神),三煞忙于吃食,就不会来危害喜事。新郎拉弓搭箭象征性地向花轿连射三次,称为射煞,驱赶妖魔鬼怪。这一古老的习俗从宋代以后比较流行,代代相因。

2.踏袋跨鞍

驱邪之后,新娘则由属水命、金命的伴娘(从嫂、姐中挑选)为其搭上红盖头搀扶下轿。从轿下一直到院内铺红毡,毡上置青布袋。新娘在伴娘的搀扶下缓缓迈步前行,有专人将脚下的青布袋前后传递接铺。踏红毡是象征着步步走红运;“袋”与“代”谐音,踏互相传递的布袋是喻含着传宗接代。踏毡传代的风俗唐宋以来很是盛行。白居易《和春深二十首》其一云:“何处春深好,春深嫁女家……青衣传毡褥,锦绣一条斜。”宋代《南村辍耕录》记载娶亲之仪:“传席以入,不令履地。”清人笔记《不下带编》记载:“今杭俗用米袋承毡,名曰‘传袋’,又曰‘袋袋相传’。以袋隐代。”这一古老的风俗之所以历代盛行,是因为人们把传宗接代看成是婚姻的第一大事。新娘进大门时还要跨过一马鞍和火盆,“鞍”与“安”谐音,象征今后的岁月平平安安;跨火盆象征以后的日子越过越红火。

3.拜堂成亲

新人登堂之后举行拜堂仪式。拜堂又称为拜天地,是男女结成夫妻得到天地、祖宗、父母认可的大礼。身穿吉服的新郎新娘在赞礼人的高赞声中如仪行礼: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天地是万物之始,天地合而万物生;男女结为夫妻是“天地作合”,所以要首拜天地之神。百善孝为先,新郎是父母所生所养,恩重如山,在结婚大礼上拜父母是一种报恩、示孝的表示。新娘拜公婆是表示从即时起视夫之父母为己之父母,成为这个家庭中的一员。男女结为夫妻,合为一体,一生中恩爱互敬,贫富荣辱与共,所以也要互拜。

维吾尔族的结婚仪式分两天进行。第一天举行迎娶仪式。新郎在伴郎的陪同下,一路打着手鼓、吹着唢呐,用马车到女家举行迎娶仪式。仪式之前,新娘由伴娘陪同在亲友家嬉戏,新郎在伴郎和亲友的陪同下被安排在另一处,新娘新郎不能见面。由女家举行婚宴,上午宴请男方宾客,下午宴请女方宾客。宴后,举行仪式,客人们分男女两排站立,由阿訇主持,先诵《古兰经》,然后阿訇询问新郎新娘是否愿意结合,得到同意的回答后,阿訇将手中的馕蘸上盐,分成两块分别送给新郎新娘吃,表示白头到老,永不分离。此时,亲友们齐声赞美他们的婚姻美满。傍晚,迎亲的队伍带着新娘一路吹打回到新郎的家中,男方的家门点燃一堆“神火”,以驱鬼避邪。新娘下车后,有人从火堆中勾出一点火,在新娘头上绕三圈,新娘为客人分发食品,然后绕火堆一圈,进入新房。

蒙古族的结婚仪俗叫做“拜灶”。迎亲队伍回到男方家后,院中已经放好了一张方桌,桌旁生起了一盆火,桌上放着弓箭、羊骨等。首先由喇嘛念经,新郎新娘拿着羊骨跪拜天地、拜火神、拜佛像,或向羊跪拜。羊是蒙古族的主要食物,拜羊就相当于汉族拜谷神,是一种感恩德求赏赐之心。接着由新郎的嫂子为新娘梳头,祝愿白头到老。之后新娘去拜见公婆,再拜见亲友。礼毕,开始婚宴。蒙古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婚礼从始至终都要有专门请来的歌手唱赞礼歌,在不同的婚礼程序中唱不同内容的歌,如《劝嫁歌》《迎亲歌》《宴歌》《献茶歌》《祝酒歌》等等。在结婚仪式上唱《祝愿歌》:举起酒杯向天致意,为主人的良辰,我拉起马头琴,唱起喜庆的婚礼歌。十方宾客坐满席,祝贺主人新婚大吉……

4.入洞房

夫妻互拜之后,新郎新娘牵彩缎同心结在赞礼声中由众人拥入洞房。新郎新娘的婚房为什么称为洞房呢?传说秦始皇时,有一个叫三姑的宫女,不甘惨受蹂躏逃到深山中,在山洞里和一个名叫沈博的避难书生结为夫妻,他们互敬互爱,虽然生活十分艰苦,却很快乐幸福。后来人们就把这快乐幸福的山洞之房代称新婚夫妇的婚房。但据学者考证,洞房之始乃是源于远古族外婚时代性伙伴在山洞中的野合。不管孰是孰非,总之洞房是新婚夫妇的爱巢,又是传宗接代的圣地,所以人们对它情有独钟,非常重视。在新郎新娘进入洞房之前,要将新房进行周详的布置。古人把红色或红字,视为吉祥的象征,因此洞房的布置以红色为主色调。婚床红纱帐,桌上红花烛,门楣上挂饰红“蝙蝠”,象征着幸福美满。门框上贴上充满喜气祝福的红对联。如:“喜结连理”“百年好合”“白头偕老”等。墙上和窗上张贴由两个喜字相连而成的大红双喜字,寓意着夫妻双双喜相随。婚床由全福人精心铺设,花簇锦绣。床头放一个竹丝编的双人红漆枕头,寓意夫妻同床共枕,恩爱如胶似漆,同心协力,白头偕老。全福人边铺床边唱铺床歌:“被边压被边,生个儿子当大官。”之后将大枣、花生、栗子等撒在寝帐内,边撒边唱:“一把栗子一把枣,小的跟着大的跑。”利用谐音祝愿新娘早(枣)生子、早立子(栗子),花生就是插花生,生男又生女,儿女双全。

5.揭盖头

新娘头上都蒙着一块别致的大红绸称为红盖头。盖头据说是由唐代的帷帽转变而来。唐代已有新娘蒙盖头的习俗。据《通典》记载,唐代时新娘的盖头是由新郎揭开。宋代亦然。元代以后更加流行。笔者认为盖头本是源于中亚妇女的面纱。唐代时西域文化大量传入中原,西域妇女的面纱被唐人接受而渐成女人婚礼时的盖头。元代蒙古统治者为了加强对中原汉人的统治,将中亚西域各族大量迁入中原,称为色目人。蒙古人和色目人是统治民族,统治汉人和南人。随着色目人的迁入,其妇女蒙面的习俗也带到中原。居于统治地位的民族,其风俗是最能影响被统治民族的,所以中原女子在元代以后结婚蒙面纱的风俗更加盛行。直至今日,中亚各国和中国新疆的乌孜别克、哈萨克、维吾尔等民族的姑娘仍然保留婚礼蒙盖头的风俗。维吾尔族婚礼的揭盖头仪式:女方客人在左排列,男方客人在右排列,大家一起作“都瓦”(祈祷)。之后由男方一位客人出其不意地把新娘头上的盖头揭下,大家开始歌舞,为新婚夫妇祝福,与新人共享欢乐。王洛宾根据一首乌孜别克族民歌《卡拉卡西乌开姆》改编的歌曲《掀起你的盖头来》,歌词为“掀起你的盖头来,让我看看你的眉,你的眉毛细又长呀,好像那树梢弯月亮。掀起你的盖头来,让我看看你的眼,你的眼睛明又亮呀,好像那水波一模样……”乌孜别克等民族姑娘蒙盖头的风俗与中原各地新娘蒙盖头的风俗是一脉相承的。

盖头的作用主要是遮羞,同时对外也增加了神秘感。由于古代婚嫁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新郎新娘都没有见过对方,彼此心里都充满了期待。因此揭盖头则成为夫妻双方第一次见面的机会。入洞房后新郎便急不可待地用玉如意或秤杆将新娘的盖头揭开,并且看得十分仔细,连续揭三次,一看唇,二看齿,三看眉。用秤杆或玉如意揭盖头,寓意称心如意。其实揭开盖头一看,可谓是悲喜两重天。如果新郎魁梧英俊,貌似潘安;新娘亭亭玉立,美如貂蝉,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皆大欢喜,飘飘欲仙。如果新郎如同身材五短的武大郎,或新娘貌似黑夜叉的嫫母,那真就是多少期待瞬间灭,身心坠入地狱间。更可怕的是偷梁换柱。《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本来是被告知和林黛玉结婚,拜完天地后,兴高采烈地揭开盖头一看,却是薛宝钗,顿时更加痴呆。林黛玉知道贾宝玉和薛宝钗结婚,悲愤死去。真可谓是:秤杆不称心,如意非如意。一块盖头下,多少血泪剧!

6.坐帐撒帐

揭开盖头以后,新郎新娘并肩坐在床上,称为坐帐。新郎将自己的左衣襟压在新娘的右衣襟上,表示男人要压倒女人,高女人一头。这时亲朋好友把大枣、花生、栗子等喜果撒向新娘的怀中,撒向婚床上,撒向洞房的各个角落,边撒边唱祝福歌,祝福新郎新娘儿女双全、子孙满堂。撒帐的风俗始于汉代。据《戊辰杂抄》记载,汉武帝娶李夫人的时候,要宫人撒五色同心花果,他和李夫人用衣襟接着,接到的越多,预示得子越多。

7.合卺结发

坐帐、撒帐之后,新郎新娘行合卺礼。卺,多籽味苦,俗称苦葫芦。将一个葫芦分割成的两个瓢,内装酒,以线连柄,夫妻对饮,表示夫妻一体,同甘共苦,多子多孙。西周时期的婚礼中,即有“同牢”“合卺”之俗。同牢即是夫妻在入洞房之后,同吃一牲之肉,同饮合卺之酒。宋代以后以杯代卺,将两杯用彩线相连,互相交换对饮,称为交杯酒。饮毕,掷杯于地,若是一仰一合,象征阴阳调谐,大吉大利。行合卺礼后,新郎新娘并坐,将新郎的左侧之发与新娘的右侧之发连接在一起,称为结发,又称为合髻,表示夫妻永不分离。结发本是指人15岁后由少年进入青年时期,后来变成结婚的礼仪。《古诗源》载汉代苏武诗:“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这说明汉代已有结发为夫妻之俗。夫妻同牢的风俗,在历代各地的婚礼中也都以不同的形式传承。旧时北京的婚俗,新郎新妇在洞房中吃“子孙饺子”和长寿面。饺子由女家包好带来,长寿面由男家准备。饺子要故意不煮熟,新娘在吃饺子时,一群小孩在窗外大声问:“生不生啊?”新娘要连声说:“生,生啊!”这叫“讨口彩”,是多生孩子的吉兆。潮州婚俗,新郎新娘入洞房后是吃糯米汤圆,叫做“结房圆”。伴娘一边看着他们吃,一边念叨:“夫妻同饮福圆汤,同心同腹同肝肠。夫妻食到二百岁,双双偕老坐福堂。”

8.闹洞房

在结婚的礼仪中,最热闹的是闹洞房。在新婚的夜晚,参加婚礼的人不分辈分,都可尽情地取笑打闹新郎新娘,以增添喜庆的气氛。闹洞房从一开始便掺和了许多越轨的行为,民间有“三天无大小”之说。来宾贺客可以不讲礼法,对新郎新娘恣意戏谑取乐,进行一场新房中的嬉闹。宾客们的言语、动作不论怎么过分,新郎新娘都必须忍耐,不得恼怒。西周和春秋时期,婚礼淳朴、肃穆。孔子在《礼记·曾子问》中描述当时的嫁娶情景时说:“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这反映了先秦婚礼的淳朴习尚,没有喧嚷纷闹的场面。入汉以后,社会经济有了长足的发展,人们不再满足古板而沉闷的旧式婚礼,不再固守“三日不举乐”的古训,开始大操大办,使婚礼蒙上世俗的喜庆色彩,闹洞房的风气随之而生。汉末仲长统的《昌言》中记载:“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新族之间,污风诡俗,生淫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之也。”《风俗通义》记载,汝南人杜士娶妇,闹洞房的人把他捆绑起来吊打而致死。家人上告,官府判决说,这是婚庆酒后嬉闹至死,本无贼害之心,罪不至死。可知,闹洞房从其出现伊始,过分的言行就被视为一种陋俗恶习。

关于闹洞房习俗的来历,民间传说是源于驱邪避灾。相传,很早以前紫微星一日下凡,在路上遇到一个披麻戴孝的女鬼,尾随在一伙迎亲队伍之后,他看出这是魔鬼在伺机作恶,于是就跟踪到新郎家,只见那女鬼已先到了,并躲进洞房。当新郎、新娘拜完天地要进入洞房时,紫微星守着门不让进,说里面藏着魔鬼。众人请他指点除魔办法,他建议道:“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势众,魔鬼就不敢行凶作恶了。”于是,新郎请客人们在洞房里嬉戏说笑,用笑声驱走邪鬼;果然,到了五更时分,魔鬼终于逃走了,于是留下了闹洞房习俗。民俗本是始于民间,民间传说虽然荒诞不经,但世代相传,它也就成了民俗得以传沿的精神支柱,所以闹洞房的风俗至今而盛行不绝。一对新婚夫妇的圆满婚礼,在亲朋好友嬉戏欢闹中落下帷幕。

中国传统婚俗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在数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体系。这套体系涉及中国人婚姻的方方面面,同时也反映了中华民族的深层文化心理。如何正确认识和评价中国传统婚俗?有人说:中国传统婚俗是民族文化中的一支“奇葩”,这样笼统的评价值得商榷。同一切传统文化一样,传统婚俗也是集精华与糟粕于一体的文化载体。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中国古代婚俗所表现的并不是什么男欢女爱的爱情交响乐,而是一曲曲血泪交融的悲歌。传统婚俗从本质上而言,是以传宗接代、繁衍宗族为目的,以金钱权势交易为手段,以父母之命、属相八字为定夺的两性结合。《礼记·昏义》说:“婚姻者,合两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在这种婚姻里,结婚的男女双方,非但不是主角,甚至连配角都不是,只是父母用来繁衍后代的工具。婚姻不是男女当事人的爱情,而是两个家族权势或金钱的交易。所谓的“门当户对”“纳吉”“纳征”即是婚姻交易的条件和价码。清代大学者赵翼对古代的婚姻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凡婚嫁无不以财币为事,争多竞少,恬不为怪。”男女婚姻的最后决定权,不是婚姻的当事人,而是父母之命和天命——男女双方的属相和生辰八字。父母是天命的采纳者和执行者。直到今天,这些糟粕仍然死而不僵,还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的程度上影响当代的婚姻风俗。如果不能正确认识,坚决剔除腐朽的旧婚俗,就不能建立健康完美的新婚俗。

传统婚俗中所体现的尚和谐、重人伦、追求美好未来的内涵则是不容忽视的精华。婚姻中男女双方之家循礼成亲,结两姓之好,是建立两个家族之间的和谐;婚礼中,遍请亲友邻里,是增强与社会的和谐;夫妻一拜天地,追求的是天人和谐;二拜高堂,体现的是新婚夫妇与父母等长辈的家庭和谐;夫妻对拜体现的是夫妻和谐。新娘下轿,脚踏红毡布袋、跨火盆、越马鞍,洞房中撒帐、新婚夫妻喝交杯酒、结发、坐福等仪礼,都是对多子多孙、人丁兴旺、夫妻恩爱、永结同心等美好未来的追求。时至今日,这些内蕴吉祥,形式欢乐的美好婚俗,仍然是值得发扬光大的。传统婚俗的古朴内涵,大红花轿、凤冠霞帔、状元袍服的喜庆,锣鼓喧天迎亲队伍的欢乐,拜天地、喝交杯酒的真情……也正在成为当代青年人婚礼的新时尚。一些外国的青年人,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在大宅院里举行中式婚礼,体验中国风情。古老的中国婚俗,在新的时代又焕发出新的生命力。

原典选读

《仪礼·士昏礼》节选

《仪礼·士昏礼》记述周代士娶妻成婚的礼节仪式。士昏礼有六项内容,也叫作“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三千年间,为历代沿袭,遂成风俗。

昏礼:

下达,纳采用雁。主人筵于户西,西上,右几。使者玄端至。摈者出请事,入告。主人如宾服,迎于门外,再拜,宾不答拜,揖入。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以宾升西面,宾升西阶,当阿,东面致命。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授于楹间,南面。宾降,出。主人降,授老雁。

摈者出请。宾执雁,请问名,主人许。宾入,授,如初礼。

摈者出请,宾告事毕。入告,出请醴宾。宾礼辞,许。主人彻几,改筵,东上……出。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纳吉用雁,如纳采礼。

纳征:玄束帛,俪皮。如纳吉礼。

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

期初昏,陈三鼎于寝门外东方,北面,北上。其实特豚,合升,去蹄。举肺脊二、祭肺二、鱼十有四、腊一,肫髀不升。皆饪。设扃鼏。设洗于阼阶东南,馔于房中……

主人爵弁,裳缁袘。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妇车亦如之,有裧。至于门外。主人筵于户西,西上,右几。女次,纯衣袇,立于房中,南面。姆笄宵衣,在其右。女从者毕袗玄,笄,被黼,在其后。主人玄端迎于门外,西面再拜,宾东面答拜。主人揖入,宾执雁从。至于庙门,揖入。三揖,至于阶。三让,主人升,西面。宾升,北面,奠雁,再拜稽首,降,出。妇从,降自西阶。主人不降送。婿御妇车,授绥,姆辞不受。妇乘以几,姆加景,乃驱。御者代。婿乘其车,先俟于门外。

妇至,主人揖妇以入。及寝门,揖入,升自西阶,媵布席于奥。

夫人于室即席,妇尊西,南面。媵御沃盥交。……御布对席,赞启会,却于敦南,对敦于北。赞告具,揖妇,即对筵,皆坐。皆祭,祭荐黍、稷、肺。赞尔黍,授肺脊,皆食以湆酱,皆祭举、食举也。三饭,卒食。赞洗爵,酌酳主人,主人拜受,赞户内北面答拜。酳妇亦如之,皆祭。赞以肝从,皆振祭。哜肝,皆实于菹豆。卒爵,皆拜。赞答拜,受爵,再酳如初,无从。三酳用卺,亦如之。赞洗爵,酌于户外尊,入户西,北面奠爵,拜,皆答拜。坐祭,卒爵,拜,皆答拜。兴。主人出,妇复位。乃彻于房中,如设于用室,尊否。主人说服于房,媵受;妇说服于室,御受。姆授巾。御衽于奥,媵衽良席在东,皆有枕,北止。主人入,亲说妇之缨。烛出。媵馂主人之余,御馂妇余,赞酌外尊酳之。媵侍于户外,呼则闻。

夙兴,妇沐浴,笄、宵衣以俟见。质明,赞见妇于舅姑…… osjztcnUrcqPhRl04S6zH7VCplz3txsrz5lwNLgSQgm5sxpc0sshStPJUT3U75n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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