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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走向初期国家的曙光

从神话到历史 神话时代 夏王朝

二里头时代的开始

二里岗遗址与夏王朝商王朝的关系

《史记》所记载的中国的最古王朝是夏王朝。传说“五帝”中最后一位帝王舜把王位禅让给治水有功的禹,禹开创了夏王朝。据《史记》记载,“五帝”都是以德治国的个人,而禹则是靠世袭继承了王权,前者与后者的记述大不相同。也许以司马迁的立场来看,王朝是指形成了继承王权的统治体制的阶段。

王朝顾名思义是确立了王权的阶段,为维持王权,就必须通过世袭保证政权的安泰。符合如上条件的夏王朝是否实际存在过,这个问题曾经受到清朝末期以来的疑古派的质疑,另外推进了现代历史学发展的欧美及日本历史学者也对此表示怀疑。

132 新石器时代终末期至商代的文化编年

其中的是非如同甲骨文证明了商王朝存在的事例一般,还有一些学者持否定观点,认为除了通过文字的存在来明证之外别无他法。

另外,战国时代的七雄争相主张自己的政权最具正统性,为此当时编年体史书中都记录有禹以及夏王朝的事迹。关于这个问题,相信在本系列第二卷《从城邦到中华》中,东京大学的平势隆郎教授将会进行详细的论述。

与五帝一起,禹及夏王朝的事迹在战国时代被大加利用,并被有意识地改写。因此对这些记载并不能完全相信。但是《尚书》及《诗经》中也记载着禹的事迹,与这些内容相同的记述也见于北京保利艺术博物馆收藏的“盨”的铭文之中。“盨”是属于西周中期的青铜器。春秋时代的“秦公簋”、“叔夷钟”以及“叔夷镈”的铭文中也可见到关于禹和夏王朝的记述。

如冈村秀典先生所述,在商朝以前的中原,曾经存在着名为夏王朝的政体,这应当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

问题是该政体是否达到了历史性划分所要求的王朝或者说是初期国家的阶段。关于这一点可以说从文献的角度来看属于无法判断的范畴。只有通过考古学的手法才能加以验证。

如果抛开历史记载,利用考古学的手法把商朝以前的文化按年代顺序加以排列的话,如图132所示,中原的文化期的变迁依次为:二里头文化、二里岗下层文化、二里岗上层文化和殷墟文化期。

这里所说的文化,是指考古学上极为普遍的编年单位,主要通过综合陶器的各器种的样式变化来表示。所谓殷墟文化期,顾名思义指的是河南省安阳市殷墟遗址存在时期的文化单位。相当于商朝的盘庚迁都之后,商朝最后的都城设于此地的时代。关于这个问题,下文将做进一步详述。

二里岗下层和二里岗上层是以河南省郑州市二里岗遗址的文化层为基准设定的。这个时期正好与郑州商城存在的时期相呼应。关于郑州商城下文还将进一步论述。该处遗址通常被推断为商朝最早的都城亳。

然而在《史记·殷本纪》中,以“殷”为王朝的称谓。而在甲骨文及金文中,通常记载为“商”。中国学界通常使用“商”,本书沿用日本学界的传统用法,使用“殷”的称谓

商朝由汤王建立,据说汤王的都城就是郑州商城。对此后文将做详述。既然如此,二里岗下层文化以后就相当于商王朝。并且二里岗下层文化之前的二里头文化的时期理应相当于夏王朝。然而一直以来这都是争论的焦点。

实际上,若要把考古学意义上的文化与夏王朝以及商王朝的世纪年代对应起来,将会是一项相当艰巨的工作。因此我们有必要先把二里头文化的编年问题以及关于二里头文化的相关学说加以整理之后,再来确定二里头文化的历史地位。

二里头文化承接着曾经存在于黄河中游地区的河南龙山文化的谱系,尤其与其中的王湾三期文化有着直接的关系。河南龙山文化也可以从陶器样式的内容,特别是从器种构成进行进一步的区域划分,具体说来,可分为图133所示的区域文化样式。

如图所示的区域划分一方面很可能显示着王湾三期这个时期内社会群体的居住范围。这些社会群体可从政治上进行划分,因为该时期正处于首领制社会的政治群体统合开始发展的阶段,即相当于共有着同样生活样式和信息的群体在政治上不断走向统合与重组的阶段。

133图根据中国国家博物馆董琦先生的观点绘制。在王湾三期文化覆盖的范围内,以嵩山为界,北侧和南侧的陶器样式也存在差异。

133 王湾三期的区域文化样式(据董琦2000)

嵩山南侧的陶器样式具有较浓厚的山东龙山文化的要素,同时也吸收了长江中游地区石家河文化的要素。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位于更东侧的河南龙山文化王油坊类型中之所以有着较强的山东龙山文化的要素,是因为在地理上文化领域相接的缘故,也是一种通常的状况。王油坊类型在这个意义上显示着河南龙山文化与山东龙山文化折中的文化样式,至于将它归于河南龙山文化还是山东龙山文化,多数情况都与学者的区域意识有关,并无太大意义。

如第五章所述,更有意义的倒不如说是山东龙山文化的样式上的扩散,或者说山东龙山文化的影响不仅在山东半岛,更扩散到了河南省东南部的淮河上游地区以及长江下游地区的上海附近。并且属于王湾三期文化的嵩山南侧与王油坊类型邻接,因此与山东地区一样有可能与长江下游地区有着交流和影响的关系。

134 二里头文化的文化样式(据董琦2000)

王湾三期文化的原型基本上是从当地的陶器样式变化而来,其中也引进了以山东龙山为起源的鬶、单耳杯、高柄豆(高柄高杯)等器种。早在新石器时代终末期,黄河中游地区就已开始积极引进玉器等来自其他区域的文化要素。这种善于吸取各种信息的特色,后来成为二里头文化以后所见的多种文化要素的源泉。

与上述现象相同,该时期形成了大范围的信息带即长城地带,并在长城地带及其邻接区域内出现的鬲与窑洞式住房的扩散。这些现象显示,在广阔的范围内,出现了物资及信息发生移动的时代趋势,或者说这是反映出社会进化阶段的现象。

135 二里头文化的陶器编年

东京大学的大贯静夫教授着眼于王湾三期文化向二里头文化转变阶段位于嵩山周围的遗址分布的变化。在王湾三期文化阶段,遗址在各河川流域内零散分布。而二里头文化期以后,洛阳周围的遗址分布变得密集,而且与王湾三期文化阶段相比,遗址分布呈现出以二里头遗址为中心,其周边等距分布大型聚落的形态。

也就是说,聚落间存在着中心聚落,卫星聚落分布其周围,逐渐形成规则的聚落间的网状分布。这说明在王湾三期文化阶段,聚落间的这种阶层关系比起山西省南部陶寺类型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而洛阳平原王湾三期的社会进化尚处于较迟缓的阶段。但是陶寺类型并未就此顺利维持其社会进化的步伐。二里头文化以后,洛阳平原的区域文化取而代之,社会进化呈现出不断的发展。

如上所述,在二里头文化阶段,以二里头遗址为中心,形成了向心式的聚落间网状分布。耐人寻味的是,二里头文化作为一种文化样式形成了广阔范围的区域圈。其具体划分是,此前的陶寺文化为东下冯类型,三里桥文化为南沙类型,王湾三期文化的嵩山南侧部分为下王岗类型。以别种文化为母胎,二里头文化圈形成了一个领域广阔的文化信息带。这并不一定表示以二里头遗址为顶点的政治性统一体的形成,但在该文化圈内共有着二里头文化这个共同的文化样式。关于二里头文化期社会统合的具体内容将在后文提及。

探寻二里头文化的渊源

在探讨二里头文化成立的问题时,备受瞩目的是河南省新密市的新砦遗址。二里头文化产生于属于河南龙山文化的王湾三期,这已成为学界的常识。但是,关于二里头文化是否直接产生自王湾三期,还存在不同的说法。

二里头文化的时期划分基本上可分为四期,问题在于二里头文化第一期与王湾三期文化的关系。例如驹泽大学的饭岛武次教授认为,二里头文化第一期与王湾三期文化终末期的煤山二期有着同样的陶器样式,因此可以把二里头文化第一期包含在龙山文化中来看待。但是他又认为前述新砦遗址有着联结王湾三期与二里头文化第一期的意义。

最早论及这种观点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赵芝荃先生。他认为从属于龙山文化的王湾三期开始,通过新砦,形成了二里头文化。其后,北京大学等考察队发掘了新砦遗址,并将之划定为新砦二期。因此根据新砦遗址的发掘中判明的层位关系等,也可确定王湾三期、新砦二期、二里头文化是一个连续变化的过程。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杜金鹏先生进而把新砦二期划为新砦文化,并将新砦文化看做是包含着二里头文化一期的阶段,变化的顺序应为王湾三期、新砦文化、再到二里头文化二期。

在这里涉及的是陶器型式的定义及其分期的问题,这属于专家们的专业领域,所以此处的论述只在于把握在发掘考察中得到证实的王湾三期、新砦文化期、二里头文化期的连续变化过程。总之,得以明确的是,在王湾三期与二里头文化之间,存在着一个名为新砦期的时期。并且新砦文化期包含着之前所说的二里头文化一期。

从新砦文化期的陶器样式上来看,也可见区域间的差异。即后来成为二里头文化中心的伊河、汝河地区(洛阳平原)与淮河上游地区的颍河、汝河流域的差异。

其中尤为重要的是,在位于颍河、汝河流域的新砦遗址发现了拥有三重环壕的城址。

该处城址的城垣存在于龙山文化终末期至新砦文化期,废弃于二里头文化早期。城垣北壁长924米,东壁南侧因遭破坏只剩下160米,西壁也只剩下470米,南侧被双洎河毁坏。城垣部分环绕的面积据推测达70万平方米。城垣周围建有壕沟,其外侧还有东西长达1500米的外壕。而在城址内部的西南部地势较高的部分还有内壕,其中心部分为东西宽50米,南北长14.5米的大型建筑物。

136 二里头文化与先商文化(据张立东1996)

在先于二里头文化的新砦文化期就有如此大型的聚落遗址存在于颍河、汝河流域,这说明当时该区域为当地的社会文化中心。而后名为二里头遗址的中心聚落则在伊河、洛河流域形成。过去只有二里头遗址这个中心聚落的成立受到瞩目,其实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在黄河中游地区,按陶寺遗址、新砦遗址、二里头遗址的顺序,大型中心聚落因时期不同而移动在不同的地点之间。

更进一步说的话,在此期间社会或政治的中心地并不安定,我们应当注意其中心地具有流动性的特征。并且新砦文化期的中心位于颍河、汝河流域的事实说明,这些河川处在淮河上游地区,所以当地通过淮河上游地区的河南龙山文化王油坊类型,与山东龙山文化的交流有着地理上的优势。由此可知,在新砦文化期以及二里头文化期,得以汲取了来自东方的文化要素,其中有着充分的原因。

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岗文化

二里头文化以鼎为主体,二里岗文化以鬲为主体

在二里头文化呈现社会发展的阶段,在其周边地区存在着陶器样式不同的其他文化类型。河北省北部至河南省南部一带,是继承着龙山文化后岗类型的(后岗二期文化)谱系的先商文化(下七垣文化);在二里头文化与先商文化的中间地带的辉河、卫河流域存在着辉卫文化;还有与二里头文化东侧邻接,位于渭河流域至山东半岛一带的岳石文化。

最早命名了先商文化的是北京大学的邹衡教授。邹衡教授把先商文化按区域细分为漳河型、辉卫型、南关外型。而邹衡教授的学生、北京大学的李伯谦又把其中漳河型与辉卫型合称为下七垣文化。后来,张立东先生把辉卫型改称为辉卫文化,把先商文化漳河型划为漳河型文化,以此把两者明确区分开来。在本书中,我把下七垣文化称为先商文化。以先商文化为基础,形成了后来二里岗文化。

相对于二里头文化以鼎为主要烹煮具的特色,二里岗文化则是以鬲为主要烹煮具。鼎是一种自新石器时代前期开始出现的足部为实心(充足)的三足器。而鬲如第七章所述,是自新石器时代后期开始出现的足部为空心(空足)的三足器。两者的出现时期和出现地点各不相同。以鬲为基本烹煮具的是先商文化,在先商文化扩散的过程中,二里岗文化以替代二里头文化分布区域的形式得以成立。也就是说,先商文化不断发达,其分布领域发生变化后形成了二里岗文化。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邹衡教授所说的以郑州为中心的南关外类型可以说是二里岗文化直接的前身。并且二里岗文化虽然直接承接着先商文化的谱系,但在另一方面,它同时也吸取着二里头文化及其邻接的岳石文化的要素而不断发展成形。而二里岗文化才是以二里岗下层、二里岗上层、殷墟文化期的顺序延续的陶器样式,是相当于商王朝时期的文化。这已成为一个公认的事实。

关于二里头文化与二里岗文化的接点,通过近年对河南省偃师商城的考察逐渐得到了确认。偃师商城是二里岗文化的遗址,但二里岗文化的中心城址则是郑州商城。

关于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相当于文献中哪一座都城,以往学者们持有的观点大致可分为三种:

第一种观点认为,偃师商城是在较郑州商城更早的阶段开始了建设,即商王朝初代帝王汤建立的都城西亳。

137 偃师商城与宫殿区

第二种观点认为,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是同时期存在的两座都城。郑州商城为西亳,偃师商城则是另一座都城太甲桐宫,这里很可能是同时期的副都。

第三种观点认为,偃师商城的建都年代是在比二里岗上层文化稍晚的时期,此处都城晚于郑州商城,早于安阳殷墟,应为盘庚迁都而建的亳殷。

近年在偃师商城发现了小城和大城,并确知小城较古,大城较新。在小城建成之后,利用小城的西壁和南壁和东壁的一部分加以扩建形成了大城。问题是小城与大城的创建年代。偃师商城从陶器型式来看可分为三期七段。第一段可看作是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后半段并行的时期。第七段相当于二里岗上层文化白家庄期。小城的创建时期应在第二段,相当于二里岗下层文化开始的时期。该时期不但已开始使用宫殿,而且城外已存在铸造青铜的遗迹。

大城以扩建小城的形式建成的时期是在第三段。即二里岗下层二期前半的阶段。宫殿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建和改建,在建成新宫殿的同时,宫殿北侧还设有石筑的水池,说明已有庭池的存在。在第五段的二里岗上层一期前半段,增建了三号宫殿以及五号宫殿。在第六段的二里岗上层一期后半段,宫殿被废弃。在第七段的二里岗上层二期(白家庄期),偃师商城走向终结。

这里再度浮现的问题是,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的关系。根据杜金鹏等学者的解释,在偃师商城第二段建筑了小城这个事实非常重要。

偃师商城第一段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第四期,二里头文化的原型与二里岗文化的原型是当时分别存在的两股政治势力。在偃师商城第一段的时期,郑州商城已经开始有人居住,即所谓二里岗文化下层文化初始的时期。如邹衡教授指出的那样,在二里头文化期,受到位于河北省南部的先商文化(下七垣文化)的影响,并不断吸收二里头文化及相邻的岳石文化的要素,这里曾存在名为南关外类型的文化。南关外类型又被称之为先商文化,是商王朝的前身的文化,它与二里头文化即被认为是夏王朝的势力处于相互对立的关系。

杜金鹏等学者认为值得注意的是,偃师商城被建在夏王朝的中心地二里头遗址附近,并且建设时期是在接近二里头文化四期的时期。

《史记·封禅书》中有“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间”的记述,如果夏朝的都城斟鄩是二里头遗址,商朝都城亳是偃师商城,周朝都城是洛阳城(成周)的话,其位置都在洛河附近。另外,《汉书·地理志》中,班固有如下注解:“偃师,尸乡,殷汤所都。”《书序》郑玄注有:“亳,今河南偃师县有汤亭。”由上述记载可知,商王朝初代汤王在灭亡夏朝后将都城亳建在了偃师附近。因此偃师商城的小城才是符合上述记载的都城西亳。

并且,在二里头文化期,商的基础是位于河北省南部的先商文化(下七垣文化),后来其政治领域扩张至郑州附近,形成了邹衡教授所说的南关外型文化。汤王以郑州为据点,攻陷了夏王朝的都城二里头遗址也就是文献中所说的斟鄩,然后把都城建在邻近的偃师商城,并将其命名为亳。而在同一时期,郑州商城作为商朝的王都而建成。也就是说,关于偃师商城和郑州商城,又出现了一种与前述第一至第三种观点不同的新解释。

这正是历史记述与以物质文化资料为对象的考古学解释有了一定程度的一致的阶段,也是正好相当于本卷“从神话到历史”这个题目的阶段。

夏王朝、商王朝的纪年

二里头文化是否达到王朝的阶段?

如第二章所述,中国已联合考古学、历史学、天文学、文物学等多种学科领域,为确定夏王朝、商王朝、周王朝三代的确切年代,组织了夏商周三代断代专题组,以国家工程的形式推进研究。

中国最古老的正史《史记》的“表”中,记载着纪年,其中最古的纪年相当于阳历公元前841年的共和元年以后。之前的年代没有确切记述。所以,例如商灭于周的准确年代就难以断定,对此以往有过多种学说。如董作宾的公元前1111年说,陈梦家的公元前1027年说,最近还有东京大学的平势隆郎先生主张的公元前1023年说。

关于商汤打败夏桀新建商王朝的纪年等事迹在《竹书纪年》中有如下记述:“汤灭夏,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如果这段记述可信的话,商的灭亡年代上溯496年即为商王朝的创建年代。依照前述学说,大致可知商朝的建立年代是在公元前1607年至1519年期间。

夏商周三代断代工程专题组的研究已能够对这些未知的年代提出一定的程度的假说。尤其是对甲骨文诞生以前的二里头文化及二里岗文化的年代,放射性碳素年代的测定近年采用一种名为AMS的方法,使测定精度得到飞跃性的提高,可以断定详细的年代。并且根据以往的放射性碳素年代和树木年轮年代学,已建立了校正放射性碳素年代的国际标准,据此确立了从概率上显示校正年代的方法。运用以AMS测定放射性碳素年代的校正值的方法来考证未知时期的实际年代,这是近年出现的学术动向。下面将对夏商周三代断代工程专题组提出的实际年代做一个简单的说明。

首先,关于周武王在牧野之战中打败商纣建立周王朝的纪年,在一件名为利簋、于1976年出土的青铜器的铭文中,与“克殷”的记载同时出现了关于木星的记载。根据《国语》中出现的克殷的木星的位置,从天文学的角度可知这是公元前1046年。而甲骨文出现是把都城迁至殷墟的武丁以后的事,这个问题将在后文加以说明。甲骨文中共有五次关于月食的记录。把这些记录与天文学的年代对应后可知,最后两次月食发生于公元前1189年与公元前1181年,这是祖庚治世时期的事。由此可以推算出武丁至商朝最后的纣王的年代大致为公元前1250年至公元前1046年。进而上溯商王朝成立的年代,据放射性碳素年代断代大约为公元前1600年。据《竹书纪年》记载:“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也就是说夏王朝统治时间共计471年,那么夏王朝的初始大约就是在公元前2070年。

138 夏商周三代断代工程

关于夏王朝开始的年代,因为夏王朝的统治时间尚无明确根据,在此无法论及。另一方面,关于用作年代定点的克殷的时间,如前所述东京大学的平势隆郎先生对夏商周三代断代工程专题组的学说进行了详细评判,并提出克殷时间应为公元前1023年的观点。在本丛书第二卷中将有详细论述,请读者参考。

我虽然不能确定以往学者们对克殷时间的各自观点孰是孰非,但要说大概的年代,看作是在公元前1050年前后应当没有问题。至于商朝的初始年代,从放射性碳素年代以及以克殷为起点的《竹书纪年》所记载的商王朝的存续年代来看,大致是在公元前1600年左右。关于以上年代观点以及根据放射性碳素年代而得出的考古学上的文化年代,通过图138所示年表可获得大致的了解。总之,如前文提到偃师商城与郑州商城的前后关系时指出的那样,偃师商城的小城部分创建于二里头文化四期后半以后,这里很可能是商汤灭夏桀之后,在夏朝都城斟鄩附近建立的都城亳。这个阶段正是考古学上的二里岗下层文化开始的时期,相当于历史年代上商王朝开始的时期。具体年代大约是在公元前1600年前后。

上文介绍了根据考古学上相对性的年代关系及文献史学、天文学、放射性碳素年代对纪年进行复原的情况,由此我们可以明确了解到,商王朝的前期阶段就是二里岗文化。

从西周时期的金文资料也可得知,在早于商王朝时期曾经存在过另一个名为夏的政体。而这另一个政体夏即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的事实从编年学的角度也大致得到了确认。那么就可以说,二里头文化即夏王朝,夏王朝确实曾经存在。

至此我不禁认为,探讨夏王朝是否实际存在的问题,在这里并无太大效用。问题在于,与其主张二里头文化相当于文献所记录的夏王朝,并强调该时期为初期王朝时期,不如对二里头文化是否达到了王朝所应有的社会进化水准的问题加以客观论证。更应该与在二里头文化以前的新石器社会中已显示出先进的阶层构造的陶寺文化、良渚文化以及山东龙山文化进行比较,以探讨二里头文化与这些文化的社会进化内容是否相同,以及是否达到了拥有更加发达的社会体制的阶段。

夏王朝的发展

二里头文化已开始有宫廷仪礼

我们已经知道,文献史料中所说的夏王朝,所指大致就是二里头文化。但是需要再三强调的是,即使夏王朝就是二里头文化,也并不等于说文献史料中所记载的有关夏王朝的内容就因此得到了证实,更不能说,由此就可以通过文献史料的内容来证明二里头文化是否完备了王朝应有的政治体制等问题。这种立论本身就不合道理。

因为用作论据的文献史料是以战国时代以后历史观为背景记述的。这与根据商王朝等甲骨文及金文资料等同时代文字资料来实证这段历史的方法大不一样。

139 二里头遗址的遗址分布

并且如夏商周三代断代工程专题组指出的那样,商王朝大约开始于公元前1600年,再根据《太平御览》第八十二卷中引用的《竹书纪年》的部分,夏朝自禹至桀共17代471年,由此可以把公元前2070年看做是夏朝建立的年代。并且今后也可能会展开关于夏王朝的开始相当于考古学文化中的河南龙山文化王湾三期的哪个阶段,或是否相当于新砦文化期等问题的讨论。但是,这些讨论应当不会超出预想的范围。因此我们不得不从考古学涉及的物质文化资料来判断其历史性质。

虽然名为夏王朝,但希望读者不要抱着所谓王朝拥有的文明化的印象来看待这个时期。因为这个王朝本身的实际状况还包裹在谜团之中。

二里头文化在考古学上分为一至四期。如前所述,在属于二里头文化一期的新砦文化期,二里头文化的中心地位于颍河、汝河流域。二里头文化期以后,聚落中心据点当属伊河、洛河流域最大的遗址二里头遗址,可以想见在该期中心聚落发生了转移。

在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的时期划分中,将哪个阶段进行历史划分,历史性的划分点应该放在哪个时期等问题,学者们持有各种不同的观点。

根据陶器样式来看,二里头文化二期与新砦文化期至二里头文化一期之间存在一个明确的时期划分点。因此我认为二里头文化二期是一个历史性的划分时期。也就是说在新砦文化期至二里头文化一期,颍河、汝河流域存在着新砦文化期的社会文化中心。与该时期相对的是,二里头文化二期以后,文化的中心移至伊河、洛河流域。该阶段的二里头遗址与二里头文化一期相比,遗址面积更加广阔,中心聚落的形态也得到了解明。更重要的是,二里头遗址在二里头文化二期建造了宫殿建筑。

二里头遗址东西最宽处为2400米,南北最长处为1900米,面积约为3平方公里。1999年在遗址东端发现了幅宽10米的壕沟。这处壕沟曾被认为是用于防御,后来经确认是用来取土的沟状遗存。这种用于大规模建筑的取土方式即始于二里头文化二期。

此前在二里头遗址发现了二里头文化三期的宫殿建筑遗址即一号宫殿基址和二号宫殿基址。在二号基址下方又于2001年新发现了一座大型建筑遗迹。这是二里头文化二期的宫殿基址,即三号宫殿基址。其南北长150米,东西宽50米,由廊庑围绕的北院、中院、南院三座庭院构成,主殿设于中院。中院和南院中有五座中型墓,并随葬有铜器、玉器、漆器、白陶器、原始青瓷等丰富的随葬品。

另外在三号宫殿基址的西侧还有一座属于同时期的五号宫殿基址。而且这些宫殿基址周边还建有规划整齐的道路网。可以说这里已经存在以道路进行区划的城市规划。

从宫殿区已得到整然规划这一点来看,也可得知二里头文化二期阶段是一个重要的划分时期。在二里头遗址,与上述宫殿区同时期的还有位于其北侧的祭坛,这里曾用于举行祭祀仪式。祭坛的外形通常是在直径五米以内的基坛上排列一重至两重圆形土垒。如Ⅵ区八号祭坛,基坛直径约8.5至9米,基坛中央有一个土垒,其外围有六个土垒,再外围又有十二个,共有两重土垒包围在外。这就是文献中所谓的“坛”。

另外,还发现了相当于文献中的“墠”的半地穴式建筑物,其形状呈平面长方形。在低浅的地穴内部,有用脚踏平的整齐的土层,另外还有烧土层。这里也是用于举行祭祀活动的场所。虽不知祭祀仪礼的具体内容,但可知祭祀空间已经被固定下来。另外宫殿区南侧有用于铸造的遗迹,是青铜器作坊的区域。因此可以说在这里与政治中心性质的空间一同存在的,还有祭祀空间以及专业化的工匠组织,形成了共存于平面范围内的城市空间。

沿着二里头文化三期的一号宫殿和二号宫殿周边的道路网,又新发现了城垣的遗迹。从环绕宫殿区的用于防御的城垣来看,它应相当于我们今天在北京紫禁城见到的内城即宫城。

城垣东西宽约300米,南北长达360至370米,整体呈长方形。从建有城垣这一点来看,二里头文化三期较二期在都市功能上有了更大的提高。从都市的特征来看,与后来的商朝建筑物大多以正北为轴建成的特征不同,二里头遗址的建筑物及道路网均以偏离磁北向西约5至10度的方位为基准建成。在二里头文化二期阶段就已存在这种可称为城市规划的基准,至二里头文化三期则已建有宫城,可见当时的城市空间更为发达。

140 二里头遗址宫殿区

141 二里头遗址的祭坛

在一号宫殿,南北长100米,东西宽108米的基坛上建有廊庑,中心轴上列有正门和殿堂,其间还有中庭。二号宫殿南北长73米,东西宽58米,与一号宫殿相比规模较小,位于一号宫殿东北150米处。其构造与一号宫殿大致相同,但位于南侧廊庑的主门与殿堂并不在一条中轴线上。

142 二里头遗址1号宫殿(左)与2号宫殿(右)

殿堂的北侧以及北侧的墙壁之间有一座大型墓葬。遗憾的是由于盗墓者的破坏,我们无法得知其随葬品的丰富程度。从发掘考察的结果来看,该处墓葬与二号宫殿时期相同。从墓葬的角度向主门望去,可知两者位于同一中轴线上。

林巳奈夫先生认为二号宫殿应为该处墓葬的附属设施,并认为这里是用于举行仪式的始祖庙。也就说把祖先祭祀与仪礼相结合的宫廷仪礼已经形成。

可以说这种宫廷仪礼正是当政者通过始祖庙行使其权力、以使这种权力得到正当化的一种方式。不得不认为这种仪礼的存在正可说明当时社会已处在接近王权的状态。

铜、盐的宝库中条山脉是关键

二里头遗址得到发展的三期以后,不单是二里头遗址,也是整个二里头文化进入社会蓬勃发展的阶段。前文提到二里头文化以伊河、洛河流域为中心分布着山西省南部的东下冯类型、渭河下游地区的南沙类型和嵩山南侧的下王岗类型。这些类型的陶器样式十分类似,但还未能确认它们是否是在政治上有着统一关系的社会群体。

陶器样式的统一并非必定显示着政治上的群体单位。也许将之看做一个共有着同样的生活样式及信息的区域更为妥当。即便在今天,仍存在许多语言样式相同却分属不同国家的区域,或者刚好相反,由多种多样的语言样式和生活样式构成的社会群体属于同一国家的情况也并不少见。也就是说,仅以生活样式的类似为依据来划分政治上的社会群体单位是困难的。

京都大学的秦小丽女士认为,同属于二里头文化的伊河、洛河流域的特征显著的伊洛系陶器值得注目,并对这类陶器如何流入周边区域,例如二里头文化东下冯类型的分布区域进行了研究。所谓伊洛系陶器流入,即表示假设以二里头遗址为中心居住的伊河、洛河流域的人们向相关区域的迁移为前提。

在与伊河、洛河流域邻接的中条山脉南麓,早已有伊洛系陶器的流入,但在二里头文化三期以后,流入的比率明显增加。在商王朝成立之后才建成城址的垣曲商城,伊洛系陶器多达84%。在位于先商文化辉卫型区域的河南省焦作市府城遗址也可见同样的情况。该处遗址始于二里头文化三期以后,但主要陶器为伊洛系陶器,而非辉卫型陶器。而且该处遗址在二里岗下层期曾经被用作商王朝的城郭。

根据前述假说,伊河、洛河流域居民的迁移或往来就可看作是一种政治上的联系。进而也可认为,二里头文化中伊河、洛河流域的直接统治领域在二里头文化三期越过黄河并扩散开来。也说明二里头文化期伊河、洛河流域居民的迁移地点在商王朝成立以后,对于作为征服者的商王朝来说,已形成作为军事据点的城郭。

另外,在作为龙山文化期的城址而广为人知的河南省辉县孟庄遗址,于二里头文化二期又在属于龙山文化的城址之上建筑了城垣,是一处罕见的属于二里头文化的城址。秦小丽女士的研究表明,孟庄遗址的城址在二里头文化三期的使用期间,是以伊洛系陶器为主。

在邹衡先生和张立东先生提出的先商文化辉卫型(辉卫文化)的分布范围之内,伊洛系陶器也显示出相当高的比重。并且二里头文化期只建造了少数城址,这说明当地有可能承担着二里头文化的前线基地式的职能。也就是说其政治领域的一时的扩张有可能对应着二里头遗址的扩大期。

直到最近,在河南省荥阳市大师姑遗址也发现了二里头文化后半期的城址。其城垣周围的环壕南北长620米,东西宽950米,是一座近似于长方形的城址。城垣筑造于二里头文化二期,并在二里头文化三期有过增建。大师姑遗址位于二里头文化所在的伊河、洛河流域东端,也可说是位于二里头文化的东端,可看做是一座发挥着二里头文化前线基地的作用的要塞。

143 伊洛系陶器的扩散(据秦小丽1998)

而在伊洛系陶器越过黄河向北扩展的现象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中条山脉的存在。中条山脉有着丰富的铜矿石和岩盐,所以有学者认为,是出于二里头文化对青铜原材料以及盐的原料的需求,二里头文化的社会范围才发生了扩展。也就是说很可能属于二里头文化的人们是为了寻求原料,才往来于伊河、洛河流域与中条山脉之间。这是依据哈佛大学张光直教授的观点发展而来的见解。持有这种见解的学者有澳大利亚的拉筹伯大学的刘莉女士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陈星灿先生。他们认为,可以把二里头遗址看做一个消费地,把面向消费地、承担着原材料供给地的区域间关系看作一种政治上的联系。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看法。

144 大师姑遗址

然而到了二里头文化四期,伊洛系陶器的动向开始急剧缩小。孟庄遗址的城址在此阶段停止了使用,伊洛系陶器所占比率也开始减少,先商文化辉卫型的陶器占据了主体。在此阶段,先商文化辉卫型及先商文化漳河型的分布范围变得明显,以伊洛系为主体的分布范围收缩至中条山脉以南的伊河、洛河流域。而其后的发展如谈及偃师商城的成立时所说的那样,承接着先商文化漳河型系统的商王朝走向成立。

青铜器的出现

二里头文化尤其注重酒器

如第七章所述,纯铜及青铜的铸造技术在新石器时代中期阶段以后扩散至以中国西北部为中心的黄河中下游地区。而后又逐渐在包括中国西北部、内蒙古中南部、辽西地区在内的长城地带生成了同一性的青铜器的特征。与之相反的是二里头文化的青铜器。其青铜器生产显现出截然不同的变化。在二里头文化一期,只发现了两件青铜刀的残片。真正的青铜器的出现时期应当始于二里头文化二期以后。二里头文化二期出现了刀、锥等工具以及青铜铃。

青铜器的兴起是在二里头文化三期。在此阶段,除了见于二里头文化二期的青铜刀之外,还有斧、凿等工具,装饰用具除青铜铃之外还有牌饰、圆形器、圆泡等,种类十分丰富。而且还出现了戈、钺以及镞等青铜武器。此外,还出现与长城地带的青铜器在形式上截然不同的青铜容器。

这些铜器即被称之为青铜彝器的礼器。如二里头文化三期的爵,这是一种用来饮酒的三足酒器。爵和铃与其他武器、工具及装饰用具不同,其铸型是由内模和外模构成的“复合范”,这是一种长城地带所没有的高度的铸造技术。并且爵为酒器,铃为乐器,两者都是用于礼乐的器具。如前所述,长城地带的青铜器是作为随身装饰用具及武器而发展而成,在此阶段尚未有用青铜制作祭祀及仪礼相关的用具的情况。由此可见,二里头文化的青铜器的特殊性及特色。而在二里头文化四期,除爵之外,开始出现斝、盉等酒器,继而鼎也开始用青铜铸造。二里头文化中青铜彝器日渐完备的同时,其中尤以酒器最受重视,原因是什么呢?

从随葬品可以看出身份秩序的阶层划分

要想弄清这个问题,必须着眼于墓葬的随葬品。在通过新石器时代的墓葬解读其阶层构造的时候,我们已注意到随葬品组成与墓圹大小的问题。在此也应以同样的观点对二里头的社会进行解读。但是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相当于二里头文化的王墓的大型墓葬。问题在于王墓是原本不存在还是存在却尚未明了。不论属于哪种情况,对二里头社会构造的评价将会大相径庭。所以目前先不触及这个问题,而是尝试从另外的角度进行探讨。

那么在青铜礼器出现的二里头文化三期之前,二里头文化一期、二期的情况又如何呢?因二里头文化一期的墓葬资料较少,只能以二里头文化二期为主体展开讨论。从其墓葬构造及随葬品来看,可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当时的阶层构造。至少从随葬品的组合来看,可划分为以下五个级别。

不存在随葬品,或只有极少量随葬品的墓葬为最下级。其次是随葬有鼎、罐、盆、豆(高杯)等基本日用品的等级。再上级为除上述日用品之外,或者是几乎没有日用陶器,而伴有爵、盉、鬶、觚等酒器。爵、盉、鬶为斟酒的用具,觚是类似酒杯的饮酒用具。这些墓葬与前两者相比而言,不但墓圹较大,还使用了木棺,并在棺内撒有朱砂。在更上一级的墓葬中,除上述酒器的组合之外,还伴有玉器及铜铃。如上所述,当时至少存在着五个级别的阶层差距。

上述五个级别且称为A、B、C、D、E级。并且酒器的有无在显示其阶层高低时有着重要的作用。如第五章所述,这种以拥有酒器来显示阶层高低及身份秩序的现象已见于山东的大汶口文化。

145 二里头文化的墓葬随葬陶器(1—8)与青铜器(9—14)的比较

在二里头文化的阶层秩序中,下位有鼎、罐、盆、豆等日用陶器,上位则有酒器。比起山东新石器时代后期的龙山文化,这种阶层秩序更接近于较早阶段的大汶口文化身份标志的分别。这也许是因为二里头文化所分布的区域原本是以王湾三期文化为母胎,而王湾三期文化又曾受到大汶口文化后期的影响。总之,这种身份秩序不曾见于同属黄河中游地区龙山文化的陶寺遗址,由此可以想见,二里头文化通过引进母胎源于其他区域的仪礼制度体系或宗教体系,从而实现了社会阶层的维持。

在另一方面,在陶寺遗址也可见到的阶层上位者拥有的铃,在二里头文化中以铜铃的形式保留下来,这或许是继承了当地的传统,或许是陶寺遗址所在的山西省南部地区即二里头文化东下冯类型也在同一社会组织及政体中发挥着应有的精神基底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到目前为止A级墓葬仅见于二里头遗址的事实有着重要的意义。也就是说,此时以二里头遗址为顶点的阶层秩序正逐渐形成。

146 二里头文化的阶层构造

在二里头文化三期,上述阶层构造的序列化变得更为明显的倾向从二里头遗址的墓葬中酒器转变为青铜制品这一点上即可看出。即青铜爵的出现。说到这里,读者对二里头文化或说中原地区的青铜器的意义应该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可以说,中原青铜器是作为一种身份标志或是仪礼制度及礼乐的道具发展形成的。

在清代的一部名为《西清古鉴》的金石学著作中,有着关于青铜制成的鬶的记录。因为没有实物,我们无法了解具体细节,但可以知道这是用青铜按陶鬶原样制成的。由此可知,二里头文化的青铜器生产把以往的位阶标志发展到了更高的水平。并且标志着上层阶层的地位的青铜礼器,仅见于二里头遗址。也可以说,二里头文化二期阶段所显示的那种以二里头聚落为中心的阶层构造在此变得更加显著。并且青铜礼器的铸造是在二里头遗址进行,这说明二里头文化的首领在仪礼制度上采取的也是一元化管理。不妨认为,二里头文化的首领的统治已接近王权。

147 青铜鬶

然而到了二里头文化四期,在二里头遗址范围之外也开始出现青铜礼器。例如河南省荥阳市西史村及高村寺、河南省新郑望京楼、河南省洛宁、安徽省肥西等地都发现了爵、斝、铃等二里头文化的青铜器。这意味着到了二里头文化四期,使用青铜礼器的阶层秩序的范围得到了空间上的扩展。以二里头遗址为中心,伊河、洛河流域以外的区域群体也很可能被收归在青铜礼器所标志的阶层秩序之中。这种扩展也显示出范围更加广泛的统治构造的发展状况。

另外,起源于山东龙山文化的玉璋、柄形玉器以及兽面纹铜牌等器物上刻画的兽面纹有着重要的意义。也就是说当地吸取了玉璋及兽面纹这类来自其他区域的祭祀用具及祭祀表现。另外二里头遗址属于A级的人们拥有柄形玉器和兽面纹铜牌等随葬品,这些随葬品上刻画的兽面纹继承了刻画在长江下游地区的玉琮之上的神人兽面纹的传统。兽面纹在商王朝的二里岗文化期发展成形为饕餮纹。而在二里头文化中,人们通过在柄形玉器及兽面纹铜牌上加以兽面装饰,也许是为了引进与良渚文化同样的神政权力。但是,如图148所示,良渚文化的神人兽面纹很可能是通过山东龙山文化的兽面纹直接与二里岗文化的饕餮纹发生关联。而二里头文化的兽面纹看起来更类似于长江中游石家河文化的人面纹。

且不论其是否可信,二里头文化的分布区域内吸收了当地不曾存在的诸多区域的精神基底。通过第九章的论述,读者对此应当已有所了解。

148 兽面纹的比较

这种吸收同时又是一种手段。即通过利用诸多区域的精神基底和信仰,以求回避此前社会组织发展的矛盾,从而完成进一步的社会进化。从多个区域的新石器时代社会吸收多样的阶层体制的维持装置,这种状况或可看做是超越此前首领制社会的王权的确立。被认为起源于西北的卜骨在二里头文化期也经常使用,这应当也是当时引进的多元性祭祀的一环。但是,以保证阶层体制的仪礼为基础建立的位阶制虽以二里头遗址为中心逐渐成形,但广泛的位阶体制是否为二里头文化全体所共有,这个问题尚存疑问。从城市机能及仪礼体制来说,二里头文化二期以后,一直到二里头文化三期,已达到拥有更加明确的、称得上初期国家的条件。然而这是否真的相当于初期国家阶段呢?

商王朝的出现

最新发现的大型都城遗址

如前所述,二里岗下层文化以后即为商王朝阶段。其间约五百五十年,郑州商城及偃师商城并非一直是其中心。此前以郑州二里岗为中心的陶器编年与以殷墟为中心的陶器编年之间存在着型式上的隔绝。两者的连续性如何说明的问题尚未解决。二里岗编年分为二里岗下层和二里岗上层,二者又各分为一期和二期。其中二里岗上层二期即相当于郑州白家庄期的阶段。

另一方面,殷墟也以墓葬的随葬陶器为中心进行了陶器编年的分期。目前殷墟文化大致分四期。殷墟因出土了甲骨文而闻名于世。甲骨文由董作宾根据其字体及内容大致划分为五期。按照甲骨卜辞中记载着的王名不同,武丁为Ⅰ期,祖庚、祖甲为Ⅱ期,廪辛、康丁为Ⅲ期,武乙、文武丁为Ⅳ期,帝乙、帝辛为Ⅴ期。甲骨文Ⅰ、Ⅱ期相当于陶器编年的殷墟文化二期,甲骨文Ⅲ、Ⅳ期相当于殷墟文化三期,甲骨文Ⅴ期相当于殷墟文化四期。

以往根据《古本竹书纪年》中“盘庚旬自奄迁于北蒙,曰殷。南去邺三十里。自盘庚迁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以及《史记·项羽本纪》中“洹水南殷墟上”等记载,人们认为殷墟就是第十九代商王盘庚迁都后的殷。但是,从殷墟出土的大部分陶器的年代都在第二十二代商王武丁之后。其间必然存在着年代差距。这个矛盾应该如何解释,曾出现过一些争论。

149 小双桥遗址

然而近年又发现了两处大规模的遗址。一处是在距郑州商城西北约二十公里处发现的郑州石佛乡小双桥遗址。该遗址规模巨大,总面积达150万平方米。在其内部发现了大规模的版筑基坛、青铜器铸造遗迹、人牲坑及动物牺牲坑等大量的祭祀遗迹。关于小双桥遗址,也有学者认为是不同于郑州商城的都城或是相当于郑州商城副都的祭祀场所。但是小双桥出土的陶器属于比二里岗上层一期更晚的阶段,是郑州商城衰退之后的产物。

新发现的另一处遗址是河南省安阳市洹北商城。这是一处位于殷墟以北1.5公里处的都城。殷墟与郑州商城等遗址不同,这里不存在城垣,因此有人怀疑这里并非商朝的都城。在与殷墟相邻的北侧发现了一处东西宽约2150米,南北长约2200米的城垣,并在其内部发现了有宫殿遗存的都城遗址。

150 商文化的编年

在该处发现的陶器样式是小双桥遗址陶器样式的延续,同时又连续着殷墟文化第一期的陶器样式。由此可知这种陶器样式弥补了郑州白家庄下层期至殷墟文化第一期之间曾经存在的年代空白,是相当于两者之间的年代的遗址。

根据这个事实,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唐际根先生把从二里岗下层至殷墟的商朝时期划分为三期。即早商期、中商期和晚商期。各相当于图132所示的郑州商城(二里岗下层至二里岗上层一期)、小双桥遗址(白家庄期)及洹北商城、殷墟。

按商王的世系来表述的话,早商期相当于天乙(汤王)——太丁——太甲——太庚——太戊共五代九王,中商期相当于中丁——祖乙——祖辛——祖丁——小乙的五代十二王,晚商期相当于武丁——帝辛的七代九王。由此可知,第十九代王盘庚迁都的殷就是洹北商城,并且应该把洹北商城至殷墟一带看做一体。

而关于中商期的中丁至小乙时期,如《史记·殷本纪》记载,“帝中丁迁于隞。河亶甲居相。祖乙迁于邢。……自中丁以来,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这个时期迁都频繁,王权处于不安定的阶段。由此看来,小双桥遗址很可能是第十代王中丁迁徙的都城隞。

总之,商王朝的政治中心的移动从郑州商城、小双桥遗址、洹北商城、再到殷墟,在此将尝试把各都城时期的历史变迁进行还原。但关于唐际根等学者使用的早商期、中商期、晚商期的称谓在本书中将称为殷前期、殷中期和殷后期

早商期汤王灭夏,并在夏的中心地即伊河、洛河地区建造了都城偃师商城。这座都城正可谓打入占领地的一枚楔子,也可说是监视和统治夏朝臣民所必需的据点。在另一方面,同时期商朝南进的据点则是郑州商城。郑州商城由南北长1870米、东西宽1700米的城垣围绕。今天在河南省的省会郑州的市中心依然保留着壮观的城垣。现在依然能在身边看到3600年前的都城,怎能不令人为之惊叹。

郑州商城是南北略长的都城,其中心地位于都城的东北角。与偃师商城的宫殿区一样,除宫殿外,还设有园池。宫殿和园池是东亚都城构造的原点,两者的存在说明当时王权已经确立。

从都城的大小来看,郑州商城比偃师商城更大。可以说郑州商城才是早商期的中心地即王都。而且在郑州商城的二里岗文化下层期的前半段,在现在留存的城垣外侧还筑有外城。在南城垣以南约1公里处,发现了一段东西向延伸约5公里的外城垣。这处外城垣的建造可说是类似于偃师商城由小城向大城扩建的动向,但其规模更加巨大。从这一点也可以想见这一时期的中心都城应为郑州商城。

而在二里岗下层期,除了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之外,还建有山西省夏县东下冯、山西省垣曲商城、河南省焦作市府城、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这些城址的规模如图152列表所示,如果以郑州商城为第一级别的话,偃师商城就是第二级,其他商城则可划分为第三级。郑州商城仅内城规模就大于偃师商城的大城,而在其内城外层更筑有外城,两者规模大小的差距显而易见。并且这些城址均建于二里头文化的聚落之上,存在于二里岗下层和上层期,荒废于郑州白家庄期前后。这个时期也对大致对应着郑州商城的存续时期。

151 郑州商城

在属于第三级别的府城,中心宫殿是一座拥有中庭的四合院建筑,其样式较郑州商城及偃师商城的宫殿区更为简素。从这些都城出土的陶器群与周边的本地样式的陶器不同,属于二里岗下层、上层的样式。可以想见,这些城址正是作为殷人殖民地式进驻的据点建成,呈现着前线基地的样态。仅从上述具有商朝性格的都城的扩散来看,也足以说明商王朝在政治上的扩展,也就是疆域统治的扩展情况,并且可以看出商朝时期在政治体制上与二里头文化期相比,已发生了飞跃性的革新。

152 二里岗文化的城郭规模

东京大学名誉教授松丸道雄先生根据对甲骨文和金文资料的分析,认为在王朝的首都“大邑”之下,从属着作为氏族邑的“族邑”,“族邑”之下又有众多小规模的“属邑”,构成金字塔形的累层构造关系,所以将之命名为“邑制国家”。如第八章所述,从聚落规模而言的阶层构造早在新石器时代后期就已出现在各地。松丸先生把新石器时代后期聚落间的阶层构造看做“大族邑”与“小族邑”的累层式的关系。相对这种关系,商王朝的王城是作为统合“大族邑”以下的聚落的存在而形成的。其模式是:以大邑(王城)[数百公顷]—大族邑[数十公顷]—小族邑[数公顷]—属邑的阶层构造构成的邑制国家。这样一来,就规模而言的聚落间阶层分化的标准就显得相当恣意且不明确。

即便是二里头文化期的二里头遗址,将之看作大邑(王城)也并无不可。那么二里头文化期是否已达到邑制国家的阶段呢?还有以巨大城垣著称的新石器时代后期的陶寺遗址也并非不能称之为大邑(王城)。所以如果要设定历史时期的划分点的话,重要的是超越以往的区域群体的范围,并统合了聚落阶层构造的阶段。二里头文化期及其之前聚落间的阶层构造虽然已经明确,但其阶层构造是存在于向来的文化领域范围内的聚落间相互的阶层构造,并未显示出政治上的统合。在这个意义上,商王朝的城址正可谓向着具有政治意义的广泛领域的多层构造发生了转换。必须说这种情形正反映了作为古代国家的邑制国家的状况。

商王朝特有的墓制所采用的棺椁构造

那么上述阶段的精神基底又如何呢?二里头文化期体现于青铜礼器和白陶的位阶体系作为礼制在商朝时期可说是到达了定形成立的阶段。这就是以青铜彝器作为位阶体系的礼制。

在郑州商城和偃师商城附近迄今为止尚未发现相当于王墓的最高阶层的墓葬,所以关于墓葬构造上的阶层构造复杂化的问题在此无法做出精确描述。但是同样规范的位阶体系在层面上的扩展是显而易见的。同一的位阶体系也可说是通过青铜彝器的组合体现的位阶标志。如“问鼎轻重”的典故所体现的那样,在中国古代,拥有的鼎的数量及其是否拥有其他青铜器,显示着贵族阶层的身份地位。

曾担任中国国家博物馆馆长的俞伟超先生用周代用鼎制度这个名称简洁地表述了上述历史。但是,通过青铜彝器将位阶制度加以制度化是商王朝阶段的事。夏王朝时期的青铜彝器仅发现于二里头文化这种文化样式的内部以及二里头遗址周边等极其有限的区域之内。在周边区域,有着以酒器为中心,通过白陶体现的位阶标志,但尚未拥有青铜彝器。并且二里头文化的青铜彝器大多仅限于爵、斝、盉等酒器。后来,在二里头文化末期的第四期,青铜彝器的分布扩散至淮河上游地区。这虽然可以说明二里头文化式的礼制的政治统治发生了扩展,但其范围依然处于以往的二里头文化领域之内。

153 商文化的青铜彝器

然而在二里岗文化以后的商王朝,在湖北武汉黄陂盘龙城以及河北省藁城市台西遗址等相距遥远的地区,也可见到显示着同样规范的阶层标志的青铜彝器的随葬。并且其墓葬构造采用了二里头文化所没有的棺椁构造。礼制施行于广泛的区域内,并且是以商王朝为顶点施行,这说明比起二里头文化,该时期的礼制有着广域的组织上的联结,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政治性的领域化。

并且如果着眼于显示上述阶层构造的随葬礼器的器种来看,二里头文化期的器种构造的阶层化状况与山东大汶口文化期的状况更为类似。也就是说,上层阶层独占着爵、斝等酒器。

在另一方面,二里岗文化期以后商王朝的青铜彝器中显示阶层高位的是鼎、罍等器种。下层阶层仅有觚等部分酒器。这种身份标志如第九章所述,更接近于山东龙山文化期。由此可看出当时的礼制原理发生了变动,并且可以说其理念背景也不同于二里头文化期。

夏王朝的礼制则是以大汶口文化的身份标志为背景,这是因为夏王朝起源于黄河中游地区,这一带在大汶口文化后期有着曾受大汶口文化影响的文化背景。在上述文化背景之下,当地文化以此为基础逐渐向王湾三期以及二里头文化期发展。夏朝的礼制就是在扎根当地的发展中产生的。而商王朝的礼制虽然也吸收了二里头文化的精神文化,但却是以山东龙山文化期的礼制为其新礼制的典范。可以说是商王朝的起点即先商文化下七垣类型吸收了与其文化领域相邻接的山东龙山文化的礼制规范。自商代开始出现的饕餮纹也一样,如图148所示,与其说是通过二里头文化,不如说是直接与山东龙山文化的兽面纹有着谱系上的关系。

由此看来,商王朝是通过吸收多元的精神基底,从而使得更广泛的区域文化及群体的管理成为了可能。也就是说,领域统治成为可能的背景在于,吸收了各区域固有的多种多样的精神基底,进而产生了在其上层建成以新的精神基底为底盘的社会秩序的必要性。

154 盘龙城李家嘴2号墓

从上述观点来看青铜彝器以外的历史资料,最引人注目的是墓葬的棺椁构造。棺椁构造在二里头文化中不曾出现,二里岗文化以后才被商王朝领域内的墓制所采用。棺椁构造是指在地下建造木室、再将木棺置于其中的墓葬方式。在新石器时代的山东地区,大汶口文化和龙山文化都曾采用这种墓制作为标志。商王朝的墓制采用棺椁构造并用作地位标志,这个事实也体现着如前所述的商王朝采用其他区域的礼制秩序的动向。并且暗示着商王朝与山东地区的关联远在夏朝之上。

也正因为这种背景,在商晚期,如山东省青州市苏埠屯墓地的资料所显示的那样,出现了与商王朝有着紧密关联的地域首领。综上所述,可以说商王朝已经处于获得王权的阶段。

155 甲骨文

就广域的区域统治这一点来看,青铜器所使用原材料的流通尤其引人注目。关于青铜器成分的分析,有一种使用荧光X射线的铅同位素比值分析法。用这种方法可以由铅的同位素比值来推测其产地。因为铜矿石中含有铅,铅同位素比值所显示的产地也就是铜矿石的产地。这是别府大学的平尾良光教授进行的研究。

从该项分析的结果可知,二里头文化的青铜器的原材料出产于华北及黄河下游地区,而二里岗文化以后的商王朝的青铜器的原材料除了华北及黄河下游地区之外,还含有南方的四川省等长江上游地区所产的铜矿石。商王朝的青铜器的原材料来自广泛的区域,这个现象反映了商王朝的广域统治。

同样上述现象同样适用于货贝。货贝在二里头遗址也用作墓葬的随葬品,但是在商王朝时期货贝被更加广泛地用于墓葬。关于这类货贝,经熊本大学木下尚子教授的研究显示,很可能采集于中国东南部沿海。

在晚商期的王都殷墟,还发现了许多并非生息在殷墟附近的鸟类和兽类的骨骼。例如殷墟西北岗35号墓的象等,即相当于该类事例。此外,还有乌苏里熊、虎、豹、犀牛等兽类,也是外地向商王献上的贡品。问题是铜矿石及货贝等物品是通过怎样的过程进行流通的呢?而对出产这些原材料的区域,商王朝所支付的交换财物又是什么呢?总之,我们不妨做如下解释:这些外来物品是来自与商王朝有政治关系的区域首领的贡品,通过上贡这种王权体制,向王都聚集而来。利用这些资源,青铜器生产在商王的一元管理之下进行,因此商王朝能够把承担着礼制枢要的青铜彝器统一分配给属下各方。

支撑王权的种种牺牲祭祀

那么支撑上述王权的社会体制仅仅是前文所论及的那种决定身份标志的礼制吗?在相当于中商期二里岗上层二期的白家庄期小双桥遗址,发现了大量的牛和人的牺牲坑,可知当时牺牲祭祀十分盛行。牺牲祭祀是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存在的祭祀方式,主要见于以黄河中游为中心的地区。但牺牲祭祀正式成形于商王朝,特别突出的是商晚期即殷墟时期的祭祀牺牲坑。

156 洹北商城

与祖先祭祀这种显示王权正统性的宫廷仪礼一起,夸示王权力量的牺牲祭祀是商王朝王权的要务。还有商王朝盛行使用的卜骨,以及为记录其内容而诞生的甲骨文也属于商王的祭祀仪礼。而祭祀仪礼又是支撑商王朝王权的重要的社会体制。京都大学的冈村秀典先生因此将商王朝称之为“祭仪国家”。我认为这个名称十分得当。

洹北商城被认为是盘庚迁都后的都城,周边筑有东西宽约2100米、南北长约2200米的城垣,在其中央建有宫殿区。目前发现的有一号宫殿和二号宫殿。一号宫殿规模宏大,东西宽173米,南北长90米。主殿有廊庑相联结,将庭院围绕其中,即所谓四合院样式。主殿前方及大门附近有人牲和动物牺牲的牺牲坑。在中庭很可能曾经举行作为宫廷仪礼的祖先祭祀等仪礼。

殷墟位于洹北商城的南侧,王宫和宗庙被洹河及环壕围绕其中。在其西北有王陵区,附近为后岗墓地,西南为郭家庄墓地,南面是三家庄墓地,西侧还有西区墓地等,这些王陵和墓地都以王宫和宗庙为中心分布。殷墟即由上述宗庙和墓地构成,俨然呈现出祭祀城市的形态。殷墟在武丁期以后开始正式发挥作用,盘庚以后共十二代商王,除最后一位辛帝之外的十一位商王有可能被埋葬于西北岗的王陵区。王墓因其形状被称为“亜”字形墓,从方形墓圹向四方延伸出四条墓道。墓圹内为棺椁构造,曾拥有丰富的随葬品,但大部分王墓都遭到盗墓者破坏。

157 西北岗1001号大墓

西北岗的大墓并非都是亜字形墓,但刚好有相当于十一位王者的十一座王墓。其中四座分布在东区,七座分布在西区。商王以十干为名,因王名中带丁和乙可分为丁组和乙组。哈佛大学的张光直教授认为,盘庚以后乙组的七位商王的墓葬相当于西北岗的西区,而武丁以后丁组的四位商王的墓葬则相当于西北岗的东区,说明曾经存在甲组和乙组两个世系。并由此推测西北岗西区最古的墓葬即1001号大墓就是盘庚的墓葬。

158 西北岗王陵区与祭祀坑

这是一个非常耐人寻味的观点,但是从目前的分期来看,1001号大墓相当于殷墟文化期二期,极有可能是武丁的墓葬,张光直教授的学说不能成立。1001号大墓的墓圹南北长19米,东西宽21米,深达10米。另外妇好墓作为武丁夫人的墓广为人知,虽然没有墓道,墓圹较小,仅5.6米×4米见方,但由于这座墓葬免遭盗墓,出土了丰富的随葬品。其中青铜器460件,玉器755件。由此可以想见1001号大墓一定也曾拥有极为丰富的随葬品。

在1001号大墓的木椁周围出土了十二具殉葬者的遗骨。南墓道中还发现了五十九具头部被砍断的人骨。这些遗骨应该都属于人牲。王墓中不但有丰富的随葬品,还有许多殉葬者和人牲的遗骨。

西北岗王陵区的王墓群可分为东西两个区。在东区和西区各有1117处和104处陪葬墓及祭祀坑分布在王墓周围。全部的1221处墓中,分别有陪葬墓131座,人牲坑510个,马的牺牲坑20个,象的牺牲坑2个,等等。

人牲是指被同时埋葬的多具遗体,其中有的人骨被砍去头颅,有的人骨没有手脚。

被称之为“羌”的部族被捕获及被用作牺牲的记录可见于甲骨卜辞中。“羌”是指以畜牧业为生的人们,他们居住在与商朝相邻的黄土高原。我认为他们就是生活在长城地带北方系青铜器社会的区域内的人群。所谓人牲,就是通过把异族人当做牺牲,以促进群体的团结,同时提高王的权威。随着王权的进展,在另一方面这种敌视和歧视异族的意识也作为一种维持社会组织的社会机能发挥着作用。

维持以王权为中心的社会组织的礼制,还有显示王权的正统性和权力的祖先祭祀和牺牲祭祀,如前文所述,这些祭祀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存在于各个区域。通过吸收统合这些作为社会组织的维护装置而存在的宗教和祭祀,才能以此确立统合广泛区域内的诸群体的王权。而且这种王权是把各区域的邑加以统合序列化,并通过祭祀仪礼将这些邑制国家统一起来。

159 殷墟花园庄54号墓的青铜器

而商王朝时期发展的青铜武器也成为以武力为统治手段的王权的维护装置。在殷墟屡屡可见随葬有大量青铜武器的墓葬。青铜武器是指钺、戈、长刀、矛、镞等。这些墓葬中的青铜彝器的铭文中有一个“亜”字。这个“亜”字被认为是商王朝的武官的官职名称。在这些随葬有大量武器的墓葬中,以殷墟花园庄东54号墓和郭家庄160号墓最为有名,它们很可能是武将阶层的贵族墓。这说明当时已经拥有以王权为背景的军事组织。

160 殷墟的遗址分布

自古以来,国家大权以军事和祭祀最为重要,商王朝的王权就是凭着祭祀仪礼和军事来支撑的。并且为记录王权与神灵的对话而诞生了文字,由此进入了历史时代。

另外殷墟内的群体墓地也是显示各区域邑制国家的邑制单位的物证之一。例如殷墟内处于最低阶层的墓群是西区墓地。韩建业先生的研究表明,这里的墓葬在分布上趋于集中,同时因其随葬陶器的器种构成以及被葬者头部的方向不同又可以分为几个组群。可以想见各个组群分别是以父系血缘关系为基本的不同的氏族。并且可以认为在聚集了多个氏族单位的西区墓地内,其墓区应当也是由拥有一定血缘关系而聚集的宗族所构成。商晚期的青铜彝器之上可见到被称之为族群记号的铭文,这是有共同的祖先祭祀的氏族的徽记即族徽。

上述宗族单位的墓地在殷墟之内形成,如前所述,其位置分布是以西北岗的王陵区为顶点,位居其下的是如后岗墓地那样,阶层属于第二等级的宗族墓地。宗族单位的墓地位置显然是依据以商王为顶点的金字塔式阶层构造而决定的。

也就是说,在空间上距离王陵区较远的墓区,其所属宗族在家系上与王族处于较远的关系,同时在阶层上也处于较低的位置。这些氏族或宗族很可能是在商王朝的领域内掌管着城邑,他们的贡纳从各处城邑聚集到王都或商王手中。商朝的国都殷墟就是这样一座祭祀都市,在这里,聚居着支撑王权的宗族或氏族,不断举行祖先祭祀,并宣誓保持群体的统一。

夏王朝、商王朝的扩大

设想夏王朝的文化领域与统治范围

南山大学的西江清高先生把嵩山南北一带划分为畿内区域。这一带是二里头文化的重要分布区、也是王湾三期文化以来的文化领域。他又把被认为是二里头文化别种类型的东下冯类型、南沙类型及下王岗类型称为二次区域。商王朝以后,商王朝的畿内区域扩大至属于先商文化的文化领域的太行山脉东麓,即河北省南部至北部,还有因其扩大而被取代的二里头文化领域即郑州和洛阳一带。而位于其外侧的区域则称为二次区域。具体说来即山西省中南部、河北省北部、山东省西部、长江中游北岸地区、陕西省关中平原东部。西江先生自己也承认,上述畿内地域与二次地域的划分不过是一种假说,用作划分背景的社会及政治因素还不够明确。在此且沿用这种区域划分,并使用更为简便且赋予了领域观的名称,把畿内区域和二次区域分别改称为畿内和畿外。畿内和畿外指的是政治上的统治领域,前者意味着直接统治,后者意味着间接统治。

161 二里头文化的统治构造模式

即便前文的论述说明二里头文化即相当于夏王朝,夏王朝的领域依然是一个疑问。至少关于体现于青铜礼器和白陶的礼制中贯穿的阶层秩序仅限于畿内。尤其是体现于青铜礼器的阶层秩序直到二里头文化三期即便是在畿内也仅限于其中心部分的伊河、洛河流域,直到二里头文化终末期,其阶层秩序才扩展至畿内全域。

162 三星堆遗址的铜牌饰和大甸子遗址的盉、鬶、爵

那么畿内与畿外的关系如何呢?在畿外,应当依然存在着首领及区域的统治构造。这种统治构造承接着二里头文化以前的河南龙山文化以来的区域群体的系统。这些区域首领与畿内的王保有一定的关联性,但应当还处于相互独立的关系。前文提及青铜礼器时说到礼制,而根据礼制形成的君臣关系在畿外地区并未留下形迹。

163 商代前期(二里岗文化)的统治构造模式

然而在畿外地区,有着产于中条山脉的铜、盐等原料,用于制作玉器的玉材也非产自畿内。很可能这些原料都来自畿外,当时已有把原料自畿外集中到畿内的贡纳体制。

二里头文化进而超出畿外的范围,盉、爵等特殊陶器开始向外地扩散。例如在四川盆地和辽西都发现了这类陶器。在四川盆地,二里头文化并行期的三星堆遗址第二期出现了带有长流的酒器盉。这说明这一带受到二里头文化的间接影响。在这个阶段,具有二里头文化特征的镶嵌有绿松石的镂空铜牌饰也传入了当地。

在辽西一带,属于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内蒙古敖汗旗大甸子遗址的墓葬随葬品中也可见到爵、盉、鬶等模仿二里头文化陶制礼器的陶器。随葬有爵、盉、鬶等特殊陶器的墓葬在大甸子遗址的墓地中属于极少数,从其随葬品构成及墓葬规模来看,墓主应当是属于社会最上阶层的人群。在这里,承接着二里头文化系统的陶器如第八章所述,是显示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的物证,并且拥有这些显示着物主与其他区域拥有交流的物资,正可以显示物主在群体内的社会地位。这大致相当于新石器时代中期的交流水平。另外,承接二里头文化谱系的牙璋扩散到四川盆地以至广东及越南北部,也显示着上述交流的一个侧面。

商王朝前期与后期的统治范围

商王朝的畿内与畿外及其周边区域的关系较之二里头文化时期得到更大的扩展。商王朝的畿内指的应当是先商文化的范围以及包含着以往二里头文化的畿内的领域。在畿内建有王都郑州商城以及副都偃师商城。畿外则是指位于畿内外侧商朝间接支配的领域。弘前大学的岛邦男教授曾在甲骨文的研究中找到了“侯”、“伯”等从属于商王朝的区域首领的名称,并推测出他们的所在地。

根据岛邦男教授的研究,名为伯、侯的区域首领的所在地位于今河北省北部和中部、山东省西南部、陕西省西南部、山西省北部和中部。并推测这些区域相当于畿外,当地各自成立的区域首领从属于商王朝。那么这些区域首领应当有义务向商王交付贡纳。

164 被称为盔形器的制盐陶器

而在畿内,更筑造了城郭作为商王朝的政治和经济的据点。即前文曾提及的东下冯、垣曲、府城。这些城郭被筑造于此,为的是获得中条山脉出产的铜、铅矿石,而且很可能位于运送矿石的枢纽位置之上。这里也曾是二里头文化的人们移居的地点。

另一方面,盘龙城位于畿外的长江中游地区,在其邻近处有湖北省大冶市铜绿山遗址等铜矿及铅矿。盘龙城即是该区域出产的原材料的集散地。正可谓商王朝的一个前线基地。盘龙城遗址中虽有铸造作坊,但其作坊并无制造青铜彝器的痕迹,可以想见,这里很可能是制造铜、铅或锡的铸块的地方。商朝人迁移至此地,以其为基点,获得青铜资源等原材料并运往王都。其地位应当相当于商王朝的直辖地。

上述从属于商王朝的区域首领,加上如同商王朝前线基地的城郭构成据点式统治领域。这样的统治领域就是畿外。在据点式统治的据点即城郭中还发现了随葬有青铜彝器的贵族墓。墓主很可能是由王朝中心派遣的殷人贵族,而礼制的枢要青铜彝器则来自商王的再分配。

165 商代中期、后期的统治构造模式

但是,在位于出产铜矿的铜绿山遗址及铅矿山附近的湖南省岳阳市铜鼓山遗址,发现了二里岗文化样式的陶器,说明当时这里很可能受到商王朝的影响,并直接有殷人往来于其间,而上述区域是位于畿外的周边区域。也就是说当时也能够确保来自周边区域的资源。这些周边区域之中,一定也出现了与商王朝敌对的区域首领。这就是甲骨文中提到的方国,它们也是商王朝的敌对势力。另外,也是从上述阶段开始,在二里岗文化的影响之下,周边区域开始出现青铜器,或是开始了青铜器的生产。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的浅原达郎教授曾把这个现象称之为“二里岗冲击”。我认为这个名称十分贴切。周边区域由于二里岗文化的刺激,完成了自立性的成长。

符合这种统治构造的时期仅限于前述商早期。即相当于郑州商城最繁荣的二里岗文化期。在郑州白家庄期至洹北商城期的商中期,以盘龙商城为代表的城郭渐渐被废弃。当时正逢商王朝内部混乱、迁都频繁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登场的是与商王朝有着直接关联的河北省藁城县台西遗址和山东省济南市大辛庄遗址。特别是后者,很可能与山东省利津县附近的一处烧制特殊陶器的窑址有关。这个窑址位于渤海南岸,其时期与大辛庄遗址相同。

特殊陶器指的是一种名为盔形器的厚壁尖底深钵形陶器。这是制盐时用来煎煮海水的陶器。大辛庄遗址很可能是被殷人作为渤海湾出产的盐等原材料的集散地而移居的据点性遗址。值得一提的是,大辛庄遗址是殷墟之外首次发现了甲骨文的遗址。

盘龙城城郭遗址是商早期从南方地区收集物资的据点性聚落,这里在商中期走向衰退,一方面是因为商王朝内部的政权问题,因政治形势不稳,不得不迁移王都。而在此之前在畿外受到支配统治的区域也渐渐不再是直接支配地。也可说是此前与畿外及其周边区域接触的区域的独自性逐渐加强了。从整体看来,也可以理解为商朝的统治领域渐渐向北部缩小。

与周边区域接触的这些区域的独立性变得显著的时期是在商晚期。即王都设于殷墟的阶段,或者说是出现甲骨文记录的阶段。例如以江西省吴城遗址为中心的吴城文化。这里在二里岗文化期由于受到冲击,包括陶器在内的文化受到商王朝的影响,其后逐渐完成了独立性的发展,以至于创造了独自的青铜礼器。距离吴城遗址二十公里的江西省新干县大洋洲墓是一座与殷墟同时期的巨大王墓。墓中随葬有大量独具地方特色的青铜礼器。

这一区域由于获得大量商王朝赠与的青铜彝器,反过来又向其提供资源,在这种与商王朝的统治保持着距离的同等关系之中,两者进行着资源与制品的交换。并且这些来自商王朝的青铜彝器被赋予与商王朝本来的礼制不同的概念,成为当地的区域首领所必需的威信物。另外,在与商王朝的交流中,这一区域终于获得了制造青铜彝器的技术。就这样,地方性的青铜彝器生产成为可能,在新干县大洋洲墓中,这类青铜彝器被用作了随葬品。

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难波纯子女士所说的华中型青铜器。虽然制造地点尚难以确定,但这类青铜器是在长江中游地区自主生产的,并且已转变成为当地的威信物。虽然与商王朝的青铜器礼制体系不同,但通过模仿商王朝的大型青铜彝器,当地开始生产青铜彝器。

上述物质文化的变化可以看出当地出现了政治独立的新动向,同时这些区域也获得了来自商王朝的青铜彝器的赠与。这也说明在与当地的赠与关系之中,作为交换条件,商王朝的意图在于获取原材料。

166 三星堆遗址

商王朝西部的情况又如何呢?位于西安附近的陕西省老牛坡遗址在二里岗文化阶段至商晚期与商王朝的交流十分深厚,因此被认为是顺服于商王朝的区域首领的遗址。这一带可看做是商王朝的畿外的区域。在该区域的外缘地带,是被称之为先周文化的区域,居住于此的周人后来建成了周王朝。另外,还有位于老牛坡遗址西南的陕西省固县的青铜器文化遗址群。这里受到二里岗文化的影响后,得以生产独具地方特色的青铜器,形成了独特的区域文化。

在上述历史过程中,长江上游地区的三星堆遗址也形成了成熟而特别的青铜器文化。三星堆遗址是上承龙山文化期的宝墩文化发展而来的区域文化,通过与二里头文化的交流,再加上二里岗冲击的影响,在晚商期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青铜器文化。

发展了独特青铜器文化的三星堆遗址之谜

三星堆遗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以北约四十公里处的郊外。是一座包围在东西宽1600—2100米,南北约2000米的城墙中的城郭遗址。

167 三星堆遗址的青铜器(三星堆博物馆藏)

168 太阳形器(三星堆博物馆藏)

城郭的建造年代为相当于二里头文化并行期的三星堆第二期。其主要居住年代是相当于二里岗文化至殷墟期的阶段,称为三星堆第三期和第四期。在此期间独特的青铜器文化开出了璀璨的花朵。

1986年,三星堆的城郭内部发现了两个土坑,从中出土了大量青铜器、玉器和象牙。两个土坑建于遗址的终末期,很可能是某种祭祀遗址。出土的青铜器中,青铜容器均为尊、罍等大型器,商王朝的青铜彝器是其原型。从制造年代来看,应当是在相当于商晚期的三星堆第四期。另外,一部分青铜容器类似于长江中游地区商晚期独自制造的华中型青铜器。

重要的是,这些拥有商王朝规范的青铜礼器是在三星堆遗址当地制造的。并且这些青铜器的制作规范与其说是直接引进自商王朝,不如说是通过长江中游地区的商朝系青铜器引入的可能性更大。有学者根据铅同位素比值分析认为,这些青铜器的制造很可能利用了长江上游地区的铜矿石和铅矿石。并且当地的铜矿石很可能从四川盆地的三星堆文化地带通过长江中游地区的区域群体,在商晚期被带到了商朝境内。

这些资源与用作其交换物的青铜彝器这种威信物,两者的交换关系在商晚期的三星堆遗址,也可以置换为长江中游地区与四川盆地的关系。同时也可做如下解释:超出以商王朝为中心的畿外的周边区域的关系网发生了多重性的扩展。

此外,在三星堆遗址还出土了双目突出的特殊的人物假面和人头像,还有高达2.62米的人物立像,4米高的巨大神树等,可见当时形成了极富特色的青铜器文化。这些青铜器因此被称为令人惊叹的三星堆文化。然而三星堆文化的生成过程首先要放在前述以商王朝为中心的关系网之中来看才易于理解。

近年发现的成都金沙遗址被认为是继三星堆遗址之后的当地的政治中心。这里出土了大量承接着三星堆遗址的谱系的黄金制品和大量的象牙,令人叹为观止。金沙遗址应当包含于三星堆文化之后的十二桥文化,反映着区域文化更进一步的独自发展,同时也处于对应着商周过渡期的区域文化的潮流之中。

综上所述,在商王朝的体现于青铜彝器的礼制体系及其影响之下,在实现了政治上自立的周边区域逐渐形成了各自的政体。这些周边区域是商王朝的物资供给源,商王朝与周边区域的关系并非朝贡关系,而是一种与实现了自立的区域间的物流关系。

上述区域虽位于畿内和畿外的范围之外,但却与商王朝处在保有一定关系性的联结关系之上。同样,汉代的王畿与诸侯也可以对应这里所说的畿内与畿外的关系,而与位于诸侯外侧的外臣的关系则应当可以对应这里所说的与周边区域的关系。也就是说,这种联结关系的扩展为后来周王朝扩展以及秦、汉王朝领域扩大提供了前提。 lTtDY6VxdWgjvBzn5P/znyxzul4BHnCx2YYovPNg9TswKZEGEv7EXet1dmak92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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