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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封建”概念的使用

曾经有一个阶段,历史著作包括通行教科书频繁使用“封建”这一概念。关于“封建”一语的来由,有学者指出,“其古汉语义为‘封土建国’‘封国建藩’,原指殷周(尤其是西周)实行的分封制,与秦以降实行的郡县制相对立”。论者还指出:“近代中日两国学人均以‘封建’对译西方史学术语feudalism,是较为准确的。西欧中世纪的社会制度feudalism,在形貌上与中国殷周封建制,日本镰仓幕府、室町幕府、江户幕府时期的制度颇多相近处,如层层分封,领有家邑、采地的世袭贵族,对上面的王者,是承担军事及财赋义务的封臣,又具备一定的政权独立性;对下面的采邑内的附庸、庶众,则是政治、经济上的主宰者。严复、梁启超、孙中山等直到民国年间都在‘分封’义上使用‘封建制度’,并与feudalism相对应。至于日本,自明治初年以迄当下,均在此一意义上使用‘封建’‘封建制度’,论及中国史,不以‘封建时代’冠于秦汉以后列朝。”然而,“中国从20世纪20年代中期,由于共产国际相关术语(如称现实中国社会为‘半封建’等)的传播,尤其是1930年前后中国社会科学界开展的社会性质论战,其一派将‘封建’‘封建制度’注入了与‘封土建国’无关的全新含义,并将秦汉至明清这颇不‘封建’的两千余年历史,定名为‘封建时代’。以后,这种新义‘封建’渐渐推广,近半个多世纪已经约定俗成。一个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古今有沿有革,旧概念赋予新含义,既是允许的,也是必要的,但这种新义应以同词的古义为基点,并尽可能与国际通用义接轨。如果与古义、国际义两不搭界,又脱离了该汉字词词形提供的词义展开空间,这种‘新义’便如空穴来风,负荷这种‘新义’的新词,就脱离了中外古今坐标系的正常轨迹,既未求得古今流变的合理性,也没有达成中西义对接的准确性。十分遗憾,今天我国通用的‘封建’,就是一个这样的误植词”。论者还建议:“最好以‘宗法专制社会’取代‘封建社会’以指称秦汉至明清的社会形态,而以‘封建社会’专指西周,或扩指殷周,这样理解起来就不易造成误会。” 这种意见是颇具代表性的,现在已经为相当多的历史学者所赞同。

有些赞同继续使用“封建社会”“封建制度”“封建时代”这种语汇的学者,则以已经“约定俗成”作为理由。不过,就这种所谓“约定俗成”,对老一辈学者自然不必苛求,相信许多现今正在从事史学研究的学者们也容易理解,但是对于刚刚或者即将迈进史学领域的青年学子,对于一般的历史著作的读者,显然应当按照科学的认识,不再使用这一并不符合历史真实的概念。 Y3hPLBOcE9C0ObIpJcahgDrH1+PNbxt9HqgywU5q9KgcLaH8TbazfgXX2eVftzq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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