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和分裂的问题,是研究中国古代政治史,研究中国古代政治文化无可回避的重要问题。
有的学者说:“秦合并六国,成为跨地区的统一的国家。此后,合了分,分了合,反反复复。但总的趋势是,从时间上看,合长于分;从空间上看,合的范围逐渐扩大;从程度上看,合的稳定性越来越强化。可以说,统一是中国历史进程中的主要趋势。” 有的学者说:“在中国历史的漫长发展过程中,出现过统一的局面,也存在过分裂的时期。表面上看,历史的发展似乎是在分合的循环往复中进行的。实际上,只要我们作认真分析研究,就会发现中国古代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是国家统一的不断加强和巩固。” 这些论点,都是值得重视的。
对于历史上统一和分裂的时代比较,一些研究者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葛剑雄说,如果以秦始皇灭六国的公元前221年至清亡的1911年为计算阶段,第一标准的统一时间占总数的4%,第二标准的统一时间占总数的45%。如果从有比较明确纪年的西周共和(前841)算起,前者约占3%,后者约占35%。
论者所谓“第一标准”,就是“以历史上中国最大的疆域为范围”。所谓“第二标准”,就是“把基本上恢复前代的疆域、维持中原地区的和平安定作为标准”。
有的学者则认为,中国古代“真正分裂”的时间“只有100余年”。他说:“自秦朝至清朝的2100年间,秦、西汉、东汉、西晋、隋、唐、北宋、元、明、清这十个王朝,国家基本上都是统一的,时长1600余年。三国、东晋与十六国及南北朝,五代十国,南宋与金等四个时期是分裂的,时长500余年;可是其间有400年为民族对立和战争时期,与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家分裂并不一样。如除去这400余年,则只有100余年是真正分裂时期,即‘魏蜀吴三国’时期和‘五代十国’时期。而‘五代十国’也有重大的民族问题存在。总之,从上述情况来看,在这2100年间,统一是中国历史的主流,是中国历史发展中的基本方面;分裂是中国历史的支流,是中国历史发展中的非基本方面。”
对于中国“大一统”的历史,以往的估价时有过高的偏向。将“分裂”的时段限定在“只有100余年”,看来是并不符合历史真实的。什么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国家分裂”?既然承认中国是多民族国家,就不应该将因“民族对立和战争”导致的“分裂”从中国历史中随意剔除出去。葛剑雄曾经指出:“我们所说的中国,绝不应该等同于商、周、秦、汉、晋、隋、唐、宋、元、明这些中原王朝,也不应该等同于汉族聚居区或中原地区,而必须包括我们所明确规定的地理范围内的一切政权和民族。”
说到“统一”,不能不涉及“统一”的合法性问题。林甘泉指出,中国古代史学家在论述分裂割据的历史时,常遇到一个谁是“正统”的问题。有些割据政权的统治者“尽管偏安一隅,仍以‘正统’自居”。“他们视别的割据政权为‘僭伪’,认为只有自己才有资格实现统一的事业。”“从近代民主政治的观点看来,所谓‘正统’与‘僭伪’之辨实在是荒谬可笑的”,因为这无非一种“‘家天下’思想在作祟”。这一点,已经为明末清初一些具有近代启蒙思想的清醒的学者所注意。王夫之分析历史上“一合一离之局”变化情形之后对专制主义正统观念有激烈的抨击:“有离有绝,固无‘统’也,又何‘正’不‘正’邪?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天下非一姓之私也。”
林甘泉还特别指出:“我们强调统一对于国家发展的重要意义,当然不是说,在分裂割据时期,历史就毫无可取之处了。无论是三国、南北朝、五代十国或宋辽金时期,在不同割据政权地区,社会经济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以南方而言,从孙吴经东晋南朝、五代十国到南宋,经济的开发就有显著的成效。太湖流域的苏、杭、常、湖等州,在宋代已是农业生产最发达的地区。腐朽的南宋王朝,正是依靠富庶的南方经济,才勉强支撑了一百五十多年。” 这样的历史现象,的确是关心中国历史文化的人们应当注意的。
看来,有的人认为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是“大一统”为好,统一的规模越大越好,以及无论在什么条件下,都是集权为好,集权的程度越高越好的观念,其实是不正确的。历史过程是复杂的,正如林甘泉所说,“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对经济发展所起的破坏作用,有时比促进作用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