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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等我遇见你

两色风景

我识字很早。因为喜爱《西游记》,父母便在练字簿上写上孙悟空、猪八戒、哪吒、观音等大神的名字,让我模仿。这个兴致勃勃的过程因此仙气缭绕。会认字就能自己看书了,父母便理直气壮地卸下给我讲故事的重担,改为提供《一千零一夜》《365夜故事》等密密麻麻全是字的书让我自力更生。后来上了幼儿园和小学,老师发现我看过很多书后,便也理直气壮地卸下了给全班孩子讲故事的重担,改为让我站在讲台上口若悬河。我的自信与虚荣在那段时期得到极大滋养,代价是视力迅速下降,且因为非常自我地认定戴眼镜不帅而在朦胧中度过了三年。

那也是我与漫画结缘的时期。当时市面上所流行的漫画都被我扫荡干净。为了买到一本喜欢的漫画,我甚至向老妈撒过以后什么都听你的你让我出家我绝不贪恋红尘这样的弥天大谎。因为老爸有个当船长的满世界跑的朋友,所以我还能接触到许多作为手信的港台原版漫画。边看边学习繁体字与广东话,并将学习成果配上漫画,施展到课本上。比如孙悟空问哆啦A梦:“你知唔知《静夜思》嘅中心思想系咩呀?”后来创作现场被老师撞见,当时她那纠结的表情,叫我思念到如今。

虽然从未系统学过画,但小时候确实曾向往过漫画家这个职业。那时的一大爱好是在考卷和作业纸的背面空白处画漫画(真是环保),完了装订成册,极度不要脸地写上“超人气连载!好评发售中!鸟山明与六小龄童联袂推荐!”等广告语。山寨程度与作品质量一样令人发指。那时另一个向往的职业是作家。因为小学时的我作文还不错,但是在升中学后,因为字写得太丑和动辄离题万里,还不错变成了大错特错。

上了初中后,漫画的阅读锐减了。看的多是各种各样的文学书籍。初二的一天,好友给我看他的一篇童话,猛然激活了我的创作欲望。至今记得那个上午,整整四节课我一个字没听,在一本练习簿上写完了自己生平第一篇童话。写得非常痛快。可惜想象中全校广为流传的盛况没有出现,因为字写得实在太丑,只有我那个朋友排除万难坚持看完。所以,我的处女作兼人生唯一一篇手稿,无论点击率还是转发量都只有“1”而已。这个扫兴的数字让我之后好几年啥也没写。

高中时我开始喜欢上网。网上有不计其数的小说与漫画资源,以及供文学菜鸟展现自我的平台。要混迹网络,首先得打字流畅。干巴巴地练习打字太无趣,我就干脆再来写故事。虽然这次写的已经不算“处女作”,但是就完成度而言,还是比当年的那个“1”要高吧。我写了两个现在看来无比蹩脚的童话,以及一堆自以为是的恐怖小说,赚到了人生最初的几个读者以及几笔稿费。再然后我试着写长篇小说,一写就从高三写到了大学……在我无比自由的大学生涯里,我优哉游哉地阅读各种文学作品,尝试各种体裁创作,度过一段梦般单纯的时光。与此同时开始喜欢上看电影。现在,我的精神食粮菜单上,文学、漫画与电影仍呈现永恒的三足鼎立。

随着想法的成熟与涉猎的广泛,对于“创作”这件事,反而变得越发敬畏。大学里写了形形色色的东西,纯文学小说、散文、随笔、杂文、现代诗……甚至古诗词,唯独有一样东西不去碰,那就是儿童文学,直到大学毕业。毕业之后我写了很多童话与儿童小说,也得了一些相关奖项,并渐渐对“儿童文学作家”的定位坦然。现在想想,与其说我是试过了所有儿童文学以外的领域并发现都不适合自己后,才终于安安分分死心塌地地步入这个领域中来,不如说,我本就是个习惯把最爱的食物留到最后品尝的饕客。我浪漫地认为,自己的一切经历、一切尝试、一切弯路,都是为了做足更充沛的准备,以便更投入地追寻自己最珍视的那个梦想。我儿时的表达欲、我鬼使神差的处女作、我多变的阅读兴趣、我现在也还间或进行的非儿文创作、我其他有的没的林林总总……它们都是有意义的,都是成就此时此刻的契机与缘分。如那句歌词:“生命中所有好不好的经历,仿佛都在等我遇见你。”

现在各位所看到的《神秘的快递家族》系列图书,是我全新且重要的尝试。希望能以动漫式的故事框架和镜头语言为包装,诠释心目中独属儿童文学的乐趣与浪漫。

这是少年夏一跳从衰小孩成长为传奇快递的历程,也是我借由他的冒险,尽兴遐想这个世界的旅程。为免造成剧透破坏阅读乐趣,我并不打算就内容说太多。事实上这篇文字与其说是序言,不如说是值此重新出发之际,我在起点上回过头,追忆、反思顺便分享一路至今的心情。每当我看到出色的故事,总会在激赏之余惋惜“怎么就不是我写的”,而我一直以来所致力的,不过就是令自己的创作不要辜负那种惋惜。

若《神秘的快递家族》能令你觉得有趣,甚至产生些许感触——我想用我最常也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来结尾——我会很高兴的! eLtFOuGPkRHDS6baQaWhNzqt3XyAKXk7KbbYjPsWUdwu4cfZpiTJdMSKHBe2r/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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