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龙岩是一个资源型的城市,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319等国道贯穿而过,造就了运输业的发达,加上龙岩在发展城市建筑,建筑业也是红红火火,这几项对龙岩来说税收是不可小看的一部分。但是,2001年至2002年,龙岩各税务门市部的税收金额明显下降,运输、建筑等行业尤其明显,税务部门清醒地认识到龙岩已经遭到假发票的袭击。
案情重现
2002年11月20日,一位纳税人到龙岩市国税局要求鉴定其拥有3份发票的真伪,经查确认3份发票均系假发票。追问发票来源,纳税人写下了署名的举报信,说明发票的来龙去脉,并留下了他和提供发票人的电话号码等线索,接报后,市局领导高度重视,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市局稽查局迅速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报告群众举报情况,请求公安经侦支队提前介入侦破此案。龙岩市国、地税稽查局和龙岩市公安经侦支队三部门组成专案组联手出击,经过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破获此案,抓获该犯罪团伙嫌疑人林开育、邹称发等7人。
经过审讯得知,自2001年以来,林开育自称与税务部门熟悉,能够代开到税率便宜的各种税务发票为由,采取单线联系的交易方式,根据下线逐级上报的要求填写假发票上的内容后,以开具发票金额的2%为报酬出售给下线,下线再逐级以2.2%~5%的报酬出售。为了使买的人相信所出售的发票是真的,林开育通过向税务局缴纳小额税款的方法获得完税证,并利用自己会美工的条件,将完税证上的字迹除去,然后用细毛笔蘸上一种特殊的涂料将完税证上的痕迹消除,使完税证变成空白的完税证,并在电脑上打印好相应的格式。在“客户”需要发票时,便将这些加工过的完税证附上去,并根据不同“客户”打印好相应的内容。狡猾的林开育为了保护自己的安全,从来不直接与“客户”发生联系,而是通过发展下线壮大业务,然后由下线再去发展自己的下线,最后形成一个110余人的“金字塔”型的犯罪组织。假发票从犯罪嫌疑人林开育手上出售以后,以单线联系的方式,一般要在经过四五手以后才会到“客户”手上。
违法事实
林开育先向税务局申请缴纳小额税款,获得完税证后将上面的字迹除去,随后,林开育将空白的完税证格式存在电脑里,“客户”需要发票时,便根据对方的要求在完税证上打印相应的内容。至案件被查获时,该犯罪团伙利用这种手段,先后涉嫌出售专用假发票2000余份,开票金额达5993万余元。
处理决定
经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新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林开育犯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0万元;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刑罚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万元。邹称发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赖连兆犯非法出售发票罪,判处管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议案说法
从这起典型的假发票案可以看出,当前,涉税犯罪正呈现花样不断翻新之势,高科技化的作案手段,使得违法行为的隐蔽性越来越强。打击涉税犯罪,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和严峻的挑战。
近年来虽然各部门不断加大假发票的查处力度,但假发票案仍然不断出现,制售假发票的规模越来越大。而每到年关岁末,更是假发票案高发时期。假发票案频发一方面是一些人受利益驱动铤而走险,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发票管理理念以及法规制度上的一些问题。
要堵住税收监管的漏洞,除了税务机关继续加大稽查力度之外,还需要根据涉税犯罪的新特点,实行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治理。税收违法行为的隐蔽性和作案手段的高科技化,要求税务部门必须改进稽查工作方式;同时,税收违法行为的团伙化、跨地区流动作案趋势,更需要加强地区和部门合作,建立打击和防范税收违法活动的“天罗地网”。
资料来源:《新华网》2004-02-09
《东北新闻网》2004-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