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四面楚歌,霸王垓下谢幕

公元前202年,刘邦违背鸿沟约定,向楚军突然发起战略追击。追到夏南时,刘邦与韩信、彭越约好,要同时出兵形成合围楚军之势。同年十月,刘邦亲自带了二十多万大军在固陵(今河南太康)对楚军发动了袭击,结果跟约好的不一样,韩信和彭越按兵不动,刘邦又招惹了项羽一把。项羽大怒,隔天早上就带了人马发动反击,斩杀汉军近两万人,再次将汉军击败。刘邦慌忙率军退入陈下,并筑起堡垒坚守不出,楚军又一次合围了刘邦。

由于这一战韩信和彭越都放了刘邦“鸽子”,两人约好了似的没有一个人出现,于是刘邦退到陈下之后问张良:“诸侯不按约定行事,怎么办?”张良回答说:“眼看着楚军就要失败了,可大王并没有给韩信、彭越赏赐土地。韩信虽被立为齐王,但实际上他没有自己的封地。彭越本来平定了梁地,战功累累,却只是做魏国的相国。如今,魏豹死后没有留下后代,彭越也打算称王,而您却没有提早作出决断。大王现在可以喊他们过来,把陈县以东直到海滨的地区赏给齐王韩信;封彭越为梁王,把睢阳以北至谷城的地区划给他。这样一来大王的成败便关系到他们的自身的利益,就不用担心他们再说话不算数了。”

刘邦照张良说的去做,马上派遣使者通知韩信和彭越说:“现在我们要合力对楚军进行攻打,等到把楚军消灭之后,就将从陈县以东到海滨的土地分封给齐王;封彭越为梁王,睢阳以北直到谷城的土地分封给梁王。”这下终于搬动了韩、彭二人,齐王韩信亲率三十万大军从齐地南下,占领楚都彭城和今天苏北、皖北、豫东等地,兵锋直指楚军侧背,自东向西夹击项羽;梁王彭越率军数万从梁地出发,先南下后西进,与刘邦本部军共同逼楚军后退;汉将刘贾率军数万会同九江王英布、合兵十万,自淮北出发,从西南方发动对楚地的进攻,先克寿春,再攻下城父并将此城军民全部屠尽。而镇守南线的楚将大司马周殷却在此时叛楚,先屠灭六县,再与英布、刘贾会师,随后北上合击项羽;同时,得到关中兵丁补充的刘邦则率本部军二十多万出固陵东进。汉军五路大军、合计近七十万之众,形成从西、北、西南、东北四面合围楚军之势,项羽被迫率十万楚军向垓下后撤。

项羽此时处境非常艰难,兵少不说,军粮也快用尽。在重围之中,汉军战士为了扰乱楚军的士气,日夜不停地唱起了楚国的歌曲。楚兵们听着那熟悉的乡音,忍不住思念家乡,一时间悲从心来,战斗力也随之下降。一天夜晚,项羽突然听到四面传来的楚歌,内心为之一惊,歌声让他的情绪也变得低落起来。不久,楚军中很多将士纷纷离去,最后只剩下不到一千人。面对此情此景,项羽对着自己的宠妃虞姬边哭边唱:“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绝望之中的项羽当夜率领八百精锐骑兵突围南逃。汉军第二天早上得知项羽跑了,于是派了五千骑兵追击。项羽渡过淮水后,八百精锐只剩百余,行至阴陵(今安徽定远西北)迷了路,这一耽误便被汉军给追上了。项羽一路跑到东城(今安徽定远东南)时,身边仅剩二十八骑。项羽把二十八名骑兵分为四队,向四个方向冲杀。当时,汉军骑兵已将项羽等人重重包围,项羽对他的骑兵们说:“看我为你们斩杀汉军一将!”说完,令四队骑兵四向冲击,并约定到山的东边分三处集合。项羽大吼一声,乘战马急驰而下。项羽的兵马所到之处,汉军无不溃散,斩杀了一员汉军将领。

当时,汉军的赤泉侯杨喜担任骑兵将领,奉命追赶项羽。项羽到他面前时,怒目而视,大声呵斥,把杨喜吓得退出去好几里。汉军再次包围项羽,项羽再次奔驰而下,又斩杀汉军一名都尉,杀死百十个敌兵。此时,二十八骑还剩二十六骑。项羽问骑士们:“怎么样?”骑士们回答:“正像大王所说的那样。”

冲出了汉军的包围,项羽一行快马扬鞭跑到了乌江(今安徽和县东北长江边的乌江浦)边上,此时乌江亭长的船已经在等项羽了,亭长劝项羽:“江东虽然小了点,但是方圆也有千里的土地,大王过了江,还可以继续称王啊。”

面对着滔滔江水,项羽想起八年前自己率领八千名江东子弟兵渡江反秦,那是何等壮烈!而如今,这八千名子弟早已不知身在何处。想到这里,项羽笑着对乌江亭长说:“上天要灭我,我还渡江做什么!”说完,把陪伴了自己五年的乌骓马送给了亭长,并让其余的士兵下马,与追上来的汉军赤身肉搏。项羽一人斩杀汉军数百人,随后自刎而死,年仅三十一岁。

项羽死后,楚地都归顺了汉,唯独项羽原封地的鲁人不肯投降(楚怀王曾封项羽为鲁公),后刘邦将项羽首级拿给鲁人看,鲁人才投降。刘邦赦免了项羽的各支宗族,并封项伯为射阳(今江苏淮安县东南)侯,封项襄为桃(今山东汶县东北,一说为桃丘)侯,封项他(史书中也称其为项佗)为平皋(今河南温县东)侯,但都赐姓为刘氏。至此,历时四年之久的楚汉战争终以刘邦的胜利而告终。 dlk9t/Y8H1zhnF6dYCTRmhuK2k5OlxYgnm9D/W2nr8Z/ghn0htUgWNtuCVyo9HZ+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