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图在本书中讲述“梦的解析”。我相信这么做并未脱离神经病理学的范畴。因为据心理学上的探讨显示,梦是许多病态心理现象的一种,如歇斯底里性恐惧、强迫性思虑、妄想症都是属于这类心理现象,而且由于其理由实际,颇受医生们所重视。从后遗症的情况看来,梦似乎并不具备实际意义的重要性;不过从它成为一种范例的理论价值上讲,其重要性却会相对地增加很多。无论是谁,如果他无法解释梦中影像的来源,无疑他也就不能够了解恐惧症、强迫症或是妄想症,更无法有效地治疗病人。
不过形成论题的重要性原因,也应是本著作不能够完全负责的缘由——这本书里时常会出现许多失落的线索,使我的论述常常不得已中断,其数目并不比梦的形成和那易被了解的病态心理问题少,包括两者间所存在的很多关联点。这些问题,我并不准备在书中进行讨论,假如时间和精力所允许,并可以搜集更多的资料,那么我以后将继续进行探讨。
本书发表困难的另一个理由,则是那些运用来说明“梦的解析”的材料的特殊性。读这本书时,大家就会明白为什么那些刊登在文献中或者来源不明的梦都不能用。只有本人及那些接受我的心理治疗的病患者的梦才够资格被利用。我不用病人的梦,是因为其梦形成的过程中混杂了神经质的特征。不过在写我自己的梦时,我又不可避免地要将许多私人的精神生活暴露出来——这超出了我的意愿,或者可以说,任何科学家在发表其论述时都不愿意过多牵涉其私事(当然诗人就不会这样)。但与其放弃为这项心理学上的发现提供证据,我宁愿选择前者。但自然地,我无法避免用省略的方式或以其他事例来替代我的一些草率行为。然而这样一来,其价值就会降低很多。我希望读者能设身处地站在我的立场多多包涵;另外,倘若有谁发现我的梦涉及到他,请允许我的梦境生活享有这自由思想的权利。
弗洛伊德(一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