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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的视角:大邑无城墉

三代王朝“大都无城”的聚落形态,在文献中亦有迹可循。

据研究,三代时期“邑”与城郭的概念区别严格。古文字“邑”作“邑”,上为围邑的象形文,下为人跽坐而居之形,所以“邑”本指人居之邑。而城郭的象形文“郭”(墉)本作“ ”,省作“ ”,则象城垣而四方各设门亭。通过对“郭”(墉)与“邑”的比较可以明显看出,二字的重要区别在于,“郭”(墉)是建有城垣之城郭,而“邑”则是没有城垣的居邑。甲骨文有“作邑”与“作郭(墉)”的不同卜事,“作郭(墉)”意为军事目的筑城,而“作邑”则是兴建没有城垣的居邑

冯时进一步指出,“邑”与“郭”(墉)除建筑方法不同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在夏、商及西周文明中,作为王朝的中心聚落,也就是君王所在的京师之地,都是以“邑”的形式出现的。“邑”本象人居邑之形,而古文字“国”本以“ ”为意符,为指事字,字形是在象征中央邑的“口”符的四外添加了四个指事符号,以明“国”之所指本即中央邑周围的区域。这恰好表现了三代政治体制的基本格局。商代甲骨文显示,商王朝的政治中心为大邑商,而大邑商之外的地区则为商王同姓子弟和异姓贵族分封的“国”,因此,商代实际至少是由位居中央的作为内服的大邑商的“邑”和邑外作为外服的同姓和异姓贵族所封的“国”共同组成的政治实体。又史称汤都亳,然而亳都称“邑”却无明文记载。而清华大学藏战国竹书《尹诰》中的“亳中邑”,使我们知道亳都为邑;而《尹诰》《尹至》两文对读,又可知汤居之亳于灭夏前但名曰“亳”,夏亡商兴之后则称“亳中邑”。这一事实的澄清对于研究三代都邑制度的形成与演变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

《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载有楚大夫沈尹戌的一段话:“古者,天子守在四夷。天子卑,守在诸侯。诸侯守在四邻。诸侯卑,守在四竟。慎其四竟,结其四援,民狎其野,三务成功,民无内忧,而又无外惧,国焉用城?”这段话明确地表述了楚国及其同时代的诸国长期以来坚持的“慎其四竟(境)”的外线作战思想和大国气度,是对西周时代及其以前“大都无城”状态的一个极好的诠释。我们现在把军队比喻为钢铁长城,就是出于同样的考虑。

冯时据此认为,居于中心的王都由于有诸侯的藩屏,实际已无须再建筑高大的城垣。除诸侯负有拱卫王室的责任之外,早期国家特殊的政治结构以及君王内治而重文教的传统,也使王都必须呈现为不具城垣的邑的形制。《易·彖传》云:“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穷也。利有攸往,刚长乃终也。”邑为宣王命之所,所以这里说“告自邑”;“即戎”即言兵事;“攸往”为教命流布之意。古之君王重文德教命,而邑无城垣,虽不利战事,但利于教命远播,“即戎”不合文教,故曰“所尚乃穷”;邑无城垣之阻,宜于教命远达,故曰“刚长乃终”。卦辞显示,王于邑告命,故不能以深沟高垒将王与诸侯彼此分隔,这样将会影响王命的传布;相反,宣命之所应以破除城垣的邑为形制,如此方可加强内外服的联系,使教命宣达于四方。

那么,三代都邑的外围又是怎样的形态呢?《周礼·夏官·掌固》:“掌固掌修城郭、沟池、树渠之固,……若造都邑,则治其固,与其守法。凡国都之竟有沟树之固,……若有山川,则因之。”可知三代都邑皆有“沟树之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释“邑”所从之“口”为“封域”,应为壕沟或封域的象形。即都邑外围或有壕沟,挖壕之土堆于其外为“封”,又设篱笆荆棘等以为防护。如有山川之险,则利用自然地势形成屏障。尽管都邑也有“沟树之固”,但沟树的作用与城垣适于军事的目的大为不同,而只具有防避兽害及规划疆界的意义。因此,王都采用无城之邑的形制,其实正有使教命流布畅达的象征意义,这些观念都应是早期王都以邑为制度的重要原因 lWW1knOhpPgdLFeahmQqfK1yESAt/6QboJlIgVy3ZX9OnOhUoCsaowwfnG0LZ6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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