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提到草莓是一种具有食用价值、药用价值的水果是在古罗马文学中。和许多可食植物一样,目前人们尚不清楚,人类是怎样一步步得知草莓是可以被食用的。起初,野生草莓属植物从森林中被采摘。法国人属于最早一批将这种植物移栽的人群。他们把这种植物从森林移栽进花园中,并收获其果实。
公元十四世纪,查理五世在他的皇家花园里栽种了野生草莓。到了十五世纪,西欧绝大多数的僧侣都在他们的手抄稿中提到了野生草莓。今天,人们在佛兰德艺术、意大利艺术、德国艺术、英国艺术中发现了历史上有关草莓的描绘作品。
十六世纪出现了更多如何从植物中栽培草莓的文献记录。并且,人们开始把草莓运用于治疗抑郁症及其他人们所设想的医疗目的。植物学家们仔细观察、鉴定不同种的草莓属植物,并为他们所发现的品种一一命名。
英国对草莓的需求逐渐增加,从而带动了十六世纪晚期野生草莓的大面积种植。据说,为了让草莓的口感变得更好,亨利八世的大臣托马斯•沃尔西(Thomas Wolsey)在食用草莓时添加了奶油。
关于如何种植草莓、采摘草莓,最早的介绍开始出现于1578年人们的文字记述中。十六世纪末,欧洲有三种草莓品种得到了命名,它们分别是森林草莓(F. Vesca)、绿色草莓(F. Viridis)和麝香草莓(F. moschata)。也就是在这一时期,种植草莓的园丁们学会了从草莓属植物上剪下长匐茎,用以栽培新的茎苗。
人们在踏往美洲的旅程中,除了发现F. vesca的两种亚种植物之外,还发现了更多的草莓品种。F. virginiana(弗吉尼亚草莓)就是生长于北美洲东部的植物,于十七世纪被引进欧洲。F. vesca的亚品种包括F. sylvestris alba和F. sylvestris semperflorens。
至此,整个欧洲大陆对草莓及其植物都产生了需求。十八世纪末标志着人们对草莓的所有品种有了全面完整的认识和了解。
1712年,一个法国远足队登陆智利,并从该国引进了一种开雌花的草莓属植物。正是这种雌花逐渐长成今天我们在世界各地的花园里所司空见惯的草莓。早在西班牙人征服智利之前,马普彻族印第安人和Huilliche族印第安人就已培育了这种雌花草莓属植物。1765年,欧洲探险家们记录了一种F. chiloensis(智利草莓)。这种植物生长很快,却不结果实。因此,只有经过F. moschata、F. ananassa或F. virginiana传粉才能结出果实。这就令人们逐渐了解,草莓属植物只能开出雄花或雌花。
最早的花园草莓,不是来自森林的野生植物,而是来自花园的培育品种。这种草莓培育于十八世纪晚期,地点是在法国的布列塔尼半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