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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书

冒险小说的鼻祖是《鲁滨逊飘流记》,它比《金银岛》要早发表了一百六十四年。有人说如果没有丹尼尔·笛福的《鲁滨逊飘流记》,斯蒂文森就创作不出来《金银岛》。可是,作为同样深受孩子喜爱的冒险小说,为什么要说《金银岛》是儿童冒险小说的金字塔呢?

这么说,不仅仅因为《鲁滨逊飘流记》的主人公是大人,更重要的是它根本就不是一本写给孩子看的童书,而是一本写给大人看的、讽刺和揶揄成人社会的书。“无数的儿童将它选为自己的书”是因为他们发觉它好看。保罗·亚哲尔在《书·儿童·成人》一书中道出了真相:“成人们知道儿童的阅读倾向后,就像修剪花木似的,把鲁滨逊中那些啰啰嗦嗦的、呆呆板板的教训,都一一的剪除,只留下孩子们喜爱的部分,另外出版了给儿童看的《鲁滨逊飘流记》”。

《金银岛》就不同了,它不但是专门为孩子创作的一本童书,而且就如同《重读童书》的作者查尔斯·弗雷和约翰·格里菲思所说:“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金银岛》都是一部典型的儿童文学。”

说到《金银岛》,人们总是不忘提到斯蒂文森创作这本书的一段轶闻。一八八一年八月的一个阴雨天,新婚不久的斯蒂文森和继子劳埃德·奥斯本(就是书前献词提到的那位美国绅士)住在苏格兰的一座木屋里。为了让十二岁的继子高兴,他便画了一幅海岛图,还涂上了颜色,起名叫“金银岛”。他后来回忆说:“当我望着金银岛地图时,本书中未来人物的面孔一一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们在这几平方英寸的平面图上为探宝而厮杀搏斗,来回奔走。我记得我做的第二件事便是铺开一张纸,在上面写出本书各章目。”接下来,他一天写一章,一边写还一边读给命令他“故事里不能有女人”的继子听,测试他的反应。不但继子听得入迷,连他那曾经对“文学那荒芜的歧路”非常轻蔑的父亲都听得欲罢不能……

斯蒂文森后来还创作过“塑造了文学史上第一个双重人格之人”的《化身博士》等著名小说,但唯有这一部,他承认是真正为孩子而写。在书前的献词上他说这本书是按照继子那“纯正的趣味构思的”;在写给朋友的信中,他说:“这是一本非常好玩的男孩的故事书。”不仅如此,在成书之前,《金银岛》的故事还是在《青少年》杂志上连载的。

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再读《金银岛》,只是被它的海盗故事所吸引,把它当成了一部“从小孩到大人,再挑剔的一个读者都会爱不释手地一口气读完”的冒险小说来读。其实,这是对它的轻视,它的意义可远远不止于此。正是它,打破了自十八世纪以来的儿童读物“充满了世俗的说教和伦理道德”的传统,高扬起“好玩”的大旗,让儿童文学与教训主义彻底决裂。要不,约翰·洛威·汤森怎么会在《英语儿童文学史纲》中说斯蒂文森:“不假思索地将以前童书作者小心维持的道德态度抛入海中。将教训主义完全解脱,是《金银岛》的不寻常特质之一。”要不,神宫辉夫怎么会在《儿童文学的主角们》中说:“从卢梭那里诞生的卓越家庭教师和优秀弟子的形象,在《金银岛》里崩溃了。也就是说,十八世纪那种教训性的东西,终于从冒险小说中消失了。”

凡是读过《金银岛》的人,都会说它拥有一种奇怪的魔力,抓人的魔力,只要你一拿起它,就再也放不下——如果有一天,一个唱着“十五条好汉同在死人箱上”的水手歌的刀疤老航海,突然住到了你家开的小客店里,低声警告你“时刻提防一个只有一条腿的水手”;如果他死了,你打开他的水手箱,突然发现油布里裹着的一张海盗的藏宝图;如果你和一个只有一条腿、拄着拐杖跳起来像小鸟、肩膀上还站着一只两百岁绿鹦鹉的厨子同上了一条寻宝大船;如果你躲在装苹果的木桶里,偷听到这个厨子正密谋叛乱杀死全船的好人;如果你上了岸,遭遇了一个形同怪物、被困在无人岛上整整三年的老海盗;如果你为了夺回被海盗占领的大船,被一把短剑钉在了桅杆上……当这一切发生在你面前,你会无动于衷吗?这个你,不是别人,真的就是你,就是作为读者的书外的你。因为这个故事是用第一人称来写的,所以孩子们读着读着,就会慢慢地忘记这是一个虚构的故事,而跟着“我”,走进一七××年,变成故事的讲述者吉姆。关于吉姆,李利安·H·史密斯在《欢欣岁月》里说到了他的作用:“他是为了说故事而出场的,就由于吉姆以一个少年的眼光来看这个事件,所以阅读的儿童就以为自己是吉姆,而随着吉姆的讲述,踏入种种叫人心情跃动的场面里去。”

《金银岛》写得实在是好看,有读者说它“是一列令人震惊的悬疑和冒险的过山车,如果可以,我要给它十颗星”。确实,阅读它,会让人产生一种跟情节赛跑的感觉。约翰·洛威·汤森说它最大的特征就是“速度、色彩和刺激”。

当然,人们不会仅仅因为《金银岛》有一个波澜迭起的好故事,就说它“照出了少年小说的一条新路径”,就说它“具有一种可以进行各种解读的深度,给后世的作品带来持续的影响”。他们这么说,是因为它里面有太多的东西可以讨论,并不像八十年前哈维·达顿在《英国儿童书》中所形容的那么简单:“这次探险肇始于贪婪,并饰以谋杀和背叛,结局则是出于运气,而非公正。”例如,少年吉姆和海盗约翰·西尔弗,是书中的两个主要人物,在中文版《金银岛》的译序中,几乎无一例外,都把吉姆说成了一个机智勇敢的少年英雄,而把约翰·西尔弗说成了一个心黑手辣的反面形象。一句话,一个代表正义,一个代表邪恶。然而,国外的儿童文学研究者却不这样认为。在他们看来,这是两个复杂的人物,吉姆身上既有好的地方也有坏的地方,约翰·西尔弗也是一样,并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坏蛋。用约翰·洛威·汤森的话来说,就是在《金银岛》里,“黑白分明或非对即错的人物刻画不复存在了”。

吉姆沉着、勇敢,是一个有正义感的好少年,但他身上也有缺陷。比如,他的两次擅自而轻率的行动——一次是突然就离开大船,跳到海盗的划子上,破坏了船长的计划;一次是突然就丢下了船长,乘坐小艇去割断大船的锚索——就表现出了自我主义的萌芽。他性格暧昧,更多的时候不过是一个人性的观察者。

约翰·西尔弗,弗雷德·英格里什在《幸福的承诺:英国儿童文学的传统》里说他“仅仅一个人,就把斯蒂文森为儿童小说所写的一切都给具体地呈现出来了”。说起来,他才是《金银岛》真正的主人公(这本书原来的书名就叫《船上的厨子》)。这个只有一条腿的海盗,绝对没有那么坏。他有残忍的一面,也有可爱的一面,是一个具有双面性的人物。不然,查尔斯·弗雷和约翰·格里菲思怎么会在《重读童书》里这样问我们:“为什么我们目睹他行凶杀人,却还被他吸引?为什么我们希望他能从手下那帮船员的黑牒仪式上逃脱?为什么我们最后愿意看到他逃之夭夭?”

与其他的海盗相比,他的个性实在是太有魅力了。你看,他在一群肮脏而丑陋的海盗中是那样的鹤立鸡群,倒不是说他少了一条腿,而是他“整洁而和气”,口才好,快乐,还幽默,从来不喝得烂醉如泥,“完全不像那号人”(谁都不会想到,他竟是斯蒂文森以一个好朋友为模特创作出来的,这个好朋友也失去了一条腿。他把他善良的一面剥下来,贴到了约翰·西尔弗的身上)。而且,他总是能从容不迫地面对困难和危机,有勇气,有胆量。当然,他要是坏起来,比谁都坏,他不但策划了整个叛乱计划,还用拐杖杀死了不肯屈服的正直的水手。然而没有办法,读到最后,我们就是会被这个具有英雄气质的坏人吸引,于是,李利安·H.史密斯在《欢欣岁月》里说到的现象就发生了:孩子们发现了这个既可怕又可爱的海盗,“他的个性在儿童的心中清晰地浮现出来,到了后来竟然把他当成理想人物了。”

至于吉姆和约翰·西尔弗的关系,也是一个可以讨论的话题。从某种意义上来,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像是一对父子。约翰·西尔弗从不掩饰他对吉姆的喜爱,不止一次地对吉姆说“我最喜欢的就是你”,在第十章里甚至叫吉姆“我的儿子”(中文版将my son译成了“我的孩子”)。吉姆虽然没有叫他父亲,但在故事的开头就失去了父亲的吉姆,确实是自觉不自觉地与他形影不离,佩服他,学习他,不说别的,至少是从他身上学到“自己的命运自己决定”这种人生哲学。

从表面上看,《金银岛》是一部冒险小说,实际上它更是一部思想深刻的心理小说。它透过少年吉姆的一双眼睛,观察每一个人,将人类那种赤裸裸的贪欲展现在我们面前。在故事的结尾,吉姆面对那一山洞的宝藏,便发出了这样痛苦的声音:过去为了积累这些财宝,究竟牺牲了多少人,造成了多少流血事件和悲伤,有多少条好船被凿穿了船底,在海上沉没了,有哪些好汉被蒙上眼睛走跳板淹死了,怎样地放过大炮,有多少可耻的事和谎言,多少残酷的暴行,也许没有哪一个在世的人能说得出来。

彭懿
2015年4月

献给

劳埃德·奥斯本

下面的故事就是按照这位美国绅士纯正的趣味构思的,以报答和他在一起度过的一大段快乐的时光。

作者——他的挚友——
怀着最善良的愿望谨题 Dl2Ev1/kzGEDCwLCQBruTnRlFvxKLdW9HiaLKrSztpM0QM4VeeQdq5D2MBcPlfn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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