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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婚姻中的女性等级

庶人的家庭状况自然不会被贵人身边的史官注意到,因此现在也无可讲述。只是这时代的民歌泄露了一些婚姻制度的消息:

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艺麻如之何?纵横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

少年男女直接决定自己的终身大事的自由在这时代已经被剥夺了。在樊笼中的少女只得央告她的情人:

将仲子兮!无逾我里!无折我树杞!岂敢爱之?畏我父母!

甚至在悲愤中嚷着:

之死矢靡它!母也天只!不谅人只!

这种婚姻制度的背景应当是男女在社交上的隔离。诗人只管歌咏着城隅桑间的密会幽期,野外水边的软语雅谑,男女间的堤防至少在贵族社会当中已高高地筑起了。以一个故事为例:前506年,吴人攻入楚国都城的时候,楚王带着两个妹妹出走,半路遇盗,险些送了性命。幸运落在他的一个从臣钟建身上,他把王妹季芈救出,背起来跟着楚王一路跑。后来楚王复国,要替季芈找丈夫,她谢绝,说道:处女是亲近男子不得的,钟建已背过我了。楚王会意,便把她嫁给钟建;并且授钟建以“乐尹”的官,大约因为他是一个音乐家。

周初始有同姓不婚的礼制,但东周的贵族还没有普遍遵行,庶民遵行的程度,今不可知。

贵族家庭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是多妻。至少在周王和诸侯的婚姻里有这样的一种奇异制度:一个未来的王后或国君夫人出嫁的时候,她的姊妹甚至侄女都要有些跟了去给新郎做姬妾,同时跟去的婢女还不少,这些迟早也是有机会去沾新主人的雨露的。陪嫁的妾婢都叫做媵。更可异的,一个国君嫁女,同姓或友好的国君依礼,要送些本宗的女子去做媵。在前550年,齐国就利用这种机会把晋国的一位叛臣当作媵女的仆隶送到晋国去,兴起内乱,上文提及的斐豹的解放就是这次变乱中的事。

“掺掺女手,可以缝裳

媵女而外,王侯还随时可以把别的心爱的女子收在宫中。他们的姬妾之多也就可想。多妻家庭里最容易发生骨肉相残的事件,在春秋时代真是史不绝书。举一例如下:卫宣公(前718至前700年)和他的庶母夷姜私通,生了急子。后来急子长大,宣公给他从齐国娶了一个媳妇来,看见是很美,便收为己用,叫做宣姜。子通庶母,父夺子妻,在春秋时代并不是稀奇的事。这时代男女礼防之严和男女风纪之乱,恰成对照。宣公收了宣姜后,夷姜气愤不过,上吊死了。宣姜生了两个儿子,寿和朔。宣姜和朔在宣公面前倾陷急子,这自然是很容易成功的。宣公于是派急子出使到齐国去,同时买通一些强盗要在半路暗杀他。寿子知道这秘密,跑去告诉急子,劝他逃走。他要全孝道,执意不肯。当他起程的时候,寿子给他饯行,把他灌醉了;便取了他的旗,插在船上先行,半路被强盗杀了。急子醒来,赶上前去,对强盗说:卫君要杀的是我,干寿子甚事?他们不客气地又把他杀了。 CeI5OyxAd6KL79Vq/d8EM9VhoxARuAKtHuXegmWcMksGN3SfAHPVnfQ1q1G9km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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