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中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义有所错。”(《序卦传》)又说:“天地 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系辞传下》)认为男女和男女构精在社会秩序的形成中处于基础性的位置:先有天地,再有男女两性;有了男女两性,就有了男女两性的交媾;有了男女两性的交媾,就有了父子关系;有了父子关系,才有君臣关系;有了君臣关系,才有了社会的秩序和规范包括婚姻家庭制度等。因此,男女交媾产生于婚姻家庭制度前,之后却受到婚姻家庭制度的制约。具体考察中国古代社会中性与婚姻家庭的关系,可以发现它有三个重要的特点:一是一夫多妻的家庭制度,二是重视女子的贞节,三是建立在重男轻女观念基础上的生育理论。本章将着重围绕上述三个方面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