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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崛起

中国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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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马壁画。这是中国目前发现的较早的壁画,内容反映的是秦王兵马出行的盛况。

关于“中国”的英译名“ China ”的来源有几种不同说法,其中最为学者接受的说法是,它源出于“秦”的音译。作为有力的佐证,在一、二世纪的希腊、罗马著作中,已经将当时的中国称作“ Thinai ”或“ Sinai ”。

在秦以前,中华文明已经存在了数千年,为什么只有秦的名字会作为中华文明的象征,在当时各种文明彼此隔绝孤立的世界,远播至欧亚大陆的另一端?

对于这一问题的答案,即使是粗通中国历史的人也很容易联想到,公元前221年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秦始皇,消灭关东最后一个诸侯国——齐国,结束数百年来诸侯割据混战局面,建立起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大帝国。这是一个被称作“天崩地坼”的大事件。自此,中国以一个长期整合的政治体的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而秦国的崛起是一个国家由弱变强的奇迹。

称霸西戎。 在曾经各自称雄一方的战国七雄中,秦国不仅没有值得夸耀的悠久历史,甚至长期处于被鄙视的境地。

相较周初(前11世纪)便封邦建国的齐国、燕国,以及韩、赵、魏三国的前身——晋国,秦的立国晚了整整三个多世纪。公元前9世纪末,秦族的首领非子因擅长养马,被周孝王封为附庸,封于今甘肃东南渭河上游一带的“秦”(今甘肃张家川东)。

公元前771年,以荒淫昏聩著称的西周最后一位君主——周幽王,被西北游牧民族犬戎杀死在骊山脚下。秦襄公出兵护送继立的周平王,从镐京(今陕西西安西南沣水东岸)迁都洛邑(今河南洛阳),史称东周。周平王感念襄公的忠心,封他为诸侯,赐予今陕西岐山(位于陕西岐山境内)至沣水(位于西安西南)之间的土地。

当时,欧亚大陆游牧民族正大规模地从西北向东南迁移,在“多米诺骨牌”效应下,中国西北部的游牧民族——戎狄已深入至今渭河至洛河一带。秦处于西戎包围之中,艰难地寻求着生存和发展。然而,也正是这样的生存环境,造就了秦人崇武尚勇的个性。

春秋石磬,陕西凤翔秦公墓出土。按照规制,只有天子举行的仪典上能用玉磬,诸侯只能用石磬。

秦独特的发展历史,使得一向以高度开化文明自居的中原各国,长期以来一直不把秦国视为同类,而看成蛮夷之国。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 杨振红

秦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礼仪制度、风俗习惯等等,都比中原地区要落后两三百年。据史籍记载,公元前753年,秦文公时才开始设立史官,记载自己的国史。公元前408年,秦简公“初租禾”,开始按亩征收田租,比鲁国“初税亩”晚一百八十六年。公元前378年,秦献公正式建立市场。三年后,建立户籍制度。

《孔子圣迹图》之《论穆公霸》

然而,正是这个地处边陲、被视为野蛮、落后的蕞尔小国,五百年后却打败了经济高度繁荣、文化异常发达的六个关东大国。

慨叹于这样的结局,人们不禁要问: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历史如何在五百年中发生这样的惊天大逆转?

秦的发展首先应归功于秦穆公。

穆公名任好,公元前659年即位,以知人善任著称。最具传奇色彩的是,他用五张黑色的公羊皮,从楚国人手中赎回了七十多岁的贤臣百里奚。在百里奚、蹇叔等贤臣的辅佐下,秦国在对其东部强大的邻国——晋国的外交与军事上,取得一系列胜利,夺取河西之地(指今山西、陕西两省间黄河弯道南段以西),第一次将疆域东扩至黄河以西。他还成功地将西戎的使臣由余招致麾下。在由余的谋划下,大败西戎,史称“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

商鞅入秦。 然而,真正让秦国走上富强之路的是三百年后的商鞅变法。

三百年的岁月中,中国正经历着一场剧烈的社会大变革,开始从早期宗法分封制国家向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转型。

公元前453年,晋国的韩、赵、魏三卿共灭知氏,三分其地,史称“三家分晋”。这是一个影响深远的大事件,一些历史学家甚至将这一年作为划分春秋与战国时代的分水岭。

对于秦国来说,这一事件还有着特别的意义。伫立在秦国东边的庞大的晋国,一直是阻碍秦东进的巨大障碍。现在晋一分为三,彼此间相互争斗消耗,无形中使秦东进的阻力大大削弱。可以说秦是“三家分晋”事件的潜在赢家。

战国时期,各国为了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纷纷举行自上而下的变法运动。魏文侯任用大臣李悝,最先实行变法,颁布“尽地力之教”,发展农业生产,并在各国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中国第一部成文法法典——《法经》。魏国迅速跃升为最强大的诸侯国。公元前408年,魏国从秦国手中夺回河西之地,这对秦人来说是莫大的耻辱。

不仅如此,秦国内部面临着更大的危机。自公元前443年秦躁公即位后,秦国经历了怀公、灵公、简公、惠公、出子等几代乱政。秦公族为了争夺君位,互相攻杀,致使政局混乱,国力衰弱,不断受到周边国家和西戎的侵夺。公元前385年,秦献公杀死昏君出子,登上君位,秦政局才稳定下来。

然而,献公在位时并未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商鞅像。商鞅原名公孙鞅,出身卫国公族。按照周的惯例,诸侯之子,以公子为氏。诸侯之孙,以公孙为氏。公孙鞅因出身卫王室,故也被人称作卫鞅。后来因他在秦推行变法成功,孝公将商邑(今陕西商州)封给他,才称为商鞅或商君。

公元前362年,秦献公去世,二十一岁的孝公即位。据史载,当时的秦国,“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这位志向远大的年轻君主,立誓要实现父亲献公“复穆公之故地”的理想,夺回河西之地,改变“诸侯卑秦”的局面。然而要实现这个目标,秦孝公迫切需要一位具有远见卓识并富有执行力的能臣。于是,即位伊始,他就颁布了一道求贤令:“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

一位身在魏国的青年,闻听此令,怦然心动。他就是商鞅。

商鞅自幼喜好法家刑名之学。他来到最早实行变法的魏国,学习《法经》,希望能在这里施展自己的抱负。但事与愿违,他并没有得到魏王的青睐。因此,当商鞅听到秦孝公的求贤令后,便毅然携带《法经》,来到秦国。

据史载,商鞅见到孝公后,先说以“帝道”“王道”。所谓“帝道”“王道”,即实行仁政,以德化民。在弱肉强食的战国时代,“帝道”“王道”只能是乌托邦式的理想。孝公十分务实,他希望在位时就能够“显名天下”,自然对这套疏阔辽远、不切实际的理论不感兴趣。商鞅最后说以“强国之术”,孝公听得入神,膝盖前移,离开了坐席,“语数日不厌”。商鞅所说的“强国之术”就是变法,即通过改革法令制度,迅速走上强国之路。

虽然这段记载可能有后人增饰的成分,但可以想见,商鞅面见孝公后,必然向孝公描绘了一幅令人振奋的变法蓝图,孝公为此深深折服。正是这种世间难得的君臣之间的相知和默契,成就了这项奠定秦统一大业的改革。

任何改革都会受到传统观念和保守势力的质疑与阻挠。商鞅变法亦不例外。以甘龙、杜挚为代表的秦国旧贵族激烈反对变法。他们说“圣人不易民而教,知(智)者不变法而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商鞅驳斥道:“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

商鞅的话坚定了孝公变法的决心。

商鞅制定好变法之策后,并没有立即公布。为了向百姓表明变法的决心和信用,他让官吏在集市南门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宣布谁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就赏赐十金。对于这样的好事,百姓实在难以置信。商鞅于是将赏金加到五十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一个人走过去,将木头搬到北门,商鞅当即兑现承诺。

像一根杠杆一样,商鞅借立木为信撬动起庞大的法律奖惩机制,让百姓开始相信其法令的力量。至此,商鞅正式向全国宣布推行变法,一场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戏就此拉开帷幕。

变法图强。 商鞅变法分两个阶段展开,历时十余年。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社会、风俗等方方面面。

可以将商鞅变法的内容归纳为四个方面:第一,奖励耕战;第二,建立法制;第三,打破宗法贵族制度,建立新型官僚制国家;第四,移风易俗,改变秦的戎狄之风。变法的基轴是爵制改革。商鞅在旧爵制基础上,创建了一套新爵制——二十等爵制,并围绕这一新爵制进行其他改革的设计和实施。

爵是古代的一种饮酒器,形状像雀。古代祭祀宗庙时,要向祖先献上美酒。做工精巧的爵为贵族专用之物。《礼记·礼器》说:“宗庙之祭,贵者献以爵。”爵也因此成为身份的象征,用以排列贵族、士人地位的高下。爵位世袭,与庶民无缘。

鸟纹爵,西周前期饮酒器。

商鞅将秦国原有的爵制加以改造,整齐为二十等级,包括公士、上造、簪褭、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五大夫、左庶长、右庶长、左更、中更、右更、少上造、大上造、驷车庶长、大庶长、关内侯、彻侯。重新制定爵位获取、升降、继承等原则。其基本精神是:“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即以军功作为赏爵的唯一根据。在战场上英勇杀敌者,不管其出身是贵族、士人还是农民,都可根据斩首的数量赐予爵位。战败者,则要削夺爵级。同时制定爵位降级继承原则,男子傅籍为成丁时,不能无条件继承父亲的爵位,只能降若干等级,他们若想得到和父亲相同的爵位,必须凭借军功。

商鞅的爵制改革达到了几重效果:第一,激励战士,提升士气,迅速建立一支强大的军队,在兼并战争中占据优势。第二,打击旧的宗法贵族势力。第三,从制度上为庶民打开通往爵位的大门,为建立官僚制新型国家铺平道路。

中国自古以农立国,发达的农业和充足的粮食储备是强国的首要条件。商鞅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推行了一系列重农抑商政策。对努力从事农业和纺织生产的人,实行免除赋税徭役的优待。对那些因懒惰而欠债不还者,将其没入官府为奴婢。对从事工商业者则采取各种限制和惩罚措施,如不准做官,加倍征收赋税,罚做苦役,等等。

与此同时,商鞅启动了影响深远的土地制度改革。

商鞅变法以前,秦国和其他国家一样实行贵族土地等级占有制,采邑主将土地按户分配给农民耕种,定期轮换。农民对土地没有任何权利,这极大地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商鞅以二十等爵制为基础,推行“名田制”。“名”意为把土地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以示占有。新法规定,庶民以上者均可根据身份占有数量不等的土地,土地可以继承,从而将土地占有权扩展至普通的农民。允许通过开荒、转让、买卖等方式自行获得限额内的土地,以解决授田不足的问题。

1983年在湖北江陵县(今荆州市)张家山发现的247号汉墓中,出土了西汉初年吕后时期的法令文书简——《二年律令》,其中有完整的“名田宅”律文。虽然它是汉初的法律,但可以确定,其基本精神承自商鞅变法。

律文规定,没有爵位的公卒、士伍、庶人,可占有1顷田(100亩)、1宅(约合1714平方米)。二十等爵第一级爵公士,可占有1.5顷田、1.5宅。爵位越高,占有田宅的数量越多。至第十九级关内侯,可占95顷田、95宅,是普通庶人的九十五倍。

商鞅的土地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西汉武帝时大儒董仲舒曾评价商鞅变法说:“至秦则不然,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仟伯,贫者亡立锥之地。”虽然董仲舒是站在崇古的立场上,对商鞅变法持全面否定态度,但是,他把商鞅的土地制度改革视为导致中国古代社会发生重大转型的决定性因素,却切中要害。商鞅将土地占有权扩展至庶民,造就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批数量庞大的独立的自耕农。

此后,商鞅为了增加税收,强制推行小家庭制。规定一家除一子承嗣外,其余儿子结婚后必须分家,单独立户,否则加倍征收户赋。自此,“五口之家”的小家庭成为中国家庭的基本模式。

商鞅以李悝的《法经》为蓝本,结合二十等爵制,制定了一套严密的等级性法律。

睡虎地秦墓竹简。1975年,在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发现了一座秦始皇统一前后的墓葬,墓中出土了大量写有文字的竹简,内容以法律文书为主。它不仅证明了传世文献关于商鞅以《法经》为蓝本,为秦国制定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律的记载,而且表明商鞅在六篇之外还制定了许多关于行政、民法方面的法律。商鞅通过立法的形式,为秦国建立了新型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的基本框架。

商鞅建立的法律制度中,最具特色的是告讦连坐制。一人犯法,其亲属、邻里、上下级,必须检举揭发,否则就要被一同治罪。为此,他编制了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的什伍制。

据张家山汉墓出土的《二年律令·贼律》记载:“以城邑亭障反,降诸侯,及守乘城亭障,诸侯人来攻盗,不坚守而弃去之若降之,及谋反者,皆要斩。其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其坐谋反者,能偏捕,若先告吏,皆除坐者罪。”根据规定,率领城邑等谋反或投降诸侯者,以及其他谋反者,一律处以拦腰砍断的“要斩”刑。连坐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姊妹,无论老少一律在市场上处以绞刑。如果连坐者能够抓捕谋反者,或者向官吏告发,可以免受连坐。经考证,这条法律就是商鞅变法时出台的。

《荀子·强国》关于荀子入秦考察的记载。

秦人因长期与戎人杂处,个性好勇斗狠,私斗成风。私斗不仅破坏了社会的稳定,而且造成严重的内耗。商鞅下令严禁私斗,违者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引导秦人树立杀敌光荣、私斗可耻的全新价值观。

睡虎地秦律规定,斗殴时撕裂人的耳朵,要处以剃掉鬓发、胡须的“耐”刑。张家山汉律规定,用刀剑或铁锤等凶器伤人,要判处徒刑,服筑城、舂米等苦役。即使没有使用凶器,但若致人伤残,如折断手指、打落牙齿等,也要处“耐”刑。汉初的法律规定大多沿袭商鞅秦律。

变法措施严重削夺了秦国贵族的既得利益,顿时引来强烈的反弹,他们纷纷用各种方法来阻挠变法,并鼓动百姓闹事。在秦孝公强有力的支持下,商鞅坚持“以法治国”的信念,通过严格的法律和“违法必罚”的铁腕手段,向敢于挑战法律权威的各方势力宣战。

据载,商鞅一天之中在渭河边行刑的囚犯就多达七百余人,渭水被染成红色,号哭之声震天动地。严密而残酷的法律一时间令国民难以接受。新法推行一年间,前来国都上书反对者数以千计,一时间形成一股强大的反变法风潮。商鞅对孝公说:“这些人都是扰乱教化之民。”于是将他们全部流放到边疆。

接着,又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国的大事件:太子驷触犯了新法,根据新法,应处以在面颊上刺字的“黥”刑。在当时人的观念中,“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孝经·开宗明义章》),肉刑是对先人的大不敬,是莫大耻辱。因此,自古便有“刑不上大夫”的规定,对贵族豁免肉刑。但商鞅认为:“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如果想要顺利推行新法,必须先拿太子开刀。由于太子是君嗣,不能对他本人施刑,就对他的师傅施行黥刑,以惩戒其教导不力。

几次事件后,再也没有人敢轻易议论、触犯新法,新法在全国顺利推行开来。三年后,变法的成效初步显现。史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人对新法心悦诚服。

山东大学历史系教授 曾振宇

轻罪重罚,严刑峻法,以法治国,这只是商鞅新法的第一个层次的内涵。第二个层次的内涵,我称之为道德理想主义。用商鞅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以刑去刑。社会真正的高度文明化是在这个社会长期的法治之后才能够实现的,到了这个阶段,大家都很了解法律,都知道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应当做的,到了这个程度,老百姓甚至都不需要官员的存在,不需要法制机构的存在,是非对错大家都能够自裁于心。

孝公八年(前354年),商鞅亲率秦军,攻打魏国。这支经过改革洗礼的新军初露锋芒,大获全胜,斩首七千。孝公十年(前352年),商鞅再次率兵攻打魏国,获得胜利。

约一百年后,著名思想家荀子评价齐、魏、秦三国军队的战斗力说:“齐之技击不可以遇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造就这样一支骁勇善战、锐不可当的军队的正是“赏厚而信,刑重而必”的商鞅新法。

孝公十二年(前350年),商鞅提议孝公将国都从渭水上游的雍(今陕西凤翔西南)迁到咸阳。咸阳位于沣水和渭水交汇之处,“据天下之上游,制天下之命”,是控制东西交通的重要通衢。秦迁都于此,志在向东扩张。

商鞅以迁都为契机,启动了第二次变法。他将原本分散的小乡、邑、聚等自然聚落,按照大致相当的规模编制在一起,设立地方行政组织——县。全国共设置四十一县,一种说法是三十一县。县设县令,掌管一县行政,县尉掌管军事。

春秋时期,各国相继设县。最初县主要设于边境,特别是新征服地区。虽然都称作县,但各国县的性质不同。晋国、吴国的县仍是大夫的采邑,实行世袭贵族统治。楚国和秦国的县则由国君派出官吏进行管理,不世袭。这种采取官僚制进行统治、直接听命于国君的新型地方行政组织,显然不同于宗法分封制,并从内部瓦解和颠覆着宗法分封制。春秋后期开始出现了两个趋势:一方面县制逐渐推广到内地,一方面第二种形式即由君主任命官僚进行管理的县逐渐增多。而商鞅推行的就是第二种形式的县,它标志着秦国最早完成了从宗法分封制国家向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的过渡。

商鞅方升。左壁刻有孝公十八年(前344年)铭文,底部刻有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诏书,它表明秦始皇统一度量衡,实际上是将商鞅创制的度量衡器向全国推广。

龙山里耶秦简。湖南省龙山县里耶,是一座位于湘西大山深处的土家族小镇,千百年来,鲜为人知。然而,2002年,这里的一个考古发现却震惊了世界。在古城江边的一口水井中,出土了三万余枚简牍,其内容主要是秦统一前后的行政管理文书。通过这些资料,我们可以了解到一个小城的政府机关是如何依照秦国的标准化制度严密而有效地运转的。

县制使分封制下分散的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有利于秦国将全部力量汇聚在一起,从而使从前弱小落后的秦国在战国争雄中脱颖而出。这种政治制度即使在当时整个世界而言,也堪称一项创举。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高度评价商鞅推广县制建立官僚制的政策,将其称为“官僚化的革新政策”,认为这是秦国国力日强,并最终打败群雄,建立中华一统帝国的根本原因。

此后两年中,商鞅进行了一系列建立中央集权官僚制国家所必备的标准化工作。第一,“为田开阡陌”,即扩大亩积,将原来长一百步、宽一步的小亩制,改为长二百四十步的大亩制,以适应日益增长的农业生产率。第二,“初为赋”,开征人头税。另外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举措,即统一度量衡。

湖南龙山里耶秦简博物馆馆长 彭成刚

这些竹简资料反映出,秦对官员的考核非常严密详细,类似我们现在实行的绩效考核。在实施过程当中,如果对你的工作业绩考核不合格,到年底,俸禄会降级;如果考核为优,那所有待遇,包括俸禄、饮食和家庭的待遇都会有相应的提高。此外,我们现在坐飞机要手持身份证,要对相貌进行核对,两千多年前的秦朝也有这方面的制度,即出行要有通关凭证,上面记载了年龄、姓名、相貌、爵位,可以进行精确核对。

标准化的制度,使秦国的官僚机制高效地运转。《商君书·定分篇》记载:“官吏和百姓向主管法令的官吏询问法令的具体内容时,主管法令的官吏必须明确回答他们的问题,而且要在一个一尺六寸长的符信上写明年、月、日、时以及所问法令的内容,并予以宣告。如果不宣告,就按此条法令所列罪状来惩罚主管法令的官吏。”种种规定,就是让各级官吏必须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让民众了解法令而不敢触犯,也使各级官吏不敢以非法手段对待民众。

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大国正在形成。依靠商鞅制定的制度法令,秦国从地方官员到普通百姓,如同一个个齿轮般严密而精确地运行在整个国家机器中。依靠这套严密的行政制度,统治者引领着秦国这架战车隆隆启动,此时的秦国已经是全民皆兵,迅速建立起列国中最有战斗力的虎狼之师。

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 孝公二十一年(前341年),齐国、魏国在马陵(今山东范县西南)交战,魏十万大军覆灭,将军庞涓自杀,太子申被俘。

商鞅瞄准这个机会,劝说孝公:秦、魏两国势不两立,“非魏并秦,秦即并魏”。马陵之战令魏国元气大伤,此时攻打魏国,魏国必然无力抵抗而向东迁徙,这样秦国就可以占据黄河天险,“东向以制诸侯”。

孝公听从商鞅建议,次年派商鞅率军攻打魏国。魏国派公子卬迎战。商鞅在魏国时,曾与公子卬交好,于是写信给公子卬,诈称希望两军会盟罢兵。公子卬信以为真。秦甲士在会盟的宴会上,将公子卬擒住。秦对魏发起进攻。商鞅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部分河西之地。由于商鞅功勋卓著,秦孝公兑现了当初求贤令的诺言,将於、商十五邑封给商鞅,号为商君。当年在魏国未能施展抱负的商鞅,在秦国登上了人生辉煌的顶点。

经历了二十年的艰难历程之后,孝公终于如愿以偿地再现了穆公的辉煌:孝公十九年(前343年),周天子封秦孝公为伯(霸)。第二年,诸侯国纷纷前来祝贺,秦国派太子驷率戎狄九十二国(族)朝见周天子,大会诸侯。

商鞅变法措施大多不是商鞅首创,而是大量借鉴东方各国特别是魏国变法的经验。例如,李悝在魏国率先推行“尽地力之教”,发展农业,建立法制。吴起在楚国推行新政时,“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废除世卿世禄制。韩、赵、魏早在春秋末年还是晋大夫时,就开始扩大每亩土地的面积。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商鞅变法在战国变法中脱颖而出、获得巨大成功呢?

首先,商鞅变法是在充分吸收各国变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他的变法措施更为成熟,也更为彻底。其次,由于秦是一个发展滞后的国家,宗法贵族势力较东方各国为弱,变法的阻力相对较小。再者,商鞅变法的成功也与商鞅的个性和思想有关。后人曾评价商鞅:“公孙鞅之事孝公也,极身无贰虑,尽公而不顾私。”但也有人因此批评他“天资刻薄人”“少恩”。应当说,正是由于商鞅变法义无反顾,无所畏惧,才使得变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尽管商鞅变法使秦国迅速强大,但他的铁血统治也使得秦国充满了恐怖气息,被夺取权力并被施以酷刑的旧贵族更是对商鞅恨之入骨,时刻等待着复仇的机会。

孝公二十四年(前338年)五月,孝公年老病死,太子驷即位,号惠文王。

秦惠文王一登基,身边迅速聚集了一批倒商分子。他们都是在变法中被削夺了特权、利益的宗室贵族,为首的就是受肉刑的惠文王师傅公子虔。他们誓与商鞅不共戴天,于是联名告商鞅谋反。惠文王下令拘捕商鞅。商鞅仓皇出逃,至关卡时,天色已黑,他想在旅店留宿一晚。店主人不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商君,说:商君之法,留宿客人必须查验证件,否则要连坐。商鞅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受困于自己制定的法律,不禁喟然长叹!不久,惠文王接到传报,商鞅被秦军杀死。他命人将商鞅的尸首运至咸阳,施行了最残酷的刑罚:车裂,也就是后代所说的“五马分尸”。

战国金鸟,陕西秦公墓出土。

虽然惠文王痛恨商鞅,置之死地而后快,但同时他也清醒地认识到:商鞅可死,而其法不可废。新法不仅使秦国摆脱了落后的面貌,走向富强,而且,新法已经深入人心,成为秦国稳定发展、成就万世基业的基本保障。所以,韩非说:“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

“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公元前221年,在商鞅变法一百三十八年之后,凭借商鞅所创制的秦法,依靠商鞅培育的强大秦军,秦始皇完成了荡平诸侯、统一中国的伟大事业。 HJLRsubUNohxjo0fGxLkc+53d1Zns+/e0uaq5V460V/BAQ8P0mXwJLyW6+7zbq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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