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国既灭,天下一统,秦王政认为“名号不更,无以称成功,传后世”,下令群臣商讨新的君主称号。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认为,“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又说:“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因此建议秦王政上尊号为“泰皇”,泰皇发布的命令称为“制”、“诏”,泰皇自称为“朕”,这几个字,除泰皇外他人不能使用。
秦王政经过仔细考虑后,取了泰皇的“皇”字,五帝的“帝”字,合起来自称为“皇帝”。他还认为,臣子评价君王是很不应该的,所以废除谥法,自称“始皇帝”,他的儿孙称二世皇帝、三世皇帝……直到千秋万世——当然,他那时候不会想到,强大的秦朝竟然仅历短短二世就灭亡了。
秦始皇的脾气是很暴躁的,性格也非常急,数百上千年来的传统制度,他希望一天之内全部改变。他的改革不是渐进性的(虽然事先积累了一定的社会基础),而是急进性的,统一六国的同一年,他就颁布许多道诏书,从朝廷官制到地方行政区划,都做了全面的改革。
春秋战国时代,各国实行的基本是世袭卿、大夫制度,商鞅变更秦法,以军功论名爵,没有军功的虽世代贵族,也不能做高官,更不能做宰相。秦始皇就在商鞅新法的基础上,制定了崭新的三公九卿制。皇帝以下,中央设丞相和御史大夫主管民政,设太尉主管军事,是为三公,其下有奉常、郎中令、卫尉等九卿。三公九卿都各有自己的一套办事机构,处理日常工作,大事总汇于丞相,由丞相禀告皇帝作最后裁决。
秦代武士斗兽纹铜镜
春秋战国时代,对于地方行政,基本采取分封制,卿、大夫均各有其封地,自募军旅,自掌财政。战国后期情况有所改变,各国为了战争的需要,均在边远地区或边境地区设置郡、县,郡、县的最高长官由国君直接任命,领取俸禄,不世袭。秦自商鞅变法后,开始逐步推行郡、县两级行政区划。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丞相王绾等建议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镇之,请立诸子。”希望在边远地区恢复分封制度。李斯反对他们的意见,说:“现在天下一统,应该都设置郡县。诸王子、功臣们给予厚赏就足够了,为了海内的安宁,请不要分封诸侯。”
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分统治区域为36郡,后又增设南海、桂林、象郡、九原,共40郡。郡的行政长官称郡守,军事长官称郡尉,监察长官称郡监。郡下设县,大县长官为县令,小县长官为县长。郡、县官吏都由皇帝直接任免,领取俸禄,不得世袭。
三公九卿制和郡县制的确立,完善了中国第一个封建王朝的中央集权,然而过于集中权力,却使皇帝本人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秦始皇的残暴,以及其继承人二世皇帝胡亥的荒淫,很快就通过制度影响全国,最终为秦朝的灭亡埋下了祸根。
秦始皇本人非常勤政,白天审理案件,晚上批阅公文,并且给自己定下了工作量,每天必须批完一石公文才能休息——当时的文件都书写在竹简上,非常沉重。
秦代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