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统一,秦始皇也追求思想精神上的统一。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嬴政在咸阳宫举行宴会,博士淳于越重提封建之议,说没有子弟功臣为朝廷的屏藩,如果中央发生政变,将难以自救。此外,淳于越还主张复行古法,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已经升任丞相的李斯驳斥他的论调,骂其为“愚儒”,进而打击所有儒生,说他们“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平民)”,“内怀险恶用心,到处妄发议论,评价君主以沽名钓誉,奇谈怪论以标榜清高,互相串联以诽谤朝政”。
李斯向秦始皇提出了焚书的建议,请求史书除《秦纪》外,六国史籍一律烧毁;百家学说除博士官收藏的以外,都集中到郡,由郡守、郡尉监督烧毁;敢于引用《诗经》、《书经》内容的,处死,敢以古非今的,灭族,官吏知情而不举报的,与之同罪。秦始皇批准了他的建议。
秦代错金银“乐府”钟
焚书事件表面上看来,是对文化的摧残,但实际上只是追求思想上的统一,对文化加以钳制而已。因为李斯并不建议禁止医药、卜筮、种植方面的技术书籍,同时鼓励对法律法规的学习,要“以吏为师”。此外,秦朝虽然严禁私学,更不能以《诗》、《书》和百家学说作为教材,但同时大力创办官学。李斯曾作《仓颉篇》,赵高作《爰历篇》,胡母敬作《博学篇》,都是用小篆书写的学童课本,四字为句,有韵,易于诵读,兼教识字和书法。由此可见秦朝对教育是相当重视的,所实行的并非愚民政策,而只是对百姓进行单一思想的灌输。
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又发生了坑儒事件。起因是某些儒生和方士对秦始皇不满,说他“专任狱吏”,“乐以刑杀为威”,“贪于权势”,等等。秦始皇认为他们“或为妖言,以乱黔首”,就下令逮捕和处死了其中的四百六十多人。这虽然是一次野蛮的屠杀,但较之此后许多朝代都出现过的“文字狱”,动辄牵连、杀害成千上万人,还是要温和得多了。焚书坑儒确实是秦始皇的暴政,但儒家学说成为封建社会统治学说以后,刻意夸大事实,扣上摧残文化的大帽子,那又是另外一种统治需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