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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引

坎特伯雷故事由此开始

当四月带来阵阵甘美的骤雨

让三月里的干旱湿进根子去,

让浆汁滋润草木的条条叶脉,

凭其催生的力量使百花盛开;

当和风甜美的气息挟着生机

吹进树林和原野上的嫩芽里,

年轻的太阳也已进入白羊座,

把白羊座里的一半路程走过;

当这大自然拨动小鸟的心灵,

让它们夜里睡觉也睁着眼睛,

让它们白天啼唱动听的歌声;

这时候,人们也就渴望去朝圣,

游方僧和香客就去异地他乡,

去远方各处知名的神龛圣堂。

英格兰各郡无论是东西南北,

人们特别要去的是坎特伯雷,

去拜谢荣登天堂的殉难圣徒,

因为人们有病时他给予救助。

就是这个时节,在其中某一天,

我正住在萨瑟克的泰巴旅店,

满心虔敬地准备着登上旅程,

专诚去坎特伯雷大教堂朝圣。

在那天傍晚,有二十九位旅客

也来到这客店,他们形形色色,

全都是碰巧在路上萍水相逢,

现在结了伴跨着坐骑去朝圣,

而坎特伯雷就是要去的地方。

旅店的客房和马厩相当宽敞,

我们个个都安顿得十分舒适。

总之,当太阳从地平线上消失,

我已同他们每个人作了交谈,

很快就成了他们中间的一员。

大家约定好,来日上路要起早,

而路上的情形,下面我会说到。

既然现在正好有机会和时间,

那么在进一步讲述故事之前,

我觉得比较合情合理的做法

是根据我对他们各人的观察,

把我看到的情况全告诉你们:

他们是什么人,属于哪个阶层;

还要讲一讲他们穿什么服装。

现在我就从一位骑士开始讲。

这位骑士 是受敬重的男子汉,

从他一开始骑上马闯荡人间,

就热爱骑士精神和荣誉正义,

就讲究慷慨豁达与温文有礼。

他为其主公立下过赫赫战功,

天南地北的征伐中有他行踪,

在基督教世界或在异教之邦,

都因为智勇双全而广受颂扬。

攻下亚历山大城就有他在场。

他在普鲁士的多次庆功宴上,

比各国骑士优先,坐上荣誉席;

他在立陶宛、俄罗斯频繁出击,

没一位基督教骑士比得上他。

围攻阿尔赫西拉斯他也参加,

又曾驰骋在柏尔玛利亚作战。

把阿亚斯和把阿塔利亚攻占,

都有他一份功劳;在地中海上

他是多次随大军出航的猛将。

他曾十五次投入殊死的战斗,

又为我们的信仰,三次把敌手

杀死在特莱姆森的比武场上。

他一度侍奉帕拉希亚的君王,

在那段时间我们这英勇骑士

征讨土耳其异教徒的另一支;

而赢得最高荣誉的总归是他。

虽然他忠诚勇敢却世事洞达,

举止的谦和简直就像是姑娘;

一生中无论遇到怎样的对方,

他从来都不曾说过一句粗话。

这骑士真是忠贞完美又高雅。

现在我告诉你们他那副装备:

他骑着骏马,衣着却并不华美;

身上那一袭粗布的无袖长衣

被他的锁子甲磨得满是锈迹;

因为他是远征后刚刚才归来,

随即便上路来参加这次朝拜。

他随行的活跃 扈从 是他公子,

这位正在恋爱的三角旗爵士

有一头像是火钳烫出的鬈发。

依我看,他年纪约在二十上下;

个子一般,同常人也就差不多,

但孔武有力而且出奇地灵活。

他曾经随同骑士团远征各地,

到过佛兰德斯、阿图瓦、皮卡第,

时间虽然不算长,表现却不坏,

为的是博取他心上人的青睐。

他的绣花衣裳像牧草地一片,

满是白花和红花,新鲜又娇艳。

整天里他不是唱歌就是吹笛,

就像五月天充满了青春朝气。

他袍子很短,袖子却又肥又大。

他精于骑术,很会驾驭他的马。

他能文能诗,能作曲又能跳舞,

还能绘画,但更能骑马去比武。

炽热的爱火夜晚在他心中烧,

使他的睡觉就像夜莺那样少。

他谦逊有礼,乐于帮人家一手,

到了餐桌上,总为他父亲切肉。

骑士带着 乡勇 当跟班,这一趟

没多带仆从,他就爱这样闯荡。

乡勇的外衣、兜帽全都是绿色,

腰带下有一筒利箭稳稳挂着;

箭镞亮亮闪闪,箭羽是孔雀毛,

做得很讲究,不大会偏离目标,

因为这乡勇擅长调理箭和弓,

而一张硬弓也正握在他手中。

他面色黝黑,短发盖在头四周,

论林中狩猎,他可是一把好手。

他的手臂上套着漂亮的护腕,

身子的一旁挂着小盾牌和剑,

另一旁则是寒光闪闪的匕首,

它制作精良,锋利得就像矛头。

他一只号角挂在绿色肩带上,

胸前闪着克里斯托弗银像章,

他原是护林人,我想猜得不错。

这是一位 女修道院院长 嬷嬷,

她浅浅的笑容恬静而又纯真;

她发的狠誓只是“圣罗伊作证”;

而大家都把她叫做蔷薇女士。

礼拜时,她的圣歌好听又别致,

那种带着鼻音的歌声太妙啦!

她讲法语很流利也非常优雅,

是从斯特拉特福学来的腔调,

因为巴黎的法语她从未听到。

她餐桌上的礼仪学得很到家,

既不让食物从她嘴唇间掉下,

手指也不让蘸到调味汁里面;

她小心翼翼把食物送到嘴边,

决不让一点一滴往她胸前掉,

因为讲礼仪是她最大的爱好。

她的上嘴唇总擦得干干净净,

所以杯沿上不见油腻的唇印,

尽管她就着杯子喝过好多次——

用餐时真的好一派得体举止。

的确,她是个风度翩翩的人物,

端庄中透出亲切,看了也舒服;

她着力模仿宫廷中那种气派,

一举一动都显出高贵的气概,

这样就理当受到大家的尊敬。

要说到那种仁厚温柔的感情,

她是满腔慈悲,一肚子好心肠。

只要看到老鼠夹住在捕机上

死去或流血,她就会满面泪流。

她养几条小狗,给它们喂烤肉,

也喂牛奶或昂贵的精白面包。

如果这些小狗中有一只死掉

或挨了人家抽打,她会哭不停;

因为有一腔柔肠,有一颗善心。

她修女的头巾折得恰到好处,

鼻子匀称,亮如玻璃的灰眼珠,

她小小的嘴显得又红又娇柔,

说真的,她还有个白净的额头——

我相信,这个额头几乎一拃宽,

而她的身高完全如常人一般。

我还注意到她斗篷做工地道;

手臂上有一串珊瑚念珠环绕,

中间有一些绿色的饰珠相隔;

这串念珠上有个金胸针闪烁——

上有加王冠标记的A字大写,

后面是句拉丁语:爱战胜一切。

给她当秘书的 修女 在她左右,

还有另三位教士同她一起走。

这是一位十分体面的 修道士

很有气概,可以当小寺院主持;

眼下却管隐修院的院外产业。

他马厩中既多骏马也爱行猎,

骑着马外出时人们就能听到

他马具上的铃铛在风中晃荡,

铃铛的那种声音清脆又响亮,

同他主持的小教堂钟声相当。

至于圣马乌鲁斯或者圣本笃

定下的那些规矩,陈旧又严酷,

他就让陈旧过时的东西淘汰,

就按当今的时尚过起日子来。

有的条文说打猎者灵魂肮脏,

说修士如果不注意遵守规章,

也就无异于完全脱离修道院,

这就像一条鱼已经同水无缘——

他认为这种话不值一个牡蛎,

认为那条文不值拔光毛的鸡。

依我说,他这种想法理由充足。

凭什么得在修院里死啃经书?——

那样的钻研让他钻研得发疯。

干吗照圣奥古斯丁的话做人?

动手劳作对世人能有什么用?

圣奥古斯丁不妨自己去劳动!

所以这修士自然是骑手猎手,

饲养着同鸟一样飞快的猎狗;

他唯一的爱好就是骑上快马

把野兔追猎,为此他不惜代价。

我看他袖口镶着灰鼠的毛皮,

他那种毛皮质量全国数第一;

而为了在颏下扣住他的兜帽,

那里有个金别针做工很精巧——

别针大的一头还有个同心结。

他谢顶的头颅玻璃那样光洁,

面庞也一样,因为抹了油很亮。

他这位富态的老爷相貌堂堂;

明亮的眼睛滴溜溜转得灵活,

就像是锅子底下炉膛里的火;

他皮靴柔软,他的马非同一般。

这高级教士确实非常地体面;

他绝不苍白,决非消瘦的饿鬼。

烤熟的肥天鹅最合他的口味。

他的坐骑和顺,毛色如栗子。

这是位寻欢作乐的 托钵修士

特许在一定区域内化缘行乞。

他很庄重,四个托钵修士会里,

没人比他会东扯西拉讲好话。

他先后帮很多年轻女子出嫁,

所有的花费由他掏腰包付账。

在教团里面,他是高贵的栋梁,

在他活动的地区,那些小地主

喜欢他这个人物并同他相熟,

城里的有钱女人也同样如此;

因为据他自己说,他当忏悔师

要比教区里的教士更加适宜,

因为他得到批准,有这种权利。

他在听人家忏悔时十分和蔼,

赦免人家罪孽时更令人愉快:

只要他指望能获得捐物捐款,

那么同意人家的悔罪并不难——

因为肯向贫苦的教士团施舍,

表明那人已悔罪,该得到宽赦;

谁奉献了,托钵修士就敢发誓,

说他知道,这人对悔罪有认识;

因为许多人心肠很硬不会哭,

尽管罪孽使他们感到很痛苦。

所以人们可以不祈祷不哭泣,

但要向托钵修士捐钱作代替。

他的圣带里塞着小刀和别针,

为的是送给年轻的漂亮女人。

他的确有着令人愉快的嗓音,

既善于歌唱又弹得一手好琴;

说到吟诵谣曲,夺标的准是他。

他颈项洁白,白得就像百合花;

但他强壮得就像角斗士一样。

他熟悉每个城镇的饭馆酒庄,

熟悉客店老板和侍女远胜过

熟悉女乞丐或者麻风病患者;

因为他这人值得尊敬,有身份,

怎能去结识生了麻风病的人?

这对他这样的人物既不妥当,

也不体面;同这些可怜人交往

不可能给他带来任何的好处。

但是对于那些粮食商、富裕户——

总之,在一切能有好处的地方,

他谦逊有礼,乐于给人家帮忙。

再也找不出一个人比他更行。

全教团数他最有乞讨的本领;

[他付了一笔费用才得到特许,

他的同道才不得进他这区域;]

哪怕是寡妇穷得鞋也穿不起,

临走前总是要拿几文钱施舍。

他的收入比正当收入多得多。

他能够像小狗那样胡闹一通,

而在裁定日他要起很大作用:

不像穿着陈旧大氅的穷学士,

倒像是一位硕士或教皇大人,

穿着精纺细织的双幅短斗篷——

圆滚滚像钟刚出自铸模那样。

他咬着舌头尖说话,作调拿腔,

要让他说出的英语甜美动听;

他唱罢歌曲,随即弹起了竖琴,

他的双眼在眼眶里忽闪忽闪,

正像星星在一个霜冻的夜晚。

这是 商人 ,胡须半朝右半朝左,

身穿花布衣,骑在马上很高傲;

头上戴的是佛兰德斯水獭帽,

他的靴子扣得又牢靠又美观。

发表见解时他的神情很庄严,

关心的却是如何能增加利润。

他认为应不惜一切代价保证

米德尔堡和奥威尔间的航线。

他很会炒卖外汇,用外币赚钱。

没有人知道他还有债务在身;

尽管他又做买卖又向人借债,

但他的言谈举止相当有气派。

不管怎么讲,这的确是个人物,

但是说实话,他大名我没记住。

这里的一位是牛津来的 学人

多年来他学习逻辑这门学问。

他的马瘦骨嶙峋像草耙一样,

而他呀我得说丝毫不算肥胖,

他的短外套早就是经纬毕露,

因为到目前不曾拿到过薪水,

又不够世故,得不到教会职位。

他不爱提琴、竖琴或华丽衣服,

宁可在床头放上二十来本书——

书中的哲学出自亚里士多德,

书外的封皮做成黑色或红色。

他对哲学或炼金术虽然精通,

但是钱箱里没黄金供他使用;

他已经全部用于学习和书籍。

对于给他钱、支持他学习的人,

他热心祈祷,祝福他们的灵魂。

他的心思主要都用在学习上,

不是必要的话一个字也不讲,

讲起来则正儿八经,提纲挈领,

内容既丰富精到,又十分生动。

他的讲话总符合道德和道义,

他爱做的事就是施教与学习。

这是审慎又明智的 高级律师

时常被请去圣保罗教堂议事,

在那里也同样显得非同凡响。

他颇有远见,举止庄重又大方——

至少看来是这样,他语言精练,

凭国王书面任命并赋有全权,

常坐在巡回法庭的法官座上。

他的学识、经验和崇高的声望

赢得了许多华贵袍服和赏金。

在购置地产上没人比他精明:

他的合同不会有失效的危险。

世界上没有人像他那样忙碌,

而看来他比实际上更要忙碌。

从威廉一世以来的每件案例

和判决结果都在他心中牢记。

他善于起草契约和法律文件,

没人能从中找到漏洞和缺陷;

每一条法令法规他记得清楚。

他骑在马上,杂色外套很朴素,

关于他穿着,我讲到这里为止。

有个平民身份的 地主 陪着他。

他胡须白得就像雏菊开的花;

看他的性格气质属于多血质,

爱在早上拿面包浸酒一起吃。

他向来的宗旨就是活得开心,

因为伊壁鸠鲁的哲学他相信;

他所持的观点是,纯粹的欢快

就是完美的幸福,真切又实在。

是家乡一带款待客人的圣徒。

他的面包和啤酒质量第一流,

没有谁藏有他那样多的好酒。

他的家里总备有大量的菜肴,

鱼呀肉呀这一类东西真不少——

他家的酒菜多得像雪片一样,

各种各样的美味你可以想象。

一年里四个季节不断在改变,

他随之提供不同的午餐晚宴。

鱼塘中鲤鱼和狗鱼不计其数。

要是酱汁不够味,餐具不齐备,

他家的那个厨师可就得倒霉。

他总把一张餐桌放在大厅里,

整天摆满了供人享用的东西。

治安法官开庭时他主持法庭,

又多次出席议会,代表他的郡。

他的腰带白得像早晨的牛奶,

挂有双刃匕首和缎子的钱袋。

哪里的平民地主有如此风光!

一起赶路的,还有 服饰用品商、

织工、染坊主、织毯师傅和木匠——

他们穿的是制服,特点很明显,

因为是一个重要行会的成员。

他们的用品装点得光鲜别致,

就连佩刀也不用黄铜来装饰,

用的是白银;那些腰带和钱袋

做工精致又细巧,样样都精彩。

坐在行会高座上可以当主席。

这些城里人凭着本事和才智,

当个行会会长或官员很合适。

他们既有足够的财产和收益,

要去这样做,妻子自然很乐意;

不去这样做,反倒要受到埋怨。

毕竟被称作“夫人”是美妙体验,

尤其节日在教堂中走在前头,

斗篷被恭敬地捧着像是王后。

他们为这次旅行还带着 厨师

要他把又香又甜的佐料调制,

再加上髓骨和姜末把鸡烧煮。

伦敦的酒尝一尝他就能辨出。

他能烤会烧,善于煎炒善于煨,

做的杂烩浓汤和馅饼是美味。

但是我想他有个不幸的地方,

就是在小腿上长着一处恶疮。

但是他做的奶油冻滋味最鲜。

这位是 船长 ,家在遥远的西边;

他正尽力骑稳在一匹驽马上。

粗呢的长袍子垂到他的膝头,

颈子上有根带子悬挂着匕首——

带子很长,悬挂到手臂的下面。

炎炎夏日晒黑了他的那张脸;

他是好伙伴,我可以肯定地讲。

他从波尔多来的那一段路上,

趁酒商睡觉,偷喝了许多好酒。

至于良心的不安,他倒不会有。

就把人丢进海里,送他回老家。

但说到他本领,比如计算潮位

和流速,判断有无危险在周围,

还有进港、看月相和海上航行——

从赫尔到卡塔赫纳数他最精。

他冒起险来胆子又大心又细,

胡子一把受多少暴风雨洗礼。

从哥得兰起,到菲尼斯泰尔角,

沿途所有的港口,他全都知道;

他都熟悉;他的船名叫玛格德。

与我们同行的还有一位 医生

在这整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

能在内科外科上同他比一比,

因为他有占星学方面的根底。

在很大程度上,他给病人诊治

就凭他那种占星知识和天时。

他会算什么时候病家那颗星

升入了星位,就进行驱邪治病。

无论是热症冷症或湿症干症,

他知道病的类型和病的缘起。

可真是一位全面的开业良医:

只要清楚了病的起因和性质,

他就会毫不耽搁为病人医治。

他的药剂师也可谓一叫就应,

立刻会送来内服外用的药品,

因为他们俩早就建立了友谊,

这样我帮你、你帮我彼此有利。

也熟悉刁斯科里斯和鲁弗斯,

还有希波克拉底、哈里和加伦,

拉齐兹、阿维森纳和塞拉匹恩,

阿威罗依、达马辛与康士坦丁,

伯纳德、吉尔伯特与加台斯腾。

在饮食方面他也非常有节制,

只要吃了有点饱就不肯多吃——

既注意容易消化又要营养好;

而在研读《圣经》上花的时间少。

那衬里不是塔夫绸就是软缎。

不过在花钱方面他相当节俭,

至今还存着瘟疫时期挣的钱。

黄金作为药既然能当强心剂,

他特别钟爱黄金自然有道理。

还有位好 妇人 来自巴思附近,

只可惜她那双耳朵有点重听。

她织布织呢的手艺极其娴熟,

超过伊普尔、根特的纺织好手。

想在她前面奉献,她决不允许;

若有谁这么干,她准大发脾气,

而她发起脾气来就不留余地。

他的头巾是质地细密的料子,

我敢发誓,随便哪一个星期日,

她头上戴的东西准有十磅重!

她牢牢系着的长袜颜色鲜红,

穿的一双新鞋子皮质很柔软。

她红润的面孔好看却又大胆,

在教堂门口,她嫁过五个丈夫,

年轻时的相好还不包括在内——

但现在不提这点倒也无所谓。

耶路撒冷那地方她三次去过,

渡过多少陌生的海洋与江河;

她还去过布洛涅、罗马和科隆,

去过加利西亚圣詹姆斯朝圣。

她能够说出很多漫游和交游。

但说实话,她门牙中间有豁口。

头上的帽子宽度竟有盾牌大,

帽子外面还仔细兜一条头巾;

她的肥臀外穿着骑马的罩裙,

脚跟上还有尖利的马刺一副。

同人们一道她总能谈笑自如。

对于相思病她自有办法治疗,

因为这方面的诀窍她全知道。

这位好人是贫穷的宗教人士,

作为 堂区长 管着教区里的事,

他是位饱学之士,任职于教会,

真心实意地宣讲基督的福音,

热诚地教导他教区里的教民。

他出奇地勤奋又加满心仁爱,

而如果身处逆境则善于忍耐——

有很多实例证明他是这种人。

不向他交纳什一税,他也不肯

把人家逐出教门,却毫不迟疑

动用收到的捐款和自己收益,

他自己则所求甚少,容易满足。

他的教区地域广,房子也分散,

但是他不管下雨或雷轰电闪,

也不怕辛苦麻烦或自己生病,

总拄根拐杖去走访他的教民,

哪怕是住得最远的富户贫家。

这就给教区百姓把榜样立下:

就是先拿出行动然后再教导。

他从《福音书》引来这个训条,

黄金若锈掉,铁还有什么办法?

因为我们信赖的教士若腐败,

那么无知者的腐化不足为怪;

以教士而言,最为可耻的事情

便是牧羊人肮脏而羊群干净!

教士要以自己的纯洁作榜样,

让教民知道怎样生活才正当。

他可不能把圣职租借给别人,

让他的羊群陷在泥潭里受困,

去为施主们超度亡魂而领赏,

或去另找门路,受雇于某行会;

他应当留在家里把羊圈守卫,

让他的羊群不会遭恶狼袭击;

他的本分是牧羊不是做生意。

虽说堂区长为人圣洁又高尚,

但对于罪人并不是冷眼相向,

出言吐语也并不骄矜和倨傲,

而是苦口婆心地教诲和劝导。

用的是他的善行、他的好榜样。

但如果有人偏偏就顽固不化,

那么他就会把这人狠狠责骂——

不管这人的地位高贵或低微。

我想这种好教士只有这一位。

他并不汲汲于追求浮华尊荣,

不摆出一副特有道德的尊容,

只讲基督和十二门徒的教导,

而这些教导他自己首先做到。

他有个 庄稼汉 兄弟一路作陪:

这兄弟拉过好多好多车厩肥;

他是个老实巴交的干活好手,

生活平和又安宁,对人也宽厚。

任何时候,不管是高兴是悲戚,

他总是全心全意地敬爱上帝——

其次爱邻人,就像爱自己一样。

为了基督,他乐于给穷人帮忙;

只要是力所能及,为他们挖沟,

为他们打麦掘地,都不要报酬。

交纳税金,按十分之一的比例。

他身穿无袖工作衣,骑着母马。

此外就剩下 磨坊主、差役、管家、

伙房采购和卖赎罪券的家伙,

再也没有别人——只除了一个我。

磨坊主 的确是个强壮的汉子;

他骨骼又粗又大,肌肉又结实——

证明是:任哪里举行摔跤比赛,

他只要参加,总能把羊赢回来。

用头一撞门他就能破门而入,

把门从铰链上卸下轻而易举。

他留着宽得像是铁铲的胡须,

红得像母猪、狐狸的胡子一样。

他长着一个瘊子,正在鼻尖上,

而这肉赘上长的毛颜色很红,

跟母猪耳朵的毛色没有不同;

他的两个鼻孔又是黑又是大。

身子的一旁也有剑和盾佩挂。

他的嘴巴像一个巨大的炉子,

能说粗俗的笑话、下流的故事,

讲的东西大多是丑事和犯罪。

他惯会偷麦,偷的是挣的两倍;

但居然也有“金拇指”这种外号。

他身穿白上衣,头戴蓝色兜帽;

他能熟练地为我们吹奏风笛,

边吹边带着我们朝城外走去。

这是法学院和蔼的 伙房采购

搞采办的人可以向他学一手,

学他采购食品时的精打细算,

因为不管是记账还是付现款,

他买东西的时候总十分注意,

以便在交易中占到一些便宜。

凭他这样没有文化的鬼脑筋

竟然能够比大堆学子还聪明,

难道不是上帝恩典的好例子?

他的主子数目三十位还不止,

个个是精明能干的法律专家,

有资格当大管家的总有一打,

足以去英格兰任何贵族家里,

为他们主子管理田地和收益,

使之凭自己的资财体面度日

而没有债务(除非他自己发痴),

或按他希望的那样过得简朴——

无论发生怎样的灾难或变故,

这些人都有帮助全郡的能力——

但这个伙房采购占他们便宜!

管家 身子很瘦而火气很大,

有个胡子刮得很干净的下巴;

他的头发齐耳朵短短剪一圈,

头顶前像教士那样剃得很短。

他的双腿相当长却又相当瘦,

细得像棍子,小腿后面不见肉。

他有能力管理好粮囤和粮仓,

没有查账人能挑他毛病领赏。

根据干旱或雨水,他能够计算

他的种子和谷粒有多少出产。

主人的猪马牛羊和奶酪作坊,

东家的储藏还有家禽的饲养,

完全由这位管家一个人掌管。

根据合约,主人二十岁一满,

他就向东家提供有关的账目,

没有人能说这方面他有延误。

那些牛倌、家仆和农庄管事

在他的跟前个个都怕得要死,

因为伎俩和花招都骗不过他。

他在牧场上有个很舒适的家,

那地方掩映在一排绿树荫里。

他买房地产总比他主子便宜;

私下里已积起相当一笔财产。

他手段高明,很会讨主子喜欢:

拿主子东西借给或送给主子,

居然要谢他,还有衣帽的赏赐。

他年轻时候学过一门好手艺,

学的是木匠,活儿做得很精细。

他骑的一匹灰公马毛色斑驳,

这匹农家的好马名叫司各特。

他穿深蓝色长长的外套一件,

身边挂一把锈迹斑斑的长剑。

我说这位管家来自诺福克郡,

靠近一个叫鲍兹威尔的小镇。

他撩起的外套塞在腰的四周

像托钵修士,他的马总在最后。

我们这一行人里还有个 差役

火红的脸如同是画中的天使。

他眼睛细小,长着一脸小脓包,

那种激动和好色活像是小鸟。

他胡子稀疏,黑眉毛上结着痂——

孩子们见了这张脸个个害怕。

无论是什么水银、硼砂或硫磺,

还是什么酒石油、铅白或铅黄,

反正任何一种清洁剂、收敛膏

不能治好他脸上那些小脓包,

甚至对脸上那些肿块也没用。

他不但爱吃韭葱、大蒜和洋葱,

还非常爱喝红得像血的烈酒。

待到这种酒喝了个痛快之后,

就又说又叫像是疯了的一样——

甚至只说拉丁语,其他都不讲。

他会说的拉丁词不过两三个,

无非是从教会的教令里学得——

这并不奇怪,因为整天听到它;

你们当然也清楚,就算是松鸦

也把“沃尔特”说得教皇那样好。

但是,若有人想要把他考一考,

那么他这种知识马上就露底,

他会叫道“Questio quid iuris”。

这个无赖也算心地好,人厚道;

比他更好的家伙倒是难找到。

哪怕你养了整整一年小老婆,

只消给他一杯酒,他轻轻放过,

对你的好事再不加理会,因为,

私下里他也犯偷鸡摸狗的罪。

要是他在哪里找到个好朋友,

就会教导这个人,根据其案由,

不用怕被领班神父开除教籍,

除非他的灵魂装在了钱袋里;

因为在钱袋里就会从重发落。

“钱袋是领班神父的地狱,”他说。

然而我非常清楚他是在骗人:

罪人都应当害怕被革出教门——

这是死路,正如蒙赦免是获救——

还为可能被送进监狱而担忧。

他在他那主教管辖的教区中,

让一些年轻女人听他的操纵,

他知道她们隐私,做她们顾问。

他给自己戴上的花环大得很,

足以用在酒店的门口作店招;

他的盾牌竟然是硕大的面包。

有个 卖赎罪券的 同他一起走:

是他若望西伐的旅伴和朋友,

这来自罗马教廷的人高声唱:

“亲爱的,请你快快来到我身旁!”

差役强有力的低音与之相伴,

任何喇叭的声响不及他一半。

这个卖券人的头发黄得像蜡,

鬈鬈地光滑地像是一团亚麻——

他这头鬈发下面一绺又一绺,

他就随意让它们披散在肩头,

一小缕一小缕显得稀稀拉拉。

他没戴兜帽,为的是看来潇洒,

所以兜帽已被放进了行囊里。

他觉得这骑马样子最合时宜:

头发披散着,光戴小便帽一顶。

他目光闪烁就像野兔的眼睛。

维罗尼卡汗巾缝缀在便帽上,

身前的马鞍上放着他的行囊——

满是刚从罗马带来的赎罪券。

他嗓音像是山羊叫,又细又尖。

他没有胡子,看来永远不会长;

光洁的脸就像刚刮过的那样——

我相信他不是骟马就是牝马。

说到骗,这种卖赎罪券的行家,

从贝里克到韦尔没有第二位。

因为他还有枕套放在行囊内,

他说原先这是圣母的遮面布;

他说他还拥有圣彼得的遗物,

是其航海时用过的船帆碎片——

直用到耶稣基督来把他召唤;

还有黄铜十字架,镶石子几粒;

还有猪骨头,装在玻璃瓶子里。

凭这些所谓“圣物”,无论何时

在乡间遇上一位贫穷的教士,

那么他在一天里搞到的钱财

教士花上两个月也挣不进来。

就这样,凭着花招和胡吹乱捧,

他把教士和众多的百姓糊弄。

但最后还得为他说句公道话,

教会里的优秀教士还得数他。

念经文讲圣经故事,他都在行,

尤其是奉献时候的那种歌唱;

因为他知道唱了这曲子之后,

他就得讲道,就得努力用舌头

去挣钱,这方面他能做得很好;

所以他唱得既高兴,嗓门也高。

现在我已经简要地告诉你们

这批人的人数、衣着和身份,

也说了他们为什么来到这里,

在萨瑟克的这家好旅店聚集——

这泰巴旅店离贝尔客栈很近。

讲过了这些,我要再告诉你们:

我们在这家旅店下了马以后,

那晚做了些什么,如何过一宿;

随后还要讲一讲我们的旅行

和这次朝圣的其他种种情形。

但首先我要请你们宽宏大量,

不要怪我讲的话粗俗或肮脏,

因为我要在这方面实事求是,

向你们介绍他们的言谈举止,

有时甚至把他们的原话重复。

其实呢,你们同我也一样清楚,

无论是谁,要复述别人的故事,

就得尽量复述原话的每个字——

越接近越好,只要有这个能力,

哪怕说这样的话放肆又粗鄙——

要不然他就歪曲原来的故事,

或生出新枝节,用了新的语词。

哪怕是兄弟,他也容不得更改,

必须同样一字又一字说出来。

《圣经》里面基督的说话很朴素,

而你们知道,这完全不是粗俗。

柏拉图也说(读他书的都赞同)

语言和行动必须是一对亲弟兄。

除此之外,我还要请你们原谅,

如果人物身份和地位的状况

没能在叙述中得到恰当表现——

请你们理解,因为我智力有限。

旅店主人 让每个人感到自在,

很快为我们备下了上好饭菜,

安排大家入座后就开始晚餐。

他的酒很凶,而我们喝得很欢。

我们这 店主 的确长得很帅气,

完全能在盛大宴会上当司仪。

他身材魁梧,大眼睛炯炯有神,

是全契普赛德最体面的市民。

他说话爽快又明智,很有文化,

男子汉气概则一点也不缺乏。

除了这些,他倒真是个快活人;

晚餐之后便开始了说笑打诨,

说了些趣事让大家听得欢畅——

这时我们都已经付钱结了账。

他接着说道:“各位贵客的光临,

说真的,我全心全意表示欢迎;

我担保我讲的话句句是真言:

这么一群快活人同时来小店,

如今这年头还没见过这情形。

只要可能,我总要让你们高兴;

而眼下就已想好了一种消遣,

可以让你们快乐却不必花钱。

愿那登天的圣徒赐你们恩惠!

我知道,这么骑着马一路过去,

你们要讲讲故事,要找些乐趣;

说真的,若像石头一样不出声,

光是骑着马赶路该有多沉闷!

所以我希望你们能有些乐趣,

像我刚说的那样让你们欢愉。

如果对我所作的判断和建议

你们没有人反对而一致同意,

如果明天大家骑上了马出发,

愿意按我下面讲的去做的话,

那么我凭着先父的在天之灵,

以脑袋保证你们一路上高兴!

这就不说了,大家先举手看看。”

要我们做决定不用很长时间;

我们觉得这件事不用多商量,

没怎么讨论就同意他的主张,

要他介绍一下他心中的主意。

他说,“各位贵客,请你们听仔细;

千万别把我的话不当一回事。

说得简明扼要些,我的要点是:

为了轻松打发旅途上的时光,

每个人在去坎特伯雷的路上

都得讲两个故事,这也就是说,

在往回走的路上还得讲两个——

要讲以前发生过的各种事件。

你们中间,谁能有最好的表现——

我的意思是,按照我们这规矩,

谁讲的故事最有意义最有趣——

那么当大家从坎特伯雷回来,

我们每个人就出钱置备酒菜,

大家公请他在这地方吃晚饭。

为了让你们路上更开心舒坦,

本人乐于陪你们骑马走一回——

为你们当向导,不要你们花费;

但如果有哪位不服我的评判,

就得为我们路上的花费付钱。

要是你们都同意我这种设想,

请立刻告诉我,话就不再多讲——

我还得早作准备,去收拾收拾。”

我们同意了他并开心地起誓,

同时也要他遵守自己的提议,

接着还要他无论如何得同意,

一路上当我们这行人的总管,

记好大家的故事并做好评判,

再对每天的晚餐定出一个价;

而我们无论事情是小还是大,

都完全听从他意见,总而言之,

大家已同意:凡事要听他指示。

事情一说定便立刻拿过酒来;

我们每个人举杯喝了个痛快,

然后不再耽搁,一个个上了床。

第二天清晓,天还刚刚有点亮,

店主起了身,像是报晓的公鸡

叫醒了我们,把我们聚在一起。

出发后,马走得比步行快一点,

不久,来到圣托马斯河的河边。

旅店主人在这里把马儿勒停,

说道:“各位贵客,请你们仔细听。

我提醒大家,各位已有言在先;

要是昨晚的约定到今朝不变,

现在就看第一个故事谁来讲。

正像我肯定非得要喝酒一样,

我定下来的规矩谁要是违背,

他肯定得付我们路上的花费。

现在我们来抽签,抽好了再走;

谁抽到最短的签,就由他开头。

骑士先生,我的大老爷和贵客,

我已经决定,现在你来抽一个。”

接着他又说:“院长嬷嬷过来吧;

还有你,学士先生,别羞羞答答,

别再思考啦;大家都来抽一抽!”

很快,每个人都已经抽签在手。

经过的情形这里就长话短说,

反正不管是运气、命运或巧合,

事实上,这个签落在骑士手里——

对这个结果,人人都感到欣喜,

按道理,他得讲个故事给人听,

你们也知道,早已经有了约定。

所以有什么必要再多言多语?

骑士的为人明智又循规蹈矩,

这位好汉子看到抽签的结果,

便主动履行自愿作出的承诺。

他说:“既然由我来开始讲故事,

我欢迎这签,凭上帝之名起誓!

大家就一边走一边听我讲吧。”

听了这句话,我们就上马出发,

他也随即面露喜色地开始讲,

所讲的内容就像下面的这样。

本书的总引到此结束,
骑士的故事由此开始,
此为第一个故事。 OzigeSvDtPVIILksPC48Dlfe+89gJpwPwTuKqs6E6xBTgFB8t7mEy/B5ChTTd8/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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