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艾略特把马图林一家安顿在左岸自己那所宽大的公寓里之后,就在年尾回里维埃拉去了。他这幢房子是为了适应自己的方便而设计的,容纳不下一个四口之家,所以,即使他自己愿意,也没法留他们和自己住在一起。我想他对此并不难受。他完全意识到人家请客,一个人要比总是伴随着一个外甥女和外甥女婿受欢迎得多;而他自己的那些出色的小宴会(他在这件事情上往往煞费苦心),如果每次家里非要有两个人参加不可的话,那是无法安排的。
“对他们来说,在巴黎定居下来,习惯一下文明生活,只有好。还有,两个女孩子年龄也不小,该上学了,我而且打听到离我的公寓不远,有一所学校敢说是很上等的。”
由于这个原因,我直到次年春天方才见到伊莎贝儿。那时候,我由于某项工作需要,得在巴黎待上好几个星期,所以在离旺多姆广场不远的一家旅馆租了两间房间。这家旅馆我是常住的,不但因为方便,还因为它有一种情调。那是一所大房子围着一个大院落,被人开设为旅店将近二百年了。浴室根本谈不上讲究,抽水马桶更不能使人满意;卧室里都是铁床,漆成白色,那些老式的白床罩和有镜子的巨大衣橱,式样都很寒伧;但是,起坐室里的家具却是古色古香。长沙发和圈椅都是拿破仑第三时代的那种华而不实的货色,不过,尽管谈不上舒适,看上去却还花花绿绿,很好看。坐在这间屋子里,人仿佛生活在法国那些伟大的小说家时代似的。我望着玻璃罩子里的帝国式时钟,就会想到一个头发梳成小发卷,穿荷叶边衣裳的美丽女子,当初说不定在一面望着时钟的长针,一面等候着拉斯第耶克登门拜访;这个拉斯第耶克就是巴尔扎克在小说里写的那个向上爬成性的人。巴尔扎克一部小说接一部小说从他的微贱出身开始一直写到他最后的荣华富贵,把他的一生都包括进去了。还有比安松医生对巴尔扎克是那样真实的一个人物,以至于巴尔扎克临死时还说,“只有比安松医生能够救我”;说不定当年他也会走进这间房间,替一位阔寡妇按脉搏、看舌头;这位阔寡妇是从外省来到巴黎找律师商议一件诉讼案子,生了点小毛小病而请医生的。在那张写字台前,可能坐着一个穿撑裙的钟情女子,头发对中分开,在那里给她的负心情人写一封热情的信,也可能坐着一个性情暴躁的老头儿,穿一件绿礼服大衣,围一条硬领巾,在字斟句酌地写一封愤怒的信给他挥霍无度的儿子。
我到达的第二天,就打电话给伊莎贝儿,问她如果我五点钟来,能不能请我喝杯茶。我和她已经十年不见。一个脸色庄重的管家把我领进客厅时,她正在看一本法国小说,立刻站起身,握着我的双手,热情而妩媚地微笑,向我问好。我和她过去见面顶多不过十一二次,而且只有两次单独在一起,可是,她使我立刻觉得我们是老朋友,而不是泛泛之交。过去的十年,已经缩小一个年轻女子和一个中年男子之间的鸿沟,我不再觉得我们的年龄是那样悬殊了。她以一个见过世面女子的不露痕迹的奉承对待我,好像我和她的年龄相仿,所以不到五分钟,我们就谈得很体己,很没有拘束起来,就像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玩,经常见面,从没有间断过似的。她已经学会了一种随便、落落大方和泰然自若的派头。
可是,使我最感吃惊的是她外貌的变化。我记忆中的她是一个美丽的、肌肉丰满的女子,使人担心她会发胖。我不知道她是否意识到这一点而采取了勇敢措施来减轻自己的体重,还是生育孩子偶然碰上了一个可喜后果;不管怎样说,总之她现在的身材非常苗条,可以说完全合乎理想。眼前的服装风气又突出了这一点。她穿了一身黑;我一眼看出她的绸衣服既不太朴素,也不太华丽,是在巴黎一家最讲究的服装店定制的,而她穿在身上却是那样满不在乎,那样若无其事,犹如她天生就是应当穿考究衣服的。十年前,尽管有艾略特替她出主意,她的衣服总有点不够文静,而且穿在身上老是不十分自如。现在玛丽·路易丝·德·弗洛里蒙可不能再说她不帅了。她从头到脚一直到涂成桃红色的指甲尖都帅。她变得更加清秀了。我还发觉她的鼻梁是我看见的女子中长得最直、最美的。不论在前额上或者在她淡褐色的眼睛下面,都看不见一丝皱纹,而且皮肤虽则不像少女时期那样光彩焕发,但是仍旧非常细腻;所以能这样,不用说是和使用化妆品以及面部按摩分不开的,但是这一来却使她的皮肤显得滋润光滑,简直动人。修削的双颊淡淡抹点胭脂,唇膏也不涂得太浓。浓栗色的头发按照当时的风尚剪得很短,并且烫过。手上没有戴戒指,我想起艾略特告诉过我,她把首饰都卖掉了;一双手,虽则特别小,但是长得很好。在那些年代里,女人白天衣服都穿得很短,我能看见她着淡黄长丝袜的腿很美,又长,又瘦削。许多漂亮女子就坏在腿长得不够好看。伊莎贝儿的腿,在她当闺女时,本来是使人最看不上眼的,现在却变得异常好看了。事实上,过去她吸引人是靠健康活泼和精神饱满,现在却由一个漂亮女孩子变为一个美妇人了。至于她的美貌有多少靠的是艺术、锻炼和皮肉吃苦,似乎是无所谓的。总之,结果是极端令人满意就行了。很可能她这种绰约风姿和娴雅举止,着实花了一番苦心,但是看上去却非常自然。我有个想法,觉得她在巴黎住的这四个月,给她多年来惨淡经营的这件艺术品进行了一次最后的加工。艾略特,即便拿出他最苛刻的条件来衡量,也不得不赞许她;我本来不是一个难以取悦的人,当然被她迷住了。
格雷上毛特芳丹打高尔夫去了,可是,伊莎贝儿告诉我,他马上就会回来。
“而且你得看看我的两个女儿。她们上杜伊勒里公园去玩,可是,快回家了。孩子们很可爱。”
我们东拉西扯地谈。她喜欢巴黎的生活,而且住在艾略特的公寓里很舒服。艾略特在离开他们之前,曾经把他认为他们会喜欢的一些朋友介绍给他们,所以他们现在已经有一批人过从得很开心了。艾略特总是逼着他们像他过去惯常做的那样,广为交际。
“你知道,我们生活得就像阔人一样,而事实上,我们是穷光蛋。想到这里,我真好笑死了。”
“真弄到这样糟吗?”
她咯咯笑了,这使我想起十年前我觉得非常可爱的那种轻松愉快的笑。
“格雷是一文不名;我的收入几乎完全同拉里要和我结婚而我不肯的时候拉里的收入相等;那时候,我觉得我们没法子靠这点钱生活下去,而现在我又多了两个孩子。相当可笑,是不是?”
“我很高兴你认为这件事情可笑。”
“你知道拉里的情况吗?”
“我吗?没有。在你上一次离开巴黎之前,我就没有看见过他。他熟悉的人里面,有几个我还算认识,而且的确问过他们拉里的情况,不过,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没有人知道一点点他的情形。他就这么不见了。”
“我们认识芝加哥拉里有存款的那家银行的经理;他告诉我们,他偶尔会收到拉里从什么怪地方开来的一张支票。中国啊,缅甸啊,印度啊。他好像在到处跑。”
我毫不踟蹰地把到了嘴边的一句话问了出来。说到底,你如果想知道一点什么的话,最好的办法就是问。
“你现在可想到早该和他结婚吗?”
她眯眯地笑了。
“我跟格雷结婚很幸福。他是一个好得不能再好的丈夫。你知道,一直到大崩溃到来之前,我们都过得开心之至。我们喜欢同一样的人,而且喜欢做同一样的事。他待我真好。有人对你倾倒备至总是好受的事;而且他现在爱我就如同我们刚结婚时一样。他觉得我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女子。你无法想象他多么的温柔和体贴。在穿的、戴的、用的方面,他大方得简直到了荒唐的程度;你晓得,他认为没有什么我不配享受的。我们结婚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对我讲过一句不体贴或者严厉的话。我真是太幸运了。”
我肚子里想,她是不是认为这就是回答了我的问题。我换了话题。
“谈谈你的两个小女儿。”
我说话时,门铃响了。
“她们来了。你自己看吧。”
不一会,两个孩子就进来了,后面跟着保姆。伊莎贝儿先给我介绍大的一个,琼,然后介绍小的,普丽西拉。每个人和我握手时都略为蹬一下,表示礼貌。她们一个八岁,一个六岁,个子都不算矮;伊莎贝儿当然是高的,格雷我记得是个大块头;不过两个孩子也只是像一般儿童那样好看。她们看上去很孱弱;长了父亲的黑头发,母亲的淡栗色眼睛;在生人面前并不害羞,都兴冲冲地告诉母亲在公园里做的事情。她们的眼睛盯上伊莎贝儿的厨师为喝茶准备的精美糕点,不过,我们还没有动过。当她们母亲准许每个人挑一块吃时,两个人在选择哪一块上都显得有点为难起来。看见她们对自己母亲表现的那种明显感情很好受;三个人扯在一起形成一幅很动人的图画。当她们吃完自己选择的那块糕点之后,伊莎贝儿便打发她们走,两个孩子没有吭一声就出去了。我的印象是,伊莎贝儿把孩子教育得很听话。
孩子们走后,我讲了些对孩子母亲通常讲的话,伊莎贝儿听了我那些恭维话显然很高兴,但是,有点儿不放在心上。我问她格雷可喜欢巴黎。
“相当喜欢。艾略特舅舅留下一辆汽车给我们,所以他几乎能够每天都去打高尔夫球;他并且加入了旅行家俱乐部,在那边打桥牌。当然,艾略特舅舅让出这所公寓把我们养起来,是雪中送炭。格雷人完全垮了,而且现在仍旧发那种可怕的头痛病。他现在即使谋到一个职位,也干不了;这当然使他很着急。他要工作,觉得自己应当工作,想到不能工作使他感到低人一等。你知道,他认为做一个男人就应当工作;如果不能工作,那还不如死掉的好。他不能容忍自己成为一个多余的人;我只是解劝他,说休息和换一下环境会使他恢复正常,才把他拉到巴黎来的。可是,我知道,生活不上轨道他是不会快乐的。”
“恐怕在过去这两年多时间里,你们的日子可够受的。”
“嗯,你知道,崩溃才开始时,我简直相信不了。说是我们会垮掉,我认为是不可想象的事。我能够理解到别的人会垮掉,但是,说我们会垮掉——哼,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我一直认为,到了最后,总会来点什么运气之类使我们得救。后来,打击终于落到了我们头上,我觉得没法再活下去,觉得简直没法正视未来的日子,太黑暗了。有两个星期,我简直不是人受的;天哪,什么都得放弃掉,知道以后再没有什么欢乐可言,一切我喜欢做的事情都没有我的份儿,真是可怕——后来两个星期过去了,我说:‘唉,滚他妈的,我决计不再去想它了,’告诉你真话,我从此就没有想过。我一点点都不懊恼。当时我是得乐且乐,现在完了,就完了罢。”
“摆明的,住在上等住宅区的一座豪华公寓里,有一个能干的管家,一个菜烧得很好的厨师,不要自己花一个钱,还可以给自己的瘦骨头穿上夏奈尔定制的衣服,破产的痛苦是容易忍受的,是不是?”
“不是夏奈尔,是朗万,”她哧哧笑了。“我看出你十年来没有怎么变。你这个鬼灵精,想来是不会相信我的话的,不过我接受艾略特舅舅的好意是为了格雷和两个孩子,这一点我倒是有把握的。靠了我每年的两千八百块的收入,我们在农场上可以过得很好,我们会种稻子、黑麦、玉米和养猪。说到底,我是生在伊利诺斯的一个农场并且在那边长大的。”
“也不妨这样讲,”我微笑说,明知道她实际上是出生在纽约的一家高级妇产科医院里的。
这时候格雷走进来了。十二年前,我确实只和他见过两三面,可是,我看见过他的结婚照片(艾略特把照片装上漂亮的镜架,和瑞典国王、西班牙王后、德·吉斯公爵签名的那些照片一同放在钢琴上面),他的样子我记得很清楚。见面时,我吓了一跳。他的鬓角秃得很厉害,头上还有一小块秃顶,脸养得肥肥的,红红的,重下巴。多年来讲究酒食的结果使他的体重大大增加,只是由于个儿高大,才使他不至于成为一个十足的胖子。可是,最引起我注意的是,他那双眼睛的神情。我完全记得当初他前途无量,一点不用操心的时候,一双深蓝色眼睛里的那种无忧无虑的坦率;如今我好像在这双眼睛里看见一种无名的沮丧,而且即使我不知道事情经过,恐怕我也不难猜到是什么意外事故摧毁了他对自己以及对世界秩序的信心。我觉得他有一种自卑感,就像做了坏事,虽则不是出于有意,但是感到羞愧。很明显,他垮了。他很有礼貌地欣然向我问好,而且的确像老朋友见面时一样,显得很高兴,但是,我的印象却是他的这种开心样子只是做惯的一套,嘴里嚷的和内心的感受毫无共同之处。
用人送来了酒,他给我们调了鸡尾酒。他打了两轮高尔夫球,自己觉得很满意;谈他碰到一只难进的洞时他是怎样解决的,讲得相当啰嗦仔细,伊莎贝儿好像听得津津有味。过了几分钟后,我和他们约好一个日子吃晚饭和看戏,就告辞了。
二
我逐渐养成一个习惯,每天下午做完一天工作之后,就去看望伊莎贝儿,一个星期总有三四次。这时候,她大都一个人在家,很高兴有人来聊天。艾略特给她介绍的那些人,比她的年纪要大得多,我而且发现她很少有什么和她年纪相仿的朋友。我自己的朋友在晚饭之前大都很忙,我而且觉得与其去我的俱乐部,和那些并不怎样欢迎外人插进来的没好气的法国人打桥牌,还不如跟伊莎贝儿聊聊好受些。她那种把我当作和她年纪相当的人的妩媚派头,使得我们谈起话来很随便;我们相互笑谑,欢笑,打趣,有时候谈我们自己,有时候谈我们共同的朋友,有时候谈书,谈画,所以时间很开心就消磨掉了。我生性有个缺点:对不好看的相貌永远看不惯;一个朋友的性格不管多么善良,即使多年来时常过从,也不能使我看见他的坏牙齿或者歪鼻子感到顺眼;另一方面,我对朋友的标致相貌却永远感到喜欢,而且尽管交往了二十年之久,我对于长得像样的额头或者线条柔和的颧骨仍旧喜欢看。因此,我每次看见伊莎贝儿时,对她那张完美的椭圆脸型,凝脂似的皮肤,栗色眼睛里的明快神情,总会重新感到一点心旷神怡。
后来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
三
在所有大城市里,总存在着许多自给自足的集团,相互不通音问;它们是一个大世界里的许多小世界,个个过着自己的生活,只有成员和成员之间交往过从;每个小世界是一个孤岛,中间隔着无法通航的海峡。根据我的经验,没有一个城市比巴黎更加是这样了。在巴黎,上流社会很少让外界人进得去的;政客们把自己局限在他们生活糜烂的圈子里;大大小小的资产阶级相互来往;作家和作家聚集在一起(在安德烈·纪德 的日记里,有一点很突出:他好像除掉那些跟他从事一样职业的人以外,很少和什么人接近的),画家和画家亲近,音乐家和音乐家交游。伦敦也是同样情形,不过不是那么显著;在伦敦,同一类的人不大聚集在一起,而且有这么十几家人家的宴会席上,你可以同时碰见一个公爵夫人,一个女演员,一个画家,一个议员,一个律师,一个服装设计师和一个作家。
我在生活上的遭遇,使我在不同的时间里,在巴黎差不多所有这些小世界里都待过一个短暂时间,甚至圣日耳曼大街那个关闭社会(通过艾略特)也进去过;但是,我最喜欢的是以蒙帕纳司大街为干线的那个小社会,比起以现在叫做福煦大道为中心的那个甄别很严的小圈子,比起常去拉吕饭店和巴黎咖啡馆的那一批不管国别的人士,比起蒙马特尔区那群喧闹而破烂的寻欢作乐的人来,都还要喜欢。在我是个青年时,我曾经在贝尔福狮子咖啡馆附近的一个小公寓里住过一年,公寓在六层楼,从上面可以瞭望那片公墓 ,眼界非常开阔。蒙帕纳司在我眼中仍旧具有当初它特有的那种外省乡镇的安静气息。当我经过阴暗而狭窄的奥德萨街时,我会感到一阵惆怅,想起当初我们经常聚餐的那家简陋饭店。我们里面有画家,雕刻家,插图家,除掉阿诺德·班内特 偶尔来来外,我是唯一的作家;我们会坐得很晚,兴奋地、荒谬地、愤怒地讨论绘画和文学。现在沿着蒙帕纳司大街走去,看着那些和我当年一样的青年人,并且替自己杜撰些关于他们的故事,对我仍旧是一种乐趣。当我没有事情可做时,我就叫一辆汽车去老多姆咖啡店坐坐。它已经不再像当年那样,为放荡不羁的艺术家包下来的集会场所;邻近的小商贩常会上这儿来,而塞纳河对岸的陌生人也会跑来,企图看一看那个已经不复存在的世界。当然,学生们仍旧来这里,还有画家和作家,但多半是外国人;当你坐在咖啡店里听周围的人谈论时,你听到的俄语、西班牙语、德语和英语和你听到的法语一样多。可是,我有个感觉,好像他们谈论的东西跟我们四十年前谈论的东西大致一样,只是他们现在谈的是毕加索而不是马奈 ,是安德烈·布雷东 而不是纪尧姆·阿波利内尔 而已。我真向往他们啊。
我来到巴黎两个星期之后,有一天晚上,坐在多姆咖啡店里;由于露台上人挤,我只得在前排找一张桌子坐下。天气晴暖。悬铃树正要冒叶子,空气中有巴黎所特有的那种闲散、轻松和欢快的情趣。我觉得很平静,不是由于疲乏,而是由于畅快。忽然间,有个男子在我面前走过,停下来向我咧开嘴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说声:“哈啰!”我瞠眼望着他。这人又高又瘦,没有戴帽子,乱蓬蓬的深棕色头发,早就应当剪了;上嘴唇和后腮全被浓密的棕色胡须掩盖起来;前额和头颈晒得黑黑的;穿一件破衬衫,没有打领带,一件穿得很旧的棕色上褂,灰色裤子也破烂得不成样子。他像个乞丐,我有十足的把握从来没有见过他。我断定他是那种没出息的人流落在巴黎,存心等他编一套落难的故事,骗我几个法郎去吃顿晚饭和找个地方过夜。他站在我的面前,两手插在口袋里,露出白牙齿,深棕色的眼睛显出好笑的神气。
“你不记得我了?”他说。
“我有生以来从没有见过你。”
我准备给他二十法郎,可是,我不准备放过他胡说什么我们见过。
“拉里,”他说。
“老天啊!请坐。”他哧哧笑了,向前走一步,在我桌子的空椅子上坐下。“喝杯酒。”我招呼侍役。“你脸上这样胡子拉碴的,怎能指望我认得你呢?”
侍役来了,他要了橘子水。现在我再看看他,想起他眼睛的那种特别神情是由于虹膜和瞳孔的颜色一样黑,使眼睛看上去既强烈又没有光彩。
“你在巴黎待多久了?”我问。
“一个月。”
“预备待下去吗?”
“住一个时候。”
当我问这些问题时,脑子里却不停地盘算。我注意到他的裤脚管已经毛了,上褂靠肘腕那儿也有些洞。他的样子和我过去在东方那些港口碰见的贫民一样寒伧。在那些日子里,人们是很容易联想到不景气的,所以我盘算是不是一九二九年的经济大崩溃使他变得赤贫了。想到这里,我很不好受,可是,我向来不喜欢兜三绕四的,所以就开门见山问他:
“你是不是没法子混了?”
“没有,我很好,你怎么会想到这上面?”
“哦,你看上去好像三天没有吃饭的样子,而且你穿的衣服只配扔到垃圾箱里。”
“有这么糟吗?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事实是我本来打算置办些零碎东西,不过,我好像从来就没有能兑过现。”
我觉得他害臊或者放不下架子,但是,我认为犯不着容忍他这一套胡说。
“别傻了,拉里。我不是个富翁,但是,我也不穷。如果你缺少钱用的话,让我借几千法郎给你。不会搞垮我的。”
他哈哈大笑。
“多谢,不过,我并不缺少钱用。我的钱尽够我花的了。”
“大崩溃之后还是这样吗?”
“哦,大崩溃并不影响我。我所有的钱都买了政府公债。我不知道这些是不是跌价了。我从来没有打听过。只知道山姆大叔 仍像往常一样规矩,继续付利息。事实上,过去几年中我的用度极小,所以手里的现钱一直很可观呢。”
“那么,你是从哪里来的呢?”
“印度。”
“哦,我是听说你去过那里。伊莎贝儿告诉我的。她显然认识你在芝加哥的银行的经理。”
“伊莎贝儿?你是几时看见她的?”
“昨天。”
“她难不成在巴黎吗?”
“她的确在巴黎。就住在艾略特·谈波登的公寓里。”
“这太有意思了。我真愿意看看她。”
当我们这样交谈时,我虽则相当留神观察他的眼睛,可是,除掉通常的诧异和高兴之外,并没有察觉出什么更加复杂的心情。
“格雷也住在那里,你知道他们结婚了。”
“是啊,鲍勃大叔——纳尔逊医生,我的保护人——写信告诉我的,可是他几年前死了。”
我想起这可能是他和芝加哥以及他在芝加哥那些朋友之间的唯一联系,现在这条线断了,他很可能对这几年发生的事情毫无所知。我告诉他,伊莎贝儿生了两个女儿,亨利·马图林和路易莎·布雷德利都死了;告诉他格雷完全破产和艾略特的慷慨行为。
“艾略特也在巴黎吗?”
“不在。”
四十年来,艾略特第一次不在巴黎过春天。尽管样子看上去还年轻,他已经是七十岁的人了。人上了这样年纪,总有些时候感到疲倦和不舒适。他除掉散步外,别的锻炼逐渐都放弃掉。他对自己的健康很不放心,他的医生一个星期来看他两次,在两边屁股上轮流打针,皮下注射一种当时流行的针剂。每次吃饭,不论在家里或者在外面,他总要从口袋里掏出个小金盒子,取出一粒药片吞下去,就像履行宗教仪式一样郑重其事。他的医生劝他去蒙特卡地尼疗养,那是意大利北部的一个水疗场;这以后他建议去威尼斯寻找一个制作适合放在他的罗马式教堂里的圣水盘。他对巴黎的兴趣已经大不如前了,原因是他觉得巴黎的社交生活一年不如一年。他不喜欢年纪大的人,而且非常痛恨人家请客时碰见的都是和他一样年纪的人,但是,年轻人他又觉得语言无味。装修他建造的这座教堂现在成了他生活中主要的兴趣;在这上面,他可以放开手买,以满足自己对艺术品的那种根深蒂固的热爱,同时感到心安理得,觉得是在颂扬上帝。他曾经在罗马物色到一座蜜黄色石头砌的早期祭坛,并在佛罗伦萨花了六个月时间的讨价还价,买下一块锡耶纳 派的三联雕刻放在祭坛上面。
后来拉里问我格雷喜欢不喜欢巴黎。
“恐怕他有点不知如何是好的。”
我试行向他描绘格雷给我的印象。他一面听,一面眼睛紧紧盯着我的脸看,一 也不 ,像在沉思;这使我觉得——连我也不懂得是什么缘故——他不是用耳朵,而是用一种内在的、更灵敏的器官在听。这很古怪,而且叫人不舒服。
“不过,你会亲眼看见的,”我讲完时说。
“是啊,我很愿意去看他们。我想电话簿上会找到他们的住址。”
“可是,如果你不想把他们吓得灵魂出窍,并且使两个孩子叫得像着魔一样,我想你还是去剪个头,把胡子刮刮。”
他笑了。
“我也想到过。没有道理使自己这样刺眼。”
“既然你这样说,也不妨给自己买一套新衣服。”
“我想我是有点破烂相。当我快要离开印度时,我发现只剩下身上这一套衣服。”
他看看我穿的衣服,问我是哪一家裁缝做的。我告诉了他,不过附带告诉他这家铺子在伦敦,所以纵使知道,也派不上多大用场。这个问题丢下之后,我就重新谈起格雷和伊莎贝儿来。
“我时常和他们见面,”我说。“他们一块儿过得很快乐。我从没有机会单独和格雷谈话过,不过,敢说他反正不会跟我谈到伊莎贝儿。可是,我知道他对她的爱情很专。他静下来时,脸色相当难看,眼睛里带有一种迷惘,可是,当他看见伊莎贝儿时,就会显出一种温柔恩爱的神情,相当感动人。我有个想法,在他们出事的那些日子里,她从头到尾都像岩石一样和他站在一起,所以他永远不会忘记她待他的好处。你会发现伊莎贝儿变了。”我没有告诉他,伊莎贝儿从来没有像她现在这样美丽过。他未见得能识别得出当初那个好看的高个儿女孩子,怎样变成这样极端文雅娇艳的女子。有的男人对于艺术给女性美的加工是痛恨的。“她待格雷很好。尽了最大的力量帮助他恢复自信。”
可是,时间已经晏了;我问拉里要不要和我到大街上去一同吃晚饭。
“不,我不想吃,谢谢,”他答。“我得走了。”
他站起身,很和气地点个头,三脚两步到了人行道上。
四
第二天,我看见格雷和伊莎贝儿,就告诉他们我碰见拉里。他们和我昨天一样感到出乎意料。
“看见他太好了,”伊莎贝儿说。“让我们立刻去看他。”
我这才想起自己忘记问他住在哪里。伊莎贝儿把我狠狠收拾一顿。
“我即使问他,恐怕他也不会告诉我,”我一面笑,一面抗议说。“这很可能跟我的潜意识有关系。你可记得他从来不喜欢告诉人他住在哪里。这是他的怪癖之一。他随时都可以走进来。”
“这倒像他的为人,”格雷说。“便是在过去,你也拿不准会在你指望的地方找到他。他今天在这儿,明天就不见了。你明明看见他在房间里,过会儿想要过去招呼他一下,可是,你转过身去时,他已经失踪了。”
“他一直是个顶叫人恼火的家伙,”伊莎贝儿说。“这是无法否认的。看来我们只好等他高兴的时候大驾光临了。”
那天他没有来,第二天也没有来,第三天也没有来。伊莎贝儿硬说是我编出来使他们怄气的。我向她保证没有,并且想出些理由来说明他不来的原因。但是,这些理由不大讲得通。我自己心里盘算,他是不是经过重新考虑,决定不见格雷和伊莎贝儿,并且离开巴黎到什么别的地方游荡去了。我已经觉得他从来不在什么地方扎根,只要有了一条他认为是良好的理由,或者自己一时高兴,他就会随时抬起脚来走掉。
他终于来了。那是个下雨天,格雷没有去毛特芳丹打球。我们三个人都在一起,伊莎贝儿和我在喝茶,格雷呷着一杯威士忌掺贝里埃 ;这当儿,管家开了门,拉里踱了进来。伊莎贝儿叫了一声立刻站起来,投入他的怀抱,吻他的两颊。格雷的一张红红胖胖的脸比平时更红了,热烈地拉他的手。
“嘻,真高兴看见你,拉里,”他说,声音激动得有点咽着。
伊莎贝儿咬着嘴唇,看出她在硬忍着没有哭出来。
“喝杯酒,老兄,”格雷摇摇晃晃地说。
两个人看见这个流浪汉如此的高兴,深深打动了我。拉里看见自己在他们心里这样重,一定很好受,他快乐地笑着。可是,在我看来,他仍然十分冷静。他注意到桌上的茶具。
“我喝杯茶吧,”他说。
“嘘嘘,你不想喝茶,”格雷叫出来。“让我们开瓶香槟酒。”
“我喜欢茶,”拉里微笑说。
他的镇定对这对夫妇产生了一种可能是他预期的效果。两人都平静下来,但是,仍旧带着喜悦的眼光望着他。我这话并不意味着说他以冷冰冰的僵硬态度来回答人家的由衷热情;相反,他显得非常之有礼貌和可爱;不过从他的眉宇之间可以觉察到一种只能称之为超然的派头,而且弄不懂这代表什么。
“你为什么不立刻来看我们,你这个鬼?”伊莎贝儿叫,假装生气。“这五天来,我一直在张望窗子外面,看你来了没有,而且每次门铃响,我的心都要跳到嘴里来,要费很大的劲才能咽得下去。”
拉里哧哧笑了。
“毛姆先生告诉我,我的样子太野蛮了,你们的用人不会放我进门的。我飞往伦敦去买点衣服。”
“你用不着上伦敦去买,”我笑着说。“你可以在春光百货公司或者美丽园买一套现成的。”
“我想果真要做衣服的话,那还是做得像样些。我有十年没有买西方服装了。我上你的裁缝店去,说我要在三天之内做一套衣服。他说要两个星期,因此折衷下来改为四天。我是一小时前从伦敦回来的。”
他穿了一套藏青哔叽衣服,和他的瘦长身材非常相称,一件白衬衫,配上软领子,打一条蓝领带,脚上穿一双黄皮鞋。头发已经剪短,脸上胡子都已剃光。他看上去不但整洁,而且头发梳得很光;简直是变了一个人;由于长得很瘦,颧骨显得更加突出,庭穴更凹进去,深陷在眼窝里的那双眼睛比我记得的还要大些;尽管如此,外表还很漂亮;说实在话,那张晒得黑黑的、没有一丝皱纹的脸使他看上去异常年轻。他比格雷小一岁,两人都是三十开外的人,可是,格雷看上去要老十岁,而拉里则要年轻十年。格雷由于身材高大,动作迟缓而且比较滞重,拉里的动作则是轻快随便。拉里的神情像个孩子,又快活又高兴,可是,同时带有一种宁静,使我特别感觉到,并且和我过去认识的这个青年有所不同。谈话一直就没有停,这在老朋友之间是很自然的事,因为许许多多记忆都是共同的;格雷和伊莎贝儿还插进些芝加哥的新闻,都是些零星花絮,从一件事勾起另一件事,引起轻盈的笑声。当他们这样谈笑时,我一直有一个印象,就是拉里虽则笑得很开朗,而且听着伊莎贝儿那样随便拉呱表现出明显的喜悦,但是,有一种很特别的洒脱派头。我不觉得他在做假,他非常自然,决不会做假,而且他的诚恳是一望而知的;我只觉得他内心里有一种东西,不知道叫它知觉,还是感性,还是力量,使他始终说不上来地有点落落寡合。
两个女孩子被保姆带了进来,和拉里见过,并且有礼貌地行一下屈膝礼。拉里伸出手来,柔和的眼睛带着动人的慈祥神气望着她们;孩子们握着他的手,一本正经地睁眼望着他。伊莎贝儿兴孜孜地告诉拉里,她们的功课都很不错,给了她们每人一片小饼饼,就打发她们走了。
“你们睡觉时,我来给你们念十分钟故事书。”
她不愿意在这时候打扰她看见拉里的快乐。女孩子去向父亲道晚安。看见这个大块头搂着孩子吻她们时一张红脸上显露出来的爱,确很动人。谁也看得出他对她们非常钟爱,非常得意;当她们走后,他转向拉里,唇边显出一种甜蜜的微笑说:
“两个孩子不错吧?”
伊莎贝儿亲热地瞟他一眼。
“我要是听任格雷不管,他就会把她们惯坏了。这个大坏蛋,他会把我饿得个要死,而用鱼子酱和肝酱去喂两个孩子。”
他微笑望着她说:“你说谎,而且知道你在说谎。我是崇拜得你五体投地的。”
伊莎贝儿的眼睛里也露出笑意,算是回答。这一点她知道,而且很高兴。真是一对幸福的夫妇。
她坚决要我们留下吃晚饭。我想他们大约愿意单独和拉里在一起,就推说有事,但是,伊莎贝儿决计不听。
“我去告诉玛丽在汤里多放一根胡萝卜,就够四个人吃的了。有只小鸡,你和格雷可以吃腿,我和拉里吃翅膀;她的奶蛋酥总可以做得够我们四个人吃的。”
格雷好像也要我留下;我本来不想走,就服从他们的劝阻。
在等待晚饭时,伊莎贝儿又把他们的遭遇详细讲了一遍,就是我简单告诉拉里的。虽则她叙述自己的悲惨遭遇时尽量讲得轻松,格雷绷着个脸显得很不好受。她设法使他高兴一点。
“反正现在全过去了。我们摔了跤,但是,我们还有前途。等情形好一点,格雷将会谋得一件好事,发笔大财。”
鸡尾酒送进来,两杯酒下肚,使这个可怜人儿的兴致好一点起来。我看见拉里虽然拿了一杯酒,但是,简直没有碰;格雷没有注意到,给他再来一杯时,他拒绝了。我们洗了手,坐下来吃晚饭。格雷关照人开一瓶香槟酒,可是管家给拉里倒酒时,他告诉管家他不喝酒。
“唉,可是你非喝一点不可,”伊莎贝儿叫。“这是艾略特舅舅最好的酒,他只在招待特客时才开呢。”
“告诉你老实话,我还是欢喜喝水。在东方待了这么些年,能够喝到干净的水已经是福分了。”
“这是庆祝。”
“好吧,我喝一杯。”
晚饭烧得很好,可是,伊莎贝儿注意到,我也注意到,拉里吃得很少。大约她忽然想起一直是自己在谈话,而拉里除掉洗耳恭听外,简直没有机会说什么,所以,现在开始问拉里自从上次见面以后,这十年来做了些什么。他回答得很诚恳坦率,但是,含糊其辞,等于没有告诉我们什么。
“噢,我在晃膀子,你知道。我在德国待了一年,在西班牙和意大利待了些年。在东方胡乱跑了一阵。”
“你刚从哪里来?”
“从印度。”
“你在印度多久?”
“五年。”
“玩得好吗?”格雷问。“打到老虎没有?”
“没有,”拉里笑了。
“你干了些什么,要在印度待上五年呢?”伊莎贝儿说。
“到处玩,”他答,忍俊不禁的样子。
“那个绳子戏法 是怎么回事?”格雷问。“你看见过没有?”
“没有,没看见。”
“你看见什么呢?”
“很多的事情。”
我这才向他提出一个问题。
“据说瑜伽师 具有我们认为的神奇能力,是真的吗?”
“我弄不清楚。我只能告诉你,印度一般都这样认为。但是,最有智慧的人并不把这些能力看得怎样了不起;他们觉得只会妨碍修真。我记得他们里面有一个人告诉我,有个瑜伽师来到河边,没有渡河钱,摆渡的船夫不肯白白带他,于是他就走到河上,踏着水面到达对岸。告诉我这件事的瑜伽师,相当鄙夷地耸耸肩膀说,‘这样的奇迹只抵得上一个渡河钱的价值。’”
“可是,你认为瑜伽师真的能在水上行走吗?”格雷问。
“告诉我的那个瑜伽师摆明是相信的。”
听着拉里讲话,使人觉得很好受,因为他的声音非常之悦耳,清脆,圆润而不深沉,有种特殊的抑扬顿挫。吃完晚饭,大家回客厅喝咖啡。我从来没有到过印度,急于想多知道一点。
“你跟作家和思想家有过接触吗?”我问。
“我看你把他们当作两种不同的人,”伊莎贝儿取笑我说。
“我有心要去接触他们,”拉里回答。
“你怎样同他们交谈的呢?用英语吗?”
“他们里面最有意思的人,即使会说英语,也说得不大好,理解就更差了。我学了兴都斯坦语。后来去南方,又学了不少泰米尔语,所以相当混得下去。”
“拉里,你现在懂得几国语言?”
“噢,我也不知道。半打左右吧。”
“我还想多了解一点瑜伽师的情形,”伊莎贝儿说。“你跟他们里面的人可有搞得很熟的?”
“熟得不能再熟了,”他微笑说。“我在一个瑜伽师的亚西拉马住了两年。”
“两年?亚西拉马是什么?”
“啊,我想你不妨称它做隐居的地方。有些圣徒总是单独生活,或是在庙里,或是在林子里,或者在喜马拉雅山的山坡上。另外有些瑜伽师吸引了一些门徒。有些乐善好施的人为了积功德,对某一个瑜伽师的虔诚深怀景仰,就为他造一间房子住;房子有大有小,那些门徒就跟着他住,或者住在阳台上,或者住在厨房,如果有厨房的话,或者住在树底下。我在这处丛林有一间小房子,刚好放得下我的行军床、桌椅和书架。”
“这地方在哪儿?”我问。
“在特拉凡哥尔,那是一处美丽的乡野,青绿的山谷,缓缓的河流。山上有老虎、豹子、象和野牛,可是,那个亚西拉马是在环礁湖上,周围长着椰子树和槟榔树。它离开最邻近的城镇也有三四英里远,但是,人们常常从那边或更远的地方徒步或者坐着牛车来听这位瑜伽师讲道;那是在他高兴讲的时候;他不讲道时,就坐在他的脚下,在晚香玉的氤氲空气中,共同享受从他的道行所散发出来的宁静和安乐气氛。”
格雷在椅子上不安地扭动着。我猜想谈话的内容使他感到不大好受了。
“来杯酒吗?”他问我。
“不要,多谢。”
“那么,我来一杯。你怎么样,伊莎贝儿?”
他挪动自己沉重的身体从椅子上起来,走到放威士忌和贝里埃及酒杯的台子前面。
“那儿有别的白人吗?”
“没有,我是唯一的一个。”
“你怎么能待得了两年之久呢?”伊莎贝儿叫。
“那就像一转眼似的。我过去的有些日子过得好像比这两年的时间长得多呢。”
“这两年你干些什么?”
“读书。散步,散很长的步。坐一条船在环礁湖上游。冥思。冥思非常之吃力;两三个小时之后,你就像赶了五百英里路的马车一样筋疲力尽,以后只想休息,什么事都不想干。”
伊莎贝儿眉头微微皱一下。她弄得迷惑了,敢说她有一点儿害怕。可能她开始感觉到这个几小时前走进屋子里来的拉里,虽则外表上没有变,而且和以前一样开朗和亲热,但是,和她过去认识的那个拉里,那个非常坦率、平易、和蔼,执拗不听她的话但是讨人喜欢的拉里已经不是一个人了。她曾经失掉他,现在重新见面,她认为他还是旧日的拉里,不管经过世情变化,他仍旧是她的;现在呢,她好像在把一道日光抓在手里,而日光却从她握紧的手指间漏掉了;这使她感到有点迷惑不解。那天晚上,我总是在看她,这在我是一件赏心乐事;我看出她的眼光落到拉里那修剪得很整齐的头上,两只小耳朵贴着脑壳时,眼中有股喜悦的神情,而当她注意到他深陷的庭穴和瘦削的双颊时,眼睛的神情又是怎样变化的。她望望他的一双又长又瘦的手,尽管看上去憔悴,仍旧强壮有力。后来她的眼睛又盯着他那富于表情的嘴看,嘴形长得很好,丰满但没有肉感;盯着他开阔的额头和端正的鼻子看。他的那一套新衣服穿在身上不像艾略特那样风度翩翩,可是,自如落堂,就好像穿了有一年,而且天天穿,日日穿似的。他好像引起了伊莎贝儿的一种母性本能,而这种本能是我在伊莎贝儿和她的女儿中间不曾见到的。她是个有经验的女人;而他看上去还只是个男孩子;我从她的神情仿佛察觉到一种母性的骄傲,因为自己的成年孩子能够侃侃而谈,而且别人也都在听,觉得他的话有道理。我不相信拉里那些话的涵义能打中她的心坎。
可是,我的话还没有问完。
“你的瑜伽师是什么样子?”
“你指外表,是不是?怎么说呢,他个子不高,人不瘦,也不胖,暗棕色皮肤,胡须剃得光光,白发剪得很整齐。身上除掉一件围腰布外,什么也不穿,然而能够使人看上去和布罗克斯兄弟公司广告上的男人一样穿着整齐。”
“那么,他有什么地方使你特别看中的呢?”
拉里凝神看着我整整有一分钟方才回答。他陷在深窝里的那双眼睛像在企图钻进我的灵魂深处。
“圣徒气息。”
他的回答使我微微感到不安。在这间陈设着精美家具、墙上挂着名画的房间里,这句话就像浴缸漫出的水从天花板上漏下来,扑腾的一声。
“我们全都读到过圣徒。圣佛兰西斯啊,十字架的圣约翰啊,但是,这都是几百年前的事了。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会在今天碰见一个活的圣徒。从我第一次看见他,我就毫不怀疑他是个圣徒。这是个了不起的经验。”
“你得到的又是什么呢?”
“宁静,”他随口回答,淡淡地一笑。然后突然站了起来说,“我得走了。”
“唉,等等,拉里,”伊莎贝儿叫。“时间还早呢。”
“晚安,”他说,一面仍旧笑着,毫不理会她的央求。他吻了一下她的秀颊。“我一两天内再来看你们。”
“你住在哪里?我来看你。”
“哦,别找这些麻烦了。你知道在巴黎打一个电话多么困难,而且我们的电话常常出毛病。”
我看见拉里这样不落痕迹地拒绝把住址告诉人,肚子里好笑。这是他的一个怪癖,总是瞒住自己的住址。我建议后天晚上请他们全体在波隆花园吃饭。在这样令人心醉的春天,露天坐在树下面吃饭,确是快意之至,而且格雷可以用他的小轿车开我们去。我同拉里一同离开,本来很愿意跟他走一段路,可是,一走到街上,他就和我拉拉手,大踏步走了。我坐上出租汽车。
五
我们约好在公寓里碰头,先喝杯鸡尾酒,然后出发。我在拉里之前到达。我约他们去的是一家很讲究的餐馆,总以为伊莎贝儿会穿上盛装;有那么多的女人全穿得花枝招展的,肯定她不愿意比不过人家。可是,她只穿了一件素净的羊毛上衣。
“格雷又发头痛病了,”她说。“他人非常难过。我不能丢下他。我告诉过厨娘,给孩子们吃了晚饭之后,就可以走了,所以我得亲自给格雷烧点吃的,并且劝他吃下去。你还是和拉里单独去吧。”
“格雷睡在床上吗?”
“没有,他发头痛时,从来不肯躺在床上。天知道,他最好是睡下来,可是他不肯。他在书房里。”
这是一间有棕色和金色护壁板的小屋子,护壁是艾略特从一座古堡里弄来的。书籍都有镀金格子护着,并且加上锁,以防止人们翻阅;也许这样做倒好,因为这些书大部分是十八世纪的有插图的淫书;不过,用现代摩洛哥皮面装订起来,看上去倒着实漂亮。伊莎贝儿把我带进书房。格雷弓着身子坐在一张大皮椅子里,旁边地板上散着画报。他闭着眼睛,往日的那张红脸现出死灰色,显然人非常痛苦。他打算站起来,但是,我拦着他。
“你给他吃阿司匹林没有?”我问伊莎贝儿。
“阿司匹林毫不抵用。我有个美国配方,但是,吃了也不见效。”
“唉,别管我了,亲爱的,”格雷说。“明天我就会好了。”他勉强一笑。“很对不起,做了你们的包袱。”他向我说。“你们全去波隆花园。”
“谈也不要谈,”伊莎贝儿说。“你想我会玩得开心吗,一面知道你被这个鬼病折磨着?”
“这个魔鬼,我想他爱上我了,”格雷说,把眼睛闭上。
接着他的脸突然抽搐起来,你几乎可以觉出他头里面那种痛如刀割的滋味。门轻轻开了,拉里走了进来。伊莎贝儿把情形告诉他。
“真糟糕,”他说,同情的样子看了格雷一眼。“有什么办法能够使他好过一点呢?”
“没有,”格雷说,眼睛仍旧闭着。“你们能够做的事情就是别管我,每一个人;离开这儿,自己去寻乐儿。”
我心想,这其实是唯一合理的办法,不过,伊莎贝儿恐怕良心上过不去。
“让我来看看能不能帮助你一下,”拉里说。
“谁也帮助不了我,”格雷有气无力地说。“这个病简直要我的命,有时候我真盼老天这样做。”
“我说也许能够帮助你一下,是我说错了。我的意思是也许我能够帮助你帮助一下自己。”
格雷慢慢睁开眼睛,看着拉里。
“你怎样帮助呢?”
拉里从口袋里掏出个像银币似的东西,把来放在格雷手里。
“用手紧紧勒住,手掌朝下。不要抗拒我。不要用劲,只是把银币勒在手里。在我数到二十以前,你的手就会张开,银币就会落在地上。”
格雷照他说的做了。拉里坐在写字台那儿,开始数起来。伊莎贝儿和我始终站着。一,二,三,四。数到十五时,格雷的手并没有动,后来好像抖了一下,我有个印象,简直说不上是看见,好像那些勒住的手指在松开。大拇指离开拳头。我清清楚楚看见手指在颤动。当拉里数到十九时,银币从格雷的手里掉下来,滚到我的脚边。我拾起来看看。银币很重,而且形状不整齐,一面生动地刻了一个年轻的头像,我认出是亚历山大大帝。格雷茫然望着自己的手。
“我没有让银币落下去,”格雷说。“是它自己落下去的。”
他坐在皮椅子里,右臂搁在椅子靠手上。
“你坐在这椅子上舒服吗?”拉里问。
“我头痛得不可开交时,只有坐在这里最舒服。”
“那么,你人完全松下来。不要紧张。不要做什么。不要抗拒。在我数到二十以前,你的右手将要从椅子靠手上抬起来,一直到把手举过头。一,二,三,四。”
他用自己银铃似的抑扬声调数着那些数目;当他数到九时,我们看见格雷的手从搁手的皮面上抬了起来,起先只是勉强看得见,然后高到大约有一英寸光景。有这么一会又停止下来。
“十,十一,十二。”
手震动了一下,接着是整个胳臂开始向上移动。胳臂不再搁在椅子上了。伊莎贝儿有点吓,抓着我的手。情形真是古怪。一点不像自愿的动作。我从来没有见过人梦游过,但是,可以想象梦游的人走动起来就像格雷的手臂动作一样古怪。看上去就像本人的意志并不是动力。想来通过自觉的努力把手臂抬得这样慢以及动作这样匀称,是非常困难的。它给人的印象是,有一种心灵不能控制的潜意识力量在抬起这只胳臂;动作就像活塞在汽缸里非常缓慢地上上下下。
“十五,十六,十七。”
数目字说得很慢,很慢,很慢,就像洗脸盆的水龙头出毛病滴水一样。格雷的胳臂抬着,抬着,一直到手举过头为止。当拉里说完最后一个数字时,胳臂自动地落回到椅子靠手上。
“我没有把胳臂举起来,”格雷说。“只是没法阻止它这样抬起来。是它自己抬起来的。”
拉里淡淡一笑。
“没有关系。我觉得这样说不定会使你对我产生信心。那块希腊银币呢?”
我把银币给他。
“把它抓在你手里。”格雷把银币拿过来。拉里看着表。“现在是八点十三分。在六十秒钟之内,你的眼皮将会变得重起来,使你不得不闭上眼睛,然后你就会睡去。你将要睡六分钟。八点二十分时,你会醒来并且不再感到头痛了。”
伊莎贝儿和我都不说话,眼睛看着拉里。拉里也没有再说什么;眼睛直盯着格雷,但是眼光好像不在看他,而像是透过他,越过他看出去。出现在我们中间的沉寂,给人以一种阴森的感觉,就像夜色降临时园中花丛里那种沉寂一样。突然间,我觉得伊莎贝儿抓着我的手紧起来。我张一下格雷。他的眼睛已经闭上,呼吸通畅均匀;人睡着了。我们站在那里的一段时间就像没完没了似的。我渴想抽支烟,但是不想点。拉里一动不动,眼睛注视着渺茫的远方。除掉眼睛还睁着外,他可以说是处在一种木然块然状态。忽然间,他好像松了下来;眼睛重又是往常的那种神情。他看看表。当他看表时,格雷的眼睛睁开了。
“噢唷,”他说,“我敢说我睡觉了。”接着他一惊。我注意到他脸上的那种惨白完全消失。“我的头不痛了。”
“很好,”拉里说。“抽一支烟,然后我们一起出去吃晚饭。”
“这是个奇迹。我觉得人好极了。你怎样做的?”
“我没有做。你自己做的。”
伊莎贝儿去换衣服,我和格雷则喝着鸡尾酒。尽管拉里摆明不想再提,格雷却坚决要谈适才发生的一切。他一点弄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
“你知道,我根本不相信你会有什么办法,”他说。“我听你摆布只是因为我懒得跟你辩。”
他接着形容自己发病时的情形,受到的折磨,以及头痛过去后人就像垮掉一样。他简直弄不懂怎么刚才醒来时,人会跟平时一样精力充沛。伊莎贝儿回来了;穿的一件衣服是我从前没有见过的;衣服一直拖到地,大约是用一种叫马罗坎的极薄的白平纹绸做的,外镶一圈黑纱边。我不由而然觉得她会为我们争光。
马德里宫堡 那天特别热闹,我们都兴高采烈。拉里杂七杂八谈些逗趣的话——我从来没有听见他这样谈过——使我们全都笑了。我感到他这样做的用意,是使我们不要再去想他适才显示了自己的非凡能力。但是,伊莎贝儿是个意志坚强的女子。不碍她的事时,她可以顺着你滚,可是,她满足自己好奇心的打算决不放弃。吃完晚饭,大家喝着咖啡和甜酒,伊莎贝儿大约认为一顿好饭和那杯葡萄酒以及亲密的谈话,已经削弱了拉里的防范,就把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盯着他看。
“现在告诉我们你是怎样治好格雷的。”
“你自己不是看见了,”他微笑着说。
“你是在印度学会这套玩意儿的吗?”
“是的。”
“他被病魔折腾得很苦。你认为可以使他断根吗?”
“我不知道。也许能够。”
“这会使他的整个生活变样子。像他现在这样一来就病倒四十八小时,怎么能担任正正经经的工作。而他除非又有了工作,是决不会开心的。”
“你知道,我是做不出奇迹的。”
“可是你做的就是奇迹。我亲眼见来。”
“不,这不是奇迹。我只是使格雷脑子里有一种想法,余下的都是他自己做的。”他转向格雷。“明天你做什么?”
“打高尔夫。”
“我六点钟来,我们一起谈谈。”接着,向伊莎贝儿眯眯一笑:“伊莎贝儿,我有十年没有跟你跳舞了。你要不要试一下我行不行。”
六
这事以后,我们就时常和拉里碰面。接下去的一个星期,他每天都到公寓来,和格雷单独关在书房里半个小时。看来他是要劝说格雷——如他自己笑着说的——摆脱掉那种使他振作不起来的忧郁心理,而格雷则是孩子气地对他极端信任。从格雷那些零零星星谈话里,我觉察到拉里同时也在设法使格雷恢复对自己的信心。大约在十天以后,格雷的头痛又发作了,碰巧拉里要到傍晚才来。这次的头痛并不太厉害,可是,格雷现在对拉里的异常能力已经充满信心,认为只要找得到拉里,他就能在几分钟内治好他的头痛。可是,他们不知道他的住址;伊莎贝儿打电话问我,我也不知道。等到拉里终于来了,并且治好格雷的头痛后,格雷就问他住在哪里,以便紧急时立刻可以找到他。拉里笑笑。
“打电话给美国旅行社,留一个口信。我每天早上打电话给他们。”
伊莎贝儿后来问我为什么拉里要把住址保密。他从前就是这样,后来发现他住在拉丁区一个三等旅馆里,并没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地方。
“我一点不懂得,”我回答说。“我只能提出些想入非非的理由,可能完全是捕风捉影。也许他的某种古怪本能迫使他把自己精神的一些隐秘部分转移到他的栖息之所。”
“你这是他妈的什么意思?”她相当恼火地问。
“你可注意到他和我们在一起时,尽管那样平易近人,和和气气,但是,总有种超然物外的味儿,就好像他并不把自己全部公开出来,而是把某些东西保留在自己的灵魂深处。是什么使他脱离我们呢?一种拉力?一个秘密?一种向往?某种知识?我也不知道。”
“我从小就认识拉里,”伊莎贝儿不耐烦地说。
“有时候,我觉得他就像个伟大的演员,在一出蹩脚戏里把一个角色演得无懈可击,就像埃莱奥诺拉·杜丝 在《女店主》 那样。”
伊莎贝儿听了沉吟一下。
“我想我懂得你的意思。大家玩得很开心,而且觉得他是我们里面的一员,犹如别的人一样,可是,突然间,你觉得他就像你想要抓在手里的烟圈一样逃脱你的掌握。你说是什么使他变得这样古怪呢?”
“也许很稀淡平常,所以人们简直觉察不到。”
“比方说?”
“例如,人好。”
伊莎贝儿眉头皱起来。
“我希望你不要这样说。使人听了怪不是滋味的。”
“还是心灵深处有那一点点苦痛呢?”
伊莎贝儿盯着我看了好长一会,像在考虑我在想些什么。她从旁边桌上取一支香烟,点起来,靠在椅背上;望着烟袅袅升到空中。
“你要我走吗?”我问。
“不。”
我有半晌不开口,尽看着她,欣赏着她的俊俏的鼻子和下巴的优柔线条。
“你是不是非常之爱拉里?”
“你这个狗蛋,我有生以来从来没有爱过别的人。”
“那你为什么嫁给格雷呢?”
“我总得嫁人。格雷疯狂地追我,妈也要我嫁给他。人人都说我和拉里解约很对。我很欢喜格雷;我现在仍旧喜欢他。你不知道他多么的可爱。世界上没有人能够像他这样更温和更体贴的了。他看上去好像脾气很大,是不是?可是,他对我永远那样温柔。他有钱的时候,总要叫我欢喜这个,欢喜那个,这样他就可以给我买来,并且自己觉得好受。有一次,我说,如果我们能有只帆船周游世界多么好,倘若不是因为经济大崩溃,他就会买来。”
“他听上去太好了,有点叫人信不过似的,”我说。
“我们曾经生活得非常美满。在这方面,我将永远感激他。他使我过得非常幸福。”
我看看她,没有开口。
“我想我并不真正爱他,可是,一个人没有爱满可以过得下去。在我的内心深处,我渴想的是拉里,可是,只要不和他见面,这并不真正打扰我。你可记得你跟我说过,只要隔开三千英里的大洋,爱情的痛苦就变得可以忍受了?我当时觉得这是一句极端带有讽刺意味的话,但是,话当然是对的。”
“如果你看见拉里感到痛苦,那么,不和他见面,你说是不是更聪明些呢?”
“可是这种痛苦是天堂啊!再者,你知道他是怎样的人。随便哪一天,他都会像太阳落山后的影子一下子消失掉,而且多年和他见不到面。”
“你从来没有想到和格雷离婚吗?”
“我没有理由要和他离婚。”
“没有理由并不能阻止你们国家的女人要和她们丈夫离婚。”
她大笑。
“你认为她们为什么要离婚呢?”
“你不知道?因为美国女人指望她们的丈夫十全十美,就同英国女人指望她们的男管家一样。”
伊莎贝儿把头傲然向后一甩,我简直认为她要把头颈骨扭断。
“你看见格雷不那样能说会道,就以为他一无可取吗?”
“你弄错了,”我赶快打断她。“我觉得他有种动人的地方。人非常之多情。只要看看他望着你时的脸,就知道他对你的情感是多么真挚,多么深。他对自己的孩子比你爱得多。”
“我想你现在要说我是个坏母亲了。”
“相反,我觉得你是个很好的母亲。你照顾得她们很周到,很快乐;注意她们的饮食,留心她们大便是否正常;教给她们礼貌,读书给她们听,命她们做祈祷;一有毛病立刻就请医生,而且小心服侍她们。但是,你不像格雷那样,全心全意放在她们身上。”
“本来没有必要这样做。我是个人,我把她们也当作人看待。一个做母亲的把儿女当作自己唯一的生命,只会对儿女有害处。”
“我认为你很对。”
“而且她们照样崇拜我。”
“这一点我也留意到了。她们把你看作是她们理想中的一切,文雅、美丽、高贵。但是,她们和你在一起不像和格雷在一起时那样适意和随便。她们崇拜你,这是事实;但是,她们爱格雷。”
“他是可爱。”
我很喜欢她这样说。她的性格中一个顶可爱之处就是对赤裸裸的事实从不恼火。
“大崩溃之后,格雷完全垮了。有好多个星期,他在写字间里一直工作到深夜。我时常在家里坐得胆战心惊;生怕他会自杀,因为他觉得太丢脸了。你知道,那些人过去对公司,对他父亲,对格雷都非常信赖,对他们的正直和判断的正确非常信赖。倒并不完全是因为我们把自己的钱蚀光了,而是因为所有那些信任他的人把钱全蚀光了,使他交代不过去。他觉得自己早就应当看出一点苗头。我没法子说服他认为事情不能怪他。”
伊莎贝儿从手提包里取出一支口红,涂涂嘴唇。
“但是,我要告诉你的并不是这个。我们剩下的唯一一块财产就是农场;我觉得格雷的唯一机会就是离开当地,所以我把两个孩子交给妈,和格雷上农场去住。农场他是一直喜欢的,但是,从来没有单独去过;过去总是带上一大堆人,玩得非常痛快。格雷的枪法很好,可是,当时没有心思打猎。他过去时常一个人坐一条船,划到沼泽那边,待上几个钟头,观察野禽。他时常在小河里划来划去,两边是浅灰色的蒲草,头上只看见蓝天。有些日子,那些小河就像地中海一样蓝。他回来总不大肯说,只说妙极了。可是,我能看出他感受很深。我知道他的心被这种美,这种寥廓,这种幽静打动了。在太阳刚要落山之前,沼地上有这么一会儿光线很是迷人。他往往站在那里凭眺,心里感到非常受用。他时常骑马到那些孤寂而神秘的林子里跑得老远;那些树林就像梅特林克 一出戏剧里的那种树林一样,灰暗、沉寂,简直有点阴森;而且春天有这么一个时候——顶多只有半个月——山茱萸盛开,橡皮树抽叶,嫩绿色的叶子被灰色的西班牙苔藓一衬,就像一首欢乐的歌曲;地上开遍白色的大百合花和野杜鹃,像铺了地毯一样。格雷形容不出自己的感受,但是感受极深。他被妩媚的春光弄得浑陶陶的。啊,我知道我讲得不好,可是我没法告诉你,看见这样一个大块头被这样纯洁、这样美的感受提到这样高的境界,叫人简直要哭出来。如果天上有个上帝的话,那么格雷是非常接近上帝的。”
伊莎贝儿告诉我这段话时,人有点儿动心,所以掏出一块小手绢,小心地把眼角两边的晶莹眼泪揩掉。
“你在制造幻想,是不是?”我微笑说。“我觉得你在把你指望格雷具有的思想和情感说成是真事。”
“如果他没有,我怎么能看到呢?你知道,我是怎样的人。我除非感觉到人行道上脚底下的水泥,和沿街商店大橱窗里有帽子、皮大衣、钻石手镯和镶金的化妆用品盒可看,就不觉得真正快乐。”
我笑了;有这么一会,双方都没有开口。后来,她回到我们先前谈的话题上来。
“我决不会和格雷离婚。我们共同经历的事情太多了。而且他是绝对离开不了我的。这使人相当得意,你知道,也使人产生一种责任感。再者……”
“再者什么?”
她斜瞥了我一眼,眼睛里闪出一种调皮的神情。我认为,她拿不准我对她打算讲的话抱什么态度。
“他在床笫之间很不错。我们结婚已经有十年,可是他还是和开头一样对我那么热火。你在你的一个剧本里不是说过,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不会爱到五年以上的?哼,当时你只是胡说八道。格雷就跟我们刚结婚时一样爱我。在这方面,他使我很快乐。不过单看我的样子,你不会想到我是那样的人。我是个很风骚的女人。”
“你完全错了,我会这样想的。”
“那么,这并没有什么要不得的地方,对不对?”
“恰恰相反。”我仔细看了她一眼。“你可懊悔十年前没有和拉里结婚吗?”
“不。当时如果和他结婚,那简直是发疯。不过,当然喽,当时如果我像现在这样懂得,我就会溜走和他住上三个月,然后,把他从我的生活中排除出去,一了百了。”
“你没有做这样的试验,恐怕算你的运气;你说不定会发现自己没法摆脱掉他。”
“我不相信。这不过是一种肉体的诱惑。你知道,克服肉体欲望的最好办法往往就是让它得到满足。”
“你可曾想到过你是一个占有欲很强的女人?你告诉过我,格雷的情感有深刻的诗意,你又告诉我,他是个热烈的情人;我深信这两者对你都极其重要;但是,你没有告诉我比这两者加在一起还要重要得多的是什么——那就是把他抓在你那美丽但并不太小的手掌心里的感觉。拉里将永远逃脱你的掌握。你可记得济慈 的《希腊古瓮颂》?‘大胆的情人,你永远,永远不能吻到,虽则逐渐接近目标。’”
“你往往自命你懂得的比你知道的多,”她说,话有点尖刻。“一个女子只有一个法子能抓住男人,你是知道的。让我再告诉你一点:她要抓住男人不在乎第一次和他睡觉,而是看第二次。如果一个女子抓住了一个男人,那么,就此永远抓住他了。”
“你这话可以说是探骊得珠。”
“我到处跑,眼睛和耳朵又没有闲住。”
我有半晌没有开口;心里在盘算。
过了一会,我说道,“我不知道拉里过去是不是真正爱你。”
她坐起来;脸色有点变,眼睛含怒。
“你讲的什么?他当然爱我。你认为一个女孩子碰到有人爱她都不知道吗?”
“噢,我敢说他在一定程度上是爱你的。他认识的女孩子里没有一个像你这样接近的。你们从小就在一起玩。他指望自己爱你。他有正常的性欲本能。你们应当结婚是非常自然的事情。你们除掉住在一起,睡在一起外,相互的关系并没有任何特殊不同。”
伊莎贝儿气平了一点下来,等着我继续说下去;我知道女子总是喜欢人谈论爱情,所以接着说道:
“道德家总想说服我们,把性的本能和爱情看作是两码子事。他们总倾向于把性说成是一种附带现象。”
“附带现象,这放的什么屁?”
“有些心理学家是这样看的,认为意识是伴随脑的活动出现的,并且由脑活动决定,但是意识对脑的活动并不产生任何影响。意识就像水里的树影,离开树不能存在,但是对树丝毫没有影响。有人说,没有热情也可以有爱,我认为是胡说;他们说热情没有了,爱仍旧可以存在,他们指的是另外一种东西,感情,好心,共同的爱好,兴趣,和习惯。特别是习惯。两个人可以由于习惯继续发生性关系,就像到了吃饭的时候肚子觉得饿一样。当然,人可以有欲望而没有爱。欲望并不是热情。欲望是性的本能的天然结果,它比人这个动物的其他功能并不更重要些。所以有些做丈夫的在时间地点适合时偶尔放纵一下,他们的妻子那样大惊小怪,实在愚蠢。”
“这难道专指男人吗?”
我笑了。
“你一定要问的话,我得承认对两者都适用。唯一不同的是,对一个男子来说,这种露水关系毫无情感价值,对一个女子来说就不同了。”
“那要看是什么样的女人。”
我不预备让她打断我的话。
“爱没有情欲,就不是爱,而是别的东西;而且情欲并不是由于满足而是由于阻挠变得强烈的。你想济慈告诉他的希腊古瓮上的情人不要难受是什么意思?‘你将永远爱着,而她将永远美好!’为什么?因为她是得不到手的;不管这情人怎么疯狂地追求,她仍旧逃脱他的掌握。原因是他们被拘禁在我所谓的一件无情艺术品的大理石上面。你对拉里的爱,和拉里对你的爱,就和保禄与弗兰采斯加的爱情 ,和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一样单纯和自然。所幸是,你们没有碰上一个悲惨的结局。你和一个有钱的人结了婚,拉里则云游世界,想弄清妖女唱的是什么歌 。情欲在这里没有起过作用。”
“你怎么知道的?”
“情欲是不计代价的。巴斯噶 说感情有其为理智所不理解的理由。如果他的意思是我设想的那样,那就是指情欲控制着感情的时候,感情就会发明一些不但言之成理的理由,而且可以充分证明世界在爱的面前可以为了爱完全毁掉。它使你相信牺牲荣誉是值得的而蒙耻受辱是便宜事情。情欲是毁灭性的。它毁掉安东尼和克莉娥彼特拉 ,毁掉特里斯丹和绮瑟德 ,毁掉巴奈尔和吉蒂·奥赛 。如果它不毁掉人,它就死掉。到了那时候,一个人才会废然若失,发现自己虚掷了一生的大部分时间,熬受因妒忌引起的剧烈痛苦,蒙辱含垢,忍气吞声,把自己的全部柔情蜜意,自己灵魂的全部财富,都浪费在对方身上,而对方不过是只破鞋,一个蠢货,是自己制造许多梦想的一个借口,连一块橡皮糖都抵不上。”
我发挥掉这段议论之前,已经满看出伊莎贝儿并不凝神听我,而是一个人在出神。可是,她下面的一句话却使我出乎意料。
“你想拉里是处男吗?”
“亲爱的,他已经三十二岁了。”
“我肯定他是的。”
“你怎么会有这样看法?”
“对这种事情女人天生有一种本能。”
“我知道有一个年轻人冒充他从来没有和女人睡过觉,把一个个美丽女子都骗了过去,因此混得很不错。他说这就像巫咒一样灵。”
“你怎样说我也不管。我是靠直觉知道的。”
天已经快晚了,格雷和伊莎贝儿有朋友约他们吃晚饭,她要换衣服。我无事可做,因此,沿着拉斯拜尔大街一路行来,享受着春天傍晚的愉快气息。我对女人的直觉从来就不大相信;它和她们的主观愿望太适合了,使人对它的可靠性不得不产生怀疑。当我想到和伊莎贝儿的那一大段谈话的末尾,自己不由得笑了出来。这使我想起苏姗·鲁维埃来,我有好几天没有和她见面了。不知道她目前在干些什么。如果没有什么事,说不定愿意跟我一起吃晚饭,并且去看个电影。我叫住一辆在街上彷徨的汽车,告诉车夫鲁维埃的公寓地址。
七
我在本书开头时,曾经提到过苏姗·鲁维埃。我认识她已有十一二年;在我现在讲到她的时候,她已是将近四十岁的人。人长得并不美;实际上,可以说相当丑。在法国女人里面,个子算是高的,短身体,长胳臂,长腿;动作笨拙,就好像不知道把长长的四肢怎么对付似的。头发的颜色看她的高兴,多数的时间是红褐色。一张小方脸,高高的颧骨胭脂搽得红红的;大嘴,唇膏涂得很厚。所有这些全谈不上动人,但是,偏偏有人看中她。诚然,她皮肤长得很好,还有雪白有力的牙齿,和大而有神的眼睛。这是她相貌最美的部分,所以她把睫毛和眼皮都染黑了,尽量使得眼睛更好看。人看上去既精明而又和善,而且有种随遇而安的派头;性情非常敦厚,也相当地硬挣。就她所过的那种生活来说,她非得硬挣一点不可。母亲嫁了一个政府的小公务员,丈夫死后,回到昂儒原籍那个村子靠抚恤金过活。苏姗十五岁时,被送到邻镇一个服装店里学生意,离家很近,每星期都能回家;十七岁那年,苏姗有两个星期假期,被来到她村子画风景的一个画家勾引上了。苏姗知道得很清楚,自己一个铜子没有,结婚的机会是谈不上的,所以,在夏天快完时,画家建议带她上巴黎去,她欣然答应了。他带她在蒙马特尔区像兔子窝一样全是画室的地段找到一个住处,快快活活过了一年。
一年后,他告诉她说,自己一张画都没有卖掉,因此没有能力再养活一个情妇。她对此早已料及,所以泰然处之。他问她要不要回家去,当她回答说不想回去时,他就告诉她说,另外有个画家愿意要她,就在同一条街上。他提的这个人曾经勾引过她两三次;虽则她顶了他回去,但是,嘻嘻哈哈的,所以并不使他难堪。她对这个人并不讨厌,所以服服帖帖接受这个建议。搬家很方便,连出租汽车都不用叫,就把箱子搬了过去。她的第二个情人比第一个情人年纪大得多,但是仍旧长得很体面,把她各式各样的姿势都画到了,穿衣服的,裸体的。她和他同居了两年,过得很快活。她感到得意的是,他的第一张真正成功的画就是以她当模特儿的;她拿给我看这张画的一张印刷品,是从介绍这张画的一个画报上剪下来的。这张画后来被一家美国画店购去。一张裸体,和活人一样大小,躺的姿势和马奈的《奥林匹亚》差不多。画家很快就看出她的身体比例有一种现代情趣,所以把她的瘦削身材画得更加瘦弱,腿和胳臂画得更长,两个高颧骨更为突出,蓝眼睛画得特别大。从复制品里当然看不出用的什么颜色,但是使人感到构图是漂亮的。这张画给他带来一点小名气,从而使他能够娶一个有钱的寡妇,引得人人欣羡。苏姗完全理解一个男人应以自己前途为重,一点没有吵闹,就和他断绝这种亲切关系。
原来到了这时,她已经认识到自己的价值。她喜欢艺术家的生活,高兴让画家画她,当模特儿;在一天工作之后,上咖啡店去跟画家们、画家的妻子和情妇坐在一起,听他们谈论艺术,咒骂画商,讲些下流故事,她觉得开心。就在这种场合,她看见有机可乘,自己打定好主意。她挑中了一个没有相好女人的年轻画家,而且在她看还有点才气;当画家单独坐在咖啡店时,她就找一个机会明白讲出自己的处境,也不来什么开场白,就建议两个人同居。
“我二十岁而且很会理家。我会替你省钱,而且省掉你雇用模特儿的钱。你看看你的衬衫,真不像个样子;你的画室简直是一团糟。你需要有个女人照应你。”
他知道她是个好样的;对她的建议觉得很好玩;她看出他有意思接受。
“反正试试没有害处,”她说。“万一不行的话,我们至多和现在一样,谁也没有损失。”
他是个非表现派的画家,给她画像画的全是些方块和长方块;画她只有一只眼睛,没有嘴;把她画成一幅黑、棕、灰色交织的几何图案;画成一大堆杂乱无章的线条,这里面勉强可以看出一张人脸。她和他同居了一年半,后来自动地离开他。
“为什么?”我问她。“你不喜欢他吗?”
“我喜欢他,他是个很好的男孩子。我觉得他没有进步。他在重复自己。”
她毫无困难地又找到一个继承者。她始终忠于画家们。
“我总是和绘画打交道,”她说。“我和一个雕塑家待了六个月,可是,不懂得为什么,我始终不能欣赏。”
她引以为慰的是她和那些情人分开时从没有发生不快过。她不但是个很好的模特儿,也是很好的主妇。她喜欢在自己暂时栖身的画室里工作,把画室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并且引以为荣。她的菜烧得很好,能够花很少一点钱烧出很可口的菜来。男人的袜子破了,给他补好;衬衫的纽扣掉了,给他钉上。
“我永远不明白为什么一个人因为是个画家,就不能穿得整整齐齐的。”
她只失败过一次。这次是同一个年轻的英国人;人比她以前认识的画家都有钱,还有一辆汽车。
“可是,没有多久就吹了,”她说。“他时常喝醉酒,喝醉酒之后真够烦人。如果他是个不坏的画家,我也就不在乎了,可是,亲爱的,他画得简直不堪入目。我告诉他我要离开他之后,他哭了起来,说他爱我。
“‘我可怜的朋友,’我跟他说。‘你爱我不爱我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你没有才气。你顶好回到本国去开个杂货店。这是你的本分。’”
“他听了你这番话之后怎么说的?”我问。
“他火高三丈,叫我滚出去。可是你知道,我跟他讲的全是忠告;真希望他能够采纳。他人并不坏,就是画得太坏了。”
世情洞达和心地忠厚对于一个风尘中人说来,常会使她的人生历程比较顺利,但是苏姗选的职业也和别的职业一样有它的成功和失败。例如当初那个斯堪的纳维亚人。苏姗很孟浪,竟然爱上了他。
她告诉我说,“亲爱的,他是个神。个子非常之高,就像埃菲尔铁塔一样,宽肩膀,阔胸脯,腰只有那一点细,只消两只手几乎就可以围过来,肚子是平的,平得和我的手掌一样,肌肉结实得像个职业运动家;头发是金黄色的鬈发,皮肤像蜂蜜一样细腻。画得也不坏。我喜欢他的笔触,有力而且泼辣,色彩用得浓厚鲜明。”
她拿定主意要和他生个小孩。他反对,可是,苏姗说由她负责来养。
“孩子生下来时,他相当喜欢。哦,真是个可爱的娃娃,粉红色,淡颜色头发,跟父亲一样长了一双蓝眼睛。是个女孩子。”
苏姗和他同居了三年。
“他有点愚蠢,有时候使人厌烦,但是他很可爱,而且长得非常之美,所以我并不真正在乎。”
后来他接到瑞典的一封电报,说他父亲病危,他必须立刻回家。他答应回到巴黎,可是苏姗有个预感,觉得他永远不会回来。他把钱全留给她;走后,一个月听不到他的消息,后来收到他一封信,说他父亲死了,身后有一大堆事情要料理,他认为自己有责任侍奉母亲,并且经营木材生意。信中附了一张一万法郎的支票。苏姗不是那种容易弄得心灰意懒的女人,她很快就打定主意,认为带一个孩子在身边非常碍事,所以把孩子带到乡下,连同那一万法郎,交给她母亲去抚养。
“这使我很伤心。我非常爱这孩子,可是在生活上,人一定要讲求实际。”
“后来怎样了?”我问。
“哦,还不是过下去。我又找到一个朋友。”
可是,接着她就害了伤寒。她提起来时总是说“我的伤寒”,就像百万富翁会说“我的棕榈滩”或者“我的松鸡泽”一样。她病得几乎死掉,在医院里住了有三个月。出院之后,人只剩皮包骨头,身体弱得风都吹得倒,人动不动就要哭。当时她这个人可以说一点用处没有,做模特儿,身体吃不消,钱也很少。
“ 哎呀呀 ,”她说,“我那些日子真是够受的。所幸是我还有些好朋友。不过,你知道画家都是哪一种人,他们能够混口饭吃,已经是不容易了。我从来就不怎么漂亮,当然姿色还是有一点,但是已经不再是二十岁的小姑娘了。后来我碰到那个和我同居过的立体派画家;自从我们分手之后,他已经结了婚并且离了婚;他并且放弃了立体派,变成超现实派。他觉得可以利用我,并且说他感到寂寞;他只能供给我住宿和吃饭,老实告诉你,我欣然答应了。”
苏姗和他同居到认识那个工厂主的时候为止。这位工厂主是一个朋友把他带来的,指望他说不定会买下一张这位前立体派画家的画。苏姗急于拉拢这笔交易,竭尽所能地敷衍这位客人。工厂主当场不能决定买还是不买,但是,说他想要再来看一次。两个星期后,他果然来了。这一次,苏姗有个印象,好像他是来看她,而不是为了看画。离开时,他仍旧没有买,但是,和她拉手拉得有点过分亲热。第二天,那个带工厂主上门的朋友趁她上街买小菜时半路上拦着她,告诉她那位工厂主看上了她,问她在他下一次来巴黎时,愿意不愿意和他一起吃晚饭,因为他想向她提出一项建议。
“你想,他看中了我什么地方?”苏姗问。
“他是一个近代绘画的业余爱好者。他看见过你的画像。你使他着了迷。他是外省人,而且是个生意人。你在他眼中代表巴黎,艺术,风流韵事,总之,这一切是他在里尔 所得不到的。”
“他有钱吗?”苏姗老老实实地问。
“很多。”
“好的,我愿意和他吃晚饭。不妨听听他有些什么话要说。”
他带她上的马克昔姆饭店,使她觉得他为人还不算小气。那天她衣服穿得很文静,再把周围的那些女人看看,觉得自己很充得过一个上流已婚女子。他叫了一瓶香槟,这一点她也认为是对她的尊重。到了喝咖啡时,他把建议提了出来。她觉得条件很不错。他告诉她,自己经常每隔两个星期都要上巴黎来开一次董事会;晚上总是一个人吃晚饭,如果想找女人的话,就上妓院去;这种生活很腻味。以他这样的地位,结了婚,而且有了两个孩子,这样的生活安排实在不能令人满意。那个他们共同认识的朋友把苏姗的身世全部告诉了他,他认为她是个很懂得分寸的女人。他自己已近中年,不想和那些朝三暮四的女孩子牵牵搭搭。他多少又是一个收藏现代绘画的人,而她在这方面的关系使他感到有种同好。接着他就提出具体安排,他准备给她租下一所公寓,全部装修好,包括家具在内,另外每月给她两千法郎。交换条件是,每两个星期能够有一个晚上和她在一起。苏姗有生以来从来没有过这么多钱供她零花过;她很快就计算出有了这笔钱,不但吃的穿的可以和她现在的地位相称,还可以供应自己的女儿,并且积攒一点下来以备不虞。可是她迟疑了一下,原因是她一直自命“在绘画界”里转,现在要做一个生意人的情妇,敢说感到有点降低身份。
“C’est à prendre ou à laisser,”他说。“你可以接受或者不接受。”
她并不讨厌他,而且他纽孔里挂的玫瑰形勋章,说明他还是个头面人物。她笑了。
“Je prends,”她说。“我接受。”
八
苏姗虽说一直住在蒙马特尔区,可是,她认为有必要和过去的生活割断,因此,在蒙帕纳司大街附近的一幢大房子里租下一所公寓。公寓只有两间房间,一间小厨房,一间浴室;是在六层楼,但是有电梯。对苏姗说来,有浴室和电梯,尽管电梯只容得了两个人,开得像蜗牛爬,下楼还得步行,这一切不但代表舒适,而且有气派。
在他们结合的头几个月里,亚希尔·戈万先生——这就是他的名字——每隔两个星期来到巴黎时,总是住在旅馆里;晚上和苏姗做完好事以后,仍旧回到旅馆里一个人睡觉,第二天到时候起来,搭火车回去做他的生意,和享受安静的家庭乐趣。后来是苏姗向他指出,这种旅馆钱花得毫无道理;为什么不可以在公寓里住到早上,既省钱,人也舒服得多。戈万先生当然觉得这话很有道理。他对苏姗这样体贴自己的生活感到高兴——老实说,在一个寒冷的冬夜跑到街上,找一辆出租汽车,并不是什么愉快的事——而且很赞成她不愿意看见他为自己浪费钱财。一个女人不但自己省钱,还要为自己的情人省钱,确是个好女人。
亚希尔先生过得十分满意。他们一般都是上蒙帕纳司大街一家比较考究的饭店吃晚饭,但是,有时候,苏姗也在公寓里给他烧一顿晚饭吃。那些菜烧得滋味很好,吃得亚希尔先生很喜欢。天气暖和的一些傍晚,他往往只穿一件衬衫吃晚饭,对这种放浪不羁的生活方式觉得很有味道。他总欢喜买画,可是,苏姗看不上的画决不让他买;不久,他对她的眼光也服帖了。她决不跟掮客们打交道,总是把他带到画家的画室去买,所以花的钱只抵在外面买画的一半。亚希尔先生知道她在积钱;后来苏姗告诉他,自己逐年在本村里买了一点地时,亚希尔先生心里感到一阵得意。他懂得在法国人的血液里,每一个人都想要占有土地,所以苏姗也有田地使他对她就更加器重了。
就苏姗这方面来说,她也很满意。她既不忠于他,也不不忠于他;那就是说,她很注意不同另一个人发生永久关系,可是,如果她碰上一个她中意的人,也并不拒绝同这个人睡觉。但是,决不让他在公寓里过夜,这一点她始终坚守不渝;认为这是她对那位有钱势地位的亚希尔先生应尽的责任,她眼前的这种安定和受人尊敬的生活还不是全亏的他。
我是在苏姗和一位画家同居时认识她的。这位画家刚巧是我的一个相识;苏姗在画室里让他画时,我时常坐在旁边看。后来偶尔也碰见她,不过不大经常;真正和她关系密切起来,是在她搬到蒙帕纳司之后。当时好像是亚希尔先生——苏姗在背后和当面都是这样称呼他——读了一两本我的小说的法译本,于是,在某天晚上,请我在一家饭馆里和他们一起吃饭。他身个很小,比苏姗矮半个头,铁灰色头发,修得整齐的灰色上须。人偏胖一点,而且是个大肚皮,但是并不过分,只衬出他的有钱派头;走起路来像个矮胖子那样神气十足,显然对自己甚感得意。一顿晚饭请得很讲究;人也有礼貌。他告诉我,他很高兴苏姗有我这样一个朋友;他一眼就能看出我是有教养的 ,而且很高兴我看重苏姗。他的事业,唉,总是把他捆在里尔,使得苏姗往往非常之寂寞;想到她能有机会接近一个有教养的人,他感到安慰。他是个生意人,但是,对艺术家一直钦佩。
“啊,我亲爱的先生 ,艺术和文学一直是法兰西的一对掌上明珠。当然,还有它的军事技术。我作为一个毛织品厂商,毫不迟疑地要说,我是把画家、作家和军事家、政治家放在同等地位的。”
再没有比他这番话讲得更中听了。
苏姗决不肯雇一个女佣料理家务,一半是为了省钱,一半是因为(她自己知道得最清楚)她不喜欢有人插进她叫做的个人事务中来。那间小公寓被她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而且是按照当时最时新的式样陈设的;所有的内衣都由自己亲手来缝。可是,虽说如此,由于她现在不再充当模特儿了,日子过得有点百无聊赖,可她是个勤劳的女人,不久,她就想起既然过去让那么多的画家画她,为什么不可以自己也画一点;于是,她买了画布、画笔和油彩等等,就动起手来。有时候,我约她出去吃晚饭,去得早一点时,就会看见她穿着罩衫在忙着作画。正如胎儿在子宫里大体上重演物种进化的过程一样,苏姗也重演了她过去所有情人的风格。她画风景就像那个风景画家,画抽象画就像那个立体派画家,还借助一张风景明信片画了一只停泊的帆船,和那个斯堪的纳维亚人画的一样。她不会素描,可是,色彩感还不错,所以即使画得并不怎样好,自己却画得很开心。
亚希尔先生鼓励她画。想到自己的情妇是个画家,使他感到某种满足。就是在他的敦促之下,苏姗送了一张画去参加秋季沙龙;画挂出来时,两人都非常得意。亚希尔先生给了她一条忠告。
“不要画得像男人一样,亲爱的,”亚希尔先生说。“像个女人那样画。不要着眼于有笔力;只要讨人喜欢就行。而且要诚实。在生意经上,欺骗有时候会得手,但是在艺术上,诚实不但是最上策,也是唯一的策略。 ”
在我写到这里时,他们发生关系已经有了五年;而且双方都感到满意。
“显然他这个人并不使我感动,”苏姗告诉我。“可是,他人聪明,而且有地位。到了我这样年纪,我有必要考虑一下自己的处境才是。”
她心肠好,而且明白事理;亚希尔先生很尊重她的意见。他和她谈到自己的生意和家庭之间的事务时,她都有滋有味听着。亚希尔先生的女儿一次考试失败,她和他一样难受;亚希尔先生的儿子和一个有钱的女孩子订婚,她和他一样开心。亚希尔先生自己讨的就是一个同行的人的独养女儿;两个厂家原来是对头,这样一合并,对双方都有好处。现在亚希尔先生的儿子能懂得这个道理,认识到幸福的婚姻必须建筑在共同物质利益的基础上,当然使他满意。亚希尔先生还把自己的心事告诉苏姗,说他有个野心想把女儿嫁给一个贵族。
“为什么不可以,有她那一大笔钱?”苏姗说。
亚希尔先生替苏姗打通门路,把她自己的女儿送进一所修道院学校,使她能受到好的教育,并且答应等她的女儿到达适当年龄时,由他出钱去学习打字和速记,以便日后靠此谋生。
“她长大了会是个美人,”苏姗告诉我,“可是受点教育,而且能够敲敲打字机,摆明并没有害处。当然她现在年纪很小,谈什么都太早,也许她会变得没有气质。”
苏姗没有明说。她让我靠自己的聪明推想她是什么意思。我推想得没有错。
九
一个多星期后,我完全出乎意料地碰见拉里。有天晚上,苏姗和我一同吃晚饭,又去看了电影,后来坐在蒙帕纳司大街的精美咖啡馆喝啤酒;就在这时候,拉里随随便便走了进来。苏姗吃了一惊,而且使我诧异的是喊住了他。拉里走到我们桌子面前,吻了她,并和我握手。我能看出苏姗简直信不过自己的眼睛。
“我可以坐下吗?”他说。“我还没有吃晚饭,要叫点东西吃。”
“唉,可是看见你真高兴, 我的宝贝 ,”苏姗说,眼睛里显出光彩。“你从哪里跳出来的?而且这么些年来怎么连个影子都看不见呢?天哪,你真瘦啊。我简直当作你已经死了。”
“可是,我并没有死,”拉里答,眼睛眨着。“奥代特好吗?”
奥代特是苏姗女儿的名字。
“啊,她已经长成一个大女孩子了。而且很美。她还记得你。”
“你从来没有告诉我你认识拉里,”我对苏姗说。
“为什么要告诉你?我从来不知道你认识他。我们是老朋友了。”
拉里给自己叫了火腿蛋。苏姗把自己女儿的事情全部告诉他,后来又告诉他关于自己的情况。她一面拉呱,拉里一面蔼然微笑听着。她告诉他,自己已经有了个家,还在作画。她转向我说:
“我有了进步,你说是不是?我并不自命是个天才,可是,我的才能和我认识的许多画家比起来并不差。”
“你卖掉画吗?”拉里问。
“我不用卖画,”她轻松地回答。“我有私人收入。”
“好运气。”
“不,不是运气,是聪明。你一定要来看看我的画。”
她在一张纸上写下自己住址,并且逼着他答应来。她由于兴奋,滔滔不绝地谈下去。后来拉里叫侍役开账。
“你难道要走吗?”她问。
“我是要走,”拉里微笑说。
他付掉钱,向我们挥一下手就走了。我大笑起来。他这种派头一直使我觉得很特别,刚才还和你在一起,一转眼间没有一点解释人已经走了,如此突兀,仿佛在空气中消失掉。
“他为什么这么快就走?”苏姗生气地问。
“也许有个女孩子在等他,”我带着玩笑回答。
“这等于废话。”她从手提包里取出粉镜来在脸上扑粉。“哪一个女人爱上了他,算她倒霉, 哎呀呀 。”
“你为什么这样说?”
她有这么一分钟盯着我望,脸色非常严肃,我很少看见她有这样过。
“我自己有一度几乎爱上了他。这无异于爱上了水里的一个影子,或者一线阳光,或者天上的一块云。我总算是幸免了。便在现在,我一想起当时的险境,还觉得不寒而栗。”
管他妈的分寸不分寸。只要是人,总想知道这一切是怎么一回事。碰巧苏姗根本就不懂得什么叫守口如瓶。
“你怎么竟然会认识他?”我问。
“噢,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六年前,还是七年前,我也记不清楚。奥代特当时只有五岁。他认识马塞尔,那时候,我正和马塞尔同居。他常上马塞尔的画室,坐在那里看马塞尔画我。有时候,他请我们出去吃晚饭。他几时来,你从来没有数。有时候,接连好几个星期不来,接着,又会两三天连着来。马塞尔往往喜欢他到画室来,说有他在旁,就画得满意些。后来我就生了我那场伤寒病。我从医院出来之后,日子过得非常之苦。”她耸耸肩膀。“可是,这些我以前已经跟你说过了。总之,有一天,我正兜那些画室,想找个工作做,但是,没有人要我。整整一天我只喝了一杯牛奶和一只油炸面包,而且连房钱都没有着落,就在这时,我在克利希大街上偶然撞见拉里。他停下来,问我近来怎样;我告诉他生了伤寒症的经过,后来,他就跟我说:‘你看上去好像需要好好喂一顿。’他说话的声音和他眼睛里的神情有种地方使我很感动;我哭了起来。
“我们隔壁就是玛丽埃特大娘饭店,所以,他挽着我的胳臂拉我找一张桌子坐下。我肚子饿极了,连皮靴都吞得下,可是,摊鸡蛋上来时,我觉得一口也吃不下。他逼着我吃了一点,又给我叫了一杯勃艮第酒 。这一来,人觉得好些,就吃了一点芦笋。我把全部困难都告诉他,身体是这样弱,怎么能做模特儿;人剩了皮包骨头,样子真难看,不可能指望找到个男人。我问他能不能借我一点钱,让我回到本村子去。至少我还有个小女儿在那边。他问我是不是真的要去,我说当然不是。妈并不要我;物价这样高,她靠那点抚恤金都不容易过活,而我寄给奥代特的钱已经全都花光了。可是,如果我到了家门口,她也没法不放我进去,她会看出我病得多么厉害。拉里看了我好半天,我想他大约要告诉我,不能借钱给我。后来他开口了:
“‘你可愿意我把你带到乡下我认识的一个小地方去,你和你的孩子一起?我需要度一个时候假期。’
“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我认识他这么多年,可是他从来没有勾搭过我。
“‘照我现在这样?’我说,自己忍不住笑了出来。‘我的好朋友,’我说,‘眼下什么男人都不会要我的。’
“他望着我笑了。你可曾留意过他笑起来是多么的迷人?简直像蜜一样甜。
“‘别这样胡扯,’他说。‘我并不是指的那件事。’
“听了这话,我不禁痛哭起来,连话都说不出。他给我钱,把孩子接出来,我们一起到了乡下。他带我们去的那个地方风景真可爱啊。”
苏姗把那个地方形容给我听。它离一个小镇有三英里远;小镇的名字被我忘了。他们坐汽车开到一家旅馆,那是河边上一幢东倒西歪的房子,有一片草地一直铺到水边。草地上有悬铃树,他们就在树阴下吃饭。夏天,画家们都来作画,不过,时节还早,所以,旅馆等于被他们包下来。这里的菜烧得很好;星期天中午,别地方的人往往开车子来大啖一顿,但是,在别的日子里,他们的安静生活很少受到干扰。由于得到休息,而且饮食又好,苏姗的身体逐渐好了起来,而且有孩子在身边,过得很开心。
“他很喜欢奥代特,奥代特也非常亲近他。我得拦阻奥代特不要缠着他,可是,拉里不管奥代特怎样闹,都好像不介意。这情况常常引得我大笑,他们在一起就像两个孩子。”
“你们做些什么事情呢?”我问。
“噢,事情有的是。我们常常坐条船出去钓鱼;有时候,借了旅馆老板的雪铁龙汽车开到镇上去。拉里很喜欢这个小镇。旧式的房子,广场。镇上非常之静,你走在铺了鹅卵石的路上,足声是唯一听得见的声音。有一所路易十四时期的市政厅和一座老教堂;小镇边上是宫堡和勒诺特尔 设计的花园。当你坐在广场的咖啡馆里时,你感到就像回到三百年前一样;停在路边上的那部雪铁龙汽车好像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
我在本书开头叙述的关于那个年轻空军的故事,就是拉里在一次出游时告诉苏姗的。
“我不懂得他为什么要告诉你,”我说。
“我也不懂。大战时,镇上有过一所医院;公墓里是一排排的十字架。我们去看了;时间并不长,因为我有点毛骨悚然——那么多可怜的年轻人睡在那里。回家的路上,拉里非常沉默。他向来吃得不多,可是,到了晚饭时,他一口都没有吃。我记得非常清楚,那天的夜晚很美,满天的星,我们坐在河边上,白杨树在黑暗中望去就像剪影,景色很美,拉里抽着烟斗。忽然间,平白无故地 ,他告诉我他的这个朋友,和他怎样为了救他而送命的。”苏姗喝了一口啤酒。“他是个怪人。我将永远不理解他。他时常喜欢念书给我听。有时候,在白天,我一面听,一面给小东西缝衣服,有时候,在晚上,在我打发小东西睡觉以后。”
“他念些什么呢?”
“啊,各式各样的书。德赛维涅夫人的书信 和圣西蒙 的一些片段。你可想得到,我以前除掉报纸以外,什么都不读的;偶尔看一本小说,是因为在画室里听见人谈论它,不想使自己被他们当成傻瓜才看的。我从没有想到读书这样有味道过。那些旧作家,他们并不像人们设想的那样乏味。”
“谁会这样设想的?”我哧哧笑了。
“后来他就叫我和他一同念。我们读《费德尔》和《贝蕾妮丝》 。他念男人的台词,我念女人的台词。你决想不到有那样好玩,”她天真地补充一句。“当我念到那些凄凉的台词哭起来时,他往往很古怪地看着我。当然那只是因为我的身体还没有复原的缘故。你知道,这些书我现在还在手里。便在今天,我读到他向我念的德赛维涅夫人的几封信时,耳朵里仍然好像听见他的可爱声音,仍然看见河水静静流着,看见河对岸的那些白杨树;有时候,我简直读不下去,它使我心里非常难受。现在我认识到这几个星期是我一生中过得最快乐的。他这个人,真是像天使一样可爱。”
苏姗觉得自己变得感情冲动起来,怕我会笑她(其实我不会)。她耸了耸肩膀,微笑说。
“你知道,我一直心里有这样的打算,等我活到适当的年纪,再没有男人愿意跟我睡觉的时候,我就跟教会妥协,忏悔自己的罪行。但是,我跟拉里犯的罪,不管谁怎样说,我决不忏悔。决不,决不,决不!”
“可是,像你适才所形容的,我看不出有什么地方是你应当忏悔的。”
“后半段我还没有告诉你呢。你知道,我的体质本来不错,现在成天在室外走动,吃得好,睡得好,一点心思没有,这样有三四个星期,人已经和过去一样健康了。而且样子也好看起来;两颊红红的,头发也有了光泽。人变得年轻了。拉里每天早上在河里游泳,我时常在一旁看他。他的身体长得很美,不像我那个斯堪的纳维亚人的运动员身体,而是强壮有力,又非常匀称。
“我身体很坏时,他非常忍耐,但是,现在我已经完全复原,我觉得没有理由叫他继续等着。我给了他一两次暗示,表明我可以干那活儿了,但是,他好像不懂得。当然,你们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古怪的;你们粗暴,同时又容易动感情;你们不是谈情说爱的好手,这是无法否认的。我跟自己说,‘也许这是他体贴的地方,他待我这么好,他让我把孩子带来,也许他不好意思要求我报答他;其实这是他的权利。’所以,有一天晚上,当我们去睡觉之前,我对他说,‘你要我今晚上你的房间来吗?’”
我大笑。
“你相当直截了当,可不是?”
“是啊,我没法要他到我的房间来,因为奥代特睡在里面,”她坦然回答。“他用他那双和善的眼睛看了我一下,然后微笑说,‘你要来吗?’
“‘你想呢——你这样漂亮的身体?’
“‘好吧,你就来吧。’
“我上了楼,脱掉衣服,然后,沿着过道溜进他的房间。他躺在床上看书,抽着烟斗。他放下烟斗和书,移过身子让出地方给我。”
苏姗有这么一会没有说话,我也不想向她提出问题。可是,过了一会,她又继续说道:
“他是一个很特别的情人。亲热,甚至温柔,健壮而不热烈,不知道你懂得我的意思没有,而且一点不下流。他爱得就像个青年学生一样。那情形相当可笑,但又令人感动。我离开他时,觉得应当是我感谢他,而不是他感谢我。当我关上门时,我看见他又拿起书,继续从刚才撂下的地方看下去。”
我开始笑了。
“我很高兴使你觉得开心,”她带有恶意说,可是,她自己也有点忍俊不禁,所以哧哧笑了。“我不久就发现,如果我要等他来请,那就说不定要永远等下去,所以,我感到需要时,自己就到他的房间去,爬上床。他始终都很好。总之,他也有人类天性中的那些本能,但是,他就像一个心不在焉的人忘记吃饭一样,你只要给他烧一顿好饭,他也能吃得有滋有味的。一个人爱我不爱我,我是清楚的。如果我认为拉里爱我,那我就是个傻瓜,但是,我想他会跟我过得很习惯。一个人在生活上应当实际一点,所以,我跟自己说,如果我们回到巴黎之后,他带着我和他住在一起,我也非常愿意。我知道他会让我把孩子带在身边,这一点我很喜欢。我的本能告诉我,如果我爱上他,那就很愚蠢,你知道女人是很不幸的;时常,她们一堕入情网,自己就变得不可爱了,所以,我打定主意不上这个当。”
苏姗抽了一口香烟,把烟从鼻子里喷出来。时间已晚,许多桌子都已经空了,但是,还有一群人围在酒柜台那边。
“有天早晨,吃过早饭,我正坐在河边上做针线,奥代特玩着拉里给她买的积木,这时,拉里走到我面前来。
“‘我是来向你告别的,’他说。
“‘你要到什么地方去吗?’我说,感到诧异。
“‘是的。’
“‘你就此不回来了吗?’我说。
“‘你现在身体已经很好了。这里的一笔钱够你过完夏天,并且回到巴黎重新开始了。’
“我一时间心里非常难过,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是好。他站在我面前,像平日那样坦然微笑着。
“‘我有什么地方使你不快吗?’我问他。
“‘一点没有。千万不要有这种想法。我有工作要做。我们在这儿过得非常开心。奥代特,来跟叔叔说再见。’
“奥代特太小了,什么也不懂。拉里把她抱起来,吻了她;然后又吻了我,就走回旅馆去;一分钟后,我听见汽车开走了。我看看手里的银行支票。一万二千法郎。事情来得是这样快,我连反应都来不及。‘那么,管他妈的 ,’我跟自己说。至少我有一件事情得感谢老天,我没有让自己爱上他。可是,我简直弄不懂这是怎么回事。”
我不禁笑了。
“你知道,有一个时候,我只是简简单单把事情真相说出来,竟给自己挣得一个很不坏的幽默家头衔。对多数人说来,他们完全想象不到事实就是如此,所以当作我是说笑话。”
“我看不出这里的关系。”
“你知道,我觉得拉里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是唯一能够完全无所为而为的人。这就使他的行动显得古怪。有些人不相信上帝,但是,他们的所作所为却完全是为了上帝之爱;这种人我们是不习惯的。”
苏姗瞠着眼睛望我。
“我可怜的朋友,你酒喝得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