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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从海盗集团到“开台圣王”

郑氏政权本身不仅是一个开拓台湾的行政系统,也是经营国际贸易的商业组织。

“开台圣王”郑成功

郑成功以海上的力量进入台湾,在台湾建立政权,统治台湾三代之久。这是中国的政令第一次抵达台湾,将台湾纳入中国的疆域。台湾台南的赤崁楼(当年荷兰人城堡的遗址所在)上有一副对联:

开万古得未曾有之奇,洪荒留此山川,作遗民世界;

极一生无可如何之遇,缺憾还诸天地,是创格完人。

这是清末的沈葆桢为纪念郑成功而作。郑成功在明朝覆亡之际,参与他父亲郑芝龙建立的海上活动集团,扶掖唐王 ,致力于反清复明。他在其父降清之后,仍旧组织海上力量,继续恢复华夏的努力。1658年,他的水师曾经突入长江,进攻南京。1659年,兵败南京后,郑成功袭取大员(台湾),建立了抗清政权,在一隅孤岛上延续了三代。

郑氏集团数以千计的船舰,打着“国姓”旗号,纵横海上。借国际贸易,他维持了强大的水师,又开拓台湾,哺育十万移民,安抚十万台湾少数民族人民。如果不是因大洋航道开拓的时机,海上活动不可能拥有如此巨大的动力,台湾一岛也不可能跃登为东亚航道枢纽。

郑氏孤忠,得遗民人心,不是为了朱家天下,而是为了维护华夏文化的一脉香火,所以郑氏和清政府屡次谈判,可以称臣,但是坚持不剃发,不改衣冠,只是为了保留华夏文化的象征。这一立场,乃是为了文化的归属。

郑氏在台湾立足,大陆移民一批又一批移入台湾,从此将这一岛屿开发为中国的东海屏障,郑成功遂成为“开台圣王”,受台湾人民纪念膜拜。以上事迹,包含世界历史、华夏认同和台湾本土性三重意义。沈葆桢那副对联的上联,正是说以万古奇遇的机运,贯穿三重的叠合。现将这一富有传奇性的过程,简述如下。

14世纪后,东亚政治经济格局的转变

归根结底,台湾地位的大变化,应当是与14世纪以后东亚海上政治势力和经济势力的转变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蒙元时代,陆路经过大漠和草原,海路绕航太平洋和印度洋再进入波斯湾。这两条道路,将欧、亚两个大地区连接在一起。蒙元离散,明代的中国,北疆的道路不再畅通,南方的海上道路却始终不断。然而,也是在元、明交接之际,东亚的海面,日本力量忽然崛起。那时,正是日本的“南北朝对峙期 ”,也就是所谓的南朝与北朝,争夺日本的统治权。后来,北朝的足利尊氏终于统一了日本,南朝的封建诸侯失败了,他们的武装力量转入海上,尤其是许多本来有归属的诸侯、武士,成为所谓的“浪人”。这些无所归属的力量无处谋生,就以九州岛的沿海地带和岛屿为基地,在东北亚寻求出路,这就是明初所谓的倭寇。明太祖时代,倭寇曾经侵犯中国的港口数十次之多,甚至突入长江口,长江三角洲的沿海城镇多受倭寇的侵扰。明、清两代,常有海禁,禁止中国的船只下海,也不许外国船只登陆,甚至还强迫沿海居民放弃沿岸的村镇,迁入内地。海禁令造成的经济后果非常严重,因为南宋至蒙元以来,在中国东南沿海,海外贸易为中国赚了不少的利润,颇多沿海居民依靠外贸为生。同时,沿海的渔业也大受海禁令的影响。

明初永乐年间,郑和七次下西洋,其真实目的并不完全是宣扬国威,至少有一部分目的是要以官方贸易的朝贡之路代替过去的民间贸易。朝贡贸易有相当的限制,并不能完全代表全面性的商业活动。永乐以后,如前文所述,海禁时开时闭。于是,中国沿海始终有一些走私活动。

明代中叶,也就是从15世纪开始,西方国家开拓海上通道,从此不再经过波斯湾,直接绕航到太平洋。15世纪末期,欧洲人发现了美洲。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继续在太平洋开拓,这些西方的海上势力,以菲律宾的吕宋 为转运站,用大批新大陆的白银,换取东亚太平洋地区的商货——尤其是中国的丝绸和瓷器,以及南洋各地的香料。本来是东南亚地区用来和中国交换手工艺品的贸易,这时也转入了欧洲人的手中。欧洲的高桅船,船大、运载量大,又有强大的火力,不是一般南洋商人所能抵御的。

明朝皇帝派遣郑和下西洋时敕造的福船。船体高大如楼,底尖上阔,艏艉高高翘起,艏尖艉方,两侧有护板。当时中国的造船业遥遥领先全球。郑和七次下西洋,其真实目的,并不完全是宣扬国威,至少有一部分目的是要以官方贸易的朝贡之路代替过去的民间贸易。

白银贸易的刺激

这一情势的转变,大大改变了中国沿海的海外贸易状况。中国是一个贵金属本位的国家,以金、银、铜作为实质货币,元、明两朝都因为硬币不够用,不得不以银券、钱票来代替实质的货币。新大陆大量白银的涌入,正是贸易走向活跃的强大诱因。既然中国长期有海禁令,官方贸易又仅限于朝贡制度下的有限出入,中国的商人除了求之于走私一途外,别无其他方式可分沾白银贸易的巨大盈利。于是,15世纪到16世纪,许多商家,包括安徽钱庄和东南沿海的豪势之家,都投资海外贸易。沿海的走私活动虽然非法,却相当公开,而且非常活跃。大致方式如下:有人在中国东南沿海收购丝绸、瓷器以及其他商货,再用小船转运到几个港口,如日本的平户、长崎和菲律宾的吕宋以及中国的澳门,再由西方大船收购转运至欧洲。同样,西方大船带来南洋商货、新大陆的白银以及其他商品,经过小船,转运进入中国。转运是非法的,只有一些冒险之徒敢于组织海上贸易集团牟取厚利。他们时时会遭到官兵的取缔,而他们也和日本的海上活动集团以及西班牙人、葡萄牙人、荷兰人的商团彼此利用,既合作,也竞争。

这些牟取厚利的海上活动集团,其存在是非法的,它们的性质是商人和海盗的混合。它们拥有武器,也有快速的船只。有时候,海上活动集团也劫掠村镇,掠取给养。在中国官方眼中,它们就是海盗和倭寇。称它们为倭寇,是因为日本浪人往往是其中的主力,但实际上中国人的走私集团也是其中颇为重要的组成。许多海上活动集团,其实是国际性的组织。中国历史上,明隆庆、万历年间,都曾大力清剿海盗,但也只换来局部和暂时的安静,沿海其实一直并不安定。

万历后期,明朝政府财政拮据,一些由太监领导的海外贸易单位,原本是处理朝贡贸易以及垄断有利的商品制造,这时也投入了这种有利可图的海上贸易,所以万历朝后半期,沿海的海上集团可以半公开地进行国际贸易了。一些较为强大的集团开始兼并小集团,成为大势力的海上力量。

郑成功将荷兰人赶出台湾

郑芝龙的海上势力,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的。郑芝龙是福建人,很早就加入了海上活动,成为若干大集团(如颜思齐和李旦的集团)里的一分子。他在日本的平户,和日本的浪人集团也有密切的合作关系。他的妻子就是日本女子田中氏,他们生下了一个孩子,就是后来的“国姓爷”郑成功。李旦、郑芝龙的集团逐渐打败、合并了一些其他海上大势力(如刘香),成为东南沿海最大的一支海上力量。

那时,荷兰人已经在台湾的南端,即今天的安平到屏东之间建立了一个转口港。从巴达维亚 过来的大船,绕过大员进入今天的安平,收购中国的商货,也转运南洋的商货和白银,交给中国沿海的海上活动集团。

西班牙人在吕宋也建立了庞大的转运基地,那个港口比大员大多了。在17世纪的时候,吕宋是西班牙的属地,有好几万中国移民居住。东南亚各地、马来西亚各港口,以至于马拉加、马六甲,处处都有中国海上集团载去的华人,他们在那里落户生根。由于活跃的海上活动,华侨方才广泛地分布于南洋。

据说从颜思齐时代开始,郑芝龙集团就在今天嘉义布袋地区开拓了一个聚落,从福建运去耕牛和壮丁,在那里生产粮食,也收罗当地的商货。荷兰人居住的大员,在17世纪中叶的时候,已经有数千华人。在台湾北部的基隆和淡水两个港口附近,西班牙人曾经建立基地,后又被荷兰人驱走。在这些基地,其实荷兰人口很少,反而有数以千计的华人,如鸡笼和沪尾(今日的基隆和淡水)都有数千华人的聚落。17世纪时,福建人对台湾就已经非常熟悉了。

郑氏集团的船队飘扬着旗帜,纵横海洋。荷兰人和西班牙人必须与郑氏船队签订合约、预付货款,才能获得中国的商货,也才能将他们带来的商货运送到中国。这一海上势力,从郑芝龙时代开始,一直延伸到郑成功收复台湾,至少存续了半个世纪,俨然是东亚和南洋地区的海上帝国。清军入关,明朝覆亡。郑芝龙拥立唐王延续明朝,其子郑成功被赐国姓,号为“朱成功”,南洋一带遂称郑氏为“国姓爷”。郑芝龙投降清军,郑成功却继续恢复明朝廷的势力。他以闽南为基地,曾大举以水军攻袭南京,不幸大败,闽南也逐渐不保,遂转向台湾发展。郑氏的强大船队趁潮进入安平,荷兰人投降,退回巴达维亚。郑氏在台湾建立政权,其统治地区是嘉义以南到屏东的西部,并没有延伸至山地;在北部,他的政权也只在今天的鹿港、淡水、基隆各有小片的地区,设立官府。郑氏政权号令所及,还是以台湾南部为主。

郑氏在台湾建立统治政权

17世纪版画,郑成功与荷兰人在台湾海峡交战。“反清复明”失败后的郑成功转向台湾发展,他率领强大的船队,趁潮进入安平,与荷兰人展开激战。荷兰人投降,撤离台湾岛。

郑氏带到台湾的官员、兵丁和眷属,总数大约不过十万人,加上原来在台湾居住的汉族人口,应当有将近二十万人,这是当时移居台湾的总人口数。不过他们和海外各处华侨社会有密切来往,“国姓爷”的船只,经常有千百艘往来于东南亚海上。郑氏集团在大陆的贸易机制似乎依然存在,从浙江到广东,有金、木、水、火、土五个山商。所谓山商,就是陆地的商贩,他们是海商的代理行,在各地收购外销的商货,同时也分销海外运来的南洋和西洋商品。另有仁、义、礼、智、信五家商号,这些则是转运商货的船队。郑氏政权本身既是保护者,也是投资者。比如说,某个商队从郑氏政权的“户官”那儿领取经营资本,经营得利后,将利润保留一部分,本、利必须缴回户官。从这一方式可以瞻见,郑氏政权本身不仅是一个开拓台湾的行政系统,也是经营国际贸易的商业组织。

在台湾,郑氏的管理机制类似于封建制度:各个军事单位分别驻屯在各处。今天台湾的左营、燕巢(援剿)、前金(前劲),都是分驻各地的军事单位。这些单位的统帅和兵士,就在当地开垦。农产的收获,就是他们的生活经费,剩余的部分,上缴户官。在这种军事屯垦之下,兵丁逐渐等同于佃农,而军官则是领主。郑氏也授予特权,让垦拓的集团深入少数民族的地区开拓耕地。经过这些安排,少数民族的聚落也逐渐转化为郑氏政权下面的地方单位。

从上面的描述可知,郑氏集团实际上延续了过去海上集团武力垄断贸易的性质。“国姓延平王”的称号,则是表达郑成功复兴明室的使命感。郑成功的事业,应该说是以台湾为基地,以海上贸易取得资源,致力于华夏文化的延续。

郑成功部“漳州军饷”币。在台湾,郑氏的管理机制类似于封建制度。郑成功的事业,应该说是以台湾为基地,以海上贸易取得资源,致力于华夏文化的延续。

康熙年间,清朝在沿海又设海禁,以防堵郑氏卷土重来。然而,清政府其实不能真正有效地执行新的海禁令。施琅、黄梧这些降将的船队,也不能摆脱海上活动集团的特质,他们依旧利用非法与合法之间的模糊地带,进行有厚利可图的海上贸易。1683年,施琅的水师攻取台湾。郑氏政权灭亡后,他们的船队分散在各地,有些没有跟着郑氏投降清政府,其中一些归入了日本的九州岛诸藩,一些分散在海外各地,厚植了东南亚华侨的力量。这些分散各地的华侨人口究竟有多少,我们无法统计,只是今天东南亚各港口的华人社区,在居民的家谱或口述传承中,还常常有人提起是“国姓爷”的部下,也有一些地方对郑和的“郑”与郑成功的“郑”混淆不清,统称为“郑王”。

郑氏三代治台,在台湾岛内,逐渐建立了中国州县制度的行政系统;在康熙接收台湾以后,这一系统又并入福建遥领下的台湾。清领时代的情况,我们下一章再谈。

郑氏领台对大陆及台湾的深远影响

综合地讲,郑成功进入台湾的历史事件,应当看作中国长期从大陆向海洋发展的高峰。这一发展,在整个明朝不仅没有经过官方的许可,还受到官方的压制和打击,但居然连续数百年,将陆地的中国延伸到海上。其情势与西方人在海上大量开拓其实是类似的。无论是西方的发展还是中国的发展,其最大动力,都是美洲新大陆的贵金属流入旧大陆,使后者经济领域的资金大量增加。黄金和白银源源不断地从新大陆的矿山,经过高桅船,再经过海上集团,流到中国东南和南方的商家和农户——从作坊取得瓷器和日用商品、从农户取得生丝和绸缎。中国东南沿海的财富累积,成为这一地区发展的基础,促进了当地市镇的涌现,亦即东南地区的城市化。这些现象,乃是经济的发展、政治的发展和文化的发展,三者既有交错和重叠,也有抗拒和抵制。

这是经济全球化的重大转机,没有来自新大陆的贵金属,就不可能有这么活跃的太平洋贸易。台湾过去不在航道上,经过这一转变,忽然从一个不在航道上的岛屿,转化成航道的转运点。在上一章中,我们曾经说过,台湾进入中国历史,其开端既是商业性的,也是国际性的。郑氏在台湾的帝国,也是这一现象的深化和成长。

郑成功集团带到台湾的,除了少数本属于浙江鲁王 部下的东南忠义之士,其余绝大多数官员和军人都是海上活动集团的成员。虽然福建的泉州、福州文风昌盛,有“海滨邹鲁”之称,但那些海上集团的成员,却不在福建的高层文化圈内。郑氏政权的大臣,除了少数几人以外,都是惯于风涛的海上健儿,善于弄潮,不习读书。郑氏收复台湾,并没有将中国文化的精英与主流带到台湾。他们带去的一些文士曾经兴办书院,推广儒家教育,但是绩效不彰。

郑氏的部下,大部分比较娴熟于边缘社会的庶民文化。当然,中国庶民文化的基础,一向与精英文化有密切的关系。但是,一旦与精英文化脐带切断,庶民文化便不容易再有机会茁长为新的精英文化,所以郑氏统治的台湾,正如海外各地的华侨社会,其庶民特性非常强烈。庶民文化往往具有地方性的特色。在台湾生根的闽南文化,具有开拓社会常见的地区性和排他性。这一现象预伏在清领台湾的时期,更多移民陆续到达,就不免“分类”斗争。例如,泉漳、闽客之间的冲突,甚至,同一社群之内的小团体,为了争夺和维护利益,也不断地拼斗。

台湾作为中华民族汉人开拓的东南疆土,历史发展,其来有自,根源久远;开拓过程中出现的若干特性,也决定了台湾一岛作为汉人建立的新社会,与母国的主流社会和上层统治阶层,难免有亲疏远近,不进行调节,甚至有时还会出现格格不入之窘态。 f4DQCsEsotf63pqNPtSkBB8ijK8FGEJqcFM1aCDdraf9cRglcJ4EOOCpCDrQdO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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