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探险家
公元1000年的秋天,当欧洲正被千年虫带来的恐惧笼罩得不见天日的时候,距离欧洲千里之遥的一片不知名的汪洋大海上,一艘古里古怪的小船正在劈波斩浪奋勇前进。
这艘船很小,只有50英尺 (1英尺=30.48厘米,下同) 长,形状像一张拉紧的弓,船头和船尾呈弧形,高高地翘起。两头的船板交会成锋利的边缘,整艘船看起来就像是用一块木头雕成的独木舟。令人惊叹的是,船头上居然刻着一条金色的龙——当然不是我们中国那样子的龙,而是西方神话传说中的那种令人恐惧之龙——此时正在太阳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船两边挂着两排很大的盾牌,盾与盾之间是两排孔洞,用来放桨。桨平时一动不动躺在船底,没什么用处,只有当风平浪静的时候,它们才会派上用场,水手们就靠划桨来让船只不断迅速前进。
没人会想到,就在这么一艘小船上居然坐了35个男人。
这些人个个带着矛、斧头、投石器等武器,穿着腰部系带的粗布裤子、厚厚的毛纺长袖衫,头戴铁盔,头发披散下来,搭在肩膀上。一条肩带垂到腰际,上面挂着皮质的剑鞘。每个人都留着络腮胡子,这让他们本来就显得棱角分明的脸看上去更加凶残,很多人前额上还戴着一只金箍,形象就类似于中国《西游记》里满脸络腮胡子的沙僧,看上去就让人觉得仿佛凶神恶煞一般。
这35个人的首领在船艏的甲板上傲然而立,威风八面,只要他一发号施令,全船上下莫敢不从。
他是这帮恶人中的恶人,名叫利夫·埃里克松,是格陵兰岛的发现者埃里克·托瓦尔德森的儿子,也是当时最凶残的一名北欧海盗,维京人。
经常看好莱坞大片的人肯定能够猜到,这群人就是强悍的北欧海盗。
他们坐着这艘船离开挪威和丹麦的海岸,准备去南欧地区大抢一番,狠捞一笔,但是没走多远,他们突然改变了主意,掉头向西驶去,前往未知的陆地。
经过漫长的航行之后,他们终于发现了一块新的大陆,所有人都喜出望外。
上了岸之后,一个名叫泰克的人出去执行任务迷路了没回来。他是埃里克的老部下,也是利夫的干爹。利夫大骂手下人全是饭桶,居然把他干爹给弄丢了。
就在大家出去找人的半路上,泰克却自己冒了出来,手舞足蹈、兴高采烈地告诉他们一个惊天喜讯——他发现了葡萄藤和葡萄。
第二天一早,泰克就带着伙伴们去了他发现葡萄的地方。一到那儿之后,所有人都惊呆了:到处挂着晶莹剔透的葡萄,让人直咽口水,简直就是葡萄海洋,躺在葡萄藤下吃一年都吃不完。
于是他们就把这个地方命名为“瓦伊兰德”,意思就是“遍地葡萄和美酒的地方”。
这里就是美洲大陆,这是人类第一次发现美洲大陆。
从此以后,人们就把发现美洲新大陆的人叫“幸运儿利夫”。
第二年,利夫的弟弟索瓦尔德·埃里克松决定也去看看他哥探索到的那片新奇世界。
可惜索瓦尔德没有他哥那么好的运气,相反,他很点儿背,就在这趟探险中被一伙土著给杀了,原因是他率领的这帮海盗上岸之后杀了一群土著,其中有一名土著逃跑了,他们没有追杀,结果那名生还的土著带着同伙回来报仇,把他给灭了。
从这之后几个世纪,再也没有非土著人涉足过这片土地。
事实上,这帮海盗比后来的欧洲殖民者早到美洲五个世纪,不过可惜的是,他们没有在这块土地上留下任何痕迹。
北欧海盗乘船向西行驶,首领头戴金箍,傲然而立,威风八面
哥伦布倒霉透顶
北欧海盗发现美洲大陆将近500年之后,又一拨欧洲人登上了美洲的土地。
这拨人的首领就是大名鼎鼎的、为西班牙王室效力的意大利水手克里斯托夫·哥伦布。
当时的西班牙“双王”——斐迪南二世和他的老婆伊萨伯拉,决定资助哥伦布去尝试新的航行,因为哥伦布在意大利长大,经常去一些地中海的港口,航海经验很丰富。
当时地中海港口里很多绘图员都知道地球是圆的,而且他们认为大西洋并没有普通人想象的那么宽。由于对西半球毫无认知,他们想当然地认为,只要一直向西航行,迟早会抵达东方。
哥伦布深受这种观点的“毒害”,当他最初登上美洲新大陆的时候,坚定地认为自己是到了印度,至少是到了印度地区某个偏远的角落。
此后10年间,他曾经三次重返新大陆,在古巴等地建立了西班牙的殖民地,并探寻了加勒比海的大部分地区。
1504年,哥伦布第四次从新大陆返航,这是他人生中最后一次航行。
由于他在四次探险航行中一直没找到中国和日本,没能给西班牙王室带来急需的黄金,所以备受冷落。一年多以后,死于贫病交加之中。
一代探险家就此告别人世,死得很凄惨。
哥伦布一直没能登上亚洲大陆,也没有找到黄金和其他珍宝,唯一能够提供给西班牙王室的是几百名向他臣服过的所谓“印度人”。
哥伦布到达美洲之后20年间,他一手建立的殖民地逐渐稳定,一大批探险家、海盗、没落贵族和投机分子纷至沓来。
除了做梦都想发财之外,他们也想趁机在这块新土地上摆脱西班牙王室的统治。
美人救英雄
继西班牙人之后,法国人也接踵而至,在北美的今加拿大地区陆续占领了魁北克、渥太华、蒙特利尔等地盘。
眼看别人吃肉,位于欧洲边缘的英国自然不会甘心干瞪眼看着,不然连汤都没的喝。
英国是一个岛国,必须在大洋上讨生活,难免要跟西班牙帝国展开较量。
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采纳了她的宠臣沃特尔·雷利的建议:西进,离开英伦三岛,越过大西洋,驶向陌生的世界。
雷利奉命办差,两次派人前去北美殖民,都宣告失败,一无所获。
直到1603年詹姆士一世上台之后,英国在北美的殖民行动才有所起色。
1606年,詹姆士一世授予“普利茅斯弗吉尼亚公司”和“伦敦弗吉尼亚公司”在北美沿岸建立殖民地的特许权,所有想要移民去北美的英国人都要得到这两家公司的许可,获得许可证才行。
1607年,伦敦公司派了一艘载有104人的船前往北美殖民,当他们驶入一片印第安人的部落领域时,船上缺粮又缺水,印第安人又不提供给他们粮食和水,加上天气潮湿闷热,很多人死的死,病的病。船长诺福克实在扛不住了,只好回英国请求救援。
诺福克回英国之后,他的手下约翰·史密斯顺理成章地成了这帮殖民者的领袖。
当然,要想当老大,得有当老大的能力,当务之急就是要为大家找到食物。
史密斯孤身一人出去找食物,不料被印第安人抓住绑了起来,他们载歌载舞大肆庆祝,打算跳完舞之后就拿史密斯开刀当祭品献祭。
就在印第安人准备干掉他的时候,一个印第安姑娘突然扑过来,把他给救了。
这个姑娘是波瓦坦部落联盟首领的女儿,叫波卡洪塔斯,当时只有12岁。
史密斯福大命大,安全回到了詹姆士镇,跟印第安人建立起了友谊。
第二年,史密斯带人应邀来波瓦坦部落联盟做客。波卡洪塔斯又悄悄来到他的住处,告诉他一个秘密——她老爹要弄死他们,让他们提高警惕。
史密斯做好心理准备,赴了一场鸿门宴,还好平安无事。
波卡洪塔斯第二次救了他。
其实史密斯跟波卡洪塔斯就这么个交情,俩人岁数也差得很远,但是后来的美国好莱坞那儿的人脑洞大开,灵感大发,创作出了不少以史密斯跟波卡洪塔斯为原型的动人爱情故事。
这个船长不靠谱
在北美大陆的早期殖民活动,英国基本上遵循着“王室特许状”的模式。国王向个人或者公司颁发特许状,允许他们在新世界以英王的名义占领土地,并向这些殖民地组织移民。同时,受委托人或者公司享有新发现地区的代理统治权和贸易垄断权。
1620年,一批英国新教移民揣着伦敦弗吉尼亚公司的特许状,乘坐一艘60吨的船前往新大陆。
这艘船就是有名的“五月花”号。船上一共有102名移民和25名水手。
“五月花”号在驶往新大陆的途中多次遇险,因为船长很不靠谱,根本不熟悉北美洲的海岸。
这艘船向北偏离航线达900海里 (1海里=1.85公里,下同) ,也没能把这些移民送到目的地,而是在一个不知名的、特荒凉的港湾抛锚靠岸。没想到,在这儿,他们持有的伦敦弗吉尼亚公司特许状压根儿没人买账。
他们下了船之后才惊讶地发现,自己本来属于伦敦公司,现在却进入了普利茅斯公司的地盘,这就跟挂着KFC的招牌高唱“更多欢笑就在麦当劳”一样。
在英国登船的这些移民中,有些人一心想到弗吉尼亚发大财,于是宣布要离开这儿,就算走也要走到弗吉尼亚去。
这些人都是年富力强的,如果一走,剩下的人在新英格兰的冬天就只有死路一条。
经过谈判,船上41名男乘客最终一起签署了一份名为《五月花号公约》的文件。
这份文件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份重要文件,奠定了美国作为契约国家的基础。美国几百年历史的根基就集中在这短短几百字之上,“信仰”“自愿”“自治”“法律”“法规”……美国立国的基本原则几乎都能从这里面找到依据。
公约签署了之后,“五月花”号的移民在今天的马萨诸塞州建立了一个殖民据点,开始种植谷物种子。
但他们想不到的是,这块土地贫瘠到了极点,根本没法种活这些种子,加上那一年冬天冷得要命,差点把所有人全部冻死,加上没有足够的粮食吃,102名居民中死掉了56人。
值此生死存亡之际,幸亏一个叫斯宽托的懂英语的印第安人教会了他们捕鱼、养火鸡、种玉米和南瓜,他们才得以熬过了冬天。斯宽托的名字已经被写进了美国课本。
在1621年传统的英格兰收获节日——“十月节”期间,他们邀请印第安人跟他们分享自己的收成,这就是北美“感恩节”的开端。
由此可知,感恩节其实并不是一个宗教节日,也只有在北美才过。今天的中国人莫名其妙,其实并不知道这是什么节,反正只要能凑热闹就跟着一块儿过了,把很多外国的节都当成了购物节、美食节和情人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