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本营海军部发表(1937年12月24日)
12月12日,有疑似我海军飞机的飞机攻击了美国炮舰帕奈号以及其他各国船舶。关于此事,首先大本营海军部对事件概要作了公布,其次昨天即12月13日下午6时,就以上事件的真相向美国驻日大使馆做了如下说明。
(1)事件发生以前的情况
这次事件爆发以来,帝国海军为保护第三国权益及其人民的人身安全作出了最大的努力,特别是决不攻击直接参与作战行动的支那船舰以外的船只。因此,支那屡次冒用第三国的旗帜或利用第三国权益进行作战的行为,给我军军事行动带来了巨大的不利。例如在11月27日攻击镇江时,支那部队乘船撤退被我方发现,我海军航空队立即展开攻击,敌人却迅速向停泊在附近的第三国商船周围聚集,导致我们不得不中止了攻击。
基于以上情况,12月9日,帝国驻上海总领事向其他各国总领事提出照会,指出战争已波及到了扬子江沿岸,日本会尽全力保护第三国权益,但是也希望第三国配合我方,将各自的车辆船只与支那军和支那军事设施隔离开,如果可能,希望能及时、完全地安全撤出战斗地域。
美舰帕奈号12月10停泊于南京上游2哩处,由于该地区战斗激烈,该舰遂保护三艘美国商船逐渐向上游转移。事件发生当天,它们正在南京上游26哩附近避难,并履行了将其位置向我方通告的手续。美国舰船方面虽然执行了我方上述照会中要求的事项,但最终由于其避难位置处于敌我势力错综复杂的中心地带,其最后避难位置的通知又有所延迟(此情况稍后具体讲述),最终虽然帕奈号舰长作出了努力,却仍然没能防止此事件的发生,我们对此深感遗憾。
(2)海军航空部队指挥官收到的情报
担负着配合陆军作战任务的海军航空部队指挥官,从11号以来就不停地收到类似“南京方面的支那兵乘船向上流方面逃窜”、“此类船只不断地往返于南京及其上游之间”之类的情报。12日正午(东京时间,下同)得到了如下情报,即“大小汽船10艘及拖船多只搭载了撤退敌兵,正在南京上游12至25哩处逆江而上”。于是立刻下令击沉该船舶。同日,帕奈号及美国的三艘商船正位于南京上游27哩处,这一消息经由上海美国总领事通知帝国总领事,并于下午5时传达至我驻支那方面舰队司令部。等通知到航空队指挥官时,已经是下午5时30分以后了。因此航空队完全不知道南京上游27哩处有美国舰船一事,他们认定在其范围之内的均为支那船只,实在是事出有因。
(3)轰炸的情况
我海军航空队在下午2时25分至5时30分之间进行了6次轰炸。每次出动2架至6架飞机。炸弹悉数命中四艘舰船,其中二艘沉没(包括美国炮舰帕奈号)。在第二次轰炸中,有一架飞机进行了短时间的机枪扫射。
参加轰炸的机组人员根本不知道美国舰船停泊在哪个位置。他们怀着帮助正在攻击敌人首都南京的友军的激动心情,在得到“有船舶搭载敌方撤退部队”的情报后,奋勇进攻。当时受附近各处火灾影响,帕奈号停泊的开源码头附近的扬子江面上烟雾笼罩,上空的视线辨别非常困难。又加上先入为主的情报的影响,导致不能识别美国船舰,于是对其进行了轰炸。接着商船上有很多人登陆撤退,我方机组人员将其误认为支那兵,于是进行了攻击,甚至我方的一些正在对受害美国人进行救助的陆军汽艇上的官兵也被波及。
(4)救助遇难者的情况
12月13日上午9时,美国东洋舰队司令长官向我驻支那舰队司令长官发出通知,称自12日下午以后与帕奈号通信联络断绝。据调查结果,确定前日被误认为支那船只而被轰炸的是美国舰船。我方决定尽全力救助遇难者,立刻派保津号逆流而上至现场,并派遣水上飞机共同进行救助。同时通过无线电及传单,通告事件概况,要求现场附近陆军部队向遇难者提供救助。
当时,陆地上的支那兵严重妨碍对遇难者的救助工作,致使在扬子江左岸搁浅的一艘美舰的船长和另一人的尸体收容工作一直拖延到了15日,才在我军舰艇的炮弹威胁下由保津号完成。支那兵在江岸上不分英美以及日本人,统统激烈地不停射击,这一事实也是审查本事件时不应忽略的。
此次的帕奈号事件发生于敌我势力错综复杂的激战地带,加之海陆军之间的通信联络不完全顺畅,因此调查花费了一些时间。在此期间,各国对事实存在一些误解并进行了歪曲报道,其中甚至有些是故意诬陷帝国的恶意宣传。这是我们深感遗憾的。
此次不幸事件完全是由于误会引起的,根本就不是我方故意或恶意进行的有计划的行为。我方深信,披露了以上事实的真相后,一定会得到各方的谅解。
《东京审判辩护方被驳回和未提交资料》(第三卷),
第290—291页。平静、雷国山 译
我于1938年1月17日拜访了外务大臣广田弘毅的官邸。在我朗读了美国的通知公文并交给他后,为了使他能更加理解整个事态,附带向他表达了一些意见。
全美国对帕奈号事件都感到非常激愤,这些在日本的美国报纸杂志中都有报道。幸运的是由于两国政府的慎重考虑,在两国交换了通告公文后,事件没有进一步恶化就被解决了。但是我希望大臣能认识到12月24日美方通告公文中的要求和希望事项不是随意的,而是非常认真严肃的。因此我认为日本当局如果不能有效地兑现12月24日的相关承诺,不遵守信义,帕奈号事件就不能看作是解决了。在我们得到了那些保证之后,日军非法干涉在中国的美国人、美国权益以及财产的事例已经多次发生。我认为扣押美方的财产是极其严重的侵害行为。万一那些种种干涉及侵害行为今后依然发生的话——那些行为已经确实在美国报纸上刊登了,美国人民就会怀疑那些作为帕奈号事件的直接结果、我们所得到的保证是否值得信任了。我非常担心美国舆论是否会更加沸腾。事实比语言更被重视。因此我非常希望那些屡屡发生的干涉、侵害行为的内在的、真正的危险性能引起大臣的注意。我希望大臣能回想一下上海市区发生侮辱日本国旗事件的时候,日本军部及报纸激愤的事实。因此我想日本当局完全能理解,当美国政府及人民得知美国国旗在南京、杭州及其他地方被撕得粉碎、被点燃,以及被损坏的报道时有着怎样的感情。我讲过我国的国旗能唤起人民对祖国的忠诚。因此,不言而喻,那些事件是多么的严重。
最后,我再一次郑重强调,并向大臣提出请求,希望日本政府能确保其提出的保证切实有效,并采取措施防止由于在中国的美国权益受到侵害而使两国关系日益恶化。我向大臣极力强调了我对前景的担忧。
大臣表示,已经严命陆海军要避免那些有可能对美利坚合众国和日本之间的友好关系造成妨碍的行为,因此日本军正苦恼于如何能使那些违反军纪的行为所造成的恶果取得美方谅解。大臣向我询问了上述事件发生的日期,同意了那些在日本给出保证之后我所发表的意见。大臣接受了我的请求,表示会向天皇报告,并赞同我向国务卿报告。
(署名)约瑟夫·C. 格鲁
华盛顿·D. C
《东京审判辩护方被驳回和未提交资料》(第三卷),
第293—294页。平静、雷国山译
(1937年12月26日)
帕奈号事件已解决
12月26日上午11时30分,驻日美国大使格鲁拜访了广田外相。他首先表示今天是来报告好消息的,然后宣读了美国政府对日照会的大要。格鲁大使特地就照会结尾处所记载的事项表达了深切的期待,切望日本政府能够拿出实效来。该事项的内容是日本政府采取措施防止今后在支那的美国国民、美国利益及财产被日本警察及军队非法侵害。广田外相就美国政府对此事所表示的态度以及格鲁大使所作的努力,表达了深深的谢意,并再次对此类不幸事件的发生表示遗憾,对两国本着友好交往的精神解决了此事表示庆贺。
美国政府的对日照会全文如下:
本大使基于本国政府的命令向阁下发出以下照会。
合众国政府就美国炮舰帕奈号及美国三艘商船被日军攻击一事,在12月14日所附美国政府公文及同日日本政府公文、12月24日日本政府公文中都有提及。
在美国政府12月14日的公文中曾作出如下声明:“合众国政府要求并希望日本政府在书面上正式表达遗憾之意,对我方进行完全且充分的赔偿,保证美国公民在中国及以后在中国的权利和财产不受日本武装军队的攻击,并保证已采取决定性的、特定的措施来保障它们不受所有日本军警的非法侵害。”
对合众国提出的要求中的最初两项,12月24日,日本政府再次重申12月14日发表的声明:“帝国政府对造成美国军舰及商船的损失和人员伤亡深表遗憾,并再次表示诚挚的歉意”。关于合众国提出的要求的第三项,日本政府的公文中作了如下表述,为保障“美国及第三国的权益财产不受攻击及非法侵害”,日本政府已决定采取特殊措施,并声明说,“日本政府期望今后绝不再发生此种过失”。
合众国政府就日本政府在12月24日的公文中提出的承担责任、表示遗憾及迅速地采取保障措施等表示了满意。
合众国政府认为,12月24日日本政府在其公文中表明的关于其政府采取措施的说明,符合12月14日合众国政府公文中的要求。关于此次事件的发生原因及经过的各种事实,日本政府业已在12月24日的公文中就调查结果及结论作出了说明。对于同一事项,合众国政府参考了美国海军调查委员会的决定报告书,并将这一报告书正式通告了日本政府。
合众国政府深切希望,日本政府采取的措施今后能够切实有效地保障在华美国公民、美国利益及财产不受警察及军队的攻击和非法侵害。
《东京审判辩护方被驳回和未提交资料》(第三卷),
第295—296页。平静、雷国山 译
《昭和13年(1938年)的国际形势》
日本国际协会丛书第209辑(1939年6月23日发行)
帕奈号事件的赔付
关于1937年12月12日攻占南京时发生的帕奈号事件,我方迅速表达了歉意,美方也表示不希望此类偶发事件影响到两国交往,当务之急是迅速解决事件,并于12月26日就我方的提议做出了回答。至此,这一事件就已经解决了,但是却留下了关于赔偿金的支付问题。在今年的3月21日,美国政府提出了221万美元赔偿金的要求,并指出这一金额仅仅是就财产损失及死伤事件作出的合理的估算,不包括任何惩罚性的损害赔偿金。由于对方没有提出清单,我方遂要求其提出具体清单。对方于4月9日提出后,我方于4月22日全额支付了对方要求的款项,整个事件宣告解决。就像美国政府在最初的要求中省略了清单一事没有任何意义一样,美国报纸对政府的不慌不忙进行了讽刺,但也只不过是提供了一个供开心的话题而已。关于此事的解决,我外务省于与4月22日发表了如下声明:
关于我海军击沉美舰帕奈号一事,去年12月双方进行了屡次交涉和书面往来,决定将赔偿问题留待今后事件告一段落时解决。但是关于赔偿方法,在东京的美国大使于3月21日发来的公文称:(一)本次事件财产损失额为1945,670美元又1美分;(二)死伤赔偿金额为268,337美元又35美分。我部和相关各部进行了协商,根据财务情况向在京的美国大使馆提出了提供上述赔偿金额明细表的要求。4月9日收到了如下明细表。于是帝国政府履行了所有所需手续之后,于4月22日下午5时,在外务省由吉泽美国局长向美国大使馆参事官杜曼亲手递交了写有上述金额的给美国国务卿赫尔的支票。至此,本事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帕奈号事件损失额明细表(以美元为单位)
一、“财产损失”(有关海军省方面)帕奈号损失455,727美元87美分、舰上装备及军需品等损失97,766美元48美分、船员慰问品40263美元,合计593,757美元又35美分;
二、“有关邮务省方面”(邮寄邮票费用及补给品)74美元又27美分;
三、“有关国务省方面”(大使馆人员慰问品)6400美元80美分;
四、“有关标准石油公司方面”(千吨左右的船舶3艘及小型船只2艘沉没,以及其他两艘造成的损害的赔偿及其他赔偿)合计1287,942美元;
五、“海军、大使馆以及标准石油公司职员以外的13人的私有物品”57,495美元又59美分;以上(一)至(五)项的全部财产总损失额为1940,560美元又1美分;
六、“死伤者赔偿额”(针对帕奈号船员2名及メイピン号船长共计3名死亡,帕奈号及其他船只船员共74名负伤者的赔偿)总计268,337美元又35美分。
以上,总计为2,214,007美元又36美分。
《东京审判辩护方被驳回和未提交资料》(第三卷),
第296—297页。平静、雷国山 译
《使日十年》
1937年12月26日
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它显示了两国政府的明智和卓识,尽管一方几欲不惜任何代价“保全面子”,尽管另一方横遭侮辱,两国政府仍没有感情用事、贸然准备诉诸武力。日本政府为击沉“帕奈号”谢罪,卑躬屈节;我方则立即接受道歉。我国政府的照会,我看是篇杰作;我们已满意地看到,日本政府自认有责,表示悔恨,提议赔偿,都做得很及时;我们承认日方的行动是对我方要求和期望的响应;在枝节问题上各自信赖本国的证据和结论;我方表示,切望日本政府采取的措施真能奏效,足以防止日本军政当局再攻击或非法扰害美国在中国的侨民、利益或财产。
日方办事也同样巧妙,他们把照会安排在圣诞前夕到达华盛顿,使其能在圣诞节日得到我们政府的处理(我方的答复于圣诞节下午3时自华盛顿发出)。日本人不会不知道,我国富于圣诞精神,“和睦处世、善意待人”的思想必定会浸染、影响我国的决策。不管怎样,有此结果,我也就万分庆幸了,以致中午去见广田时一进门就笑容满面(与12月17日往访时的姿态大不相同),告诉他我带来了好消息。当我向他念完我方照会时,他确实热泪盈眶,充分表露出日本人的激动之态。他说:“听到这个决定,我衷心感谢贵国政府和你本人。我高兴极了,你给我送来了一件精彩的圣诞节礼物。”想必他也是大大松了一口气,和我一样。我们又算暂时渡过了一关——很难的一关。
可是,瞻望未来,我丝毫也没有万事大吉之感。可以肯定,还会出现难关,也许还会更加艰险,美国人民的忍耐不是没有止境的。仅仅损害甚或摧毁我国在中国的有形利益,或侵犯条约权利,或破坏我们所维护的原则,尚不至于引起日美战争,但是,再有某种侵凌美国主权的行为,或者屡次三番地公开侮辱,战争就很容易挑起了。危险就在这里,这是现实的危险,日本军部与日本政府不同,他们并没有责任感,凡是知道这种情况的,在展望前景时都不能排除这种危险。我离开外相官邸的时候,心里非常明白,我们因“帕奈号”事件解决而感到满意,只不过是畅快一时,五年来我总是想建成一幢坚实的日美友谊大厦,但这幢大厦的基石已经崩解成流沙了。
《东京审判辩护方被驳回和未提交资料》(第三卷),
第299—300页。
克莱琪大使致广田外相的照会
1937年12月30日
一、本大使基于本国政府的命令,就12月12日发生在芜湖及南京的日本军飞机攻击英国军舰及商船事件,在此有幸向阁下郑重提出照会。显然此类事件将引发严重问题。
二、英国领事、英国陆军武官及英国扬子江海军少将副参谋长等搭乘的拖船从南京驶至芜湖江面后,搭乘者登上英国军舰瓢虫号,此时拖船遭到了日方机关枪的射击。瓢虫号为了护卫而向拖船靠近,此时日军野战炮一边向聚集于亚细亚石油公司所属上游的商船射击,一边继续射击瓢虫号。
三、该舰被四发炮弹命中,造成一名水兵死亡,一名重伤,包括参谋长在内数名轻伤。此外,英国商船绥和号也被一发炮弹命中。接着英国军舰“蜜蜂”号到达现场,也被沿岸的炮兵攻击。“蜜蜂”舰舰长登陆抗议。芜湖的日本陆军原军官桥本大佐说炮击军舰是一次过失,他接到了向江上一切船舶射击的命令。在其后的会见中,他也肯定地表达了无论任何船只只要在江上移动就炮击的宗旨。于是不顾“蜜蜂”号和瓢虫号的抗议,对抛锚后处于直射距离内的船只发射了炮弹。
四、之前就被日本军司令长官指定为安全地带的南京上游的下三山附近水域中集中着英国商船,日本军飞机却对在此地的商船及英国军舰克里凯特号和斯卡拉布号进行了三次轰炸。
五、日本政府对英国军舰遭到的攻击表达了深切的歉意,并指出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他们立刻采取了措施,更表示会对责任者采取适当的处置,而且会进行必要的赔偿。英国政府于12月14日收到写有以上意见的日本政府的函件,感到很欣慰。
六、英国政府确认在贵方的函件中没有提到对英国商船进行的攻击,就特别要求本大使提出要求日本保证贵函同样适用于商船遭到攻击一事。
七、英国政府对贵函中提到的对责任者进行适当的处置一条尤其重视。英国政府认为对本次事件中的各个攻击事件的责任者作出充分的处罚,是防止今后发生此种暴行的唯一方法。
八、英国政府首先对日军攻击英国臣民及财产的行为表示了遗憾。日本政府保证为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采取了充分的措施。这令我们回想起了一些事件。例如英国驻华大使在沿陆路从南京往上海的途中遭到攻击,其后同样是旅行途中的英国官员搭乘的汽车遭到了攻击,对位于上海周边防备区域的英国非战斗人员及守备阵地进行的攻击等事件,并令人想起眼下日支纷争中日本政府屡次表达的充分尊重第三国利益的保证。我们已经清楚,为防止此类攻击,迄今为止日本政府所采取的措施都已达到了目的。英国政府对以上各事件表示不满,不得不要求日本切实执行那些防止事件发生的确实措施。
《东京审判辩护方被驳回和未提交资料》(第三卷),
第303—304页。平静、雷国山 译
大本营陆军部发表
外务省公布
(1937年12月28日)
1937年12月28日,外务省情报部长公布:
我们对位于芜湖附近的英舰遭炮击事件的真相展开了全力的调查,但由于当时部队分散于各处,加上通信联络不太顺畅,致使调查有所延迟,在此深表歉意。我当局在事件发生后立刻派遣了大本营陆军部参谋配合当地机关展开调查,已知的调查结果如下:
一般的情况
一、12月11日,皇军长驱直入迫近了敌首都南京,征战百日的战果收获就在此一举。陆上包围已经完成,各部队都在奋勇攻占城墙,城市特别是下关方面战火蔓延,黑烟笼罩长江。
〇〇支队在当天向位于太平府北方扬子江左岸的渡口浦口方向进发,截断南京敌人的最后退路。
当时进入第一线附近的(雨花台南方小米行高地)指挥战斗队的高级指挥官观察到,扬子江已经是被围困于南京的敌军的唯一退路,因此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那里。12月9日,我上海总领事已通知各国,请他们撤离到交战地域以外,因此我们做梦也想不到在战争如此紧迫的时刻,附近战场还会有外国舰船出现。
二、尽管那样,下午3时(日本时间,下同)左右,观察到有10数艘大型轮船从下关方向吐着黑烟向上游逃逸,高级指挥官判断为敌人在撤退,遂命令附近的炮兵部队立刻开始射击。但是由于距离过远,炮弹没能击中,该船优哉游哉地继续向上游开去,观者无不切齿扼腕。
高级指挥官立刻向估计位于芜湖附近的部队发出击沉该船舶的命令。
〇〇支队行动
一、接到拦截敌军退路指令的〇〇支队,于11日夜向南行军并于12日上午7时30分至8时20分之间抵达芜湖附近并占领了阵地。
这天早晨虽晴但有大雾,支队长很快确认在阵地北方三公里远的扬子江右岸停泊着四艘大型轮船,而且看见对方人员正在利用小艇登陆。上午9时左右,这些轮船中的一部分突然喷出了黑烟。支队长判断敌人是企图借助烟雾逃窜,于是下令射击。子弹击中了领头的以及第二艘汽船。位于后方的船只立即向下游方向退走,失去了踪影。位于最前面的那艘向我方开来,随着距离的接近辨识出了英国旗帜,于是支队长立刻命令终止射击。在该船接近芜湖码头后,得知是英国军舰瓢虫号。
二、上午10点左右,一艘挂着英国旗帜的船从上游开来,有一发炮弹被误发,炮弹似乎从船的上方高高飞过。该船立刻靠近码头,这就是英国的蜜蜂号。
三、乘坐在蜜蜂号上的霍尔特少将和坐在瓢虫号上的英国领事以及舰长和军官等数人登陆会见了支队长。
支队长回答说:“因为早上有雾看不到英国国旗,加之江上弥漫着黑烟所以误以为是敌舰”。并解释说,当时芜湖附近有很多支那的败残兵,他们都在利用扬子江,我支队接到任务要将扬子江上的敌船悉数击沉。
英方在判明了情况后态度有所缓和,支队长也承诺不再向他们射击。
英方为了预防今后的危险,提出要我军官士兵登船,但支队长认为已经判明了英舰的身份,所以没有这个必要了。但还是满足了英方希望,派一名大尉搭乘英舰,前去视察。
在下游大约8公里附近的沙洲的隐蔽处发现有汽船6艘和很多的舢板,上面载着欧美人和支那人。支队长对此表示了歉意,同时派出苦力帮忙,还让步炮兵军官各一名作为代表参加葬礼,英舰在码头停泊至正午左右之后起航。
绪言
如上所述,南京被包围,我军一部已经位于对岸浦口,战况非常紧张,支那军的退路只剩下了扬子江。在这种时刻,不要说是现场的高级指挥官,就是一线部队做梦也不会想到,在如此危险的交战区域会存在第三国舰船。
但现实情况和我方判断相违,英国舰船位于战场之内,且又因浓雾不能被识别。而撤退的敌兵看上去即将登上江岸,其行动在烟雾的笼罩下非常隐蔽,所以支队长下令射击。就算从感情方面来讲话,我方也绝不会在明知是英舰的情况下射击的,绝无故意甚至独断越权的行为。我们也希望这种发生在风云多变的战场上的情况能得到理解。
对于此次事件引发的不幸结果,我们感到非常抱歉。
《东京审判辩护方被驳回和未提交资料》(第三卷),
第304—306页。平静、雷国山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