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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略例·明象

﹝三国魏﹞王弼

【题解】

王弼(226—249)字辅嗣,三国魏山阳高平(今山东微山西北)人,魏晋玄学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因他思想成熟的年代是在正始(240—249)期间,所以东晋袁宏(328—376)作《名士传》,便把他列为“正始名士”看待。其事附见《三国志》卷二八《魏书·锺会传》,裴松之注引有晋何劭《王弼传》。其著作流传到今天的有《老子注》、《老子指略》、《周易注》、《周易略例》四种。前两种是老学方面的代表作,后两种是易学方面的代表作。王弼的注释,注重义理的分析和抽象的思辨,一反两汉以来经学家离经辨句的繁琐作风,抛弃了阴阳灾异和谶纬之学,在学术上开创了儒道融通的新风气。《周易略例》是《周易注》的总纲,它申明《周易》的基本原则,凡注解《易经》卦爻辞的方法即本于此。全书一卷分为七节,这里所选《明象》是第四节。

夫象者 [1] ,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 [2] ,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 [3] ,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 [4] ,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 [5] ,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象生于意而存象焉 [6] ,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 [7] ,而画可忘也。

是故触类可为其象 [8] ,合义可为其征。义苟在健 [9] ,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 [10] ,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互体不足 [11] ,遂及卦变 [12] ,变又不足,推致五行 [13] 。一失其原 [14] ,巧愈弥甚。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周易略例》

【注释】

[1]“夫象者”四句:意思是说,象是用来表达意的,言辞是用来说明象的。象就筮法说,指卦象、爻象;就哲学说,指物象。意就筮法说,指一卦或一爻的含义;就哲学说,指义理。言就筮法说,指卦辞或爻辞;就哲学说,指语言和概念。 [2]“尽意莫若象”二句:意思是说,只有通过象才能将意充分地表现出来,只有通过言才能将象充分地展示出来。 [3]“言生于象”四句:《周易·系辞下》:“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圣人通过观物取象,悟到了天地万物之存在和运动的本质及规律性,故可以通神明而类万物,这就是圣人之“意”。圣人为了把这个“意”传达出来,就画成了八卦,此即“象”。对这些卦、爻的解说,就形成了“辞”,即“言”。从“意”到“象”再到“言”,叙述的是《周易》的形成过程。而从“言”到“象”再到“意”,则叙述了后人对圣人之“意”的体察过程。 [4]“故言者所以明象”四句:意思是说,既然言是为了说明象的,那么得象是目的,言是工具。达到了目的,就可以把工具忘掉,所以说“得象而忘言”。同样,既然象是存意的,那么得意是目的,象是工具。达到了目的,就可以忘掉工具。所以说“得意而忘象”。存,存有,守住。 [5]“犹蹄者所以在兔”四句:《庄子·外物》:“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蹄,一种能拴住兔子的网,泛指捕兔的工具。筌,捕鱼的竹器。这几句是说,蹄、筌是捕捉兔、鱼的工具,目的达到了,工具就可以不要了。 [6]“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四句:意思是说,象由意而生,象是表达意的工具,所以不应当停留于象本身。如果停留在象本身,象就不是“得意”的工具了。同样,言是由象而生,言是说明象的,如果停留在言本身,言就不是“明象”的工具了。 [7]重画:指重叠爻画而产生卦。画,指爻画,包括阳 爻()、阴爻()。情:真实。《周易·系辞上》:“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8]“是故触类可为其象”二句:意思是说,遇到同类的事物,可以用同一物象来表示。如以马象征刚健的东西,以牛象征柔顺的东西。义理相同的事物可用某一种事理作为象征。合义,综合义理相同的事物。征,象征。[9]“义苟在健”八句:《周易·说卦》用马象征乾的刚健,用牛象征坤的柔顺。这几句是说,如果意义同是刚健,则象征刚健就不必限于马,也不必以乾为马。如果类同柔顺,则象征柔顺就不必限于牛,也不必以坤为牛。如《大壮卦》九三有刚健之意义,但却说“羝羊”(羊之壮者)。《坤卦》没有刚健之意义,但《彖辞》也说“牝马”(马之柔顺者)。又如《遁卦》六二也说“黄牛”,《明夷卦》六二亦称“马”等。[10]“而或者定马于乾”五句:这几句话是说,有些人认定马就是乾,可是按照卦辞和爻辞来考察卦象,遇到讲马的时候,并没有乾(如《坤卦》没有乾,卦辞却说“利牝马之贞”),于是就穿凿附会,产生许多荒谬的言论而无法抓住卦意之要领。文,指卦辞和爻辞。卦,指卦象。滋漫,漫衍滋长。纪,统纪。[11]互体:一卦六爻,由上下两卦重叠而成,其中的二至四爻、三至五爻又可各成一卦,一卦包含四卦。卦与卦互相包含,称为互体。汉代郑玄注《易》,多用互体。[12]卦变:指改变卦中某爻,另成一卦,以此卦象来评论吉凶。汉代京房和三国时虞翻等注《易》喜用卦变说。后来朱熹的《周易本义》列《卦变图》,说法很不一致。[13]推致五行:汉代京房注《易》,以金、木、水、火、土为象,又以五行生克说解释卦义,说法繁难而神秘。以上几句是王弼对汉儒象数学所作的批判,意思是说,这些人一心追求那些繁琐的具体的象征,为了牵强附会地解释卦意,就引出了互体之说,当互体不足以说明时,又引出卦变之说,卦变仍不足以说明时,又推演出五行来作比喻。[14]“一失其原”五句:意思是说,一旦失其本原,穿凿附会之说就会愈演愈烈,纵然偶尔有说对的地方,但在意义上却一无可取,这就是由“存象忘意”而产生的流弊。值,相符。

【解析】

王弼注《易》的最大特点是以义理解经,这对扫除汉儒繁琐荒谬的象数《易》,转而建设义理《易》,以及使僵死的《易》变成有生命的《易》,是有极大贡献的。

王弼“扫除象数”的言论最明显处见诸《周易略例·明象》。“言、象、意”是他在《明象》中对于《易经》之探究所提出的主张。他认为整部《周易》可解析为“言、象、意”三部分,其中“言”是指卦辞、爻辞,象是指卦象、爻象,意是指一卦或一爻的含义。“言、象、意”三者关系,王弼认为人是先有“意”的领会,而后有图像显示,有图像显示而后才能运用语言表达,其中“象”是关键。王弼接受了《周易·系辞上》“圣人立象以尽意”的说法,并且认为“尽意莫若象”。卦象、爻象,都是运用象征的方式来表达意念的。所谓象征,是一种比拟,是一种设定。它在意念的表达上则是一种指点,一种启发。这与言辞的描述、论说不同。《易》的作者,凭藉物象来表意;读者则凭藉自己对于物象的联想来领会其中的涵义。王弼指出,卦象、爻象是用来表达意的,而卦辞、爻辞,则是对于卦象、爻象所作的说明。充分地表达意念,没有比卦象、爻象更有效的了;清晰地说明卦象、爻象,没有比卦辞、爻辞更有效的了。王弼这种观点,仍是依循《周易·系辞上》所谓“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

王弼一方面据传解经,一方面又援《老》、《庄》入《易》。这体现了在义理建设上,王弼是有意会通儒、道两家思想的。在《明象》里,王弼有关“言、象、意”的简短议论即是源于《庄子·外物》:“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王弼指出,我们循着卦辞、爻辞,可以探索“象”的涵义;循着卦象、爻象,可以探索“意”的内容。不过,对于卦辞、爻辞与卦象、爻象都不能拘泥。因为拘泥于卦辞、爻辞,就会把言辞当作研究的目的,而忽略了它作为工具的功能,这样就会停留在言辞的专研工作上,寻章摘句,反复推敲,不再循着这些言辞去了解卦象、爻象的涵义。同样的,如果拘泥于卦象、爻象,也会把卦象、爻象当作研究的目的,而忽略了它作为工具的功能。于是停留在卦象、爻象的专研工作上,把象与卦、爻的设定关系看成必然关系。因此王弼强调“得象而忘言”与“得意而忘象”。

王弼“得意忘言”原本是针对汉《易》滥用“互体”、“卦变”等五花八门的手段解《易》而发出的不满。但这种新型的解释方法对两汉繁琐的章句之学是一场思想革命,它启示了人们超越语言的桎梏去追求终极的本真,以致超越形质的拘累去追求精神的自由。它不仅为儒、道两家哲学文本的解读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野,而且推衍到宗教和文学文本的理解与阐释,进而渗透到关于人生、自然或艺术的审美体验中,具有广泛的方法论意义。 QUBw75ycC5GX+1rZcB9ozPDDW4ihu4lwAVxW53dYNQQiD8K876Sw2JxoE11a0Q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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