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更 法

《商君书》

【题解】

《商君书》,又作《商子》,原二十九篇,现存二十四篇。旧题“商鞅撰”。关于《商君书》的作者,一说是伪书,一说是商鞅,一说是商鞅遗著和其他法家遗著的合编。由于《商君书》所反映的是商鞅的思想,故认为是商鞅后学所编较为合理。商鞅(前390?—前338),战国时期政治思想家。卫国国君后裔,故也称卫鞅。又因他是姬姓公孙氏,也称公孙鞅。商鞅曾在魏国做过小官,后在秦孝公的支持下进行变法,对秦国户籍、军功爵制度、土地制度、行政区划、度量衡等方面进行改革。他在经济上主张重农抑商。秦孝公曾封他商於十五邑,故号为商君,又称商鞅。秦孝公去世后,公子虔等诬陷商鞅谋反,不久商鞅被杀。《更法》是《商君书》的第一篇,记商鞅和甘龙、杜挚在秦孝公面前讨论变法事宜,阐明了商鞅变法的理论基础。

孝公平画 [1] ,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 [2] 。虑世事之变 [3] ,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 [4] ,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 [5] ,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 [6] ,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 [7] ,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 [8] 。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 [9] ;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 [10] 。语曰:‘愚者暗于成事 [11] ,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 [12] :‘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 [13] ,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14] 。”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 [15] 。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 [16] ,五霸不同法而霸 [17] 。故知者作法 [18] ,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 [19] 。君无疑矣。”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 [20] ,循礼无邪。’君其图之 [21] !”

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 [22] ,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 [23] ;黄帝、尧、舜,诛而不怒 [24] ;及至文、武 [25] ,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 [26] ,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 [27] ,不修古而兴;殷、夏之灭也 [28] ,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 [29] 。君无疑矣。”

孝公曰:“善!吾闻穷巷多恡 [30] ,曲学多辨 [31] 。愚者之笑 [32] ,智者哀焉;狂夫之乐,贤者丧焉 [33] 。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于是遂出《垦草令》 [34]

《商君书·更法》

【注释】

[1]孝公:此处指秦孝公(前381—前338),公元前361年即位。平画:评议筹画。 [2]甘龙:秦孝公时名臣,时任大夫,后为太师,反对商鞅变法。杜挚(zhì 质):秦孝公时名臣,破魏有功,官至左司空,是商鞅变法的反对派人物。御:侍奉。 [3]“虑世事之变”三句:是说秦孝公和商鞅、甘龙、杜挚等人思考时事的变化,讨论政治法度的根本,探求役使百姓的方法。正(zhèng 政)法,政治法度。使,役使。 [4]“代立不忘社稷”二句:是说接替先人作了国君,不忘国家,是作国君的正道。代,接替。社稷,土神和谷神,代指国家。 [5]“错法务明主长”二句:“错法务明主长”原作“错法务民主张”。孙诒让曰:“‘错法务民主张’句义殊不可通。《新序·善谋篇》作‘错法务明主长’,是也,当据校正。”今从其说。此句是说措置法度,使君主光明,是人臣要做的事情。错,通“措”,措置,建立。主长,君主。 [6]“疑行无成”二句:是说行动时犹豫,就难成功;做事犹豫,就不会有成就。 [7]亟(jí 急):急切,迫切。 [8]殆(dài 代):大概,恐怕。 [9]固见负于世:是说高人的行为一般被世人反对。固,本来,原来。负,《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作“非”,非议。 [10]必见骜(áo 敖)于民:是说有独到见解的人,必然被百姓所轻视。见骜,被轻视,“骜”通“傲”。 [11]“愚者暗于成事”四句:是说愚昧之人在事情完成后还看不明白,智慧之人在事情未发生之前就观察到了。百姓不能与他们共同考虑事业的开端,只能和他们欢庆成功。暗,愚昧,昏乱。知(zhì 智),通“智”。 [12]郭偃:春秋时晋国大夫,曾辅佐晋文公变法。 [13]“圣人不易民而教”二句:是说圣贤不会改变百姓的生活习惯来教化百姓,智者不会改变法度来治理国家。 [14]孰(shú 熟):通“熟”,缜密,周详。 [15]学者溺于所闻:学者局限于自己的见闻。溺,沉湎,陷于困境。[16]三代不同礼而王:夏、商、周三代礼制虽有不同,但都成就了王业。[17]五霸不同法而霸:五霸法度不同,却都成就了霸业。五霸,指春秋时的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一说指春秋时的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和越王勾践。[18]“故知者作法”四句:是说所以智慧之人制定法令,愚昧之人受法令的制裁,贤达者改革礼制,庸人受到礼制约束。不肖( xiào 孝)者,不贤者。拘,约束,限制。[19]制法之人:拘泥于旧法之人。[20]“法古无过”二句:效法古制不会有过错,遵守旧礼不会有偏差。法,效法。循,遵守。无邪,没有偏差。[21]图:考虑,谋划。[22]帝王不相复:帝王不互相因袭。[23]“伏羲、神农”二句:伏羲、神农教导百姓而不滥杀无辜。伏羲,又称太昊( hào 浩),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之首,中华文明的始祖,曾作八卦,结绳纪事,教民渔猎等。神农,即炎帝,古代传说中的五帝之一,中华文明的祖先,曾教民种植五谷,豢养牲畜,尝百草以辨药物。[24]“黄帝、尧、舜”二句:黄帝、尧、舜惩罚有罪之人而不过度。黄帝,古代五帝之首,姬姓,轩辕氏,曾统一华夏部落,推算历法,教民播种五谷,作干支和乐器,以及创立医学等。尧,陶唐氏,五帝之一,曾设官掌管时令,制定历法,用鲧治水,征伐苗民。舜,有虞氏,五帝之一,史称虞舜,曾派禹治水,并禅位于禹。怒,超越,过度。[25]文、武:周文王、周武王。[26]“治世不一道”二句:是说治理国家不只有一种方法,对国家有利不必效法古人。便国,对国家有利。[27]“汤、武之王也”二句:是说商汤、周武不拘泥于古法而兴起。汤,成汤(?—约前1588),名履,夏朝末年征讨夏桀,建立了商朝。武,周武王姬发(约前1087—前1034),商朝末年征伐商纣,灭掉商朝,创建西周。[28]“殷、夏之灭也”二句:是说殷商、夏朝不改革礼制而灭亡。殷(约前1600—前1046),即商朝。我国历史上第二个朝代。由商汤在亳建立,历十七代三十一王,商纣王时被周武王所灭。夏(约前2070—前1600),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朝代。禹死后,其子启称王,改变了原有的禅让制,历十四代十七王,夏桀时被商汤所灭。[29]多:称赞。[30]穷巷多恡( lìn 吝):贫穷的巷子出来的人都很吝啬。恡,同“吝”,吝啬。[31]曲学多辨:孤陋寡闻的人多喜欢诡辩。曲学,偏颇狭隘的学问,也指学识浅陋的人。辨,通“辩”,诡辩。[32]愚者之笑:原作“愚者笑之”。孙诒让曰:“‘笑之’《新序》作‘之笑’,与下文‘狂夫之乐’正相对,是也。当据乙正。”今从其说。[33]丧:原作“器”,今据蒋礼鸿《商君书锥指》改。一说“丧”当作“哭”。[34]《垦草令》:见《商君书·垦令》,是督促农民开垦荒地的命令。

【解析】

秦孝公即位后,深感国势积弱,乃广纳贤才以图强。公元前361年,商鞅入秦,得到秦孝公的重用。秦孝公六年(前356),商鞅主持变法,编造户籍,实行连坐,废除特权,奖励军功,定秦爵二十级,重农抑商,奖励耕织,收到一定的效果。孝公十二年(前350),又开阡陌,推行县制,迁都咸阳,统一度量衡,革除陋习。两次变法使秦国趋于强大,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商君书》记商鞅变法的理论基础和具体措施以及秦国的一些政治与军事制度,描绘了商鞅等变法派与守旧派之间的冲突和斗争,是战国中期重要的法家代表论著。商鞅强调变法,主张农战结合,重刑厚赏,重本抑末,其思想就反映在《商君书》中。

《更法》主要阐述了商鞅变法的理论基础,为全书之纲。针对秦孝公既想变法求存,又担心遭致非议的两难心理,商鞅试图劝说秦孝公打消顾虑,不必在意民众的非议。商鞅认为圣人只要能使国家强盛,不需沿袭旧的法度;只要有利于民,不需遵循旧的礼法。针对甘龙因袭旧俗教化民众,可以使官吏熟悉法令,而百姓得以安定的言论,他以三代王业和春秋五霸为例,指出智者创行法度,贤者改革礼制;针对杜挚效法古人没有过错的言论,他以伏羲、神农、黄帝、尧、舜、周文王、周武王为例,指出他们“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的变革理念,又以夏、商亡于守旧来劝说秦孝公积极变法,最终打消了秦孝公的疑虑,从而使孝公支持变法,一系列改革措施得以顺利推行。

商鞅是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他强调礼制和法治,认为“法者,所以爱民;礼者,所以便事也”,反映出他强烈的依法治国、强国利民的思想。他强调礼制和法度要因时而定,制度和法令要顺应当时社会的需要。这一因时事而变革的理念是与时俱进的。 pE80XviPetQFnSzn/SqfOdF8PCxfdGftZwzyD3LNI6E9L3SQJllSMafLnkwH7kwl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