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行动,是指选择手段来满足自己的目标。经济学家用 偏好 (preference)这个概念来定义目标与手段之间的关系。简单地说,所谓偏好,就是个人对满足目的的手段的评价。给定人的最终目的是幸福,直接服务于这个最终目的的手段也就成为人们选择行动的目的。因此,经济学家讲的“偏好”,也泛指后一类目的;所谓“满足偏好”,就是满足这样的目的。
偏好: 对某种物品或行动的喜爱或厌恶倾向。
人们偏好某一个东西,就是指它可以满足人的某种欲望。偏好本身是因人而异的。例如有人偏好钱,有人偏好权力。这并不是说这两个人一个人追求幸福,另一个人不追求幸福。两人都是在追求幸福,但是对第一个人而言,金钱在满足他幸福方面的价值更高;而对另一个人来说,权力在满足他幸福方面的价值更高。
偏好本身是因人而异的。
有些东西既是目的,也是手段,比如说自由。物质主义者认为,自由只是手段而已,自由不能当饭吃。他们认为凡是不能满足生理需要的物品,都不能成为目的。但按照康德的观点,人之所以是人,就是因为我们有自由意志,有自主性。所以当我们否定了某个人的自主性,就相当于把他变成冷冰冰的物体来对待了,因为这让他失去了做人本身的尊严。以此来看,自由不仅仅是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它也是目的本身。剥夺了人的自由,本身就是剥夺了人追求幸福的权利,即使给他再多的钱,也不一定能够补偿他的痛苦。这也是为什么从古至今惩罚人的一种办法就是剥夺自由。有些人愿意为了自由而交押金来保释,为什么?自由的价值更高。那么,民主是手段还是目的呢?我们可以说:民主和自由相比,首先是手段。民主的目的就是保证自由,如果民主变成了侵害自由的手段,那么民主就没有任何价值了。
人的行动,通常由过程和结果两部分组成。个人偏好的满足,既来自结果,也来自过程本身。比如说,一份好的工作,不仅给你带来收入(结果),也让你在工作的过程中得到满足,如同事的友谊、工作本身的成就感、个人价值的实现,等等。但非常遗憾的是,人类有一种认知偏差,就是对看得见的东西比看不见的东西更重视,因而,人们总是倾向于对结果给予更多的关注,而相对忽略了过程本身的价值。例如,一些学生毕业后找工作,只问工资多少,不问工作环境如何,和什么样的人一起工作等。确实,对一个传统社会的农民来说,种地本身是一种痛苦,之所以要下地干活,就是为了打粮食、有饭吃,但显然,对一个大学教授来讲,虽然工资也很重要,但教学和研究本身也应该是一个自得其乐的过程。或许,人类进步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使得在行动过程当中得到的幸福的比例越来越大,而从结果中得到的幸福的比例越来越小。
个人偏好的满足,既来自结果,也来自过程本身。
经济学的幸福观是功利主义幸福观。“功利”在英文中对应的单词是utility,这个词在经济学中通常翻译为“效用”,而utilitarian被翻译为“ 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由英国哲学家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 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建立,后来由另一位经济学家约翰·密尔(John Mill) 做了进一步发展,从此变成经济学的一种基本哲学。现在的主流经济学仍然建立在这样一个功利主义的基础上。它的含义是人们追求的是情感和欲望的满足,所以快乐越多越好,痛苦越少越好,也就是我们中国人讲的“趋利避害”。人的行为的目标,就是最大化自己的效用,或者也可以说是最大化个人的快乐、最小化个人的痛苦。
功利主义: 一种道德哲学思想,认为人的行为的目标就是最大化自己的效用,或者也可以说是最大化个人的快乐、最小化个人的痛苦。
功利主义有个人功利主义和社会功利主义之分。个人功利主义,是指个体选择某种手段追求效用最大化。因此,手段的价值,完全是由其对个人效用的贡献决定的。社会功利主义,是指社会的目的是社会总福利的最大化,或者说“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按照社会功利主义的观点,一种政策或制度的好坏,完全由这一政策或制度对社会总福利的影响决定,增加社会总福利就是好的,减少社会总福利就是坏的。因此,功利主义完全是后果主义的:重要的是结果,而不是动机和手段;只要目的是正当的,有利于实现目的的任何手段都是正当的。
虽然个人功利主义为经济学分析个体行为提供了有价值的哲学基础,但社会功利主义是值得怀疑的,因为它忽视了人的基本权利,为专制主义和集体主义提供了借口。举例来说,假如一个团体有500个人,其中有5个人长得特别难看,其他495人看到就难受。按照功利主义的观点,把这5个人关起来是正当的,因为这样可以增加社会总福利。但我们想一想,这符合社会正义吗?为了这495个人福利的提高,就应该牺牲那5个人的自由吗?
经济学面临的一个重要转型是如何从功利主义转向权利主义。权利主义意味着个体的基本权利必须得到尊重,任何以“集体利益”的名义剥夺个人权利的行为都是不正当的,目的的正当性不能证成手段的正当性。
经济学面临的一个重要转型是如何从功利主义转向权利主义。
为了分析个人行为,我们必须对个人的偏好做一些基本的假设。经济学认为,如果一个人是理性的,他的偏好必须满足两个公理,即完备性公理和一致性公理。
完备性公理 任何两个可选择的方案之间都是可以比较的。假定A和B是两个不同选择,一个理性人一定认为:要么A比B好,要么B比A好,要么二者无差异。不存在两种没有办法比较的选择方案。
一致性公理(传递性公理) 简单地说,如果一个人认为A比B要好,而他同时也认为B比C要好,那么在他一定会认为A比C要好。如果不满足这个假设,比如说,一个人认为A比B好、B比C好,但又认为C比A好,就说明这个人是不理性的。
偏好必须满足完备性公理和一致性公理(传递性公理)。
需要指出的是,我们这里假定上述比较是在同一时点进行的,所以偏好没有发生改变。如果你去年认为A比B好,也认为B比C好,但你今年认为C比A好,这并不意味着你是不理性的。为什么?因为可能你的偏好发生改变了。
人的偏好具有主观性。一个人的偏好与他的生理、心理、家庭出身、社会环境、个人经验等因素有关,也受观念、哲学、意识形态等因素的影响。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说的就是偏好的主观性。
偏好给定是经济学分析个人行为的出发点。尽管现实中,一个人的偏好可能会随着时间而变化,但经济学不分析人的偏好是如何形成和变化的。当然,经济学会分析偏好的变化如何影响人们的选择。
人的选择多种多样。比如说,一个人既要选择购买什么样的商品,也要选择和什么样的人交朋友,和什么样的人结婚,参加什么样的组织,从事什么样的职业,把选票投给谁,等等,不胜枚举。为了叙述的方便,下面我们将个人作为消费者,将个人偏好定义在“商品组合”上,以商品组合的选择代表一般性选择。
为了分析偏好如何影响个人决策,经济学家引入了“效用”这个概念。 效用 (utility)是消费者赋予某个特定商品组合在目标上的数值(可以理解为个人的幸福指数),它的值域是实数。较高的效用值代表较大的偏好满足。比如说,如果对某个消费者而言,商品组合A优于商品组合B,那么我们可以用 u ( A )表示A的效用值, u ( B )表示B的效用值,且满足 u ( A )> u ( B )。其中,商品组合A可能包括2个苹果和3个梨,商品组合B可能包括1个苹果和2个梨。
效用: 偏好满足程度的度量。
更为一般地,我们可以构造一个 效用函数 u ( x ),其中,自变量代表商品组合变量。
效用函数 偏好与满足偏好的手段之间的关系,表明消费变化如何影响所带来的价值量变化。
需要指出的是,偏好是一种排序,对应的效用函数值是序数(ordinal)概念,而不是基数(cardinal)概念。比如说, u ( A )=4, u ( B )=2,表示消费者偏好于组合 A 而不是组合 B ,并不表示 A 的效用是 B 的效用的2倍。事实上,我们可以用 u ( A )=3和 u ( B )=2表示同样的偏好排序。唯一的限制是在偏好排序上更高的组合在效用函数上必须被赋予更高的数值。
效用函数的存在要求偏好不仅要满足完备性和一致性假设,还要满足连续性假设。有些偏好类型也许会导致非常合理的选择,但不满足连续性假设,因而不能用效用函数来表述。其中最著名的例子就是“词典式偏好排序”(lexicographic ordering)。举例来说,设想只有酒和面包两种消费品,对一个酗酒成性的人来讲,只要组合A包含了比B更多的酒,A就严格好于B,而不论A和B中的面包为多少;只有当两个组合具有同等数量的酒时,他才偏好于包含更多面包的组合。显然,该消费者对不同消费束的偏好排序是完全依照类似词典编纂的原则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消费组合除了它自身就不存在与之无差异的点,因而不可能画出一个连续的无差异曲面或一条连续的无差异曲线(我们将在下一节引入无差异曲线的概念)。
现在,我们讨论只有一种消费品的情况。对于大部分商品而言,在其消费量达到饱和之前,人们总是偏好于较多的消费量而不是较少的消费量。这意味着,效用水平随着消费量的增加而增加。但是,一般来说,随着消费量的增加,人们对再增加的一单位消费的欲望随之降低。这意味着,新增加一单位消费所增加的效用会小于前一单位消费所增加的效用。经济学家把增加一个单位消费对应的效用增加值称为“ 边际效用 ”(marginal utility)。我们发现,随着消费量的增加,边际效用在递减,这被称为“ 边际效用递减法则 ”。如表2-1所示。
边际效用: 增加一单位产品的消费所带来的效用的增量。
边际效用递减法则: 随着消费量的增加,产品的边际效用是递减的。
表2-1 效用与边际效用
在这个例子中,直到第4个单位的消费,边际效用仍然为正。但可以设想,如果消费量继续增加下去,总会到达边际效用为零的点;再继续增加消费,边际效用就会变为负的。当边际效用为零时,我们说消费饱和了。理性人不会把消费增加到边际效用小于零的数量。
边际效用递减法则反映了理性人行为的一个基本特征。人们在做选择的时候,总是先满足最迫切的用途,再满足次迫切的用途,然后再满足更不迫切的用途,如此等等。比如说,如果生活中只有一盆水,你首先要保证饮用的数量,然后水的数量继续增多,就可以用来洗洗脸,再多一些,就可以用来洗澡、洗衣服,再多一些就可以用来浇花园。理性人不会把仅有的一瓶水拿去浇花园。这就是边际效用递减法则的行为学基础。
图2-1是表2-1情况的图形表述。我们用横坐标代表消费品的数量,纵坐标代表效用水平,包括总效用和边际效用。由此我们可以更直观地看出,总效用函数可以近似看作消费数量的一个递增的凹函数 ,边际效用则是消费数量的一个递减函数。
图2-1 总效用曲线和边际效用曲线
总效用函数可以近似看作消费数量的一个递增的凹函数,边际效用则是消费数量的一个递减函数。
佛教《百喻经》 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个人感觉很饥饿,于是去买煎饼吃。他吃了一个,感觉不饱;又买了一个,可还是吃不饱;总共吃了六个煎饼,还是不饱;于是他买了第七个煎饼,吃下去后,他就饱了。他于是拍着自己的脑袋说:我真蠢!早知道是第七个煎饼能让我吃饱,何必买前面那六个呢?他不明白的是,如果把前面六个去掉,第七个煎饼就成了第一个煎饼了。在达到“吃饱”这个目标之前,每一个煎饼的积累都让这个人的效用增长,当然增长的幅度是递减的。
经济学家用效用函数表达个人偏好后,容易产生一种误导,即让人们以为不同人之间的效用是可以加总的。事实上,由于效用是主观的,效用值也具有任意性,不同人之间的效用不可比较,因而是不可加总的。
由于效用是主观的,不同人之间的效用不可比较,因而是不可加总的。
社会功利主义试图通过加总个人效用得到社会福利函数。按照社会功利主义的观点,如果你有1万元,而我只有100元,根据边际效用递减法则,把你的收入给我一部分,社会总效用就会增加。因此,为了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政府应该从高收入的富人那里征税转移给穷人。这种思维是不对的。如果社会福利可以由个人福利加总得到的话,应该把财富交给谁才能增加效用?交给最贪婪的守财奴!因为对守财奴来说,他的每一分钱都有很高的效用,丢一分钱都痛苦得要命,把钱交给他之后福利增长的幅度一定高于其他人。但这显然很不合理。
我们不能简单地描述国家的偏好、社会的偏好,或者社会福利函数。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很多经济学家的政策建议是建立在最大化社会福利函数的基础之上的。这种政策可能带来对人权的侵害、对自由的损害,是不符合真正的市场原则的。
边际效用理论是一种价值理论。它是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奥地利经济学家门格尔和法国经济学家瓦尔拉斯于19世纪70年代各自独立提出的。 边际效用价值理论解决了传统的效用价值论无法解释的“水与钻石”的悖论(见第1章),成为经济学分析的一个基本工具。边际效用价值理论的本质是稀缺价值理论,即中国人讲的“物以稀为贵”。
当然,物品的稀缺性与其生产成本有关。如果一种商品可以低成本地大量生产,一定不稀缺,所以它的价格也卖得很低。为什么电脑、汽车、手机等技术密集型产品的价格越来越便宜?因为随着科技的进步,它们的生产成本越来越低,它们越来越不稀缺。
司马迁在《货殖列传》里边讲述了一个故事:在秦国末年的时候,楚汉争霸,天下大乱。战争造成当地居民的逃亡,很多达官贵人携带和储藏金银财宝,只有任氏的祖先不要金银财宝,只储藏粮食。结果楚汉相战僵持不下,农民没法种粮食,粮食的价格暴涨,最后,任氏的祖先把储备的粮食卖出去,所有富贵人家的金银财宝也都流转到他手里去了。这就是边际效用价值(或者说稀缺性价值)规律作用的结果。战争中粮食稀缺,没有吃的不行,所以粮食的价值远远高过于任何金银财宝。
人的选择既依赖于偏好,也依赖于约束条件。
人类之所以需要选择,是因为人类欲望的无限性和满足欲望的资源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如果没有资源有限性的约束,我们的任何需要都可以满足,也就没有选择的必要。虽然人类的进步就是不断地突破资源约束,但是人类的欲望也在不断增加,我们永远不可能解决资源的有限性问题。资源有限性的约束也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其他形式的人为约束。
概括起来,个人在做选择时面临的约束条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类是 技术性约束 。技术性约束是指有些选择在技术上是不可能的。例如,时间就是一个技术性约束,一天只有24个小时,一年只有12个月,这个约束是没有办法突破的,对于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在一天24个小时内,为了保证基本的健康,我们还必须留出足够的睡眠时间,可用于其他活动的时间就更少了。一定的投入只能生产一定数量的最大产出,这也是技术性约束。有些技术性约束会随着技术进步而被突破,但在任何一个时点上,总是存在一些技术性约束。一百多年前,即使你再富裕也不可能飞上天空,飞机的发明突破了这个约束,但目前我们仍然没有办法飞到火星上去。人类长期以来就梦想造出一个永动机,但至今我们仍然没有永动机。人类也一直梦想长生不老,但我们至今仍然没有发明出能使人长生不老的药。这些都是技术性约束。
技术性约束: 有些选择在技术上是不可能的。
第二类是 制度性约束 。与技术性约束不同,制度性约束是人类自己施加的约束。比如说,产权就是一个制度性约束。有了飞机,飞上天不再面临技术性约束,但如果你没有钱买机票或你没有足够高的官职,你仍然没有可能飞上天。如果你不买票强行登机,不仅不能成功,而且还会面临牢狱之灾。你的汽车可能没油了,不是因为地球上没有可以使用的汽油了,而是由于你没钱买。这就是制度性约束。在市场经济下,对个人来说,制度性约束主要表现为收入约束。即使两个人的偏好相同,如果他们的收入不同,选择也会不同。有特权的人可能不受收入约束的限制,但他们仍然要面临其他的制度性约束。
制度性约束: 人类通过制度规则而施加的约束。
第三类是 道德性约束 。广义上讲,道德性约束是制度性约束的一部分,因为道德本质上也是人为的制度规则。有些东西可能你可以拿来享用,法律不会惩罚你,但是道德上说不过去,你也许就不会那样做。比如说,你有钱买下车厢的整排座位,供自己独自乘用,但在火车票紧张的情况下,你在道德上不能这样做;你有钱点上一席昂贵的饭菜,然后一口不吃全部倒掉,但这样做是不道德的。人们之所以自愿接受道德约束,是因为一般来说,违反道德规则会引起他人的愤怒和自己心理上的愧疚,因而有损于个人的幸福。当然,这一点并不总是成立,也不是对所有人都成立。
道德性约束: 人类通过道德规则而施加的约束。
第四类是 信息约束 。信息约束,是指由于我们掌握的信息非常有限,有些时候不知道我们自己真正需要什么,需要的东西在哪里可以买到,或者哪些东西值得我们信赖,因而,即使前面三个约束都不存在,我们仍然无法采取正确的行动。在现实市场上,有些想买的东西买不到,有些想卖的东西卖不了,不是因为没有真实的供给和需求,而是因为当事人没有足够的信息。再举个或许不太恰当的例子:人们在找对象时就面临很多的信息约束,最终导致社会上存在很多剩男剩女。这里面的信息约束包括:不知道世界上真正合适的对象在哪里,不知道自己爱的人是否也爱自己。但事实上,合适的对象一定是存在的。
信息约束: 由于缺乏足够的信息而带来的约束。
传统上,经济学最关注的是技术性约束和制度性约束(即本章将要讨论的收入预算约束和下章将要讨论的生产函数)。近二三十年来,随着经济学的发展,经济学家也开始关注信息约束。经济学至今仍然没有对道德约束予以足够重视,但这并不意味着道德约束是不重要的。
“礼”是传统中国社会的一种基本制度,介于法律和社会规范之间,也可以说是法律和社会规范的结合。荀子在《礼论》里对礼的起源做了精彩的解释:“礼起于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不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以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故礼者,养也……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别。”
通俗地讲,为什么需要礼这种制度?因为人生下来就有好多的欲望,如果欲望不能得到满足就要追求;如果追求没有得到限制约束,人与人之间就会发生争斗;争斗就会引起混乱,混乱会使所有人都变穷。古代的圣王因为不喜欢这种混乱局面,所以才制定了礼义来区分人的等级,调节人的欲望,满足人的需求。由此,财物和欲望相互协调,不断持续增长,我们才能有一个和谐的社会。这就是礼的起源。
这说明,制度本身就来自技术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