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即语词概念。语词和概念,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侧面,对立统一的整体,简称“一体两面”。语词和概念,是表里关系。语词是语言的物质外壳,概念是思维的意识内容。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1857—1913)把语词符号比作一张纸。他说,纸的一面是声音意象,声音的听觉形象,或笔画组合的视觉形象,是意谓者。纸的另一面,是概念的内容,是被意谓者。
索绪尔认为,语词符号是由声音意象和概念组成的精神实体。他说,不可能去掉一张纸的一面,而不同时毁坏另外一面。同样,在语词指号中,声音是不能够同概念(意义)分开的。
对“名”即语词概念,可以从语言学和逻辑学两方面研究,使用符号学和概念论两种方法。方法的运用,由对象的性质决定。说“名”中有概念,并不否定“名”是语言符号。说“名”是语言符号,并不否定“名”中有概念。用符号学和概念论两种方法分析“名”,并行不悖,互相兼容。
不能像有人那样,强调用符号学研究“名”,就走向极端,说“名”中没有概念,谁要是说其中有概念,中国逻辑学有概念论,就是无知,就是不懂得逻辑学的基本常识,表现十分肤浅、偏激和片面。
中国有数千年文字可考的历史。公元前17世纪,商汤在鸣条之战后灭夏朝,建商朝。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周武王牧野之战,灭殷纣王,建周朝。商周时代甲骨文金文中有“名”这个字。商周时代甲骨文金文文献,“名”这个字由“夕”、“口”两部分合成。
甲骨文的“夕”模拟月牙形状,表示在黑夜。“口”模拟口部形状,表示说出名称。“夕”、“口”两部分会合为“名”,表示在黑夜里,用眼睛看不清对象,需要用口说出名称,区分说明对象。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说:“名,自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清段玉裁注说:“故从‘夕’、‘口’会意。”“名”这个汉字的构造和形成过程,透露出名(名称语词)的指谓和交际功能。
我把甲骨文金文文献和传统辞书对“名”的解释,跟西方现代符号学的理论接轨,从“名”的字形结构,分析“名”的语词和概念意涵,在1987年出版的《中国逻辑史》(先秦),最早提出这个看法,被学界采用,变成共识。
有人辗转引来最早出自拙著的大段说辞,反过来指责我不懂得这一点。并知其一不知其二,无限夸大“名”的语言符号意义,否认“名”中的概念内容;认为只能用语言符号学研究“名”,不能用逻辑学概念论研究“名”,表现十分偏激和片面。
“名”是中国逻辑学的范畴,相当于语词概念。墨家“辩学”,荀子“名学”,都以“名辞说辩”作为思维表达的基本形式。“名辞说辩”,对应于今日说的概念、命题、推理和论证。这酷似逻辑学概念论、命题论、推理论和论证学说的架构。范畴对应关系,见表1。
表 1 范畴对应关系
“名辞说辩”密切联系,相辅相成,构成思维表达的有机整体。语词概念是思维表达的基本单位。概念是思维的细胞。正确思维,有效表达,包含恰当构造命题,合乎逻辑推论,有说服力论证,这些都依赖于准确地运用概念,学会运用概念的艺术。
“名”是语词概念的集合体。如“人”、“马”、“牛”,既是语言符号,又是概念。研究语言符号的学问,叫符号学(Semiotics)。符号学有三个分支。第一个分支:语法学(Syntax),研究符号跟符号的关系。第二个分支:语义学(Semantics),研究符号跟对象的关系。第三个分支:语用学(Pragmatics),研究符号跟使用者的关系。名(名称语词)的指谓和交际功能,是语义学和语用学的研究对象。
中国逻辑学中的“正名”论,涉及名(名称语词)的指谓和交际功能,是语言符号学中语义学和语用学的研究对象,也是逻辑学概念论的研究对象。荀子说“制名以指实”,是用名(名称语词)指谓对象,是语义学的应有之义,其中也包含概念的意义,即用概念反映实体。
发挥名(名称语词)的指谓功能,用名(名称语词)概括对象的本质,形成概念。中国古代没有“概念”这个术语,不等于中国古代没有概念,没有运用概念的艺术。“概念”这一术语,是日本学者在明治维新时期最早用汉字对英文concept的翻译。
日本学者翻译的“概念”这个术语很好,通俗易懂,一看“概念”两个字,就知道它的意思,符合荀子说的制名原则:“径易而不拂,谓之善名。”即直截了当,通俗易懂,不引起混乱和矛盾,叫做好的名称语词。“概念”这个术语,很快在日本和中国流行,被学术界普遍采用,约定俗成。
“概念”顾名思义,是概括性的观念。“概”是概括,“念”是念头、意念、思想、思维。概括,就是在思维认识事物的性质时,抽取一部分,排除一部分。“概”,中国古代指量粟米时,用来刮平斗斛的木板,是一个用具名,指刮平的动作。《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概者,平量者也。”引申为刮平、削平,引申为大略、大体、大概。“括”是包括、包容。
在思维认识中,概括事物的性质、抽取一部分叫“抽象”。“抽象”这个术语是日本学者从英文abstract翻译过来的。英文abstract有“提取、抽取、分离”的意义,引申为“抽象”的意义。
“抽象”的“抽”,是抽取。“象”,也写作“相”,是事物的性质。事物的特殊性质,叫“殊相”。事物的普遍、一般、共同性质,叫“共相”。抽象就是抽取性质。科学抽象是抽取事物的本质属性。如抽象人的性质,说人会制造工具、会劳动、有理性、有语言、有道德等,形成人的概念,舍弃人的非本质属性,如性别、肤色等。舍弃非本质属性叫“舍象”。“舍象”即舍弃性质。
对事物性质抽象概括的结果,形成概念。概念是人脑抽象概括的意念。形成和运用概念,叫抽象思维、理性思维、理论思维、逻辑思维。概念是理性认识的形式,是抽象的思想、意念、意识。概念这种抽象思想,借助语词凝结和表达,储存认识成果,进行信息交流和交际。
概念是抽象思想,不能用感官感知,只能下定义,用语句说出,让人了解。语词是用声音和笔画构成的语言单位,声音可听,笔画可见,盲文可摸。借助可感知的语词,了解抽象概念。
墨家著作《墨经》,是“运用概念来思维”的典范,有丰富深刻的概念理论和范畴体系。《墨经》的概念论,涉及名(语词概念)的性质、作用和种类等,解释上百个科学和哲学范畴,是中国逻辑传统概念论的宝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