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取》定义说:“援也者,曰:‘子然,我奚独不可以然也?’”援是援引对方主张,作为类比推论的前提,以引申出自己同样的主张,叫援例类推。如在上文“是而不然”和“不是而然”两种比词类推中,墨家都说了这样的话:“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这是援例类推的运用。
就“是而不然”的比词类推说,有下列两种主张。第一,“彼”:盗,人也;爱盗,非爱人也。第二,“此”:盗,人也;杀盗,非杀人也。这里“此与彼同类”,对方赞同“彼”,却不赞同“此”,这不符合“以类取”和“有诸己不非诸人”的原则。
所以可以援引对方的主张“爱盗非爱人”作前提(论据),来类比论证自己同类的主张“杀盗非杀人”。因为“爱人”中的“人”是指“盗”之外的人,“杀人”中的“人”也指“盗”之外的人,根据“以类取”和“有诸己不非诸人”的原则(即同一律、矛盾律),对方就不应该反对我这样推论,并且应该接受我的结论。
同样,就“是而不然”的侔式推论说,有下列两种主张:第一,“彼”:且入井,非入井也;止且入井,止入井也。第二,“此”:且夭,非夭也;寿且夭,寿夭也。你若赞成“彼”,我就可以援引你所赞成的“彼”,来类比论证我所赞成的“此”。因为这也是根据“此与彼同类”。你可以赞成“彼”,我为什么不可以赞成“此”呢?这就是“援”的定义中所说的:“你可以那样,我为什么偏偏不能那样呢?”
“援”是以同一律、矛盾律为根据的很有用的辩论方式。它也曾经为当时其他学派的思想家所广泛采用。公孙龙子在辩论中,对援例类推运用娴熟。宗奉孔子的儒者孔穿(孔子六世孙)受众人委托,专程到赵国跟公孙龙子辩论,公孙龙子援引孔子赞同的“楚人异于人”的命题,类比论证自己“白马异于马”的命题,驳得孔穿“无以应”。这就是由于公孙龙子巧妙运用援例类推进行辩论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