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取》概念分类,涉及实体、属性和关系概念:“以形貌命者,必知是之某也,焉知某也。诸以形貌命者,若山丘室庙者皆是也。长人之与短人也同,其貌同者也,故同。指之人也与首之人也异,人之体非一貌者也,故异。将剑与挺剑异,剑以形貌命者也,其形不一,故异。”
“不可以形貌命者,虽不知是之某也,知某可也。苟是石也白,败是石也,尽与白同。诸非以举量数命者,败之尽是也。是石也虽大,不与大同,是有使谓焉也。”“诸以居运命者,苟人于其中者,皆是也,去之因非也。诸以居运命者,若乡里齐荆者皆是。”
“以形貌命者”,以事物的形态状貌命名,指实体概念(具体概念),如山丘室庙等。其特点是一定要知道它指谓哪种对象(实体),才能了解它。高身材和短身材的人,都是“人”,因为其形态状貌相同。人指和人首不同,它们是人体的不同部分。用于威仪装饰的“将剑”,和用于刺杀敌人的“挺剑”不同,因为其形态状貌不同。
“不可以形貌命者”,是指属性、关系概念(抽象概念),它不是以事物的形态状貌命名,是指谓事物的属性和关系。对这种概念,虽不知道它是指称哪种对象(实体),也可以了解它。这里又可分为属性和关系两种情况。
属性概念带有绝对性,它不依赖于跟别的事物相比较,而本身就是如此。说这块石头“白”,这“白”不依赖于跟别的事物相比较,本身就是“白”。“白”的性质,渗透于石头的每一颗粒。把这块石头打碎,它的每一颗粒都是“白”。
“诸非以举量数命者”,指属性概念。所谓“败之尽是也”,对于机械物体的一部分性质,才是如此。一块坚硬的石头打碎,每一小块仍是坚硬的。若把这一点普遍化,会带来谬误。一架连弩车,可以一次射箭数十只,若把连弩车拆散,其每一部分就不具有这种性质。一只活狗会吠,解剖而死不会吠。因此不能说属性概念都有“败之尽是”的特点。
关系概念带有相对性,它依赖于跟别的事物相比较,才是如此。说这块石头“大”,这是由于有小石头作为参照物,才可以这样说(“是有使谓焉也”)。把这块石头打碎,不能说每一部分仍“大”。所谓“举量数命者”,是指“大小多少”数量方面的关系概念。
《大取》从“不可以形貌命者”中,分出一种“以居运命者”,是反映空间范围的概念,如乡里齐楚。这指人在一个空间范围内居住和运动,一旦离开了那里,不再属于那个空间范围。某人生于齐,长于齐,是齐人,举家离齐,居楚,服务楚,称楚人,不再是齐人。《大取》关于概念分类的理论,从概念内涵的角度着眼,大体跟现代科学理解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