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者有所养,壮者有所营,幼者有所教”——当年,孙中山先生用这样的笔触描绘“大同之城”。近百年后,在他的家乡——中山市——正在构建新老中山人共建共享的大格局。中山在破解城市二元结构上屡拓新举,广大异地务工人员不仅有了“新中山人”这一温情身份,还广泛参与到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成为实至名归的城市主人翁。
中山市本是一片移民区,早在宋元之际,北方名门望族为躲避战乱,就经珠玑巷南迁至此;明清交际时期北方和福建东南大户集体迁入。多次人口迁徙和社会融合使香山大地逐渐孕育出兼容并包、文化多元的社会文化体系。正如晚清香山学人郑道实在《香山诗略》中所说“无门户主奴之见,有特立独行之风”。从中山24个镇区现有四大语系和20多个方言岛的角度可以看出,中山是一个很包容的城市。改革开放以后,经800年香山文化熏陶出来的中山人,多元文化组成开放融通的社会体系,使得人们更易于接纳外来人口。回顾其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984年,中山市“三来一补”、“三资”企业迅猛发展,劳动力开始紧缺,企业开始从市外输入劳动力,到年底,全市共接受外来劳动力1万多人。这一时期,在宏观战略层面,国家政策已经开始允许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附近的城镇就业。但是,改革只是导致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内部相对自由流动的局面,并没有触及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二元社会结构”,政府对农村劳动力的跨城乡、跨区域转移仍然采取限制的政策。1989年春节,外省劳工大量南下广东,中山市实行“先城镇后农村,先市内后市外”的招工原则,严格控制使用外来劳动力。5月,广东省政府转批省劳动局《关于整顿劳务市场秩序,加强劳动力管理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各部门合理安排使用劳动力,认真清退来自外省和农村的劳动力。1990年4月,国务院《关于做好劳动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合理控制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减轻城镇就业负担”。199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劝阻民工盲目去广东的通知》要求,各地人民政府要从严或暂停办理民工外出务工手续。同年12月31日,中山市发布《中山市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对加强临时工管理做出具体规定。
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的扩大,在市场力量和外来人口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政府对外来人口的政策发生了积极的变化,已从控制盲目流动过渡到力求利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将外来流动人口纳入行政规范管理阶段。1992年,中山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对外来代耕人员管理的通知》,这一时期后迁入的外来农户被视为一般外来人口进行管理。199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颁布《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对用人单位跨省招用劳动力做了严格限制,只有经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准,本地劳动力无法满足需求时,才可考虑。1994年12月1日,中山市开始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1995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实行统一的流动人口就业证和暂住证制度。是年,中山建立流动就业凭证管理制度,实行外来劳动力就业证、卡合一管理。
1996年1月6日,中山市政府颁布《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实施办法》。3月,中山市三乡镇创办全国首家“外来女子业余学校”,帮助广大外来女工融入当地社会。5月,劳动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发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至此,我国建立了一整套专门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证卡管理制度。同年5月,中山市政府颁发《中山市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办法》。
1997年,中山市实行了招调外来劳动力分类管理办法,部分工种(岗位)控制使用外来劳动力。1998年5月13日,中山市劳动局公布中山市1998年度禁止和限制招调外来劳动力的工种(岗位)。1999年3月1日,《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施行,广东开始推行暂住证制度。9月,中山市被广东省政府确定为劳动力输入地监控地区。
进入21世纪以后,中央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改革城乡二元分割体制,推动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建设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开始进入全方位的调整阶段,由限制变为鼓励,政策着力点是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良好环境。在中山市,2000年9月第一所外来工子弟学校创办。2001年,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清理整顿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决定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2003年,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对暂住人口收取治安联防费问题的复函》规定,根据这一文件,自该年4月1日起,中山市对凡在中山市范围内居住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口收取治安联防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月2.5元,全年不超过30元。此后,上述收费标准一直沿用至2012年8月1日。
2003年年底,《16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开始办理,中山在全国首创外来儿童登记管理,在入学和医疗等方面,外来儿童可享受本地儿童的待遇。2004年6月,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副市长任组长。2005年4月,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成立。2005年年底,中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中山市技能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技能人才,经市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录用、招聘的可办理入户手续。2006—2007年,流管部门招收3 000名协管员来管理出租屋和流动人口。
2007年1月20日,开始受理解决2004年7月1日前在中山市购房、因受政策影响而未能入户的市外人员户口问题。2007年,中山市小榄镇实行外来建设者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小学的政策,当年解决194名外来子女入读公办小学。
2008年2月1日,中山市首次评选“百佳”称号流动人员,获称号人员获得将户口迁入中山的资格,这是中山在接纳外来工方面迈出的一大步。
2009年,广东省通过《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流动人口管理居住证制度,赋予外来流动人口更多的城市权利与权益,基本公共服务的对象也逐步向外来流动人口延伸,并努力争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条例》同时规定,居住证持有人在统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入户;常住人口的入户实行年度总量控制、按条件受理、人才优先、依次轮候办理,具体办法由居住地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这些规定为之后广东省部分地区实施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制度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同年12月,中山市政府宣布,中山将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随后,出台《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暂行规定》和《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的流动人员,其政策内生育的子女可入读公办学校。12月31日,火炬开发区张家边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站在全市首发10张居住证。同年,中山市成为“流动儿童登记制度项目”全省唯一试点。
2010年1月12日,中山市启动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办法,接受全市150万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申请,他们根据自己的“积分”,角逐当年3 000个入户指标。当年,中山市共有2 139名流动人口达到积分入户条件。
2011年8月,四名异地务工人员首次成为市委全会的“座上宾”。在这次会上,时任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晓峰首次明确提出“新中山人”这一称谓。11月,安徽人李学杨等四名外来工当选为中山市首批外来工人大代表,结束了中山没有外来工代表的历史。
2011年,异地务工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五大险种的缴费标准和享受待遇与本市户籍员工统一。
2012年2月,中山市住建局公布《中山市住房保障准入标准及轮候打分标准》(征求意见稿),公租房首次向异地务工人员敞开大门。
2012年春季起,中山市统一本市户籍和外省市户籍学生免杂费补助标准、免费课本费补助标准。同年7月,城区通过积分入户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首次纳入“小升初”派位范围。
新中山人服务管理工作围绕“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总体目标,坚持包容增长、共建共享的理念,突破城里人与农村人、本地人与外地人两种身份壁垒,立足市情,转变方式方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基本公共服务、全民共享平等发展机遇。
第一,“三个适应、四个意识”理念的确立。中山市积极转变观念,摒弃过去那种把新中山人看成是城市发展负累的思想观念,对新中山人的价值进行重新定位,将之看成是城市化进程的推动者、城市财富的重要创造者,提出了“同是中山建设者”的口号(2003年提出),逐步改变人们对新中山人的偏见。在转变观念的同时,明确工作思路,确立“三个适应、四个意识”,以此作为开展全市新中山人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理念。所谓“三个适应”是指:一是使新中山人的数量和中山社会经济发展的规模相适应,二是使新中山人的技能和中山社会经济发展所提供的岗位相适应,三是让新中山人的文明法制素质和建设平安中山和谐社会相适应。“四个意识”是指:一是规模适度意识,根据社会、自然资源的实际情况,将新中山人保持在一定质和量的度上。二是维护稳定意识,将新中山人的服务管理当做直接关系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三是长期管理意识,新中山人的服务管理问题将贯穿于中山城市化的整个过程中,长期存在。四是服务管理并重意识,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强化服务功能,以服务促管理,寓管理于服务,在政策上给新中山人提供有效保障,在生活上提供尽可能的便利,以此来增加其对城市的亲切感和归属感,自觉地融入到城市管理中来,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服务管理架构。为改变以往“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新中山人工作模式,中山市有效整合政府各部门行政管理资源,对新中山人和出租屋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成立了由多个成员单位组成的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各镇区也相应地成立了领导小组,并于2005年4月后相继在市、镇区两级政府成立了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为强化服务管理网络建设,确立了市—镇(区)—社区(村)三级服务管理体系,并进一步整合原公安户管员、治安员等资源,建立了专职协管员队伍。截至目前,全市各镇区全部成立流动人口办、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基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增加到230多个,基本达到服务管理全覆盖;专兼职协管员增加到3 200余人,专职综合协管员扩充到近2 000人。全市新中山人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组织架构初步构建,形成了新中山人服务管理“上面有人抓,中间有人管,下面有人干”的工作局面。
为充分发挥社区(村)的作用,将新中山人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引向基层,采取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村)居委会领导担任、副站长由社区民警参与的工作模式,以保证工作力度。镇区将新中山人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区(村)居委会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其工作成效与奖金直接挂钩。
第三,开展“业务委托、集中受理”的服务管理措施。为方便新中山人办理相关业务,中山市采用委托的形式,将分散在公安、消防、计生、房管、地税等部门的居住证办理、《16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受理、出租屋消防管理、出租屋登记备案和税收征管等业务,委托给各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实施集中归口受理。各镇区管理服务中心办证大厅设立积分制受理、居住证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屋税收、计生、就业、志愿服务登记、流动党员登记等窗口,为新中山人和出租屋主提供“一站式”服务,全面提升工作效能。自开展代征税业务以来,截至2012年6月,共代征收出租屋和商铺税款6.55亿元,出租屋税收覆盖率达到89.28%;共办理居住证150多万张,有效随行卡持卡数近13万张。
(1)创新管理机制。2010年,中山市在全国率先开展2+8+N社区服务探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逐步推进“政经分离”,理顺村(社区)党组织、村(居)自治组织、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社区服务中心四者关系,为新中山人参与当地政治和社会管理活动提供体制机制上的保障。
理顺基层组织关系,特别是推进“政经分离”,消除了新老中山人之间的利益矛盾,为新中山人融入当地社会、以村(居)民身份参与社会管理活动提供了制度保证。中山市按照“以证管人、以屋管人、以业管人”的整体思路,以服务管理全覆盖为目标,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大力推动以居住证为核心的“一证通”制度,不断扩展居住证的服务功能,增加公共服务内容,变新中山人被动办证为主动办证,实现新中山人信息动态更新与服务的同步推进实施。
在理顺基层组织关系的同时,中山市积极探索新中山人自我管理新模式,鼓励在新中山人中成立新社会组织,并将已有的异地商会、同乡会等隐性社会组织显性化、阳光化;积极开展“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新中山人评选,充分发挥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和价值观;适当吸收优秀新中山人进入公务员及村官队伍,不断提高新中山人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工作专职协管员中新中山人的比例;鼓励在社区采用特别委员、列席委员等形式吸纳新中山人参与社区自治管理,共同协商与新中山人利益关系密切的村务问题;加大在“两新”组织中建立党、团、工会组织的力度,积极倾听新中山人的心声,努力收集和反映他们的利益诉求,切实维护好新中山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新中山人的政治、社会地位,稳步提升新中山人在各级党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积极推荐新中山人参选劳动模范、先进个人,努力拓宽新中山人表达诉求和参政议政的渠道,全面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政治责任感,培养主人翁精神。
(2)建立工作体制新格局。一是理顺条块关系。为彰显服务理念,将“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新中山人服务管理局”,并进一步优化新中山人服务管理局的结构和职能。各镇区按照编委要求设立综治维稳中心,同时在综治维稳中心设立一名专职副主任,全职从事新中山人服务管理工作。二是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协管员队伍建设,按照每1 000名流动人口配备1名专职协管员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综合协管员招聘考试,实行凭证上岗制度,强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改进新中山人服务管理的方式方法,规范新中山人服务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文明用语,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工作人员予以辞退,净化队伍,提高综合协管员的综合素质,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四是加大对新中山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考核,进一步完善部门镇区绩效考核体系,增加以常住人口为基数的经济社会人均考核指标、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指标,并适当加大权重;各镇区结合实际建立和健全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管理服务中心、管理服务站、综合协管员等多级考核体系,切实将新中山人服务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创新信息工作模式。为适应形势发展,以消除社会隐患、维护社会稳定、促成社会融合为目的,完善新中山人前沿信息收集工作机制,中山市加大在厂企人事主管、物业管理人员和出租屋管理人员中聘请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兼职联络员的工作力度,在新中山人中聘请兼职联络员,广泛搜集涉及新中山人的矛盾隐患、合理诉求及意见建议等前沿信息,实现由注重“事后控制”的静态维稳向注重“源头治理”的动态维稳转变。目前,全市兼职联络员达860余人,该模式也已作为一种全新的社会治理模式,被省社工委确定为广东省创新社会管理观察项目。
坚持“同是中山建设者”的理念,基本公共服务致力于由城市人口向农村人口、由户籍人口向新中山人的延伸,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中山建设者。2010年中山市率先在全国推行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根据人才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综合考虑流动人员的连续工作年限、文化程度、技能水平、住房、投资规模、纳税额度、获奖等级、计划生育、公积金缴纳、遵纪守法等情况,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积分登记,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分类管理、分区排名”的方式,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入户、入读公办学校、公租房指标给流动人员,有效建立了新中山人不断自我提升的良性动态机制。2010年以来,共有7 164名新中山人通过积分获得入户资格,加上配偶和子女的随迁,预计将有2万名新中山人入户中山;16 809名新中山人子女获得积分入读公办中、小学一年级资格。积分制的实施,让新中山人得到了实惠,为户籍制度改革创造了新鲜经验,是农民工进城制度设计的有益探索。
根据新中山人流动性强的特性,中山市及时确立了“以屋管人”的工作思路,将出租屋作为加强新中山人管理的突破口,坚持“谁出租、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出租屋主的管理责任,与出租屋主签订《中山市出租屋综合管理责任书》。同时,本着“服务多数、管住少数”、“区分对待、突出重点”的原则,对新中山人和出租屋进行分层次、分类型管理。按照《中山市出租屋管理规范(试行)》,根据出租屋治安、消防等基本条件及出租人和承租人责任义务承担、履行情况,将出租屋分为放心户、一般户和重点户三种类型进行分层次管理。协管员根据不同类型出租屋特点,按频率要求开展日常巡查,突出抓好重点户的管理,并将巡查隐患信息向相关部门反馈,共同做好查处工作。同时,采用利益引导机制,开展“安全文明出租屋”评选活动,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费用减免等奖励,并逐步推开“安全文明出租屋小区”创建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出租屋社会化管理工作探索实践。
中山市将提升新中山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参与度,畅通诉求和利益表达渠道作为保障权益的重要途径。1996年以来,中山市每届市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都有外来务工人员,全市累计表彰市先进生产者、市十杰青年、省市劳动模范及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的外来务工人员超千人。2007年以来,每年举办“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流动务工人员评选表彰活动,至今已举办五届,498人当选,并获得入户中山待遇。从2011年开始市委全会邀请新中山人代表列席。同时,中山市大力保障新中山人就业权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推动就业的政策措施,内容涉及职业培训、创业扶持、社区就业、职业介绍、就业服务等方面,构建起政策支撑、资金保障、培训先行、就业服务为一体的公共就业网络。还通过建立基层调解、劳动仲裁、三方协调、监察执法、监督管理、信访维稳、动态预警、工作联动等八项工作机制,将劳动争议调解向基层延伸,形成市、中心镇和其他镇三级劳动仲裁网络,以有效保障新中山人劳动权益。另外,中山市还将新中山人救助纳入全市救助范畴,逐步建立起以住房、医疗、教育、就业专项救助为支柱,以临时困难救助、社会互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的救助体系,形成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
中山市以民生为重,实行同城待遇。一是实施社保一体化,将新中山人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实施户籍居民与新中山人平等共享的社会保险制度。新中山人可参加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女工生育保险。除失业保险国家另有规定外,新中山人参保及待遇水平的高低只与其缴费相关,与其身份无关。截至2011年6月底,新中山人参加社会保险人数已近98万人,实际参保率达80%以上。二是推进教育均等化,将新中山人子女教育放在突出位置,始终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确保现有公办学位数稳步增加,确保公办学校招收新中山人子女数量、比例逐步增加,努力为新中山人子女提供优质教育。2012学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中山人子女学生数约20万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约7万人,适龄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三是实现计生服务同城化,以构建“全覆盖、同待遇、共分享、促融入”的新中山人计生公共服务体系为目标,注重建立激励机制,实行与户籍人口待遇同等的“节育奖”;同时,积极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服务,使得新中山人育龄妇女在居住地免费获得全程优质的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
市镇两级将新中山人纳入政府公共服务的财政预算计划,加大公共投入,从新中山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优先重点解决,完善文体医疗卫生等公共设施,最大限度地满足新中山人的民生需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降低出行成本,缓解公共交通压力等;充分发挥积分制在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新中山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成效方面的积极作用;有效规范积分制管理具体流程,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借助政府信息共享平台,简便快捷地为流动人员提供资料鉴证、证明出具、积分受理等“一站式”的便民服务;积极理顺协作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强信息沟通,有效整合部门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增加新中山人提升积分的参与平台,不断增强积分制的科学性和惠民性。
同时为加强服务配套,积极延伸积分制权益范围,中山市以积分制管理为切入口,一手抓入户,一手抓基本公共服务,针对新中山人不同层次的服务需求提供区别式服务,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构建社区层面的居住地管理体系。加快构建以社区为依托的新中山人服务管理平台,将新中山人的日常管理与服务着重点放到镇(区)和社区,构建政府规范性管理和社区服务性管理双向互动机制。二是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的内容,重点发展面向社区内新中山人的各项便民、利民服务,如开展技能与非技能培训,提供法律咨询等。社区为新中山人融入城市、同市民和谐相处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和文化设施,设立新老中山人共有活动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文化活动,促进新老中山人的融合。三是组建新老中山人共同参与的社区义工队伍,重点开展面向新中山人困难群体、困难家庭的扶贫济困活动,开展新中山人子女“快乐暑期”关爱行动等活动,促进新中山人及其子女在情感和心理上的深度融合。
东升镇以出租屋管理为切入点,通过整合政府各部门管理资源,建立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治安、安全、计生、卫生综合管理服务机构,全面规范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方案,实施新型的综合治理机制和信息化管理手段,努力现实“四规范”目标。“四规范”即规范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登记管理,规范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治安管理,规范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计划生育管理,规范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安全管理。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组建专业队伍,延伸服务触角。通过公开招聘,吸收一些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的人,组成工作队伍,负责全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目前,全镇流管系统已组建了122人的专、兼职综合协管员队伍;同时,将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下设到各村、社区,并集中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登记、办理暂住证、业务咨询、代征税,出租屋流动人口治安、安全管理,计划生育和周边环境卫生整治等各种职能,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二是出台管理方案,形成联动格局。该镇制定并下发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规范管理工作方案,大力贯彻“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出租谁负责”以及“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为全镇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做出了明确的指引。同时,镇委、镇政府专门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规范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办公室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治保工作负责人组成,并对镇流管办、公安分局、安监分局、计生办等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细化,成员单位还根据自身职责成立专责小组,从而形成“镇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和村社区参与,保障有力,综合管理”的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巡查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各村、社区服务站根据本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分布情况,划分责任区域,推行管理实绩与工资报酬挂钩,全面调动协管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协管员实行灵活上班时间,利用中午和晚上的时间,巡查出租屋或用工单位。巡查内容包括治安、计生、安全、卫生等,严格落实流动人口“入住登记、离开注销”的基本管理制度。同时,实行交换册制度,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应对水平。东升镇还作为全市试点,率先推行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管理信息新系统,实现暂住证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出租屋隐患管理、出租屋“旅业式”管理、出租屋税收管理、综合协管员管理等功能模块的有机关联,形成行政合力,确保管理的科学、准确、到位。
四是实施动态管理,确保“管人”“管房”同步。重点推行“来时登记、走时注销”的出租屋旅业式管理办法,即当承租人入住时,就像入住酒店宾馆一样,出示身份证、暂住证或工作证,核准身份,并填写租房登记表,将其详细、准确的资料登记在册,并及时上报到管理部门备案。协管员在走访、巡查的同时将出租屋内已变动的流动人口资料更新,努力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确,管理到位”。当承租人搬离时,首先办理承租人口注销手续,然后办退房手续并放行。镇流管办将出租屋和承租人的资料全部纳入电脑化登记管理,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信息档案库,切实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基本情况及动态,既实现流动人口信息的共享,也使“管人”与“管房”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有效的动态管理。
促进新老中山人融合的“东兴模式”,是该镇2013年社会建设的亮点,并确定为市第二批社会创新观察项目。“东兴模式”是以“三个一”实现新、老中山人融洽的社会管理和服务模式。“三个一”即有一个由新老中山人共同组成的领导班子和工作团队开展社会管理(体现为:“两委”中有新中山人,社区工作人员有一定比例的外来员工,并且可以结合近期社区协调委员会要有新中山人);有一个“七彩驿站”综合服务平台服帮扶本地青少年和外来务工子弟;有一群新型的社会组织(老年人协会、文体协会、志愿者等)助推新老中山人的融合。通过社区管理由新老中山人共同参与,社会责任由新老中山人共同承担,社会成果由新老中山共同分享,最终实现新老中山人的和美融合。
为给群众营造一个舒适、优雅、便捷的业务办理环境,板芙镇两手抓搞好窗口服务工作,既抓好硬件配套设施,更抓好优质服务,为广大群众办事提供高效服务。新服务中心大楼服务大厅按照整洁、卫生、明亮、舒适标准设计,配置足够的办公设备。业务大厅内更设置了大型液晶电视和公告栏,将流管人员设置和职责、业务办理流程、收费事项、服务承诺等全部公开展示,让群众明明白白办业务。由于实行了政务公开和业务公示,办事效率得到极大提高,群众满意率达100%。同时,该镇积极抓好优质服务和加强窗口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争创“五个一流”活动,即树立一流的形象、建立一流的机制、实行一流的管理、提供一流的服务和建设一流的队伍。
该镇流动人口办还积极开展新中山人修身活动,以引导新中山人扎根中山、提高自我、爱岗敬业、服务社会为目的,以“共建共享”为主旋律,开展“同是中山建设者”“百佳”务工人员评选活动。让那些积极参与全民修身,不断追求卓越的一线工人、农民工及高学历、高技能人才成为“百佳”。该镇流动人口办通过宣传专栏将“百佳”的精神、事迹公榜,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参与修身的良好氛围,引导新中山人树立正确的事业观、价值观;同时,以开展评比“安全文明出租屋”活动为载体,通过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出租屋主和租客转变思想观念,由过去“被管”转变为“自管”,进一步强化出租屋主和租客自管责任,明确评选标准,落实自管措施,不断加强和规范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
该镇也充分发挥积分制在引导新中山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提升自我、乐观向善、服务社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形成明确的导向机制,让新中山人在参与全民修身行动的过程中,实现自我增值,从而提高积分分值。
石岐区着眼实现心理进城,以休闲文化节为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增进新老中山人的文化认同和心理融合,具体措施包括以下两点。
一是举办休闲文化节活动。从2008年至今,石岐区已成功举办了五届休闲文化节,成为全市人民共同的文化盛事。文化节层次高、规模大,项目涵盖了休闲、旅游、文化、体育等领域,有群众喜闻乐见的龙舟赛、消费月和美食月等活动,持续时间一个多月。借助文化节载体,石岐区举办了中山传统民俗——晏昼炮鸣放、南狮争霸赛、“粤韵今宵”选拔赛、“光彩石岐”文艺汇演,还有书法、摄影、诗歌、散文大赛等一系列主题文化活动,为广大群众带来视、听、品、乐全方位的文化盛宴,成为新老中山人破除本地人与外地人的身份和心理隔阂的舞台。
二是以流动修身学堂为平台,开展明德修身行动,增强新、老中山人的文化认同。全民修身行动是构建新老中山人共同的精神家园,破除本地人与外地人的身份和心理隔阂、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的有效途径。作为全市首批八个“修身学堂”建设试点镇区,石岐区设立了七大类108所“修身学堂”,在试点时间、范围、阵地建设模式上均有新突破,并率全市之先设立“流动学堂”。作为创新自选动作的一项举措,“流动学堂”主要针对老城区人口素质不高、外来务工人员多的特点,设在人流密集的北区街心公园、逸仙湖公园、孙中山纪念堂公园以及张溪、岐头、基边、南下等社区公园和大信、逢源商业街、孙文西步行街等主要商圈,通过生动活泼、不拘一格的课堂形式,吸引围观的群众自发参与,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从而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流动学堂”共举办活动10场,受教群众数万人次。石岐区开设“流动学堂”的做法得到市文明办的高度赞赏,市文明办要求石岐早出经验,出好经验。
第一,以工青妇组织为载体,搭建新老三角人融合桥梁。将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打造成为枢纽型社会组织,开展送科技文化、送法律、送健康进企业等服务。如2011年6月到9月期间,三角镇妇联开展了长达4个月的“女性健康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共有1 000多名外来女工参与了本次主题宣讲,并通过电话、接访、走访等形式与广大外来姐妹进行贴心的沟通和交流,使妇联真正成为她们在异乡的“第二娘家”。三角镇工会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企业中建立基层工会,并积极动员各企业建立“职工书屋”。
第二,以社会组织为载体,共建新老三角人融合组织。为了使新三角人充分感受自己是和谐社会的共建者和发展成果的共享者,三角镇进一步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重点在资金筹措、税收、用地、金融信贷、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惠扶持。重点关注融合性的社会组织,结民村信宜同乡会覆盖的小区外来农民工住宿2 000多人,三角镇引导同乡会规范管理,设立同乡会委员会,制定结民信宜新村文明公约,通过提供维权、矛盾调处,开展扶贫救助、治安巡逻、卫生维护等服务;打造三角镇义工总队,鼓励外来人员积极参加文明城镇、卫生城镇等创建,他们中有一大批成为婚育文明宣讲员、义工爱心志愿者、平安和谐调解员,他们的身影活跃在三角镇各大型活动庆典上,促进了本地人和外地人之间的相互融合。
第三,以企业文化建设为载体,打造新三角人的安心家园。三角镇发挥企业主体积极性,鼓励和引导企业培育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组建企业艺术团等,丰富流动人员的业余生活。通过企业党建、团建等方式,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想方设法帮助员工解决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企业积极为外来员工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提供施展才能的机会。
第四,以文化活动为载体,搭建新老三角人共同的文化生活空间。为促进新老三角人在文化层面实现融合,三角镇加强文化活动建设,完善基础设施。三角镇在外来人口集中的社区、工业园区、企业等场所,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修建健身广场和休闲绿道,并安装了各种健身器材。镇政府每年投入近10万元用于维护占地11 000平方米的三角镇文化广场建设,充实文化广场演出音响设备及康乐健身设施等。文化广场配置专业设备和人员,每天超过300人进行广场健身舞蹈活动。三角镇每年举办元旦健身长跑,农历新年期间举办新年游园会,让无法回乡的外地人员感受到家的温暖。丰富的文化生活有利于消除彼此之间的误解,促进彼此之间的互相理解、互相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