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
下载掌阅APP,畅读海量书库
立即打开
畅读海量书库
扫码下载掌阅APP

米夫和他的得意门生王明

莫斯科沃尔洪卡大街,一座俄罗斯大教堂对面,有一所颇具神秘色彩的院落。门口没有挂牌,但站着警卫,闲人莫入。从不断进出大门的黄皮肤、黑眼珠的中国青年可以判定,这儿是一所华人俄语学校。

这所学校里,果真开办俄语班,只是教俄语是为了使学生听懂俄国教师讲课而已。

这所学校的全称,叫作“莫斯科中国劳动者中山大学”,简称“莫斯科中山大学”。

第一次公开宣布建立这所学校,是1925年9月7日。鲍罗廷在国民党中央第六十六次政治会议上说,在莫斯科建立这所学校,是为中国革命培养人才。同年11月,这所学校便正式开学。

最初,学生是由中共中央和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共同选派的,所以学生中既有中共党员,又有国民党要人子女——既有邓小平、廖承志、乌兰夫,也有蒋经国。后来,国共分裂,那里便成了专门培养中国共产党干部的学校。

莫斯科中山大学刚建立时,任命拉狄克为校长。他是波兰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著名人物。

副校长非常年轻,才24岁,年岁比有的学生还小,他不得不终日板起面孔,力求显得老成一点。这个小伙子原名亚历山大罗维奇·弗尔图斯。1917年,他16岁时加入俄共(布),化名米夫,从此就一直用这个化名。

莫斯科中山大学校长对于中共的影响,其深刻性不亚于黄埔军校校长对于国民党的影响。自从成为莫斯科中山大学副校长,米夫就专心研究中国革命问题,并由此发迹。特别是校长拉狄克后来倾向托洛茨基,斯大林在1927年5月13日到中山大学发表讲话时,批评了拉狄克。

不久,拉狄克被撤职,米夫就任校长。紧接着,在1928年3月,米夫担任共产国际东方部副部长(也有的说是担任共产国际中国部部长、中国科负责人),从此他主管共产国际中共事务,成了中共的“上司”。

1927年年初,米夫头一回访问中国,当时是以率领“宣传家代表团”的名义前来中国的。从年初至8月回国,他访问了上海、广州、武汉,目击了中共在1927年的大动荡,而且出席了中央五大。这一段经历,成为这位“中国专家”的很重要的政治资本。

米夫来华时,配备了四个翻译,其中的一个,便是他的得意门生王明。

共产国际东方部负责人米夫

王明其人,五短身材,工于心计,擅长文笔,讲起话来却大舌头,口齿不清。他姓陈,名绍禹,字露清。他的“禹”字原是带有“火”字旁的,诚如他的弟弟叫陈绍炜。不过,“ ”字毕竟太冷僻,他后来改用“陈绍禹”,又用“绍禹”的谐音,取了笔名“韶玉”。至于王明这化名,是他1931年到苏联担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时用的,后来,竟以此名传世。为了照顾读者的阅读习惯,本书提及1931年前的他也称王明。

王明是安徽六安县金家寨(今属金寨县)人,生于1904年,比米夫小3岁。1925年由上海大学去莫斯科中山大学,成为这所大学开张后的第一批学生中的一个,改名“波波维奇”,又叫“马马维奇”。很巧,给王明那个班教列宁主义课程的,便是米夫。王明聪颖,也很用功,迅速掌握了俄语,钻研列宁主义理论,得到了米夫的赞赏。这样,不到一年,王明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担任中山大学“学生公社”主席。“学生公社”相当于学生会。这是王明政治生涯的起点。

米夫访华,王明成了他的翻译,那八个来月朝夕相处,使王明跟米夫变得亲密无间。于是,王明成了米夫的心腹。

就在米夫离开中山大学的八个来月中,那里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由于斯大林的批评,校长拉狄克下了台,教务长阿古尔被任命为代理校长。他和学校联共(布)党支部书记谢德尼可夫相对抗,各拉一批教师、学生,形成“教务派”和“支部派”。不过,大部分中国学生不愿参与两派之争,形成了校内的第三势力。

米夫和王明回来之后,把第三势力拉在自己身边。随着米夫联合“支部派”压垮“教务派”,米夫也就成了中山大学校长,王明出任支部局宣传干事。这样,米夫掌握了中山大学大权,王明成了中国学生中的领导人物。

恰恰在这个时候,联共(布)开展反对托洛茨基反对派的斗争。本来,这纯属联共(布)内部事务,跟中国学生关系不大。可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一下子使中山大学成了“反托运动”的重点:在1927年11月7日十月革命十周年庆典时,中山大学中国学生队伍参加盛大的游行。队伍经过红场检阅台时,学生们高呼“十月革命万岁”“斯大林万岁”,可是忽然有中国学生高呼“托洛茨基万岁”!

斯大林勃然大怒,指令米夫在中山大学开展“反托”“肃托”运动。王明借助这场运动,“肃”掉了自己的敌手(很多人并非是托派)。王明以原有的第三势力为基础,日渐形成自己的小宗派。这小宗派自命是真正的布尔什维克,共28个人,后来被人们称为“二十八个布尔什维克”。“二十八个布尔什维克”是一个松散的集体,其中有不少人后来对中国革命作出过有益的贡献。他们通常是指:王保礼、王盛荣、王云程、王稼祥、朱阿根、朱子纯(女)、孙济民、宋潘民、杜作祥(陈昌浩之妻)、陈绍禹(王明)、陈昌浩、陈原道、何克全(凯丰)、何子述、李竹声、李元杰、沈泽民、汪盛荻、萧特甫、张琴秋(沈泽民之妻)、张闻天(洛甫)、孟庆树(王明之妻)、夏曦、秦邦宪(博古)、殷鉴、袁家庸、盛忠亮、杨尚昆等。据说,还有一个小同学徐以新,当时只有十七八岁,也支持王明,可是观点常动摇,算是“半个”,故又被人戏称为“二十八个半布尔什维克”。

不过,那时的王明,还只是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小打小闹而已。

王明

他头一回在中共高层“露脸”,那是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开的时候。米夫成为中共六大的幕后操纵者,王明作为米夫的翻译,广泛接触了中共高层人物,就连斯大林接见中共领导人时,翻译也由王明担任。米夫参与了扶植向忠发的行动,让他担任中共总书记。不过,当米夫提议王明为中共中央委员时,受到了代表们的抵制——因为王明连代表都不是,况且又未曾在国内做过实际工作,怎么可以选他作为中央委员呢?

王明终于下决心回国了。那是1929年3月,他回到了上海。怀着雄心壮志的他,最初被分配到上海沪西区,为中央秘密党报做送报员兼采访员,使他大有怀才不遇之感。四个月后,他担任中共沪东区委宣传干事。又过了三个月,调任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任编辑。

地下工作毕竟不像在莫斯科高谈阔论,被捕的危险时时在头顶盘旋着。他于1930年1月12日上午在上海英租界被捕。王明十分紧张,当天下午托巡捕送信给中共中央宣传部秘书潘问友,请求营救。此事完全违反了地下工作的纪律,为此,中共中央立即通知所有王明知道住址的人员迅速转移。

此事很快传到共产国际,米夫委托“赤色救难会”驻沪代表、瑞士人牛兰出面营救。牛兰花了一笔钱,总算使王明在2月28日获释。

出狱后,王明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被调往全国总工会宣传部当《劳动报》编辑。

惊魂甫定之后,王明又开始钻营。1930年6月,他得以担任中共中央宣传部秘书,使他有机会接近中央。当时的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由主持中共中央工作的李立三兼任。他在李立三身边工作,变得消息灵通。

这时,莫斯科中山大学的学生不断派回国内,其中包括“二十八个半布尔什维克”中的人物。

王明常在他们之中走动,私下议论。王明根本瞧不起向忠发,骂他是傀儡。王明也看不起李立三,质疑他“懂多少马克思主义”,大有取而代之的口气。王明当时他还只是李立三手下的秘书,在伺机而动。

机会终于来了。1930年6月11日,当中共中央政治局在李立三的主持下,通过那个《新的革命高潮与一省数省首先胜利》的决议之后,王明很快获知,共产国际远东局的代表罗伯特对决议有意见,反对下发这一决议。李立三大骂罗伯特“右倾”,以总书记向忠发的名义于6月20日向共产国际远东局发出抗议信。信中说:“我们觉得罗伯特同志有一贯的右倾路线,他在远东局的工作,的确妨害中国党领导革命的工作,妨害中国党与远东局的关系,我们要求远东局停止罗伯特的工作。”

王明风闻此事,便找“二十八个半布尔什维克”中的博古、王稼祥、何子述“随便聊聊”,但渐渐把话题引到李立三和罗伯特产生矛盾之事。他们四人原本就有共同的思想基础,一拍即合,都认为应当趁机发动对李立三的批判。不过,王明并不认为李立三“左”,却认为李立三是“用‘左’倾的空谈掩盖着右倾的消极”!那时,斯大林作了《论联共(布)党内的右倾》的长篇演说,批判布哈林,并要求各国共产党都开展反右倾。正因为这样,“右倾”成了很可怕的罪名,李立三指责罗伯特“右倾”,王明又说李立三“右倾”!

几天之后(7月9日),中共中央机关举行政治讨论会。博古第一个站出来批评李立三,接着是何子述、王稼祥发言支持博古,最后王明作了长篇发言批判李立三,声称李立三犯了“托洛茨基主义、陈独秀主义和布朗茨基主义的混合错误”。这一突然袭击,使李立三十分震惊,当场气呼呼地说道:“我知道你们几个莫斯科回来的要搞什么名堂!”

大权毕竟握在李立三手中。没几天,总书记向忠发便出面找王明等四人谈话,宣布他们四人的发言是反对中央决议和中央领导人的,因而是违反党纪的。向忠发还宣布,中央决定给四人以纪律处分:给为首的王明留党察看六个月的处分,给博古、王稼祥、何子述以党内最后严重警告处分。四人同时调离中央机关,王明调往中共江苏省委另行分配工作,博古调往工会组织,何子述调往天津,王稼祥调往香港当党报记者。

何子述、王稼祥不得不离开上海。王明仗着有米夫做后台,不服气……

六届三中全会之后,在10月底,“二十八个半布尔什维克”中的沈泽民、凯丰、陈昌浩、夏曦从莫斯科回来,向王明透露了来自米夫的重要信息:共产国际要对李立三升级为“路线斗争”,同时要批判瞿秋白的调和主义。

王明顿时活跃起来。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正是他夺取中共领导权的大好时机!这时,中共中央尚未收到共产国际的“十月来信”,还不知道一股北方寒流即将袭来…… staHkNyWBevtcKUzr7MDhKNISUfdELkmpAoGDa4sQJ3qhf/r8qdb978TrBChGweQ

点击中间区域
呼出菜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