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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

我不知道我是怎样回到寝室的。

我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睁着眼睛,眼睛睁得疲惫了继续睡。直到第二天的傍晚,肚子饿了,才起床下楼吃饭。

我不觉得自己难过,也不觉得自己伤心,好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一样,一点都不像失恋的表现。我去超市转了两圈,原本想拿一扎啤酒,但想到狂喝烂醉一番后,把啤酒瓶到处乱丢,伤心事到处哭诉的丢人场面,我还是打住了念头。最终,只拿一罐青岛啤酒,从超市回寝室的这段路途上,断断续续喝了半个小时。

寝楼里人很少,长长的走廊里清晰的回荡着我的脚步声,我在公共卫生间的在洗手台上接了一些凉水扑在脸上,冰凉的水刺入肌肤,令人清醒了许多。我转身向外走去,忽然天旋地转,晕倒在地。

地板上的积水,堵住了鼻腔,令人难以呼吸,而意识迅速的消失。

无数的画面如快进般在脑海中闪现,我拖着行李箱在离开时遇见颜晴,我给她写第一封信时的情景;我向她表白从她手中拿过栀子花的情景……最后的画面定格在颜晴在我的耳边说“余言,再见”。

意识渐渐的模糊,隐约听到有脚步声渐渐走近,紧接着听见有人在大声的呼喊,余言!余言……

好像有凉爽的风吹拂在脸上,微微用力的睁开眼睛,有光线一晃一晃,落进眼眶。

眼前的景物在高低起伏的变化,头痛得厉害,过了一会才分辨出是在路上,冯萧和王宇翔一左一右的驾着我向医院快步走去,幸好他们回校了,才及时救了我。他们察觉到我醒了过来,急忙问道,“余言,你怎么了?有事没有?”

我示意他们停下,有些虚弱的笑了,“没事。不用去医院。”

王宇翔还是有些不放心,“还是去医院看看吧。”

“真的不用。我只是喝了点酒。”

“喝了多少?”

我有些不好意思了,“一罐。”

“一罐就倒了?!”他们两个相顾看了一眼,一脸不可置信。

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他们两个扶着我返回了寝室,给我泡了一杯茶,然后坐在我身前,轮流对我进行说服教育。首先是恋爱三草定律,“好马不吃回头草,兔子不吃窝边草,天涯何处无芳草。”

王宇翔大手一挥,说,“不就失恋吗?P大点的事。好好睡一觉,明天早晨醒来,满大街都是女人,个个都比颜晴好。”

冯萧又说,“她只是你的初恋,是你生命中地过客而已,是你生命中地一道风景,而你的真名天女还在后面等你呢。”

可是,我却觉得我是她生命中的过客,是她生命中的一道风景。

他们两个人苦口婆妈的安慰我。我听在耳朵里,但听不进心里,道理每个人都懂,但并不是人人都能勘破。

无论我愿意不愿意,希望或绝望,这段感情都已走到了尽头。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要去理一个光头,剪掉所有的头发,彻底的和过去告别。

一直以来,我在她面前尽量保持完美的形象,而剃掉精心打理的长发,自毁形象,以最丑陋的一面示人,这样啊,即便我控制不住的想要再见她,我也会无颜相见。在头发长出来地这段时间里,我要试着彻底的告别。唯有如此,才能相忘。

在理发店剃完头发后,我买了一顶帽子戴上了。冯萧和班长铁青着脸跟在我身后,为了活跃气氛,我笑着说,“哈哈……你们的头发都比我长了!”他们两个都是短发,头发拉直都到不了眉毛。

他们两个笑了笑,默默地跟在我身后回到了寝室。

十一长假的最后一天,同学们陆陆续续回来了。见到我的光头都是很惊奇,李明耀大叫道,“我靠,余言,理光头了,太有艺术气质了!”

我只能苦笑,我留长发别人说我有艺术气质,理光头还是有艺术气质!艺术气质就是一坨屎!不对!屎盆子,到处乱扣!

男生们都已经听说了我失恋的事情,人模狗样地慰问了一番。

周一早晨上课,我一个人坐在最后一排,在课堂上突兀的带着帽子。我原本比较担心女生会好奇的围观,那样就比较窘迫了,然而向来八卦的她们居然一点反应都没有,我暗暗松了一口气,浑身自在了许多。

奇怪的是王宇翔和冯萧一向很少翘课,今天早晨居然翘课了。下课铃声刚响,王宇翔和冯萧溜进了教室,一人戴了一顶帽子,坐在我身旁。

我问,“怎么翘课了?”

冯萧和王宇翔摘下了帽子——他们两个也剃了光头!我觉得心里一热,从这一刻,我就认定,他们两个是我的好兄弟。他们不但救了我的命,也暖了我的心。

事后得知,昨天傍晚孔令方给女生寝室一个个打电话,告诉她们我失恋了理光头了,不要过分关注或嘲笑我。

王宇翔的手搭在我肩膀上,“没有女人也不见得不能活——没有女人还有兄弟。”

我会心的笑了,别转过头,看向窗外,鸟群正从天空掠过,飞向更高远的云端。

周末,日光正午,我打开了笔记本电脑,播放着音乐。从书架上抽了一本书,躺在床上翻看。

忽然一封信掉了出来,是颜晴给我的分手信。淡蓝的信纸,洒着素雅的花纹,有微微的折痕。是分手那天回来,随手胡乱塞在书中。

我和颜晴真正的交流是从一封信开始,我保留了她写给我的每一封信。下床打开柜子,取出了一个大大的牛皮纸信封,信封里面密密麻麻的放着几十封信,一个个都是同心方胜。

方胜的含义是“同心双合,彼此相通”;而如今,我和他之间却是“两心相离,彼此断绝”。

话语说出口就消散在空气中,但或许可信。而写在纸上的话即便能长久保存,也不一定可信。感情结束,最好的方式是让这些信也随之烟消云散吧。

我在寝室里面找了一圈,在李明耀的桌子上找到了打火机。我打着火机,凑近信封,火苗腾的一下子窜了上去。看见渐渐燃起地火焰和灰烬,我却突然鬼使神差的扑灭了火。这些信件记录了,我们的相识,我们的相恋,我们的相别,如果记忆忘记了,至少还有这些信告诉我,我们曾经地过往。

我坐在床上,将所有的信倒了出来,几十封信件散落在床上。没有信封的,是我们在同一所高中时她写给我的,有信封的是我高三复读时我们在不同学校里面通信时她写给我的。信纸上依旧散发着淡淡的香气,曾经远去的时光就此存留。

我拆开方胜,一封封阅读:

“落落:

其实,我觉得你根本不用写信。你认识我,我不认识你。我和你之间的生活并无交集。而你写信给我的目的也并不是想要我认识你是谁,只想与我通信,那么我觉得这样的通信并没有意义。纯属浪费生命和时间。

身为高三的学生,希望你把时间用到学习上去。

你不要再给我写信了,我也不会再回了。

颜晴”

这是我寄给了她第一封信后,她按着我的要求,将信放到传达室,回我的第一封信。我当然并未为她的拒绝所阻退,继续自说自话的写信。

“余言:

原来是你,原来你是高三(1)班的余言!你告诉我你的姓名,并且希望我不要打听,以为全校1000多名学生,我不会知道你是谁。可是,我却根本不需要去打听余言是谁?

新生开学时,你在新生欢迎大会上代表优秀学生发言时,我就记住了你的名字。你打群架被全校公开批评的时候,我也看到了站在主席台上的你。你这样争议而又有风云的人,全校恐怕没有几个人会认识吧……”这是她得知我真实姓名之后的回信。

“余言,今天我在画室里面画画,听到广播在放《一生有你》,忽然间哭了……余言,认识你就像一场梦,美好而不真实……”

电脑的音乐播放着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

因为梦见你离开

我从哭泣中醒来

看夜风吹过窗台

你能否感受我的爱

等到老去那一天

你是否还在我身边

看那些誓言谎言

随往事慢慢飘散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

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多少人曾在你生命中来了又还

可知一生有你我都陪在你身边

当所有一切都已看平淡

是否有一种坚持还留在心间

像有一柄大锤,重重地击打在胸口,声响沉闷,却痛彻心扉。我坐在床上,在灿烂的阳光中,放声哭泣。我以为我不会难过不会哭泣,然而在七天后,在我决定遗忘地时刻,被压抑许久的情绪,如洪水溃堤,瞬间将我淹没。

不管我们当初多么的恐惧会有分手的这一天,我们还是不可避免的分手了。

曾有的美好终究遗失,现有的悲伤必将终结。

我依然很庆幸,在最美好地年华里遇见最美好的你。

L市的夏天极为短暂,夏天的尾巴还来不及翘起,就灰溜溜的消失了。较大的温差和忽冷忽热的天气,宣告着秋季的到来。

我时常翘课,常常是一觉睡醒,其他的同学都已经下课回寝室来了。深夜时分,众人安静沉睡,我却毫无睡意,目光炯炯的盯着天花板和窗外漆黑的天空,等待睡意渐渐泛起。

梦里醒来,枕巾会是湿的。原来,沉浸在悲伤中或者想念一个人,即便熟睡泪水也会不知不觉流下来。

周二的上午,我还是起来去上课了。虽说才刚大一,但是我已经弄明白哪些课可以翘哪些课不能翘。高数课我和冯萧一人买了一包牛奶,在铃声敲响之前一路狂奔。半道上遇见以身高显著赢得“四大金刚”之称的夏冰石川等女生,我和冯萧相识一笑,乐了,多好啊,迟到都还有人陪着。女生看见我们,也乐了,缘分啊,每天早晨上课,必然能在迟到的路上相遇。最终,我和冯萧抢先冲进了教学楼,回头不忘冲女生摆了一个胜利的手势。

老师翻开点名册开始点名,我挑了最后一排座位坐下,恰好听到老师念道,“余言。”

“到!”我举手,响亮的回应。

自从明耀因为在入学体检中被检查出色弱,不适合学习广告,被调剂到经管学院后,我就成了学院入学成绩里面的NO.1,而我的学号自然也是头一个,只要老师点名,第一个名字必然是我。

高数老师极其严厉,对待翘课迟到的学生从不手软,再加上身形微胖,同学们私下送其外号为大杀器。

四大金刚慢了一步,在铃声过后才进教室,在老师咄咄逼人的目光下,泰然自若的走到了座位上。

高数课听的我昏昏欲睡。刚好看见四个女生坐在我的前排,将高数书丢在一旁看自己带的课外书,我拿笔戳了戳离我最近的一个女生,石川,有书看没?借一本。

她举起一本书,“我这里有一本《幽游白书》,你看不?”

漫画的情节又臭又长,课堂这么短的时间,我实在不愿意掉到一个大坑中。“有杂志没有?”

她问了一下旁边的夏冰,“还有杂志没有?”

“瑞丽。你看不?”夏冰眼神里充满疑惑,好像男生就不能看瑞丽似的。

“看!看美女!”夏冰从包里面取了一本瑞丽递给了我。

下课铃声响了,我把书还给了夏冰,收拾书本准备闪人。反正已经点过名了,第二课走了也应该没有什么关系。

“你要翘课?”夏冰看见我的举动问。

“真聪明!”我向她比了一个大拇指,“你这智商不学高数太可惜了!”

班长满面春风的向我过来,我直觉不是什么好事,“余言,通知你一件事,学院要开迎新晚会,你作为本班的音乐才子组织个节目怎么样?这周六上午10点钟各班的节目就要初选。”

我苦着脸,“不是吧。”

“为班级争光啊!”王宇翔拍着我的肩膀说。

推是推不掉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在节目还没想好之前,还是先翘课出去玩玩寻找下灵感吧。

我背着书包溜出了教室,夏冰也溜了出来。

“你翘课干么?”我问她。

“你又翘课干么?”她反问我。

“打街机哦。”在学校对面商场的2楼,新开了一家游戏机厅。打游戏比听枯燥无味的高数要有趣多了。

夏冰一扬脸,“我正愁没地玩,我和你一起去。”

我怀疑的看着她,“女生……会打游戏吗?”

“不信,那就比一比咯。”她拽拽地说。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玩街机的我,面对一个女生提出的挑战,觉得十分的可笑。

我选了男生最爱玩而女生很少玩的射击类游戏《化解危机》,和她进入游戏并肩战斗,看谁的杀敌数最多,能够坚持的最久。

举枪,瞄准,扣动扳机,枪声大作,子弹乱飞,敌人成群结队的涌现又源源不断的倒下,而我只坚持到第二关就挂了,夏冰居然坚持到了第三关。

我不服气,决定比试跳舞机。凭借着良好的乐感,玩跳舞机对我来说轻而易举。我一口气跳了二十分钟,创造了这台机器的最高得分记录。我得意洋洋的看着她,哼哼,还敢比吗?

夏冰双手插在裤兜里,随意的站了上去,音乐响起之后,她的身体开始动了。

全身随着节奏舞动,每一个动作都非常连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玩跳舞机真的在像跳舞,渐渐的,夏冰的身边围了一圈人,时不时发出一声惊叹。那一刻,她光芒四射,是整个游戏机厅中最令人瞩目的焦点。

她一直跳了半个小时左右,过了一个又一个关卡。当夏冰通关后,围观的人情不自禁的鼓掌。还有一个男生在吹口哨,周围的男生也都跟着尖叫。机器上最高的记录创造者FISH被BING取代了。

“怎么样?服了吧。”她微微仰起头,骄傲如公主。

我对她刮目相看,“服!不服不行啊。”

“废话,怎么说我也是学院艺术团的!跳舞还不是小菜一碟!”她得意洋洋的说。

接下来我和她各玩各的游戏,我在打拳皇呢,忽然听到节奏非常强劲的架子鼓声。我回头一看,嚯——好家伙,夏冰居然在玩《爵士鼓3》——一款模拟架子鼓的打击游戏。游戏机放着林肯公园《One Step Closer》的音乐,屏幕跳动着音符,敲打相应的鼓点就可以得分。夏冰双手挥舞着两根鼓锥,流畅而娴熟的打着鼓,屏幕上跳动着一串串的数字,显示着完美的连击。架子鼓本来是很男性的乐器,由她一个女生来玩,实在是拉风极了。她不可避免的再一次引起了围观。

夏冰,真是谜一般的存在。

电光火石间,我想到了迎新晚会的参演节目,等到她打完鼓,我立刻冲上去问,“你会打架子鼓?”

她看着我一脸兴奋的神色,不明所以的答,“是啊。”

“太好啦!我们刚好可以组一个乐队参加演出,我是吉他手,你是鼓手!”

“组乐队啊……”夏冰沉吟了片刻,“也行,不过,还差贝司和键盘哎。”

既然天赐鼓手,那么接下来的好运也一定会让我找到合适的人选。我信心满满的拍着胸脯保证,“等着吧,一定都能找到。”

中午放学后,我把本班的同学一个个都问了过来。大家听说我准备组个乐队都挺感兴趣,关键是没有人会。

我失落的回到寝室里面,坐在凳子上发呆。冯萧从寝室外面回来了,身上穿着球衣,估计是打完篮球,随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想什么呢?”

“我想组个乐队,还差键盘和贝司。对了,你会弹不?”我不抱期望的进行例行询问。

冯萧漫不经心说,“不会。钢琴嘛,还会弹一点点。小时候被我妈逼着学的,后来上高中到外地读书就没再碰过了。”

饥饿的我如嗅到猎物一般,立刻双眼闪闪发光,“太好了,你可以当键盘手!”

冯萧胡乱的接水洗了一把脸,水珠挂在他的额头上,晶莹闪烁,“开什么玩笑,键盘和钢琴又不一样。”

我用我有限的乐理知识解答道,“键盘和钢琴是不一样,钢琴是击弦发声的乐器,而电子琴是电子合成;钢琴有88个琴键,而电子琴普遍是61键,但由于都采用的是黑白排列的琴键,演奏用的指法基本一样。所以,冯萧同学,你只要稍加练习和适应,就可以演奏键盘。”

他一屁股坐在对面李明耀的桌子上,挠着脑袋问,“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认真的。”我说。

他一副豁出去的表情,“好!我就答应你!”

现在就还剩下最后一个人选——贝司,离凑足乐队只有一步之差了。

贝司是低音乐器,主要用来和弦或者伴奏,学习的人不像吉他那样多。毕竟学了吉他还可以单独演奏,可以用来耍帅泡MM,而贝司只能为他人伴奏做嫁衣裳。

一天下来,贝司手没找到,弹吉他的倒有不少。

我沮丧地从一片情侣云集的草地旁经过,不由自主的加快了脚步,却忽然听见了吉他的声音。对于乐器的声音我一向比较敏感,循声望去,在一棵高大笔直的槐树下,男生倚树而坐,边弹边唱着《甘心情愿》,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个女生,微微侧着头倾听。男生弹的并不熟练,不过女生却听得津津有味。

我绕了一下,总算看清那个男生竟然是李明耀!他手中拿的琴,是我的芬达。刚来学校的时候,他看见我会弹吉他,就嚷嚷着让我教他弹吉他,他学吉他的目的非常明确——扮酷耍帅追女生。

我教了他一首《甘心情愿》,他不记乐谱,依样画葫芦的照着姿势比划练习,断断续续接近一个月下来,总算勉强可以弹下来。今晚迫不及待的用来追女生了。为了避免被李明耀看见尴尬,我快步离开,心中已经有了贝司的人选。

等到李明耀回寝室,我立刻动之以利,诱之以情的劝说他成为贝司手。他不假思索的答应了——玩乐队啊,太酷了!

当天晚上,冯萧,夏冰,李明耀和我四个人一起吃了一顿饭,庆祝乐队的成立。确立了乐队的名字——FISH。不单是因为我的英文名叫Fish,而是因为它寓意着自由。

经过讨论之后决定以许巍的《故乡》参加迎新晚会演出,新生都是从外地刚来到这里,这首歌应该容易引起共鸣。

第二天我们去琴行买乐器,在店里看见了一把签名款芬达电吉他,我爱不释手的拿在手中把玩半天,但是近8000块的高昂价格,只能望琴兴叹了。

我突然有点想念颜晴。如果,不是因为她,我不会学吉他。

每个清晨的早自习之后,颜晴总会绕校半圈,穿过初中部的楼群回去。初中部教学楼一层被用作音乐教室,放着各种乐器,清晨的时分,会有特长生在里面练习吉他或钢琴。相比主干道的拥挤,这条路闲适安静,鲜花夹道,乐声悠扬。

音乐教室里常常是一个短发的女生在练习吉他,很快,我和这位同学混熟了,得到一把音乐教室的钥匙。

为了引起颜晴的注意,每天清晨我都会去音乐教室练习吉他。每当她从窗前经过时,我想弹得动听些还是会手忙脚乱的和弦都摁错。

在那个沉闷的高三,我以为我所有学习的潜力都已经被无穷无尽千篇一律的题海榨尽,然而,对于吉他,我却爆发的自己的全部潜能一般,技术进步神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基本可以对着乐谱弹奏下不需要太复杂技巧的乐曲。

后来,熟识之后,我演奏《蓝色的爱》给她听,她听完之后为我鼓掌,空荡荡的音乐教室里回荡着她一个人的掌声。她连连称赞,“好听。”

我高兴的有些得意忘形,“我呀,将来还要组一个乐队!”

“那我要第一个看你乐队的演出!”她轻声的笑着说,而余音却在我的心间经年不散。

可是现在,我的乐队有了,她却不在了。

周六的中午,报名参演的节目在舞蹈中心接受初选。

我们四个人费了好大的劲,才将乐器都搬过去。舞蹈中心里面已经有不少人了,对台词的,练歌的,吵吵嚷嚷。

从成立乐队到今天,还不到一周时间,中间都是各自练习,海选之前,还是我们第一次在一起排练。

我的吉他先走,其他的三个乐器跟随,震耳欲聋的音乐陡然响起,充斥整个楼层,在一旁排练的其他人,纷纷回头,看向我们。前奏还未结束,从旁边的小房间里面冲出来一个人,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

她扫视了我们一眼说道,“夏冰,你们声音低一点,里面正在评选节目呢,被你们一吵,别人唱什么都听不见了。”

说完话后,她进了隔壁的小房间,顺手关上了门。夏冰看我们一副懵懂的样子说,“张婉婷,艺术团的团长,文艺部的部长。”

李明耀看着隔壁房间的门,憋了半天突然蹦出一句,“靠!太漂亮了吧!”

艺术学院美女如云,身为院花当之无愧的是校花。

我拍了拍李明耀的肩膀,“美女当前,待会海选的时候可要好好表现。”

李明耀热情爆发,信心满满的握拳说了一声好。我们四个人压低了声音,配合着练习了一会。过了约摸十分钟,张婉婷走了出来,身旁还跟着几个人,示意我们可以开始表演了。

吉他的乐声响起,一小段前奏后贝司,键盘,架子鼓蜂拥而至,声浪如海浪一般席卷房间,我刚开始唱第一句,乐声中突然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是李明耀的贝司没有跟上旋律,跑调了。就像一粒石子,投入了池塘中,一圈圈涟漪,干扰了原本的波纹。接着,鼓点也错了,整个节奏全乱了。四个人仿佛各自弹着各不相干的乐曲。

张婉婷皱着眉,不客气的打断我们,“你们这是唱的什么?各弹各的,根本不搭调。怎么演出?!”她看了看手中的节目单,喊道,“下一个,广告03(1)班的小提琴独奏。”进了旁边的小房间,不再管我们。言下之意,FISH乐队显然已经遭到了淘汰。

我情绪不免有些低落,其他三个人也是垂头丧气。夏冰不悦的对李明耀说道,“你怎么搞的啊,一上去就弹错了。”

李明耀不乐意了,脖子一梗,“你还说我,你不也打错鼓了吗?!”

“我那是被你影响的!”

我和冯萧见两个人话语间火药味浓厚,出言相劝,“不就是被淘汰了不能参加演出嘛,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值得吵架伤了和气,一人少说一句!”李明耀嘀咕了一句,“小样!”眼睛斜斜的瞥向夏冰。

咚的一声措不及防的巨响,夏冰将手上的鼓槌狠狠的摔在架子鼓上,气呼呼的走了。

我感觉又疲惫又无力,在追夏冰之前我冲李明耀说,“你丫少说一句话会死啊!”

当我跑到楼下的时候,四处都没有找见夏冰的身影。

跑遍了大半个校园,一直寻到校门西侧的路上,才看见她的身影。我边跑边喊她的名字,“夏冰,夏冰……”

她充耳未闻,反而走的更加快了,我气喘吁吁的跑到了她的身前,拦住了她。

她目光犀利如刀的瞪了我一眼,“让开!”

我让开了,她向前走,而我面向着她倒着走,连声道歉,“都怪我,找不到贝司手,临时抱佛脚拉了明耀来顶替。他没弹好,自尊心又强,你说他他就忍不住顶了你两句,其实他人是很好的,他都让我替他向你道歉,你也就别生气了。”

她依旧冷着脸,也不搭理我,继续向前走,我也继续倒着走,“美女,别生气了哦,生气会容易变老的。”

夏冰哼了一声,仍旧不搭理我。

我只好诱之以利,“为了表示对你的歉意,我们319寝室请你吃饭。”

她的神色终于起了些变化,我心中一乐,以为利诱成功了,然而从她口中喊出来的两个字却是“小心”。不过还是晚了,我的后背以及后脑撞在了一棵树上。

我捂着后脑勺,靠着树干缓缓的蹲了下去,只顾着和她说话,忘记了看路。夏冰见到我窘迫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一笑气也全消了。

“还笑?真没同情心。”

她在我身前蹲下,伸手揉我的后脑勺,“那我发挥一下同情心,让我看看碰坏了没?”一边说一边指上加力揉搓,痛的我龇牙咧嘴,而她在一旁笑得花枝乱颤。

李明耀和夏冰相互道了歉。相互安慰着不用太在意,心里暗暗遗憾,乐队的第一次演出的机会就此夭折。

隔了一天后,夏冰打了电话过来,她去找了张婉婷,最终张婉婷同意给FISH乐队一次机会,就是在下周五之前会再看我们一次表演,如果可以达标就可以参加周五晚上的迎新演出。

在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四个人一有空就凑到一起在舞蹈中心练习。

经过几天的排练,我们总算可以完整的配合下整首歌曲。张婉婷看了我们的演出后终于表示满意,让我们担纲开场节目。

我们四个人击掌欢呼,当天中午一起聚餐,举杯相庆。席间李明耀向夏冰大献殷勤,目的是为了打听张婉婷有无男友。

“有啊有啊。”夏冰放下了筷子回答,“和她一个班的,又高又帅,他们两个在一起挺般配的。”

李明耀长叹一声,吃饭都没有心情了。这几天李明耀疯狂练琴,如今眼见引起美女垂青无望,失去了前进的动力。

冯萧端起了酒杯,举了起来说道,“有男朋友怎么了?照样去追,来个横刀夺爱,这才能显出李明耀同学的魅力!”

我也端起了酒杯,在旁边安慰着说,“只要锄头舞的好,哪有墙角挖不到!”

我和冯萧各自玩笑的劝一劝,夏冰带着若有若无的笑意看着我们。

星期五。时针渐渐的指向八点钟,演出即将开始。我们在舞台上摆好乐器之后,透过帷幕向外张望,礼堂里黑压压的一片人群,交头接耳的轻声说着话,空中回荡着嗡嗡的声响。

主持人向我们比了一个OK的手势,我们四个人各就各位,打声的喊道:“One,two,theer!GO!”

吉他的前奏声响起,循回往复的音律如同低沉的倾述,喧闹的人群逐渐安静了,随着鼓点响起,键盘和贝司也都加入了进来,乐声逐渐转为激烈高昂,每个人都似乎沉浸在演出中。

帷幕缓缓的拉开,灯光汇聚在我们四个人身上,FISH乐队第一次亮相,每个人都沉浸在演出中,而我们女鼓手夏冰,帅气而又拉风的敲打着架子鼓,引起了许多男声的尖叫。我大声的唱许巍的《故乡》:

天边夕阳再次映上我的脸庞

再次映着我那不安的心

这是什么地方依然是如此的荒凉

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

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

你是茫茫人海之中我的女人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

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总是在梦里我看到你无助的双眼

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

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情景

你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

那是你破碎的心

我的心却那么狂野

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

你总为我独自守候沉默等待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

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总是在梦里我看到你无助的双眼

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

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情景

你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

那是你破碎的心

我的心却那么狂野

总是在梦里我看到你无助的双眼

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

总是在梦里看到自己走在归乡路上

你站在夕阳下面容颜娇艳

那是你衣裙漫飞

那是你温柔如水

在欢呼的人群中,在雷动的掌声中,我的视线扫过黑压压的观众,又开心又难过。颜晴,你曾说过要看我们乐队的第一次演出,而今,你又在哪里呢? aqQNflgvquZWTAQpaM8t8BhTgYF80ITVXoAm58nlTmiRx5jTA1ZVhl+ftm96Db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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