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下午,我按照事先打探的路线,去找颜晴。
公车里面人很多,我望向窗外的风景,一路沉默,心里面充满了细碎的欢喜。已经是很久未见了,好像有半个月了,然而感觉却像一年那么久。
巴士从跨越黄河的大桥上经过,河水浑浊,沿着河岸对峙耸立的山峦一片贫瘠荒芜,风吹雨淋,刻下深深浅浅的痕迹,好像岁月留下的皱纹,在一张容颜沧桑的面庞上。
我在学校的侧门下车,打电话告知她后在学校门前等她。人群熙来熙往,间或有女生牵着男生的胳膊,一脸幸福地经过。
片刻后,视线里出现她的身影,像百合一样,清丽却又有着些许清冷。颜晴在我身边停住了,与她同行的同学向我打了声招呼后远去了。她轻轻的笑,“你来了。”我微笑着点头,和她肩并着肩一起向校园里面走去。
暮色散尽,炎热渐渐远去,晚霞在天边涂抹着最后的光芒,我喜欢这夏末秋初的黄昏,操场上有人在打球,也有人在布告栏上贴海报。和她在一起,即便只是在校园里面走,都觉得是好的,何况还有漂亮的老房子,高大的绿叶乔木这样美好的风景。
后来,我们累了。坐在一处花园前的长椅上。不知名的花朵开的正浓烈,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气。近处的图书馆,灯火灿烂如水晶宫,华丽的不真实。偶尔有人从我们身前经过,如燕呢喃般轻声细语。
我们只是静默的坐着,话语很少。她总是那样淡漠,似乎任何事情都不能让她热烈的回应,安静,内敛。我也喜欢这样的感觉,只是静静的坐在一起就很好,言语总是多余。
我们的手并排放在一起,只隔了一公分的距离,手腕戴着相同的手链和手表。鱼骨手链是她在外地参加美术类专业考试时,在藏饰店买了我的,上面刻着六字真言;而手表是今年生日时我跑遍全城买到的一对的情侣表。我的脖子上还挂着一颗狼牙,也是她送我的,贴在胸口,离心脏很近。与此对应,她的脖子上挂着一条水晶鱼项链。我的心突然忐忑的厉害——我想牵她的手。
我将手轻轻覆在她的手上握住,“明天去我们学校吧,我们寝室的同学想认识你,到时候请大家一起吃顿饭。”
她侧过脸看我,乌黑眼睛在黑夜里面晶晶亮,目光轻轻的荡漾。她又别过头,目光落向图书馆,微弱的光芒落在她的面庞上,风吹拂着她的发梢,美好的不真切。她的手轻轻抽离,她的声音很轻,“余言,我们分手吧。”
至尊宝和白晶晶之间的距离只有0.01公分;从第一盏路灯亮起到最后一盏路灯熄灭要经过10小时;狮子座到天秤座的光芒要经过1000000000光年……而声音抵达耳膜的距离,我希望是永远。
我的世界在这一刻静止,而声音呼啸着远去。
我猜得到开始,却猜不到结局。
在遇到颜晴之前,我从不相信天长地久的爱情,电视里小说里都不过是用来骗人眼泪的,我对于爱情的认识如此现实,但是却依旧会为这样的电视或者小说感动到泪流满面。
然而,爱情是多么的令人盲目啊,在遇到颜晴后,我开始期望天长地久的爱情,期望我和她会一直一直在一起。但我又清醒的知道,这是多么的渺茫。在每次和她在一起最开心的时刻,我总是恍惚,会不会在下一瞬间失去她。
我努力的小心翼翼的维系,奢望可以天长地久,但这一天还是来了。
我只是愣了几秒钟,却是我经历过最漫长的时间,我一脸无措的注视着她,薄薄的灯光落在她的脸上,有薄薄的暖,风吹乱了她的头发,我伸出手抚平她的头发,她静静的看着我,神色有微微的荡漾,我离她这么近,却又离她这么远。
我第一次这样贴近她,抚过她的头发,是在2002年,第一次高考结束后的假期,由于成绩不理想,分数刚刚过三本线,只收了一份不知名学校寄来的通知书。
我每天睡的很晚,起来的也很晚。心情很低沉。像一只毫无方向感的鸟儿在网里面冲来撞去。
那年的夏天似乎特别多雨,更多的时候我就桌前听雨,抽风一样间歇性感伤。暑假过完后,考上大学的都已经去上大学去了,没有考上的也已经去复读去了。
只有我依旧无所事事,用大把大把的时间躺在房间里面睡觉,看电视,上网,打游戏,或者压马路,活着似乎也就只有消遣。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提笔写信,絮絮叨叨的写很多字,撕掉,重写,撕掉,重写……我像一头左冲右突的怪兽,找不到出口。
那日中午,我仍在房间里面对着信纸纠结,电话铃声突然响了,妈妈在门外喊,“余言,你的电话。”
我“哦”了一声,拿起放在书桌上的分机,“喂?”
“喂。是我,颜晴。”
听到她的声音,心情莫名的愉悦。“什么事?”
“我今天要去市里的画班去上课去了。有空的话,我想见见你。”“嗯……好。河边见吧。”
“好,那我等你。再见。”
“再见。”
我看着垃圾桶里的碎纸屑,再一次焦虑起来,到底要写怎么样的一封信,才能完整的表达我的心情。我抽出一张信纸,凝思半晌,笔尖划在纸张上,唰唰作响。
上午,阳光热烈。
她靠在河岸的栏杆旁,岸旁垂下的杨柳荫覆在她的身上,目光盯着河中的流水,手中拿着一朵栀子花。我从她手上拿过栀子花,放在鼻端轻嗅,花香浓烈馥郁,弥漫在空气中。
“余言,你的成绩一向很好,这次只是发挥失常,复读一年,一定会成功。”她安慰着我。
我看着手中的花朵,洁白的花瓣渐渐枯萎。她看着我,等待着我的回答。河风吹乱了她的头发,像风中之荷,我抬起了手指,拂过她的头发。她怔怔的看我,眼睛里满是期许。我清晰的感觉到了心动了一下,轻微,却蔓延全身。
我开怀大笑,在她的耳边说,“好,我会努力,明年我们一起考同一所大学。”
我一直没有告诉任何人,其实,那年的高考我并未发挥失常,而是我故意空了许多题没有答。我想等她一年,与她一起参加高考,考同一所大学。而不是我先考上大学,与她分隔两地。
可是,那有怎样呢?即便我和她一起参加高考,一起来到同一所城市。最终的结果,还是要分开。
在填报高考志愿之前,颜晴的好友顾静问我,“如果将来你们不在一起了,你会不会为今天的选择后悔呢?”
我迎着她清浅的眉目,无比淡定,“不会。”
认识顾静是因为她是颜晴的同桌,室友,也在同一个画室学画,是颜晴形影不离的好友。她总是沉默寡言的模样,下课大部分时间趴在桌子上睡觉。我以为她人如其名,很“静”。后来,为了接近颜晴和她打得交道多了,我才发现我错了,其实,她是属于闷骚型,外表美羊羊,内心灰太狼。
当年,她喜欢我们高三一个练体育的男生,每天风雨无阻在篮球场打球。在一个满是男生的场地,出现一个女生可想而知是多么的瞩目。体育生通常成绩不太好,那个男生的成绩更是差到垫底,不过说到体育成绩,全校有数。是时,大部分男生要么一副发育不良的瘦胳膊瘦腿,要么营养过剩一副小胖墩的模样。而那个男生身高180,打球的时候上衣一脱,露出匀称的肌肉,一个词——MAN!后来,那个男生觉得他文化课成绩太差了,差到即便体育考满分也上不了大学,干脆就不上了,就辍学南下打工闯荡去了。顾静居然跟着他一起跑了。上演了轰动全校的私奔事件!都说年少轻狂,我恰好经历了她人生最轻狂的时光。我们傻傻以为她千辛万苦的追随那个男生而去,一定会很幸福。可是现实是残酷的,2003年,我第一次参加完高考的暑假,我在家中突然接到了她的电话,我兴高采烈的问她现在过得好不好。
在电话的另一端,她却突然无助的哭了。“他打我,用皮带抽我!将我关在房间里面不准我出门,搜走我所有的钱,我跳窗才逃了出来……”
那一瞬间,我有点懵了。我以为爱情都是美好的,可是我所见证地却在我的眼前生生地幻灭了。
我给她的卡上打了钱,让她买车票回家。和颜晴一起车站接她。她形容憔悴,整个人都失去了神采,一见面和颜晴抱头痛哭。那是她最不堪的一段时光与经历。在我和颜晴的劝说下她回到家中。等到再开学的时候她回到了学校,没有人知道在她私奔的那几个月里发生了什么,她依旧和往常一样,大多数的时候安静而沉默,偶尔微笑和疯玩。但是,我知道她的心底有很深很深的伤痕,鲜血淋漓。
她此刻问我将来会不会后悔,我以为是她曾在爱情中受过伤,所以不再相信有人愿意为另一个人无悔付出。而如今回头看看,才蓦然明白,清醒的旁观者早已看透我和她的感情不会持久。
我的思绪从回忆中抽离,悲从中来,我强作平静的对等待的颜晴说,“好。不过再给我一个月时间。”
我起身离去,茫然的坐上了一辆车,直至抵达终点站才发现乘错了车。公交的线路是既定,因此不会迷路,转了两次车后终于回到了学校。
从此,我就喜欢上了漫无目的乘坐公交的感觉,在一辆辆公车乘来换去,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不知身在何处,但是又确信自己不会迷路。
每辆公车都有既定的起点和终点。而生活的轨迹,是不是也早被注定了起点和终点?
回到寝室后,李明耀问,“余言,明天你女朋友来不,请我们吃饭不?”
我悲凉的笑了,“恐怕不可以了。”
“为什么?”
我扭头看向窗外暗淡地星光,一字一顿地说,“我们要分手了。”
“啊,怎么了?”
我闭上了眼睛,脑海中不断地回响着李明耀地疑问,怎么了?到底是怎么了?
我追问自己,但问到最后,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我这样的喜欢着她,向一枚追逐珍珠的沙砾,甚至愿意消陨自身,只是为了让珍珠更加璀璨。我们之间相处地那样好,连一次架都没有吵过……
寝室电话响起来,我触电一样猛然惊醒,以最快的动作接起电话。我希望我接起电话,会听到颜晴熟悉的声音,她说,余言,我们和好吧。然而,却每每失望。十次中有九次接到电话,我都会喊道,“冯萧——电话。”
电话另一端的女孩声音很活泼,据冯萧说,那个女生是他高中时的同学,一直对他很好,毕业的时候向他表白了。他也接受了。两个人分隔两地,每天只好煲电话粥,尽管聊的都是些鸡毛蒜皮地事,声音与笑容却尽显着甜蜜,衬得旁人却是愈发地寂寥了。
我要求一个月的时间,是等待在这期间她能够回心转意。人啊,总是这样,也许明明知道结果会是绝望,依旧满怀希望。我等待,等待着时间过去,等待着答案地揭晓,等待着另一只鞋子的落地。
每个夜晚,我都会犹豫着要不要给颜晴发短信说晚安。有很多次,我写完“晚安”两个字又删除。深夜,我无能为力地清醒着,已经是凌晨一点,午夜静寂到清晰的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我忽然有种冲动,强烈的冲动,想给她写一条短信,告诉她,我很想她。
我又看一眼手机屏幕,日期是2003年9月27日,还有三天,就是十一。
三天。我有些犹豫了。我将短信退了出来,打开了收件箱,收件箱的短信总是处于濒临饱和状态。里面储存了太多短信,都是她发给我而我舍不得删的,我一条条往后翻:
“余言,今天的素描画我画了你。”
“我在上课,刚才你发短信给我时,忘记了调震动,好尴尬。”
……
“余言,这是我的号码,你要记下哦。”
这是她发给我的第一条短信,再往下,已经没有了。信息详情显示这条短信发送与2002年7月20日。
在半梦半醒之间,分不清梦境与记忆,时光回溯到最初相识地那一刻。
2001年,初夏,在我休学两个月后,我回到了学校。
颜晴坐在对面二楼靠窗的位置,每天下课的时候,我从沉闷压抑的教室里面走出来透气,我爬在栏杆上,假装毫不在意的看着她——她穿质地柔软的棉布衣服,Covers的帆布鞋,及肩的碎发总是随意的散着。
下课的时候,她也总是在座位上坐着,偶尔拖着下巴看向窗外的风景,侧脸的弧度柔如新月,偶尔,她抬头看向天空地流云,我会慌乱的躲闪,怕她不经意间瞥见我。
当你对一个人用心的时候,才会发觉你会发觉你总会很轻易的遇见。走在路上会遇见,去餐厅会遇见……而在未相识之前,却好像从未遇见过对方。
与我而言,遇见她就会有好心情。高三地沉重与压抑,全因她而烟消云散。
我会发着呆,然后微微笑,手中的铅笔,在演算习题的笔记本上来来回回划,回过神来,才发现慢慢一页都是她地名字——颜晴。
从什么时候开始,颜晴这两个字不经意的刻在我的眉间心上?
同桌问我,“你不会是喜欢上那个女生了吧?”
我说,“可能吧。”
他觉得不可思议,“你没脑子发烧吧,高三想谈恋爱。”
我准备给她写一封信,我从试卷堆里面抽了一张空白试卷出来,在试卷的背面写字,用掉了一节物理课一节生物课一节自习课的时间,反反复复的写,又反反复复的丢掉。又用掉了一节语文一节历史一节化学和两节夜自习的时间,终于写完了这封信。我一次次鼓起勇气准备将信送给她,又一次次丧气而返。
次日的中午,我请假出校,怀揣着信,步行半小时走到了邮局,我用尽量工整的字体在信封上面写上,长信中学高二(4)班颜晴收。
邮局前竖立着一只绿色的邮筒,圆圆的身子,头上戴着一顶帽子,又笨又可爱。在将信往邮筒投时,我又开始患得患失了,如果信丢了呢?
我转身走向邮局的柜台,“寄信。”
工作人员懒懒的抬头望了我一眼,“投到外面的邮筒里就好了。”
“我要寄挂号信。”
对方接过信,看了一眼说,“挂号信要写寄信人地址。”
我在信封上没有留地址,是不想知道她知道我是谁。我打听过所有与她有关的消息,比如,给她写信的男生有很多,她从不回信,更多时候看也不看丢到垃圾桶。假若我写的信也是这样的命运,被人知道那可就糗大了!我可不想让她知道我是谁而轻看我,我宁愿这样隐秘的喜欢她。
我问,“可不可以不填?”
工作人员也懒得和我计较,我交了钱拿着挂号信的回执迅速闪人。隐约的听见身后传来嘟囔的声音,“毛病哦,这么近的地址还来邮局寄,还不如自己送去。”
我笑得灿烂,他们哪里知道此刻我的欣喜呢?
两天后,我在传达室的小黑板上看见了颜晴的名字,等到她的名字被擦掉时,我确信她收到我写给她的信,那封我已经能够默默背诵的信:
“颜晴:
当你收到这封信时,你一定会很惊讶。收到这样一封莫名其妙地信。
我是谁,你不用知道。我觉得我们就这样做个秘密的朋友,很好。
认识你,是很偶然的一个机会。你知道吗?你给我地感觉是非常娴静地一个女生。在人群里,不需要多说一句话就足以吸引所有人的目光。而我,就是这样认识了你。
简单地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呢,身为一个男生,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无不良嗜好,当然,也没什么特别地爱好。像我这样地人,应该很无聊吧。
现在就读万恶地高三,有些压抑,很快,你升入高三也就能体会到了。不过,我比其他地高三同学幸福一些,理由吗,secret!
还有啊,你下课应该多出去玩一玩。总是呆在教室里多闷呀。
嗯,听说有很多男生追你。我不是其中之一,因为我在高三啊。所以,你大可对我放心。
末了。很高兴认识你。
落落”
我掩盖自己的身份用笔名给她写信,很没创意的用了所有男生接近女生时所用的招数,声明只是想和她做个朋友,她单纯的相信了我对她并无非分之想,所以,才有了我她之间的开始。
十一来临。
每个人都奔向早已预定的旅程,寝室里空无一人。
第一天,我洗了一堆衣服。
第二天,我一个人逛街,买了一个蓝色的海豚抱枕,很大,放在床上可以占整个床的三分之一。我姓余,在给她的礼物里总爱送她“鱼”,吊坠也是,耳钉也是,抱枕也是。若我离去,想起她每天会抱着抱枕,心里也会稍有慰藉。
第三天,我早早的起床。挂在晾衣杆上的衣服随风飘扬,我取了自认为最好看的一套衣服穿在身上,仔细的剃了我并不茂盛的胡子,然后去理发店洗头发,让发型师做了一个好看的发型。
我仔细的检阅着自己,生怕自己有一丝不完美。
想起第一次和她约会,也是激动了很久,不停的照镜子,衣服翻来覆去的换。现在唯一改变的是,这可能是最后一次约会。
我抱着海豚从寝室出门,在学校侧门的花店买了一束百合,怀里满满的物品,几乎挡住了视线。
G大的校园里面人群行人寥寥,空旷而又寂寞。我向着女生寝室的门前走去,间或有女生经过,纷纷侧目,视线落在我比我还高的海豚和百合上。
我打了电话给她,然后等她过来,她微笑着走近,看见礼物时皱了皱眉,埋怨地说,“你买这么多东西干什么?我不要!”
我有些失落,“都已经带过来了,收下吧,总不能再拿回去。”
我把海豚和百合递了过去,她执拗地不愿意接受。僵持了很久,她终于妥协,“等一下,我先拿回寝室。”
我坐在路边的长椅上发呆。地面上一只蚂蚁匆匆爬过,遇见一片薯片的碎屑,它用触角探了探,欢呼雀跃的围着薯片碎屑团团转,兴奋够了吃力的拖着薯片往回走。听说蚂蚁是要嗅觉探路,我恶作剧的在它回程的路上用脚来来回搓了几下。
蚂蚁忽然停下了脚步,不停的用触角探着路,在原地茫然的乱窜,它失去了赖以回程的路线,因此而迷失了方向,我忽然觉得有些伤感,多么像我啊。
一双熟悉的鞋子忽然停在我的身前,我仰首看她,冉冉升起的太阳在她身后,在灿烂的光辉中她皎洁的面庞模糊的几近不真实。
我打开旅游地图,翻阅市内以及周边的旅游景点信息。我问她,“去哪里玩呢?”
她说,“随便。”
我挑了一个不远也不近的景点——卧佛沟。
按着地图上的交通信息换乘公交和巴士,渐渐的从城市向乡村外驶去。我看着窗外的风景,出了钢筋水泥铸就的森林,进入了视野开阔的原野,远方耸立着黄土高坡,视野里是连绵不断的黄色,道路两旁农家种的果树长满了青青的苹果,仿佛从车窗中探出头,一伸手就能摘下。
这里远离闹市繁华,人烟稀少,清幽绝胜。山林里绿意盎然,树木茂盛,在西北很少能有这样长满植被的山野,空气中蕴藉着草木特有地清新,透彻肺腑。我们并肩走在山林,如同踏入一片秘境之中。
我们沿着山路向山上走去,寻找不知隐匿在何处的卧佛。山路陡峭,道路两旁,生长着不知名带刺的树木,枝干上绽放着小小美丽的花朵。
直至抵达山顶。
视界里的碧绿陡然空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无遮无挡的天空。
站在山顶上看去,天高云淡,远处原野星罗棋布,山峦连绵起伏。
颜晴向前走了两步,站到了山边,有零星的碎石滚落山涧。她回过头来冲着我笑,目光很平静,我上前轻轻抱住了她。
她将头轻轻的抵在我的下颚,依偎在我怀里,像一朵随时可能会在风中凋零的花朵。她抬起头看着我说,“余言,总有一些是我们努力的想得到却无法得到。”
我紧紧的拥着她,害怕一松手便失去。我能感觉到她心里张开的巨大伤口,像是整个太平洋的海水都无法填满。而我站在波涛起伏的浪尖上,无能为力,静待倾覆。
回去的路上,我和她之间沉默以对。偶尔有清风吹过山岗,绿叶发出轻轻的细语声。
山路陡峭,她走在我的前面,忽然张开双臂,在陡峭的山路上俯冲飞奔而下,如同一只展翅欲飞离的大鸟。
我沿着山路飞奔而下,紧跟在她的身后,一边伸手想要抓住她,一边大喊“小心一些”,她却置若罔闻,飞鸟投林般远去了。
当我抵达山脚时,她站在路旁等我,由于惯性,下山后又跑了好远才收住脚步,我上气不接下气,“你吓死我了!不要命了!”
她在花丛中看着我微笑,我的怒气忽然间消融了,又或者在刚才那场激奔中,酣畅淋漓的释放了所有压抑在我心底的情绪。
傍晚时分,我们坐上返程的巴士。走了这么多路她有些疲倦了,一言不发的靠在车窗上看窗外的风景,巴士在坑坑洼洼的道路上起伏颠簸,她睡了过去,慢慢的歪倒在我的肩膀。
我动也不动,看着她熟睡的如婴儿般侧脸,心里柔软的如一汪春水。夕阳的光芒洒在天边,暮色被烧成一片红霞。
天空渐渐暗淡,远方的城市灯火灿烂,如同夜色中的灯塔,指引着迷途的旅人前行。
如果可以,希望这条路永无尽头。
很多年后,我时常会想起这个傍晚,夕阳的光芒在天际渐渐归隐,温度在身体一点点淡去。这条路不会永无尽头,但却会一去不复返。
渺小的城市在视野里逐渐宏大,而灯火由幽暗逐渐璀璨,驶入市区,停靠在终点站,乘客陆续下车,车上已经空了,只余我和她,她依旧在闭目沉睡,我轻轻的揽着她的肩膀,不愿叫醒她。
司机回过头骂骂咧咧的说,“到站了!还不下车!”
颜晴惊醒了过来,睁开睡眼,我不悦的瞪了司机一眼,拉着她下车。车门在身后哐的一声合上,摇摇晃晃的远去了。
我和她一同沿着马路走到河边。河岸旁人流往来如梭,情侣们迎着晚风散步。有一个女孩站在栏杆旁边,手中捧着一把鲜花,站在她身旁的男孩宠溺的看着她。那样的情深意浓,宛若被风弥漫在空气的花香一样,令每个过客都心生动容。
我有瞬间的恍惚——在南方那座小城的夏天,我用一封信交换了她手上的栀子花。
那封信,是我无法说出口,只能籍由白纸黑字表达——我爱你。
那是我的第一次的告白。
我写了这封信之后,在内心里面预演了无数面对她的场景。但当我真正的将这封信交到她的手上时,我依旧紧张的无法自控。
盛开在她手中的栀子花,香气荼靡,在空中暗暗浮动。她看着手中的信,久久不出声,好像一旦话语出口,就会惊散浮香。
“如果你接受,那么就把你手中的栀子花给我。”我灵机一动说。
她低头看着手中的栀子花,恍若未闻。
我厚着脸皮去拿她手中的栀子花,她来不及握紧,花被我抢到了手中,“栀子花给了我,你就算答应了哦。”
她面色绯红,羞赧的抢我手中的栀子花。我不知从何而来的勇气,顺势抓住了她的手,她想要挣脱,却被我紧紧的握住。
颜晴低声的说,“赖皮!”无限的甜蜜与温柔。
“那么,既然是赖皮就赖定你一辈子吧。”
那是我和她在一起,最开心,最幸福,最值得记忆的日子了。
我曾以为天真有些事情永远不会变,比如,她还是她,而我还是我,然而却忽略了这座城已非最初的那座城,这条河也非那条河。人与事,情与景,在流年暗转中被悄悄转换。
天空忽然下雨了,雨水走散了行人。
“余言。我们回去吧。”颜晴忽然说。
我回过神,忽然发现河边已经行人寥寥,夜已经很深了。相离时总觉得时间太长,而相处又总太短。
从学校侧门下车,去往女生寝室还要走过一段段长长的上坡路。我鼓起勇气伸出手牵着她的手,她没有拒绝。路灯晕黄的灯光薄薄的撒了下来,将影子斜斜的重叠在一起。
在寝楼的大铁门前,有三五对男生与女生紧紧相拥,依依不舍,还有一对在缠绵的拥吻,空气中飘荡着爱情的甜蜜和芬芳。
颜晴松开了我的手,停下脚步站定,看着我说,“余言,我上楼了啊。”像之前无数次她说一样。
“嗯。”我低着头应答。内心中有着隐约的欢喜,她就这样和我分别,似乎默认了不和我分手。
她向前走了两步,忽然停下了脚步,用尽全身的勇气一般转折回来,踮起了脚尖,轻轻的吻落在我的嘴唇,像一枚雪花轻盈飘落,我的脑海瞬间空白,双臂却立刻紧紧拥住了她,然而,她在我的耳边轻声说,“再见,余言。”
颜晴挣脱了我的怀抱,决然离去,我目送着她消失在寝楼,而我的掌心里面,被她塞了一份信,那封信被折成方胜,在我们传递书信的时日,我不断的变换着新的折纸方法,而她一直都是方胜。
我展开了信,昏黄的路灯洒下昏黄的灯光,树影婆娑,落在信纸上,字迹被斑驳的明明暗暗:
“余言:
这么多年以来,我的生活一直是灰色调。在我7岁那年,我的母亲在去往美国的旅途中,遭遇飞机失事,我失去了妈妈。我的爸爸,在7岁之前,他一直是一个慈祥的爸爸,呵护我,照顾我,视我为珍宝。但是7岁之后,他开始酗酒和自暴自弃,也许是妈妈的死对他打击太大,在他喝醉的时候他会骂我‘小贱人’,甚至动手打我。清醒的时候,他看见我身上的伤痕会抱着我哭,但是喝醉的时候依然会打骂。我最爱的人成了最恐惧的人。连我曾经以为世界上最疼爱我的爸爸,都可以在转眼之间不再爱我。从此,我觉得‘爱’是虚幻的,不值得信任的。后来,爸爸不知所踪,丢下了我一个人走了,我被送到了孤儿院。
那是我一生中经历过最黑暗最难堪的时光,我从未对任何人说起。
我生活的转折是我从未见过的纪宽,他闯进了我的生命,带我离开孤儿院,照顾我,看护我。
纪宽带给了我新生,但是无论他给我怎样的关爱,我也都只会平静的接受,倘若关爱太多,我只会以冷漠来回应。我不知道如何接受爱,也不敢接受别人的关爱,怕到最后会换来变本加厉的伤害。所以,我才会一直拒绝别人的追求。
直到遇见了你。你就像一道光,长久的日积月累的照射着我,给我以温暖。
我的生命如此多舛,但所幸遇见了多情的你,才让我有了几许多骄。然而,余言,凝结在我心脏周围的冰是如此的坚厚。你给我的温暖也无法解冻。也许是我不够爱你,也许是我已经丧失了爱的能力……我不能确定我对你的感情,但我确定单纯的你不是最适合我的人,所以,最好的选择就是放弃。
而你,余言,你是一个很好的男生,眉目俊朗,心胸豁达。这样的你,值得拥有比我更值得的女孩。
余言,我们分手吧。
颜晴”
不知何时,天空又开始下起了雨。我呆呆的站在原地,雨水打湿漉了信,心里是钝钝的痛。明明一个月前已经知道结果,但仍用这一个月的时间期待奇迹出现,我觉得我好像全世界最傻的人。
雨水淋湿衣衫,凉意沿着肌肤透入血管漫过全身。
我站在楼下,期待着她会再次走下楼来,对我说,“余言,我们和好吧。”
我抬头看向她的房间,窗帘拉着,只有蒙蒙的一片灯光透出来,是整栋楼亮着的窗户中不起眼的一块。熄灯的时间到了,一扇扇亮着的灯光一瞬间灭了——黑暗降临。
我站在浓稠的夜色中,在光芒所不能抵达的地方,黯然伤神。
颜晴。再见。